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三转

2022-08-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纪检监察机关三转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的思考

摘 要:中共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纪委倡导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精神,将各项新的要求逐步落实到位。基于中央纪委所提出的“三转”要求,论文从把握“三转”科学内涵和要旨出发,扼要阐明高校实施“三转”的必要性,提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落实“三转”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高校纪检监察;实施路径

1 准确把握“三转”科学内涵和要旨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顺利推进和实施“三转”,首先需要准确把握“三转”科学内涵和要旨。“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转职能要旨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转方式要旨是顺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探索规律,创新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方法,进一步改进方式,完善机制,优化流程,规范行为,科学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能,担当责任;转作风要旨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宗旨意识,防止漂浮之风,常怀戒惧之心,加强作风建设,高标准建设和强化纪检监察管理队伍。三者有机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依存,涵盖了工作职责、方法和主体三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完整体系,一并构成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整体”。

2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的必要性

2.1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是维护党章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了纪委的职责,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做出专门阐述。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三转”是依据党章要求对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进行重新洗牌定位,是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创新、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就是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工作职责,聚焦这一中心任务,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

2.2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是提升党建水平的必由之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一直是高校党建与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是高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党开展“三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三转”工作推进实施落实的如何,既影响着高校自身功能的全面实现,也影响全党“三转”工作的进程和效果。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可以大力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高校党建与思想教育工作水平,使高校基层党组织更接地气,更具战斗力,更好的成为社会正能量的传授者。能够带领全校为学校的健康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思想保障。

2.3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是准确解决突出问题的必选之策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求高校党委和纪委必须要切实担起“两个责任”。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实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就是要握紧拳头,集中发力,理清思路,抓好主业、突出主责,摆脱“凡事都要纪委参与,凡是纪委参与就无事”的状况和习惯思维,从根本上改变纪委“事事都挨边,事事都浮于表面”的情形,也有力的克服了旧思维给纪检监察干部养成的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实施“三转”就是要改变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这种执纪监督的主业被弱化、淡化、边缘化,工作效能大打折扣的状况,认清主业主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和执纪问责的力度。

2.4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是培育廉洁人才的必也正名

对高校广大师生进行廉政教育工作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后的主要职能之一。大学生的廉洁品质对国家未来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开展“三转”,有利于集中更多精力和时间,对学生进行廉洁教育,发挥廉洁文化的辐射和影响作用,使广大学子在大学期间就受到良好而充分的廉洁教育,端正思想,必也正名,有效地实现廉洁教育关口前移,为学生们走上社会筑牢拒腐信念,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2.5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是完成惩防体系目标的必须手段

近年来,随着高校自主权的不断扩大,高校腐败案件也呈现多发态势,大案要案频发,影响恶劣,高校声誉深受其害。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目标。高校和社会同样要注重对腐败的惩治力度,止住腐败多发的势头,通过权力反腐,为法治反腐赢得时间,最终形成标本兼治,依法治国治党的目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正是为了应对目前高校存在的腐败现状,完成惩防体系目标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调整思路,积极响应,充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准确研判当前的任务目标,采取有力举措,掷地有声。

3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的路径

3.1 转化观念,勇于担当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三转”,要转化观念,勇于担当。深入贯彻“两个责任”意识,勇挑重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回归党章要求。

3.1.1 聚焦中心,着眼大局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高校内部专门的执纪监督部门,就是要在坚持“严明党的纪律,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这项中心任务下开展工作。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基层纪检检察部门在基层党委和上级纪委主管部门的领导之下,首先要坚决拥护、服从、支持和保证党的领导,其次要坚持聚焦中心工作的根本方针,最后要正确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而不是越位、错位去代行其他部门的职能,出现“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情况。

3.1.2 明晰责任,齐抓共管

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中央纪委提出“两个责任”,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有助于推进追究责任制度的完善,增强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基层高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两个责任,齐抓共管,这不仅有利于提高高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也更利于促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抓好主业。在此过程中,党委定方向、定目标、定任务,起着把握大方向的作用;纪委抓具体、定措施、强监督,协助党委作好党风廉政建设,共同承担起教育和惩处的责任,建立更为完善的立体惩治防御体系。高校党委和纪委只有通过准确定位,细化厘清自身的责任边界,变“责任模糊”为“权责明晰”,才能更好地做好各自分内的工作。

3.1.3 厘清思路,准确定位

目前,基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如何推进实施“三转”认识模糊,思想困惑。如存在观望情绪,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犹豫不决。缺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举措,缺少创新意识,实际效果不明显。基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责任的主体,主业就是监督,主抓就是执纪问责。要一改以往在基建、后勤等方面代替相关职能部门付出的大量工作的做法,克服发散有余,聚焦不足、越位错位现象;要一改过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还原由学校党委、行政及一些职能部门本该承担的各类工作任务。通过抽检等办法加强对学校权力内控机制的建设。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只有抓好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才是唯一准确的定位。

3.2 转换认识,协同作战

3.2.1 积极沟通,争取支持

“两个责任”明确强调,高校党委在领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过程中,要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抓作风建设;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既要找准穴位、蛇打七寸,也要聚指成拳、重点发力。不能“干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己的地”。

