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初级论文

2022-03-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本文一共涵盖5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建筑初级论文(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从衡量道德发展阶段相互联系的三大标准——所有制标准、主体标准、价值观念标准的综合视角来考察当前我国道德建设所处阶段,可发现道德建设处于集体主义初级阶段。其突出表现一是以集体主义为主导的多元道德观念并存;二是人们道德水准存在高尚、一般、卑劣的层次性差别。

第一篇:建筑初级论文

如何启蒙儿童初级钢琴教学

摘要:随着我国的钢琴普及教育迅速发展,学习钢琴的儿童是越来越多,学龄也日益提前,一方面推动了中国钢琴教学的发展,而另一方面也对钢琴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儿童钢琴教育 教学方法

一、钢琴启蒙教学第一步

(一)了解学习钢琴的好处

毋庸置疑,首先作为一名钢琴老师,自己要绝对是喜欢钢琴的。有一条广告语是这样的“学琴的孩子是不会变坏的”,它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一个人的变坏,一般从贪图吃喝玩乐这类物质享受开始的。但经常参加艺术活动的人,比如说音乐会,他更多追求精神境界上的完美,而对于物质的欲望会看得淡些。声音是看不见的,也是摸不着的,以声音构成的艺术世界,在这个抽象王国里,整天都与音响符号打交道的人,往往显得更超脱。

学习音乐,又是必须练习和控制情绪,从小练习的孩子们总会比其他同年龄孩子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且学习钢琴还需要表现力,用音乐表达出自己的情感和想法,可以让他的将来有更好的表现能力,有勇气表达自己的想法。学习钢琴还有个很吸引人的地方,就是提升自己的魅力,当然这是“最肤浅的好处”。其实在孩子的生长发育的过程中,自信和耐力是十分重要的品格养成,而练琴的过程中极大的锻炼了孩子的意志力、耐力。完美弹奏出一首作品的喜悦带给孩子的情绪体验是深刻的,学琴能让孩子去发现美。我们人类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类会哭会笑(当然个别动物也会),但编造故事、放声歌唱也只有人类会的事了,这就是个精神世界。孩子们想进入这个精神世界时,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学习弹琴。

(二)家长学琴态度的重要性

孩子开始学琴,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孩子自己看到别人在弹琴,自身产生了兴趣,所以想学琴;另一种就比较普遍,父母希望自己孩子能从弹琴中提升自身的修养,便在众多手艺中选择了钢琴,到最后都会领着孩子去琴行或钢琴老师那找到老师,开始学琴,从而构成了由教师-家长-学生三个环节组成的小团体。而这个团体是一个三角形,缺一不可。为什么?学琴不是孩子的事情吗?家长有这么重要吗?从现代心理学得知,二到七岁的儿童往往是没有什么自我意识的,所以很难从理性上明白自己学琴的好处,自己学琴的目的是什么都搞不清楚,也很难在练习中对自己提出目标,寻找方法来提升自己。孩子天性爱玩,就算对钢琴的興趣很浓厚,那往往也很难抵挡住好玩事物的诱惑。所以孩子的练琴大多情况下都是需要在家长的配合下完成的,若家长不配合,孩子很容易荒废掉。

我们需要跟家长做的工作就是,能让家长回家以后能配合自己,陪孩子练琴,因为每天练琴是必须的,钢琴的魅力也在此,滴水穿石,厚积薄发。我们能跟家长谈的也无非是学钢琴的好处,还有各种优秀的品质等着孩子去磨砺,家长必须与孩子一同战斗,陪伴着孩子成长。

(三)钢琴老师应高度重视第一节启蒙课

写到这里,其实已经慢慢摸索到,作为钢琴老师,任重而道远。教钢琴是狭义,做的最好的是陪孩子一起看人生。假如孩子之前从未学过钢琴,那他这趟来,就是启蒙课了。启蒙课至关重要,每个人对自己第一次总会念念不忘,第一印象也是最为直观的了解,所以在这第一节课里,不提倡直接“手握鸡蛋”开始摆手型,况且这并不是很不科学的方法了。在这第一节课的短短时间内,需要开始引导孩子踏入音乐宇宙,进入音乐世界了。“仔细看看这钢琴,来,把你所有看到的都跟我讲”,跟孩子的教学里,互动很重要。内向点的孩子得慢慢引导,在这第一节课里,把孩子对钢琴的任何好奇都爆发出来,然后一一为他讲解,当讲到白键与黑键的时候,我们可以慢慢中央C的认识了。一步一步,从浅到深,孩子会逐渐领略这音乐世界的美妙。

随着教学的深入,孩子的学习兴趣或许会有低谷期,那些繁杂的练习曲、音阶与琶音,或许会让孩子厌倦。所以在适当的时期,我们需要给孩子避免过多机械性的练习曲,而是正确的引导,再次带动起孩子的学习的兴趣,这或许是一种激励。此刻要增加孩子上台演奏的机会,可能是一种孩子与其他人之间的竞争,有了超越另一个人的想法,就会有目标和动力。练琴就会更努力,技能的提高会更容易。

二、启蒙教学第二步

(一)兴趣的培养

可以看到,孩子会在第一节开始非常感兴趣,上课的互动配合频繁,学得比较顺利。但教学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孩子在一定时期状态会下滑,在老师这儿可能变成了“老油条”,外向点的注意力会离开钢琴,屁股会坐不住;内向点看似在学,但或许已经神游窗外。如此一来,学习效率降低,问题很大。我们学琴的初衷是把孩子锻炼得更好,看似也无法实现,说好的坚韧,说好的耐力、信心、坚持呢?身为老师,应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也许在教学过程中,缺乏了培养孩子弹琴的兴趣。培养孩子的兴趣,先得了解下他们的心理,想使他们不间断的保持住对钢琴的兴趣,确实有点难,但我们可以找些有效的方法,比如四手联弹、给动画片配乐、开小小音乐会等,调动孩子学琴的热情。

(二)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在教学中是一项重要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原则,在教学中要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不同的学习能力以及各自自身素质,教师应根据每一个学生特征,用适合的学习方法,有针对性的教学,并且要发现学生的长处,去弥补学生的短板。先得了解学生,可与家长聊聊孩子,清楚些孩子的喜好、身体状况,并在上课互动时感受学生的性格和智力。学生有内向的,有外向的,因人而异,接受能力不同,在课堂上对他的评价也该有所变化。尤其是接受能力慢的且内向,一旦他突破了难点,必须称赞鼓励他,使他产生自信,从而让他得到对钢琴的热情和爱好。切记不能急躁发火,说不得那些打击学生自尊心的语句,这有可能抹灭孩子对钢琴的热情与兴趣。反之,有些学生很聪明,却又很调皮,有点小成就就沾沾自喜,那么拿出一些难点来制服他,指出他的不足之处,让他知道学海无涯。

