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2022-05-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是在工作或项目事后编写的,所以报告具有总结性、叙述性的特点,只有按照报告格式编写,才能编写出有效的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廉政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廉政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机构设置调研情况的报告

城市管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我国加速城镇化进程、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如何搞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工作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是关系到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为此,本文结合迁西县实际与唐山市其他县(市)对比,就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机构设置与管理进行探讨。

一、迁西县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迁西县建成区面积15.1平方公里,县城人口12.8万人。按照县编委办(迁机编字〔2013〕2号)批复,在县住建局加挂“迁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原县住建局所属城管监察大队改为住建局(迁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并调整增加了部分职能。内设机构情况。现下设城管大队办公室、业务督查科、财务室、7个执法中队、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等机构。人员编制情况。迁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局长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城管监察大队现有大队长1名(住建局班子成员),副大队长3名(股级),中队长7名(股级),干部职工64人,其中在编人员29人、政府公开招聘(人事代理)35人,因工作需要借调外单位和局其他科室12人。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其职权如下: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城市道路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机动车占用人行便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领导力量不足。按照县编委办(迁机编字〔2013〕2号)批复,迁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住建局挂牌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挂牌单位不能设立专职局长和专职副局长,局长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工作仍由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县住建局承担着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管理、行业监管等诸多职能,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实际操作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具体工作仅由一名分管副职牵头,领导力量明显不足。二是执法人员、车辆和设备不足。目前城管大队现有干部职工64人实际一线执法人员仅40余人,不足乐亭、滦南等城区规模和人口相近县区的一半。执法车辆基本上均为2007年前后购买,严重老化,且无法办理政府采购控办手续,均无法办理车辆牌照和行使证。其他执法设备,如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对讲机等也存在不足问题。三是沟通协调不畅。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县编办为我局调整增加了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相应行政处罚权,但在实际执法工作过程中,特别是需要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时,存在沟通协调不畅、执法对象不理解等问题影响工作开展。四是执法保障不足。因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和受社会负面事件的影响,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存在抵触思想,暴力抗法事件在所难免,经常会造成执法人员受到人身威胁甚至人身伤害,如果没有公安警力强力配合,城管执法人员无权对执法对象采取强制措施,执法安全得不到保障,導致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三)唐山其他县(市)成功经验做法

通过深入调研了解,乐亭县、滦南县、丰润区、丰南区、玉田县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均为2013、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使行政处罚职权基本与我县相同。虽然各县区县城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各异,但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做法值得迁西县借鉴。

一是机构独立设置,职责划分明确。滦南县、乐亭县、丰润区、滦县、丰南区等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均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一级局,人员编制独立;玉田县、迁安市等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局)为县(市)内独立运行,人员编制在住建系统。各县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独立设置,独立行使职权,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划分,有效地推进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落实,推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设管理与执法相结合,便于统筹协调。乐亭县和滦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园林、市场、环卫等建设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进了工作开展。

三是公安警力配合,强化了执法保障。乐亭县设有治安中队驻城管执法局,滦南县设有公安编制人员的治安办(2人),丰润区也由公安局抽调了治安中队。实践证明,上述作法能够及时协调、调用公安警力配合城管行政执法,非常有利于工作协调和执法工作的开展,同时强化了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保障。

三、相关建议

(一)调整机构设置。借鉴滦县、乐亭等县市经验,成立独立行使职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市政、环卫、园林等与城市执法关联密切的科室职能并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内设机构。同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不再由住建局局长兼任,由县委另行安排专职担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专职副局长职数,以加强领导力量。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增加人员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暂由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环卫站、市政管理站等划转科室内部进行调剂。以后根据城市发展和工作需要,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根据我县建设区规模,城管一线执法人员应不少于80人。二是配强执法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更换、配全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执法效率和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三)强化执法保障。借鉴乐亭等地经验,建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公安系统抽调2人,成立驻城管执法局治安中队,专门负责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建议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城管、住建、公安、规划、环保、市场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迁西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顺利推进。