我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这两部法规条例明确了现行的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即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高校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虽然也同时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但主要还是依靠本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纪委部门要与党委密切沟通,纪检工作要与学校党政工作紧密结合,重要工作和事项要向党委或主要领导及时汇报,争取支持,让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得到党委领导的认可和重视,便于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动位置。同时,纪委向党委及时汇报和反馈工作也是党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程中担负主体责任的应有之意,可以充分表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运行。

3.2.2 重点监督,坦荡行权

作为政治任务的推进实施“三转”,就是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包办,但绝不是不参与、不到位,相反要以“三转”的尺度和标准,攥成拳头,精准打击,形成震慑,以儆效尤。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具体事情上加强执纪监督充分考虑到以下几个 “重”:①重要节点。要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的宣传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存敬畏之感,要有警戒之心。督促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严防各种不良风气的滋长;②重要对象。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始终要将高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全面了解和全程监督。如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廉政准则》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情况,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等个人事项申报情况等等;③重要部位。高校规模的壮大也体现在重要部门和岗位上拥有更大的权力,纪检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重点部位的议事程序、制度执行和办事效能等进行重点监督。对高校的人、财、物等易于滋生腐败部位紧密关注,对干部任用考核、招生录取等容易产生腐败的行为紧盯不放,为学校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3.3 转变作风,提高能力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挑战不仅表现为如何应变现阶段的政治形势,更需要思考如何注重遵循规律、依法办事、于事简便、于法周延,以转变作风为保障,促进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起一支能适应这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的队伍,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3.3.1 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一方面,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涵养。要加强自身的综合实力和履职能力。如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掌握经济、金融、教育、管理等综合知识,参读各类党性修养的论著原著,学习古今中外的名著佳篇,认真研读党中央和领导人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和工作实践多思考有关高校廉政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要善于总结和归类有关高校廉政建设的规律性东西,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另一方面,高校党委要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再教育和再培训的投入。党委要积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学习和培训,努力锻造和培养出一批具有学习功底和实务能力兼具的综合型人才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能手。

3.3.2 注重干部队伍选拔

自身的品性和道德修养是高校在配备选拔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时首先考核和把关的因素。党委在选人用人时要充分考虑纪检干部队伍的梯队,是否能够吃透领悟党组织的顶层设计精神和具备专业素养和人文情怀等都是选拔干部的因素和考察内容。通过严格要求和筛选,结合担当意识、道德品行、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将优秀合适的人员纳入到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中,从而努力提高基层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综合实力和发展续力。相反,要对极少部分思想上畏难等靠、徘徊等待、态度模糊、安于现状、不敢作为、未转先怯的纪检干部进行思想沟通,澄清观念,该留留,该转转,让想纪检监察队伍里混日度年、碌碌无为的人员无立足之地。

3.3.3 激发干部主动意识

客观上,高校一般行政职能部门和其他党务部门工作的量化指标较为硬性显性,工作付出的精力和取得的成绩易于比较。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主要是围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开展,有时还会结合其他部门工作情况开展工作,相对处于隐性状态,虽然是体现一所高校的软实力的重要指标,但在现行的高校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同时,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强度和压力也越来越大,纪检干部人员的心理疏导与调节也必不可少。高校党委要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关心和帮助。如通过适时沟通交流、及时减轻包袱、解决家庭困难等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和激发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3.4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也是凡人,本身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准确定位“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时,要破除自身思想观念的桎梏,秉承“始终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的理念。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内部要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防“灯下黑”现象的出现,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勤洗洗澡、常照照镜子、多正正衣冠”,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自觉性,增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建立顺畅的干部管理上升通道,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机制,让纪检监察干部奋斗有目标,努力有方向。

参 考 文 献

[1] 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N].人民日报,2013,12,26(1).

[2] 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求是,2013(12).

[3] 杨明.论高校开展“三转”工作的意义与路径[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1):86-87.

[4] 周亮.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转”的探索与实践[J].时代教育,2014(5):88.

[5] 时全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三转的路径探析[J].文教资料,2014(14):102-104.

作者:陆涛

第2篇:关于企业纪检监察深化“三转”策略研究

摘 要: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当前在“三转”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应该在积极遵循党中央的组织纪律原则的基础上,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因此,本文主要在分析纪检监察“三转”科学内涵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何深化企业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的合理意见,以此更好地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

关键词:纪检监察;“三转”;策略

作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提出的重要部署内容,“三转”工作的深化任务已经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前企业面临着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得到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笔者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方法论的研究,以此促进企业得到合理有序的健康发展。

一、纪检监察“三转”的科学内涵

纪检监察工作的“三转”就是转职能、转方式与转作风。全面科学把握科学内涵与要求是“三转”工作落实的前提条件。“三转”中的核心是转职能,做到对党的章程与相关法律规定的严格履行,集中抓牢党风建设,加强廉政与反腐工作,还要在针对企业经营活动,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进行转确定位,使纪检部门的监察与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出来;而“三转”的关键是转方式,应该做到对传统思维方式与方法的摒弃,加强对监督方法的改进工作,使监督机制与流程得到积极的完善与优化,合理积极的对监督行为进行规范,还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另外也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帮助,从而使监督职责得到积极的履行。“三转”的保障是转作风。加强对自身廉洁清政的职责,认识到“实干兴企”的重要性,从而才能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做到踏实工作,严于律己,公正严明,并且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更好地履行监察监督的职责,做到秉公守纪,依法办事[1]。

