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统一

2022-08-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美国统一

美国《统一商法典》价格待定条款的价值

作者简介:

吴兴光(1948-),广东梅县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法。

摘要:现代商业模式的转变时商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商法中一些较为僵硬的规定已经成为阻碍贸易发展的因素,不能够适应商业发展的新要求。文章评析了美国《统一商法典》价格待定条款在适应现代商业模式转变的需要、尊重契约自由原则、实现实质正义、公平与促进贸易发展方面的价值。并通过法经济学分析了其存在所依据的经济基础。结合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建议我国合同法对此方面加以完善,进而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价格待定条款;统一商法典;合同法

文献标识码:A

美国《统一商法典》是美国商事贸易领域中最重要的一部法律,也是在世界范围具有广泛影响的法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制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时,都汲取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的一些合理成分(赵承壁,1997)。其在现代商法有如此高的地位,主要原因就在于:美国《统一商法典》具备现代商法的革新精神,顺应现代商业的发展。在促进贸易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传统商法无可比拟的作用。这主要体现为一些有助于促进贸易达成的条款,这些条款的设立不同于以往传统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它们以促进贸易为目的,通过对商事交易的条件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服务于现代商业发展的需要。本文以《统一商法典》第2-305条价格待定条款为研究对象,分析该规定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以为我国的商事立法提供借鉴。

一、美国《统一商法典》价格待定条款介评

《统一商法典》第2-204条“合同的一般订立(formation in general)”第三款,首先确定了下述理念:“当事方有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并且存在着合理确定适当救济之根据的,即使缺少一项或者多项条款而具有不确定性,合同仍可有效成立”(美国法学会,2004)。为了填补当事人虽意图订立合同,但因缺少了条款而造成的空缺,统一商法典提供了众多的可以放入合同的待定条款。这些待定条款中最经常涉及到的就包括价格、交货、支付、期限、履行方式和数量(Bradford Stone.2004)。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05条“价格待定条款(open pcice term)”,又被称为“缺少价格条款”,“价格未确定条款”,其中规定:“当事方有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的,即使价格未定,仍可订立合同。此种情形下,价格为交货时的合理价格”(美国法学会,2004)。此条首先肯定了只要合同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意图(if they sointend),哪怕于订约时合同的价格条款未被确定,合同依然是可以成立的。同时,该条进一步规定了这种情况下的合同价格应该是交货时(for delivery)的合理价格(areasonable price)。接着又列出了造成这种价格待定条款的三种具体情形:第一,当事方未提及价格(nothing is said);第二,价格留待当事方约定(1efl to be agreed),而当事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fail to agree);第三,价格将根据第三方或独立机构所记录或制定的某一方或双方统一之市场的价格或某一标准来确定,而该第三方或独立机构未能如此记录或制定。其中第三种情形下,即价格未能由某约定市场或某第三者确定时,情况相当复杂。该条正式评注4写道:“本条确认,某一特定人物的判断,在一定的情况下并非仅仅被用来作为确定一个公平价格的晴雨表或价格指数。而是用来作为当事人是否愿意订立合同的一项有效要件。例如,当事人选定一位著名的、受人信任的专家‘评估’一幅没有市场标准价格的油画,截然不同于聘请一位专家确定一批棉花的等级。其中的区别可以说明一个结论:如果选定的专家未能定价,前一种情况下的当事人可能不愿意受协议约束。后一种情况下则希望其协议具有约束力。其它客观情况当然也会影响这一结论的正确性。”上述意思,可通过下述举例来说明,一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卖5000包一级棉花,一个月后交货,价格为交货日新奥尔良棉花交易所一级棉花的收盘价。假如交货日因刮台风棉花交易所关闭而没有确定的价格,依据本法典,协议显然具有约束力,棉花价格应为交货时的合理价格。再比如,买方有意购买一幅梵高的原作,与卖方约定,价格由梵高作品的某一著名权威确定。假如该权威于定价之前去世,这项合同的交易显然无效(吴兴光,1997)。

该条第二款规定了确定价格的善意义务,“由卖方或者买方确定的价格,指由其善意(in good faith)确定的合理价格。”第三款规定了当确定合同价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并且因为这种过错而导致了合同的价格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由另一方当事人确定合同的价格,或者选择视合同已被取消。第四款规定了价格待定条款排除适用的情况,“如果当事方不打算在确定或商定价格前受合同约束,那么在确定或商定合同前,合同不成立”,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必须退回已收到的货物,如果无法退回,必须支付货物交付时所具有的合理价值;卖方必须退回买方预付的任何款项”(美国法学会,1990)。

二、价格待定条款的价值分析

(一)适应现代商业模式转变的需要

传统的商法理论认为,合同须具备一定的重要条款,并且满足内容明确、具体的要求,合同才能成立。其中价格条款不容置疑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传统商法这样的态度无疑是为了使合同更有明确性和可预见性,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最大程度地得以确定,以平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利益。

传统的商法有其特殊的存在环境,对合同要求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是符合其当时的商业发展需要的,但是现代的商业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果传统商法的一些内容放置于现代的贸易环境中,体现出的往往是一种僵硬、不便捷的特点。可能会出现阻碍贸易的情况。而商法正是商业发展的产物,它的成长变化是应该与商业的发展并行的,如果商法的发展大距离地落后于商业的发展。不但不能保证、促进贸易的发展,反而会成为贸易发展的障碍。

在现代的商事交易中,特别是在现代的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买卖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有很多客观原因制约着合同的价格,如果从订立一开始就确定合同价格,有可能产生对当事人不公平的结果,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如果可以对合同的价格条款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使买卖双方能够排除特殊情况造成的影响而公平地订立合同,对于促进贸易是有益无害的。具体地说,主要有下述特殊情况制约着合同价格条款的订立:由于气候、环境等复杂因素导致商品产量的变化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价格的变化:各国外汇汇率的变动对价格产生影

响;信息不对称,买卖双方对于市场的信息获取的不完全并且各有多寡。在以上情况下,将合同价格条款问题留待以后解决,应该是对于双方更为公平的一种取舍。规避市场风险,买卖合同有可能存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在这段时间中市场的动荡变化是很难预期的,当遭遇到很大变化的情况下,难免会有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要受损,这时双方如果约定一个未来确定价格的方法而不是具体价格,就避免了因为市场动荡而带来的风险。

以上几种情况正是从侧面反映了当今贸易的新发展和新特点。现代商业社会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就是固定的合作伙伴和客户群体的形成,这就促使现代的商事交易模式从传统的“单一、对抗性”向“复合、协商和共同获利型”转变(王小莉,2006)。究其原因,在于个人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于他人,从而不得不以有利于双方利益的实现作为决策标准。因此,现代的商业环境更多表现出的是文明和公平,价格待定是当今商事交易发展的选择,商人们的价格待定要求并非自身企图得到不公正的利益,而是为了防御由于外部条件所发生的变化而给双方带来不公正。正如Holmes所言,尽管法律是我们道德生活的见证和外部形态,法律发展的历史是我们民族道德发展的历史(OliverWendell Holmes,1897)。如果从传统商法的态度出发,在合同订立时就必须确定有可能因日后情况的改变而造成不公平的价格条款,则无异于将买卖当事人推上了命运的赌桌,只能听任市场变化的摆布,这显然不是法律的价值所在。现代商法的价值就在于保障交易,促进贸易发展。而前述强行规定当事人去确定一个当前极不适宜确定的条款,也会让很多买方和卖方望而却步。这样的结果不是造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不公平,就是造成买方和卖方对未来的恐惧,反而增加他们交易心理的不稳定性,最后很有可能是选择不交易。

价格待定是与商业发展的趋势相统一适应的,它的应用可以解决在贸易中因客观因素的不确定性而阻碍贸易的问题。换言之,它是促进贸易的一种方法,是现代商事交易对商法所提出的要求。

(二)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我设定的义务,意思自治是其核心,实质自由是合同法自由原则的基础(柯华庆,2006)。契约自由通常被认为包括“是否缔约的自由,与谁缔约的自由以及决定契约内容和形式的自由”,其中的决定契约内容的自由就包含选择契约条款的自由。传统商法强调的是合同内容的确定性,因此在尊重当事人订约自由的同时。又要求合同具有一些必备条款而形成其完整性。但是在现代商业的环境中。不仅是上述客观因素对价格待定提出要求,同时各商事主体也呼吁价格待定合同,因为原本相对保守的商法已经束缚了贸易的可能性。一味地为了满足传统商法对于合同确定性的需要而被迫在订约时要求商人们固定价格,是对商事主体契约自由的干涉。在今天,契约自由原则被重新放置到一个新的、不同的环境中,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和使命。当事人应该享有在缔约中把容易受外部影响而波动、自己认为需要推后再决定的价格条款留待日后加以决定的权利。并且,如果合同本身规定了确定合同的细节。那么即使对实质性条款打算将来协议之,也不能据此就断言合同没有明确性(盖斯特,1998)。契约自由原则在现代商法中被运用并作为价格待定规定的理论基础,展示了其在现代商法中的新的价值。