作者:李兴隆

第2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防洪排涝工作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黄旭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工作情况的报告》。收到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全省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李强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抗洪救灾工作,亲赴杭州检查防汛工作,并多次对“五水共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袁家军常务副省长专门调研检查指导防汛水利工作。熊建平副省长多次检查、研究治水工作,还参加了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浙江日报“治水拆违大查访”栏目,与媒体交流探讨治水的新闻宣传和监督工作。黄旭明副省长先后专程赴兰溪、余姚、嘉兴等防洪排涝重点地区检查指导防洪排涝等工作,并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姚江流域防洪排涝有关问题;于8月14日召开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推进会,研究部署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在防御今年第9号台风“灿鸿”、13号台风“苏迪罗”期间,省政府领导多次到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指挥部署防台工作,深入受灾地区慰问指导救灾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

一、统筹规划防洪排涝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牢固树立尊重自然规律、科学治水、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指导思想,突出规划引领作用,针对我省治水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等的编制和修编工作,统筹抓好防洪排涝工作。

(一)组织修编流域综合规划。为加强流域系统治理,统筹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流域综合管理,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全省八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其中,《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瓯江流域综合规划》和《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由省级负责组织编制,并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已完成省级复审;《鳌江流域综合规划》《飞云江流域综合规划》《椒江流域综合规划》《江山港流域综合规划》已完成初稿。

(二)编制完成防洪排涝专项规划。针对沿海平原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先后组织编制了《浙江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规划》《浙江省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总体方案》等防洪排涝专项规划,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事关流域全局、保障性强的重大水利项目,逐步提高杭嘉湖平原、萧绍平原、宁波平原、台州沿海平原、温州沿海平原等沿海平原的整体排涝能力。同时,按照“五水共治”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了《浙江省“五水共治”防洪水规划》。

(三)统筹规划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遵循系统治理的原则,组织各地开展以流域(区域)为单元的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统筹考虑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环境整治及水生态修复、水文化景观等规划功能,并与流域内城镇截污纳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治污水”综合措施协同推进。

(四)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全省设区市均已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的编制和排水防涝设施的普查,杭州、温州、湖州、台州、丽水、建德、临安、海宁、诸暨、义乌、永康、温岭等12个城市初步建成了排水防涝地理信息系统。各县(市、区)在县域总体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了排水防涝的相关技术指标和建设管理控制要求。省建设厅将“排涝水”作为《浙江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省水利厅将在水利“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强化防洪排涝重大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不断提高防洪排涝综合能力。

二、切实加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管理

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及时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加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一)落实“六项措施”,加快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一是建立项目包干负责制。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向国家重大项目所在地市政府下达了年度任务书,与11个市级水利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对独流入海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中央规划内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下一步,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加快水利建设责任书。二是建立“日排、月算、季查”制度。2015年4月以来召开了5次月度会商会,并请进度滞后的地方水利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商,系统分析项目进度,查找原因,商讨对策;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和2015年度没有开工的项目,实行一周一报。三是建立联系督导机制和工作组。省水利厅领导班子成员对全省11个市按季度进行督查,对进度滞后的重大项目加密到月、到周督导;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县,派出工作组指导。四是建立“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制度。5月以来,全省已落实1778名水利干部和技术人员,负责1108项重点项目的蹲点指导服务,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省近万项水利项目加快建设。五是建立进度通报制度。采取“月统计、月通报、月排名”三合一形式编制月报,向各市县党委、政府通报水利投资项目进度,约谈项目进度慢的水利部门负责人。六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纳入省“五水共治”考核体系,对列入国家172项重大项目的“治太工程”实行省级资金奖惩:完成年度投资计划90%以上的,省级资金再奖励10%;完成率低于85%的,扣减省级补助资金5%。通过以上六项措施的实施,有力地加快了水利项目建设进度,2015年1—7月,全省共完成水利投资30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2%,同比增长17%,其中“五水共治”水利建设完成26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5%;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排名逐月提升,目前位居全国首位。全省防洪排涝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和建设总体进展顺利,杭嘉湖“治太工程”五大项目除杭州八堡排涝泵站外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杭州三堡排涝工程已投入试运行,具备应急启用能力;余姚北排和温黄平原的洪家场浦、东官河排涝工程已开工建设;缙云潜明水库工程已完成初设批复;温瑞平原的西排、东排、江南垟和温黄平原的路桥青龙浦等排涝工程已完成可研审查;温岭南排工程正加快可研编制;兰溪钱塘江堤防加固工程加快推进。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和清出,加强水利建设从业人员岗位资格的培训和认定,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强对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工程进度、投资完成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积极构建防洪排涝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大中型水库、标准海塘、河道堤防等工程维修养护和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的巡查。各地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逐步推进物业化、专业化管理,着力解决众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缺位的问题。

