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补充协议

2023-04-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劳务分包补充协议

施工劳务分包补充协议

工程发包人:

劳务分包人:

鉴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原项目,因工作量增加,暂估的劳务总价:元调整为元,劳务分包工作量由元调整为元。原双方签订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其他所有条款不变,为此双方就本补充协议达成一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工程发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2篇:劳务分包补充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考核确定将山东省鲁南监狱行政综合楼工程的劳力用工及施工辅材、中小型机械交由乙方承担,为了更明确甲方要求和乙方承诺,除已签订的劳务合同外,再签订与劳务合同等同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二、工程名称:山东省鲁南监狱行政综合楼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行政楼、备勤楼、两侧裙房)

三、甲、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乙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方必须给予驻工地代表绝对的权利,使其有权代表自己一方行使各自权利、遵守各自义务,工地内遇到下属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两人必须同时到场解决,双方在工地内签署的任何文字性资料都视为各自所在的公司认可,同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四、承包方式:劳务扩大分包,乙方除承包劳务费外,还负责中小型机械的租赁购买、施工用辅材、部分周转材料的租赁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乙方承包范围

1、土建结构、装修、水电工程包括:(1)结构图纸范围内全部主体结构工程,正式工程从配合机械挖土开始放线、人工清槽底、钎探、验槽、各种回填土、除专业防水施工外的钢筋、模板、混凝土、零星砌筑、抹灰工程、配合专业防水队伍用脚手架、结构施工综合脚手架、外檐各种现浇挑檐、雨罩、台阶、空调板、阳台栏板、各设备专业预留洞口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地下室人防门、防爆门安装配合等全部主体结构工程。(2)装修工程包括全部二次结构砌筑、抹灰、配合门窗工程后塞口、地面墙面、吊顶等建筑图内的所有内容(业主方自行分包的项目除外),另外,还要配合业主方分包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3)电气水暖专业包括所有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包括业主方分包项目)、临水临电、穿线、配电箱灯具安装、暖气系统安装调试等设备专业图纸内的所有内容(业主方自行分包的项目除外)。

2、结构装修内、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无论任何形式和搭拆次数)、上人马道、人行通道、井字架、材料货架、出料平台、各种安全防护棚、安全平网、临边防护、安全防护(楼梯间、电梯井口、电梯安装脚手架、预留洞口防护),悬挂各种标语牌、安全防护标志、架管刷漆等。标语牌、安全防护标志的购买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布置就位;乙方负责所有必要的材料进退场装卸车用工。

3、本工程甲方按固定平方米单价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面积按2001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不计算建筑面积的(人防通道、自行车坡道、残疾人坡道、层高2.2米以内的设备层、地下暖沟等)各种项目,工程量已并入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4、其他项目包括:平整场地用工、冬雨期施工增加用工、二次搬运费包括400米外的运距用工、竣工清理用工、成品保护用工。

5、辅助用工:建筑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械、材料进退场装卸车、码放、倒运、保管用工;施工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除外)调试、保养维修用工;现场清理、渣土清运、装车用工;施工期间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预见用工(因甲方原因的现场协商解决);待结构完工后乙方对使用的模板、木方进行清理、整理、码放、起钉子用工;乙方必须配备辅助工种例如专职临电工、机修工、放线员、塔吊哨工、炊事员等人员的用工;临建工程以外的一切小型临时设施(现场库房、钢筋加工棚、钢筋加工场地、木工棚、搅拌机棚、沙石料场地)搭设、拆除用工;生活区卫生清理、搭铺、修床架床板、乙方食堂内部的设施用工等均不另计取。

6、乙方负责临设的维修保养;宿舍调整时搬家包括退场清理完毕等全部用工。

7、在乙方进场后,自开工至竣工退场,正式施工中不发生任何零工。

8、以上承包范围内的用工均包括在平米单价内,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发生洽商变更的,需有甲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专业工长全部签字的原件才可作为结算依据,有工程量的按2001预算定额计算工机料费用,单价按当地信息价为准,没有工程量的在洽商中注明金额。