二、目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工作方式简单,工作效率较低

当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着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由于受到以往工作经验与方式的影响,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与情况不能有效找准切入点。首先,在反腐教育工作上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方法存在一定问题,因此造成实效性不强;其次,制度建设方面对职能部门的依赖性太强,而且一些源头性与根本性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有待加强,不能有效完善管理工作上的问题;另外,对过程控制监督的过分重视,监督力量不够统一,不能有效促进依法监督工作效率的提升[2]。

(二)监察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在大部分的企业单位中,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检察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强,具有审计、财会以及法律等知识能力的人员较少,因此就不能在当今的社会现实中适应执法办案的需求;另外,由于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的职业压力,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与乐观的人生态度,才能有效加强自身的积极性。但是当前监察干部的办案积极性不够高,因此对检查工作带来消极的影响。

(三)职能泛化现象严重

目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工作内容也得到了扩大,但是这也造成监察工作本身的职能发挥受到了影响,一些违法乱纪案件的处理力度已经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应该加强主业工作效率的提升,才能更好地促进其他工作职能的发展。

三、企业纪检监察深化“三转”策略分析

(一)充分认识自己的职责范围,促进执纪监督能力的加强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该在对上级与本单位相关制度履行的基础上,参观、观察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从而有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加强对监督过程的重视,以此尽快做到处理隐患与问题的工作;其次,还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完善,犯罪案件应该由司法机关处理。最后,使得企业监察部门的严明执法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二)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监察形象

首先,应该加强对高素质纪检监察人员的选拔,提高选拔标准,将思想道德、管理水平以及专业能力纳入到选拔标准;其次,还要努力培养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意识与观念等,从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用高标准与纪律来要求自己;然后,还应该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原则,并能够将二者结合起来,培养检察人员的自主学习意识,从而提升监察人员的理论与实践水平;最后,应该积极树立“三贴近”的原则,贴近基层、贴近职工与贴近家庭。努力提升自身的实践水平与能力,加强自身主动服务意识,通过各种有意义主题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促进自身的作风建设,使人们感受到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3]。

(三)转变监察方式,創新方法,合力推进纪检工作的发展

首先,可以对案件查办方式进行转变,加强信访直查力度。可以借助“上下结合、内部联合、分片协作以及外部协调”的模式,加强联合审计、财务以及人事部门一起进行办案;其次,还要加强对监督方式的改进。应该将一线工作模式转变为信访办案,而且关于监察的重点方面应该是具体监督以往重点业务内容。监督方式上可以借助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方式,而且重视明查暗访、责任审计以及巡视监督等的作用。而在监督结果方面,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监督其将问题与漏洞等进行解决;最后,应该对问责方式进行积极改进。应该采取合理、科学的问责方式,如纪律处分、公开通报以及组织处理、典型曝光等形式,尤其是关于一案双查的制度加强制定进度,并积极进行完善,促进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强,从而使责任倒逼机制得以形成,以此营造良好的监察氛围。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如果能够做好“三转”的深化工作,就能够切实把握工作重点,在科学工作方法的指导下,树立自身优秀的工作作风。因此,作为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加强严明纪律的建设,努力针对组织与纪律上问题重点对待,才能更好地贯彻上级的各项制度与精神,才能合理惩治腐败贪污行为,从而在企业中构建一种打击腐败的常态化机制,以此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自身提供积极的政治保障。

参考文献:

[1]孙小英.解析纪检监察执行当中的问题弊端[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10):96-97.

[2]薛李明.新形势下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深度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4(03):36-37.

[3]戴莹.实现三个转变 打造纪检监察过硬队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5):59-61.

作者:刘岩

第3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方法与途径

【摘要】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压力和任务是前所未有的。如何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完善机制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是现阶段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方法途径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压力和任务是前所未有的。如何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完善机制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是现阶段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对高校而言,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既是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央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两个责任”界限不清,工作职能泛化。有些高校存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认识不到位,责任划分不明确、存在虚化现象,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难以落实。一些高校将考核党委主体责任与考核纪委监督责任搅和在一起,在部署学校有关工作时仍然让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一些不该承担的工作。如每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及工作要点等文件还主要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拟定,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还主要交由纪委来具体设计、操作和贯彻落实等。

职能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纪检监察战线被无限延伸,干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越位、缺位、错位越来越突出。有的甚至拿其当“挡箭牌”,从而导致纪检监察部门既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又无法对要害问题实施有效监管。如承担基建、后勤、科研管理、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应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大量业务监管工作,造成只要是与纪检工作“沾边”的一概包揽,纪委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二是工作方式不科学,思维方式固化。有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仍然从本本主义出发,执纪监督方式固化,因受传统的惯性思维所束缚,采用不合时宜的老经验、旧方法开展工作。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工作方法无创新。如工作中被动应付多余主动出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善于运用新的理论、观念和视角来审视和解决问题;办案手段还比较粗放,新技术新方式利用率不高。

三是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作风虚化。因各高校普遍采用的是干部岗位的聘用制,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干纪检工作是暂时,精神懈怠,自我要求不严格,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庸、懒、散等现象;再有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得罪人的工作,原则性不强,始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不思进取,业务不求上进;加上待遇不如专任教师和其他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不思进取,业务不求上进;再有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工作自由散漫,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作风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同样也隐约可现。