三、深入推进“三河”整治

2014年9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工作交流会,部署深化“清三河”工作;2015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5〕36号)。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大力推进“清三河”工作。目前,全省已完成了垃圾河清理任务;截至7月底,全省已累计完成黑臭河治理5043公里,并结合河道两岸违法建筑和沿河排污口清除等行动,强化源头治理,防止反弹。

(一)深化落实“河长制”。2015年5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落实“河长制”责任分工。目前,全省已实现各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现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16417名乡镇级河长,配备相应的“河道警长”,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并普遍建立了巡查、长效运行维护等制度,强化对河长履职情况、“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

(二)巩固提升“清三河”。通过建立市场化保洁、巡查监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加大治污截源力度,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重污染企业完成关停、提升和搬迁。同时,推进河道基本信息、治理方案、治理目标、水质情况、治理时限等信息公示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完善“清三河”达标县标准,加大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清三河”工作,确保“清三河”质量。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地方政府环保监管责任,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

(三)着力削减“劣Ⅴ类”水质断面。主攻省控断面,列入确保削减任务的4个断面中,绍兴王家泾断面已达到Ⅲ类水质,义乌江塔下洲达到Ⅳ类水质;列入力争削减任务的3个断面中,瓯海仙门断面已达到Ⅴ类水质。抓好市控断面,各地编制印发了年度削减实施计划,制定了市控“劣Ⅴ类”水质断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同时确定了一批与断面削减实施相关的整治项目,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同时,排查临界断面,加强对接近“劣Ⅴ类”水质断面的排查力度,加快推进巩固提升治理,防止出现新的“劣Ⅴ类”水质断面,保质保量完成削减计划任务。

(四)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各市编制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全面实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物理和生物隔离工程,到2015年7月底,已有42个饮用水水源完成一级保护区物理或生物隔离工程,2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通了短信提醒。加强重点湖泊保护,继续推进重点湖库“一湖一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千岛湖、东钱湖继续开展“全国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保障能力

全省不断加强和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切实保障水利建设。

(一)制定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省财政不断增加投入,2014—2015年度省财政已安排61.78亿元资金,支持强库、固堤、扩排等防洪排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印发了《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全省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的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对防洪排涝重大水利工程按项目进行补助,其中沿海平原骨干排涝等工程,补助比例为核定投资的30%;大中型水利防洪枢纽建设和加固改造以及主要流域干流治理、新建海塘等工程,根据地区财力系数确定,补助比例为核定投资的10—50%。面上防洪排涝水利工程,按因素法分配。同时,及早下达资金,在2015年7月底前已将年度防洪排涝省级补助资金下达。

(二)拓宽融资渠道。“十二五”以来,我省相继出台和完善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意见等政策,初步建立了水利多元投入增长机制。近年来,金融对水利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1—2014年全省共使用银行贷款209亿元,2015年省水利厅与省农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开展PPP项目试点,同时用好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

(三)优化水利建设服务。大幅减少省级水行政许可事项,从20项减少到13项,审批时限从20天缩减为12天,并将市县两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22项;全面下放省级水行政审批权限,按照“下放是原则,保留是例外”的要求,在向舟山群岛新区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将下放范围扩大至全省各市、县(市、区)。建立完善水行政审批监督和事后监管制度,制定了《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水行政联合审批实施细则》《水行政审批前置中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了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AB岗责任制等五项制度,并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对地方的技术指导和专家服务。