作为钢琴老师,应该适当的为学生做做示范,使自己学生对于这首曲子有一定的认识,并感性地演奏。一首熟悉的曲子和一首完全陌生的曲子,绝對是前者学起来比较快,这就是乐感帮助了练习。老师现场示范过,能让学生明确体会这首曲子弹奏的要点。示范时不能弹得太快,力度要求准确,对比鲜明,层次分明,也就是让学生感受到哪些学习重点。笔者多年教学体会就是弹奏的正确打开方法其实在教学最要紧,钢琴弹到后面诠释曲子和演奏技巧的处理,很需要正确的弹奏技巧,如果从小养成不好的习惯,那么就糟糕了。好的钢琴老师,不应该磨灭孩子的个性来满足自己,而是引导这种个性,变成一种音乐上的惊喜。

(三)给学生布置的作业

第一堂课最后阶段就是总结和布置作业,家长不免会问练琴时间的事。练琴的方法决定了练琴的效率,给学生布置作业得科学化,这需要一些长辈的经验和相关的科学知识,来规划好孩子将来练琴的时间。

在陈朗秋编著的钢琴教学法中,笔者效仿地整理并安排了下儿童的练琴时间,具体是坚持他的这些原则:

1.孩子练琴的时间要固定安排在精力充沛的时候,这有利于集中注意力,不仅保证了质量,而且能养成好的学习态度,需要跟家长沟通达成一致。

2.学前的孩子年龄偏小,注意力集中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所以家长在陪同孩子练习时,应把效率放第一,每次练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学前孩子时间比较充裕,可以每天安排练习2次以上,当然是效率为前提。

3.每一次练琴要必须要有明确的要求和目标,千万不要漫无目的地练琴,做无用功,练琴需要有质有量。

4.坚持天天练琴不间断。学习钢琴,是厚积薄发,是一种量变转为质变的过程。

三、启蒙教学第三步:提高教师的演奏能力和音乐素养

笔者觉得想要教好钢琴,自己的水平还是最重要的。我们老师自己就得以身作则,演奏技巧越高,对教学也会有很大提升。自己对钢琴的理解,对作品的理解达到一定程度,有一些想法和经验后,在教学生的时候更是如虎添翼,学生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并且学得更快,理解得更深。总之,当好一名钢琴教师需要不懈得总结、学习!

参考文献:

[1]廖俊佳.钢琴是怎样“练成”的[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

[2]郑红.钢琴圣经[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4.

[3]林华.学琴日记[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

[4][美]戴维·杜巴尔.键盘上的反思[M].顾连理译.上海:百家出版社,2001.

[5]傅敏.傅雷家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

[6][美]詹姆斯·W·巴斯蒂安.巴斯蒂安钢琴教学成功之道[M].汤蓓华译.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

作者:章向玲

第二篇:钢琴初级教学的探究

[摘 要]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学习钢琴的人数与日趋增。因此,如何提高钢琴初级教学质量成为一个新的课题。笔者从钢琴教学前应树立的目标意识,教学初级规范化的教学形态, 贯穿整个教学工程的重要教学规则这三个方面,讲述了一下教学的心得体验。

[关键词] 钢琴教学 教学规则 人格塑造

音乐是人民表达情感的方式之一,也是人民的另一种“语言”。钢琴正是深受世界各国人民爱好的乐器之一。学习钢琴不仅仅可以丰富生活,还可以陶乐性情。通过弹奏的训练,也能锻炼学琴者克服困难的毅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一.树立正确的目标意识

在学校钢琴之前,我们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思想意识呢?第一、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培养学校兴趣,提高综合素质。在教学中发现,学生学习钢琴只是一时的兴趣,不够认真。这种意识很快就会传递给准备学琴和正在学琴的学生。其结果会使学生散漫、懒惰等不良习惯在学生身上滋长。第二、使学生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学琴是非常辛苦的。因为它需要你在固定的时间里联系,并且持之以恒。要全面提高學生的钢琴水平,教师应该按照每个学生在学校过程中的表现。因材施教,是每一个学生循序渐进,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的演奏技能。在教学中,还应该教会学生从复杂的、感性的钢琴弹奏中学会一种科学的、理性的联系方法。

二.教学形态要规范

虽然学琴是由兴趣开始的,但是应该从起步开始就要讲究手型、触键、音阶、识谱习惯等方面的基础训练。

坐姿:

身体要放松的坐在琴凳上,把肩膀放松下来,手臂成圆弧状,微微打开,腿成“T”字形,上身微向前倾。在具体的教学中,老师可以让学生先叹一口气,而后轻轻地拍拍学生的后肩,同时要和学生亲切的交谈,便于学生消除紧张的情绪,身体很自然的达到放松的状态。在以后的教学中要经常轻轻地拍拍学生的后肩,放松的练琴状态会很快养成习惯。

手型:

首先,手的三个关节要立起来(凸出),手里像握着一个鸡蛋,这个步骤的要领是手要放松的打开,其次,手腕与白键相平行,这里要明确的是手指落键的力量来源是手臂的重力,为了保证手臂的力量能够充分的利用,手腕要与白键相平行,过高或过低都人为的为力量的传递制造一个“坎儿”。第三,弧口放松打开,这一点如果学生能够做好,就能够容易掌握手指的触键点,也为今后“转指练习”作好准备。第四,手心向外圆,因为人的五个手指是有长有短的,如果按照手指自然的形状放在琴键上,手面是呈“坡”状,手的重心不会与手心在一条重垂线上,手心向外圆,5指向手心抓一些,那么手的重心在琴键上的状态相对就比较平衡。就像人站在地上要走好,首先要站稳了,手型的整个状态要放松、舒展。

落指练习:

学生在清楚了手型的状态之后,就要开始落指练习。第一步,起手。手由手腕处提起,完全地放松。在教学中可以让学生把手摇一摇,手会很快的达到放松的状态,学生在学习时会出现大臂紧张的情况,可在课后加强手臂放松训练。第二步,直接落指。把整个手臂的力量落在指尖上,这一点是落指练习的难点,老师要特别细心的与学生交流。第三步,检查手形是否规范。在练习一段时间后可将三步改为二步,第一步,起手放松,第二步落指,触键时手即成型,落指练习中比较合理的手指练习顺序为3指、2指、1指、4指、5指。