9、工程综合单价内已包含乙方的工人工资、工人保险、管理费、利润。

六、合同单价组成:甲方按元/m2的综合单价支付给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费用,其中劳务费元/m2,辅材费元/m2,机械费元/m2,租赁费元/m2。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组织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下达生产进度计划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质量标准预控计划表,检查监督乙方生产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情况、机械设备保修情况,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和违规情况初已相应罚款。

2、甲方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由于技术问题未解决、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根据情况办理工期顺延手续,乙方不另计取费用。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办公的临时房屋、水源、电源,生活区清理由乙方负责。

八、结算时的价格调整与付款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采取奖惩制度,设立浮动价,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主材管理4项内容,甲方按此协议的约定在结算时给予乙方调价。

1、按业主要求,工期自 2010 年 03 月 1 日至 2011 年 04 月 30 日,工期426 天。乙方承诺同意此工期要求,乙方根据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划配备劳务工人,技工和壮工比例为 80% ,其中特殊工种必须配套,必须持证上岗,若提前完成,给予2元/m2的奖励,若非甲方原因未按期完成,则承担业主方对甲方的处罚。

2、甲方要求工程质量为 泰山杯 ,同时要达到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标准。乙方必须承诺达到相应标准,如本工程评为“泰山杯”,甲方给予乙方5元/m2的奖励,若达不到则处以3元/m2的处罚(不含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

3、如甲方发现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材料未使用在正式工程中,对乙方处以该材料价格的双倍的罚款。钢筋、木材不按甲方要求使用造成浪费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4、如发生乙方拒不执行甲方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内容的,由甲方组织人员整改,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三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更换分包单位,乙方必须先撤场后结算。

5、甲方每月定时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劳务费,在支付劳务费的同时乙方上交工人签字的工资表。

6、春节前集中付款,如乙方此时未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甲方按实际完成量控制在80%以内付款,如已完成并办理完结算手续,控制在90%以内付款。

九、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环保要求:

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上级单位的政策、法律、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每个工人签安全协议。如发生安全事故时,首先要查明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如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所致,责任方按国家职工伤亡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补偿,但一切善后自理工作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负。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人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违规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一旦被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处以合同总价 20% 的罚款。由于乙方承包的项目不能按时按量独立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由于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如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周转材料管理、劳动力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现场施工,甲方有权中途辞退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 70% 结算人工费,其余 30% 作为违约罚款,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负责在当地进行劳务注册,注册比例必须达到100%,由于证件不齐、雇佣童工等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一切罚款由乙方承担,并不能耽误施工进度。

十一、本协议书共六页,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劳务合同与正式注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3篇: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改

专业分包合同补充协议

工程承包人:

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人: 上海颛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本协议是对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2014年5月)(富国路河道栏杆施工安装)分包工程合同的补充,如与专业分包合同条款有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一、承包范围:

富国路河道栏杆生产、包装、场外场内运输、施工、栏杆相关的留孔、补洞、预埋、修补、安装 (辅材 : 水泥/砂石料/油漆等) 产品保护、资料收集/审批/申报完善/竣工资料移交 。 (此承包单位只负责总电源供应)其他 均有分包单位负责

二、工程质量:

本工作必须达到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标准,符合水利工程栏杆安装施工规范,及(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合格确认书。以最终获得的证书为准。

三、工期要求:(包括节点工期)

从开工到竣工,工期为30天(开工时间为准)

四、工程价款:

金额:(工程完成后由审计单位出终审报告书上工程款为准)

本合同工程总款采用工程量报审后由审计单位出终审报告书为准

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延长米计算

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得拒绝甲方安排(如:安全、文明施工;各种交叉、配合;农民工管理配合等等)。施工工期的所有影响因素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内,不因此顺延工期、增加费用。