(四)破解土地要素制约瓶颈。省水利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用地的若干意见》,明确省立项的重大水利工程需要移民安置的,在项目可研批复后,根据实际需要,对确需先行启动拆迁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安置用地,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预支部分安置用地指标,以促进重大水利工程及早开工。在省留规划、计划指标中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大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并允许水环境治理、污水治理等“五水共治”项目在地方规划预留指标中安排,或在县域内进行跨乡镇调整,有效保障了项目规划空间。2014年以来,共安排“五水共治”项目用地7.3万亩,其中安排省级以上重大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4.9万亩,地方安排河道整治、城市排涝工程、污水治理设施等项目用地2.4万亩。省国土资源厅还提前介入水利项目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对省立项的重大水利项目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指导和服务。

五、加大姚江流域统筹治理力度

2013年“菲特”强台风后,宁波市、绍兴市、余姚市、绍兴市上虞区和省水利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对治理姚江流域洪涝灾害做了大量工作,省水利厅多次组织专家对其防洪排涝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并邀请水利部等国家有关单位的专家对流域系统治理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导帮助余姚市编制完善了《余姚市防洪排涝规划》,并启动实施其中部分工程,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在防御今年梅汛、第9号台风“灿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7月22日,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姚江流域防洪排涝有关问题,明确将姚江流域防洪排涝工程作为“五水共治”的重要项目予以重点推进,按照“加大东泄、扩大北排、增加强排、城区包围”的治理思路,抓紧推进余姚市城区堤防加固、扩大“北排”、东泄姚江 “二通道”、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西排”“西分”等姚江流域防洪排涝治理“六大工程”建设,以从根本上解决姚江流域防洪排涝问题。

六、引导全民参与治水

通过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在线等媒体的专题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五水共治”主题活动,强化舆论宣传,不断提升“五水共治”的社会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通“浙江水利普法”微信平台,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托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成立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省内外浙商和华人华侨开展捐资投劳、村企结对、技术帮扶等活动,积极参与、支持治水,形成了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3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2010年7月以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组织引导全省各监狱劳教单位和社区矫正机构,主动将刑罚、劳教执行和监管活动纳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内容,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执法过程中的重大情况,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检察指导,有效维护了服刑在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罚和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下发后,我们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协作,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开展决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对决定的知晓率,进一步深化了对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取得了明显的监督实效。

(一)突出执法重点,健全完善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我们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加(减)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等刑罚和行政变更执行问题列为执法监督的重点,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禁毒法、《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情况,共同研究接受和開展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加犯情所情动态分析会、执法监督联席会、管教例会和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对司法行政执法活动开展实时、动态监督。严格执行服刑在教人员奖惩案件三级审查合议、逐级报批制度,相关材料事前报驻监所检察室审核,并邀请列席监所评审委员会会议。严格落实驻监所检察室出具《罪犯保外就医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表》制度,加强对罪犯保外就医的检察监督。2010年1月到2011年6月,全省监狱呈报减刑案件44942起,假释罪犯9515人,办理保外就医890起;省劳教局批准加(减)期案件4起,所外执行2起、所外就医37起;全省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000名,解除矫正24000名,均做到了执法工作无差错、无投诉。

(二)抓住执法难点,有效维护场所稳定和服刑在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面临的监所监管安全严峻形势,我们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抓好罪犯再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去年以来,共办理罪犯再犯罪案件19件。联合组织专题调研,摸清犯情、教情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通过加强心理矫治、改善改造环境等途径,预防和减少自杀、猝死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协同做好死因认定、证据固定、责任认定和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加强对事务、后勤岗位服刑在教人员的管理,完善定期轮换等约束性制度,防止“牢头狱霸”、“所王所霸”现象的产生。邀请检察机关进监所进行政策宣传,联合开展矛盾大排查、服刑在教人员心情“晴雨牌”等专项活动,稳定服刑在教人员改造情绪、疏导心理问题、化解各类矛盾,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坚持教育改造与权益保障、依法监督与依法维权并重,依法维护服刑在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5+1+1”教育模式,推行服刑在教人员劳动报酬制度,杜绝打骂体罚、组织超时超强度劳动等现象。积极支持检务公开,建立完善检察官与服刑在教人员的沟通机制,为服刑在教人员行使控告申诉权提供方便;配合实施检察官约见谈话、刑释解教谈话、亲属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在各分监区(中队)、家属会见室设置“检察信箱”,受理举报、投诉、控告及法律咨询,保障服刑在教人员及其家属的监督权。