老师在教乐曲的同时学生就可以自己学会识谱,但是课后的识谱训练对于进度比较慢的学生来说是必要的,这里强调的识谱习惯有三个:一是提前看谱,前一个音落下的时候,眼睛要看着下一个音符,遇到休止符,要在下一个音的位置作休止。二是边弹边唱,这不仅训练了学生的音准,并且可以使他们发现弹琴中的错误。三是慢练,学生在练琴时不能一开始就追求速度,学生要明确的是弹琴的速度是建立在其钢琴基本功上的,认为把曲子弹的得快就是弹得好,是十分错误的。学生在慢练的同时,可以明确的做好“起手”、“落指”等基本要求,也可以使曲子的节奏弹得很稳。以上三点在学生今后的钢琴生涯中会发挥很大作用。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以后这些具体的教学细则,老师在教学初期必须规范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其中任何一项工作的疏忽都有可能给以后的学习带来不便。学习钢琴的过程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是一个不断纠正错误的过程,老师的引导和帮助会使学生少走很多弯路。

三、贯彻适时的教学规则

具体的教学形态是必然的、相对固定的,广大老师和学生可以普遍采用的。那么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老师在教学中又如何去把握这些具体的形态落实到位,这就对老师的教学手段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钢琴的学习是无止境的,但是学习方法是可以比较全面的总结。我们要灵活运用这些方法去指导学生学习,我有以下四点心得:

1.“俯视教学法”。

首先,老师要站在一定的高度对所授的知识进行规整,对整个钢琴教学要有宏观的布局和思维结构。老师教学的每一个步骤和各步骤之间的连接都要站在“高处”进行,这样老师会很清楚知道每一段时期需要落实哪些教学步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要让学生的学习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而不是根据教材或是遇到难题才想办法解决。

2.“空间教学法”。

学生们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学生们乐于想象,在课堂中,老师要充分利用学生的这一特性,引导学生展开丰富的想象,在他们想象的空间里布局教学内容。积极与学生互动,这样不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且也易于学生理解老师所授的内容。这样的课堂气氛会很活跃,老师轻松讲授,学生快乐学习,学习效率也很高。学习钢琴是一种艺术活动,以自己的感受去弹奏并具有首创性、独立性和新颖性。在技巧、诠释、规范、标准方面要有严格的要求以后,要注意学生的想象性和个性的发挥,尤其是要尽量尊重学生的个性,引导学生发挥其个性。

3.“循环教学法”。

钢琴技艺的提高需要基本功的练习,那么是不是要把老师布置的作业练熟就可以了吗?这样的学习方式就太盲目了。在钢琴的学习中,学会了乐曲中的技巧是首要的,把乐曲练熟是必要的,最重要的是乐曲练习后的总结,这也是提高琴技的关键。在具体的乐曲学习中,老师第一节课指导学生一个乐曲,学生在课后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有目标的练习。第二节课老师对学生练习一周的乐曲进行“半成品”的“雕琢”,这个过程占用课堂的时间很短,课后的练习也不用大费周章,细心一些就可以达到教学要求。但这使乐曲产生质的飞跃,在这节课继续学习新的乐曲,课后第三节课学生把经过老师二次指导的乐曲高质量的还一遍,在上节课新学的乐曲继续还课,让老师二次指导,再学习新的乐曲,依次类推,循环学习。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老师在第一周只能指导,不可以范奏,让学生弹奏出自己的风格,乐曲弹熟后,老师示范让学生对比学习。)正确适时的运用循环学习法,教学效率会有明显的提高,还会减轻学生和老师的负担。

4 .“综合教学法”。

在钢琴考级热的大潮中有这样一个现象,有一些八级、十级的学生考级前才突击学习乐理,于是死记硬背对付考试。这些学生学习那么多年的钢琴,钢琴弹得相当不错,为什么连一些简单的乐理知识还未掌握呢?难道钢琴教育就是识谱弹谱?老师必须明确钢琴教育的综合性,在具体的教学中,必须对乐理知识,乐曲作者及相关背景进行讲解,还要进行视唱练耳的训练。当然不是让老师单独抽一节课来讲解,而是需在每一节课的教学中积累,并且老师应要求学生在课后自我学习,多方面的丰富自己的音乐素养。这样学生能够准确地分析乐曲、理解乐曲、演奏乐曲,从而提高学生自我优化作品的能力。

钢琴的学习不仅促进了学生生理上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心理,学习钢琴不仅修养身心,养成良好的心境,遇事能够沉默冷静,而且在多年的学习中也培养我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老师自身不仅要具备坚定的信念还要培养学生长期坚持不懈的毅力,有了这些珍贵的精神,在老师、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一生所需要的勇敢、自信坚持不懈……会伴随着钢琴的征途滋长。

作者:孔令姝

第三篇:集体主义初级阶段

[摘 要]从衡量道德发展阶段相互联系的三大标准——所有制标准、主体标准、价值观念标准的综合视角来考察当前我国道德建设所处阶段,可发现道德建设处于集体主义初级阶段。其突出表现一是以集体主义为主导的多元道德观念并存;二是人们道德水准存在高尚、一般、卑劣的层次性差别。从此实际出发,当前的道德建设要处理好义与利、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先进性和广泛性、道德与法制、主旋律与多样化的关系。

[关键词]集体主义初级阶段 所有制 主体和共同体 利益 价值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所必经的阶段,它实质上是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构为中介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特殊转型期。由转型期新旧体制转轨所带来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动所决定,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正在发生着一场悄然的革命。这早已引起有识之士的普遍关注,并成为理论研究的一大热点。但其中有一个基本的问题似乎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即当前我国的道德建设实际处于一个怎样的发展阶段?对此,笔者尝试提出“集体主义初级阶段”一说,并就教于方家。

一、界定道德发展阶段的几个标准

从唯物史观的辩证理性视角看,一定社会的道德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既定的经济社会关系决定的。“道德可以说是人的行为的一个受社会历史生活制约的属性,是那些使活生生的具体的个人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价值意义。”[1] (P20) 它并不是仅仅发生于观念中的东西,其内容和本质在于体现和维系人们生产、生活所依赖、所需要的社会关系的结构、秩序和规则。在此意义上,马克思的名言“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2] (P15) 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也才能谈得上道德作为规范化的人类主体精神的相对独立性。经济社会关系在历史上是不断发展的,道德发展的一定阶段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因此,界定道德发展阶段的标准必然存在于经济社会关系中。具体而言,它包括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所有制标准即不同历史阶段的所有制形式、主体标准即主体发展水平和共同体形式、价值观念标准即以利益取向为标志的价值原则。

