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ct环境影响评估

2022-12-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petct环境影响评估

台湾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评析

摘要:

通过概要整理台湾环评制度的沿革、法规建置历程、开发个案环评审查程序及政策环评执行方式,指出环评制度在台湾运作近40年来,虽然技术能力及法规建置日趋成熟,但是由于民众环保意识抬头及国际趋势的影响,面临着非技术性议题干扰审查的困境,未来的挑战在于如何提升审查质量及效率。

关键词:

台湾;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审查;环评监督追踪

DOI: 10.14068/j.ceia.2016.02.005

台湾现行环境影响评估(以下简称“环评”)制度的概念起源于1975年,由当时的“行政院经济设计委员会”基于长期发展利益考量,期望能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引用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NEPA)中规定对于环境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各项提案或主要法案应实施环评的精神,将环评概念引进台湾。历经多年法规建设及试行,于1994年正式公布“环境影响评估法”(以下简称“环评法”),规定各种开发行为对环境有潜在不良影响的,在规划阶段应同时考虑环境因素,实施环评,不合规定的不得开发,以达到永续发展的目标。近40年来,环评法规及监督管理日臻完备,对台湾环境质量管控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针对国际局势变化及民情舆论,仍需要开发单位、行政主管机关、专家学者、公民团体及当地居民更有智慧地应对后续挑战。

1台湾环评制度发展及法规建设历程

台湾在1979年由当时的“卫生署”在“科学技术发展方案”架构下主持建立环评制度,并于次年召开跨部门的推动建立环评制度执行计划的协商会议,进行法令研拟、制度建立及参考审核等工作,开始进入环评制度建设阶段。而后于1983年由“卫生署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署”的前身)提出“环境影响评估法(草案)”并拟定“加强推动环境影响评估方案”,在试行的5年期间完成77件环评审查;后持续于1991年至1994年间落实“加强推动环境影响评估后续方案”,4年期间共计完成工厂、工业区、交通、水利、游憩、文教医疗、小区开发、环境保护设施、能源开发等129件环评审查。在前述施行阶段,环评审查属于参考制,仅对审查结论事项进行后续监督核查。

“环评法”在1994年12月30日正式公布施行,对于组织章程、应实施环评的开发行为、评估、审查及监督规定做出了具体规范,并制定了相关罚则;将审查主体转移至环保主管机关,并将环评程序从草案中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整体开发许可审查程序中分离出来,同时赋予否决权限,强化环保主管机关及环评审查委员会的主导权,形成现行环评审查程序所具备的分离型决策流程和否决权特性。台湾环评制度建设及推动历程如表1所示[12]。

2台湾环评审查及监督考核

由于现行台湾环评审查具有否决权,在审查过程须接受各方面的严格挑战,因此程序的完备性极为重要。以下分别概述环评程序及后续监督考核机制。

21开发行为环评

开发行为环评审查为二阶段程序设计,如图1所示[34]。由开发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说明书(以下简称“环说书”)后,经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转送环保主管机关进行审查(主管机关分工在“环境影响评估法施行细则”中另有规定)。各级环保主管机关应在收到环说书50日内,形成“通过”、“有条件通过”、“应继续进行第二阶段环评(以下简称‘二阶环评’)”或“不应开发”等审查结论并发布公告。其中,若开发行为经认定为对于环境有潜在重大影响,则应进入二阶环评程序。

如进入二阶环评程序,开发单位应公开刊登环说书,并举行公开说明会。环保主管机关应在公开说明

会后,邀集各方代表界定评估范畴,而开发单位应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估书”)初稿时记载对各方所提意见的处理情况。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应在收到开发单位所提送的评估书初稿后30日内,会同环保主管机关、其他相关机关,并邀集专家、学者、团体及当地居民,进行现场勘察并举行公听会,并于会后30日内整理成文,与评估书初稿一并送交环保主管机关审查。

22政策环评

应实施环评的对象除开发行为外,还包含“政府”政策。台湾于2000年修订的“政府政策环境影响评估作业办法”中明确规定,工业、矿业开发、水利开发、土地使用、能源、畜牧、交通、废弃物处理、放射性废料处理等政策,有潜在环境影响的,应实施政策环评,并拟定了应实施环评的政策细项,作为提供政策研提机关执行政策环评的依据。政策评估说明书应记载的事项,包含政策背景及内容、替代方案分析、环境影响评定的评估项目、减轻或避免项目潜在环境影响的应对措施等。台湾现行政策环评流程如图2所示[5]。

23环评追踪与监督查核

除评估审查以外,环评制度后续的监督追踪作业也十分重要。台湾环评制度规定,开发行为进行中或完成后,应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执行追踪,追踪情形应函送主管机关(“环保署”);由环保主管机关执行监督查核,地方层级为县市环境保护局,“中央”层级为“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追踪查核开发单位对已通过环评审查的开发内容、所承诺事项及审查结论是否有效落实。表2为相关机关应监督与追踪的事项。针对重大开发行为则另行制定监督作业要点,并由各开发行为相关方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除“政府”官员外,还包含学者专家及地方居民代表,一般采取每3个月召开定期监督委员会及不定期办理现场勘查方式,以掌控开发行为现况。目前台湾共监督事项(“督察总队”)追踪事项(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1.环说书、评估书所载内容及审查结论的执行情况;1.核发许可时要求开发单位办理的事项;

2.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书及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2.开发单位执行环说书或评估书内容及主管机关审查结论事项;

3.“环评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的有关事宜;3.其他相关环境影响事项。

4.违反“环评法”规定的开发行为的整改情况。上述3项的执行情况,应函送主管机关。

注:第28、29条分别针对“环评法”施行前已实施而尚未完成的开发行为,以及已完成环说书或评估书并经审查形成审查结论的开发行为。

有7个开发行为成立了监督委员会。另外,为强化对开发行为的监督及裁处执法,在2012年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估监督及裁处不法利得作业要点”,以期更有效地遏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3台湾环评现况评析及未来挑战

