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委托协议

2023-05-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广告委托协议

广告委托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____活动的户内外广告装饰工程及与本广告装饰工程相关的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制作、安装、维护、拆除。具体内容可详见附件。

二、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包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一切与本次户外广告宣传有关的各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均属此列。乙方报批手续完成后,要将手续复印件交与甲方一份。

三、甲方将在乙方完成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后按协议工程总金额预付乙方_______%作为订金,其余款项,待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程后,再支付_______ %,剩余款项待乙方履行维护及拆除所有广告协议内容后,再一次性付清。

四、户内外广告装饰工程因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牢固、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造成甲方广告宣传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协议总款项的_______% 进行罚款。

六、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制作、安装内容,未按协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内容,甲方将扣减本协议总款项的_______%。

七、本协议所指广告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承担维护、维修责任。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乙方未及时到达现场维修、维护的,甲方将按每延误_______个小时扣减本协议总款项_______% 的标准进行罚款,若因此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协议的变迁、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变更、解除和终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2篇:广告安装委托协议

广告高空安装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市场内广告牌、门头字的高空安装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愿意在本合同期内承接甲方市场内广告牌及门头字的高空安装工程,并根据甲方要求和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二、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广告牌、门头字的高空安装地址及名称: 。

四、安装价格: 。

五、价款结算:甲乙双方根据安装项目安装前先行协商,安装完成后即结算。

六、安装期间,如损坏市场业主或甲方市场物品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七、广告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广告牌、门头字等安装完成后,乙方应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标准。

九、广告牌、门头字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修服务。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3篇:陈列广告委托协议(空白)

陈列广告牌制作和安装协议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地区非独家制作和安装生力啤酒陈列广告(包括户外招牌、户外灯箱、室内KT板、广告画等,下简称陈列广告牌),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委托协议,以便共同遵守及执行。

一、制作、安装内容:

1、制作、安装陈列广告牌的场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告知乙方。

2二、制作、安装要求:

2、制作、安装的工作限期:(见附件陈列项目报价表)

四、制作、安装费用:

陈列广告牌制作和安装工程项目的费用必须以双方认可的标准报价为基础计算。(见附件陈列项目报价表)

五、付款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的完工证明及发票后,经甲方按约定检查、验收合格并核对工程款无误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需要委托乙方制作并安装陈列广告牌,委托的项目以甲方《陈列申请表》中所注明的项目

为准。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按时提交有关广告牌报批之完整资料,因甲方原因而致使广告牌报批期延长而

影响该广告牌制作进度,则工期顺延。

3、甲方负责提供合法广告内容,对此,乙方负有审查责任。

4、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的陈列广告牌拆除、重装、改装、替换问题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或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陈列广告牌拆除、重装、改装、替换等问题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或责任由乙方承担。

5、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要求乙方为该广告牌加装照明系统和更换画面(详细制作要求将由

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说明),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对制作安装工程及其物料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内,责任期从完工并验收之日计起。维护范围包括户外招牌、灯箱的铁架、画面、灯具(易耗品光管和插座乙方保修一年,一年后,替换光管和插座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相关拆装费用由乙方支付)、室内KT板或广告画的画面质量及安装质量等。维护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修复完毕,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严格遵照有关安全施工条例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如在施工期间出现任何意外或伤

亡或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在施工后造成的任何意外或伤亡,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 乙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制作流程必须与其报价表所列举的材料规格和制作流程相符,如发现乙

方某陈列广告牌所使用的材料和制作流程与其报价表中所列举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陈列广告牌的货款,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 乙方应该严格按照报价表中各项目的规定完工日期完成制作和安装, 3次以上没有按照规定天数完

成陈列制作或工程质量经2次整改后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合作,终止本协议.

5、 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场点量度店招尺寸一定要准确,如因量度的尺寸不准确而造成返工的,返工的

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报价时,一定要以量度的实际尺寸为依据。

6、 乙方制作的成品一定要与报价单中所列明的尺寸相符,如在制作或安装时有任何变化,应及时通

知甲方,并修改相应的报价单。

7、 每月结算时,甲方将在清单中选择2-3间场点进行检查,如没有发现明显的质量或制作上的问题或

实际的尺寸和乙方报价不符的,则视为全部合格,甲方应尽快完成报账手续,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如发现明显的质量或制作上的问题或实际的尺寸和乙方的报价不符,则视为全部不合格,双方中止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所有列明的项目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整改完成后,经甲方抽检合格,甲方恢复与乙方进行对帐、结算。如甲方在乙方整改后的检查中再次发现问题,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8、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店招制作,不得为争取更多工程金额而怂恿、鼓动或暗示网点负责人向甲

方提出安装更高成本陈列物料的要求。如甲方发现乙方有类似行为,甲方有权拒付该网点的工程款,并终止本委托协议。

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例如现金回扣、购物/餐券、礼品等)行贿甲方相关人员;如甲

方人员向乙方索要现金回扣、礼品等,乙方应主动报告甲方。一经发现及证实乙方有行贿行为,甲方将有权拒绝付款并终止本协议,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2008年6 月1日至 2009年5月 30日。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因自然