二、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加快推进“三转”的方法与途径

一是明確主业,理顺工作体制机制。

王岐山同志明确讲:“纪检监察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都必须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我们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落实纪检干部的提名权也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明确自身的主业就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成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责任追究机制,转变当前工作任务宽泛以及大包大揽等现象,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坚守好自己的阵地”,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突出主业,积极清理取消纪检监察机关不宜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等,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强化执纪监督,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校园。

二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沟通,主动出击,重点监督。

高校纪委要主动加强和党委的沟通,积极依靠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有的学校纪委领导善于抓住有利时机,与党政工作紧密结合,形成重要工作向党委或主要领导“及时汇报―主动建议―扎实监督―反馈信息”的工作运行模式和程序;采取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和个别沟通等形式,寻求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不仅各项工作得到落实,而且使主要领导及时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纪委重要文件党委常委都要学习传阅和批示,不仅提高了领导班子整体对纪委工作的认识,而且在纪委履行职责工作中能得到了相关领导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这些都是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担负起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也是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方法。

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转方式上重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其要旨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工作规律,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做法,勇于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监督、执纪和问责。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坚持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定期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监督水平,提升监督效果。

开展重点监督,结合当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的建设工作,加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对象、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推进校务公开为重点,对人、财、事、物等管理的审批和决定程序、履行责任、工作纪律、制度执行和办事效能等进行重点监督。

三是完善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完善干部选、育、用、管机制,加强干部履职能力。探索构建体现职业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培育”上下功夫,党委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再教育和再培训工作。新時代的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掌握经济、科技等各种知识,高校党委可利用繁忙的日常工作间隙,积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教育、科技、管理等综合知识,培养出一批具有学理功底和实务能力兼具的综合型人才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做有心有爱的“纪检监察人”。

各高校都采取的是干部竞聘上岗,干部的岗位流动性大,因此,学校在配备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时要在道德品行、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严格要求,选拔那些正直善良、敢作敢为、勤于上进、乐于奉献、专业过硬、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加入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中,努力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综合实力。同时,还要认真积极做好少部分工作态度不端、斤斤计较、不敢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极少数无心纪检监察工作、心有旁骛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转岗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要能沉下去、出实招、求实效。纪检监察干部要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要严于律己、求真务实、勇于担当,要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熟、对党忠诚、对群众负责。要带头纠正“四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表率,时刻做到自律、自警、自省,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正确方向,坚决守住政治底线;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工作纪律,切实走实、走稳、走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末梢神经”,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严肃执纪,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通过拓宽信访渠道,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现象;加大执纪处罚力度,严查纪检系统内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绝不护短,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方国良-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职能作用问题研究.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相关工作研讨,2008,(317-326)

作者介绍:

第一作者,何腾蛟,湖北黄冈,1976-8,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作者,董海军,内蒙古呼兰浩特,1978-10,硕士,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100176.电话,13910169202

作者:何腾蛟?董海军

第4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

日前,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重要论述——《“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深刻变革》,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贯彻落实好郭永平同志重要论述精神、立足“三转”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工作新局面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用讲话精神指导当前工作。要重点监督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重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要切实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方法,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把中省市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开展“减负增力”是基础,实现“上下联动”是重点,形成“内外同转”是保障,做到“远近结合”是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正确把握好“四个关系”,坚定不移推进“三转”,确保实现快转、真转、实转。

一是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落实“三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收缩战线,回归主业,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因而,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重新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及时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监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落实“三转”,表面上看,具体工作面减少了,实际上监督工作面增大了;副业减少了,才能厘清和凸显主要职责;减少了不必要的牵绊和束缚,才能为集中精力干好主业创造条件。不参与具体的协调事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是说不介入具体业务工作,相反,应该对所属监督对象以及具体业务要进行全程地、系统地、深入地监督,尤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要掌握实情、及时介入、监督到位。转变观念,认真履职,不会弱化职能,只会强化职能。转变方式,敢于履职,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地位不会被边缘化,只会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转变作风,善于履职,严格执纪监督,经常善意提醒,维护党的利益和单位形象,不会被同事疏远,只会赢得更多的尊重和信赖。“瘦身”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减负”的目的是为了“增力”,“减”会改变过去“贪大求全软无力”的现象,“增”将带来“集聚力量促清廉”的效果。因此,一定要正确对待和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找准定位,认清实质,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犹豫、不懈怠、不麻痹,迅速贯彻落实“三转”。

二是把握好“上”与“下”的关系。落实“三转”,纪检检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实现这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铁面执纪、严格问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抓好“三转”,先转一步、转深一步,为下级做示范、指方向、当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抓落实;要及时制定出台“三转”配套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比如: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保障措施,改进考核办法,将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评价作为考核该干部的主要依据,等等,以制度保障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三转”;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下级在“三转”中面临的诸如:体制编制的问题、提高业务能力的问题,等等,从组织层面解决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遇到到的实际困难。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精神实质,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化贯彻落实,防止出现盲目跟风,形转而质未转;要坚持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及时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及时总结落实“三转”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上级纪委定期汇报履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的评议和监督,实现上下联运,共同发力,确保“三转”落到实处。