(三)实现实质正义、公平与促进贸易的需要

与传统的合同法要求在合同订立时即明确价格条款不同,美国《统一商法典》允许当事人不在合同订立时就明确价格条款。这样做对合同当事人的区别是,当事人必须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要尽可能地把所有影响合同关系的因素都考虑在内,而这其中有很多都是或然因素,也就是变数。要纳入考虑范围的变数越多订立合同就越为困难,即提高了订立合同的成本,这个过程不仅仅是对时间的拖延,更是对缔约意愿的打击。进一步说,如果有的时候在订约时还要赋予一些相关事件以某一概率,因而把这些事件作为条款写进合同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贝尔纳·萨拉尼耶,2008)。传统合同法存在这样的要求是为了达到形式上的合同公平。在现代商业的背景下,这样做的后果往往会造成实质上的不公平。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来约定合同内容看似是很公平的,但是这种公平只在合同订立的一刻,以及日后客观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时候存在,一旦外部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既定的条款无法改变,往往有一方当事人会因为这些因素的改变却仍然要受合同约束而经济利益受损,这样的结果就是实质的不公平。但是根据后者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之际就约定合同的价格不一定是确定的,或者是因为没有对合同价格的约定而使价格待定。这样就可以在合同的整个履行过程中。适时地根据外部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再谈判和再决定价格,这样不仅会降低缔约双方订立合同的成本,刺激其缔约意愿,更是使公平贯穿到了合同成立的最后一刻,达到实质的公平。同时,这样的作法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立减弱,使他们的地位趋近于平等,这个过程,更能体现两方一同追求共同的利益,不仅可以达到实质的公平,也能在双方之间营造更为和谐的商业关系,实现“双赢”、“共赢”,对长期的贸易关系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另外,正是许许多多个别的商事交易关系有机构成了整个社会的贸易关系。价格待定合同促进的不仅仅是各个个别的交易,而是继而促进整个社会贸易,最终结果是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鼓励交易、促进贸易。最终推动经济发展正是商法从诞生以来所孜孜追求的目标。

三、价格待定条款的可行性

(一)对于价格待定条款的法经济学分析

正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05条第二款所要求的善意义务的目的所在,价格待定条款是以善意、信用为其必要基础的。如果没有了信用,买卖当事人之间不可能有相互信赖的关系基础。因为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关系主义的普遍存在。买卖双方通常并非都不存在商业瓜葛,相反,他们之间大多都是有商业关系作为联系的纽带的。根据关系主义,如果当事人互不认识,互不存在信任基础,他们就不希望将来彼此之间再发生交易,因而,对于合同的内容他们会作出周密的计划(罗伯特·A·希尔曼,2005),这样是不需要价格待定的。但是,需要价格待定的情形是大多数的情形,并且这些情形都是在关系主义的背景中存在的。信用可以被认为是价格待定条款的“内核”,这正好与现时的“信用经济”相呼应。信用经济存在的一个特殊的内涵就是以信用为工具,达到自我的经济强制的效果。

信用本来是一个道德概念,但是当它被上升为一个法律原则,并且成为民法的帝王条款时,似乎是法律规定了道德的义务,但是实际上道德是在市场中自发产生的。所谓“职业道德”正是此种意义上的一种表述。因为在市场中,参与的人都可以被抽象为经济人,他们并不以道德作为根据而决定自己的取

舍,他们所追求的只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地讲。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就是他们博弈、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但是根据博弈论所揭示的“囚徒困境”告诉人们,如果商人们没有基本的诚信。合同利益可能会减少或根本就得不到。信用原则可以解决合同利益实现时遇到的一些障碍性因素,包括合同的延时性、囚徒困境、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等(柯华庆,2006)。因此经济人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主动地承担信用的义务。

信用原则所以能有这些功能的原因是声誉机制的力量。在商人普遍信奉关系主义的时代,他们更为重视的就是这种能为他们带来长久、稳定利益的商业关系。他们寄希望于这种商业关系不会遭到变动。在他们博弈的过程中就把维持稳定的商业关系作为前提,自发自愿地履行着信用的义务,唯恐因为自己不当行为破坏了声誉,断送这种商业关系。虽然这并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善良天性”所做出的取舍,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这种经济强制达到了诚实信用的法律要求。这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内在的自我保障机制。综上所述,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合同价格待定条款具有其存在的经济原因和经济自我保障基础。

(二)符合国际统一合同法发展的趋势

除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经典的价格待定条款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原则》,以及某些国家的国内法也对合同价格待定问题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

CISG第14条第1款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第55条又规定:“如果合同已经有效地订立。但没有明示或暗示地规定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价格,在没有任何相反表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引用订立合同时此种货物在有关贸易的类似情况下销售的通常价格。”应该这样理解这两条规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价格。但是他们存有订立合同的意图,CISG就承认该合同的成立,并为之提供了补救的方案。

《合同通则》第2.1.14条规定:“如果合同当事人各方意在订立一项合同,但却有意将一项条款留待进一步谈判商定或由第三人确定,则这一事实并不妨碍合同的成立。”可以看出,《合同通则》对于合同价格待定也是持肯定态度的。

《欧洲合同法原则》第2.201条规定:“一项建议一旦符合下列要件即构成要约:1.它意欲在对方承诺后即形成合同。并且2.它含有相当确定的条款以形成合同”。与《合同通则》、CISG相同,该原则对合同价格待定采取的也是开放的态度。

国内法中,《德国民法典》第15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已订立合同中的某一事项认为已经取得合意,而实际上并不一致的,如果能够推定,即使该事项尚未确定,合同仍可成立时,对达成合意的事项,仍应认为有效”。

综上所述,对于合同价格待定的立法是当今国际统一合同法发展的大趋势。虽然承认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是承认该种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相同的取向。《合同通则》等国际统一合同法在发展过程中,已经而且必将继续对各国合同法产生趋同化、统一化的作用(吴兴光等,2002)。

四、我国合同法价格待定合同条款的完善

首先,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中有“价款或者报酬”项。第14条规定要约应该“内容具体确定”。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进一步规定了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并且依第61条仍不能确定时的解决方法。其中,关于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规定“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第159条又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综合分析以上几条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对于价格待定合同的态度是比较开放的。第12条与第14条虽然要求合同内容的完整与要约内容的具体确定,但是仍然为价格不完全合同留有一定的空间。第61条规定了欠缺约定可以协议补充。以及协议补充不成的处理。第62条是规范合理价格的确定。但是应该看到,这些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对比美国《统一商法典》,未能以专条分层次和严密的逻辑对价格待定条款进行规范。根据本文开头对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05条的介绍,其内容是有体系和严密的逻辑的。第一款是承认价格待定合同,并列举了可能造成价格待定合同的三种具体的情形,包括了对合同价格无约定,约定价格协议确定,约定价格依据第三方确定;第二款确定了价格待定合同必要的善意义务;第三款规定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则合同可视为被取消或者合同价格由当事人一方来确定的情形;最后的第四款是规定当事人可以排除价格待定条款的规定。以上四个条款缺一不可,层层相扣,内容完整,逻辑缜密,在一个单独的条款里拥有自己的体系。我国合同法也应该设立专门的条款来系统地规范这个问题。

另外。我国合同法虽然对合同价格待定有所规定,但是其内容不完善。其中缺失了对于当事人特意将合同价格留待日后确定的规定。应该参照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做法,将各种情形都囊括其中,然后作出解决有关问题的结论性规定。

既然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价格待定的态度是开放的,我们有理由期待该法在修订时内容完整具体、逻辑严密、前后呼应的新规定。这样的立法不仅是顺应商业发展、促进商业发展的需要,尊重当事人合同自由的体现。同时也符合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吴兴光电子邮箱:wuxingguang28@163.com)

参考文献:

贝尔纳·萨拉尼耶.2008.合同经济学[M].费方域,张肖虎,郑育家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盖斯特.1998.英国合同法与案例[M].张文镇,孙蕴珠,鲍忠汉,张英煌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柯华庆.2006.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罗伯特.A.希尔曼.2005.合同法的丰富性[M].郑云瑞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美国法学会,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1990.美国统一商法典[M].潘琪译.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美国法学会,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2004.美国统一商法典[M].孙新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王小莉.2006.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价格待定合同研究[D].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吴兴光.1997.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要[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吴兴光,龙著华,周新军,叶昌富.2002.合同法比较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赵承壁.1997.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要之序[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Bradford Stone.2004.Uniform Ccmmenial Code in antsheu[M].北京:法律出版社.

