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施工总结

2022-05-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总结是在项目、工作、时期后,对整个过程进行反思,以分析出有参考作用的报告,用于为以后工作的实施,提供明确的参考。所以,编写一份总结十分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爆破作业施工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爆破作业施工总结

爆破施工作业[井巷爆破:(隧道、竖井、桩井)]

爆破施工作业(井巷爆破)

隧道爆破

1.作业的一般规定

(1)用爆破法惯通隧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标明进度。每个工作面相距15m时,测量人员应下达通知,此后,只准从1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都撤至安全地点方准起爆。

(2)间距小于20m的两个平行巷道掘进中的1个工作面需要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巷道的全体人员都撤至安全地点。

(3)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应保持工作面与新鲜风流之间的畅通;爆破后人员进入工作面之前,应进行充分的通风,并用水喷洒爆堆。

(4)在有煤尘或瓦斯的环境中掘进巷道,装药起爆前和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当沼气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禁止装药爆破。在此环境中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并禁止用导火索起爆;使用毫秒雷管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禁止使用秒或半秒延期雷管;一律不准使用动力电源作为起爆电源。

(5)含瓦斯的井巷爆破作业时,炮孔深度不得小于0.65m;当炮孔深度小于0.9m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炮孔深度的1/2。当炮孔深度大于0.9m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炮孔深度的2/3。剩余部分全部用炮泥填塞。 (6)在隧道内施工作业时严禁吸烟。 2.隧道施工中的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隧道爆破施工作业程序一般为:测量放线→炮孔布置→施工准备→钻孔→吹孔→装药→填塞→连线起爆网路→警戒起爆→排烟→爆后检查、找顶→进入下一工序。在各施工步骤都有不同的操作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A.技术交底

通过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使爆破作业人员掌握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1)隧道概况——隧道开挖尺寸、地质状况及相应的对策、允许超欠挖量、循环进尺、周边孔的光面爆破要求等。

(2)掏槽方式——掏槽部位、掏槽形式、掏槽孔间距、掏槽孔数目及空孔的直径大小、数量和距离。

(3)爆破参数——各种炮孔的孔距和排距、各种炮孔的装药品种和装药量、填塞材料和长度、周边孔和二圈孔的技术要求。

(4)起爆设计——起爆方法、雷管位置、光爆孔的起爆方法、起爆顺序、网络连接形式、网路保护措施等。

(5)其它——特殊地段的钻爆施工、爆破块度要求、二次破碎方法、工序衔接要求等。

B.测量放线

在每个循环开始前由专业测量人员放线,放线内容有布设隧道中心(或顶板圆弧的圆心)、顶板中心、拱脚线及周边轮廓线。要求施工作业人员根据放线点准确地勾画出整个隧道的轮廓,准确地布置各个炮孔的位置。

C.炮孔布置

炮孔的布置顺序是先掏槽、再周边、最后是辅助爆破孔。按照施工技术人员所设计的钻孔布置图布孔,特别是掏槽部分的钻孔不能随意改变炮孔的位置、倾角和深度。周边孔通常按设计的孔距从顶板中心向两侧布置,而其它炮孔可根据设计的孔距排距均匀布置,必要时可以增加炮孔,但不得随意减孔。

D.施工准备

在施工前,作业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施工准备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与上一班做好交接工作,认真查看上个循环施工记录,了解上个循环爆破效果、是否有盲炮或残药、超欠挖情况及需要进行二次破碎的数量等。

(2)作业班长到掌子面查看围岩、渗水等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工程技术人员报告。

(3)检查供风、供水、供电和排水系统,连接风水管和机械用电线路,固定照明线路和灯具,挖好排水沟,使整个作业场地处于较好的工作状态。

(4)检查机械的完好状态,配件是否齐全,加注润滑油,检查钻杆数量和长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钻头的数量和种类,常用的工具、备件是否带齐。

(5)清理掌子面上的浮石和破碎层以便于开孔和钻孔,将顶部和周边的凸石撬下以保证周边孔的爆破质量,将底部留下的石渣清理干净,以便底板孔的施工。

E.凿岩作业

在钻孔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设计的钻孔深度、掏槽孔形式、周边孔倾角进行钻孔作业。

(2)严禁擅自超过钻孔深度,若随意钻孔,轻则会影响爆破效果,重则出现塌方事故。

(3)周边孔的开孔位置距离设计轮廓线的距离不能太远,炮孔外插角不能过大。严禁为了图方便,随意钻孔,导致爆破后超欠挖过大,并在两循环结合部立留下过大的台阶,影响掘进质量。

(4)开孔时如确实有困难(如岩石破碎、有残孔),可以适当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不得超过5倍的炮孔直径;周边孔调整时只能在隧道轮廓线上选择孔位。

(5)底板孔下部炮孔在钻完1个后应立即采用木棍、纸团或编织物将其填塞,避免上部落石进入孔内。

(6)在隧道施工中应采用湿式凿岩,严禁打干钻。

F.装药作业

所有炮孔钻完后,进入装药阶段。装药前应先做好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装药前应首先检查所有炮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清理场地,将钻机等机械撤离施工现场,移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电缆线整理好搬运到飞石砸不到的地方;将钻杆、新旧钻头、工具送出洞外或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3)查看所领用的炸药品种和数量、雷管段别及各段的数量、导爆索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和现场要求。

(4)准备装炮所需的炮棍、梯子、填塞材料、连接线、胶布等物品。 (5)对不能移走的隧道施工设施进行适当的覆盖防护,防止被爆破冲击波和爆破飞石损堪坏。

(6)对参加装药的作业人员进行分工,通常两人一组,1人负责装药,1人递送材料。

(7)钻孔作业时落下的碎石有可能将下部的炮孔埋住,要将炮孔一一找出,并将孔口的碎石碴清理干净。

(8)必须清理干净炮孔,可用带有阀门专用吹管插入孔内,利用高压风流将杂物吹出。

准备工作完成后开始装药,此时应注意:

(1)每个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应该仔细对所装炮孔和手上装药品种是否和设计相符。

(2)核对手上雷管段别和所装炮孔的位置相适应。

(3)不能擅自在分工范围以外装药,防止雷管混段、在周边孔没有使用特殊加工的炸药、掏槽孔的装药量错误等现象发生。

(4)装药时应使用炮棍将炸药装到底,保持装药的连续。每装一卷(最多两卷)炸药时就要用炮棍桶1次,并记好每次炮棍插入的尺寸。当连续两次的插入尺寸与装入药量有差别时,应当采取措施,如将炸药取出进而处理卡孔物,或重新装入起爆药包,以保证全孔炸药的爆炸。

