城市管理业务工作计划

2022-03-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是在不断的征程之中,一项工作的结束意味着新的工作的开始,而只有好的计划才能让我们在新的工作中找准方向,那么什么才算一份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市管理业务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城市管理业务工作计划

同城业务网独家城市代理协议

同城业务网地区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电话:身份证:电话:身份证

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创共赢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必须法定年龄,年满18岁的法律规定合法的合法公民。

2、 由于涉及到以后同城业务网的一些权限责任问题,所有地区代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3、 甲方为长远发展建立口碑并且保障全国消费者购买产品安全问题,要求乙方必须为所代理城市的居民,并且必须打算合作时间一年以上的。

4、 甲方为乙方提供热销产品、VIP会员卡、海报、营销软件等。

5、 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6、 本着双方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甲方给予乙方足够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及相关其他的帮助,乙方应严格尊重甲方的产品和商业机密,对于泄露商业机密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乙方的电话会出现在甲方网站“地区代理公布”菜单内容内,乙方如更换联系方式必须联系甲方进行修改。

8、 乙方所代理的地区内的其他兼职业务员归乙方管理,所有兼职业务员必须是同城业务网的VIP会员方可为甲方做业务。

9、 乙方免费期为三个月,甲方承诺在乙方不做出违法或损坏甲方形象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10、 乙方在出差或有事一周以上离开代理城市不能管理的时候须向甲方请假说明。

11、 乙方因其他原因不想从事甲方代理的时候,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做出申请。

12、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产品,乙方有权选择产品。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价格定价,同时保证不能以甲方名义私自销售其他产品。

13、 甲方为乙方提供会员卡,乙方销售有提成。

14、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甲方名义做与甲方无关的事情,否则乙方自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5、 乙方若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该兼职工作,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甲方不承担责任。

16、 乙方可以免费以同城业务的项目开实体公司或者实体店运作,但必须经过同城业务网同意。

17、 乙方享受自己代理城市所有业务、广告、总站利润5%分红。

18、 乙方享受自己代理城市会员加盟或者购买“同城代发商城”的产品的城市利润的5%分红。

19、 分站推荐给总站广告,广告费利润的30%归分站所得。

20、 分站推荐自己城市下的下级城市加盟,得到推荐城市分红的10%

21、 甲方会员卡、部分产品等总站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乙方不得私自修改。

22、 乙方城市会员推荐供货商,乙方同样会得到1%分红。

23、 甲方提供全部运营网站资料,同城商学院给乙方开通地区代理学习权利。

24、 甲方的“同城代发商城”给乙方开通一件代发最高权限。

25、 甲方后续项目乙方都享受最高待遇。

26、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网站发布信息、产品、团购、业务等规定发布,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甲方: 公司签章/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办案质量,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接受业务培训是每个执法人员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

第三条 业务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一)队员日常业务培训,由县、区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中队长(含副中队长)以上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新招录队员岗前培训,接受省、市法制部门委托和指导,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和行业开展的业务培训。

第四条 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执法人员接受集中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5天。

新考入或调入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五条 培训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1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成立培训工作领导组,市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队伍建设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局局长和市局政工科长、法规科长、办公室主任、培训中心主任为领导组成员。培训工作领导组下设教学组(法规科)、军训组(直属大队)、后勤组(办公室、培训中心)、协调组(政工科),具体分工为:

(一)教学组负责安排教程(包括教学内容)、联系教员和培训考试工作;

(二)军训组负责军事训练科目安排、教官落实等工作;

(三)后勤组负责培训经费的落实、核算,教员、学员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协调组负责开学、结业典礼安排,参观学习安排,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 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涉及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法律、法规;新颁布和修订的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执法经验、技巧交流,问题研讨;执法文书制作;公务员应知应会,自动化办公、数字化城管操作技能;军事技能训练;参观、学习兄弟城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成果、经验。

第八条 集中培训原则上在“市城管执法培训中心”进行,参训人员统一食宿。

第四章 考试考核

第九条 建立“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试题库”。凡集中培训,一律举行结业考试。

第十条 建立“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登记卡”,对参加培训的内容、课时、考试成绩及培训期间考核情况如实记录,作为考核依据,与“队衔”晋升挂钩。

第十一条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100—85分(含85分)为优秀,85分以下—6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经过补考仍然不合格的,执法证年审时不予通过。连续两年考试不合格者,暂停行政执法资格,参加岗前培训。

第三篇: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国际结算业务探析

摘要:近几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资产大幅提升,资产质量全面改善,本币业务的规模和效益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背景下,纷纷开办外汇业务。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开办外汇业务的新主力军,在近几年表现得特别抢眼。受市场资源、外汇资金规模和经营资格的限制,绝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外汇业务领域目前没有大的作为,其经营重点几乎全部放在了国际结算及相关的贸易融资方面,即以覆盖整个贸易过程的融资为先导,以国际结算产品线为核心的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组合。城市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结算业务过程中,相对于一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发展国际结算中业务,是许多城市商业银行与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商行 国际结算 单证中心

1.城市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

国际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核心部分,是商业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一项业务活动,它能够给商业银行带来较高的利润,加强商业银行与国际公司的合作,开拓和巩固重要客户关系,从而带动商业银行其他业务的发展。但是,相伴而来的是银行结算风险大大增加,风险一旦成为事实,不仅是客户资金受损失,失去现有的和潜在的顾客群,而且银行也将在利润上受到巨大损失,同时对银行的声誉也造成损害。因此,创建符合业务发展要求和管理需要的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是我国银行管理者面临的新挑战。

近几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资产大幅提升,资产质量全面改善,本币业务的规模和效益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背景下,纷纷开办外汇业务。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开办外汇业务的新主力军,在近几年表现得特别抢眼。 据统计,截至 2010 年8 月 3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 292 家即期交易会员单位中,城市商业银行已达62 个席位,占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总数的一半左右,而酝酿开办外汇业务的城商行也越来越多。这表明,开办外汇业务已成为城市商业银行增加业务发展能力、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必由之路。然而受市场资源、外汇资金规模和经营资格的限制,绝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外汇业务领域目前没有大的作为,其经营重点几乎全部放在了国际结算及相关的贸易融资方面,即以覆盖整个贸易过程的融资为先导,以国际结算产品线为核心的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组合。