经历近40年的发展,台湾环评制度日臻成熟,也因为大规模开发行为都经由环评程序的科学判断来厘清环境可能遭受的影响,进而采取预防减缓对策,尤其在审查过程中,环评委员基于专业考量对特定开发行为提出超越其他环保法规的要求,经由开发单位的承诺,更能有效减轻这些开发行为对环境的冲击影响。以下分别对于如何提升环评技术方法及后续进行环评审查将面临的挑战提出浅见。

31环评人才的培养及作业准则的建立

台湾对于环评文件编制技术人员有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对于顾问机构的管理则自1997年起通过办理“环评技术顾问机构评鉴”来评定从业人员的环评专业技术能力与服务质量,评鉴结果在“环保署”网站公开发布,供开发单位选择环评从业人员时参考。为强化台湾“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及环保机关环评业务执行成效,也定期举办环评业务检讨会和交流会,希望通过举办这些会议来加强沟通协调,提供相关指导与建议,从而提升相关单位环评业务执行能力,促使台湾环评业务的执行更加完善。[6]

另外,为使环评文件编制及后续审查作业达到一定标准及质量,制定了动物生态评估、空气质量模型评估、道路交通噪音评估模型、海洋生态评估、环境振动评估模型、航空噪音评估模型、植物生态评估、河川水质评估模型、铁路交通噪音评估模型及健康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期望通过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可执行性及公信力的技术规范,提升评估文件质量。而根据不同开发行为所制定的审议规范,包括住宅小区开发、工业区开发、陆上土石采取、高尔夫球场开发、文教及医疗建设开发、石油及石油产品贮存槽设置等,则可作为环评委员审查时的参考基准。

32民众参与机制的形成

目前,台湾环评制度给予民众极大的参与度,民众可通过参与公开说明会、现场勘查、网络平台(环评书件系统或环评开发案论坛)、审查会议旁听等方式提出意见。法规明确规定,开发单位需办理公开说明会,与当地居民或环保团体进行沟通并取得共识,以减少日后可能的冲突;审查委员也必须搜集民意,了解可能衍生的环境冲击事项,以确保减缓对策的适当性,提交主管机关决策。

在民众的积极参与下,开发单位在准备环评文件时对于背景数据的调查、模式仿真的方式、减缓对策、施工及运营期间的环境质量监测等事项日趋严谨,主管机关对于审查的程序也更为慎重。经过审查过程中的沟通及讨论后,开发单位的承诺及审查结论的要求可以对维护环境质量有所帮助。

33面临的挑战

由于台湾环评制度具有开发行为否决权,而大型开发行为往往对附近居民现有生活质量或农渔业资源造成影响,甚至引起交通运输沿线居民的反弹,因而部分邻避设施的环评审查往往会遭遇如土地取得正当性或程序合法性等环境正义问题,进而干扰审查程序的进行。而民众过度参与,加上媒体或政治人物的渲染,则容易模糊焦点进而影响议事效率。

为审查环评报告有关事项,“环评法”规定各级主管机关应设置环评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环保署署长”、“副署长”、有关机关代表及具不同学术专长及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兼任,任期两年,仅能连任两届。由于环评技术涉及长期经验的积累,其他环保法规尚未规范的事项可通过审查会议的专业讨论得以厘清,并予以事前预防。

应将环评定位为技术性审查,才能发挥有效预防减轻环境冲击、保障环境质量的功能。为了提升环评质量及效率,需要更完备的审查程序,更透明的信息沟通。另外,为保障民众健康及环境质量,应增加背景调查数据库,尤其是近期引起较多关注的PM2.5及健康风险评估流行性调查统计数据库。客观、专业及切实的科学数据、模式分析和监测验证,加上主管机关的追踪与监督查核,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4结论与建议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民众开始追求生活质量,对于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环境问题日趋重视,环境保护意识兴起不再只是“政府”及环保人士的责任,更是企业与社会大众共同的责任。环评审查过程中,在网络平台公开环评文件、召开公开说明会、邀请居民代表参与环评会议等手段,都是为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以持续落实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主管机关配合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现况,陆续检讨修正“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增修应实施环评的开发行为类别、所在区位及开发规模等规定。此外,不同开发行为类别审议规范的制定,则是为了提升环评审查作业质量、加强利益相关人员对开发行为环评审查结论的信任,避免因与个人价值或利益不一致而导致争议,以确保审查项目、重点及基准的一致性。同时通过推动专家会议机制,针对环境争议议题建立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沟通平台,以厘清开发行为环境影响的事实与科学推论。

开发行为通过环评审查后,为避免环评制度流于形式,在开发行为施工过程中及运营期间,应分别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追踪与环保主管机关监督已通过环评审查的开发行为所承诺事项及审查结论的落实情况。针对重大开发行为,则应另行制定监督作业要点,并成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及现场勘查等方式,以监督环评文件所载内容及审查结论的落实情况。

为提升技术顾问机构环评专业技术能力及环评文件质量,“环保署”在相关法规中针对技术人员拟定了学历规范,并对技术顾问机构进行评鉴。然而在技术能力及经验提升以外,在民众参与程度大幅提高后,开发单位、主管机关及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单位人员,都更需要细腻的沟通技巧及更广泛的思维,以确保环评制度的专业性与可信赖度。

环评制度对于事先预防减轻对环境的冲击有很大作用,但是任何开发行为或多或少会影响部分居民的生活质量,如缺乏适当沟通容易产生冲突,建议未来应适当调整审查机制,建立明确的议事规范及审议规范,以提升议事效率,并持续建立环境数据库作为审议时的参考材料,也应研讨如何与其他开发执照合并,以减少通过环评审查后因与原申请内容不同而需提出变更的情形。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行政院环境保护署”. 环境保护25年回顾与展望[M]. 台湾, 2012.

[2]徐世荣, 许绍峰. 以民众观点探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J]. 台湾土地研究, 2001(2): 101130.

[3]“行政院环境保护署”. “环境影响评估法”[Z]. 台湾, 2003.

[4]“行政院环境保护署”. “环境影响评估审查流程”[EB/OL]. (2015-07-03) [2015-08-04]. http://www.epa.gov.tw/lp.asp?ctNode=31745&CtUnit=1519&BaseDSD=7&mp=epa.