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拒付一切工程款,乙方无条件退场。

五、工程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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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付款方式:

1、 分包单位的施工工程款由分包单位根据工程量提出申报请款,送至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投资单位/建设单位确认签字并盖章。

2、 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由承包单位根据业主付款进度方式,等承包单位收到业主签付工程施工进度款后20天支付。

3、 经双方协商: 分包单位支付总工程款的 拾柒 % 为承包单位的配套管理费,其中包含(税金、管理费、材料砂石料费)。管理费从每阶段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审计费按审计工程量款后各自分担

4、专业分包合同内的工程总价款为(根据业主报送审计单位审价终审后)

2.因工程质量及工期延误,造成业主、监理或项目部对甲方的处罚,甲方将按罚款数额的 10 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在支付当期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 支付各期款项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建安发票(发票必须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4. 甲方项目部、分公司签署的结算资料仅做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只有经业主成本管理部审核,业主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成本投资管理部盖章,并由业主确认后的分包结算书才能成为本工程的有效结算资料。

5.所有款项均在业主支付甲方该工程工程款后20天支付。

六、工程延期:

乙方应严格依照合同及甲方指令施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若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直接向乙方发布指令,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调整合同价款,不计任何费用,且不顺延工期。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违约责任及罚责:

(乙方除承担本协议的罚责外还承担该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甲方违约责任、罚责,如有冲突,与本协议为准)

在施工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安排赶工措施,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能按照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或者整改结果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减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委托第三方实施、整改。由甲方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第三方实施、整改的,除相应工程量不进入乙方的合同结算价款外,由此所造成差价及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除修复至合格标准外甲方可直接依据合同约定扣除合同额 50 %的违约金,而不需得到乙方的确认。

如果在履约过程中,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甲方认为施工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乙方在5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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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返工、修理及整改:

无论乙方施工工程是否已通过验收,当甲方或本工程监理/业主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4小时内,乙方不能对缺陷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甲方可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雇佣第三方进行修补,并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无须通知乙方和征得乙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工程施工:

考虑到需配合现场其他分包工程施工,乙方也不得因甲方不能完全满足乙方关于运输材料的要求,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赔偿。

乙方应按照甲方协调的工作面按工序进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损坏其他乙方的工作成果,否则需按甲方与其他乙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予以赔偿,并承担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修改施工方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十、禁止转包:

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

一、检验、验收及完工:

乙方应在每个分项样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进行自检后,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甲方/监理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修责任及费用,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并不为其检查检验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拒不返修或整改,则由甲方自行聘请第三方返修,并按其与第三方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无论是否进行验收,当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剥离和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后,由发出重新检验指令一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且乙方不能证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检验、返工、修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 十

二、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的计价方式:按由业主/投资监理审计终审报告为准;

结算的程序:乙方应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向甲方及业主上报其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其结算总价及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报送审计单位予以审核,并经甲方/和投资监理终审后报告书签字确认后生效。若乙方未在该期限内上报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符合本条约定,则被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计算,并确定结算价格,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甲方并有权扣留合同约定结算完成后应付的任何款项,直至结算最终办理完毕,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甲方前期依据合同已支付的款项被视为已满足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需要,若因此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聚众闹事等情况,乙方将承担结算价款的100%/次的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的结算:甲方若要求乙方就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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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乙方未予以配合的,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合同价款的结算中不得计取。 十三

四、免除甲方责任: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①任何人员的伤亡;②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③由于乙方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如乙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甲方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自愿按约定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等。 十

四、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 ,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如乙方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无论是否为乙方过错,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若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维修后,认为保修事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在乙方出示可证明责任人的当地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后,甲方协助乙方向责任人追偿。 十

五、安全文明施工:

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人员安全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理、工长及管理人员的要求组织施工,如有不听指挥的随时随地清退出现场,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是成建制施工队伍、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天津市建委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检查员、质量检查员和材料员,如乙方安全设施防护不到位,甲方可自行组织劳动力等,所发生费用有乙方承担。