2.城市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优劣势分析

2.1 优势分析

首先应当明确,银行国际业务对于城商行补充、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整体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商业银行正确认识和把握在这个领域的优势,树立业务发展信心尤为必要。城商行“分支机构——总行(部)”的二元制决策体系,相比全国性银行“支行——二级分行——一级分行——总行”的决策体系,其经营、管理和授权与国际业务时效性强的特点更加匹配。同时,城商行能够自主结合地方经济特点,充分发挥地缘优势进行决策,能够在一些行业或产业特色鲜明的区域单元内实施更加灵活的授信政策,而不必象全国性银行那样在一个大的行业或产业政策下谋取平衡,对通过贸易融资来解决流动资金的进出口企业而言往往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城商行的主要服务对象——中小企业,近年来逐步发展成为对外贸易的新生力量,这个群体在本币业务上同城商行合作密切,以本币业务为杠杆撬动其国际业务顺理成章。

企业法人股东业务倾斜的政策,是全国性银行一块“无从下口的蛋糕”。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大多为股份制,股本构成大致分为财政股、企业法人股、自然人股、部分还有外(中)资银行股份等成分,但是企业法人股占据主导地位。这部分入股金融机构的企业,大多数为当地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企业,无论在国内业务领域还是在国际业务领域都占有

相当的份额,拥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山东省内6家开办外汇业务的城商行数据统计,股东单位对外贸易额与当地外贸总额的平均比例达到37.1%,最高的超过50%。所以城商行引导自己的股东在业务分配上实现一定倾斜,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与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多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较而言,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是具有许多优势的:

(一)独立决策的灵活性。决策链条简短、市场反应敏锐,是开办国际业务最有利的体制保障。由于城市商业银行是一级独立法人,其决策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无论是在对客户的授信与否、 额度大小,还是在费用的收取、 汇价的高低等方面,都能够独立自主的确定,无须上级行审批。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的这种优势对客户有很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对小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而言,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得到金融机构提供快捷、 方便和灵活的本外币一体化服务,城市商业银行是其首选。

(二)扁平化管理的时效性。相比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几家全国性服从制商业银行的总分支行 “三级管理” 架构,城市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总支行的 “二级扁平化管理” 架构,信息收集、 处理与反馈时间短,市场反应敏锐,涉及外汇业务的公司授信、 风险控制和业务办理的时效性强,是开办外汇业务最有利的体制保障。同时,城市商业银行总行也是 SWIFT系统的所在地,收到报文后通过国际结算系统就可以快捷地到达分支机构,这样客户在第一时间就能了解业务动向,及时办理业务。

(三)费率竞争性。区域性法人的地位,使得城市商行更加贴近国际业务的“四率”竞争原则。目前,银行对国际业务的竞争手段,归纳起来也就是“四率”的竞争。一是费率,也就是各项手续费和服务费收取的比例或数额;二是贸易融资比率,如进口开证保证金比率、打包贷款和进出口押汇比例等;三是汇率,开办国际业务的城商行大多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有条件提供相比全国性银行更具竞争力的汇率报价;四是综合效率,一级法人机构的独特优势和决策链条简短的特色,效率方面毋庸置疑。城市商业银行在“四率”上有着等同于全国性银行总行的业务处理权限,能够自主地结合自身业务或资金成本、客户综合回报等因素确定费率、贸易融资比率和汇率,最后综合在效率上,更有着全国性银行一级分行以下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

(四)业务系统的先进性。城市商业银行都是在近几年才开办外汇业务,在借鉴其他外汇指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经验的基础上,一般都采用较先进的国际结算系统、 结售汇系统、 报文收发系统等,基本上实现了业务操作的电子化与自动化,在不断节约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的同时,还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西方银行纷纷设立区域国际结算单证中心,集中处理国际结算业务,如美国银行先后在全球成立了 3 家单证中心;花旗银行在全球共设立了 4 家单证中心,分别位于美国、英国、印度及马来西亚;荷兰银行在全球设立了 3 家单证中心。一些跨国银行更是把单证中心模式的地域性进一步延伸,实现了跨国界的单证中心。 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提高国际结算的效率,这也是提高其竞争力的一个方面。

2.2 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劣势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就城市商业银行而言,在这方面更为突出。

对外渠道狭窄,国外认可度不高。这是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业务的最大瓶颈。2006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只有9家入选英国《TheBankers》杂志1000强榜单;据《BankersAlmanac》最新数据,我国城商行在刊入其中的全球3147家银行中,资产总量绝大多数排名在1000~2000名之间。在国外同业乃至企业对于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还存在整体偏见甚至歧视的背景下,如此排名直接导致城市商业银行特别是全球排名千强以外的银行,代理行建设困难,对外出具的信用文件(信用证、保函)接受度差等问题,几乎所有的

城市商业银行都遇到过自己开出的信用文件被要求加具保兑或者被国外受益人拒绝的尴尬。业务系统庞杂,营运成本和资金成本相对偏高。银行国际业务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业务体系,需要电讯、清算、交易等若干个子系统的支撑,随着业务的扩大还需要建立一个外汇资金补给和供应的渠道,所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仅SWIFT,就需要入网费、拨号费、技术维护费等,每个入网机构每年的固定费用都需要数万美元,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较少,部分内陆中小银行甚至单点对外办理国际业务,导致相对成本较高;又如作为对外清算的必要条件,必须在各大清算中心开立不同币种的清算账户,由于清算量不大,在账户行形成的沉淀资金较少,回报不高(相当于国内讲的“小额账户”),所以账户维护费和单笔借贷记手续费较高,导致客户往来扣款较主流国际业务银行要高。另外,城市商业银行外币营运资金一般为2000万美元,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背景下,外汇存款增长乏力,而自身吸纳国外低成本资金的渠道十分有限,况且外汇总局2007年3月份出台的短期外债指标管理新政,又为这个本来就不畅通的渠道设置了路障。在此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外汇资金补给主要靠国内同业之间拆借,直接导致资金紧张和成本加大。