[5]李育明, 郑福田. “政府”政策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及作业规范检讨及修正[R]. 台湾: 社团法人台湾环境管理协会, 2011.

[6]陈依琪. 环评技术顾问机构业者评鉴、评估项目人员认证制度推动暨环评业务检讨会与交流会[R]. 台湾: 社团法人台湾环境管理协会, 2014.

The history of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 system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processes and policies of EIA review, and the implementation practices of SEA are summarized in this paper. After operating for nearly 40 years in Taiwan, the EIA system has been improved, and is becoming more mature. Nevertheless, due to people’s rising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fluence of the world trend, the EIA system is in a predicament that some nontechnical issues are interfering the reviewing process. Consequently, in the future it will be a big challenge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he EIA reviewing.

Key words:

Taiwa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 EIA review; supervising and tracking EIA cases

作者:陈依琪 黄姿榕 施坚仁

第2篇:香港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概览

摘要:

香港《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于1998年4月1日开始实施,其目的是评估条例中列明的指定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以避免不良影响或将影响减至可接受水平。该条例的独特之处包括:条例下订有《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制定了明确统一的环评技术指引和准则;两个阶段咨询公众及环境咨询委员会,以确保中立及公信性;设立条例网页,以增加透明度;香港环境保护署颁发的环境许可证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工程项目倡议人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建造和营办期间落实许可证上列明的设计要求、缓解措施和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订立了严厉的违法罚则。后期,香港环境保护署将不时检讨环评制度,并推行优化措施,提高该条例的客观性和成效。

关键词:

香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许可证;技术备忘录;环境咨询委员会

DOI: 10.14068/j.ceia.2016.02.004

香港土地总面积只有约1 108平方公里,其中约76%为具保育价值的郊野公园和特别地区等,只有24%的土地(约265平方公里)可供城市发展。同时,香港人口接近720万;世界银行2014年数据显示香港的人口密度高居全球城市排名第四位,每平方公里为6 897人。香港经济的持续发展与相关大型基建工程(2014年的工程项目总值接近2 000亿港元)衍生出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作为解决方案,香港环境保护署(以下简称“环保署”)实施一套三层环境管理架构,如图1所示。第一层架构是要求工程项目倡议人采用先进环保科技减少和控制污染物排放,以符合香港现行环保法例对各种环境污染设定的排放标准及相关牌照所规定的排放量限值。第二层架构是通过香港《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以下简称《环评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下简称“环评”),使指定工程项目采纳合适的规划和设计方案,以尽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最后一层架构是要求指定工程项目在建造及营办期间落实执行环评报告书所建议的缓解措施,进一步减少剩余环境影响,以符合《环评条例》的规定和准则。由此可见,香港的环评制度在平衡发展需求及保护环境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1香港环评制度的发展

11初期环评制度

在香港,环评的应用和实践已经有超过20年的历史。1992年,香港政府颁布行政指令,要求政府部门或者私人机构在规划大型基建工程(包括机场、铁路、发电厂等)初期进行环评并提交环评报告书给政府审阅。但是行政指令缺乏法律规管和罚则,未能有效地规管工程项目倡议人在进行工程期间全面执行环评报告书内的建议和实施缓解措施,从而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2法定环评制度

1997年2月,香港政府颁布《环评条例》,并在1998年4月1日正式生效。目的是就对指定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作出评估,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得以避免或将影响减至可接受的水平,以保护环境。

《环评条例》所列明的100多项指定工程项目必须先完成一系列法定环评程序才可开始建造。工程项目包括挖泥、填海、铁路、道路、桥梁、电厂,也包括超过10万人口的新市镇建设或重建工程。

《环评条例》还包括一份由环保署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以下简称《技术备忘录》)。《技术备忘录》列明了法定环评的程序和步骤、技术要求、规定、标准和准则等。

13环评程序

相比其他地区或国家,香港的法定环评程序并不算复杂,包括5个主要步骤,如图2所示:

(1)首先由工程项目倡议人,向环保署提交工程项目简介,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初步设计、周边环境、工程在建造和营办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相关的缓解措施;

(2)环保署详细考虑有关工程的数据后向工程项目倡议人发出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概要(以下简称“环评研究概要”),列出环评研究需要处理的环境课题、环评研究的技术要求及程序上和报告书内容的规定;

(3)工程项目倡议人按照环评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完成环评研究,然后把环评报告书提交环保署审批;

(4)如果环保署同意环评研究的结果,以及环评报告书符合法例的要求,环保署方可批准报告书;

(5)由环保署发给工程项目倡议人“环境许可证”,使工程项目可以开展。

如工程项目规模比较小而没有不良的环境影响,项目所采纳的缓解措施符合《技术备忘录》的规定,环保署可在环境局局长的同意下,准许申请人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这一安排类似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2香港环评制度的特色

香港环评制度是一项专业、客观、公开透明、高效及有显著成效的制度,也是一套完整的制度,确保从工程规划、执行到监察,都能有效地规管工程项目倡议人落实环评报告书内建议的缓解及补偿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低工程项目在建造及营办时对环境所产生的不良影响。

21法定的独立技术备忘录

环保署根据《环评条例》发布的《技术备忘录》是一份公开的法定文件。《技术备忘录》对下列情况的原则、程序、指引、规定及准则予以说明:

(1)工程项目简介的技术内容;

(2)环评研究概要或环评报告书的技术内容;

(3)决定指定工程项目在环境方面是否可接受;

(4)决定环评报告书是否符合环评研究概要的规定;

(5)审批环评报告书的考虑因素和准则;

(6)决定环保署是否准许申请人根据条例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

(7)解决环评研究概要和环评报告书在内容上的冲突;

(8)采纳其他主管当局的意见;

(9)决定哪些属环境影响的实质改变、增加或更改或指定工程项目的实质改变、增建或改建;

(10)签发环境许可证;