三是把握好“内”与“外”的关系。落实“三转”,表面上看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实际上离不开外部的支持和配合,是一项关联各方的系统工程。优化调整内设机构需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对党委部门、基层一些单位派驻纪检机构,需要统一党的组织设置,以解决统一派驻机构名称、便于管理的问题;取消和退出承担一些议事协调机构,需要有关部门来具体承接;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给予支持,不再分配和安排具体业务工作;不参与具体业务后,纪检干部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等工作,需要单位上下的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关心干部成长、保障工作经费,等等,都需要各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没有这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力的组织保障,“三转”将是“空转”、“虚转”。因此,落实“三转”,必须正确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对“内”要做到准备充分,迅速行动,积极推进,全面落实;对“外”,要做到主动宣传,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和配合,实现统一步调、共同行动、“内”“外”同转,确保转得动、转到位。

四是把握好“近”与“远”的关系。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迅速调整角色定位,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主动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回归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这些,只是落实“三转”第一步,为今后更好地履职奠定了一定基础。在做好当下工作的同时,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三转”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实现治标提供坚强保障,为治本赢得时间。落实“三转”,在做好近期各项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考虑远期的目标和效果,集中主要力量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上,把攥紧的拳头打出去,释放“三转”的能量,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作用,把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三转”是否到位的唯一标尺。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敢于叫响“工作向我看齐、廉政向我学习”,以过硬的素质、能力、作风,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第5篇: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转的是什么?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推进“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形势所需。全面准确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三转”,对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要是转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目的是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大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转职能,就是要改变这种不堪重负的状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定位、厘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清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调整规范内设机构和人员配臵,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为促进黄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重点是转方式,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转方式,目的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改革中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部门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要改进查办案件方式,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要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建立健全执纪监督的立项审批、协调联动、调度督查制度,积极推行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制度,注重举一反三,提高监督实效。要改进防治腐败模式,坚持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监督为重、科技为辅,不断拓展预防领域。要改进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创新信访举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和抽查个人报告事项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要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公开,完善纪检监察网站,开通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加强涉腐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处臵,打造“阳光纪委”。

关键是转作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转作风,目的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执纪为民、忠诚履职,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要强化作风转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优良作风彰显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6篇: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思考

朱志坚

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三转”认识逐步加深,思想上必须“转”、工作上自觉“转”的意识逐渐增强。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为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纪工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专题调研并进行思考。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愿转”的问题。“三转”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首先是思想认识没有到位。一方面,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认识问题。虽然在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一度存在大包大揽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现象,但是在真正推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还存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意从以前的分管事务中解脱出来,主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的现象;也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希望通过多参与一些职能外的工作,得到综合能力锻炼,为今后的发展积累经验,有点不想转、不愿转的意思。另一方面,是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因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不够,上级纪委也与下级党委、政府沟通不够,基层党委、政府对“三转”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中仍然习惯于安排或邀请纪委参与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片面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履行的监督责任,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能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才能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在我市,乡镇纪委书记都是乡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是基层工作中的“精兵强将”,党委书记希望他们在中心工作、

1 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多挑重担,不愿意纪检书记专司执纪监督,继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委书记从事主业外的工作,造成了各种明转暗不转的现象。

2.外部环境不到位,存在“不好转”的问题。一是支撑“三转”的体制尚未建立。虽然中央正强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但关于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文件还没有正式出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大部分人、财、物都还要接受地方领导,依附性强。一方面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纪检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难以抵制;另一方面,对于基层纪检机关落实“三转”最需要解决的困难,比如专业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却不一定有足够的积极性,上级纪委又缺少必要的办法和渠道。二是理解“三转”的氛围尚未形成。长期以来,纪委职能泛化、“包打天下”的做法使很多部门养成了依靠、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习惯,形成了思维定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不理解、不适应,甚至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是“撂挑子”、不干事。此外,相当多基层群众认为:只要是党员的事情就应该找纪委,如果基层纪检干部严格执行上级纪委“三转”要求,群众会认为纪检干部是在推脱,是“不作为”。在基层特殊的社会环境中,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落实“三转”有较大阻力。三是规范“三转”的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基层特别是乡镇一级干部人数少,所有干部兼职多、专职少,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完全专职本身有一定难度,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既是纪委书记还是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甚至还是驻村干部,身兼数职。现在提出纪委书记要“专职”,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本身与全市的统一部署就有冲突,但上

2 级又没有规定如何处理这种冲突,导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要求时存在困难。

3.政策把握不到位,存在“不会转”的问题。一是依赖上级存在“等转”。目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要求研究不深、不细,不会结合实际主动探索“三转”的途径和有效方式,“眼巴巴”地望着上级纪委,希望上级纪委出台指导意见,自己好依葫芦画瓢;在落实“三转”工作时如果上级纪委不安排,基层纪检机关就不敢转、不会转。二是惯性思维造成“假转”。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如何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职能思考不深,把握不准,在将具体工作交还给职能部门后,不知道怎么去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沿用老套路、采用老办法,形转意不转。三是本领不足导致“空转”。“三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查办案件主业,但县、乡两级纪检力量配备非常有限,基层长期存在办案力量分散、专业办案力量不足的困难,少数乡镇甚至长期处于“零办案”状态,加上近几年进入基层纪检机关的干部队伍中,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人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有流于形式、变成“空转”的危险。

二、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几点建议

1.强化监督考核,解决“三转”的动力机制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但目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体制还不健全,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体系尚不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实际成效如何,上级纪委缺乏可操作的评价手段,这样容易导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三转”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甚至不愿转、不想转,产生明转暗不转、形转质未转等问题。因此要积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切实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

3 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指明方向、传导压力;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细化量化、操作性强的检查考核,督促基层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切实转变观念,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切实解决好“不愿转”的问题。