缺乏自上而下的政策研究和风险预警机制。银行国际业务无论是从政策性、技术性还是与其他专业领域的关联程度而言,都远远高于国内人民币业务,其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也就往往需要更多的手段,需要获取更多的信息。目前的城市商业银行,至少在国际惯例的理解与运用、境外金融形势的研究与判断、外汇政策的解读与把握、解决纠纷的途径与技巧、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等领域与全国性银行存在差距,并且在专业人才储备和信息对称性方面与地处金融中心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存在不平衡。据调查,目前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没有设立针对外汇政策和国际业务的专门研究机构,基本上靠同业间的横向沟通来实现信息交流、产品引进等,风险识别和控制手段单一,具有明显的盲从性和滞后性。

难以获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无法为客户提供增值和避险服务。截至2007年上半年,我国的地方性银行中,只有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和宁波银行获得了衍生产品交易执照,按照现行监管政策,大多数中小地方性银行短期内不可能获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这就意味着如远期结售汇、外汇调期、外汇期权等增值和避险业务无法推出,即使获得了衍生交易资格,就现在规模而言,城市商业银行也难以达到维持其系统开支和其他交易成本的交易量。而在人民币持续升值和汇率波幅逐步增大的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因为自身产品及手段的缺陷会流失部分高端客户和高端业务。

相对来讲,由于资产规模较小,分支机构较少,业务发展量不大,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微弱,与其他外汇指定银行相比,特别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比较,在开办外汇业务方面的能力和实力方面还是一个很小的兄弟,在品牌认知度和客户认可度方面存在较大的缺失。

(一)业务量小成本较高。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时间较短,主要是从现有进出口企业中去争夺客户资源,由于客户忠诚度等因素的影响,往往获得的进出口客户的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短期内无法与其他外汇指定银行相抗争。但在另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要开办外汇业务,为客户提供一个高效、快捷和方便的本外币一体化服务,往往需要较大的投入去开发若干新的业务系统,且要加入一些收费较高的组织或协会。 加上地域限制,短期内无法通过新增分支机构来将开办外汇业务的投入成本均摊,无法实现规模效益,这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在开办外汇业务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承担着一个较高的成本负担。

(二)品牌知名度很小。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中的第三梯队,资产规模约占银行业总资产规模的 6%~10%,在全球银行业中的比例更是小可怜。虽然 2006 年 12 月 11 日中国全面加入WTO,但中国银行业在全球银行业中的影响还是比较小的,而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对外的品牌知名度更是微乎其微。加上城市商业银行只是在近几年才开办外汇业务,才借助外汇业务这个平台与国外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很多种情况下是不会被其直接认可

的;即使被接受,也往往得接受一些附加条件。如代理行建设步履维艰,对外出具的信用文件(信用证、 保函)接受度差等问题,制约了外汇业务的开展。

(三)业务范围较窄。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时间短,外汇资产规模小、 业务量较少等原因,除了能开办传统的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 国际结算、 外汇汇兑、 结售汇等业务外,很难获得开办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等衍生产品交易资格,无法为客户提供增值和避险服务,从而也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与其他外汇指定银行进行业务竞争。

(四)专业人才缺乏。外汇业务的专业性强,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时,往往需要从其他外汇指定银行聘请专业人才,从而使得外汇业务的竞争实质上已经演变为外汇专门人才的竞争,这在国际结算采用单证中心模式下更加明显地显现出来。而在现有的区域内,从事外汇业务的人才往往是十分有限的,即使能聘请到,数量也极其稀少,这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能力和效率的迅速提高有很大的限制,自然降低了与其他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竞争力。

一、城市商业银行提升国际结算业务对策

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外汇业务方面既存在优势,发展面临着机遇,又有许多不利方面,会有或多或少的困难。城市商业银行要真正做到本外币服务的一体化,要通过本币业务带动外汇业务发展,借助外汇业务促进本币业务进一步飞跃,可以采取合作开发、 资源共享、 跨区域发展等方式,扬长避短,改变靠其自身单兵作战的策略,从而实现发展壮大。

同业合作是城商行国际业务发展初期的一条必由之路。目前开办国际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大都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特别是主流国际业务银行有着不同模式的合作。可以这样说,在一定意义上,城商行在国际业务领域能够生存和发展,与初期借助全国性银行的渠道优势、资源优势和信誉优势是分不开的。但是,随着发展,这种“合作”会折射出越来越多的无奈。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双方面的合作,毕竟不是自主经营,在授信额度一定的情况下,难以满足城市商业银行的即时性业务需求;二是在城市商业银行承担全部市场风险和支付风险的前提下,主流国际业务银行却分割相当一部分手续费或结售汇收益,导致城商行的业务成本上升,利润空间降低,其费率、利率报价无竞争性;三是当在城市商业银行的支持下,客户成长到一定规模,达到合作方准入标准的时候,会把客户顺手牵走,导致城商行客户流失。所以说,同业合作只是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业务的一个权宜之计而非长久之路。(区域合并、同业合作)

(一)合作开发

一般情况下,办理外汇业务的主要系统的投入是需要巨大的资金,如果再加上其他辅助性的投入,资金需求更大,对一般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由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处地理位置的限制,在一定时期内收回外汇业务的开办成本需要较长时间。这会导致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在计划开办外汇业务时,不得不考虑投入的成本这个问题,这也是许多城市商业银行迟迟不愿开办外汇业务的一个主要因素。为解决开发外汇业务系统投入巨大的问题,可建议由几家甚至十几家城市商业银行合作,共同开发外汇业务系统。这样,每家城市商业银行承担的外汇业务系统开发费用就大为降低,同时也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外汇业务系统的辅助建设。这样,城市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系统不但更为先进,而且对于培养外汇专业人才,提高外汇业务服务效率都有极大帮助。