(11)为指定工程项目施加环境监察与审核规定,作为环境许可证条件。

据了解,虽然很多国家或地区的环评制度同样是一项法定环评程序,但相关法例并没有附带法定的独立技术备忘录以规管技术要求。

22中立性与公信力

环保署的架构设立了独立且专业的团队负责执行法定环评程序,在发出环评研究概要及审批环评报告书的过程中,除了严格按照《技术备忘录》的规定,同时会根据《环评条例》征询及采纳其他政府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并充分考虑公众及环境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咨会”)提供的意见,以确保专业及不偏不倚地执行法定环评程序。具体程序如图3所示。

23公众参与

香港的环评制度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工程项目倡议人需要按《环评条例》的要求提供工程项目简介给公众人士及环咨会参阅,并在报纸上刊登通告,公众人士及环咨会可在14天内向环保署就有关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

同样,工程项目倡议人需按《环评条例》的要求提供环评报告书给公众人士及环咨会参阅,并在报纸上刊登通告,公众人士及环咨会可以分别在30天及60天内向环保署提出有关报告书的意见。《环评条例》要求环保署充分考虑意见才发出环评研究概要和决定是否批准环评报告书。

环咨会是政府在环保政策方面的主要咨询机构,其职权为检视香港环境情况及通过环境局局长向政府建议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应付各类污染问题,使环境得以保护及持续发展。环咨会成员由香港行政长官委任,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界别,包括学术界、专业人士、环保团体、工商界及地区人士等,在社会上及其专业上均具代表性。环咨会其中一项工作是依据《环评条例》就指定工程项目提交的环评报告书向环保署署长提出建议。环咨会一直兼听社会各方意见,为政府提供持平和独立的建议。

环保署在2013年优化环咨会审议环评报告书的运作模式,以使环咨会在审议环评报告书时能充分及完全地考虑公众意见,工程项目倡议人在收集公众对环评报告书意见的30天法定咨询期完结后,才会开始环咨会的60天法定咨询期。环保署会将所有在环评咨询阶段收集的公众意见汇编并提交环咨会,在审议环评报告书的会议上作参考。

环保署也鼓励工程项目倡议人加强公众咨询工作。目前,一些大型或受公众关注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倡议人为了争取市民及有关环保团体的支持,大多会在环评研究早期阶段举行公众听证会和简介会以听取公众及绿色团体所关注的环境问题,及向相关区议会汇报环评进度,例如初步结果和拟议的缓解措施等,以加强沟通及收集公众对环评研究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公众咨询的透明度,环保署近期发出的环评研究概要也要求工程项目倡议人在环评报告书内提供及处理可能受工程项目影响的市民及团体的主要关注事项。

24登记册办事处及网站

环保署根据《环评条例》设立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登记册办事处(以下简称“登记册办事处”),存放《环评条例》的相关档案,包括从《环评条例》在1998年生效至今所有由工程项目倡议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简介、环保署发出的环评研究概要、批准的环评报告书、发出的环境许可证等。登记册办事处开放给公众人士免费查阅档案,不少工程项目倡议人、环评顾问公司、大学研究生都会到登记册办事处参考数据。

环保署还特别设立关于《环评条例》的网站(http://www.epd.gov.hk/eia/),把登记册办事处存放的所有数据及档案都上传到网站,免费供所有人士浏览。此外,网站还会刊载须在法定环评程序中征询公众意见的文件,包括由工程项目倡议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简介和环评报告书,公众人士也可以通过网站向环保署提出意见。在过去十年,每年浏览网站的平均人次约130万。

25环境许可证

当环保署批准环评报告书后便可颁发环境许可证给工程项目倡议人。许可证的条件详细列明在建造及营办期间需要执行的环评报告书内的重要建议及缓解措施,从而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许可证具有法律约束力,若指定工程项目的倡议人没有获得环保署发出的许可证或不依从许可证条件而建造及营办工程项目均属违法,环保署会根据法定程序进行检控。环境许可证制度的成效备受国际环评专家的肯定及认同,成为环评制度发展的国际趋势,近年来世界各地不少国家或地区的环评制度都纷纷采纳许可证制度。

26严厉违法罚则

《环评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人在没有获得工程项目环境许可证或违反该许可证的条件的情况下建造或营办指定工程项目即属违法行为。一经按公诉程序首次定罪,可处罚款港币200万元和监禁6个月;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处罚款港币500万元和监禁两年;如持续性违法,法院可判处每一天罚款港币1万元。

27环境审核及监察

根据《技术备忘录》,工程项目倡议人须在环评报告书内建议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一并提交环监手册给环咨会审阅及环保署审批。在工程建造期间,工程项目倡议人必须严格按照环境许可证的条款,执行适切的缓解措施及环境监察和审核工作,并需定期向环保署提交环境监测及审核报告及上传报告到有关工程项目网页,供公众阅览。此外,环保署会在环境许可证中列明条件,要求工程项目倡议人在工程建造和营办期间,聘请具有环境监察7年或以上相关经验的独立环境查核人及生态专家等,执行环境监测和审核工作,并定期向环保署提交环境监察及审核报告。环保署也可在环境许可证内加入特定条件,要求工程项目倡议人设立小区联络小组,设立热线电话及举行定期会议,加强与当区受影响居民联系,适时回应居民关注。而环境监测及审核报告及相关小区联络小组会议记录都会存放在登记册办事处或环保署网页,若公众有任何意见或查询,可与工程负责人或环保署联络。环境许可证要求大部分工程项目倡议人设立驻工地的环境监察队伍及独立于承建商的环境查核人,直接处理市民的投诉,并适时向环保署汇报跟进结果。

为确保指定工程项目倡议人按环境许可证条件实施工程,环保署还会不时派员到施工地点巡查,若发现违规情况,将依法跟进。

3展望未来

截至目前,环保署已推行多项改进环评程序的措施,例如加强公众参与、更新《环评条例》的环评指针与指定工程项目、提升环评计算机仿真技术以及加强技术支撑等,也包括优化环咨会在审议环评报告书过程中的运作模式及开放审议环评报告书会议的介绍及问答部分,令香港环评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和专业客观。

为持续改进香港环评制度,环保署将继续不时检讨及优化环评制度,以提升环评机制的运作效率和成效。有关检讨会依据实施《环评条例》的累积经验及运作需要,并参考本地法庭就有关司法复核或上诉的裁决、各当事人意见、国际环评专业发展趋势等信息。

Enacted on 1 April 1998,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rdinance(EIAO) is aimed to assess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designated projects listed in the Ordinance with a view to avoid or minimize adverse impact to acceptable levels. Unique features of the EIA Ordinance include a Technical Memorandum to set out clear and standardized guidelines and criteria for EIA; a twostage consultation with general public and the Advisory Council on the Environment to enhance impartiality and credibility; an EIAO Website to maintain transparency; the environmental permits issued by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to enforce implementation of design requirements, mitigation measures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audit programme by project proponents during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the projects; and heavy penalty against offence under the Ordinance.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keeps constant review on the EIA system and introduces measures to further improve the objectivity and effectiveness.