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处理解决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所产生的问题。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补充。如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任何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

任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0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0 年月日

第4篇:1 广告宣传 委托 合同 协议 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刊登

乙方本着为甲方服务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发布甲方的宣传稿件,具体安排如下:

第_期 合计:¥

;大写:

圆整; 备注:在相同情况下,先付款的企业优先取得发布权。

二、证明文件的提交

甲方在发布宣传内容之前,须向乙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并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三、付款

甲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将协议价款转入或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同时将转账凭证或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

四、稿件的确认和修改

1.甲方应对其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的宣传样稿,以盖章或业务经办人的签字方式予以确认;

2 2.乙方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宣传内容,予以删改或拒绝发布。

五、责任的承担

1.由于甲方提供的宣传内容及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宣传不能发布或不能按时发布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由于甲方提供虚假的、非法的宣传内容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宣传刊误,应负责对错误部分更正一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宣传刊误,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七、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协议价款总额___20%的违约金。

八、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发布或不能按协议约定发布,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传真件同样有效。

3

甲方( ( 盖章) ) :

_________

乙方( ( 盖章) ) :

_________

代表( ( 签字) ) :

_________

代表( ( 签字) ) :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

20 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第5篇:LED广告屏委托经营合同协议

篇一:led大屏幕广告发布合同书 广告发布合同书

广告客户名称(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简称乙方): 粤海传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告代理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广告。

二、发布时间 年 月日至 年 月 为期

三、发布内容: 采用甲方认可之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发布费 元 合计: 元 该费用中包含广告制作(配音除外)、发布费,除此以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2、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三日内一次付清广告款项(¥元) 大写: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样稿侵犯第三人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甲方前期签字确认的样稿;如甲方在1日内未对广告发布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对广告发布质量无异议。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广告发布义务,履行不当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严格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6、乙方应在广告发布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的实景照片作为发布证明。

7、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按照实际发布时间计算,或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8、如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户外全彩大屏广告价格名细表 媒体位置: 独具优势的商业环境。该媒体发布区地处县城区主要全彩屏媒体正对东大街街心花园十字交叉路口,广告成本低,到达率100﹪,东接市政重点项目城隍庙文化休闲广场,花园网吧,新

泰网吧。花园假日酒店与其相对,西临金威商城、东南购物中心、森日春天、金师付快餐、德克式快餐,星期天商城。各种高档专卖店沿东大街两侧星罗棋布直至延安路口。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是名符其实的集购物、餐饮、娱 乐、休闲逛街的黄金商圈。 全年播出时间安排:

夏季 :4月15日---10月7日

1、4月15日—5月15日 早上 8:30---午间13:00 午间 2:30---晚间 20:30

2、5月16日---9月6日 早上 8:30---午间 12:00 午间 3:00---晚间 21:30 冬季: 10月8日---4月14日 早上 8:30---晚间 19:30 春夏单日播出时长为:约12小时 秋冬单日播出时长为:约11小时 节目安排:

广告时间占全天播出时间的90%,节目时间占全天节目的10%。

节目品种大致分为:资讯播报、新闻剪报、天气预报、公益类信息服务与指南、财经报道、访谈类节目、时尚mtv、转播各类晚会节目、新闻联播、本土黄金节目[上党夜线]、人文历史.娱乐秀、小品相声集粹、重大体育赛事转播或录播、国内外影视大片速递,黄金影剧院等节目……….. 广告时间长度: 15秒|30秒|60秒|其他

播 出 时 间: 12 (小时) 上午8:30至晚8:00 广告经营政策: 会员制:在我公司屏体广告运营达一年之上者自动成为我公司会员,如继续播出除继续享受公司广告价格优惠外,还可在同等价位的基础上获赠更多单元播出次数。在接下来的广告合作中,可免费享受每日一定时间的飘字广告与节目上的信息栏广告优惠。另外还可在我们公司的双基色的条屏上刊免费的一米大飘字广告每天不少于十次。

标王制:大客户在每天要求固定播出六十分钟以上广告且比同行业出价高的情况下,一次性交纳二年以上广告费者,即可取得同行业标王广告特惠政策,即在我公司led全彩显示媒体上只播出同行业内贵公司独家广告。

冠名制:节假日与黄金时段(特指大街上过往人流量与车流量最高峰)还有固定的精采节目前版块前可冠名播出,或特约播出。在节目播出期间可插播企业广告,或部分飘字广告。节目左上角可挂角企业名称或标识。全年收费三万元整。半年收费二万。季度收费一万二千元,单月四千元(本收费套餐中的节目中插播广告部分不属于买断播出)。

上刊视频广告的一般客户不同程度可享受节目画面下部分流水字幕的免费优惠。

周六周日以通告广告与信息广告为主。客户还可以根据运营商提供的解决方案进行个性化推广方案定制及适合于不同客户要求的超值套餐与套播广告选择的空间。 可上刊 时 间: 随时 最小投放周期: 15秒