(三)加强信息互通,实现监所执法与监督工作的良性互动。多年来,全省各监所单位与各级检察机关普遍建立了良好的互信、沟通、联系机制。一是信息资源共享。各监所及时、全面地向驻监所检察室开放局域网、管教信息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让驻监所检察室与监所民警同步了解监所工作动态和民警执法情况,全面掌握服刑在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和改造情况,为检察机关有效开展执法监督提供便利。二是监管情况互通。邀请驻监所检察室参加监所每月召开的管教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向驻监所检察室通报服刑在教人员受处分、外出就医、正常死亡等重要情况;驻监所检察室也坚持“每日一沟通,每周一联系,每月一通报”,及时向监所反馈民警执法和服刑在教人员接受教育改造的各类信息,实现了监所执法与监督工作的良性互动,努力把违法违纪问题和监管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从严治警,合力打造公正廉洁执法的民警队伍。近年来,厅党委在全省监狱劳教系统认真部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加强“忠诚、公正、廉明、奉献”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监所单位联席会议的纽带作用,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开展侵权、渎职、腐败等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系统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先进典型,不断增强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年7月,省乔司监狱和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廉政联络室,签署《关于开展廉政联络室工作的实施意见》;廉政联络工作启动以来,已组织150名民警到余杭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推动了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

二、对法律监督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

2010年7月以来,检察机关从进一步规范监狱“减、假、保”案件办理程序、从严控制呈报条件,全面掌握病情、完善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加强外来人员、车辆、劳动工具和生活现场管理,强化监狱内部执法监督、降低执法风险、提升民警执法水平等方面,对我省监狱劳教系统刑罚执行工作和监所监管活动,提出了200余条针对性整改意见和建议。我们以深入开展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抓手,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一)着眼确保安全,狠抓监管制度落实。针对一些监管事故暴露出的执法问题和大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我们严格按照司法部监狱管理“35条”、劳教管理“40条”规定和省监狱管理局“50条”、省劳教局“34条”实施意见,狠抓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以“2·27”、“6·14”事件为鉴,深入开展安全稳定大检查和监管安防设施及隐患专项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作《隐患排除和整改落实表》,强化检查责任,实行“销号式”动态管理。各监狱单位全面完成劳动现场异性外协师傅清理任务;全部成立警卫巡查队,加强罪犯“三大现场”巡查和夜间巡查工作;落实危重病人员快速救治措施,有效控制病亡率。优化监狱布局调整,加快建设高、中、低戒备度监狱,实行服刑人员分类关押、分类教育和分级处遇;省监狱管理局投入1.06亿资金,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安防设施建设,全省有6所监狱实现罪犯“三大现场”视频监控全覆盖。