Key words:

Hong Kong SA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vironmental permit; technical memorandum; advisory council on environment

作者:杜景浩

第3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研究

摘要:环评技术评估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本文在分析环评技术评估现状、内容和原则基础上,提出了提高环评技术评估有效性对策,对指导环评技术评估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有效性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7.03.020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technical assessment; effectiveness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是由环评技术评估机构接受委托,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质量进行审核。环评技术评估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分析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響,对项目和专项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评文件进行技术性评估,并提出技术评估报告,监督和审核环评报告书的编制质量和完整性,为环保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内容及原则

1.1 环评技术评估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包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估。(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主要包括: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符合性;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环境保护措施与达标排放,即评估拟采取的措施的技术可行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等;环境风险的可接受性,即评估项目建设存在的环境风险及其防范、减缓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评估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可接受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评估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公众参与,评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以及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未采纳的说明的合理性。(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主要是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评估,包括评价文件的规范性、基础数据的有效性、环境现状调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环境影响预测方法的合理性和预测结果的可信性、提出的环保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等。

1.2 环评技术评估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环评技术评估要在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性评估,评估的结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2)决策服务原则。环评技术评估术语技术支持行为,在评估依据、内容、方法、时限要求等方面必须体现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决策服务原则。(3)相同标准原则。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要与环评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相同,并根据评价标准的选取原则,作出对环评文件所选取标准的正确性进行综合判断。(4)参与广泛原则。环评技术评估过程中要广泛吸收来自不同学科、不同行业的专家、环评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如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议,主动听取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意见。要始终站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众环境权益的高度,对建设项目以及项目环评文件进行评估。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现状

1992年,我国成立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此后,省市环保部门陆续设立了环评技术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方审核机构,环评技术评估在提升环评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其成为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

2.1 评估反馈机制不完善

环评技术评估发挥作用主要是通过影响环境审批决策、完善环评机制等,这些都离不开预测手段的运用,但由于项目自身建设、后期运营、项目所在周围的环境变化,工程施工等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了项目的实施与环评技术评估之间存在偏差,这时如果相关的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就会导致偏差难以及时有效的得到纠正,影响环评技术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但,当前,环评技术评估预测多是项目前期开展,项目自身建设周期长,时间跨度大等也影响了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导致信息反馈失灵、失真时常发生。

2.2 评估方法、技术应用受限

环评技术评估能否有效发挥监督环评报告,提升报告质量的关键是看能否全面系统地发掘信息来源,最大限度地掌握项目影响环境的各种因素。而现实情况是,环评技术评估的信息源主要来自环评报告,环评技术评估所使用的方法又与报告过于雷同,导致了环评报告中一些问题难以及时有效地被识别出来。此外,环评技术评估时间紧、质量要求高,使得一些技术、方法和工具无法被应用,限制了环评技术评估质量的提升。

2.3 评估信息化程度不高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在环评技术评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信息化评估面临着诸多现实困难:基础数据库不健全,工程项目建设的前、中、后期阶段的信息录入不全,各个环节阶段信息联系不紧密,难以有效发挥基础数据库的应有功效[1]。由于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基础数据采集和提取存在周期长、工作量大等,导致环评技术评估人员无法在短期内鉴别、整理环评报告中的信息真伪。由于环评技术评估信息需要量大,在信息采集环节受到的干扰因素多,导致信息误差率较高也是影响环评技术评估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3 提高环评技术评估有效性对策

针对环评技术评估存在的问题现状,以及开展环评技术评估内容和所要坚持的原则来看,提高环评技术评估有效性应做到:

3.1 完善信息反馈机制

环评技术评估机构通过建立完善的绩效统计指标体系等,督促项目主持人在进行相应的项目评估时能够严格按照环评指标体系进行体系分析、项目记录和绩效评估,并把绩效评估与评估报告纳入环评技术评估质量体系中,通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和事实评价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并做好反馈意见的落实检查,为持续改进环评评估质量提供有效举措和机制保障。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绩效研究,要以一定时间段内区域内开展的项目建设为重点,从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区域环境质量以及项目建设等层次,开展项目业主、环评参与机构、环评评估机构以及环评管理部门在前期环境管理中的绩效作出综合分析和评价,建立相应档案,分析影响绩效因素并加以改进。

3.2 加大环评技术评估实践

环评涉及的学科领域多,但由于受到认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不足的因素制约,目前环评中还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这环评技术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提升环评技术评估质量和效果,要强化人员素质,环境影响技术评估需要掌握所属行业的专业知识和环评领域知识和经验,尤其是建设项目的工程实践经验,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知识的储备都难以发挥环评技术评估效果。要扩大环评技术评估的信息渠道,不能单靠环评报告,及时识别、纠正环评技术评估错误信息,例如,通过搭建技术评估与环保部门主要业务部门的衔接机制,积累技术人员的实践经验,提升环评技术评估结论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3.3 加强环评技术评估信息化建设

根据环评工作的发展,及时对环评技术信息化内容进行完善和提高,通过相关信息技术手段和信息手段的应用,切实提升环评技术评估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既要保证技术评估的信息化水平,也要提升信息化的规范建设。加强技术评估制度保障[2]。结合实际,评估部门要积极制定《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质量控制办法》、《环境影响报告质量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保障技术评估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苏晴,张晚凉,张晓梅.重庆提高环评技术评估有效性的探索与思考[J].环境影响评价,2013,(5):36-38.