(5)每个炮孔都应留有足够的填塞长度,严禁“叼烟袋”现象。 (6)周边光爆孔通常采用纵向间隔装药,应该按规定把每米装药量折合成每隔多长距离装1卷(或半卷)炸药,预先按计算结果将药卷和导爆索绑扎在竹片上,注意要绑扎牢固,不能有任何松动。 (7)光爆孔装药时应该让竹片靠近炮孔的下壁,并放到底,一是为了装药顺利,二是防止装药过程中药卷与孔壁摩擦移动位置。 (8)上下传递炸药雷管时应该手对手进行传递,严禁上下抛掷。 (9)使用电雷管起爆时应注意避免将炸药洒落地面,防止产生杂散电流。

(10)每次装药时应由作业班长或指派的专人负责指挥、监督掌子面施工,及时解答作业人员的问题,检查每个人的作业是否正确、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G.填塞

填塞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严禁图省事,装药后不堵孔,浪费炸药又影响爆破质量。 (2)填塞时要保证质量和长度,每放入1节炮泥卷后用炮棍将炮泥卷捣烂压实,防止出现空洞、填塞不密实。

(3)填塞过程要注意避开雷管脚线,防止导线、导爆管被砸断、砸破。

H.网路连接

由于隧道工作面狭窄,装药完成后所有雷管脚线自然下垂,容易产生漏接、错接等问题,因此连接时应注意:

(1)当使用导爆管网络起爆时,应当按规定数目将导爆管捆成束,所有导爆管分束完成后,将各束拉起,检查掌子面上是否还有未连接(或过于松动)的导爆管,如果发现立即将其接进网路。

(2)当使用电力起爆网路时,应事先规划好连线的顺序,按顺序连接,连接时将多余的连接线剪去,以便于检查是否有漏接、错接。。 (3)使用电雷管时应将所有接头用防水绝缘胶布包缠,防止漏电,造成早炮或盲炮事故。

(4)导爆管网路接入传爆雷管前,应将连接部分用干布擦拭干净,防止影响传爆,造成拒爆。

(5)周边光爆孔通常使用导爆索起爆,在传爆雷管与导爆索、导爆索与导爆索连接时应注意连接方向。

(6)由于地下作业的工作面很狭窄,应对每个传爆雷管进行防护,防止雷管爆炸时所产生的飞片损伤起爆网路。

(7)使用火雷管引爆导爆索或导爆管网路时应当注意导火索的防潮。

I.起爆

在隧道中爆破,起爆人员避炮是个突出的问题,不仅要防飞石,更重要的是防止爆破冲击波、洞顶石块掉落和爆烟中毒尤其是长大隧道施工,如果人员在起爆后需要跑几千避炮是不现实的,极容易使起爆人员受到爆破冲击波伤害或吸入炮烟。避炮时要注意: (1)不能在无永久支护的地方避炮。 (2)不能在无新鲜风流的地方避炮。 (3)不能在无强风力防护设施的地方避炮。 在长大隧道施工中采用的安全避炮方法有: (1)敷设专用起爆电缆,在洞外起爆电爆网路。 (2)用汽车或电瓶车将起爆人员送出洞外。 (3)在洞外使用遥控起爆方法。

(4)在洞内建立能够防飞石、防爆破冲击波、防炮烟并具有适当支护的避炮洞(如利用双线隧道中已完成永久支护的联络道加以必要防护即可)。

J.防止炮烟中毒

隧道爆破中一个重要的安全问题是防止炮烟中毒。为此必须做到: (1)爆破时所有洞内人员一律撤出洞外。

(2)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遵守排烟时间规定,等洞内炮烟排净以后方可进洞,绝不允许任何人员冒着炮烟进洞。

(3)当发现炮烟从爆堆或岩缝中逸出时应尽快用湿布捂住口鼻,并通知洞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

(4)如果条件允许,可用不着洒水的方法消除炮烟。

(5)一般防尘口罩只能防尘、不能挡烟。如因工作需要,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才可以进入炮烟中。

(6)按设计要求安装通风机和风筒,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做到随坏随修。

(7)做好炮烟检查工作,有条件的应安装炮烟报警设备。

K.爆后检查、找顶 炮烟排除后,爆破班长或安全员应该首先到爆破作业面检查爆破结果并处理各种情况,未经检查处理的掌子面其他人不得进入。 在每次爆破后都要进行的工作是找顶,其任务是将爆破后新暴露的顶部或边帮岩面上存在的危石处理掉,避免在施工中掉下来砸伤作业人员。常用的方法是人站在爆堆上,用钢钎将已经裂开的石块撬下来,并用钎头敲打项部和边帮——问题,检查是否有外部不明显、在围岩内部已经分离的石块。找顶时应注意:

(1) 应该由两个人同时完成找顶工作,一人撬危石,另一人注意操作者的头顶上方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

(2) 作业前应准备好照明灯具,要求亮度足够大、能覆盖较大的面积,使作业者能够看清每块岩石,一是工作方便安全,二是找顶彻底,不留隐患。

(3) 在进入找顶区域前应先在外部通看全部,检查重点部位是否有冒顶危险,确认没有危险时方可进入。

(4) 找顶时要先看清脚下,站在稳定的石块上、头顶无危石的地方,避免随着危石的下落将作业人员晃倒。

(5) 敲帮问顶要全面、仔细、认真,将重点危石撬完后,按顺序一片一片打岩面,不得遗漏。

(6) 由于爆破后危石形成原因有地质结构和构造方面的因素,因此即使采用光面爆破时也需认真做好找顶工作。

竖井爆破

竖井有正向法掘进和反井法掘进两种。竖井中施工作业的环境比平巷更差,仅有开挖面一块,既是工作场地,又是作业范围,所有施工、堆料、排水全部拥挤在几平方米至几十平方米的范围内;一次爆破量不能很大,只能使用轻型钻机作业,人员较多,因此施工难度更大。

1. 作业中的一般规定

(1)天井掘进到上部贯通处附近时,不应采取从上到下的座炮贯通法;如果最后一炮仍未贯通,在下面钻孔不安全,需在上面座炮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

(2)天井掘进采用大直径深孔分段装药爆破时,装药前应在通往天井底部出入通道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确认底部无人时方准起爆。 (3)竖井、盲竖井、斜井、盲斜井或天井的掘进爆破,起爆时井筒内不应有人,井筒内的施工提升悬吊设备,应提升到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爆破危险区范围以外。