作者:吴兴光 姚 娟

第2篇:统一的“统一战略”

2011年9月22日下午4:30,刚刚给公司中高管理层做完领导力培训的李嘉脸上洋溢不住兴奋,也带出一丝疲倦。

身为壳牌统一的总经理,李嘉自己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做领导力培训了,自从2006年统一润滑油与壳牌合资以来,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参加的各种大大小小培训会已经数不胜数,这也成为了统一新的管理文化,昔日的民营企业正成长为一个学习型创新组织。

今年正好是合资的5周年,统一的变与不变、独立与融合仍然是公司主要课题之一。当初与壳牌达成合资协议时,统一就明确了“三变”与“三不变”,预先给今后定下了发展基调。

“三变”是指统一股东变了、统一的上游原材料采购纳入壳牌体系、引入壳牌的商业原则和管理经验。“三不变”则是统一保持品牌独立、销售网络独立、原管理和销售团队不变。

对于新统一来说,在供应链和运营方面,实现与壳牌的整合并不难。而对于既要保持组织和文化的不变,又要在管理制度上实现与壳牌的融合,却非一件容易的事。毕竟很多时候,新的管理制度的引进其实也是企业文化植入的一种最有效手段,会对原组织和文化构成一种反向作用力。

壳牌HSSE(健康、安全、安保、环保)管理工具的引进,是合资以来统一发生的最重大变革之一。合资之初,统一按HSSE的标准进行了一次“体检”,梳理出200多个整改项,改变由此开始。

这样一场“整改运动”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位员工的工作方式,东西方文化差异和思维方式的不同瞬间显现,民企和外企治理模式的隔阂也袒露无遗。“整改运动”成为了一场员工的“心脑风暴”。

李嘉从被收购到收购以后的整合,都亲身经历。5年以来,他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员工沟通。当面对公司管理层时,他强调最多的是心态,“作为一个领导者面对挑战的时候应该是什么样的心态?当员工遇到问题的时候,你自己的心态是什么?你团队的心态是什么?”

一味抱怨,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李嘉认为,组织变革成功的标准,不在于这个组织本身优秀与否,而是在于他们如何在系统变革中产生积极的适应能力,这才是能否得到更大发展的关键。

“借势移山”是统一的经典战略思维,最能体现统一不拘一格、富有战斗力的风格。愚公每天挖山不止,最终感动了上帝,结果上帝派人把两座大山搬走了。愚公的成功在于“借势上帝”。在过去十几年中,统一尽可能地抓住各种机遇,使之变成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上帝”。

这套“借势”打法,需要异常的灵动机变,适应能力极强,并能在适应中创新,才能把四两拨千斤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而现阶段,壳牌显然是统一的又一位“上帝”。

适应性变革

2011年是李嘉在统一的职业经理人生涯的第18年,统一与壳牌合资后,来自各个层面的压力最终都会汇集到他这里,他因此被公认为“公司最辛苦的员工之一”。

适应最先是从上层开始的。面对HSSE 200多项整改项,大多数人认为“完全是小题大做”,刚开始李嘉也有些措手不及。但是,他很快意识到,“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你的立场就是让组织符合发展策略,这是做事情的原则、底线和基础”。

HSSE是壳牌集团考虑到技术、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三个主要因素为预防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一套健康、安全、安保、环保规范。为此,李嘉决定对厂区上下来个大手术,把所有的地下管道挖起来,然后在管道下面再铺上空心的水泥管道;同时又请来专业公司在管子埋注的地方,对土壤采样分析,确定土地有没有受到污染,确保几十年后土地归还给国家时不会受到破坏。

同样被改造的还有:工人上班时必须穿带反光条的工作服,进车间必须穿防扎鞋、防滑鞋,有噪音的地方工人必须带上耳塞,有油接触的地方必须带上手套。如果一个员工工作服没穿好,HSSE小组可以随时下达停产整顿的通告。

合资后统一花去了几个月时间,仔细梳理了所有润滑油的产品配方。同时,在原材料采购、技术配方、生产工艺以及实验室检测等方面,开始吸收和引进壳牌的优势资源和规范,以确保质量。

此外,统一还开始调整整体的供应链和财务管理,完善ERP系统实现零库存,对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管理及销售培训,增加客户服务手段等等,以便从质量、管理及服务上全面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从合资开始,统一就走上了艰难的变革之路。最初,李嘉有60%的时间用于沟通上。他要求管理层将清晰的路线图告诉员工,将具体的工作落实,让大家了解彼此的文化差异,明确共同的方向,发挥不同员工的优势,在一个平台及工作计划上为目标努力。

经历过最开始的不适应阶段,随着这些软性文化及交流的深入,新的思维方式、更加系统化和专业化的管理理念及操作开始发挥作用,很多时候制度变成了一个人自觉的行动。比如安全意识,所有的人上车就系安全带,曾经有员工在坐出租车时,因为不断提示司机不能打电话被赶下来。

近两年来,李嘉又开始不断消化吸收壳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业务决策体系等。现在,统一每季度都会做风险矩阵评估,把企业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列出来,比如企业的经营风险、安全风险等。“如果要投资建一个润滑脂工厂,施工安全是最高风险,这就是工作的重点。如果基础油成本涨得太快,利润因而下降,如果达不到目标或今年银根紧缩了,流动资金可能会受影响,这些也都是风险。”

合资之初,公司董事会还制定了一个企业发展计划,规划未来5年统一的发展。发展计划要求对未来的市场进行预测,并有具体的目标分解,有每年甚至到每个月每天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步骤,有费用测算,有各种潜在风险的预测和评估等。

这个计划要求在不确定中确定未来。李嘉越来越认识到,以前在民营企业,管理者只需很强的执行能力即可,而在外企,“你还必须具备很强的策略能力。每做一个决策,你需要有更加缜密的思考及分析,能够有效地制定系统方案并合理规避风险,通过利益相关者的管理,说服并赢取股东的承诺与支持,这非常不容易。”

“以前的资源靠调动,现在的资源靠整合。调动可以命令,整合需要有领导力。”李嘉这样总结。

策略性创新

最近,李嘉转发了一篇微博,是管理大师耶胡达·席纳关于建立“赢家思考模式”金字塔的一段话,主要是讲一个人该如何从不同层面去应对压力,以达到成功的顶点。统一的创始人霍振祥对李嘉的评价是:包容、善于学习、勇于进取以及奉献精神,而这些与席纳关于金字塔各个层面的能力要素可谓异曲同工。

在整合变革的压力面前,要想成为真正的赢家,无论是对李嘉个人,还是对统一公司,要达到“借势移山”的效果,光靠适应、包容和学习是不够的。李嘉在各种场合曾多次提到过“策略能力”,这是一个语义丰富又微妙的词组,包括主动、协调、整合、大局观、创新、智取等各种含义。

通过合资5年来的企业融合与变革,现在的统一有着更优化的产品结构和管理机制,更加强化了品牌的价值导向。统一之前粗放的做事方式也得到了调整,取而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的流程和照章办事的严苛。

李嘉说,现在的统一是“有壳牌支持的中国品牌”,因此增强了与国内同行相比较的差异化优势。统一保持了自有品牌的独立和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借鉴和吸收了壳牌的成功经验。通过变革,统一作为壳牌集团成员之一开始了蝶变。

与壳牌合资前,统一一直奉行“第一主义”,曾在中国润滑油行业创下的多个第一:摩机油市场排名第一,细分产品数量第一,第一家在央视投放广告,第一家赞助亚洲宝马方程式冠军车队。这些成绩,让统一在全国几千家润滑油厂商中脱颖而出,成为“车用润滑油第一品牌”。

在应对市场需求方面,统一有一个独特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每年都会对产品做评估,卖得不好或者与行业趋势不符的产品及时关掉,同时快速开发一些新品。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日益发展,近年来汽车机油保养不断升级,合成机油被越来越多地提及。合成油在欧洲、美国使用非常广泛,在国际市场油品占有率超过50%,但昂贵的价格制约了合成油在国内的发展,占有率仅有5%。目前国内仅有几家进口品牌提供合成油。而随着中国排放要求不断提高,发动机不断升级,合成油需求扩大的趋势日益明显。

2010年7月,经过两年的酝酿准备后,统一“合能”合成润滑油上市。新的“合能”合成机油不仅拥有SM高级别润滑产品,而且拥有SL、SJ、SG级别产品,无疑,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大大降低了消费者使用合成润滑油的使用门槛。

更为关键的是,如此深入的产品细分策略是壳牌没有的,统一因此既能进攻润滑油高端市场,又能在细分的产品和价格区间上避开与壳牌的竞争。做合成机油在中国市场的普及者,这是统一做到的又一个第一。

深入了解中国消费者和本土市场、拥有庞大的经销商网络,可以非常灵活、快速、准确地捕捉消费需求、发现更多市场机会点,这是统一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当初壳牌选择统一的一大关键因素。随着融合变革的深入,统一的这些核心能力开始变成真正的杠杆,为其撬动更多的资源,整合开始变成一个互动的过程。

其实在统一“合能”合成机油推出之前,壳牌已开始把爱德王子全系列产品在中国的销售与拓展全部交由统一负责,并且将其在中国的摩机油业务与统一摩机油分销网络进行整合,壳牌摩托车润滑油经销商网络将择优转入统一经销商网络。

壳牌润滑油中国及香港区董事总经理沈坚是这么评价这次整合的:“这是壳牌和统一合资后具有重要意义的优势整合,不仅可以推动壳牌摩托车润滑油爱德王子品牌的进一步成长,也有助于实现壳牌润滑油中国2012年愿景目标——在中国市场成为具有明确优势的领先国际润滑油品牌。”