[2]孙明宇.如何提高环评技术评估有效性的探索与思考[J].绿色环保建材,2017,(4):247.

收稿日期:2017-05-23

作者簡介:卢海波(1983-),男,本科,研究方向为环评技术评估。

作者:卢海波

第4篇:影响PETCT图像判读的因素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PET/CT

韩佩 陈萍

示踪剂通过静脉注射后进行成像,注入体内的示踪剂随血液分布于全身,并通过自身的生物学性质,“靶向”定位于身体特定细胞或组织,参与特定生物学过程(包括结合、转运、代谢、排出等),同时发出射线,穿透组织被PET探测器晶体接受,再进一步通过电子方式经过重建、校正、生成由示踪剂代表的体内生物活动的分布图像,与同机CT融合,显示并通过定量或半定量分析,最后经医生根据经验和分析判断标准,得出临床诊断报告。这其中任何环节,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PET的结果。

FDG PET显像,将体内的18F-FDG的浓聚程度分为六级: 0级:完全无18F-FDG的摄取,表现为无放射性存在。

1级:微量摄取,一般显示阴性,只在降低显示窗时可见本地水平的放射性。 2级:轻度摄取,一般显示时即可见组织本底的放射性。

3级:中度摄取明星高于本底的放射性浓聚;体内相当于肝脏摄取水平。 4级:高度浓聚,非常明显摄取,相当于大脑皮质的放射性摄取。

5级:超强浓聚,放射性浓聚高于脑正常体内仅见于大量尿液存积的膀胱。

1、示踪剂方面的影响 (1)、示踪剂特异性影响。

不同的示踪剂的体内分布、代谢不同。有的通过非能量依赖性被动扩散,有的需能量消耗,有的通过与细胞表面物质结合,有的需要载体转运,有的需要与细胞成分结合紧密。绝大多数示踪剂通过注射方法入体。示踪剂特异程度影响PET/CT图像变现。特异性高的示踪剂非靶组织显像越差,图像解剖信息越少,分析判断专业化要求越高。 (2)示踪剂的浓度、剂量。

临床发现,专用FDG显像需要8~12mCi左右的18F-FDG。受体显像,其示踪剂-受体比在0.2 ~0.8之间体内显像最佳。过多或过少的示踪剂注入量影响受体结合、解离状态,从而影响对受体分布、功能等信息正确判读。同时对受体结合示踪剂的也有要求,其解离常数Kd亲和力最好在0.1~50nmo/L之间。亲和度过高则其局部浓聚只反映转运体或血流量而不反映受体结合蛋白能力,过低则本底高。

(2)、示踪剂注射时间及扫描采集时间的影响。

注射后不同时间显像示踪剂分布不同,是临床上延迟显像鉴别肿瘤的生物基础。由于核医学PET本质上的低信息量,必须保证图像本身计数达到规定水平。过短采集时间统计涨落大,会降低病灶与正常组织对比度,掩盖细节及微小的差别和变化。过长采集时间同样影响图像质量,并出现患者体位移动、示踪剂衰变等影响。 (3)、示踪剂投药技术。

血管外误注。由于静脉穿刺技术不熟练,或偶然患者血管本身问题,造成大剂量示踪剂外漏至组织间隙,会产生伪影,感染图像。同时注入体内剂量减少,影响全身靶组织显影。外漏的示踪剂可能经过淋巴吸收,造成局部和该侧躯体-关节处淋巴结摄取,容易与转移淋巴结混淆。FDG易与血液成分结合,促见凝血,因而注射时尽量减少穿刺后回针芯,如果注射器回血过多,可能造成学凝块,注入体内后栓赛于肺内,形成单个或多个热灶,极易误诊为肺内病变。

2、操作影响 (1)、检查前准备。

禁食4小时以上,检查前测血糖。因为血糖过高,会对肿瘤18F-FDG的摄取产生竞争性抑制作用,表现为全身肌肉糖代谢普遍增高,肿瘤病灶的摄取会出现偏差,所测SUV值就时失去诊断意义,而且会造成对微小病变的漏诊。同时禁食也有利于减少消化道的非特异性摄取。

解决方法:

对于食了早餐的人,在药物衰减时间允许条件下,可以推迟其检查时间。测血糖增高者,可以嘱咐受检者多喝水多走动,也可以掉盐水,待血糖降低至允许范围再为其注射示踪剂。血糖很高糖尿病患者可以通过胰岛素输注方式降低血糖。

1、图2:同一个检查前吃了东西与空腹的图像对照:对比可见病灶的放射性摄取差异(图像上方为禁食状态成像)

对于做颅脑肿瘤、癫痫及退行性病变的病人,尽量能做到视听封闭,视听封闭不良会使正常大脑皮质相应中枢区摄取增加,直接对图像的判读产生干扰。

病人姿势不良、冷、热、疼痛可以出现身体相应部位的肌肉及软组织放射性分布改变。受检者检查前紧张、休息不好可以造成肌肉的高摄取,特别是一些特殊部位的小肌群,对相应部位分析判断造成干扰。例受检者说活过多,或者咀嚼,会造成声带、咬肌的高浓聚,因而注射前叮嘱受检者保持安静、舒适的休息,尽量放送,并减少不必要的说话。

图3:咬肌紧张造成的高浓聚

低温时寒冷刺激交感神经,棕色脂肪放热摄取18F-FDG,一般表现在:双侧肩颈部、脊柱两侧、纵隔、腹腔内外等部位脂肪组织呈点片状 18F-FDG放射性摄取增高,容易误诊为来淋巴结或者其他部位的转移。考虑到注射室、休息室及检查室温度相对恒定,气候因素应该是最主要原因。此外, 鉴于B A T 随年龄增长而逐渐消退的特点,因而BAT主要见于年轻患者。此外, L o g i s t i c 回归分析还提示低B M I 患者对于寒冷刺激更为敏感。提示年轻、偏瘦的女性更容易出现B A T 摄取。因而在冬天要针对这一高发人群进行重点预防,注意做好饱暖工作,以减少棕色脂肪的干扰。