2.强化宣传引导,解决“三转”的外部环境问题。离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离开职能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三转”将会是“空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宣传上级纪委关于“三转”要求,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理解支持;上级纪委也应该针对目前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的思想顾虑,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基层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三转”不是要不要“转”的问题,而是必须“转”的问题,不断增强他们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政治责任感。另一方面,注重给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讲清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不是“撂挑子”、不干事,而是集中精力把主业干好等道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现“三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强化上级示范,解决“三转”的规范推动问题。“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创新,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的一次深刻变革,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实践中遇到的很多问题,比如招投标监督、乡镇纪委书记分工、纪检信访与党委政府“大信访”的关系等,如何用“三转”的思路去解决,上级纪委还没有明确规定,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由于精力、能力和视野的局限,对“三转”要求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全面、深刻和准确,如果没有规范性的文件予以指导、规范,在操

4 作中容易出现各行其是的问题,甚至走样、变形。这就需要上级纪委充分发挥业务上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以上率下、先转一步、转深一步,为下级作示范、指方向、当表率,以实际行动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会转、快转,主动转、转到位。建议上级纪委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三转”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应该做什么,哪些不该做,以及如何做好等,以制度规范保证“三转”要求在本地区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从而解决“不会转”的问题。

4.强化队伍建设,解决“三转”的人才保障问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三转”,关键在于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纪检干部队伍。一要强化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到上级纪委跟班锻炼,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交叉办案等方式,拓宽视野,提升素质。二要强化监督管理,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执纪者自身要遵纪守法的理念,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对不适宜继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及时调离。三要强化干部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如果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客观上容易产生不愿监督、不好监督等问题,建议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的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保持纪检监察队伍活力。

第7篇:浅谈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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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浅谈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理论

人民法院要维护公平正义,坚守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实现司法廉洁,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纪律监督作为保障。

近期,中央纪委对全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也必须顺应形势,与时俱进,主动进行“三转”,以新作风、新姿态履好职、尽好责、把好关,努力增强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要充分认识“三转”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客观上讲,人民法院的司法廉洁建设还有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地方和环节,有的法院对纪检监察部门定位不准、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方式陈旧,方法简单,工作因循守旧,教育监督缺乏针对性与实效性;个别法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违法犯罪问题时有发生,司法廉洁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因此,人民法院要维护公平正义,坚守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实现司法廉洁,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纪律监督作为保障。而肩负执纪监督职责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必须敏锐自觉,顺势而为,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行职能的再定位、方式的再创新、作风的再提升,做到履职有方,守土有责。

要正确处理好“三转”的内在关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求,就是要集中精力履行好党章、行政监察法和人民法院监察条例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推进法院队伍的司法廉洁建设。其中,转职能是核心,其要旨是严格依法履职,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监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转方式是关键,其要旨是摈弃惯性思维和陈旧方法,结合司法审判权运行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流程,增强监督实效。转作风是保证,其要旨是建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做到打铁还须自身硬,执纪监督更有力。

要立说立行“三转”到位。就人民法院而言,转职能就是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院党组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院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特别要强化院、庭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自身也要准确定位,要围绕主线,突出主业,集中力量做好分内的事,履行好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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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纪监督职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不能分管和兼职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混淆身份和角色,从而分散时间精力,影响工作效果。转方式就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突破,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集中精力抓好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和办信办案等工作。要学会弹钢琴,统筹兼顾,轻重缓急,避免平均用力,眉毛胡子一把抓。转作风就是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表率意识,闻风而动,立说立行,做到工作上观念要新,业务要精,作风要实。带头遵纪守法,接受监督,廉洁自律,以“三转”的新成效推动执纪监督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资料来源:http:///data/xdth/

第8篇:纪检系统三转论文

以“三转”为抓手

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职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十团纪委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全面落实“三转”思想,坚持以“促改革”、“抓主业”、“再监督”的理念指导工作实践,努力为实现师市、团党委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以“转职能”为重点,准确定位聚焦主业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就必须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以准确定位收拢拳头,促进工作落实。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找准切入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履责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抓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找借口、搞变通等现象,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按照“突出主业、履好主责”的要求,找准着力点。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职能就是执纪监督,主业就是纪律建设、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力量、集中

精力,围绕自己的主业来排兵布阵,积极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归并调整工作,该退出的事项尽量退出,该归并整合的内设机构及时进行归并整合,确保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向主业倾斜。

按照“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要求,找准落脚点。持续发展经济,释放改革发展的最大红利,其落脚点是不断改善民生。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维民权、护民利、保民生”的一柄利剑,要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深入基层、开门纳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具体问题。要重点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并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以“转方式”为关键,用科学的方法高效履职 “转方式”就是要摒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探索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坚持“问题破解”与“制度纠偏”并重,主动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改革中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部门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完善监督制度,从“头痛医

头、脚痛医脚”的个案督办向“标本兼治”的制度监督转变,切实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

坚持“统筹协调”与“重点突破”并重,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效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既要注重发挥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也要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要正确处理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的关系。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纳入监管范围,盯住“关键的少数”、“少数的关键”, 着力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派出纪工委联系垂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模式,有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钻空子”现象,不留死角地清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坚持“拓展载体”与“资源整合”并重,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注入新活力。当前,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编制少、兼职多、力量散、办案难、监督难的困境。要突破基层纪检监督力量不足的瓶颈,必须积极创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模式,大力推行乡镇办案联查联审机制等。进一步深化派驻、派出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巡视督查制度,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提高工作质效。