现场技术安全管理方式,由甲方向乙方管理人员交底,甲方放主轴线(控制线),乙方技术员负责现场工程的放线工作,负责向工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甲方进行验收。由乙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必须向自己的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并作好记录,上报甲方。各级安全检查的隐患立项及时整改,并上报甲方。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符合上海市施工现场达标及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乙方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事件,严禁在工地内吸烟、睡觉、做饭、喝酒等,如发生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每次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所有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考核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各方面均应达到甲方要求。考核的内容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局、公司及政府部门检查情况,材料浪费情况及违章作业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执行情况等,由甲方各部门管理人员填写考核单,对乙方不符合要求和不合格项,甲方管理人员可当场开处罚单,转财务扣款。

乙方必须配合安全文明施工用工。

乙方解决其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并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甲方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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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

六、农民工工资管理:

1.分包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里应约定工资标准及支付时间,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备案。且将其复印件(包括劳动合同备案资料)报承包人。 2.分包人按上海市的现行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承包人实施上海市及当地区县相关部门有关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支付,承包人将建设单位划入农民工预储帐户并通过银行发给农民工的工资视为给分包人的付款。

3.分包人施工现场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以及农民工工资制度的统一管理;必须服从上海市及当地区县相关部门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务实名制的规章制度;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必须按月支付雇用的农民工工资,分包人必须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卡”,一律实行银行代发。分包人每月要把《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原件(盖分包单位章)及所有工资支付结算单据复印件送承包人备案。 十

七、劳务管理:

1.分包人必须保证工人持有上岗证件,在进场同时向项目部提交进场人员的有关岗位证书,按照上海市要求满足持证上岗率,保证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普通工种持证率60%以上,如达不到要求,分包人应积极整改,或者分包人提出培训计划由承包人负责组织的培训,分包人承担相应的培训费用。

2.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人必须是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在现场的劳务队长,同时要有授权委托书和合格的劳务队长证书,并报承包人备案。 3.分包人必须配备1名专职现场劳资员,该劳资员负责履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劳务管理职责。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前把本队伍的“现场劳资员授权委托书”交与项目部。

4.分包人必须做到现场实际人数与每日进入现场打卡考勤人数相符。

5.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建立花名册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与身份证复印件一一对应。

6.各劳务队伍必须与每名劳务人员签订《建筑业劳动用工手册》,并安排专人每月认真填写《建筑业劳动用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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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合同的解除:

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甲方认为乙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九、合同备案: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应负责至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分包工程备案手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未能办理备案前,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合同价款。若本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完成后,变更协议生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

第4篇:劳务分包协议

截洪沟浆砌石工程分包协议

甲方:

今有甲方将截洪沟浆砌石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如有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遵守现行规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及事故将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图纸要求的工作内容,工期从5月5日到6月20日,如只属于甲方原因或天气原因工期顺延,属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工期每延误一天将扣罚1000元。

四、施工要求: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所有所用的施工机具、所有所用材料及劳务,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水泥及施工所用的材料质量要求,如因原材料供应不足及质量不合格造成乙方停工,所发生的停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协议价格:按元/立方米计算,以竣工结束实测延长米为准.每延长米工作内容包括:土方整形、浆砌石、沟逢、压顶、回填土,现场清理等工作内容。

六、付款方式:乙方每完成400延长米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最后一段乙方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并支付所有剩余款项。

以上协议如有异议或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5篇:劳务分包协议

劳务或专业分包协议

使用劳务单位(简称甲方)

提供劳务单位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分包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作为原“分包合同”的补充。具有与原“分包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分包工程详细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承包方式: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及人工承包

分包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招标范围内及建设单位增加、变更

的工程,等等。

工作内容:

1、模板工程包括: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及现场内外装卸。

钢模板的安装、拆除、整理堆放及现场内外装卸、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对拉螺栓安装拆除、模板支撑架及支模板必须的操作架等一切模板工程所需和不可预见的施工材料及用具。

2、浇筑混凝土工程包括:混凝土水平或垂直运输、捣固、测温、养护;商

品混凝土泵管的装卸、安装加固、拆除;泵管支架的搭拆等一切所需和不可预见的施工工序;泵管运输到指定地点堆码整齐。

3、钢筋工程包括:钢筋制作、绑扎、安装、现场内的装卸、二次搬运、分

类堆码、选筋、水平或垂直运输、安装(钢筋接头套管连接)、清理和绑筋所需脚手架等不可预见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及用具,钢筋安装的施工工序及多余钢筋的回收、整理堆放

4、砌体工程包括:施工中所需的脚手架搭拆、调运砂浆、铺砂浆、运砖、

窗台虎头砖、腰线、门窗套、安放木砖、砌体加筋、铁件、砌筑材料的卸车。落地灰随时清理回收并二次使用及可利用的半截砖,垃圾的装卸送到指定地点。

5、脚手架工程包括:

(1)外脚手架:平土、挖坑、安底座、打缆风桩、场内外材料运输、绑扫

地杆、剪刀撑。搭拆脚手架、上料平台、挡脚板、护身栏杆、上下翻板子和拆除后的材料堆放整理,脚手架所需和不可预见的施工材料及用具。

里脚手架:平土、挖坑、安底座、选料、材料的内外运输、搭拆架子、绑扫

地杆、脚手板、拆除后的材料堆放整理。

(2)满堂脚手架:平土、挖坑、安底座、选料、材料的内外运输、搭拆架

子、脚手板、铺拆脚手板。

(3)悬空脚手架、挑脚手架、防护架:选料、、绑拆架子、护身栏杆、铺拆

板子、安全挡板、挂卸安全网、材料场内运输。

(4)依附斜道:平土、挖坑、安底座、选料、搭架子、斜道、平台、挡脚

板、栏杆、钉防滑条、材料场内运输、拆除。

- 1 -

(5)安全网:支撑、挂网、翻网绳、阴阳角挂绳、拆除。

6、楼地面工程包括:

(1)整体地面、楼面、屋面找坡、找平、天沟、雨棚、室外散水、台阶、

室外明沟或暗沟工程:清理基层、调运砂浆、刷素水泥浆、抹面、压光、养护。

7、装饰工程包括:

(1)内外墙、柱面抹灰: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调运砂浆、

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刷浆、洒水湿润、罩面压光(包括门窗洞口侧壁及

护脚线抹灰)。落地灰随时清理回收二次使用。

8、未尽分项工程:阿勒泰地区体育馆建设项目包含其它土建工程,(二次结构、

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工地围墙、场地硬化、防腐等等)。

二、质量管理

1、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和甲方共同检查工程质量。如发

现乙方在砌筑、钢筋、模板、脚手架及混凝土浇筑等工作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

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人民币元;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所发生的返工费

用。

2、返工费用的计算。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返工费用一律自负(包括机械、

材料、人工费),并承担甲方损失以实计发生费用赔偿。因甲方原因所发生的返

工费用,按照乙方实际返工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返工劳务费用,工期

予以顺延。

3、因乙方质量原因导致的业主、监理等罚款无论乙方是否接受,必须全部

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三、工期管理

1、施工工期:开工时期2012年月日,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

2、乙方进场后,必须保证足够的劳动力,严格执行甲方下达的各项施工进

度计划,满足甲方正常的施工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计划没有完成,每拖延

一天追究违约责任人民币元;如果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元。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乙方自身何种原因出现三次没有达到甲方制定的工

期目标时,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将乙方清理出施工现场,

并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统一着装,不

浪费甲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所用材料分类码放整齐。

2、经检查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现场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每次给甲方赔偿。限期整改所发生的一切清理人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施工现场不准挑衅滋事,打架斗殴和酗酒闹事,乙方发生一次无论对错