1. 所有制形式。这是划分道德发展不同阶段的最基本标准。一定的所有制形式内涵并决定了一定的人际关系及其交往模式,所有制是属人的所有制,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意味着人们在谋求自身利益过程中地位、关系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因此,马克思指出:“财产的任何一种社会形式都有各自的‘道德’与之相适应。”[3] (P431)

公有制和私有制是人类历史上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所有制形式,二者的对立斗争展现为一个原始公有制——阶级社会私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客观历史过程,由此从根本上决定了道德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原始社会,原始集体主义是以个人尚未成熟、尚未脱掉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关系的纽带为基础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原始集体主义道德随之走向解体,个人主义成为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形态。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个人主义道德具有双重影响:从积极方面看,“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4] (P233) 从消极方面看,它带来了人的异化,“人变成了对自己说来是对象性的,同时变成了异己的和非人的对象;他的生命表现就是他的生命的外化,他的现实化就是他失去现实性,就是异己的现实。”[5] (P123) 个人主义道德随着它的存在基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亦必将随着私有制的消灭而消灭。资本主义提供了其消灭的全部条件。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把此前家庭私有制条件下的家族个人主义推向了极端,变成了极端利己主义。“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成为公认的信条,资产阶级道德形态的反动性暴露无遗。它严重恶化了人际关系,激化了社会矛盾,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末日情节”,它必将随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灭亡转而为新的道德形态所代替。在资本主义时代巨大生产力成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在“更高阶段上”“重新达到了原来出发点”的运动,它并非对原始共产主义的简单复归,而是把社会化大生产同公有制有机结合起来。由此所产生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高级得多的自觉、系统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使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并在联合劳动过程中,自觉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同志式关系,人们在根本利益上已趋于一致,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成为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由此必然把集体主义提升为主导性的道德原则。对此,邓小平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反之,则“势必两头都受损失。”[6] (P175、176)

由此,所有制形式从血缘氏族公有制——阶级社会私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嬗变历程,带来了道德形态上原始集体主义——个人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相应变革,其中每一阶段的所有制形式都有各自的道德形态来与之对应。

2. 主体发展水平和共同体形式。如前所说,道德是人类主体精神的自律。它是主体发展水平和共同体形式在精神—价值层面的反映。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体视角,对文明社会以来依次更替的三大社会形态作了如下论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7] (P104) 这段话实际上揭示了社会主体从自然人——经济人——自由人的发展历程。其中,主体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有相应的道德表现。

在最初的“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能建立在以自然联系为纽带的社会组织结构之上,其典型形式是“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人的依赖关系”转而为“物的依赖关系”所取代,历史演进到资本主义社会。一方面,人们从以往的自然依附和人身依附中解放出来,实现了自己相对于自然界的主体性,获得了主体人格的独立;另一方面,人不自觉地沦为经济动物,遭受社会关系“物役性”的种种压迫。经济人谋求既定条件下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与个人本位主义是两位一体的。在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过程中,这种利己主义不断走向极端,其典型表现就是三大拜物教——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的泛滥,人们之间在利益上处于严重的对立状态。从主体视角看,社会主义恰恰对应于马克思所说的第三大形态即“自由人联合体”阶段。此时,人的物化现象已不复存在,社会主体脱胎换骨为全面发展的自由人。其道德观念也随之发生质变,由以往的个人——利己主义升华为新型的集体主义。人不仅是手段,也是目的,使社会共同体的利益成为人们基本的价值取向,并在自由联合的共同体基础上实现成员间的平等、团结、互助与合作,形成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健康、融洽的人际关系。

主体发展水平、共同体状态与所有制形式是密不可分的。与古代自给自足的小私有制相对应的是自然人和松散的社会关系;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对应的是经济人和严重的阶级对立;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对应的是自由人和自由人联合体。依马克思之见,真实的社会共同体只有在公有制条件下才能建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对“虚构的集体”与“真实的集体”作了明确的区分:私有制社会“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构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8] (P82) 与此相反,真实的集体是“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集体”,[8] (P83) 在这样的集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真正的集体主义道德,只有依托真实的集体才能产生,否则就会失去其社会主体的基础,而真实的集体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就是公有制。

3. 以利益取向为标志的价值观念。任何道德都是一定时代经济关系的反映,而“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3] (P537) 因此,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不同的利益观成为道德发展一定阶段最典型的表征。利益观的核心问题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而人们究竟怎样去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根本上是由他们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在利益仍然保持着彻头彻尾的主观性和纯粹的利己性的私有制社会,“把利益提升为人类的纽带,就必然会造成普遍的分散状态,必然会使人们只管自己,彼此隔绝,使人类变成一堆相互排斥的原子”。[2] (P663) 这种利益上的根本对立,使“‘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这种对立的一面即所谓‘普遍的’一面总是不断地由另一面即私人利益的一面产生的,它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所以这种对立在实践中总是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9] (P275-276) 因此,“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而是在于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自然而然也就消灭。”[9] (P275) 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主义,本意在于确立一种合理协调人际关系的普遍价值准则,既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性关系,又突出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过程中正确理解的社会普遍利益的优先地位。事实上,个人和集体是密不可分的,集体是个人存在的社会形式,个人是集体的细胞,无集体的个人和无个人的集体都同样是不可想象的。正因如此,集体主义内涵了对个人正当利益的肯定,真正的集体必然代表社会广大成员之个人利益,并以合理有效的社会组织手段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需求。因此,集体利益就是社会成员个人利益所在,反之亦然。而背离集体利益的特殊个人利益,和背离社会成员普遍个人利益的虚构集体利益,则必然损害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上述界定道德发展阶段的三大标准是有机统一的,其中,所有制是属于生产关系层面的基础性标准,主体发展水平和共同体形式是主体社会关系层面的标准,价值观念是利益取向的意识和反映,属于精神方面。三大标准互动整合,相互补充,构成一个有机的标准系统。

二、当前我国的道德建设处于集体主义初级阶段

从根本上说,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和共同富裕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生产目的,内在地决定了人们利益取向上的集体主义原则。但是,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实践使社会整体利益格局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动。在此过程中,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方式的并存、市场经济“物化”大潮的冲击、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上的多元化赋予道德建设以复杂的时空背景。正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复杂特殊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决定了当前的道德建设必然处于集体主义初级阶段。