(二)资源共享

由于对外知名度很低,城市商业银行在同国外银行进行业务合作时,会受到许多限制。如在建立账户行或代理行关系时,国外银行尤其是国外知名大银行会提出一些较为苛刻的附加条件,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在建立账户行或代理行时付出的成本更大;又如境内企业的国外合作商,会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在出具的授信文件之外还需有国内外知名银行提供担保等。这些都会对城市商业银行顺利发展外汇业务带来不上的不利影响。为此,可以建议通过业务合

作方式,由几家城市商业银行甚至十几家城市商业银行一起组建松散联盟,共同与国外银行洽谈建立账户行或代理行等事宜,以统一的名义向外出具信用文件等,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使城市商业银行不再以一个单打独斗的形象出现,从而有利于外汇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跨区域发展

因政策原因,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一般被局限在一个城市,其客户资源也被锁定在一个区域内,无法像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那样拥有广阔的资源,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在外汇业务方面的竞争泛力。为突破地域限制,城市商业银行应积极谋划跨区域经营,应考虑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充分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这样,一方面可以拓展客户资源,增加业务结算量,提高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均摊外汇业务开办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2010年12月28日,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结算单证中心正式成立。国际结算单证中心的成立, 标志着农业银行国际业务的技术支持系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国际业务运营管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国际结算单证中心使用农业银行自主研发的集中式国际结算业务处理系统(GTS),利用影像扫描技术和工作流技术, 采用点对点处理模式,统一全行业务处理的流程和标准, 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业务的处理效率和运营管理水平, 对农行创新国际结算业务经营管理模式、 优化业务流程、 提高对客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国际结算单证中心的成立, 将实现农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运作模式由 “分散处理” 向“集中 操 作 ”的 转变, 农业银行将分阶段、 有步骤地实施单证集中处理, 建设集约化的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体系, 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国际结算服务。

20 世纪末,西方银行纷纷设立区域国际结算单证中心,集中处理国际结算业务 如美国银行先后在全球成立了 3 家单证中心;花旗银行在全球共设立了 4 家单证中心,分别位于美国 英国 印度及马来西亚;荷兰银行在全球设立了 3 家单证中心 一些跨国银行更是把单证中心模式的地域性进一步延伸,实现了跨国界的单证中心 国内银行目前真正实现国际结算单证中心模式的比较少,主要是一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而其他银行目前主要还在使用经办复核模式新开办外汇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对国际结算业务实施单证中心模式,更能够适应自身的实际情况,也更符合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趋势,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城市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采用单证中心模式,基本上能解决原有经办复核模式的不足,实现了人力成本的节约,效率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也解决了银行在组织架构上的难题

1.解决了产品积压和等候时间过长的问题,解决了总行的人员劳动量波动剧烈的问题,服务产品通过新的模式获得了较为均衡的输出,实现了效率的提高;同时避免了单据在人为传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丢失缺失延误等问题,是对原模式的一大改进

2.实时完成产品的反馈,通过电子数据和打印服务器的配备,在业务完成后立即实现业务回单打印,满足客户对业务回单的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3.不仅适用于同城模式,亦可以依赖网络技术跨省份跨地区进行操作,银行业务的延伸不受原流程的限制 城市商业银行展品地收单行采用对国际结算业务采用新的业务处理模式,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4.作为信息交流和操作的平台,单证中心数据库的信息实现与核心系统的连接后,可在支行 公司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内共享 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借助单证中心的平台,将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纳入单证中心流程中,实现风险管理部门的远程评估和审批数据的后台集中处理,从而提高信贷业务的效率。

5.有利于防控风险 实行单证中心后,结算业务的单据审查风险由总行统一掌控,风险控制标准统一,风险控制水平较高。

6.有利于进行集中管理 实行单证中心后,全行单证业务集中由总行统一管理,统一授

权,业务管理更加严格与规范。

7.采取的形式较为灵活 实行单证中心后,既可以实行全行统一单证中心模式,也可以根据实际采取多个 分中心 的分别集中模式,集中模式灵活多样。

8.能够降低成本 实行单证中心后,一方面,由于各收单行人员及设备配置简化,从而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即便改变业务集中方式(即总体集中与分散集中之间相互转换)也不再增加额外的系统开发费用,一次开发可实现单证系统业务架构的总体功能。

第四篇:城市商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网银的业务管理,规范个人网银的操作流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等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开办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应该核实客户身份,严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规范内部管理和操作行为。

第三条 开办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应确保核心业务系统记录的客户信息真实有效。

第四条

办理网银业务时,需要填写网银业务申请表。 第五条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商业银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 个人网银凭证管理

第六条 个人网银凭证按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

第七条 银行新核心业务系统中所有涉及到个人网银凭证录入的交易(包括凭证入库、出库、调拨、出售等),凭证种类、凭证批号、凭证单位、凭证序号按照以下方式录入:

1.凭证种类:(个人网银);

2.凭证批号:每个网银的背面印有16位序列号。

第三章 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受理

第八条 个人网银签约查询处理流程

个人网银签约查询是指营业网点查询客户的网银注册信息。

(一)营业网点柜员查询客户网银注册信息,执行以下操作: 1.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入“个人电子银行签约查询”交易。 2.柜员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客户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点击查询。 3.选择查询出的记录,点击确认,系统输出查询结果。

(二)查询结果:

1.查询结果页面如只显示客户基本信息内容,表示客户还没有注册网银。

2.查询结果页面如显示客户基本信息、渠道开通、功能开通、上挂账户、证书信息内容,表示客户已经注册网银。

第九条 个人网银签约申请处理流程

个人网银签约申请是指营业网点通过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账户凭证原件及支付密码。