(4)在井筒内运送起爆药包,应把起爆药包放在专用木箱或提包内;不应同时运送起爆药包和炸药。

(5)往井筒掘进工作面运送爆破器材时,除爆破员和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应留在井筒内。工作盘和稳绳盘上除爆破员外,不应有其他人员。装药时,不应在吊盘上从事其他作业。

(6)井筒掘进使用电力起爆时,应使用绝缘的柔性电线做爆破导线;起爆网路的所有接头都应用绝缘胶布严密包裹,并高出水面。 (7)井筒掘进爆破时应打开所有的井盖门,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应撤离井口。

(8)用钻井法开凿竖井井筒时,破锅底和开马头门的爆破作业应采取特殊措施,并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9)用冻结法掘进竖井井筒时,一般不应用爆破法开凿表土冻结段;如果必须爆破,应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10)用反井法凿井时爆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反井应及时用垛盘支护;爆破前最后一道小垛盘距离工作面不应超1.6m。

b.爆破前应将人行格与材料格盖严;爆破后,首先充分通风,待炮烟吹散,方可进入检查;检查人员不应小于二人;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进入作业。

C.用吊罐法施工时,爆破前应摘下吊罐,并放置在水平巷道的安全地点;爆破后,应指定专人检查提升钢丝绳和吊具有无损坏,反井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吊罐法施工爆破时,上水平绞车司机和其他人不得在吊罐中心大孔口附近作业或停留。若爆破后大孔堵塞,应采取可靠的措施再进行处理,不应往孔底投放起爆药包。

d.刷井时应有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爆破前应回收炮孔以下0.3m范围内的木垛盘,方可进行爆破。

(11)井筒掘进爆破使用硝化甘油炸药时,所有炮孔位置都应与前一批炮孔位置相互错开。

2.正向掘进法施工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竖井爆破往往有地下水进入和钻孔用水无处排泄,需要挖集水坑用水泵抽走。由于水量不大,水泵不能连续工作,经常是整个作业场地浸没在水中,施工中需重视这一特点,做好防水排水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的作业方案。因此竖井爆破除了要遵守隧道爆破作业的操作要求外还必须注意:

(1)在施工前,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配备水泵,水泵能力应该与井内的涌水量相符,保证场地无积水。

(2)每个作业循环开始前应先挖好集水坑,坑的面积要尽可能大,还应避开炮孔位置,既满足排水要求,又能顺利地往各炮孔装药。

(3)在竖井爆破作业中,由于整个作业场地都浸没在水中,钻孔时影响不大,能够顺利开孔、钻进,钻完后虽然将孔口塞住,但装药时还是经常找不到炮孔。这是由于作业人员的走动、水的流动,泥浆碎石把炮孔遮住,找孔时泥浆碎石挤入孔内,因此炮孔的保护需要引起注意。最好塞孔方法是用直径比炮孔略大,长度不至被水淹没的木棍将孔口塞住,作业人员来往能看得见。不能用纸板、编织物、塑料薄膜等材料塞孔。

(4)合理选择施工作业方案,例如深圳地铁IV标段1号竖井在施工中将整个作业面分成两部分,两边高度相差1m,每次爆破一半,进尺2m。非作业区低于作业区,可充当集水坑。由于容积足够大,保证了作业范围内无积水,使每次爆破得以顺利进行。 (5)由于竖井的面积有限,地面经常有水,不能按正常情况进行布孔,钻孔作业容易出现偏差,每个炮孔开钻前作业人员应该参照周围已完钻的炮孔确定新炮孔的位置、倾斜角度等,保证钻孔的精度。

(6)竖井爆破中应使用抗水炸药,如采用非抗水炸药应做好炸药的防水处理,避免炸药进水失效。

(7)使用电力起爆网路时,应避免杂散电流对爆破的影响。电雷管进入井底爆破场地前,应切断井下电源,严禁电雷管进场后再排水。

(8)井筒挖进起爆时,为避免空气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应打开所有井盖门;在复杂环境下掘进竖井,严禁用井盖代替防护。

(9)爆破后应先进行通风。井下炮烟排净后,由爆破班长或安全员带一人下井检查爆破效果,并检查边帮的危石情况。当发现盲炮或其他险情时应及时报告爆破负责人或爆破技术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斜井的爆破施工综合了平巷(包括隧道)与竖井的一些难点,应该同时参照两者的要求进行施工。

桩井爆破

桩井爆破是竖井爆破的一种,但由于很集中、数量多、断面小、循环进尺短,可多井同时掘进;又因为多在闹市区施工,因此在施工中除遵守竖井爆破的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爆破前做好施工协调工作,合理安排工序或采取措施,控制掘进爆破对相邻桩井的影响;

(2)掘进3m以内时应按露天浅眼控制爆破的要求进行防护和警戒;掘进超过3m后立即进行井口的覆盖防护,此时的安全警戒距不宜小于30m;

(3)井口覆盖的安全防护方法,通常要求防护范围超过井口内缘50cm;防护体和井口之间留30cm的空隙,以减轻爆破冲击波对防护体的压力;防护体的强度和质量大小要符合要求;常用的防护方法是用1层竹笆,上压30~50cm(两层)沙包,沙包摆放应紧密,无空隙;

(4)桩井爆破时,爆破器材一般在地面临时存放,应将爆破器材存放在相对封闭、不妨碍其他人员施工的地方,周围用三角布或绳索围起来,挂上明显的标志,并由专人警戒,禁上无关人员进入;

(5)桩井爆破中一般要求支护紧跟,支护与掘进掌子面的距离很小(一般为0.5~1.2m),爆破时要求填塞良好,避免砸伤支护;

(6)在钻孔时应严格控制周边孔的外插角,减小超欠挖; (7)桩井掘进大多采用人工出碴,要求钻孔更精确,填塞更也,以保证爆破质量;

(8)一井爆破时附近50m内所有井内人员都应撤出井外,到安全位置避炮;

(9)施工现场人多,应有专门安全员巡查,禁止烟火。

第2篇:水下爆破施工作业指导书

一、水下爆破施工工艺流程:

爆孔设计→锚定钻孔作业平台→移机就位→确定孔深→钻孔→成孔冲洗→测量验孔→装药→连线→平台撤离(同时封锁航道和陆路交通)起爆→解除警戒→清渣→下施工循环。

二、施工方法

1、钻孔作业平台设计

为顺利实施石方开挖工程水下爆破的施工任务,因地制宜就近制作了简易钻爆作业平台船(16m×6m)。作业平台可采用钢体驳船组装,两船间距5m。通过槽钢、工字钢将两船焊接为一双体船。钻机由脚手架钢管铰接固定在平台上,组成钻机作业平台,可供4台潜孔钻机工作之用。为加快钻机就位速度,钻机平台可沿槽钢轨道滑动移位。