均追究违约责任人民币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乙方应加强职业危害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

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护,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损失由乙方

自行承担。乙方必须积极组织作业人员参加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办理平安卡。

六、材料管理

1、乙方所用的材料必须办理出库手续,甲方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但遇到

以下情况乙方必须承相关费用和赔偿损失:

(1)、乙方在绑扎钢筋施工时,擅自以大代小或随意改筋搭配,乙方必须以钢筋价两倍的价格赔付加工费。

(2)、经查乙方人员将现场成品钢筋型号混乱的,乙方支付钢筋价2倍的赔偿额并支付加工费。

(3)、乙方派专人领取钢筋,领料时核实钢筋规格和数量后签字验收。办理领料手续后出现数量等有误的甲方概不负责。钢筋制作损耗率控制在定额耗量以内限额领用,超耗材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价格按市场价加相关费用计算)。

(4)乙方所用的材料根据甲方的要求实行限额领料卡制度,超出预算用料的材料,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个别预算定额消耗量不符合实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实际测定消耗量。

2、注意成品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对成品造成损坏按原价10倍追究违约责任。生活区要节约用水用电,不允许长明灯、长流水,经检查如有违约按每次500元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施工落地灰随时清理回收,二次使用,如不及时清理及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甲方派人清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需要某种材料之前,须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准备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以免因缺材料造成工期延误。

5、电 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配料,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合理用料,不得浪费。以工程预算定额为准,以领料记录为依据如果乙方超额使用材料造成浪费,甲方将对超额部分从乙方支付款中扣除。

6、甲方进场的材料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

七、劳务用工和实名制管理要求

1、乙方招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应符合《劳动法》和建筑行业施工要求,工人年龄应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和潜藏的影响工作安全的疾病,具备一定文化程度和施工从业经历,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技术工种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招用童工、未成年人和残疾人。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全部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自治区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为全部工人参加工伤保险;积极认真组织招用人员参加特种作业、职业技能等岗前培训,确保工人素质满足施工生产。

3、乙方应积极配合项目做好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教育管理好本企业人员认真遵守实名制管理要求;配合做好人员考勤管理工作,乙方授权的现场负责人必须每日和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进行出工人数统计,双方核对后签字确认;项目每月20日对当月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项目部进行备案,以此作为乙方每月出工人数、结算和支付劳务工工资的参考依据。

4、每月支付劳务费时,乙方必须提交工资支付表,项目劳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人员共同对出工人数和工资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支付。

5、乙方应将项目付款及时足额支付到工人工资卡中,经工人签字、按手印确认领取后的工资支付表和银行支付凭据报项目部财务备案,并在项目部公示。

6、乙方如果不予配合或未将劳务费支付到工人工资卡内,项目财务不再支付给乙方,并按乙方提供的工资表直接将劳务费发放到工人工资卡中。

八、零工和税费

1、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格中已包含定额工作范围内的所有零工费用(配合

放线、基坑土方清挖等)和劳务税、甲方所属集团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管理费、分包企业管理费、安全施工管理措施费、文明现场管理费等完成分包工作内容产生的全部费用,不再另行结算。

2、按规定乙方应承担劳务费总额3.36%的税金(无企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的按4.36%计算)和2%的集团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管理费,支付分包款时,甲方按付款额逐笔代扣代交,并出具发票和收款收据。属专业分包的,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支付分包款时,必须向甲方项目财务提供发票,甲方只代扣专业分包款总额0.4%的集团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管理费。

九、分包结算管理

1、土建部分以建筑面积按元/㎡;

乙方进场后待建设方支付甲方预付款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元。每月20日-25日由乙方上报每月已完工程量给甲方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结算,根据乙方 当月完成实物量情况及分包合同约定价格进行验收结算,经双方核实签字确认,结算单加盖“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部专用章”后生效,否则视为无效结算。根据建设方所付进度款,支付乙方所完成工作量的80%。