(二)着眼规范执法,夯实执法工作基础。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按照全国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我们认真做好执法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着力夯实执法工作基础。省厅梳理执法规范性文件27 个,拟废止5个,修改4个。监狱局制定规范性文件24项,修改7项,废止7项;各监狱制定规章制度263项,修改225项,废止295项。劳教系统废止规章制度42项,修订规章制度69项,新建规章制度77项。期间,省监狱管理局制定下发《浙江省监狱机关刑罚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加强罪犯离监就诊管理意见》、《罪犯疾病状况分级预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和罪犯医疗工作;省金华监狱根据检察机关的意见,建立了重点病犯档案,做到根据需要及时转送监狱中心医院治疗或启动保外就医程序。省劳教局印发《劳动教养工作执法指南》、《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执法指南》,加强执法培训,不断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着眼强化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和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的部署,从2010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我厅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案件评查方案,在全省监所开展以奖罚呈报、审批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评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我们突出在“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问题”的领域,评查执法案件2200件,重点评查执法思想是否端正、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程序是否规范、实体处理是否公正、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发现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遏制涉法涉诉信访新案的发生。2010年评查活动中共查出执法程序擅自简化、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文书不严谨等三方面10个问题,已逐步得到整改;2010年7月至今,重点抽审全省被判死缓、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材料441份,提出五个方面40条审查意见通报各监狱,及时纠正基层民警在罪犯日常考核、办理减刑过程中存在的瑕疵。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监狱、劳教、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矫正执法,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是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义务。当前,服刑在教人员的构成日趋复杂,管理教育的难度日益加大;随着“首要标准”的提出,社区矫正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的增加,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教育改造工作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司法行政部门面临着许多执法难题需要破解。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和考核监督,建立健全定期执法检查通报制度,重点加强对月考核分较高、事务和后勤岗位等特殊管理对象的监督,防止发生考核不公现象;加强对严管、禁闭人员的备案检查,防止不当执法行为的发生;组织开展保外就医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委托医学司法鉴定、续保实地考察等关键环节,切实纠正管理粗放性和执法随意性問题;通过“监狱长信箱”、“所长信箱”、刑释解教前个别谈话和随机执法调查,收集信息,及时掌握基层日常管理和民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探索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纪检监察违纪违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针对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修订罪犯减刑假释工作规定;总结研究“九类”罪犯的监管改造经验,建立完善高度戒备监区的管理制度;科学制定《监管安全工作检查标准》、《狱内侦查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狱政管理和狱内侦查工作;修改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调查制度,严格落实纪监部门罪犯出监前谈话制度,继续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整理、汇编成册工作;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法,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和劳教康复戒毒人员的投送、管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争取将戒毒执法工作列入检察法律监督范围。三是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国家三部局《关于规范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积极探索实践基层民警岗位专业化管理新途径,提高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修订完善基层一线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突出抓好基层民警基本管教技能培训和新民警的岗前业务培训,增强制度执行力,提升整体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从严治警,研究制定《民警职工异常情况排查处置办法》,在各监所单位建立由纪委书记直接管理的廉洁执法监督员队伍,加强警示教育、警务督察和警卫巡查,及时查处履职不力、制度不落实等行为,形成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4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

公司党委:

按照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公司党工委高度重视,通过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效能监察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促进了公司平稳健康发展。现将公司20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

(一)深学政治纪律,守好政治规矩

公司党工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教育引导责任。一是党工委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主要载体,通过组织开展8次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认真进行了反腐倡廉教育;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专项培训视频会议精神, “十三五”改革发展思路专题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等,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画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二是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坚持不懈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性教育,努力营造了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健康和谐的良好企业氛围。

- 1二是拓展氛围教育。通过OA信息平台、QQ群、信息简报等多种载体,以推送廉政文章、专题党课连接、时事政治新闻的方式,积极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加深廉洁从业意识教育。

三是开展“诚信敬业道德讲堂”。公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道德讲堂系列精神,紧扣“十百千道德讲堂建设工程”要求,精心举办了三次道德讲堂活动,大力宣传弘扬了“诚信敬业”精神,广泛倡导了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廉洁从业、敬业奉献等道德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弘扬正能量。

三、抓实基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完善制度,落实有方

为促进责任落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管理基础,做到立标准、严规范,公司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工委、纪工委重点工作中,研究制定了《党工委2015年工作要点》、《纪工委2015年工作要点》。

二是结合实际,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做好“废、改、立”工作。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制定及完善了《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公司2015年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

- 3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梳理、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并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先进、整改疏漏,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出成效夯实了基础。

四是认真开展了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自查自纠。经自查,公司在业务招待活动中不存在安排内部吃请以及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他贵重物品的情况,不存在安排接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的情况,不存在违规购置、使用、处置公务用车等情况。

