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化工作计划

2023-05-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好的工作计划能为我们更好的完成工作拟定方向和实现路径,帮助我们实现更好的成长,在新的阶段,让我们一起来做好计划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化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保化工作计划

保化2015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保化监管结合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保化监管相结合,经营使用相兼顾,加强监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以来,我们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2户,重点对经营企业不落实索票索证、违规宣传和非法添加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各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

1、未索取供货商合法资质及票据;

2、未按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给予企业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开展化妆品经营日常检查

我们重点检查了企业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索证索票、台账管理及产品的批准文号等信息,发现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是无法提供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及票据的索取和管理方面不符合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责令企业积极整改,从合法企业购进商品,对供货企业资质留存建档;按照规定对购进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销售和使用;对票据按照规定保存,建立台账。对拒不整改的5家企业我们予以了立案查处。通过检查,提高了各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开展了保健食品违规宣传专项整治

我们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保健食品广告中夸大功效、擅自增加功能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作为检查重点,积极开展工作。 检查了产品宣传资料是否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行为,宣传资料是否有虚假夸大功效、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治疗作用等违法违规内容。

四、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检查

整治的范围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整治的重点品种:减肥、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和辅助降血糖等功能保健食品和美白、防晒、染发、烫发类等化妆品。整治重点是保健食品是否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或其他物质;化妆品是否非法使用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中是否标示有与国家批准或备案内容不一致原料。重点检查了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是否合法;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台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可追溯;经营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冒号套号;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整治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

2015年11月3日

第2篇:2013年保化股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1、摸清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基础数据、 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录入工作。

2、完成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

3、完成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工作。

4、完成对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 任务和飞行检查;细化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相关指标和要求,规范经营企业行为;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公示制度;

5、以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为重点 ,在全市范围开展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销售保化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清理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销售假冒和虚假宣传保化产品;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建议:

1、与稽查共同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2、开展保化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购买、使用等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的消费。

3、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交流学习,组织监管人员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经验。

第3篇:2011年保化工作总结

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及明

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调研工作

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调研,认真完成化妆品问卷调查表和《消费者调查问卷》,摸清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底数,建立健全经营企业档案和信用档案,详细记录其营业场所、人员、经营品种,联系方式,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为有重点,分层次监管打好基础。

二、许可办证。

严格准入,及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制定并公布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规程和相关工作文书,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许可要求,及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审批。在热情服务的同时,认真审查,严格准入、严格把关。共受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申报13家,已验收通过并颁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12家。

三、加强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监管机制,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县实际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使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实施有效监管。培育两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能够规范守法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作为典型示范店进行试点。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储存、出库、不合格产品处理等制度,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台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经营产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风险化妆品开展重点监管,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协作,开展打击违法添加、违规标识等专项整治和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销售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证明、仓储条件等。

四、开展专项整治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等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减肥类和辅助降糖类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等违法行为。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加强监管和规范,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来源不明、资质不符、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违法添加检查违规产品进行追踪调查,并严肃处理。推动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警示、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等制度的落实。今年共对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非法添加行为以及因各种原因暂停销售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了5次专项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及时组织对省市局文件通报停止销售的田田雪减肥胶囊、e脂果俏妹牌减肥胶

2 囊、痘痘美精华液681化妆品等违法产品进行清查,未发现有国家、省市通报的违法产品。

五、开展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

加强广告监测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监测,共监测电视广告107条次,约谈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2人次,移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4起。同时加大广告产品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对发布广告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核查广告产品的进货渠道和供货方资质,严厉打击通过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对擅自发布广告宣传册、张贴违法广告宣传画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主动与工商、广电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部门间的分工协作,全面掌握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信息,及时对各种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进行跟踪检查,从严打击违法广告。

六、做好宣传和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有利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社会舆论环境。同时,做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前后的宣传准备工作。加强自身学习,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基础理论、法律法规、综合监管业务等内容的学习钻研,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明年打算

1、快速有效地落实好省、市局文件精神,如实上报落实情况。

2、做好日常监管,每季度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次,规范其经营行为。

3、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管力度,防止消费者受到误导,上当受骗。

4、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提醒广大市民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的治疗功效,自觉抵制虚假宣传。