4、图5:棕色脂肪的高浓聚分布

(2)口服造影剂对成像的影响。腹部成像前1~2小时,口服稀释的造影剂以显示胃肠管,有利于腹腔内软组织结构的观察和判断,有助于腹盆腔内示踪剂浓聚部位性质的判定。但口服造影剂也会对PET显像结果造成影响。Hany和Burger介绍,有时口服造影剂刺激胃肠,造成蠕动增强、排空加快,有可能导致升结肠、回盲部的摄取增高。另外如果造影剂浓度过高,还会因其对CT的x线与511keVγ射线的衰减不同,造成PET显像的局部过度校正,引起局部假性浓聚。另外消化道钡餐、静脉肾盂造影等检查,待高浓度的造影剂排泄完全才能来做PET检查,否则造成CT上相应部位伪影过多,影响图像判读。

(3)、PET/CT的匹配:PET/CT虽然安装在同一机架,CT与PET并不在同一z轴平面,因此存在互相空间位置补偿问题,两者匹配不良,可能造成衰减小校正失误。图像融合失误,造成误诊。另外CT采集时间短,常常在采集时要求患者屏气,而PET采集时间长,不控制患者呼吸运动,这两种不同采集条件会造成膈肌位置、胸廓、肺形态,甚至肺内结构、病灶形态和位置的差异,在分布和判读时应该注意。部分患者依从性差,如小儿、痴呆或意识障碍者、年老体弱、或病情重、疼痛患者,难以耐受长时间体体位不变,应在检查前具体安排,根据情况安排体位、扫描时间,争取最大限度配合外,必要时适当的镇静、止痛或固定,以防止检查中体位移动,图像融合不良、

3、了解临床与影像信息:

(1)、医生的接诊。分析图像前医师应该了解对象的基本情况、就诊目的、师生送检目的及对本项检查的特殊要求。核医学医生不单要参考临床医生的检查申请单,而要亲自闻病人、家属、陪同医生了解病人情况。有时病人的申请单写的过于简单,对于病人的既往病史并没有交待,然而病人过去的精力,甚至不被注意的情况会影响显像结果。掌握这些情况,对比正确判读PET图像,可以提供极大的帮助和鉴别诊断。例如:受检者化疗后胸腺、骨髓抑制,可造成这些组织18F-FDG的局部浓聚;病人检查前天打升白细胞药物,也会造成骨髓的高浓聚。

图6 升白药物所致骨髓显像 例如我院曾接诊的两个病人:

病人P03204刘阳阳,申请单“咳血丝痰20余天,双肺多发结节影待查”。PET/CT全身检查扫至股骨上端,未能扫全睾丸,全身未见明显原发肿瘤病灶,两肺弥漫大小不等结节,糖代谢异常浓聚,结合病人年龄(20岁),我们做出多项诊断以鉴别(感染性病变、结节病等),后临床医生补充睾丸触及肿块的信息,加扫睾丸,发现左侧睾丸肿大,局部糖代谢增高,就不难得出肺内弥漫病变为转移癌。

7、图8 睾丸癌肺多发转移 病人临床开单:“癌治疗后复查”。常规扫描至股骨上段,全身未见明确骨转移征象,后病人家属反映,既往右股骨下段骨转移行放射治疗,复查疗效,补加膝关节显像。

9、图10 肺癌下肢骨转移

因而医生接诊,了解病人全面信息十分重要。另外应该注重和临床医生的沟通,了解他们的特殊要求,做出相应的处理(诸如加扫下肢)。 (2)、放化疗的影响。放化疗在短时间(数小时)内,可能因为肿瘤反应造成示踪剂摄取一过性增高。外国文献曾报告,胸壁放疗900cGy时,体内无变化;1800cGy发生胸壁炎症;2700cGy放射性食管炎;3600cGy病灶摄取减低;4500cGy出现骨髓抑制;5400cGy骨髓代谢减低。因为治疗对肿瘤生物活性抑制,表现为摄取值的减低。这种治疗是治疗响应的表现,但是会导致对残留肿瘤灶的低估。因而治疗后对多久复查,一直是关注的问题。Keyer等报道,肺癌放疗后1月内复查PET/CT,假阴性率高,而4~12月复查,则无假阴性病例。一般认为除观察治疗外,以了解肿瘤残存或复发为目的进行PET检查最好在治疗后3~4月以上。不少脑疾病患者应用激素,可能降低皮质FDG摄取,缩小灰质、白质差别。

(3)、手术和外伤:外伤和手术造成病在局部、周围及手术入路体表组织的修复和瘢痕,一段时间内可以造成FDG摄取,影响对术后病情的判读。多数手术或创伤愈合瘢痕,在4~6周变淡,但是合并感染或迁延愈合者恢复慢。

4、生理性摄取。

正常人(30%~40%)有胃底或全胃的浓聚,其中约1/3表现为高浓聚。,这种浓聚可能与胃内炎症有关,个别严重者可能有溃疡等活动病灶。但不少人胃镜检查无阳性发现,可能与上述腺体和平滑肌相对发达有关。国内外学者分析了胃i的摄取,发现正常胃摄取比较规律,一般呈胃底>中段>远心段分布。检查前饮水、服用发泡剂以扩张胃,或者延迟显像观察放射性分布和强度变化,有助于鉴别生理性摄取和病理性摄取。另外结肠、小肠也常用生理性摄取,一般呈长节段性,沿着肠管走行,部分可能与炎症有关。

图11 肠管生理性浓聚,延迟扫描形影部位糖代谢减低

对于高本底区域,肾盂、膀胱、脑皮质等部位,受到放射性干扰。膀胱和肾盂的高代谢,可以让患者口服速尿片,多次排小便后再行扫描,但大多数情况下成像效果仍然不佳,也可以采取导尿方法减少本底。