五是结合领导人员年薪外收入专项效能监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严肃收入分配纪律,促进领导人员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实现源头防腐,不断推动工作管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全面提高,为公司高效、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5年以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还需进一步拓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一)狠抓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关党的先进性,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对于公司党工委也不例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到整个公司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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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审计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落实及推进情况报告

盘龙区审计局廉政风险防范

管理工作落实及推进情况报告

根据盘办通„2011‟40号文件精神,我局迅速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广泛动员,深入部署,立即成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28日制定并印发《盘龙区审计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盘龙区审计局审计工作流程图》。现将落实及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了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杨丽芬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茂英、李权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谢芳、基建科科长应文胜、财政科科长杨开兴、经审科科长段映娟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由办公室主任谢芳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至5月底,领导小组及时、全面、系统地对全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梳理、督导和整改。

(二)夯实方案,规范流程。

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昆明市2 -

廉政风险查找表》4份、《昆明市盘龙区单位廉政风险查找表》1份。

(四)边查边改,完善制度。

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充分发挥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作用。深入研究并绘制了清晰的科室工作流程图,标出廉政风险点,从制度层面形成一套完整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二、主要问题

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实及推进的效果显著,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科室、个别干部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查找和防范意识淡薄。

二是落实方案有打折扣的现象。个别干部观念陈旧,思想不积极,总认为只要把业务干好就行,其他的事无关紧要,也一定不会出现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严格按照“廉政风险要找准、整改措施要管用、规章制度要完善、权力运行要规范,防范机制要健全”的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导落实。

进一步加大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 - 3 -

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融入到这项工作中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抓好预防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其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

(二)结合工作实际,努力降低风险。

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主要抓手,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预警机制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党务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与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将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跟进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降低廉政风险。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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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报告

中共陵水县委党校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县纪委党风室: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实施,是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陵委办[2010]60号)文件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委、县委关于加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的部署,我校党支部自文件下发以来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全文,做到熟知《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掌握《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并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以及省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建党90周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确保《廉政准则》入脑入心

2011年4月,我校召开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会议。讨论认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

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新出台的《廉政准则》在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8条禁止、52个不准",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辨证思维、与时俱进的治党理念。我校党支部书记陈振雄提出,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重要意义,要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半年来,我校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演讲会、知识竞赛以及观看电影录像等方法,采取信息简报、板报等形式,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情,增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等5种意识;大力倡导刻苦学习、求真务实、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等5种作风,不断增强科学发展、应急谋远、工作创新、统筹协调、廉洁自律等5种能力,让《廉政准则》真正入脑入心,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保障党校廉政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广泛宣传,确保《廉政准则》全面覆盖

加强宣传教育,是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营造"廉荣贪耻"浓厚氛围的有效途径。《廉政准则》是行为规范和是非标尺,是遏制用权腐败的一道防线,廉政教育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为创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和良好条件,我校展开了自上而下,广而推之,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订购《党风廉政教材》、《中国纪检监察报》和《廉政准则学习读本》等资料供党员干部学习参考,让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二是利用各种平台,大力宣传报道反腐倡廉信息、廉政格言警句等,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开展“爱岗敬业做贡献、精益求精创佳绩、争先创优促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清风正气;四是在全校教职工中举办学习《廉政准则》的知识竞赛,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比学赶超的良好互动氛围。

三、多措并举,确保《廉政准则》落到实处

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将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增强《廉政准则》的渗透力。一是认真分析本校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现状、特点和问题,把执行《廉政准则》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风险防范制度、惩治制度有机结合,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激活《廉政准则》的生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轻微的要及时警示,对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发挥《廉政准则》的震慑力。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深入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

系建设,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和透明化,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约束之下,拓宽《廉政准则》的监督面。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制度,改变过去那种检查标准不具体、考核方法不科学、工作流于形式的局面,树立科学的考核理念,把专项检查与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日常巡视与全年考核结合起来、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增强《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