在统一内部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壳牌属于走框框的,统一属于画框框的。壳牌有着成熟的管理体系、产品控制体系、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的模式,所有员工的处事方式、规则是一样的。“但统一不行”,李嘉说,在整合过程中,“我们既没有完全采用壳牌的模式,也没有延用统一原来的模式,而是找到了一种适应合资公司发展的新模式。”

“合资后这几年的变化实际是‘统一战略’了”,李嘉的话意味深长。换句话说,发展壮大才是硬道理,这才是统一最终要移的一座大山。

作者:刘晓芳

第3篇:食品安全需要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

我国最近执行的《食品安全法》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相比,其最大改进是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国家重视,由过去的卫生、农业、质检、工商等各管一段,互相扯皮,实现了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

食品安全的统一标准

以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而国家标准又分为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不相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还有一些产品根本没有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标准之间的矛盾尤其突出。

1 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上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农业初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已达到80%以上,而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仅为23%;1995年制定的食品卫生法,仅规定了291条食品农药残留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则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同时,相关分析方法落后,操作流程长,费工费时,对伪劣假冒产品,特别是恶意掺假产品的辨别能力较差。

2 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如葡萄酒,就有一个国家标准和两个行业标准,此外还有企业标准。导致市场上葡萄酒产品鱼龙混杂,质量不高。再如苹果,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苹果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

3 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等重复交叉,层次不清,例如黄花菜,按照卫生部关于干菜类食品的卫生标准,含硫量不能超过0.035毫克/千克。但农业部颁布的相关标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00毫克/千克。两个政府部门对黄花菜含硫量的规定相差两千多倍。不仅让执法机关陷入尴尬,百姓也迷茫,到底哪个标准才能有效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权益?当年,沈阳市卫生部门根据卫生部的标准对市场上的黄花菜进行了查处,“毒黄花菜”事件波及全国各地,使黄花菜农和生产厂商叫苦不迭,损失惨重。后来在国家多个部门重视下,黄花菜的含硫量标准才得以统一。

4 有的标准空缺残缺,适用性较差: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总共将近3000项,但内容不全面,指标设计涵盖范围窄,且存在空白,再加上检验方法不配套,计量单位不规范,由此导致标准的适用性较差。据了解,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体系相比,我国果蔬标准缺乏一些重要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标准和分级标准,无法实现对产品质量认证及优质优价,贮藏运输及包装标识标准不能满足果蔬贮藏流通需要,还缺乏二氧化硫、镉、砷、汞等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

5 部分标准不配套,技术含量低,缺乏前瞻性。目前,我国已组织制订农业国家标准400余项,行业标准1040项,并启动了农业行业标准制订修订专项计划和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专项计划。但与世贸组织规则相比,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还很不健全。

6 检测方法不一致导致标准不一致:不久前,上海消费者状告雀巢食品含转基因成分,由于我国对转基因缺乏统一的检测方法,最终导致消费者败诉。一审中,因原被告双方对选择检测机构有分歧,法院指定上海市农科院对食品进行检测。上海市农科院采用《巢氏PCR方法》检测后,发现食品中含有转基因大豆。雀巢方提出异议后,上海市农科院又采用农业部《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检测大豆定性PCR方法》检测,结果没有检测到转基因成分。而第二次检测结果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7 标准的技术内容与相关法律不一致,给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带来困难:例如,火腿目前共有《火腿卫生标准》等六项标准,其感官指标规定二级鲜度的色泽,表面可以有霉点,组织状态为肉身稍软,气味、风味略咸,脂肪有轻度酸败味。但《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形态。”两条规定不一致,大大降低了《火腿卫生标准》的使用价值。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重复、不冲突,也不留空白。据了解,老百姓最关心的乳品质量安全统一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今年下半年就会出台。

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后,关键是公众如何获得食品安全标准的信息?《食品安全法》不仅赋予了公众的知情权,还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机关向公众免费发布信息,以及方便公众查阅的义务。

食品安全的统一管理

以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一种“政出多门、管理交叉、责任不明”的多头分段监管体制。监管部门的数量多时甚至达到20~30个,形成“十个大盖帽管不好百姓一顿饭,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现象。

一是管理体系中存在职责交叉和管理“真空”,形成“不好管、管不好”的状况。有人将这种体制称作“五龙治水”,即由卫生、质检、工商、农业、商务部门形成多头监管;还有人称这种体制中有“八个婆婆”,即由农业、质检、卫生、工业、商业、环保、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八部门分段监管,有时一个环节多个部门插手,有时多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督,体制错综复杂。以猪的监管为例:第一个环节是生产兽药的企业,由农业部兽药局、工商局负责;第二个环节是使用兽药的养殖业,由农业部管理;第三、四个环节是作为兽药载体的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由农业部负责;第五、六个环节是生猪收购和屠宰企业,除个体和私营业者外,均由商务部门负责;第七、八个环节是销售及卫生监督,是由商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负责。

问题是许多部门都在执法,又各自执法。卫生部门查许可证、卫生标准、生产环境;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规范;质检部门查质量标准;工商部门管违法经营。四家检测机构都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各自实施或者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食品卫生质量的抽检;在信息公布方面,四个部门都有权公布自己对食品卫生质量抽检的结果;在行政处罚方面,四家分别根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行政处罚。在实际监管过程中,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部门间责任不清的现象非常突出。一旦出现了问题,各部门纷纷找借口互相推诿,而且辩解理由都很充分,导致责任不清,难分主次,使部门问责流于形式。

二是经济转型时期拜金主义和无道德现象削弱了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上的行为自律。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则多家监管,“打篮球”,争利益,有媒体形容为,“一个部门前脚刚走,另一个部门后脚就来了”;而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时,则“打排球”,互相推诿。

《食品安全法》完善了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全程监管体系:从三个层次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第一,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可以掌握全局,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弥补监管环节之间的漏洞与空白,使段与段之间实现无缝对接,消除“都不管”地带;同时,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实现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程监管。对于分管部门不履行职责监管,造成危害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以及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是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

此外,还对媒体的监督等有了明确的规定,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以往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中,各家媒体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报道不尽相同,使原本就弄不清楚事实的老百姓更加迷茫。尤其是一些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或断章取义,或扑风捉影,发布一些不可靠的食品安全信息,制造信任危机。因此,统一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相信,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实行食品安全的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一定会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全。

作者:孙健慧

第4篇:美国的有机食品统一标准

美国农业部在全国实施有关“有机”食品的统一标准。

美农业部制定的"有机"食品的定义如下:

(1)不使用杀虫剂、激素、抗生素;不使用放射线照射;不使用转基因等生物技术。

(2)为了提高环境的质量,必须保护土壤,善待家畜。

上述标准不仅适用于美国国内的产品,也适用于从外国进口的食品。

“有机”标签分为以下4种:

(1)"100% Organic"(完全为有机食品,主要用于蔬菜及水果)

(2)"ORGANIC"(有机率达95%以上的产品)

(3)"MADE WITH ORGANIC INGREDIENTS(有机率达70%以上的产品。此类产品不贴"有机"的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份和材料)

(4)"CONTAINS ORGANIC INGREDIENTS(包含有机成份)"(有机成份、材料在70%以下的产品,此类食品不贴"有机"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份、材料)

有机率为100%和95%以上的有机食品上可以贴上绿色的"USDA ORGANIC"标签。

第5篇:美国不设统一的起征点

每年4月15日是美国人申报上一个人所得税的最后截止日期,据美国国内收入局(IRS)估计,今年将有1.83亿美国人申报2004的个人所得税。那么,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如何设计的?今年美国人申报联邦个税是怎么计算的呢?两套个人所得税系统并存美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可以说是两套系统并存,除了常规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系统外,