以“转作风”为保障,用铁的作风服务发展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必须以“铁军”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清除障碍、保驾护航。

突出宗旨转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政治鉴别的敏锐性、政治忠诚的可靠性,在各种风浪和诱惑面前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责任转作风。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敢于担当、勇于碰硬,面对腐败敢于亮剑、面对难题敢于靠前,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责、担难、担险的良好形象,努力以过硬的作风、良好的形象、突出的业绩赢得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信赖。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严明纪律转作风。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双重任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要更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作出示范,树立“风向标”。

抓住“三转”关键 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

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方式,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职责,是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各种矛盾的集中凸显期。面对新形势,如何科学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的关键。

一是要争取重视,善于借力。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因此,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理解,让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突出主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既存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客观因素,也有认识不足和能力低下等主观原因。推进“三转”,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既不揽事贪功,也不推卸责任,全体干部要积极参与,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探索建立落实“三转”的日常管理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执纪方式、履职

行为和作风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以制度规范“三转”。完善推进“三转”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并兑现奖惩,突出结果运用,以考评促进“三转”。

四是要有序组织,营造氛围。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有序推进“三转”。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理论研讨、集中学习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的认识,形成推进“三转”的浓厚氛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邀请群众参与到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的监督和考评中来,切实提高“三转”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坚持“四个结合”

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按照学中转、干中转、稳中转的思路,找准聚力主业和聚焦中心两个定位,把握作风、惩治和预防三个关键词,突出狠刹“四风”、案件查办、工作创新、搞好服务四个重点,坚持四个结合。

坚持抓“四风”与抓自律相结合。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抓“四风”必须由小见大,由表及里,久久为功。要从细节和小事抓起,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节假日、关键人的实时监控,做好事前规范、事中检查和事后追责,推动党风政风的持续转变。内因决定外因,内因至关重要。狠刹“四风”必须强化自律意识,这样才能釜底抽薪。要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即组织一次以讲廉政党课为主的党性教育、组织一次以廉政谈话为主的任前教育、组织一次以宣传表彰为主的示范教育、组织一次以净化心灵为主的警示教育、组织一次以按岗施教为主的岗位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坚持抓案件与抓教育相结合。办案是主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看家本领,必须打好办案攻坚战和歼灭战。打好办案攻坚战重在从严查处科级干部和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打好办案歼灭战重在从快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要加强案件线索

的管理,实行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案件线索直报制度。常言讲,亡羊补牢更需未雨绸缪。在强化办案的同时,不能放松教育,要紧密结合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教育,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最大限度减少党员干部犯大错的几率。

坚持抓创新与抓规范相结合。创新催生源动力。抓创新就是抓纪检工作发展。要以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目标,研究谋划创新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作品牌。创新是实践,规范就是总结和升华,二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抓规范就要及时总结创新项目的经验做法,待时机成熟后逐步推开,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用制度规范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坚持抓服务与抓队伍相结合。服务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抓好服务就要找准职责定位,转变过去监督检查被动配合、过程参与、伸手过长等情况,突出重点监督和执纪问责,着力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资金、行政执法规范、纠正“四难三乱”、项目跟踪等专项行动,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抓好服务就要建设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强能力建设,有系统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培

养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研究的好习惯,学会用智慧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要增强执纪办案能力。要加强组织建设,按照上级部署,优化内设机构,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完善乡镇(街道)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实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由区纪委常委会提名,与区委组织部联合考察制度,强化纪检监察系统管理。要加强纪律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内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纪检监察铁军。

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提出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县委书记。“四有”表达言简意赅、凝练深刻,从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履职尽责、严格自律四个方面对县委书记提出了新要求,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1月30日《人民日报》)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精神气。在如今这个时代,“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四有”品质,的确应成为新的时代精神。总书记这样的表态,既是对县委书记们的一种教导与约束,对所有的领导干部们,也同样适用。毕竟,对领导干部而言,只有把“四有”当成其行动的指南针,其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恪守职业本色。

心中有党是前提。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岗位,都要扎扎实实、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完成好党交代的各项任务,这应是最起码的底线。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县委书记亦或是其他的领导干部,都应该加强自我修养,不断地强化党的组织观念和组织意识,且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不忘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心中有民是基础。一个显而易见的常识是,“政之所要,在乎民心。”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心中有民、履职为民,才能找到社情民意的最佳平衡点、最大公约数,也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质工作。心中有民,就要倾听群众的心声、表达群众的诉求,更要主动接地气,与民意连接,而不是只是蜻蜓点水。毕竟,“心中有民”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口号,而是对实践的一种要求,这就需要贯穿在领导干部履职的各个方面和过程之中了。

心中有责是关键。领导干部履责就要守好职责,职责就是责任,也是权力。这意味着,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领导干部应把握好职责的宽度和广度,不能留下任何监管的死角,但同时,也要突出重点,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杜绝“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而除此之外,对于权力的运行,也应弄清楚权力的边界,要知道权力有为有不为,知足知不足,在合理的范围内恪守权力的职责,而不能越过边界,这同样应该成为一种共识。