(一)个人客户申请注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须本人到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账户凭证原件。

3.客户需签订《城市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二)网点柜员须审核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注册账

2 户凭证原件,并通过联网身份核查系统验证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确认一致后执行以下操作:

1.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入“重空凭证出售”交易,录入交易信息后,将个人网银出售给客户。

2.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入“个人电子银行签约申请”交易,输入账户和交易密码。

3.点击查询后,页面回显客户信息。

4.依次点击单选、确认后,如果输入的账号已注册过网银,则页面会提示不能重复签约。如账号没有注册过网银,则页面转至渠道类型选择。

5.选择渠道类型“网上银行”。

6.柜员依次录入“客户基本信息”、“渠道开通”、“功能开通”、“上挂账户”、“证书申请”中的内容。

柜员在客户基本信息页面输入手机号码、联系地址。

柜员在渠道开通页面需勾选网上银行。网银用户名柜员可先录入客户姓名的完整拼音并点击检查按钮,看是否有重复,如提示用户名已存在,柜员可通过在拼音后添加任意数字的方式,点击检查按钮,直到页面提示用户名正确。

7.柜员在上挂账户页面中勾选网上银行,行内、跨行转账默认选择开通,个人网银转账单笔限额默认为200万元,转账日累计限额默认为500万元。柜员可在系统默认的转账限额之下设置其每笔、每日对外转账的交易限额。

3 8.柜员在证书申请页面手工录入已通过“重空凭证出售”交易出售给客户的USBKey编号。

9.柜员使用通用凭证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 第十条 个人网银新增账户处理流程

个人网银新增账户是指营业网点通过校验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新增账户凭证原件及支付密码。

(一)客户办理个人网银新增账户业务,须本人到营业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新增注册账户凭证原件。

(二)营业网点柜员审核个人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新增注册账户凭证原件,执行以下操作:

1.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入“个人电子银行签约变更”交易。 2.选择查询到的记录,点击确认后,页面转至渠道类型选择。 3.选择渠道类型“网上银行”。

4.柜员在上挂账户菜单中,点击新增上挂账户。

5.柜员勾选网上银行,行内、跨行转账默认选择开通,个人网银转账单笔限额默认为200万元,转账日累计限额默认为500万元。柜员可在系统默认的转账限额之下设置其每笔、每日对外转账的交易限额。

6.柜员使用通用凭证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 7.柜员如需为客户办理网银操作账户减挂,取消其下方的网上

4 银行勾选即可。

第十一条 客户自助加挂账户开通转账功能处理流程

客户自行在网银上加挂的账户只能办理查询业务,客户若需要开通其网银转账功能,须到银行任一网点进行办理。

(一)客户办理开通网银转账功能业务,须本人到营业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新增注册账户凭证原件(个人网上银行注册账户须为借记卡或活期一本通)。

(二)营业网点柜员审核个人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新增注册账户凭证原件,并通过联网身份核查系统验证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确认一致后执行以下操作:

1.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入“个人电子银行签约变更”交易。 2.选择查询到的记录,点击确认后,页面转至渠道类型选择。 3.选择渠道类型“网上银行”。

4.柜员在上挂账户菜单中,找到需开通网银转账的客户账号。 5.柜员通过刷卡方式录入客户账号,并请客户输入账户取款密码。

6.柜员使用通用凭证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 7.如客户还没有办理个人网银USBKey,柜员还需为客户办理个人网银USBKey。

第十二条 个人网银登录密码解锁流程

5 营业网点通过校验个人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任一注册账户凭证原件,对客户的个人网银登录密码进行解锁。

(一)个人客户解锁网银登录密码,须本人到营业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任意一张注册账户凭证原件。

(二)营业网点柜员审核个人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执行以下操作:

1.进入“个人电子银行登录密码解锁”交易。 2.柜员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 3.单选查询出的客户记录,点击确认。 4.选择需要解锁登录密码的电子渠道名称。 5.柜员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个人网银登录密码重置流程

个人网银登录密码重置是指客户遗忘网银登录密码后,营业网点通过校验个人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任一注册账户凭证原件,对客户的个人网银登录密码进行重置。

(一)个人客户重置网银登录密码,须本人到营业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任意一张注册账户凭证原件。

(二)营业网点柜员审核个人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确

6 认无误后执行以下操作:

1.进入“个人电子银行登录密码重置”交易。 2.柜员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 3.单选查询出的客户记录,点击确认。 4.选择需要重置登录密码的电子渠道名称。 5.客户两次输入新的网银登录密码。 6.柜员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个人网银用户冻结/解冻处理流程

个人电子银行冻结解冻是指营业网点对客户的个人网银进行冻结或解冻操作。

1.进入“个人电子银行冻结解冻”交易。 2.柜员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 3.单选查询出的客户记录,点击确认。 4.选择需要冻结/解冻的电子渠道名称。

5.点击确认,完成个人电子银行冻结/解冻操作。 第十五条 注销个人网银业务处理流程

(一)个人网银注销业务,须本人到银行任一网点办理。

(二)营业网点柜员审核个人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无误后执行以下操作:

1.柜员进入“个人电子银行签约注销”交易。 2.柜员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 3.单选查询出的客户记录,点击确认。

7 4.点击注销。

5.柜员将打印的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个人网银USBKey损坏、遗失、密码遗忘业务处理流程

(一)客户本人到营业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注册账户凭证原件。

(二)营业网点柜员审核个人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新增注册账户凭证原件后执行以下操作:

1.柜员首先要做“个人网银USBKey解绑”交易。 2.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入“个人网银USBKey绑定”交易。 3.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账号。 4.选择查询到的记录,点击确认。

5.柜员在页面中手工输入已出售的16位个人网银USBKey编号。 6.柜员使用通用凭证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个人网银一代USBKey更换业务处理流程

营业网点柜员审核个人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无误后执行以下操作:

1.进入“重空凭证出售”交易向客户出售二代凭证。 2.柜员进入“个人网银一代更换”交易。 3.柜员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 4.选择查询出的客户记录,点击更换。

8 5.柜员在页面中手工输入网银编号。 6.柜员将打印的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

第四章 个人网银转账落地管理

第十八条 个人网银转账落地业务是指客户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发起转账。

第十九条 落地业务经办行是指转出方账户的开户行。 第二十条 各分支行需指定转账落地处理人每天进入网银转账落地处理交易及时查询、处理转账落地交易。

第二十一条 各分支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属于本机构的账户设立网银转账监管操作。

第二十二条 单笔个人网银跨行转账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时,系统默认进行落地处理,即交易需由落地业务经办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由城市商业银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参照有关制度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新一代电子银行系统上线之日起试行。

第五篇:盐城市审计局审计业务操作程序

(发稿时间:2004-11-12 16:53:14阅读次数:1487)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一、审计立项

审计项目(含调查项目,下同)由上级审计机关下达项目、地方党委政府交办项目和有关部门委托项目及自定项目组成。

审计项目的立项、调整,均以有关文书为准。

二、审前调查

承担审计项目的处室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通过调查了解、查阅相关资料、试审、走访有关部门等方法,对审计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在审前调查中发现被审计单位不具备审计条件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视情调整审计计划,或者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完善。

审计人员对审前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凡市、县同步实施的项目或者组织多个审计组对同类项目实施审计,均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方案由相关业务处室编制,报分管局长批准。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应当经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工作方案以局行政文书形式印发执行。

四、成立审计组

(一)业务处室根据审计项目计划,报请分管局长同意,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指定审计组长。根据需要,特殊审计项目可同时设组长和主审。有些项目需要抽调其他处室人员和聘请有关专业人员的,由局长或分管局长决定。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提出回避。审计人员回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五、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组根据项目要求、审计工作方案、审前调查情况等,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由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重要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在一定范围内审定。

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内容的适当性、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负责;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范围和重点的适当性负责;分管局长对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审计目标的恰当性负责;由于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调整不当,造成重大违规问题应当查出而未能查出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六、送达《审计通知书》

(一)审计组代拟《审计通知书》,经所在业务处室负责人、办公室审核,由分管局长签发。

凡需要列入审计范围的单位,应在审计通知书中列明单位全称,并按规定送达。

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书应抄送被审计的个人。

(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3日(注:必须间隔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邮寄)审计通知书,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文书送达回证》上注明收件日期。

(三)下列材料可随《审计通知书》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1.《盐城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

2.《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3.《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清单》;

4.要求被审计单位填写的有关自查表等。

(四)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的要求按相关准则规定执行。

七、实施审计

(一)审计组进点时,需携带《廉政行风监督反馈卡》,交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并在被审计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盐城市审计系统审计组廉政纪律公示》。

(二)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或者掌握的有关情况,需要修改、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应报分管局长批准。

(三)审计人员应依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分工和具体步骤实施审计,并根据局规定编写审计日记。

(四)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均应收集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必须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其间应注意的事项有:

1.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

2.审计证据应注明所要证明的事项,做到一事一证;

3.专项审计调查或延伸审计调查应使用《审计调查记录》;

4.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时,必须持有局长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5.在取证过程中,若有根据认为被审计单位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相关资料时,经局长批准,有权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账册资料,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难以实施或者实施后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应当实施追加或者替代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仍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应当由审计组组长确认,并在审计日记中予以记录和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7.审计组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经济案件线索疑点及其他重要情况,应随时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不得隐瞒;

8.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审计中取得的相关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审计人员应当对其收集的审计证据严重失实,或者隐匿、篡改、毁弃审计证据的行为承担责任;审计组组长应当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当将经过分析、判断和归纳的审计证据,编号排序,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之后。

实物证据、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等,应编制书面材料,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之后。

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未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以及审计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六)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组长或者委托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对审计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组长应当责成审计人员及时纠正。

审计组组长对复核意见负责,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八、汇集审计情况,编审《审计报告》

(一)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审计组及所在处室应对审计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进行梳理,检查审计目标是否全面完成,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面如实地向分管局长、局长汇报,任何个人不得截留、隐瞒。

(二)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概述审计情况和事实,列出对有关问题定性、处理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三)以审计组名义向被审计单位(包括有关个人,下同)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认定的事实提出异议的,审计组应进行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并填制《审计报告反馈意见说明书》,但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被审计单位在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由审计组作出书面说明。

(四)审计组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为基础,结合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及核实掌握的有关情况,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对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

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代拟稿)》的期限为现场审计结束后30日内(以取证材料或者核实情况的最后日期为准)。

审计组组长对其提交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五)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核《审计报告(代拟稿)》及所附证明材料,填制《审计报告审核意见书》和《审计业务会办会议申请单》。

(六)法制处对《审计报告(代拟稿)》及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提出可否提请会办的意见。

(七)分管局长审核《审计报告(代拟稿)》,签署审核和会办意见(包括确定会办范围等)。

(八)召开审计业务(办公)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具体要求按《盐城市审计局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盐审发〔2000〕59号)和《盐城市审计局一般审计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盐审发〔2003〕32号)规定办理。审计业务(办公)会议由法制处负责安排。

审计业务(办公)会议讨论过程和决定事项由相关业务处室明确专人负责记录。

九、听证和处罚告知

(一)听证告知。本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指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两千元以上罚款)的审计决定前,应制发《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处罚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的具体事项按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办理。

(二)处罚告知。本局在作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发《审计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局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重新会办。

听证和处罚告知文书须经法制处审核。

十、制发审计法律文书,上报审计情况

(一)审计组根据审计业务(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修改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代拟《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法律文书以及专题(综合)报告。涉及税收或政府基金方面的问题,可单独制发审计法律文书。

(二)业务处室负责人初审。

(三)法制处复核把关。

(四)办公室核稿。

(五)分管局长审核。

(六)签发。《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法律文书由局长委托分管局长签发;上报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专题(综合)报告由局长审阅签发。

