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商引资协议书
招商外包协议
甲方:荆门屈家岭管理区人民政府
乙方:荆门屈家岭农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更好地实施屈家岭招商引资计划(招商引资为政府购买服务即招商外包模式),推广中国农谷品牌,运营园区市场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委托招商合作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当地的投资环境、情况、优惠政策等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资料的真实性。
2、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理性的选择及向客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客商谈判中,若涉及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
4、甲方必须保密乙方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方扩散。
5、外方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就甲方的资料,向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建立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工作。
2、应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人在武汉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农谷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一对一跟踪。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武汉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与企业达成项目合同后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招商任务表分期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6%(标准个案)。
4、佣金的支付间:本着“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个案)。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引进项目,“xx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五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
2、 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3、 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4、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
5、 若涉及其他项目,
6、 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
7、 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8、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
9、 未经乙方同
10、 意,
11、 不
12、 得向第三方扩散。
13、 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
14、 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5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上海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陆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
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代开正规发票
服务项目:代开定额、普通、增值专用票 类别:全品类 金额:不限 地区:全国各地
正规渠道,验后付款, 长期有效,欢迎咨询加友备用! 手机微信:13510344783 QQ:2726161494
甲方 (委托方):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付剑
乙方(受托方):深圳市文采光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晓乐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l、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地选择及向外推荐项目。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推荐的投资机构到甲方所在项目地进行投资的策划、考察、洽谈,并负责当地的接待。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领取招商引资奖励金的审核、确认、核发手续,及时了解委托代理招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招
商中遇到的问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为甲方寻找投资企业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论证项目、考察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与甲方负责人在本地进行小规模对话,由甲方代表现场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实地考察,对考察后的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
6、乙方将为甲方提供重点投资企业的投资信息,并根据情况组织重点投资企业到甲方实地考察。
三、经济条款:
l、代理费用:乙方为甲方免费代理招商。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参照《忻州市引进资金奖励办法》执行(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命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忻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l、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有效期二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招商局委托招商协议书
二00年一月
委托招商协议书
甲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招商局
乙方:
为创新招商模式,拓展招商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加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甲乙双方按照“自愿、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招商引资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免费向乙方提供石柱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项目等有关文字、图片或影像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引进甲方提供的招商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甲方必须按本协议有关条款兑现奖励。
3、甲方负责乙方引进企业在石柱考察洽谈期间的有关接待、考察、会务等工作。
4、乙方引进的项目建成投产后,由甲方负责代表乙方申报并兑现有关奖励。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所产生的通讯、交通、食宿、文印、邮寄等其他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优惠政策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对外宣传,不得擅自承诺优惠条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2
委托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
方:青神县投资促进委员会 乙
方:云南毅联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招商产业范围
机械装备制造加工产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椪柑深加工)。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甲方负责及时审核乙方提供的投资信息、制定对接方案,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核结果和对接方案。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推荐的投资机构到青神进行投资考察、洽谈,并负责在青期间的接待,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甲方负责代理招商佣金的审核、确认并按协议确定的时间和比例发放。
5.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时为甲方寻找企业,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乙方负责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企业所在地进行小规模对话。
3.乙方根据项目对接进度,适时安排有意向企业到甲方实地考察,并做好考察后的跟踪对接。
4.乙方负责甲方到项目所在地考察、对接的联络工作。
四、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乙方为甲方免费代理招商。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方认可的投资客商赴甲方考察,在甲方考察期间接待由甲方承担。
3.佣金计算标准: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每成功一个委托招商引资项目,甲方按照项目投资额1—5亿元(含5亿元)、5—10亿元(含10亿元)两个标准分别支付乙方佣金10万元、20万元;对签约引进世界500强、国内民企500强企业或
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甲方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4.支付佣金的时间和比例:项目主体工程正式启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总额的50%;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的佣金。
五、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2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了加大甲方的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招商取得的良好成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引进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招商事项:
1、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招商资料及区域投资环境通过各种方式以甲方名义对外发布。
2、乙方负责将客商的投资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在甲方对投资信息认可后方可安排投资方到考察,洽谈。
3、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与客商之间的关系,联络和引进该项目资金。
4、乙方所引进项目必须符合甲方的产业定位,以节能环保、通讯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新兴战略产业以及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业等现代服务业为主。
二.招商奖励:
1、凡属在本协议有效时间内由乙方介绍引荐,推进,跟踪,服务并最终在甲方落户的项目,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乙方。
2、洽谈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
(1) 单体项目注册资本500—1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每个项目补助洽谈费1万元人民币;
(2) 单体项目注册资本1000—5000万人民币的项目,每个项目补助洽谈费3万元人民币;
(3) 单体项目注册资本在5000万以上的人民币的项目,每个项目补助洽谈费5万元人民币。
3、奖金
(1)按引资企业产生的增值税年纳税总和进行奖励。具体计算方法为:在引进企业存续期间,增值税年纳税额在100-500万元,增值税年纳税额地方留成
部分30%;增值税年纳税额在500-1000万元,增值税年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20%;增值税年纳税额在1000-5000万元,增值税年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10%;增值税年纳税额在5000-10000万元,增值税年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5%;如单个企业增值税年纳税超过1亿元的,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进行奖励。
(2)对被委托方引进的注册公司(不占用甲方本地资源)应税销售开票奖励,标准为税额的2%。
(3)总部经济,对提高区域经济税收贡献率,拉动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甲方鼓励乙方提供相关信息,促使国内外大企业、大财团的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经销中心落户,凡信息属实、招引落户成功将给予重奖。
4、项目的确认
引资人必须在当按要求提供引资项目有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法人营业执照、项目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资金到位证明、书面合同文本、被引进人书面证明、验资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甲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计发奖金。
5、奖金的兑现
(一)洽谈费。项目洽谈成功并办理好前期审批和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开工建设且主体工程完成50%以后,经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予以发放。
(二)奖金。奖金兑付必须在项目建成投产纳税后,按项目所缴纳税收实得情况,由镇财政予以安排兑现,原则上以项目当年到位的资金一个兑付一次,超过项目合同约定时间未到位的资金不再发给奖金。
三.其他:
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及约定的文件资料保守机密。
2、落户项目最终直接由甲方与投资者签署协议,乙方不得签署任何协议。
3、乙方在受甲方委托期间,可以海门市包场镇招商顾问的名义对外从事招商活动,但不得据此从事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超越委托权限的事项;因违反协议书规定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通过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终止期至年月日。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依约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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