第4篇:餐保化应急处置工作总结4

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餐保化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加快完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应急体系,有效应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回顾荆州市餐保化一年来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周密部署。 为加强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餐保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要求,把餐保化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列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

2、严格审批程序严把许可关口,开展餐饮培训提升责任意识。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把餐饮服务审批程序和许可关口。截至9月30日,共受理、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3194件(其中餐饮卫生许可3069件,保健食品卫生许可125件),采集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样品

8675 份,合格率95%;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采样监测,共采集样品1660份,合格率98%。对辖区内从业人员22385人进行了餐饮服务上岗培训,发放了3万余份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公众用饮食安全。对中、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培训,树立餐饮服务生产经营者是“餐饮服务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以“预防为主”全面控制风险点,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消除隐患,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3、制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由局“餐保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等工作原则,制订了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为标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四级预案。为了保障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来临时的物资供应和后勤支援,制定的预案中明确了后勤各个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为全面检验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锻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了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模拟演练活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整个演练过程衔接到位、配合有序、有条不紊、处置得当。各方面工作都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做到了严谨、高效,实现了预案文本和实际运作的高度统一。

4、 强化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

根据国家食药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积极治理、确保安全的要求。对辖区400余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

了风险排查,排除隐患308处,对所有大型会议的接待单位以及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安排了责任监督员实行24小时驻点监督,高危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工作。

按照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的专项检查。对城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查处假冒保健品以及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专项检查,共检查保健品经营单位26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依据《2012年湖北省化妆品日常监督抽验计划》重点对辖区内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检;对经营化妆品单位的宣称美白、祛斑、染发、祛痘/抗粉刺等4类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监督抽验。共采集了72份样品,合格率92% 。

二、应急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

1、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对辖区内公安、松滋两地发生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派专门调查组参与追踪,控制事态发展、调查事件原因的应急处置,发现日常餐饮服务业中一些企业还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餐饮服务安全责任,未严格执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不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等问题。

2、监管人员面临监管面大,执法人员有限,执法手段受限的局面。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少、监管面大、战线长,监管任务重。违法制售添加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的手段日趋隐蔽,缺乏相应监测

设备和手段,监管工作难度不断增大。

3、监管体制机制不顺,责任主体不明,导致政令不畅,影响应急工作效率。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于机构改革刚刚完成,监管体制和职能尚未完善,与《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能职责不相衔接,监管环节之间存在空白点,导致政令不畅,直接影响应急工作效率。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增强做好餐饮服务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提高餐饮服务执法监督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餐饮服务监督协管的职能。

2、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营造依法经营、科学监管、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继续增强消费者的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餐饮服务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卫生意识,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餐饮安全、人人维护餐饮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4、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工作,应急器材物资的管理,添置和优化一些应急器材和设备,尤其是现场使用的物资装备和车载设备,使之保持完好性和先进性,以提高应急处置的水平和成效。进一步统一思想意识,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快组建步伐,从而有力的推进荆州市餐保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工作,全力提升餐保化应急处置实力。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下一阶段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更加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保障群众公共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第5篇:肃北县餐保化监管工作总结(祁永林)

肃食药监„2012‟33号 签发人:吉尔格勒

2012年上半年餐保化监管工作总结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以来,我局在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肃北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精神,紧紧围绕 “以人为本、监管为民、服务发展、保障有力”的总体思路,全面履行职责,狠抓全县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积极推动餐、保、化监管事业健康发展。

基本情况

我县现在餐饮服务监管单位98家(其中:大型餐馆3家;中型餐馆6家;企业职工食堂7家;小型餐馆42家;小吃店40家)。化妆品经营店6家。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安全饮食用药环境。我局与各乡镇签订了《2012年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县、乡、村为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与各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签订了《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牢固树立“政府部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餐饮服务许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口,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半年来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8份,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68人次,培训从业人员120人次,做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达100%,确保辖区内符合 2 条件的餐饮单位100%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一些不具备餐饮硬件条件的餐饮单位,特别是小型餐饮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或监督指导其更换经营场所。全面准确掌握每家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对每家餐饮服务单位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加大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工作的频次和力度,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6辆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当场处罚7家餐饮单位,罚款金额共计1150元。