广告收费标准rmb 3元/15秒/次(季度价) rmb2元/15秒/次(半年价) rmb 1.5元/15秒/次(全年价) 专题片广告以播出时长另行商订 广 告 次 数: 每个商业广告: 以每次播出15秒计每8分钟循环一次 (90% 广告, 10% 节目)每天起播不少于60次。播 放 周 期 :天、.月、度、半年、全年。最短播放周期为天,单日播出收费与播出形式与广告主另行商订。

节目挂角:80元/天 (黄金假日与重大赛事除外)挂角广告最短周期为:一周 节 目 飘 字:50元/每天 离 地 高 度:5 ( 米 ) 有 无 音 效: 高质音响

屏 幕 尺 寸: (高×宽): 9.2*7.31(米) 人 流 量/日:4万/天 (人次) 车 流 量/日: 20000辆/天(车次) 媒体发布要求: 音频视频影视广告片(dvd光盘)/flash(3d动画、动画)/jpg (图片) 媒体制作要求: 各种母带、数码带均可,也可根据客户要求拍摄制做(有偿服务) 、数码制作。

受众群体收入: 月收入800-100000元以上的人群基本覆盖。受众群体职业: 公务员、企业家、商务人员白领、金融保险,从业者、各界 工商经营者,及广大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 广告信息类别大致分为:

形象广告.通广广告.促销广告.专题片广告.招聘信息.中介信息.祝福点播等………. 媒体广告刊播条例篇二:led显示屏广告发布合同书 led显示屏广告发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委托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led户外广告屏媒体位置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广告地点:

二、合约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 年月 日至年月 日发布广告。

三、广告费:

1、广告费指的是乙方使用甲方广告位发布广告而需向甲方缴纳的费用。

2、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广告费 广告费用为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定金元) 。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本广告发布的审批手续的齐全、合法。

2、乙方保证委托甲方代理的宣传活动及宣传产品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样稿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乙方前期签字确认的样稿;如乙方在一日内未对广告发布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对广告发布质量无议。

4、甲方有权审查宣传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宣传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5、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如拆迁)的变化,造成宣传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按照实际发布时间计算,剩余款项返还。

6、遇到重要节日或国家重要事件而需变更广告宣传形式的,甲方有权予以更改宣传形式。

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约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

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履约期间均不能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违约金。

五、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日期:篇三:led电子屏广告合同 led电子屏广告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乐亭县应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乐亭县荣川朗基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金融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广告屏为乙方发布广告,签订本合同。

1、乙方租赁金融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的led广告屏,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为乙方提供广告服务。

2、播出形式: 15 秒/每次, 72次/每天,每天有效播放时间为18小时,多出时间累加计算, 。。

播出起止日期 :自 2014年2 月 1 日至2014 年2 月 日。 广告费用:人民币(大写)叁仟 元整。

3、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按合同总价支付甲方广告费用,甲方在收到广告费用及双方确认的广告样本后于__3___日后发布。广告内容不分先后,每天按滚动形式播出,最多20 分钟一个滚动周期。

4、播出的广告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宣传规定。

5、广告播出的内容由乙方提供,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可行性稍作调整。

6、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制以及虚假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拒绝发布。再发布过程中,发布内容遇到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7、合同执行期内,乙方要求中途暂停播出或对广告内容进行更改,需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三个工作日那进行调整。

8、如遇政府活动需使用电子屏造成的迟播或延播,停电、屏幕检修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未播,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停播天数顺延播出。

9、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支付条款及时支付广告费用,逾期视为违约。

10、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广告的播出质量及次数(合同条款

5、

6、

8、10项规定除外),否则视为违约。

1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信息保密,例如双方成交价格、合同文本,如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款项。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同是具法律效力。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2014 年 2 月1日

第6篇:广播广告委托刊播合同

甲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乙方:台州京杭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议,甲方将委托乙方在台州广播电视总台《交通之声》栏目上播放甲方广告,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订立以下合同:

一、播放详细内容及金额:

媒体台州交通广播102.7栏目《交通之声》,投放时间上午10:00—11:30分、下午4:00—5:30分,投放天数 30天。费用总计人民币: 肆万贰仟叁佰元整(¥:42300元)播放期: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广告播出前5个工作日内确认广告播出内容;如因甲方不能确定,影响广告正常播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在广告播出期间对广告时段、段位等播出情况进行监播。

3、执行时间内,如遇媒体价格调整,则按媒体新价格执行。如因甲方广告带或款项问题,影响广告正常播出的,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广告刊播单播放甲方广告。

2、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绝发布,因此而停播的广告时间乙方应按合同时间顺延,并补足播出时间给甲方。

3、乙方应按甲方广告订单要求,播放甲方广告,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广告播出时间或漏播广告。

4、在甲方提出更换广告内容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广告内容(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但广告播出内容需媒体确认.

5、遇节目调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播出或改变播出时间,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按媒体规定补播等数量、等版序、等时段的广告。

6、乙方应于播后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广告播出证明。

四、违约责任

发现错播、漏播现象的按错一补

一、漏一补二的方式进行补播,具体补播时间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媒体核定。

五、付款方式:

播前付款,即甲方在2011年12月25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广告款,乙方应于收到款后即向甲方提供与合同金额等值的广告专用发票。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等生效)

甲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乙方:台州京杭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签证日期:2011年12月1签证日期:2011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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