复核、审核各环节对审计文书代拟稿的修改,都应如实地反映在原稿之中。

(七)审计法律文书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送达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分送局领导、法制处、办公室,上级机关由办公室发送。

《审计报告》主送被审计单位,以函的形式送其他有关单位(将《审计报告》附于函后),根据需要抄送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

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业务工作报告,使用行政公文。

(八)《执行审计决定及自行纠正情况回单》随法律文书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九)本局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30日内(从审计组所在处室接收审计报告之日计算),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应由业务处室作出书面说明,报分管局长批准。

(十)及时整理、报送审计信息。

(十一)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十二)相关责任。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组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中记录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反映的事实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复核人员对其复核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处理处罚不当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分管局长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与审计业务会议精神的一致性负责。 编制的审计信息严重失实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十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检查

业务处室应当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即行检查并跟踪检查审计决定落实情况,了解审计意见采纳情况,填写《审计决定执行及自行纠正情况检查记录》;并将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回执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等资料,送法制处备案。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业务处室应及时向分管局长汇报,同时告知法制处,以便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法制处会同有关处室对重要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每半年抽查一次。

审计组长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对审计决定未落实事项承担责任。

十二、行政复议、诉讼事项

分别按《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和《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办理。

十三、立卷归档

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材料,建立审计档案。

审计组应当确定立卷责任人及时收集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审计项目终结后,立卷责任人及时办理立卷工作。

立卷责任人将文件材料归类整理、排列后,交由审计组组长审查验收。

审计档案实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

业务处室应当在终了后四个月内将检查合格的审计项目案卷移交办公室归档。

业务处室在移送审计项目案卷时,应当做好该被审计单位审计资料库的建立或者补充工作。

审计组成员对卷内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审计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十四、采用送达审计方式的,参照本程序执行。

本程序由法制处负责解释。

本程序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4年2月4日印发的《盐城市审计局审计业务操作程序》(盐审发〔2004〕7号)即行废止。

市审计局自2009年11月以来,对总投资10亿元、建设工期计划4年的先锋岛整体开发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一年来,跟踪审计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促进节约了财政资金。在目前概算总价16400万元的基础上,节约了7285万元,在盐城市场价的基础上,节约了126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789万元;二是规范了招投标及相关合同。审查招标文件21份,提出审计意见23条,建设单位全部按照审计意见修改;审查合同初稿共16份,提出跟踪审计意见18条,建设单位按照审计意见全部进行了修改;三是促进了建设单位建章立制。已经促进建设单位建立和完善制度8条。(路毅)

第六篇:城市管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建管并重”,牢固树立起“抓城市管理就是抓经济、抓生产力”的观念,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建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把整治市容市貌、规范城区经营秩序,强化城区道路管理作为提升城市形象的三大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强化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争取在短时间内城市管理水平、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质量有一个新的提高,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

关于上半年工作

(一)、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一是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以“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创城”活动为动力,按照“决心要大,标准要高,行动要快”的要求,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围绕解决城市管理的“顽症”以及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长期困扰城管工作的难题,制定下发了《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河滨路、福海路道路管理办法》、《城市管理重治严管活动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细化责任,量化指标,将城市管理年工作目标落实到23个责任单位,从人、财、物方面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营造城市管理工作“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我们将有关城市管理法规、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市民宣传,使城管法律、法规为群众所共知,并共同遵守。在区电视台开设了“城市建设管理视窗”栏目,及时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报道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展示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促进了城区居民城市化意识的提高;局里组织人员每周五上午对城区主干道、广场等主要路段进行督查,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每周一次以《城建工作》的形式,通报各单位、科室;印制15000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宣传材料,发放到沿街门市和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并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及周边社区不间断巡回宣传,倡导市民文明之举,营造一个人人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力度

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在明确工作责任和突出工作重点等方面下气力,持续抓好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有机结合,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

一是持续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首先,强化日常管理。按工作职责及责任区划分,结合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要求,与临街业户居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签定《福山城区沿街店铺、单位门前市容秩序公约》,围绕“不搞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14项内容,加强日常管理,重点在早、中、晚的违规行为高发期巡回检查、纠章,通过集中巡查、错时巡查和延时巡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市容环境监管力度。组织各部门1900余名机关干部走上街头,对城区的大街小巷、路面、路牙、路桩根、人行道等进行了彻底清扫,较好地遏制了影响城市文明的问题发生。其次,突出整治重点,下大气力治理损害城区容貌形象的违规行为。违章建筑等乱搭乱建现象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我们组织专门人员摸底排查,主要有2起强占土地建房案,涉及房屋面积276.5平方米, 围墙7800平方米;在租赁土地上建房11 起,涉及房屋面积970.5平方米;在工厂或住宅内违章建房9处,涉及房屋面积2370平方米。目前,我们依照程序,严格执法,已经责令拆除违章建筑22处,正在查处的违章建筑有44处,其中,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同时,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和运输粘带、车辆撒漏、露天烧烤以及清晨溜狗和破坏市政设施等严重影响城市文明行为的集中整治。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整治活动4次,清除野垃圾场2个,取缔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摊点2700处,清理乱堆乱放、乱吊乱挂问题600处,清理乱贴乱画和“野广告”17000多张,制止公共场所乱扔杂物、践踏草坪150起,查处违章撒漏、运输粘带和乱倒垃圾问题178余次,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二)进一步加大城区主干道、广场等重点区域的严管力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河滨路、福海路道路管理办法》规定,坚持服从、服务于区级重点工程,克服今年城区主要路段改造工程给城市管理带来的诸多困难,对河滨路、福海路以及广场等路段和区域实行重治严管,我们把三名正式队员、十二名协管队员摆放在福海路,把三名正式队员、六名协管队员摆放在河滨路,配备了12辆执勤摩托车,在每天正常值勤的同时,坚持在早晨5:30-8:00,中午12:00-14:00,晚上5:30-10:30,定点看护、管理和巡查。上半年,查纠在人行道板上违章停放机动车辆8000多车次;制止纠正了路旁店铺乱倒垃圾、炉灰的现象;严格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强制拆除19家未办审批手续、擅自安装的广告牌匾,审核指导14家业主安装配有霓虹灯的高标准牌匾;协助取缔清理福海路、河滨路两个路段临街花圈店14家,封堵河滨路原花圈店地下室敞口15处,在河滨路、福海路上杜绝了店外经营现象,较好地保证了两条主要街道的市容市貌。