钻孔时,利用全站仪进行测量定位,指挥钻机船锚泊定位,做到钻孔定位准确,防止漏钻和叠钻。根据当天当时的水位、设计水深及超深值计算该点的钻孔深度。施工时要按要求钻到所需求深度以避免二次爆破。

2、钻爆技术措施

(1)水下爆破采用垂直钻孔作业。其优点是钻孔定位易于控制,简便操作,利于装药,提高工效。

水下爆破工程钻孔机具计划选用KSZ-100型地质钻,孔径Φ100mm。为了确保开挖达到设计的深度,钻孔应有一定的超钻深度,考虑到保护桥墩基础基岩的持力层,超钻深度取0.5m。

(2)火工品的品种及防水。选用具有防水性能良好的乳化炸药,由Φ80mm塑料包装。非电雷管用环氧树脂灌封后,再用防水白粘胶布密封。起爆网络采用微差复式起爆网络,以确保传爆的准确性。

(3)每船(平台)可钻4排共24个炮孔,一般一个船次为一爆破区域,当钻孔完毕后,利用潜水员进行集中装药,装药时应注意对雷管脚线的保护。为了确保安全,用粗砂将炮孔堵满,防止冲炮。在每只爆孔孔口用砂袋封口覆盖,砂袋系一浮球露出水面,其作用有:①作为爆破孔位标记,便于集中装药;②装药后便于连接导爆管脚线,形成起爆网络。

(4)导爆管的放置。在水中放置浮胎,使其锚定地飘浮在水面上,将“每船同排”的导

1 / 10

爆管按绑在一只轮胎上,按照“从后到前的顺序”将轮胎上的导爆管用“同段”非电雷管连接起来,为了不使传爆雷管将其他导爆管炸断造成拒爆现象,连接时应将雷管置于浮胎上面,并用泡沫盒包住扎紧,不能浮在水面随波漂移。

3、布孔方式和孔网参数

水下炮孔布置原则上越简单越好。本工程水下爆破次采用水下浅孔爆破,采用矩形钻孔排列方式,孔距2.0m,排距2.0m,最小抵抗线为1.5m,实际施工过程时应根据岩层和厚度等情况做适当调整。

4、装药量计算

考虑到水下砼爆破时需克服的水体阻力,因此其装药量计算包括破碎砼所必须的能量和克服阻力所作的功,水下爆破的炸药单耗较陆地爆破大,根据该工程水下砼性质判断分析,结合水下爆破产生的水中冲击波的危险半径考虑,炸药单耗控制在1.0~1.2kg/m³左右。

5、起爆设计

采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雷管、导爆管雷管引爆炸药的起爆网路。即用导爆管并串联网络,采用1段非电雷管将各个炮孔内雷管连接起来,为了确保每个孔的准爆,每孔装2发非电雷管。

6、水下炮孔的施工程序

(1)测定孔位。依照水下爆破地形图,采用全站仪和测绳等工具测定孔位。拉动缆绳将钻机对准孔位,开钻前将四周缆绳拉紧,抛锚就位,钻孔过程中不能让平台移位。 (2)钻孔。按照设计的炮孔深度进行钻孔,做到准、直、平。

(3)装炸药。在钻孔达到设计标高后,拔出钻具后由潜水员将带有雷管的炸药装至设计高程。装药一定要装到孔底,并用砂子堵塞炮孔。

7、爆破注意事项

(1)钻完每炮次设计工作量后,即进行装药、联线。

(2)起爆网络。采用复式非电起爆网络,为了确保每个孔的准爆,每孔装2发非电雷管。

(3)火工品的品种及防水。选用具有防水性能的乳化炸药,并用塑料袋包好。

8、水下清渣

利用人工配合挖渣船清渣。驳船上的石渣上岸后通过装载机配合人工就近堆放和平整,无法就地处理的部分石渣运至指定堆弃场。

2 / 10

9、水下爆破主要参数及计算

(1)最小抵抗线ω:抵抗线是岩石爆破的重要参数之一。综合考虑,抵抗线ω取1.5m。 (2)台阶高度:H=1.5m (3)超

深:△l=0.5m (4)孔

深:L=H+△l=2m (5)孔

距:a=2m (6)排

距:b=2m 多排炮孔布置为矩形方式,采用微差起爆。

(7)单孔装药量:Q=qabH

式中:单耗:q=1.0kg/m³;孔距:a=2.0m;排距:b=2.0m;孔深H=2m。 Q=qabH=1.0×2×2×2=8kg

10、水下爆破安全校核

水下爆破所产生的危害表现为爆破地震效应和水中冲击波效应。

(1)爆破振动速度计算

式中:V—介质质点振动速度,cm/s;

Q—装药量(齐发爆破的总药量;毫秒微差爆破或秒差爆破时取最大一段装药量),kg; R—爆源至被保护物的距离,m;

K—与介质性质、爆破方式等因素有关的系数; α—与传播途径和地质地形等因素有关的指数。

为保证安全该工程计算取: K=250、α=1.5、R=150m,则爆破振动速度如下表: 表3 不同装药量爆破产生的爆破振动速度值 装药量Q(kg)

爆破振动速度值v(cm/s)

0.39

0.55

24

0.67

32

0.77 为确保原某大桥的绝对安全,最大一段齐爆药量控制在25kg以内,各段微差时间不小于100ms。

(2)水中冲击波计算

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第6.36条规定:

3 / 10

6.3.6 在水深不大于30 m的水域内进行水下爆破,水中冲击波的安全允许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人员:按表4确定。

表4 对人员的水中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

装药及人员状况

炸药量/kg

≤50

>50~≤200

>200~≤1000 钻孔或药室装药/m

游泳

500

700

1100

潜水

600

900

1400 对船舶:客船1500 m。 施工船舶:按表5确定。

非施工船舶:可参照表5和式(4)根据船舶状况由设计确定。 表5 对施工船舶的水中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

装药及人员状况

炸药量/kg

≤50

>50~≤200

>200~≤1000 钻孔或药室装药/m

木船

100

150

250

铁船

70

100

150

三、爆破时间安排

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每天的爆破时间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四、

质量保证措施

此项施工方案为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某大桥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质量保证措施基础上,我们强调以下几项措施:

(一)、建立工程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1.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组员包括质检工程师、测量工程师、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等,负责工程总体质量控制。

3.配备足量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工艺流程组织施工。 4.质量检查程序

(1)尊重和绝对服从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在工程师及其代表监

4 / 10

督和指导下施工,并如实向监理工程师汇报进度和质量情况。

(2)建立形成文件的检验和试验程序,按程序规定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按程序规定的种类、格式和方法予以记录、归档。

(3)测量组拟定施工测量实施方案,负责控制网点的自检、施工全过程中的测量放样及测量验收工作,交工程师进行审核。

(4)每一工序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以免残留物对下道工序产生质量影响。

(5)严格按部颁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分项分单元整理并保存各原始资料。 (6)单项工程完成后,质量检查流程图如下:第五章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钻孔、装药等各流程,以避免爆炸给周边环境和建筑物带来灾难性后果。具体措施如下:

(二)、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防范要点

根据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防人员溺水事故;

2、防爆炸及其影响事故;

3、防触电电击事故;

4、防机械伤害事故;

5、防水上交通事故。 (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足够的安全员,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进行水下爆破前,与公安、海事部门联系,可由港航监督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提前三天发布公告,通告爆破施工事宜。在爆破实施前半小时,要求安全员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会同海事部门封锁航道,禁止一切船舶通行;原某大桥进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过,以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施工队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

4.按照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5.本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条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5 / 10

原则,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或专项工程进行书面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1)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兼)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爆破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以及新工上岗、工人变岗和改变工艺等进行培训教育。

(2)对从事施工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新工人(含民工、临时工)未进行三级教育的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没有进行培训不准上岗。

(3)特种工种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 (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本岗位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要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旬进行一次;作业班组每天进行一次,非定期检查应视工程情况如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采取新工艺、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检查,并要有领导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真正落实。 9.事故报告制度

(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事故时,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施工。

(2)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要求上报业主和有关部门。 (3)监理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后立即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

6 / 10

师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查明事故原因。在查明事故原因以后的7天之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内容包括人员的伤亡情况、时间损失、处理结果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详细资料等。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时,可以不批准开工,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并采取补救措施为止。 (四)、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对炸药及其他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贮存、加工、使用严格控制,执行爆破材料专门的领用和退还制度。

2、进行爆破作业前设定警戒区域,并派专人巡查,严禁爆破作业时水域1km以内的任何人员进行潜水、游泳等活动,严禁水域200以内有船舶进入。

3、爆破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爆破区的地质、地形、水位、流速、流态、风浪和环境安全等情况布置爆破作业。

4、水下爆破应使用防水的或经防水处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区的爆破器材,应具有足够的抗压性能,或采取有效的抗压措施;水下爆破使用的爆破器材应进行抗水和抗压试验。

5、水下爆破的药包和起爆药包,应在专用的加工房内或加工船上制作。

6、起爆药包,只准由爆破员搬运。搬运起爆药包上下船或跨船舷时,应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运送起爆药包时,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

7、现场运输爆破器材和起爆药包,应专船装运。用机运船装运,应采取防电、防振及隔热措施。

8、爆破作业船上的工作人员,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不能穿救生衣作业时,应备有相应数量的救生设备。无关人员不准许登上爆破作业船。

9、水下钻孔位置应准确测定,经常校核;孔口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10、钻孔装药时潜水员应拿稳药包,且不应从管口或孔口直接向孔内投掷药包,不应强行冲压卡塞的钻孔药包。

11、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装药时,各段均应装有起爆药包。各起爆药包的导线应标记清楚,防止错接。

12、应注意保护药包引出线,移船时应注意保护起爆网路,注意对孔口段的导线应加以保护。

13、用电力和导爆管起爆网路时,每个起爆药包内安放的雷管数不宜少于2发,并宜连成两套网路或复式网路同时起爆。

7 / 10

14、水下电爆网路的导线(含主线连接线)应采用有足够强度且防水性和柔韧性良好的绝缘胶质线,爆破主线路呈松弛状态扎系在伸缩性小的主绳上;水中不应有接头。

15、起爆药包使用非电导爆管雷管及导爆索起爆时,应做好端头防水工作,导爆索搭接长度应大于0.3m。

16、导爆索起爆网路应在主爆线上加系浮标,使其悬吊;应避免导爆索网路沉入水底造成网路交叉,破坏起爆网路。

17、水域危险边界上设置警告标志、禁航信号、警戒船舶和岗哨等,严格检查水域中遗留的爆炸物和水中带电情况。

18、盲炮应及时处理;处理过程中因遵循以下原则:

(1)因起爆网路绝缘不好或联接错误造成的盲炮,可重新联网起爆。

(2)因填塞长度小于炸药的殉爆距离或全部用水填塞而造成的盲炮,可另装入起爆药包诱爆。

(3)可在盲炮附近投入裸露药包诱爆。

(4)遇有难于处理而又危及航行船舶安全的盲炮,应延长警戒时间,继续处理。

五、 环保施工措施

在施工中将严格执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及《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所有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化学物质、污水、废料和垃圾以及土方等有害物质对沟渠的污染,防止灰尘、噪音和汽油等物质对大气层的污染。并采取规范化的施工,把施工对环境、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1.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遇到漏油、漏水的机械必须修好后方可继续参与施工,废油回收后集中存放,统一处理。

2.本施工场地附近为人群居住比较密集区域,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将施工噪声降低到最低程度,尽量避免在夜间安排噪音很大的施工任务。

3.严格控制装药量,尽量减少爆炸产生地震效应、水中冲击波效应和水面波浪效应的危害。

4.工程施工期间,提供必要的急救和医药服务。

六、 文明施工措施

(一)、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1.所有驻地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一律穿戴整齐,佩证上岗。

8 / 10

2.施工现场设安全员,其工作任务包括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和个人安全检查,检查并督促现场人员按已制定的安全规则和条例执行。

3.加强对全体人员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严格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法规、规章、细则等,杜绝违法暴力等妨碍社会秩序的行为发生,与当地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做到融洽相处。

(二)、施工现场管理

1.在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牌,标牌牌面需写明合同段名称、承包单位、经理部负责人姓名、总工程师姓名以及监理负责人姓名,牌面要醒目,其颜色、字体、设置均保证达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生活生产房屋、办公室、变电室等,应符合防火、防风、防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所有办公室、仓库、工作室均悬挂统一标准的牌子,以作标示。 4.在业主指定的生活区和施工界限上设置围栏。

5.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要有专人指挥,标牌示位,设围保护,并注意排水设施,保证车辆停放场地卫生、清洁。