十、其它约定

1、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不能按时完成或完善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分包人员进行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按市场价结算并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还要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赔偿责任。

2、分包价格确定后,自工程开工至完工执行同一价格不变,乙方不得因工人工资上涨、劳务费亏损向甲方提出调整价格的要求。

3、乙方分包范围内工作因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要积极协调其他工作,最大限度保证乙方人员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服从项目的工作安排,劳务价格另行商定。确因业主或不可抗力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甲方必须在3天内通知乙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人员撤场,双方均不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予以清算和支付。

十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必须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在已结算的分包款中进行预留。乙方应尽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经项目部考核未发生违约事项时,履约保证责任解除,甲方项目可按约定付款比例予以支付。但经考核,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有违约事实时,将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十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双方对分包工程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图纸、现场环境、可能产生或不可预见的风险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分析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不存在任何欺骗、欺诈或强迫行为,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否则由毁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执行2012年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该办法乙方已全文阅读,知晓内容,认可并同意其规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使用劳务单位(章)乙方:提供劳务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第6篇: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乙方单位全称

为加快****(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省**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全称、隧道工程全称、排水工程、防护工程…)

2 工程地点及范围:****(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 承包内容

3.1******(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全部主体及附属(若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注:路基工程应标明取弃土场的平整、复耕、绿化和防护工作)

3.2******(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所需的“三通一平”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3******(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所需的生产性及生活性临时工程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4******(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的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

3.5******(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现场临时用地的复耕工作;

3.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根据工程性质对承包内容做出更详细的规定)

3.7甲方有权因业主调整工期及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要求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也可已进场机械进行抵押,但抵押必须要公证)。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退付,不计息。(以自然人名义签订的合同,除履约保证金外,应让其用固定资产做抵押(或有信誉度的企业做担保),抵押额度为工程造价的10%)

5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5.1根据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合同暂定总价*******元。乙方以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承包,在施工图范围内由乙方一次性包干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明示及暗示的工作内容或费用已含在单价中,合同一旦签订单价不作调整。

5.2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工程数量及合同总价为名义数量和名义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质量约定等级的工程数量,经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5.3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中,已含有试验、检验费。(本条根据项目情况订立)

5.4综合单价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5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因地方规定必须由甲方缴纳的其他税费,应在本条中明确具体费率,并约定该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且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

6 计量及支付

6.1计量规则(注:各项目根据承包内容按照法定计量办法,详细说明和约定计量规则,数量计算方法有争议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约定计算方式。如,虚桩、土石方的虚实、沟槽基坑的放坡比例等)。

6.2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0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甲方总工最后审定签认的当月实际完成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数量完成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

6.3依据甲方工程部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对乙方进行计量。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6.4待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甲方帐户3日内,甲方按照对乙方计价额的85%,并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

6.5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6.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结算。乙方办理结算退场手续后,甲方根据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6.7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7 工期

7.1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竣工日期:200* 年**月**日。共计***日历天。(有节点工期的应注明)

7.2 直至工程完工,施工里程范围的扩大或缩小以及工程量的变化不调整总工期。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违约金),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奖励额度和奖励办法)。

7.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2.2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7.2.3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及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8 材料供应、结算

8.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按合同约定限额供应乙方,具体材料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和额定损耗量见附件。(公司规定:钢材、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及结构件必须由甲方供应)。甲供材料款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领取的数量,按合同附件中的单价从乙方的月度结算款中扣除。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料库,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乙方使用甲供料超出额定消耗部分,按甲方采购期最高采购价加3-5%的采保费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精心组织施工,甲供料正常合理节余部分,权益归乙方所有。