1. 从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一方面,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以共同富裕为标志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一条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路。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一种社会化占有形式,基本特征是广大劳动者共同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它消除了私有制条件下少数人剥夺多数人的不合理现象,使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成为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共同财产,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具有私有制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根本标志。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基本特征是等价交换,是以产权主体多元化为前提的,包括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我国道德建设所处的集体主义初级阶段,本质上是由现阶段特殊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相对于其他所有制形式而言,占主导地位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为道德领域内集体主义原则主导地位的确立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事实上,公有制正是集体主义在所有制形式上的典型表现。同时,我国的公有制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的共同体所有制远未形成,公有制在实现形式上尚存在不少弊端,优越性未能充分发挥,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大量存在,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为个人——利己主义提供了赖以滋生的土壤。这些都使人们的利益追求出现了多元化倾向,并对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在此形势下,集体主义主导价值观在我国社会的全面确立,必然表现为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就分配方式而言,我国当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在各类公有制企业里,生产成果由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个人消费品按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它既以劳动者占有关系上的平等性为规约,又截然不同于“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而是一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合理分配机制,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并在劳动过程中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这与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内在一致的。但是,我国目前尚不可能在全社会按统一标准实行按劳分配,而只能以企业为单位来实行,按劳分配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实现形式上还存在平均主义的弊端,同工不同酬现象也比较普遍。此外,还存在包括劳动力价值收入、资本收入、社会保障和福利收入等多种分配方式,社会成员在个别利益上尚存在差别和对立。这些都是集体主义初级阶段在分配方式上的表现。

2. 从主体发展水平和共同体形式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殊国情的主体表现就是“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和初级形式的“自由人联合体”相互交织,自然人、经济人、初级自由人同时并存。社会主体的多元生存状态,必然对道德意识形态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我国农村人口仍占很大比重,落后地区农民多处于自然生存状态,广大农村沿用了传统的小生产方式,小生产习惯势力仍顽强存在,传统宗法式的血缘伦理仍固守在寻常百姓的心头。其次,20多年来,我国在市场经济征途上不断前进,从主体视角看,它是一个从“人的依赖关系”走向“物的依赖关系”的自觉历程。市场经济使人获得了主体人格的独立。但它在唤醒人们主体意识的同时,又诱发了人们对物的崇拜,形成物对人的奴役,使人有被物化进而滑向道德上的个人——利己主义的危险。这就是经济人“物的依赖关系”的双重道德影响。其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为抑制其道德消极面提供了制度条件。在经济生活中居主导地位的国有和集体企业组织,初步具有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性质,它表现为劳动者在同一企业内平等的联合劳动关系,然后再以企业联合劳动的形式贡献给社会。公有制的组织,既是人们经济生活的中心,又是人们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中心。在这样的集体里,连接着人们的不仅有共同的生产目标和任务,还有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道德观念。初步发展的自由人及其联合体,成了集体主义道德的主体。当然,现阶段的公有制还只是初具“自由人联合体”的雏形,集体主义道德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正不断加快,农村社会“人的依赖关系”正处于消解过程中。同时,围绕“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有制企业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过程中,公有制的活力被激发,并不断发展壮大,它将在弘扬市场经济内发的主体精神的同时,抑制“物的依赖关系”的消极影响,从而将主体精神与集体主义有机结合起来。就目前而言,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深层次社会变革的影响,社会主体人格正经历着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艰难转型,道德领域正处于以集体主义为主导的多元道统并存、竞争、消长、融合的转型期。

3. 从以利益取向为标志的价值观念看,改革过程中社会利益格局的整体性调整,带来了人们价值观念的深刻革命。从根本上说,经济发展的动力来自人们对自身、集体和国家的物质利益的追求,并在这种追求过程中使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非对抗性经济关系,其总体运行机制和生产目的,都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价值指向的,人们存在着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主体的为我性可以在个人、集体、国家等不同层次的关系中得到体现,并实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有机结合。但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资源配置方式和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均存在重大缺陷,规范完善的市场既未真正形成,而它对资源配置应有的基础性作用又受到来自权力部门的诸多干预,经济生活中“钱权交易”的暗流涌动,不公平竞争和假冒伪劣品的泛滥,扭曲了经济伦理和社会道德,激发了市场经济潜在的利己主义倾向,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现象抬头,对集体主义主导道德原则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所受的社会教育和影响不同,当前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准客观上已分化为不同的层次。少数道德楷模已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愿为国家、集体、他人奉献一切而不求回报;一些先进分子达到了社会主义道德境界,先公后私,先人后己,在维护公益的前提下谋求个人正当利益;大多数普通民众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谋求个人福利,客观上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行为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道德要求;不法奸商和腐败分子等则构成极端利己主义群体,是十足的社会蛀虫。人们道德觉悟的层化现象,成为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一个显著特征。

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主体多元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带来了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给当前的道德建设提出了大量的新问题、新挑战。要回应这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要对当前道德建设所处的阶段保持清醒的认识。一方面,我国已处于社会主义社会,集体主义理所当然地成为主导性的社会道德形态。在公有制为主的经济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的是为了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它必然要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指导。另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尚处于不发达的初级阶段,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于攻坚阶段,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道德也在转型和重构过程中展现出集体主义初级阶段的种种特征。最典型的表现有:一是上述人们的道德觉悟和水准存在先进和落后的层次性反差;二是多元道德形态的同时并存。旧有的以血缘、政治依附关系为纽带的“君臣父子”式的封建道德,因小生产习惯势力的存在,仍对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计划经济时代的单纯奉献型伦理(忽视个人利益的虚构集体主义)仍不时出现在一些官方媒介中(由此反映出宣传工作滞后于现实);西方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道德观念正持续传播并发生影响;市场经济中成长着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式的新型集体主义道德,作为当前社会道德的理想形态,主导地位虽初步确立,但正处于与前三种道德观的激烈较量之中,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不仅要诉诸道德上的努力,更有赖于改革开放实践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构过程,将同时表现为社会主义新人格的陶铸和集体主义新型道德的建构过程。