6.建立明确交班制度,交班者和接班者要交清和了解作业的所有情况和注意事项。

七、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一)、总则

目的:对潜在的或紧急出现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和减少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伴随产生的环境影响。

(二)、应急准备

1、应急准备主要是针对自然灾害,包括雷击、洪水、地震、瘟疫等,以及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爆炸、有毒害物质的泄露、重大设备安装事故、中毒、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水上交通事故等。

2、项目部应对安全防护、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制维护;对电器、机械设备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安全通道、防火通道畅通;对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3、项目部组织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交底和应急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急措施;应急场所人员的岗位教育;对扑救火灾、救护人员的知识能力的教育;对紧急切断电源、抢救触电人员的知识与能力的教育;对控制机械事故损坏或伤害、排除机械设备危险性、防止机械事故继续扩大的教育。

9 / 10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5、制定并颁布《安全生产责任制》。

6、制定《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7、制定《水上作业安全规定及施工期间对航道通畅保障措施》。

(三)、应急响应

1、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报告项目部办公室,办公室得知消息后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领导,项目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迅速将事故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2、若预计发生的事故险情不能得到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当地消防、医疗部门,请求提供援助,报警时必须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现状、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四)、应急方案

1、主要责任部门:项目经理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组员包括项目副经理、副总工、办公室主任、专业工程师等。

2、应急措施:

①指挥人员: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现场指挥与调度。 ②联系方式:项目部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

③交通工具:项目部工程指挥车两辆随时可投入突发事件的紧急抢险和救护工作。

(五)、纠正与完善

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针对事件、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进行评价,制定和完善纠正及预防措施,并予以实施,填写紧急事故情况报告表报告至总公司及相关部门

10 / 10

第3篇:爆破工程项目作业施工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爆破作业对象和爆破项目的合法证明及相关文件,乙方负责到公安机关办理炸材使用审批手续。

二、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项目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施爆,爆破工程所耗用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三、运输费:元/趟

四、施爆费:炸药/kg;电雷管:元/发(炸药、雷管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爆破员1人、安全员1人工资为450.00 元/次。导爆管、押运费、上车费等费用按规定收取。

五、按甲方要求,乙方推荐爆破员 丁俊文 和安全员 黄勋 为甲方项目工程作业人员,负责一切爆破作业。作业人员施爆期间,一切安全监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对施爆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进行安全技术处理;若因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按乙方提出安

全处理办法实施,造成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担责任。

七、材料配送及工程款结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甲方需使用炸材时,在足额缴纳预付款的情况下,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和乙方预约,以便乙方安排和调度。

八、在施工过程中,施爆药量的配比由爆破员或工程技术人员确定。若施工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不能施爆时,应已停止施爆。在我公司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条件下,在此施爆过程中产生的爆破震动、飞石伤害责任纠纷(包括施爆岩体未垮塌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九、施爆中出现盲炮由乙方处理,在排除险情和其他不安全因素中工程设备由甲方提供,乙方作技术处理。

十、履行合同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公安机关存档,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施爆作业完工,工程款结算清楚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施爆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为确保爆破作业安全产责任,特签订本爆破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自行聘请或由乙方推荐爆破员实施爆破作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调查充分,以保护附近建、构筑物及人、畜安全,在此施爆过程中产生的爆破震动、飞石伤害责任纠纷(包括施爆未垮塌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在施爆过程中,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涉爆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爆破员、安全员同意管理和安排,及时疏散人群,甲方人员不得盲目指挥施爆人员违章操作。

三、在复杂环境和易产生纠纷的地域,由施爆人员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协商或报乙方技术负责人,采取安全有效方案进行处理。如遇恶劣天气,应终止爆破作业,并留专人看护现场,甲方现场负责人不得强行指挥,涉爆人员不得冒险作业。

四、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管理好现场炸材使用,严禁炸材流失,严禁私藏、转借、转卖、挪用炸材行为,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甲方在申报使用计划前,必须做好爆破作业施工前、中、后准备工作,以保证爆破工作有序进行。

六、严禁施爆人员作业时饮酒、抽烟、混装、混放或者随意堆放炸药、雷管,发现违规操作应及时向乙方报告,乙方按规定进行处罚。

七、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岗哨、标志等,爆破前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后方可爆破作业15分钟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第4篇: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项目中的爆破器材由业主提供,项目部仅对领用、装卸、运输、使用、临时保管及剩余时交回进行必要的控制。 1.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指爆破器材系爆破施工的各类火工材料;

1.2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1.3爆破器材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 1.4未经专门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的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从事有关爆破工作; 1.5爆破器材使用时,建立严格的爆破器材领发制度,清退制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培训制以及重要爆破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1.6爆破器材使用严格"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领用和退库

2.1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领料人员等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此类人员应有单位专门授权,相对固定;

2.2指定专人领取爆破器材,并出具书面的委托书,报炸药库管理单位备案; 2.3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按项目部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爆破设计,填写《爆破器材领用单》;

2.4 《爆破器材领用单》必须经领料员、施工队长签字,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本标段监理工程师审批;

2.5领料员持经过审批的《爆破器材领用单》与押运员一起到炸药库办理相关手续领用;

2.6爆破准备工作结束后,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实施爆破必须由本标段监理工程师签发《准爆证》后,方准按规定爆破,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准爆证》的同时签发《爆破器材退库单》;

2.7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现场专人指挥,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并认真做好爆破警戒区内人员、设备的清理和安全警戒工作; 2.8爆破作业必须由爆破员实施,严禁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2.9作业现场必须设安全员看管爆破器材,防止丢失和被盗;

2.10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材料员、施工技术员清点登记,由安全部门、本标段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当班及时退库保管,库管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存放,并设标示。严禁随处存放,私自留用或转借他人;

2.11炸药库管理单位对当日领出、退库的爆破器材如实登记,由当班负责人核实签字。 3.装卸

3.1从事爆破器材的装卸运输人员,都必须经过有关爆破器材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

3.2搬运、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炎热的季节可在清晨或傍晚,严禁夜间装卸管雷。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允许使用的照明灯是防爆电灯或防爆安全灯;

3.3在装卸爆破器材时,运输车辆离库房的停车距离不小于10m;

3.4搬运时应谨慎小心,轻搬轻放,禁止冲击、撞碰、拉拖、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器材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

3.5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每人一次以约重20~30Kg为限,搬运者相距不得少于3m;