还有一套针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特殊税制系统,即“可选择最低限度税”(AMT)。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要按常规系统和AMT分别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取二者中的大者作为其当年实际需要申报缴纳的应纳税额,若AMT应纳税额大,则需按AMT缴纳个人所得税。AMT制度始行于1969年,当年美国有155名调整后的总收入超过20万美元(相当于2004年的120万美元)的巨富利用税法漏洞,没有缴纳一分钱的税款,美国国会由此出台了AMT制度,以使这部分人纳税。AMT的计税方法为:常规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税收优惠项目、个人和赡养人口扣除、标准扣除与分项扣除二者中的大者三项之和是可选择最低限度税应税所得,现行AMT制度实行两级累进税率,即26和28。由于AMT制度设计的缺陷及其扣除额不按物价指数逐年调整,使AMT制度已偏离了专门针对巨富征税的初衷,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也需按AMT缴税。去年美国有4的纳税人按AMT缴税,据估计到2010年将有20的纳税人需按此缴税。由于AMT制度的复杂怪异,极有可能在美国新一轮税改中被废除。不设统一的起征点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随纳税人申报状态、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纳税人根据各自不同的申报状态和个人情况,计算出起征点。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为:纳税人各种不同来源的收入总和扣减各种免税收入得出总收入,总收入扣减各种经营类扣除得出调整后的总收入(AGI),AGI扣减各种个人费用类扣除得出应税所得额。然后按申报状态和相应的税率表计算出总的应纳税额,再从中扣减各种税收抵免计算出应纳税额。扣除和抵免项目人性化美国个人所得税中的总收入包括:提供服务的酬金,如工资/薪金、佣金、奖金、小费等,企业经营所得(从独资、合伙企业或S型公司分得的收益),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所得,养老金和各种保险年金收入,各种偶然所得等15项。各种免税收入包括:礼品和遗产收入,特定的奖学金,伤病补偿费,州或市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等13项。经营类扣除包括:企业经营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个人退休计划及医疗储蓄账户的个人缴付部分,缴付自我雇佣税的50部分,变换工作的搬家费用,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支出,教育贷款利息支出,高等教育(含继续教育)费用支出等16项。个人费用类扣除主要用于弥补家庭的生活费用支出,其设计充分体现人性化。此项扣除为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二者中的大者与个人和赡养人口扣除之和。分项扣除包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AGI的7.5的部分,州和市个人所得税、财产税,购买自用住宅的贷款利息支出(只限2套),慈善捐助支出,保险不赔付的家庭财产意外及被盗损失超过AGI的10部分,其他各种杂项支出超过AGI的2部分,其中包含个人职业发展费用如购买专业书籍、职业培训费等7项。这些扣除考虑到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照顾到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标准扣除因纳税申报状态不同而不同,2004年单身申报的标准扣除为4850美元,夫妻联合申报或丧偶家庭申报的标准扣除为9700美元,夫妻单独申报为每人4850美元,户主申报为7150美元。在标准扣除中也体现人性化,如有赡养人口,则每名赡养人口扣除800美元;已婚纳税人若超过65岁或双目失明,则可再增加年扣除额950美元或1900美元;未婚纳税人若超过65岁或双目失明,则可增加年扣除额1200美元或2400美元。个人税收抵免包括可退税抵免和不可退税抵免,可退税抵免指当税收抵免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则纳税人不但无需缴税,而且还可以得到一定的退税;不可退税抵免指当抵免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则纳税人无需缴税,但没有任何退税。可退税抵免项目包括:抚养孩子抵免,2004年为每个孩子1000美元;勤劳所得税收抵免,该项抵免随纳税人工资的高低、申报状态和家庭结构的不同而不同。但若纳税人年红利、利息、租金和财产转让所得等资本性收入超过2650美元,则不享受此项抵免。不可退税抵免主要有:托儿费抵免,2004年每个孩子3000美元;收养孩子费用抵免,去年为每个孩子10390美元;高教奖学金抵免,每个学生1500美元;终身学习抵免,每个纳税人最高2000美元;老年与残疾抵免、个人退休储蓄抵免和外国税收抵免等。以上各项扣除和抵免额

第6篇:统一战线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法宝

统一战线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法宝 The united front police : Important formula

Being the unification of the country

黄蓉芳(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90)

党中央在今年7月10-20日北京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是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会议,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指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①这一精辟论述,是对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战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对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地位和作用的高度概括。

一、统一战线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统一战线问题,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实现自身团结和扩大同盟军的问题,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策略路线。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提出“统一战线”这个概念,但早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中就提出了统一战线的基本思想: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实现自身的团结和统一,提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著名口号;无产阶级必须同农民结成联盟;无产阶级政党可以和其他政党和派别团结合作,但必须保持自

1 己的独立性;无产阶级要区别不同情况去寻找各方面的同盟者;“在政治上为着一定的目的,甚至可以同魔鬼结成联盟,只是必须肯定,是你领着魔鬼走,而不是魔鬼领着你走。”②

列宁根据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特点,继承和发展了马、恩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他在《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两种策略》和《共产主义运动的中的“左派”幼稚病》等著作中,提出了两种同盟军的思想,他指出,“要战胜强大的敌人,只有尽最大的努力,同时必须极仔细、极留心,极谨慎,极巧妙一方面利用敌人之间的一切‘裂痕’,那怕是敌人之间的一切裂痕,哪怕是最小的‘裂痕’,利用各国 资产阶级之间以及各个国家内资产阶级集团或各派别之间的一切利益对立;另一方面要利用一切机会,那怕是极小的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尽管这些同盟者是暂时的,动摇的、不稳定的、靠不住的、有条件的。谁不懂得这一点,谁就丝毫不懂得马克思主义,丝毫不懂得一般的现代科学社会主义。”③说明要战胜强大的敌人,一方面要利用敌人之间的裂痕和矛盾,来获得间接的同盟军,另一方面要利用一切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这是直接的同盟军。总之,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指导,使成统一战线成为中国共产党总路线、总策略、总任务的一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国内外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战略策略,统一战线先后经历了国民革命统一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几个阶

2 段。在长期的统一战线实践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之有效的关于统一战线的经验,理论和政策,而其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党领导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而率领被领导者(同盟者)向着共同的敌人作坚决斗争并取得胜利,对被领导者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对被领导以政治教育,是无产阶级政党实现领导权的两个基本条件。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以及敌我双方力量对比的特殊状况,决定了无产阶级在寻求同盟军、建立统一战线的这一问题上,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来得迫切,成为革命能否取得胜利的关键。因此,1939年10月,毛泽东在为党的刊物所写的《〈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明确把统一战线誉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他指出:“十八年的经验,已使我们懂得“统一战线,武装牛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成绩,也是中国革命的伟大成绩。”④

二、新世纪新阶级统一战线的内部构成及相互关系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驶入新世纪,统一战线也进入了社会主义爱国统一战线的新时期。正如邓小平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⑤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统一战线虽然属于爱国统一战线中的一个发展阶段,但出现了新的特点和趋势,形成了一些重要特征:一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一战线的根本指导

3 思想;二是统一战线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三是统一战线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四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凝聚新力量,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成为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五是抵御两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战略图谋成为统一战线的重大责任;六是社会化成为统一战线的重要方式。

社会主义劳动者,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个概念的提出,既是统一战线理论创新的结果,也是统一战线工作实践创新的结果,包括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在社会变革者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包括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四者”各有专指,分别指向特定的成员和群体,但也不象过去四个阶级之间绝对分割,而是存在一定的交叉流动,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统一战线这几个方面的内涵一层比一层更广泛,总体上可以归结为与以往民主革命时期不同的两个新的广泛的政治联盟,一个是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一个是包括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

三、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4 统一战线无论发展到什么阶段,大团结大联合始终是统一战线的主题;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始终是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局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坚持‘和平统

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须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⑥因此,要把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到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真正抓紧抓好。

中华民族凝聚力是建立在民族认同基础上,将中华民族全体成员融合成统一有机整体的精神力量,是实现各阶级、阶层、各党派、各团体团结合作的力量源泉,是实现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旗帜。统一战线与中华民族凝聚力之间是“源”与“流”的关系。中华民族凝聚力是统一战线的灵魂和支柱,为其提供精神动力并规定其发展方向,统一战线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提供有力的工作载体和组织保障。在推进祖国完全统一的大业上,统一战线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服务,重点应是以“文化认同,爱国爱乡”为凝聚点,通过正确的引导,鲜活的服务和自身的表率,增强大陆同胞与港粤台胞和海外华侨华人的凝聚力,推进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同时还必须致力于克服和遏制形形色色的离散力。

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严峻。2006年,陈水扁上台时曾信誓旦旦地作出所谓“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四年来,陈水扁的所作所为表明,

5 他自食其言、毫无诚信。他说不会宣布“台独”却纠集各种分裂势力进行“台独”活动。他说不会改变所谓“国号”,却不断鼓噪“台湾正名”、“去中国化”。他说不会将“两国论入宪”,却抛出两岸“一边一国”的分裂主张。他说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却千方百计地利用公投进行“台独”活动。他说没有废除“国统会”和“国统纲领”的问题,却早已将它束之高阁,令其名存实亡。他还强行撕裂台湾社会,恶意扭曲台湾民意,肆意煽动仇视大陆、“对抗中国”,竭力挑衅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公然提出通过“制宪”走向“台独”的时间表,将两岸关系推到了危险的边缘。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议,就新形势下两岸关系发表了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纵观时局,中国共产党提出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是十分正确的,台湾的出路,最终需要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少数“台独”分子的言论和行为不能代表整个台湾的民意,更不是整个台湾人民的意志,“要加强对台湾人民的工作,加强同台湾同胞的团结,扩

⑦大和深化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保护好台湾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战工作的重点。

胡锦涛同志记对台湾四点意见发表一年来,两岸关系开新局。先是两岸政党对活交流大门开启,总书记胡锦涛相继与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新党主席郁慕明微笑握手,“为改善两岸关