三、道德建设过程中的几个基本问题

当前,我国的道德建设尚处于集体主义初级阶段,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改革实践,赋予道德建设以复杂的时空背景。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中国伦理与西方伦理、计划经济道德与市场经济道德三对矛盾同时存在,其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过程,构成了转型期社会道德运动的基本内容。人们道德水准的层次性差别、多元道德形态的并存,决定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抓住主要问题,处理好若干事关全局的重大关系,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1. 道德建设与物质利益即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义利之辩”一直是伦理学的一个基本课题。马克思主义认为,利与义是辩证统一的,利是义的基础,义是利的价值体现,利益关系是道德的基础和核心内容。问题的关键是要对利益有正确的理解。事实上,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标准,这正是社会主义道德在解答义与利关系问题上的一个基本点,人民之利所在,就是义之所在。目前,我国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的改革实践,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功利主义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它是一种“义利合一”的实践变革运动。就义对利的关系而言,前者并非消极地反映后者,而是对后者有着积极的、能动的作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它不仅为人们的功利行为提供道德规约,还可以通过人们的道德实践转化为现实之“利”。由义与利的关系推展开去,就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问题。这是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问题。社会文明既包括物质文明也包括精神文明,缺少任何一个方面,社会都是畸形的,也不可能健康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保证。正是基于对两大文明关系的深刻认识,我们党在领导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

2.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问题。如前所述,道德问题本质上是利益问题,其关键在于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的正确理解。集体主义道德并不排斥个人利益,而是把广大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统一起来,并以集体利益的形式加以实现。社会利益是在公有制经济关系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个人利益的有机总和,它为个人利益的公正实现、为个体全面自由发展提供基本的条件和保证。这里,社会利益是“主体”,是“整体”,个人利益是“谓语”,是“部分”,必须使“谓语”、“部分”从属于“主体”、“整体”。反之,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就会像恩格斯批评的资产阶级功利主义一样,“使主体从属于谓语,使整体从属于部分,因此把一切都弄颠倒了。”[2] (P675) 同时,社会集体是以个人为构成基元的,它必须忠实地代表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否则,就是马克思所批评的“虚构的集体”。应当说,这种“虚构的集体”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仍比较普遍地存在。如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实际上是行政机关垂直领导下的生产单位,没有活力和自主权可言,企业劳动者无法真正地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当前,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为了谋求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合理化,使它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事实上,个人利益并不是一条道德诫命,而只是一件科学事实,人要生存和发展,就离不开个人利益。但是,“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10] (P167) 个人必须在谋利实践中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至少不能损害集体、社会与他人的利益。当前,我国在保护和鼓励人们通过合法方式谋求个人正当利益的同时,更应当倡导一种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并加大对各种损人利己、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极端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狂潮。现阶段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客观上存在着高尚、一般、卑劣的层次差别,因此,集体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体系理应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结构,以鼓励先进、照顾多数、带动后进,同时体现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要求。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统一,是当前道德建设的一个基本点。一方面,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道德建设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服务。为此,就要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共产主义道德作为共产党人和一切先进分子道德人格建构的指向性目标,建设好共产主义道德主载体,以体现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的、不发达的阶段,集体主义道德也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社会财富远未达到极大丰富、劳动尚未成为自觉的“第一需要”而还是一种谋生手段的条件下,切忌脱离道德发展的实际阶段,对人民大众提出过高的道德要求。对一般群众来说,道德建设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基线,把个人追求私利的思想和行为引导到与社会利益的一致上来,重点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互爱、互让、和谐、幸福的家庭美德教育,以遵纪守法、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广泛性的道德要求。

3. 道德与法制的关系问题。道德作为一种依靠内心信念、风俗习惯、社会舆论来起作用的柔性规范,必须与强有力的法制结合起来,才能保证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的实效性,摆脱目前存在着的道德无序和失范状态,并在社会行为层面表现出一种合理的秩序,在提高全民族道德水准的同时,建立起一个规范有序的现代性社会。就此而言,法制是道德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存在不少制度漏洞,加上社会法制的不健全,给不法分子谋取不义之财提供了种种可趁之机。这既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又带来了道德上的消极影响。这就使法制建设具有了丰富的道德价值和内涵。事实上,我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刑法所规定的八种主要犯罪,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加强法制建设,打击违法犯罪,能扩大道德舆论的效果,为人们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形成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4. 主旋律与多样化的关系问题。当前,我国社会道德领域多元道德观念并存已是不争的事实。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中国伦理与西方伦理、计划经济道德与市场经济道德三对矛盾相互交织,共同上演着一出“道德交响乐”,并在对立统一中演绎着道德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实际进程。市场经济焕发了人的主体性,拓宽了社会主体的自由视域,带来了不同社会群体迥异的利益要求。所有这些,都使以往计划经济时代单纯奉献型伦理(忽视个人利益的虚构集体主义)失去了唯我独尊的地位,并带来了道德上的多元格局。很大程度上,这意味着道德的历史性进步。与此同时,道德的多元化决不意味着取消具有普遍性的共同评价标准而主张道德相对主义,而是在终极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兼容多种不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因此,在多色调的“道德交响乐”中,每一种道德固然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但其中必有一种居于主导地位,在唱响主旋律。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实际而言,这一“道德主旋律”就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一致的新型道德观念,它既吸收了传统道德忠诚、智慧、勤劳的精华,又吸取了西方伦理民主、自由、平等的成分,在弘扬市场经济主体精神一面的同时,扬弃其利己主义歧向,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它是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式真实的集体主义道德形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道德观念上的必然反映和要求。它的产生过程,展现了我国新旧交替式的改革实践所内涵的否定之否定的道德发展逻辑。即社会利益取向从计划经济时代虚构的集体回归到真实的个人,又发展到在真实的个人基础上通过平等的社会交往和共同利益的追求而联合起来的真实共同体的过程。这一新型的集体主义道德形态,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进一步成长和壮大,依赖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依赖于改革开放全面的、进一步的深化,依赖于全社会共同的、自觉的扶持。

[参考文献]

[1]季塔连科主编.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责任编辑:何蔚荣

作者:张晓东

第四篇:我国钢琴初级教学实践与思考

【摘要】钢琴,享有“乐器之王”的美誉,是音乐表达的重要载体形式。钢琴的学习对于儿童气质的培养、情操的陶冶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钢琴初级教学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结合我国钢琴初级教学现状,阐述了笔者对钢琴初级教学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钢琴初级教学;实践现状;思考研究

一、钢琴初级教学的实践经验及训练要点

(一)加强心理素质训练

培养和锻炼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钢琴教学活动的首要任务。心理的放松度直接影响手指、手腕、手臂的自然度,而肢体的放松程度又直接关乎弹奏时的流畅度和速度。在钢琴教学初级阶段,教师可以通过非连奏、连奏以及断奏来有针对性地训练学生的手臂、手指及手腕的放松度。比如,手腕断奏,它需要手腕的反弹动作来协助,这需要在手腕适时的放松状态下才可以完成,这也是断奏中的重点和难点。在此情况下,教师应亲自为学生进行示范指导:手指尖应扎实而稳定地进入键盘,手腕反弹后向上自然弹起,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放松状态下之指尖的力量。这里的放松并不是局限在身体某一部分的放松,而是要让学生从心理到身体全方位的放松,弹奏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此外,演奏的自信心、应变能力、艺术审美素养以及表演欲望都是训练的重点。