3.6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箱10cm,车箱底部应铺软垫,雷管箱不许倒放或立放,层间也必须垫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装运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雷管与炸药不允许在同一车箱或同一地点装卸; 3.7装有爆破器材的汽车严禁在中途加油或修理;

3.8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在雷电时间,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 3.9装车后必须在车辆上加盖帆布,并用绳子绑牢,检查无误方可开车。 4.运输

4.1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器; 4.2有押运员护送;

4.3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或桥上(下)停留; 4.4器材应有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警戒标志; 4.5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

4.6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4.7在汽车驾驶室外面两边靠近车箱的地方,应配挂两只泡沫灭火器和其它必要的灭火工具;

4.8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注意急刹车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4.9汽车行驶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时速不得超过20km,在弯多坡陡、路面狭窄的山区行驶,应保持时速在5km以内。行车间距,平坦道路应大于50m,上下坡应大于300m;

4.10运输车辆的侧板和尾板均不得有空隙,严防所运爆破材料的微粒落在磨擦面上。 5.贮存

5.1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要合乎规定,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搬运和通风检查;

5.2在施工现场,爆破材料不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垫上20cm高的方本和垫板; 5.3施工现场严禁贮存爆破器材;

5.4爆破器材在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应有保卫人员保卫; 5.5装爆破材料的开箱不得在库房内进行。

第5篇: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爆破作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杜绝火工品流失、防止爆炸事故和涉爆案件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以及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乌兰浩特市运煤铁路专线本项目标段范围内从事爆炸物品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是项目生产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鉴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广、施工面分散、使用点多的特点,爆破作业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的措施。各职能部门应做好爆破器材贮存、收发、运输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在爆破作业中不出现事故、爆破器材不流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部管段内涉及爆破作业的事件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管理人员及专职爆破安全员负责爆破作业日常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第五条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辖区内涉及爆炸物品的案件、爆破作业的事故负总责。项目部物资部、安全环保部负责爆炸物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第六条 物资部门是爆破器材的主管部门,设保管员、警卫人员和专职爆炸品运输司机,负责本项目爆破物品的采购入库、储存、发放和运输;负责爆破物品的看押、出入库、保管、发放环节的安全管理。物资部长为管理责任人,保管员、警卫人员、专职运输司机为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 安全部门设爆破安全员、爆破器材押运员,负责爆破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及使用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爆破物品库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安全部长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人,爆破安全员、爆破器材押运员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 爆炸物品使用队伍负责爆炸物品领取、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各施工作业队长、安全员、爆破员负管理责任并负事故的直接责任。

第三章 涉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九条 项目工程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爆破工作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4.参加爆破事故的处理和调查。 第十条 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6.对自身的违法行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爆破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项目爆破器材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有权制止。

4.经常检查本项目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7.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提出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参与爆破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爆破器材仓库保管员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做好爆破器材账目总汇、核对等工作,负责爆炸物品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负责爆破器材库消防物品的管理并清理库区的当班卫生,经常检查库房的干湿度。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4.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第十三条 爆破器材押运员职责

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3.熟悉所押运爆破器材的性质,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第十四条 爆破器材运输车司机职责

1.负责全项目爆炸物品的运输工作,并执行《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运输条例。 2.负责爆炸物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章 爆炸物品贮存、收发、领取、运输和使用

第十五条 项目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当地县(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建立临时爆破器材贮存库房。库房建成经验收合格并取得《爆破器材贮存许可证》后方可贮存爆破器材。其它任何施工作业队伍和个人不得非法贮存爆破器材。

第十六条 爆破器材的贮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存放,专用库房内不得储存其他货物。

2.爆破器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爆破器材包装下,应垫有的大于0.1m高度的垫木、并做防潮处理。

3.爆破器材的码放,宜留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爆破器材包装箱与墙距离宜大于0.2m。爆破器材的码放高度,不宜超过1.6m。

4.装有各类雷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各类雷管箱不应叠放。

5.爆破器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将爆破器材摩擦、撞击、抛掷和翻滚。 第十七条 爆破器材的收发应遵守以下规定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由库管人员逐个检查包装情况、根据厂方发货单核对其品种、规格、数量,并按火工材料管理规定作性能检测。

2.建立爆破器材收发、领取和清退制度,并做好信息采集;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物相符。

3. 购进的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退库的爆破器材应在下次发放时及时发放。变质、过期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4.炸药发放时,可在库房内做最小以袋为单位的拆散发放,雷管需要拆散发放时必须在单独的发放间进行。

5.爆炸物品保管员须依据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爆破安全员签字同意的《爆破器材领用申请单》对持有本人爆破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员发放爆破器材。

6.爆破安全员在签字同意领用前必须充分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具备爆破条件、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检查现场实际需用量是否与申请用量相符合。

第十八条 爆破器材领取应遵守的规定

1.领取爆破器材,必须是由有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并持有关爆破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员批准同意的《爆破器材领用申请单》。

2.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领取的爆破器材的数量不得超出当班用量。

3. 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器材时应双人作业,禁止单人同时领取、搬运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

4.从爆破器材库领出的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员本人(或在爆破安全员、押运员的监督下)运至施工现场并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爆破器材的运输规定

1.根据本项目工程爆破施工范围广、施工面分散、使用点多的特点,项目部配备一台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威险品运输专用车辆,对个爆破作业点申领的爆破器材实行统一配送。

2.装卸、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装卸时车辆必须熄火,装卸现场要有警戒措施。装卸时应轻拿轻放,装平、码好、卡牢、捆紧,不得让爆破器材在车厢内摩擦、撞击、翻滚、侧置及倒置。

3.驾驶爆破器材运输车辆的司机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车辆按规定悬挂易燃易爆危险品标志,配备灭火器材。运送爆破器材过程中押运员应随车并携带《民用爆破物品运输许可证》,并遵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4.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同车运输。场内作业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起爆器材方可与炸药同车运输,但须分仓隔离装运。雷管应装在专用的防爆保险箱里,箱子内应衬有软垫并对箱子做固定处理,炸药也应有紧固措施且数量不得超过:炸药1000kg、雷管1000发、导爆索2000m。

5.运输爆破器材要按指定的路线、行车速度行驶,尽量避开繁华闹市、人员集中区和重要建筑物,车厢内严禁载人。

6.爆破器材运输车辆载重量不得超过规定负荷,不得在运输途中开进加油站添加燃油。车辆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转移所载的爆破器材后再进行故障处理。

7.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8.爆破器材送达施工点由押运员、现场安全员、现场爆破员三人清点核对爆破器材数量,并交付现场安全员、现场爆破员看守。