6 系注 入春天的气息”。其次,两岸交流交往创新高,2005年,祖国大陆批准台资项目3970项,合同台资103.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21.5亿美元,两岸间接贸易额达912.9亿美元,2005年8月1日起,台湾水果准入品种从12种扩大到18种,并对其中15种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措施。受到广大台湾农民的欢迎。2005年台湾居民来大陆实破40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大陆居民赴台近16万人次,其中应邀赴台交流33421人次,今年8月7日首届两岸青年联欢节在闽举行,8月22日 第五 届辽宁“台湾周”开幕。从去年9月11日起大陆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实行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并设立每年总额700万元人民币的台湾学生奖学金,今年台胞参加联招考试的有746名,比去年增加136名,目前在大陆的港澳台学生总数为20593名,其中台湾学生4842名,大陆方面展现的善意、诚意,让岛内民众对大陆有更多的正面认识,因长期被误导而形成的对大陆的隔阂 ,误解甚至敌意开始融化。“合则两利,分则两害”正成为越来越多台湾民众的心声。

寄希望于台湾人民,重点可放在台湾青年和农民身上。青年是民族的希望,是传承中华文化,推动中华文化的重要力量,农民是民进党的主要支持者和选举票仓,民进党不敢公然阻止水果销往大陆,只能在意识形态上作文 章 ,陈

水扁声称台湾水果零关税登陆是大陆“百分百的统战”,是为拉拢南部农民,帮助泛滥2008年胜选。吕秀莲声称大陆是诱骗台湾农民,偷取台湾优势农业技术,未来再对台倾销,因此零关税措施是台湾“农业的安非他命。”其实“统战”并不

7 是中国共产党独有的手段,台独分子撕裂岛内民族关系,拥护外国强权势力,拉拢小国,哪一样不是统战?“统战”只是一种手段,应由统战的目的来决定,“台独” 统战的是倒行逆施,大陆的统战是善举,是我们独特的政治优势,今后的对台工作在以武力为主导,坚决堵死台独幻想的基础上,重点还是坚持“一国两制”政策,坚强围绕争取人心回归,扩大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坚持对台湾同胞的各种支持政策,在国际上保护台湾同胞的各种利益,使台湾同胞在认识到独立导致毁灭的同时,感受到统一将带来的巨大的利益,感受到作为中国人的光荣和自豪,发展壮大台湾社会中的支持统一和倾向于统一的爱国者的力量,“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文武并用。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统一战线一定够在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党的重要法宝一定会在新的条件下更加熠熠生辉。

论文摘要:文章回顾统一战线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所走过的几个重要阶段,从而得出结论:统一战线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法宝,进而进一步论述了统一战线在当前两岸关系上应如何充分发挥其优势和作用。

关健词:统一战线

法宝

凝聚力

注释:

① 张景勇: 《凝聚起最广泛的智慧和力量》,《人民日报》,2006年7月9日,第4版。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443页 ③《列宁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25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05-606页

⑤《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03页

⑥⑦《不断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人民日报》, 2006年7月13日,第1版。

8 黄蓉芳(1965— ),女,土家族,硕士,副教授

第7篇: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关系研究

内容简介:新时期,国内国际局势发生深刻变化,给我国的统一战线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这一精神落实到统一战线领域,就是要我们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正确把握统一战线面临的国内国际时代背景,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的统战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关键词:统一战线 国内 国际 大局

一、前言

2010年1月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研究和分析了当前形势,部署了2010年统战工作目标任务。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推进统一战线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思想活力,不断提升思维层次,努力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推进我国新时期下的统战工作。

国内国际形势历来是影响统一战线发展趋势的基本问题,是决定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首要客观因素。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国内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愈加紧密,国际与国内问题的相互影响日益增强,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统一战线发展趋势的影响越来越大。与国内国际形势相联系,观察和研究统一战线发展走向则是新形势下统战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新时期下的统战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认清当前国内国际形势,正确处理当代我国统一战线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关系。

二、当代中国统一战线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所扮演的角色。

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还有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它具体包含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我国大陆范围内,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另一个是广泛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基础的政治联盟。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它既不是国家机关,又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

1、当代中国统一战线在国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当代中国统一战线在中国国内社会中处于特殊的方位: 第

一、从国内各种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的总体配置状况看,中国社会的绝大部分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已经加入了中国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包含了13亿人口之众。其敌对势力只是一小撮“台独”分子、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投靠国外敌对势力的叛国分子,以及其他犯罪分子,等待。这些国内敌对势力人数很少,七零八落,极其孤立,与强大的统一战线相比,其力量不堪一击。 第

二、当前置身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与敌对势力营垒之外的中间势力已经微乎其微了。历史存在过中间势力,经过多次分化,已经绝大部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之中。

第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之间,二者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形成了特别有利的政治态势,这种态势使一切敌对势力的企图很难实现。

第四、中国社会有组织的进步的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已经组织到统一战线中,中国的绝大多数民众已经组织到统一战线中,就连中国社会的绝大多数精英人物也组织到统一战线中,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同国内敌对势力相比,其优势不仅表现在数量方面,而且表现在质量方面。

第五、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运动中,爱国统一战线为强化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当代我国统一战线在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国际社会是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另一称呼,它是指世界政治、经济的各行为主体为实现各自的利益,在频繁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构成的一个整体。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国际社会不是自来就有的,它形成于十九世纪中后期即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第二:国际社会是各行为主体、各种关系连接而成的有机整体。第三:国际社会内部既有矛盾又有密切合作,在矛盾与合作中形成一个有机体。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包括两大类型: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一个政治联盟,但它只是一国之内的政治联盟,并不是国际性的政治联盟。它同历史上的共产国际、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社会主义阵营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历史方位;它是一国之内的爱国统一战线,它由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因此,它与世界上其他性质的国内政治联盟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高举爱国主义大旗,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政治目标。因此,它能同国际社会中的各种进步的、正义的、爱好和平的社会力量或政治力量友好相处,形成朋友遍天下的格局。这就必然要同国际社会的反华势力形成对峙的格局;它是当代世界政治舞台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一国之内的政治联盟,是对国际基本政治格局能发挥极大影响的政治联盟。当代中国统一战线包含的人口总数约占当代世界人口总数的1/5,它是迄今为止人类政治联盟史上一国之内规模最大的政治联盟。组织之严密、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之科学化,政治目标之明确坚定,联合行动之协调是世界上其他类型的国内政治联盟所难以相比的。这个政治联盟蕴含着数千年来中华文明史所积淀的政治智慧,特别是继承了中华民族在近现代史上英勇奋斗的历史经验。因此,其决策水平和实践水平皆达到科学化的程度。

这个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国之内的政治联盟对当代国际社会的影响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中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办好中国自己的事,这本身就是对世界历史的重大影响。这个统一战线支撑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使之稳如泰山;这个统一战线支持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使之固若金汤;这个统一战线捍卫着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使之坚不可摧。这个统一战线推动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运动,使之高歌猛进。所有这一切既是对中国的影响,也是对国际社会的影响。二是以积极的姿态介入国际社会事务。除了支持国家政权实施“全方位”外交战略外,各种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爱国宗教组织、侨联、社会各界的统一战线组织等)以其多种形式开展外事活动,影响着国际社会的现状及其发展。

三、当前国内国际社会出现的新形势

1、当前的国内形势分析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显著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得以改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除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产生了诸多问题,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资源之间的不协调日益凸显,国内各利益阶层间的矛盾开始浮上水面。总体来讲,我国目前正处于“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

在经济领域,我国的经济建设中还存在着若干问题需要解决。首先,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是我们在进行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已经达到了很严重的程度,如果不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则我们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将很难实现。其次,房价虚高问题。最近几年,国内大城市房价不断上涨,居民解决住房问题难度越来越大。房价问题成为了当今中国最受关注的社会敏感问题之一,起落高低牵动着方方面面的神经。房价的起落高低事关百姓民生和政府税收,事关社会的金融安全与平稳运行,事关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局。房价问题既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又引发了不同群体的巨大争议和分歧。再次,“三农”问题也是我们的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在非经济领域,国内社会在总体运行平稳的背景下,也存在着一些隐忧。

第一、台湾问题。台湾问题是破坏中国发展大战略的最大隐患,是中国实现小康社会的最大不确定因素。美国维持两岸不战、不和、不统的用意明显,借台湾制衡中国已是事实。国民党重新执政给两岸关系发展带来转机,大陆和台湾方面也已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进一步密切了两岸之间的经济联系。两岸关系缓和之际,今年美国对台军售仍照预定时程进行,另外台湾地区的领导人马英九还是抱持着国民党传统的反共心理。因此,台湾问题依旧不容小觑。

第二、东突、藏独等分裂组织的破坏活动加剧。在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三股势力的影响下,境内外“东突”势力开始建立恐怖组织,策划恐怖活动;台独、藏独、疆独势力,香港所谓“民主派”,以及“法轮功”之类的组织时常兴风作浪。2007年以来,以“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为首的“东突”恐怖势力针对北京奥运会,在中国境内外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恐怖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北京奥运会安全和中国社会稳定。去年新疆7.5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极为恶劣的影响。

第三、传染疾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一系列安全问题进一步突出。近年以来,我国严重自然灾害接二连