由于子宫和卵巢的生理性摄取值相对较高,摄取的变化幅度较大,因此其在盆腔病变的诊断中干扰最大。育龄女性的卵巢和子宫内膜受月经周期影响,Lerman等引利用PET/CT研究了子宫内膜和卵巢的生理性摄取随月经周期的变化规律:4个时期中月经期和排卵期子宫内膜摄取相对较高;而卵巢摄取多位于排卵期;绝经期妇女子宫和卵巢摄取均较低。Nishizawa等 则通过PET与MRI比较,分析了健康女性患者出现子宫和卵巢明显生理性摄取的规律,并提出生殖期女性最好的FDG PET检查时间为月经来潮前1周或月经后数日。

5、病灶生物学特点影响。

广谱示踪剂在筛选病灶时十分灵敏,但是鉴别病灶性质方面价值不高,而特异性示踪剂真针对特定对象,有病因提示意义,但是难以适用临床多数情况。所以,临床上用不同示踪剂区别单单靠一种示踪剂难以鉴别病变。生长缓慢的肿瘤(譬如支气管细胞癌)等,糖代谢增高不明显;一些肿瘤代谢变异,18F-FDG常规显像时可表现为假阴性,常见余肝细胞肝癌、肾透明细胞癌、分化好的前列腺癌、微小的甲状腺癌等。高分化的肝癌,可以配合乙酸盐来观察病灶,而前列腺病灶通过胆碱显像观察病变。肿瘤生长方式影响PET检出率,譬如对于胃癌的的阳性率与其他肿瘤相比低,这可能与胃癌早期弥漫性生长的形态、细胞内黏液成分高有关,印戒细胞癌经常出现假阴性的表现。

图12 胃印戒细胞癌:胃未见高代谢病变。

图13 肺中分化腺癌,出现假阴性的表现

图14 肺隐球菌所致假阳性

病灶大小和形状对PET图像的影响大于CT,越小病灶的PET定量分析的相对错率越大。

部分良性病变和正常组织可以摄取肿瘤示踪剂。如炎症、肉芽肿、良性肿瘤(甲状腺腺瘤、结肠腺瘤样息肉)可以摄取18F-FDG,新型隐球菌可以摄取11C-胆碱;良性肿瘤或卒中有MET摄取。通过双时相延迟显像、结合高分辨薄层CT、多平面重建以及MR、B超其他影像检查,可以增加对疾病的正确判读。但部分患者仍必须通过创伤性手段(如手术、穿刺)获得病理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原发与转移灶;同一瘤灶,在不同区域可以有不同的代谢特点、生物学行为,主要是因为肿瘤的异质性原因,譬如原发肾癌、胃癌可以无FDG摄取,但是转移灶可以是阳性表现。 临床上常有小病灶大转移现象。患者以转移癌为首发表现未发现原发病灶的情况。PET也经常出现原发灶未见代谢,而转移灶多大、代谢高的病例。甚至有报道,尸检无法发现原发灶者也占不少比例,可能高达15%。这种显像可能与原发灶受抑制或退化,而转移灶进一步去分化有关,具体机制尚不清楚。

结论:

PET/CT检查的整个流程复杂而繁琐,每一个步骤的误差都会对成像造成影响,影响对病灶的直接观察。因而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药师、护师及医师都应该在各自的岗位上把好关,减少主观及客观因素造成的对检查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PET/CT诊断学

2、 朱朝晖,程午樱等.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中子宫和卵巢生理性摄取的特点.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2007,29(1):124-129.

3、 李剑明,刘 颖.棕色脂肪摄取18F_FDG的影像学表现(附6例报告). J Chin Clin Med Imaging,2008,

19(2):103-105.

4、 黄钢,赵军.客观评价18F-FDG PET/CT肿瘤显像误诊现象. Chin J Nucl Med,Jun 2007, 27(3):129-130.

第5篇: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编制参考提纲 第1章总论

1.1编制依据 1.2评估目的、重点 1.3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1.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 1.5评估标准

第2章工程现状分析

2.1项目概况

2.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以现状监测数据为准) 2.3项目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2.4污染物排放总量(以现状监测数据为准)

第3章区域环境概况

3.1自然环境概况 3.2社会环境概况 3.3环境功能区划 3.4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第4章环境空气影响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 4.2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4.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以现状监测数据为基础,重点分析对环境空气现状的影响, 提出可行的改进或调整措施。 4.4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以工程源强和气象资料为依据,计算卫生防护距离,查明该 距离内的敏感保护目标。

第5章地表水环境影响

5.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估 5.2地表水环境影响

以现状监测数据为基础,重点分析对地表水环境现状的影 响,提出可行的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6章地下水环境影响

6.1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 6.2地下水环境影响

重点从防渗措施建设,项目周围地质水文状况调查入手,分 析环境影响,提出可行的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7章声环境影响 7.1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估

对厂界和周围敏感点进行布点监测,分析达标情况。如果不 达标,提出达到标准的噪声防治整改措施。

第8章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1分析固废产生量,对固废进行分类,目前采取的处理处 置措施,分析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第9章厂区绿化工程建设

9.1调查厂区绿化面积,绿化物种配置,绿化投资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绿化改进措施。

第10章环境风险评估

10.1概述 10.2风险识别 10.3风险源项分析 10.4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0.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0.6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0.7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11章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1.1工程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调查

11.2废水治理措施、达标情况及运行费用经济分析 11.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情况及运行费用经济分析 11.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相关规定满足情况及运行费用经济 分析

11.5噪声治理措施、达标情况及运行费用经济分析 11.6污染防治措施调查结论及改进措施

第12章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2.1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2.2排污总量控制对象 12.3排污总量控制分析

第13章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3.1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现状调查 13.2存在的问题

13.3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改进措施

第14章其它

14.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及改进措施

14.2项目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 14.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15章评估结论与改进措施 15.1评估结论 15.2改进措施

第6篇: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评估意见

附件2:

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评估意见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XX年XX月XX日在XX市主持召开了《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估会。参加会议的有:XX等单位代表共XX人。会议邀请XX名专家(名单附后)负责技术评估。

与会代表和专家踏勘了拟建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概况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报告书》主要技术内容的汇报后,经认真讨论,形成专家评估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 2.厂址规划相符性 3.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4.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5.清洁生产水平 6.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7.环境风险 8.公众参与 9.总量控制

三、评估结论

专家组长:

XX年XX月XX日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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