(三)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加强马路市场的管理。一是对#等马路市场进行专门整治。我区原有织布厂、东关、城西、太华路等四处马路市场。其中,太华市场是依托#临街而成的马路市场,由于经营业户素质的参差不齐,一度造成市场周围环境脏乱差,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我们把对太华市场的治乱治差和退路进厅工作,作为推动马路市场整治的切入点,从今年3月开始,采取分批入市的办法,将#马路市场67个业户搬迁到福新市场,城管大队组织人员,加强搬迁后市场秩序和卫生管理,有效遏制了进厅出厅和治差再差的反复问题,巩固了整治效果。二是对流动摊点进行合理疏导整治。针对流动摊贩大多为“弱势群体”的特点,坚持因势利导,堵疏结合,合理开辟新摊点,在#市场又增建10个标准化棚亭,在#等地划线定位,合理设置摊位,引导流动摊贩进入经营。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和实际管理情况,抓住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加强八小时以外的巡查管理,对问题突出的路段和部位进行反复整治。5月以来,针对瓜果上市量大、流动经营现象突出的特点,我们组织力量,通过错时巡查和弹性管理,先后劝导300多进城农民入市经营,没收不听劝阻的经营工具40多件,有效地遏止了流动经营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首先,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结合《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的若干规定》,本着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在理顺原有的机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对廉洁勤政、城管队员和协管员管理、岗位工作考核、严格执法和错案追究制等34项制度进行规范完善,统一印制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汇编》,人手一册,遵照执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工作力度,突出从考勤、考纪、考绩三方面加强考核,实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考勤方面,每天上午7:50和下午1:50前在大队办公室统一签到,其他时间由各中队考勤登记;考纪方面,由各中队根据大队规章制度和21项禁止行为随时对队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登记,大队随机抽查中队考纪和队员执纪情况;考绩方面,按定岗定位路段落实管理区域,根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大队制定的24项市容管理标准进行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每月总结的方式,加大考核力度,全体人员每人每月拿出100元、大队拿出200元作为考核奖,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按月兑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充分调动了全体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今年以来,全体城管队员早上岗晚下班,中午坚持轮流值勤,每人每月平均只能休息一天,但大家毫无怨言,树立起了良好的城管队伍形象。

其次,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素质。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外出观摩和帮贫解困办实事等方式,引导队员强化服务观念,淡化权力意识;强化责任观念,淡化功利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体现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同时,加强执法培训,切实提高队员的执法水平,坚持聘请专家和市支队领导,持续加大法律、专业法规和从业道德规范的培训力度。截止5月底,共举办行政法律、法规培训班三次,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案例析案讲法八次,提高了执法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体队员依照“执法要严、处理于公、服务于优”的要求,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进一步树立起城市管理法规的权威。

关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城管大队现有在编人员##名协管员,管理着20多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的市容市貌。各中队管理区域复杂,科室内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普遍感觉人力不足。我们感觉,在我区经济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新形势面前,执法力量显得有些单薄,管理起来捉襟见肘。队员的综合素质现状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不相适应。

(二)违法违规现象严重,查处困难较大。一是市民素质不高,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管执法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抵触,无形中增加了管理难度。二是市场培育乏力,以退路进厅为重点的马路市场整治短时间难以完成。特别春、夏、秋三个水果上市旺季,大量农民涌入城里势必导致流动经营增多,管理困难。三是城区道路渣土撒漏问题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开工工地较多,工地所需的大量沙土和施工后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需要运进运出,管理困难较大。四是违法建设现象严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短时间查处困难很大。

(三)齐抓共管力度不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协调和解决好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例如城市的公共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管理、社区物业管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等,已经越来越超出了单纯城管部门能力所及的工作范围。城市管理还没有形成强大的社会共管合力。今年的城市管理年活动虽然把城市管理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但由于缺乏工作落实的钢性力度,没有把城市管理工作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那样纳入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或增加考核权重,导致城市管理工作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合力不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城区道路改造后棚亭规范设置与管理和三路两街经营业户退路进厅以及增强城市管理齐抓共管合力和创新学习型城管队伍建设四个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我区城市管理的档次和水平。

一是持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城市管理年活动”为重要载体,针对活动中发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活动成果。同时,将先进性教育与文明执法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执法水平,努力使全体队员做到执法得当、程序规范、事实清楚、用法准确。

二是调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抓好临街单位、居户维护市容秩序公约的签订工作,对企事业单位,争取以区政府名义签订。在此基础上,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配套联动,改变城管队伍孤军奋战的不利状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引导城区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管好自己的人,维护好自己的环境”。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城管氛围,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和理解城管工作,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城市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是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水平。首先,狠抓建章立制、队伍整顿和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激发城管队员干事创业、赶超发展的积极性。其次,狠抓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城管工作在广大市民中的知名度和信任度。同时,狠抓大局意识的养成,着力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第三,结合城市管理年活动,突出“治乱”,着力“治差”,突出做好改造后重点路段的严管准备和城区出入口以及健身广场、河滨广场的重点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季节特点和市场经营规律,适时开展对各类违章经营和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象的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城区经营秩序文明规范,市容环境整洁亮丽。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打造城管新形象。把全面提高管理和执法人员理论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好城市管理这一生产力的作用。同时,把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把好执法尺度,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诚信的城管形象,为创造我区良好的投资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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