三、损失惨重,今年我国的自然灾害依然频发。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事故也很频繁,经济损失巨大。 第

四、粮食、金融、信息、人口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粮食安全:前年年初物价暴涨,对百姓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今年的蔬菜涨价,又一次敲响了粮食安全的警钟。此外,人口基数太大,增速过快,导致资源、就业形势严峻。

2、当前的国际形势分析

对于当前国际社会形势,大体可以概括为“一个主题”即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 “两大公害”即霸权主义和恐怖主义; “三种态势”即总体缓和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而局部动荡、总体和平而局部冲突; “四股潮流”即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发展模式多样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

纵观当前的国际社会的发展形势,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的不平衡。冷战结束后,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对峙局面不复存在,世界格局原有的平衡被打破后,各种国际力量正处于此消彼涨过程中,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在新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之前,国际力量对比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美国一强称霸的局面暂时无法改变,其综合实力无人能及。与此同时,其他国际政治力量正在发展并逐步成为多极化世界的某一极,中国的迅速发展、俄罗斯国力的恢复、欧盟自我意识的觉醒、印度的崛起等,再加上非盟、阿盟等地区性国际政治组织的作用日益显现,多极化世界的雏形日渐明朗。

第二个特点:科技发展已成为国际竞争的决定性力量。当今世界,信息、生物、材料和能源等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迅猛,科技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已由20世纪初的不到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各个国家都在构筑适应未来发展的国家创新体系。

第三个特点:影响和平与安全的非传统因素增多。非传统安全问题主要包括: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资源安全、恐怖主义、武器扩散、疾病蔓延、跨国犯罪、走私贩毒、非法移民、海盗、洗钱等。

(1)、恐怖主义。继“9.11”事件后,国际恐怖组织又在西班牙制造了“3.11马德里恐怖事件”、在俄罗斯制造了“别斯兰人质事件”,英国伦敦又发生了恐怖爆炸,在印度孟买制造连环恐怖袭击,世界上几乎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恐怖事件发生。2010年,相继在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发生了多起恐怖袭击事件,死伤惨重。

(2)、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目前影响最为深远的是由美国资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世界经济出现了止跌回升的复苏迹像,但经济复苏的基础尚不牢固,依然存在着再一次探底的可能。今年,希腊债务危机暴发,严重拖累了整个欧元区经济,欧盟因此不得不出台了7500亿美元对希腊资金援助计划。希腊债务危机也引起了全球的市场担忧,欧州、美国、中国的股市均相继暴跌。

(3)、海盗。由于索马里过渡政府能力有限,不能有效控制全国局势,海盗组织日益猖獗。据统计,索马里海盗5年来共劫持商船货船43艘。对此,联合国一致通过了第1838号决议。据国际海事组织统计,2009年索马里海盗仍劫持了47条船,获得赎金6000多万美元。 (4)、粮食安全。专家估计,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达到91亿,与之相对应的世界粮食产量必须在未来30年内激增30%,然而目前世界范围内已经没有多少新的耕地资源可供利用。此外,“粮食武器”一直是美国操控其它国家的重要手段,它们采用推行粮食自由贸易和粮食援助控制两大手段,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以完全摧毁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体系和经济体系,让他们成为美国附庸。2008,由于新能源开发耗费了大量粮食,世界粮食供给严重短缺,粮价暴涨,部分发展中国家立即陷入饥荒。

(5)、疾病蔓延。艾滋病的高传染性和100%的死亡率令世界恐慌。“非典”、“禽流感”、“H1NI”的蔓延,使得全球陷于流行疾病的恐慌之中。

第四个特点:局部地区动荡局势短期内难以扭转。世界上目前还存在几个火药桶,战火往往一触即发。

(1)、中东地区:该地区是当前世界上最不稳定的地区,目前存在伊拉克危机、伊朗核危机、巴以危机等多个错综复杂的问题。

(2)、高加索地区:这一地区是俄罗斯与西方博弈的前沿。近年来,美国利用这一地区国家与俄国的固有矛盾高调介入,支持“颜色革命”,扶植亲美政权,拉扰格鲁吉亚、乌克兰等原苏联加盟国加入北约,压缩罗斯的战略空间。

(3)、印巴地区:印巴两国为了争夺克什米尔地区冲突不断,由于两国都是有核国,克什米尔争端十分危险。

(4)、朝鲜半岛:朝鲜战争结束以后,南北双方只是签订了停战协定并未有任何正式的和平协议,所以双方从未放弃过对彼此的敌对态度,这是半个世纪以来公认的事实,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朝鲜不断的核试以及近期的“天安舰事件”刺激了韩国的敏感神经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美韩军演的不断升级,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这四个地区的和平问题长期难以解决,既是这些地区的复杂的历史、文化、政治与经济因素相互交织影响的结果,也是大国之间的力量博弈的结果。

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取得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具体落实到统一战线领域,就是要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正确把握统一战线面临的国内国际时代背景,这也是是统一战线开展工作的前提。 “辩方位而正则”,我们要重视总结统一战线8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基本经验,更要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改革开放条件下统一战线新的发展趋势。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要充分认识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统一战线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充分认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统一战线在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中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充分认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充分认识随着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的加剧,统一战线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充分认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方式方法越来越多样。“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的重大战略思想 ,对于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 ,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前,国内国际大局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正确把握统一战线面临的时代背景的基础上,切实把握科学发展观对统一战线的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树立世界眼光,增强战略思维,努力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科学谋划工作布局、灵活掌握政策策略、统筹配置两种资源,推动统战工作取得新局面。

1、 团结统一战线广大成员, 坚持党的“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我国从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一直到 21 世纪上半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之前, 都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 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不会有根本改变。这就决定了在21 世纪上半叶之前, 我们必须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邓小平同志指出, 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 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 才能只争朝夕地增强我们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 争取在 21 世纪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取得更加主动的地位;只有坚持这条基本路线, 才能防止“左”、右倾向的干扰, 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避免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只有坚持这条基本路线, 才能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 得到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因此, 各项工作, 包括统一战线工作, 都要服从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要紧紧围绕坚持这条基本路线开展工作, 要团结统一战线广大成员, 不断提高贯彻执行这条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勇气, 加强对统一战线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

在新形势下, 党中央对统战工作提出了要“开创学习、研究、工作的新局面”的要求。理论是行动的指南,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在继承统一战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 不断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 不断深入研究那些涉及统一战线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 为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奠定坚实的理论政策基础。具体来说, 要深入研究如何在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指导下, 做好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为我国争取长期稳定的和平国际环境, 以加紧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深入研究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的情况下, 我国如何抵制西方“两党制”、“多党制”和“议会政治”的影响和渗透,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要深入研究当今世界的民族、宗教问题, 探索我国民族、宗教的基本规律, 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 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工作;要深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的状况、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要深入研究知识经济背景下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科教兴国战略中的作用;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统一战线的影响, 创造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要深入研究“一国两制”条件下的港澳统战工作, 进一步有效地开展对台统战工作, 促进祖国的完全统一;要深入研究统战工作对象范围在不断扩大、日益呈现群众化、社会化的局面下, 统战工作的体制、机制如何进行改革才能与之相适应;要深入研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 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如何才能落到实处;要深入研究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应有什么样的比例规定才能体现真诚的“合作共事”。诸如此类的问题, 都是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很强的问题, 是关系到统一战线全局的问题, 迫切需要我们做出理论上的新回答, 政策上的充实和完善, 以指导推动伟大的实践。

3、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国内国际两条统一战线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国内国际两条统一战线共同发展 ,是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干部所肩负的重要使命。按此使命来要求,统战干部在素质和能力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对长期从事国内统一战线工作的干部而言,普遍存在着对国际统一战线方面关注不够,处理国际统一战线事务经验欠缺的问题;对长期从事国际统一战线工作的统战干部而言,也普遍存在着对国内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了解不全面,理解不透彻,掌握不具体、不详实等情况。全面提高和加强各级统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统筹国内国际两条统一战线的能力 ,是统一战线领域各级党组织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在改革开放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内国际两条统一战线都在不断发展和壮大的背景下,统一战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担负起不断加强和巩固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任,就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两条统一战线共同发展。为此 ,统一战线领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开阔视野、拓展领域、更新知识 ,着重解决“隧道视野 ”和“成熟化陷阱 ”问题。所谓“隧道视野 ”,是由于各职能部门专业化,使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除了本部门外,其余什么都不顾,就如同过隧道一样,除了本领域外,其他什么都看不见。所谓本职工作的“成熟化陷阱 ”,是由于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使其除了熟悉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其他的什么工作都不熟悉,就如同陷入陷阱一样 ,除了本职工作外,其他什么都不关心。解决上述问题的路径:一是要全面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吃透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重要原则,具备现代经济、科学技术、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和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尤其是本地区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对象。二是努力掌握党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重大战略部署和有关国际问题的基本知识、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尤其是要掌握我们党对国际统一战线的政策和主张。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学习和锻炼,使统一战线领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视野更开阔,素质更全面,本领更过硬,更好地完成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两条统一战线共同进步的任务。