第二十条 爆破作业中必须遵守的规定

1.爆破器材在使用中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现场负责人、爆破安全员、应在使用过程中跟班作业,现场监督,杜绝爆破器材的流失和爆破事故的发生。

2.本工程内爆破作业除网路起爆采用瞬发电雷管外其它均采用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导爆索起爆药包和网路连接,以策安全。

3.施工作业队伍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只能使用在所申请的需要爆破的作业面,严禁为其他作业队提供爆破器材、实施爆破作业。

4.隧洞爆破时需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观察确认,如有冒顶片帮、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工作面或炮孔温度异常等情况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时实行双人作业制度。

5.路基、边坡等露天爆破时,应选用适合作业坏境的爆破参数,降低爆破危害。对周围坏境、建筑、人口等构成潜在危险的爆破作业应有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个别飞散物对人的警戒范围不得小于300m。

6.爆破装药现场用电灯照明时,在距爆破器材或装药工作面最少20m外的区域方可架设36v以上的照明器材

7.带有电雷管的起爆体,应在工作面的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切断所有电源后才能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连接,连接应遵循从里到外(工作面到电源)的原则,照明采用蓄电池灯或绝缘的手电筒。

8.露天爆破的爆后检查应在起爆15min后进行,隧洞爆破应等待30min、并炮烟排尽后方可进行。发现盲炮及时处理或上报,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及时收集上缴。

第五章 奖惩

一.本制度是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施工队伍、部门及个人均应严格遵守。项目部将根据各涉爆队伍、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表现,对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给予适当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对在工作中不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严格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甚至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队伍、部门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奖励:

1. 能层层签订涉爆工作责任状,严格内部管理,年内未发生涉爆案件和事故,涉爆安全工作管理良好的;各种计划、材料和证件上报、审验及时、完整、准确的单位。

2. 能积极参与爆炸物品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履行岗位职责的;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程和本制度的;积极制止或举报涉爆违法、违规、违章现象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涉爆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但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给予扣除经济责任制5~10分考核,个人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加倍责任制考核,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提交政府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对于私藏、盗窃、贩卖或私自携带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5.对单位和个人的罚款,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凡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罚款的,单位职工加倍从工资中扣除、施工队伍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如有与我项目部其他安全规章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二.本制度按下发之日执行。

三.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安全部、物资部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6篇:爆破作业岗位责任制

南铁二公司浙赣电化二分部民用爆炸物品

爆破作业岗位责任制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爆破方案和措施操作规程作业,为此制定以下爆破作业岗位责任制:

一、爆破安全领导小组:

1、爆破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 1人、施工爆破指挥负责人 1人、安全负责人 1 人、爆破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成员若干名。并设钻爆小组 1 个、警戒组 1 个、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3人。

2、爆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有关爆破作业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知的贯彻措施,掌握和检查工地使用、购买、储存运输爆破器材和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3、坚持主持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及作业现场例会制度,负责监督各施工爆破作业点认真执行爆破方案情况,协调处理有关爆破作业问题。

4、到场督促作业区域的爆破作业程序,落实有关安全爆破要求。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负责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之中。

2、期召开防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彰防爆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组织员工学习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法制、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教育。

3、审定建造库存3吨以下民用爆炸物品库房。

4、负责对“六员”(即采购、押运、看守、发料、监炮、爆破员)的选拔、培训、取证、作用。

5、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检查项目部(车间)岗位责任制和“六员”执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6、 公安部门依法监督、协助调查、查处违章事故。

三、组长爆破作业岗位责任制:

1、对爆破作业岗位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督每次作业爆破时,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按时到现场。

2、掌握工地使用爆破器材和执行制度的落实情况。每周一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知及时贯彻落实。

3、结合施工生产任务的进度情况,对爆破器材使用数量定期进行统计,并向有关爆破作业人员通报。

四、爆破指挥负责人、爆破作业岗位负责制:

1、每次施工区域须进行爆破作业时,指挥负责人员应提前赶到作业现场,了解爆破作业情况,安全防护警戒人员是否到位.

2、爆破准备工作是否完毕,警戒区域内的人畜是否撤离.

3、当爆破现场警戒区域具备爆破作业条件时,指挥人员负责发出准备爆破信号,以便爆破作业人员作好准备,然后再发出起爆信号。

4、爆破后等待20分钟后,爆破指挥负责人发出解除信号。

5、指派专人负责对爆破作业后现场的清理工作。

五、爆破技术负责人、爆破作业岗位责任制:

1、负责督促有关作业现场爆破方案的实施情况.

2、对工地遇到的施工爆破技术难点,及时有效地组织攻关活动。

3、深入爆破施工生产第一线,帮助指导作业现场施工中的有关爆破安全、技术问题。

4、负责对有关爆破作业经验材料的总结,并将爆破作业施工情况,定期向爆破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5、有权制止违章爆破作业,同时参与违章而造成事故的调查。

六、施工员、爆破作业岗位责任制

1、负责掌握施工爆破作业现场的有关情况。

2、对爆破施工应用中的有关安全事宜、质量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3、有权将爆破施工中遇到的难点,及时向爆破技术员反映。

4、负责爆破材料的领取,未用完的火工品负责指派专人送回药库寄存。

5、协助安全员对爆破作业标志的制作和管理。

七、安全警戒人员、爆破作业岗位责任制:

1、负责爆破时的安全警戒任务,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

2、监督执行爆破作业规程,做到爆破作业防护标志明显,每次爆破前,警戒人员各到各为,严格把关。

3、自觉听从爆破指挥负责人的统一信号,确保爆破作业施工区域现场的安全。

八、爆破器材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爆破器材的看守、保管、发放工作。

2、爱护库区所配一切设施、防止损坏。

3、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溜岗,擅离职守。

4、坚持交接班制度,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5、对爆破器材的收存和发放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6、不在库区范围内违章使用火源和私烧电炉。

7、加强值班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8、坚持每月对帐物进行盘查,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五双" 度和制定爆炸物品管理"七不发"制度。

九、监炮员责任制

各爆破作业现场应设专职爆破监督员(监炮员)加强爆炸物品在现场使用过程中的追踪控制,监炮员必须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懂得爆破知识的员工担任,其职责是:

1、根据申请计划,核实领到现场的民用爆炸物品品种、数量。

2、掌握每个爆破作业点的爆破情况(炮孔个数、用药量),对装药孔数和实际爆破进行核对。

3、多余民用爆炸物品退库前,清总数量、确认领、用、退三数绝对相符。

4、认真填写监炮员日志。

上一篇:春节致员工的一封信下一篇: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