8.2甲方保留一切土石方调配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遵守。

8.3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甲方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n%(根据实际情况或讨论确定业务提成比例,建议3~8%)的业务费,所有费用经双方签认,由甲方财务直接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因乙方采购材料所引起施工质量、安全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8.5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8.5.1 施工用水甲方负责提供接驳口,水费及临时管路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水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每吨水 元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8.5.2

一、二级配电由甲方负责,三级配电费用和电费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每度电 元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11.3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因工程质量返工工期超过本合同工期第7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2 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检查工程师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质检工程师报检。甲方质检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会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 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3.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施工安全规定。

1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配置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乙方应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13.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果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3.5职业病防治: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地有关规定承担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预防和检查,并承担因从事本工程而引发职业病人员的治疗和康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报甲方备案,并应服从甲方安全工程师指挥安排。(本条应根据项目大小和难易情况综合考虑)

13.7安全、文明施工和职业健康措施费甲方已按合同价的1%单独列项,并计入乙方承包合同总价中,由乙方包干使用。

14 双方权利与义务

14.1 甲方

14.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4.1.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14.1.3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4.1.4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建筑物拆迁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

14.1.5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现状,项目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现场管理制定各自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项目部在讨论合同文本时,一些细节无法在合同中规定的,可在各项管理办法中规定。)

14.1.6向乙方派出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工地代表为: *** 。

14.1.7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

14.1.8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14.1.9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4.1.10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现有机械进行有偿使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14.2 乙方

14.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提出改进意见,改进方案在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同意。负责日常施工测量、配合监控量测(仅限于隧道)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若乙方无技术人员,由项目部派技术人员负责以上工作,则项目部可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派人员的费用。)完成超前地质预报(仅限于隧道)及安全预案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

14.2.2对甲方供应材料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14.2.3必须提供构成工程本体的自购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14.2.4自行解决与施工场地内的“三通一平”、临设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

14.2.5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应与甲方同步。

14.2.6乙方应将进场人员统计并在甲方备案,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定期将拟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并将已发放工资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4.2.7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4.2.8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财务支出。

14.2.9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14.2.10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14.2.11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14.2.12负责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和看管。

14.2.13作好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遵守国家、地方、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实施环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14.2.14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14.2.1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4.2.16承担因乙方原因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罚款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交纳,则在乙方月度计价款中扣除。

14.2.17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若对各项管理办法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必须无条件执行。

14.2.18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4.2.19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的工作数据进行复核,有权拒绝执行甲方提供的错误数据和指令,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14.2.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的义务,因乙方原因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2.21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4.2.22乙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场前应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5 不可抗力

15.1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

15.2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应尽快通知甲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尽可能采取有关措施减少或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乙方对这部分扩大的损失应负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16 变更

16.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乙方不得因工程变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6.2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3因变更导致新增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增加及合同价款增加,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新增项目中原合同有单价部分参照原合同单价执行,原合同无单价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17 索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

18 奖罚规定

18.1为确保安全、进度、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奖优罚劣,甲方将从乙方计价款中分月提取0.5~1%的费用,在甲方管段范围内按甲方制定的奖励办法按月度对乙方进行评比奖励。(建议由项目根据自身特点采纳)

18.2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XX元的罚款,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8.3乙方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对乙方处以10000元罚款。

18.4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每伤1人对乙方处以3000元罚款;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100000元罚款。

18.5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请假外出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不在工地的,每天罚款XX元。

18.6以上奖罚款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罚款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签认,甲方财务部门直接在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19 违约责任

19.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9.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9.1条的约定。

19.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9.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9.1.5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9.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9.1.7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中途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量,并按双方约定合同单价的90%进行结算。

19.3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在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

20 工程保修

20.1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保修期为**年(以业主规定的保修期为准,一般为设计使用年限),缺陷责任期为**年(以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一般业主规定为两年),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业主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不计息。

20.2如缺陷责任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 合同解除

2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21.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1.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1.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 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 其他

23.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3.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23.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争议的解决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23.5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方3份,乙方2份。

甲 方: 乙 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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