4、加强统战队伍自身建设, 努力开拓统战工作新局面。 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它是实现广泛团结、凝聚人心、完成新时期总任务的基本保证;是多党合作、参政议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形式; 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安排人事、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必要途径;是联络友谊、沟通感情、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桥梁纽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长远战略方针, 是我国政治上的一大优势, 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因此, 统一战线不是可以削弱, 而是应该加强, 不是可以缩小, 而是应该扩大。

作者单位:包头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室张鹏

第8篇:统一战线

中国的统一战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形成、发展和壮大起来的。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决定了中国革命统一战线和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长期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有着不同的任务、内容和特点。

一、革命统一战线(国民革命联合战线)。

中国共产党在1922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出了《关于“民主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初步提出了自己的统一战线的方针。1923年6月召开的中共三大决定在保持中国共产党独立性的条件下,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中国共产党与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的革命合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国民革命的联合战线。1924年1月孙中山在广州主持召开了有共产党员出席并参与领导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宣告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反帝反封建的主张,以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为核心,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即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的政治主张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政治纲领的若干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因而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也是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革命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国民党“一大”还确认了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两党合作的原则,并选举产生了有共产党人参加的国民党中央领导机构,从而使国民党由大体上是代表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政治联盟。改组以后的国民党本身就成了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革命联合战线的形成,大大推动了中国革命的步伐,使北伐战争得以顺利进行。

二、工农民主统一战线。

由于1927年国民党右派集团的叛变,以及民族资产阶级暂时附和了反革命分子,使得革命营垒中原有的四个阶级只剩下了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它们以反对封建压迫和国民党新军阀统治为主要目标建立了工农民主统一战线。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参加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革命政权组织。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真正认识到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并将关于农民问题的一系列正确观点,运用于土地革命的伟大实践中,使中国革命统一战线从此开始建立在牢固的工农联盟的基础上。

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中日民族矛盾急剧上升,中国国内阶级关系开始发生重大变化。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毛泽东在会后所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同时中央也将抗日反蒋的方针转变为“逼蒋抗日”的方针。1936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和国民党东北军、十七路军,在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基础上率先形成了西北地区的统一战线,最终促成了西北事变的和平解决,实现了由内战到和平,由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转变。七七事变以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937年9月,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的《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和蒋介石发表的关于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为标志,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抗日民族一战线正式形成。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抗战胜利以后,全中国人民热切希望中国能以和平、民主和团结的方式建设国家,继续坚持两党合作,团结其他民主党派和一切爱国力量,为建设新中国而共同奋斗。但是蒋介石集团违背人民意愿,坚持独裁立场,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悍然发动反革命内战。为了推翻蒋介石反动政权,建立新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起了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级、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推翻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政权的斗争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继续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道路,所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形式。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新历史时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恢复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虽然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我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性质、任务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统一战线仍然是社会主义时期的一大法宝,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正式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它标志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十年“文革”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遭到破坏。

五、爱国统一战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重新得到落实,明确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1982年,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出爱国统一战线的方针和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更加密切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被赋予新的历史内涵,其范围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其任务是: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旗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而奋斗。

第9篇:物业统一口径

入住统一口径

1. 供暖问题

小区是由“天碱”统一供暖。具体问题咨询永利供暖公司

2.入住物业费的缴纳

不居住的业主应缴纳70%的物业管理费。

3.一楼的安全措施

一楼住户统一安装铁艺护栏,小院也有铁艺护栏,另外,一楼有完善的安防系统。再加上保安人员的24小时巡逻,我们结合人防、技防、物防对小区的安全全面管理。

4.暖气位置

暖气的位置是根据整体设计安装的,位置不可更改。

5. 露台封闭

根据《业主公约》、市政府22号令的规定,露台不可以封闭。

6. 小区交通

正在联系公交公司,基本上已经谈妥。可以解释本地区的新小区多,公交一定会考虑加站的问题。小区内还有代步巴士----电瓶车。

7.车位问题

小区整体规划车位,不是每栋楼都有车位,现正统计有车业主的情况,车位只出租,收取泊位费,按车辆的排气量收取,具体价格根据物价局的规定。

8.装修问题

不提供装修队,可介绍装修公司,由装修公司提供装修设计方案,供业主参考。

9.垃圾清理问题

小区内有指定的垃圾点,业主要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由专人清运,在装修期间,对装修垃圾的清运是有偿的。计费为3元/平方米,如果业主自己清理计费为1元/平方米。

10.小区有几个门?

小区规划有三个门。东侧是正门,在西侧和南侧中间(会馆)处也有门。现在阶段大门不允许机动车通行。

11.小区周围的农贸市场

在商业街内有超市等商业场所,可以购物等。小区附近有几个市场,方便购物。

12.小一期预定2003年10月底入住,现提前到8月24日入住。共有11栋楼,348户,35个楼门。入住面积4万平方米。全部一梯两户。

13.小区出租地上车位,小一期共有车位74个,基本满足需求。车位按小区整体景观规划。

14.煤气:塘沽煤气公司规定安装燃气设施后,物业及用户不得私自拆改,否则不予通气点火。对商业用住房(商业街、售楼处)安装煤气设施的用户需到煤气公司申请做预算按预算收费。煤气使用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户2元/立方米。商业用户2.2元/立方米,但需在安装煤气设施时安装校正仪,如无校正仪按2.2元/立方米×1.2=2.64元/立方米。

15.有线:在用户需要开通有线电视信号前到塘沽区有线电视台办理开通电视手续即可。有线使用收费标准:开通之日起按10元/月。

16.电话(联通):不收费,但需要到电话局办理开通手续。收费标准:月租费和市话费都在电信资费标准下浮10%。

17.自来水:执行自来水协议到自来水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收费按使用性质及相关规定收费。自来水市无线远传表。收费标准:居民用水2.7元/吨,饭店5.1元/吨,洗浴9.1元/吨,其他3.9元/吨。

18.供热:采暖前到永利供热公司收费大厅按供热面积交纳供热费,现已安装一户一表,但还不能按表收费,现在还按供热面积收费。收费标准:居民供热15.4元/平方米,商店21元/平方米,饭店、网

吧24元/平方米。

19.电力:到电力公司营业厅持购电卡和磁卡买电。收费标准:居民住宅用电0.41元/度,公建表20KW

以上(含20KW)根据不同用电时间分峰谷平收费。

(最后收费以各专业局实际收费为准)

20.所属的直管部门:街道是杭州道街,派出所是杭州道派出所,

21.业主办理入住时收费明细:物业费:预交一年。装修押金:业主1000元,施工队1000元。电费:

预留300度电,0.41元/度×300度=123元,手续费10.20元,共计133.20元。

22.为什么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由于在本小区入住之前,物业公司已超前介入,并开始提供物业服务;

您在装修期间,我们不方便通知到您及时实交纳物业管理费;在资金方面我们也需要业主的提前支付,这便能使我们的服务更加细致入微。

23.为什么业主和施工队都要收取装修保证金:督促业主遵守装修合同,不进行违章装修、破坏性装修。

24.入住流程:(在房屋销售时,签订《业主公约》)——(携带购房合同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

房收据)——到销售部领取“两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一证”(房屋使用合格证),由销售部发放入住凭单——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与物业管理中心的维修员进行房屋验收———(无问题)———填写业主档案,签署《装修责任书》——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物业公司发放《住户手册》——领取房屋钥匙。

25.业主为什么要付电表里的300度电的费用:投资商代业主交纳,投资商委托物业代收。

26.为什么交装修押金:业主交保证金是房屋拆改保证金,装修队交施工保证金是要发生费用的,有3

元/平米的垃圾清运费,1元/人.天的装修人员管理费,并配有装修背心和出入证。

27.小区车辆为什么交泊位费:小区车位占地是公共的,泊位费是物业处收取的管理费用,用于对车位

的管理,维护。

28.为什么要扣除垃圾清运费及人员管理费:装修垃圾要有环卫部门负责清理,收取一定的费用。人员

管理费是对装修人员的统一管理费用。

29.装修拆改如何处理:不允许拆改,可以用各种规定去解释。

30.装护栏、封露台、大理石地面、太阳能热水器、小院规划等如何处理:不允许,从《业主公约》、市

政府22号令的规定解释。

31.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解决:保修期内由售后部门负责,保修期外视具体情况收费维修。

32.垃圾清运点在哪:垃圾楼。

33.装修责任书的重点从哪几方面介绍:拆改,装修质量,垃圾清运,装修时间等。

34.出租车能否进入小区:不能,根据大多数业主的意见。

35.供热问题:并联供热,统一供热,不允许拆改暖气,保证供热的温度和安全。

36.安装燃气热水器及两用炉,需到煤气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以通气点火。

37.煤气通气按照煤气公司规定,到达一定如住比例煤气打压开闸,煤气管分户达到3户便可开火。

38. 车辆丢失应如何处理:a、物业公司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保安管理服务。(从门岗、巡岗、电子监控设

施多方面综合管理)b、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的规定,物业公司只负责小区环境秩序的管理,此方面问题未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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