(二)学会识谱,培养“唱谱”习惯

读书先识字,弹琴先识谱。对于钢琴初学者来说,识谱是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学会如何读谱至关重要,它包含谱表、音符、节拍等多个方面。若要准确的读谱,首先应认识谱表,即五线四间和高低音谱号,不仅要熟识五线四间的音、唱名以及它们对应的位置,而且要做到“读”、“弹”、“听”、“唱”四位一体的练习,尤其是唱谱,即根据乐谱唱出准确的音高。“唱谱”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在保证节奏准确的同时,利用打拍子的方式进行唱谱练习是教学实践中比较有效的方法,另外唱谱时要将乐感带入,只有做到将技巧与旋律完美结合,一首乐曲才不至于机械枯燥,演奏才富有感染力。

(三)培养科学的“慢练”习惯

钢琴初级阶段是学生学习钢琴的基础阶段,在这一阶段形成的习惯往往会直接带入到之后各阶段的学习中,很多高级阶段的学生会有一些不良习惯,比如习谱前会先听曲再自弹,这样一来之前听到的谱曲很容易在脑海中形成固化印象,在之后的弹奏中会一直追随“脑海印象”的弹奏速度。钢琴的学习是一项细致复杂的过程,既包括谱号、拍号、音准、休止等基本理论标记,又包含了大小连线、调音、非连音等演奏法标记,还有对旋律、表情、力度等音乐表现的要求,要想在演奏中将这诸多元素完美地组合并呈现,那就需要一个途径——慢练。在钢琴教学实践中,教师必须从初级阶段开始培养学生这一习惯,“慢”是相对而言,到底多慢 还要根据练习的目的,以及是否存在技术问题和具备放松自控能力,而非越慢越好。所以在教学中,要让学生在能够掌控技巧和放松度的前提下,学会准确判断最适合的练习速度,这才是是慢练的关键。

二、关于我国钢琴初级教学实践现状的再思考

(一)运用正确的钢琴初级教学方法

钢琴初级教学中,各年龄段教授的基本演奏方式基本相同,均是通过掌握钢琴基本演奏方法展示学生内心的音乐世界,帮助他们迈向钢琴音乐的殿堂。但由于各年龄段学习者的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差异,在钢琴教学中教师应因人而异,针对性不同年龄段的学习者采用有区别的教学方法:

首先,针对幼儿时期的孩子形象思维比较强大的特点,教师应该多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诱导式地进行基本彈奏方法的教学;针对少年时期儿童思维交替发展的特点,教师应采取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启发式的钢琴弹奏教学,训练其抽象思维;针对青年时期学生思维结构已趋于稳定的特点,教师应该采用“强化”教学的方法训练其短时间内掌握几种奏法;最后是中老年初学者,针对这一学习群体重在陶冶情操而非技能需求的特点,钢琴教学者应该采用舒缓节奏教学,选择其适合的教学方法。

(二)钢琴初级教学教材的编写与选用

中国钢琴教育发展的几十年,在钢琴教材选用上一直以国外钢琴教材作为钢琴初级教学阶段的主要教材,虽然市面上也有自主出版的钢琴初级教材,但无论在科学系统性方面还是趣味性方面都与国外教材存在一定差距。现在钢琴初级阶段国内选用的教材主要是《汤普森简易钢琴教程》、《巴斯蒂安钢琴教程》等国外教材。显然,我国在初级钢琴教学教材编写与使用上还存在许多不足,自主编写符合我国国情的优秀钢琴教材迫在眉睫,这就要求钢琴教育者从钢琴教学的实践出发,不断总结经验、兼顾其他学科,了解我国目前钢琴初级学习者的总体需求,注重教材的趣味性引导,注重教材结构的科学系统性,编写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钢琴初级教学教材,使其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这需要钢琴教育家以及钢琴教师们在教育教学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行。

(三)注重学生乐感和自信心的培养

对于演奏者来说,良好的乐感和心理素质是成功演奏的重要前提和因素。一首乐曲的弹奏不仅是速度、音符、节拍等基本理论技巧的表现,也是旋律、情怀、曲风的展现,只有理解了乐曲的内涵才能使乐曲富有表现力。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在演奏时充分发挥想象力,以丰富乐曲的弹奏内容及效果,这应从初级教学阶段就对学生的音乐表现力做出严格要求。与此同时,教师还应注重对钢琴初学者心理素质的锻炼,钢琴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培养出优秀的钢琴演奏者,这就要求教师在注重钢琴基本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强对学生自信心的训练。教师应鼓励学生多参加比赛和演出,必要的练习对于自信心的培养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结语

总之,在钢琴初级教学实践过程中,钢琴教育工作者以及一线钢琴教师应根据各年龄段初级学习者的特色,因材施教,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进度,创新编纂适合我国国情的钢琴初级教学教材,培育出演奏技巧与音乐素养兼具的优秀钢琴演奏者,以此,推动我国钢琴初级教学事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但昭义.少儿钢琴教学与辅导[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

[2][美]詹姆斯·库克,刘弋珩,译.钢琴大师论钢琴演奏[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蒋涛梅

第五篇:初级剑术教学法探讨

摘 要: 初级剑术是武术运动中的短器械套路之一,也是高等院校体育教材的主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提高武术教学质量和运动技术水平,改进传统教学方法,作者对初级剑术教学法进行了概述,认为在初级剑术的教学中要遵循“厚基础、重分解教学、精讲多练、抓节奏”的教学原则。

关键词: 初级剑术 传统教学法 创新教学法

初级剑术是剑术的基础套路,是以人体的动作和手中的剑为器械,以剑尖、剑身、运行路线、时间、空间、动作力度等因素合成的套路。其内容丰富,结构严谨,动作朴实直观,整套动作除起势、收势外,由32个动作组成。套路4分段,每段由8个动作组成,动作路线是一三段向左,二四段向右直线运动,起势和收势方向相符。由于剑术比拳术在手臂上长出近1m,对初学者来说对其运动方向、路线、动作准确程度都有一定难度,因此,在初级剑术教学中要遵循“厚基础、重分解教学、精讲多练、抓节奏”的教学原则。