心中有戒是重点。戒便是戒备,第一部系统地分析汉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字书《说文》曰:“戒,警也。从人,持戈,以戒不虞。”这就是说,对领导干部而言,越轨的事情不能做、不能碰。领导干部应知法懂法,养成遵规守纪、令行禁止的良好习惯,做决策时,也不要拍脑袋决定,搞一言

堂,而必须尊重民意、尊重程序。此外,领导干部还要戒庸,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高昂向上的精神状态,而不是弄虚作假忽悠民意,碌碌无为度过一生。

常言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就此来说,心中有党是启明星,心中有民是座右铭,心中有责是高压线,心中有戒是警戒线,只有领导干部都能做到“四有”了,其才是一名合格的干部,也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在代表委员中产生了广泛而热烈的反响。

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为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树立和弘扬好的作风指明了方向。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

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才能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政之要、为人准则等等方面,作出了深刻而简明的阐述。各级领导干部安身立命、从政为官,须臾不可忘记“严”和“实”。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员干部必须当先锋、作表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为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让为民务实清廉落到实处,为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在教育实践活动伊始,习总书记就指出,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此后,总书记就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作风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明确指示。

“三严三实”,是习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又一重要思想,是对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永不忘本的明确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兼具,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自觉实践。

“三严三实”互为关联,是一个统一而严密的整体。严以修身是根本,只有从价值观与信念上打造了“金刚不坏之身”,任凭“四风”及其各种变种滋扰,才能做到“我自岿然不动”。严以用权是核心,只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就不会背离用权的初衷,弄权谋私。严以律己是规范,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就不会搞特殊化,更不会放松、放纵。如果心无敬畏、手无戒尺,必然是目无群众、目无法纪,最终踏上不归路,为干部群众所唾弃。

有了“三严”,“三实”就有了基础和动力。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领导干部“官德”的外在表现,也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情操的高低,体现在是否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在谋事、创业、做人上,领导干部坚持做“实”,既是一种高尚的人生态度,更是一种严谨的道德实践。 以“三实”祛虚浮,是作风建设上的对症下药。例如,有的干部谋事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甚至弄虚作假,遑论打基础利长远;有的干部创业精神退化,碰到困难拖着

来、遇到矛盾绕道走,缺乏责任担当,把领导岗位当作了文件收发室;有的干部当“两面人”,台上一套背后一套,直到东窗事发,干部群众大跌眼镜。因此,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必须严格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努力践行“三实”,坚决戒除“不实”。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思想,从思想深处、从为政之德、从履职行权、从日常生活等方方面面,对照检查、提升自己,涤荡歪风邪气,树立昂扬正气。各级党组织要理直气壮地褒奖和重用那些扎实践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推动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第9篇:关于XX公司纪检监察机构“三转”的报告

按照中央纪委最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XX公司以“三转”新要求作为党风监督工作抓手,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公司纪检机构工作现状

(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主要工作职责情况: 公司纪委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委员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纪检监察机构设于公司监察审计部,设部长、监察审计专员各1名。

主要职责是:

1、承办公司纪委的日常事务,协助党委纪委抓好党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令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集团重大决策、制度情况。

3、负责拟定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和公司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会同党群工作部开展党风、党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受理公司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

1 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以及反映,查处公司范围内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6、负责自办案件的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参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人员选拔的考核、聘任程序监督。

8、组织、指导公司效能监察工作。

9、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办案工作。

10、 参与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三转”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对“三转”要求的认识。公司纪委充分认识到落实“三转”要求是适应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客观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立足于落实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创新、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强对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请、公款旅游、违反财经纪律、奢侈浪费等问题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促进风气明显好转。公司纪委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营造风清气正的新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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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正确处理“监”与“察”的关系,进一步发挥党风监督工作的治本功能。深入开展党风监察工作,既要集中精力监督检查,更要注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防止只“监”不“察”。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揭露和查处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要深入思考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研究提出健全完善部门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

二是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对下属的分子公司要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针对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约谈。调整监督的思路和要求,由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的结果监督,由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参与式的被动监督转变为立项式的主动监督。

三是发生信访举报迅速查清事实真相。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更加关注业务检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更加关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信访举报线索为重点,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和新增业务中侵害企业利益的不廉洁行为,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本企业纪检工作的特点

职责权限明确,问题线索查办有力,关注审计中发现的

3 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二、公司纪检机构深化“三转”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在职能定位上,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存在职能泛化现象,有时还成为业务部门违纪违规行为的“挡箭牌”;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

(二)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习惯于老办法,习惯传统手段,工作创新不足。

(三)在知识领会方面,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要求有一个基本认识,但对“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透,还停留在表面,特别是对转职能、转方式重点解决什么、有何路径等重点问题,缺少系统思考。

三、对中央企业纪检机构深化“三转”的意见建议

(一)要多方位创新。党风监督工作“转方式”,既要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还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党风监督机构必须围绕监督主体,坚持问题导向,在探索“再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创新破题。

(二)要强化宣传教育。这是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贯彻“三转”要求的前提。重点是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思想顾虑,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纪检监察机构集中精力把自身职责干好,为顺利实现“三转”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要强化制度规范。这是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贯彻“三转”要求的保证。重点是严格落实中央要求,积极推进党的纪

4 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切实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XX公司将持续做好党风监督工作,以“三转”新要求为抓手,坚持监督履职依本位、推进工作求创新、自身建设讲实效,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此报告。

XX股份有限公司纪委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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