3、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高(中)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针对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对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单位,尤其是对小型餐馆和小吃店的餐饮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重点对采购的食品原料、洗舆、餐饮具消毒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强调各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加工过期变质、有毒食品,严禁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及在冰箱内储存时间过长的畜禽及其制品。

4、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肉及肉制品等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用油索证索票情况、采购查验记录情况、食用油的标签标识情况,鼓励餐饮单位使用合格包装食用油,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散装食用油只限从当地正规企业购买,严禁从异地购进来历不明散装食用油,从源头上杜绝了餐饮服务环节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同时,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废弃食用油脂流向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泔水、废弃油脂流向进行了备案,要求餐饮单位严格记录废弃食用油脂定期处理情况,防止不合格油脂重复流入餐饮环节行为。

5、认真开展了餐饮具抽检工作。为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我局委托敦煌市疾控中心对全县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小型餐馆、小吃店等27家餐饮单位的餐饮具进行了抽检,共抽检了的餐饮具110份,合格90批,合格率为81.8%,对经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共计8600元,有力打击了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6、努力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为了保障我县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我局积极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年初与三所学校负责人签定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各学校也成立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 4 组,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保障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我局注重加强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协调和联系,及时要求学校食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进行晨检,食物加工操作规范,防止生熟交叉污染,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制售野生菌,严禁使用发芽和青皮洋芋制作菜肴。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学校食堂18次,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努力组织开展矿山企业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消除食品监管空白。为加强矿山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领导带队组成监督检查组,先后3次深入到肃北县党城湾镇、马鬃山镇和石包城乡对52家工矿企业和电站企业开展职工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主要从企业职工食堂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操作间卫生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标准。并建立健全了大中型矿山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档案,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全部建立了健康证,对检查条件合格的职工食堂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企业经常开展隐患排查,加大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 5 培训。同时与各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摸底调查,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同时认真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各项管理制度,努力规范企业诚信经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测设备不足,尤其是餐饮服务领域缺乏当场科学检测手段。

二、我县地域广阔,很多电矿企业地处偏远且较分散,电矿企业职工食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监管存在盲区。

三、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监督员监管能力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力争量化分级覆盖率达100%。

二、继续做好工矿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积极开展那达慕民族风情旅游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旅游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监督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食保化监管工作水平。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餐保化 监管工作 总结

肃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7月5日 校对:祁永林 印4份

第6篇:保化监管

东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保健食品稽查专项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保健食品稽查工作,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突出问题,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菏食药监稽【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保健食品日常稽查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模式,解决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稽查专项行动,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从严从重依法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食安全。

二、稽查工作对象及工作内容、重点

(一)稽查对象

全县所有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二)稽查内容

根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重点检查企业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标识标签;产品保质期;供货商及产品资质;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

1 或者票据;产品台帐;从业人员体检情况;储存环境;店内宣传。

(三)稽查重点

1. 经营企业资质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供货商资质;产品的生产单位是否是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单位或其委托生产单位等。

2.规范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经营过期的保健食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供货商、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限、验收情况等相关内容。

3.规范宣传情况。重点检查店内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手册、张贴的各类广告、宣传牌等)是否经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是否存在夸大宣传保健功能;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10 月22 日至2011年11 月3日)按照市局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健食品稽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迅速行动,开展保健食品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11 年11 月5 日至2011年11 月16日)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范围、重点和内容, 2 严格执法,围绕专项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稽查专项工作,在辖区认真梳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避免出现监管漏洞或盲区。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1 年11 月16 日至2011年11 月23日)认真总结和梳理经验和不足,并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保健食品稽查专项工作总结上报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保化科。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稽查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任务,分解目标,细化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稽查专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

(三)加大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务必将本次稽查专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发现重点案件,限时督办,及时曝光。通过此次专项工作督促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加大宣传力度,树食药监良好形象。加大稽查专项工作宣传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稽查专项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推进稽查专项工作,对违法保健食品形成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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