1.传统教学法

1.1蔡志霞在《初级剑术的技术特点以及在公体教学中的教法探讨》中认为初级剑术动作较多,除了武术套路教学中常用的完整教学法、分解教学法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加强基本功和基本动作的教学,使剑术中的“缓与急”“轻与重”“轻撩与重劈”“退步与进步”“防与攻”“虚与实”等灵活运用、有机配合。如在整套剑术中,有时“行走如云”以配合云剑、抹剑,有时“急跑猛跳”以配合崩剑、刺剑,等等,就必须重视基本功和基本动作的学习,先易后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其二,加强相似动作教学以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以免因相似的步型、步法而导致剑法的混乱。比如:提膝平斩—提膝下截—提膝下点—提膝直刺;回身后劈—回身下刺—回身平崩—回身后撩;歇步下劈—歇步上崩等对初学剑术的学生来说很容易因相同的步法或身法而使剑法模糊。其三,坚持课内课外教学相结合。课时少、间隔长、学生基础差,所以开设课外辅导非常必要。这样不仅可以使学习有连续性,把教材重现的时间安排在遗忘之前,而且可以补充加强课堂上未完全掌握的动作,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信心,为更好地安排以后的课程夯实基础。其四,配乐练习。根据音乐与剑术的特点,在教学中以音乐来辅助以起到振奋精神、提高注意力和表现力的作用。其五,易名法加强记忆。教师通过改变动作名称,使记忆形象化,练习时脱口而出,增强趣味性。

1.2房斌在《初级剑术的教学方法探讨》中通过对初级剑术的技术分析,在阐述学生学习初级剑术时的武术基本情况后,论述了“动、静结合,徒手辅助,抽取组合,分类区别”在初级剑术教学中的应用方法与作用。具体做法是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和教学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采用“繁难动作分教,简易组合分节学”的传授方法,先将套路中某些顺势连贯的组合动作抽取出来教学。在传授套路之后,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容易混淆的剑法和似是而非的动作加以归类区分,对学生进行再教学,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并及时纠正错误。

1.3于洪波等在《初级剑术教学法初探》一文中通过对讲解、示节、领做、练习四种教学方法在初级剑术教学中的应用进行了论述,指出了四者相辅相承、紧密联系,它是完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较好的教学方法。这四种方法在教学中的具体运用要求讲解语言简洁,重点突出;示范要正确,突出美感,示范面灵活多变且站位的点与面形成一体形成站位与动作变换相互贯穿;领做时要确定好定势方位与路线;练剑必须以练功为主导,通过小组的有机结合与分散使个体技术动作熟练阶段练习形成劲力顺达的气度美、剑眼相随的风格美、舒展大方的造型美及快慢相宜的韵度美。

2.创新教学法

2.1互惠分组教学模式。刘争春等的《互惠分组教学模式在初级剑术教学中的实验研究》运用目前国外流行的互惠分组教学模式,对沈阳大学2001级6个班200名女生进行实验研究,结果显示,互惠分组教学优于传统教学模式,学生的技术提高幅度明显高于传统教学模式,而且有利于形成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互惠分组教学是摩斯顿体育教学模式谱系中八个模式的第三种。互惠分组教学模式是指在技术学习和练习中将学生分成互助互利的两人一组,互相观摩,互相帮助,互相提供反馈信息,为共同提高成绩提供可能。互惠分组教学模式的优势在于其能使每个练习者在练习时,根据观察者提供的即时反馈信息,不断修正自己的动作,而观察者观察、评价练习者的过程,也是另一种对技术动作进行默认回忆的过程。这样能使观察者和练习者掌握的知识得到不断补充和完善,通过多次的验证和积累,形成正确的即时反馈信息。再进行练习时,内在的反馈使他们能用正确的动作表象来对照自己所完成的动作,加速运动技能的形成。另外,小组的共同活动使得学生间的心理距离缩小,互相感到亲切与依赖,并由此引起彼此间的情绪共鸣,使每个学生都把自己融为集体中不可缺少的一员,产生心理满足感。

2.2综合教学法。方少茹在《初级剑术综合教学法的实验研究》中提出,在初级剑术的教学中可采用分解、重复、互动、比赛四个教学法有机结合运用的综合教学法进行教学。因为综合教学法在遵循运动技能形成规律的基础上,结合能够较好地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动作质量的互动、比赛两个教学法,使学生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掌握初级剑术套路,完成教学任务,并在学习套路中提高观察能力、自主学习能力、表现能力、临场发挥能力和集体主义精神,从而提高综合素质。

2.3记忆策略教学法。谭玉霞等在《实施记忆策略提高初级剑术教学效果的实验研究》一文中,以普通女大学生为对象,结合初级剑术进行教学实验。其采用意义识记法,在学生领会、理解、掌握教材内在联系和规律的基础上,强化记忆,增强教学效果,进行教学尝试。结果表明,实施记忆策略不仅有助于学生尽快记忆动作名称顺序,掌握所学技术动作,而且对提高整体教学效果有良好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其一,教师在教学前要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理解教材,了解教学对象的心理发展特点、知识水平、文化程度。其二,在教学中教师既要重视学生的外显行为,又要重视学生的个体内部活动,把心理过程与外显行为结合起来,避免片面性。另外,还要特别注意把握教学主题,使记忆策略的一切活动始终围绕学习和掌握初级剑术全套动作技术学习。

3.结语

运动技能的形成,是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并有其建立、形成、巩固、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和生理规律,先达到正确的动力定型,再通过巩固和发展,促使动作达到自动化程度。因此,不论是传统教学法还是创新教学法,都应遵循“厚基础、重分解教学、精讲多练、抓节奏”这个教学原则。

参考文献:

[1]蔡志霞.初级剑术的技术特点以及在公体教学中的教法探讨[J].科技信息,2007,35:678.

[2]房斌.初级剑术的教学方法探讨[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0,25,(4):59-60.

[3]于洪波.初级剑术教学法初探[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0,18,(1):44-45.

[4]刘争春等.互惠分组教学模式在初级剑术教学中的实验研究[J].辽宁体育科技,2003,25,(4):62-63.

[5]方少茹.初级剑术综合教学法的实验研究[J].广东药学院学报,2006,22,(6):388-389.

[6]谭玉霞等.实施记忆策略提高初级剑术教学效果的实验研究[J].体育学刊,2001:106-108.

[7]张佩旭.对武术教学中剑术教法的几点认识[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1,18,(4):59-60.

作者:胡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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