四、举办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培训班

根据陵委办[2010]60号文件的要求,2010年5月28日,我校在县委党校举办一期学习《廉政准则》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副科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18人参加了培训班学习。通过举办培训班,使领导干部全面理解和把握《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五、对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我校党委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制度问责机制。把贯彻落实制度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把贯彻落实制度和《廉政准则》情况与领导干部问责有机结合,严格追究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对贯彻落实制度和《廉政准

则》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贯彻落实制度和《廉政准则》的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党校主要领导人:

2011年8月17日

第7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责情况报告

**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情况报告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是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刚刚过去的一年,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公司一年来落实落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到位

(一)提升精神境界,思想到位

公司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党员队伍建设的首位,以提高党员精神境界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以期达到政治上的清醒、坚定。

1.开展党课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公司在经费极其紧张、办公场地极有限的情况下,专门开辟了党员活动室,并邀请市委党校老师系统专业地为党员进行生动的党课教育、对十八大精神进行深刻解读,党员收益颇丰,通过组织党员参与十八大知识竞赛,巩固党员学习十八大的

学习成果。公司还创新学习形式,在工作之余,组织党员利用星期日的休息时间来到东固革命根据地博物馆举行“参观革命旧址,缅怀革命先烈”活动,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和决战、决胜城区的信心。各党支部将参与“共产党员网”的“共筑中国梦”学习交流专区活动,作为党员开展日常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将这一活动与“三进三解三促”活动相结合,推动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了党员素质。

2.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专题教育。公司注重通过正反面典型加强专题教育的效果。3月20日,在公司年会上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梦碎庄园豪宅——彭恒和非法占用农用地、受贿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课。观看结束后,大家一致表示要从这一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公司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历史文献纪录片《信仰》并开展了观后讨论,在业余时间还组织公司党员观看党员教育系列片《红色故事汇》及江西卫视的党建栏目《井冈先锋》等,大家表示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科学发展的思想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严于律己,行动到位

古人云: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我们始终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责任主体到位。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年初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要求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特别是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融资等工作中恪守党风廉政工作纪律,从而在组织上、领导上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我公司有效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贯彻落实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策略还需更加灵活多样;二是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度建设、工作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还需进一步丰富、发展、完善。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不足,进一步改进,勤于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能力,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反腐倡廉的新思

想、新要求和新举措,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抓好公司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加大对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力度,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驾护航。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第8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会议落实情况报告

XXX局

关于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动员会议落实情况报告

XX月XX日,全县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动员,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现将落实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我局迅速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立即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安排。XX月XX日,我局召开了系统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防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对防控管理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上认真学习了防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XXX同志在防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XXX做了动员讲话,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有力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防控任务,狠抓责任落实

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扎实推进。总的要求是,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 - 1 -

运行,全面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健全防控措施、实施动态监控管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探索,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任务、措施和责任。

(一)准确查找XXX系统廉政风险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查找风险点是基础。我局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等,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着力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权力运行,预防和治理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的腐败问题。全面查找XXX管理中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管理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到位,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等问题。

(二)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手段,按照岗位、股室、单位三个层面,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重点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对策措施进行检查,也要对土地矿权市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摆形式、走过场的股室,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层面和不同风险等级,实行分层管理、分级防控制度。列入一级廉政风险等级的股室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局防控管理

领导小组重点监管。其他岗位由所在单位负责监管。抓好事前预防、实施事中监控、严肃事后处理。

(四)严格检查防控效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依据日常监控情况,通过信息监测、定期检查、重点抽查、单位自查等方式,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及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行工作考核评估。

(五)建立防控长效机制。要及时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〇XX年XX月XXX日

第9篇:关于《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来,我按照按照厅机关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照《廉政准则》8条52个不准,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自查,现就本人执行《廉政准则》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提高党性修养。通过参加支部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和我厅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逐条领会精神实质,紧密联系实际工作,用《廉政准则》指导自己的言行。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

二是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作为一名党员、民政干部,我始终把“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永葆一名党员干部的浩然正气和昂扬锐气。时刻要求自己做到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踏实工作,爱岗敬业,公平办事,公正做人;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从未有违反党纪政绩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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