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化时代政府办公室秘书工作方法新探

【摘 要】21世纪的今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流变得日益广泛,信息化已成为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并逐渐成为社会经济改革的主要驱动力。信息化的办公模式变得尤为重要,对传统办公模式产生了影响。因此,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计算机网络开展办公室工作是新时代秘书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

【关键词】办公自动化;秘书工作;工作方法

1 信息化时代的因素推动政府办公室秘书工作的变化

进入21世纪,得益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个地方的资源共享变得更加广泛和频繁,信息的分享与交流成为人们连接你我的主要方式,人们逐渐意识到信息作为一种资源,是当今世界各个领域竞争的核心和焦点,能否掌握克敌制胜的主动权,走在世界的前列,成为强者,关键在于能否及时捕捉和利用信息,个人如此,国家亦无例外。

对于传统的办公室、办公秘书工作岗位而言,进行信息化办公和信息化参政议政,打造信息化网络办公室,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是为适应新时代下经济迅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没有电脑无法完成的工作和涉及的领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对各类公文进行处理,包括上级领导机关和公司外相关单位的来文管理是信息化办公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因此,网络技术是推动信息化时代飞速发展,促进秘书工作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发展和应用使得信息高速传播,沟通与交流的方式改变,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得以进一步拉近。以往秘书要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沟通需要靠邮寄的方式实现,现如今,秘书工作人员只需编辑一封电子邮件,通过互联网的传输便可实现资源的共享、信息的接收和传递,这令信息的获取变得更加方便和快捷,且真实可靠,同时更密切了部门、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但是,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给秘书处理日常办公室事务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互联网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不仅为人们提供方便,更多的是转变了人们的看法。在这种新形势下,文书工作更应该进行持续性的改进,创新工作系统,不断更新观念,不断优化运行机制。“无论是经验累累的老将抑或是初出茅庐的新兵,都需要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依据新时期的需求强化技能”[2]。

2 办公自动化在政府办公室秘书工作中的应用探究

秘书工作大致上可以概括为担任上情下達、下情上报、内外管理,同时协助领导决策的综合性工作。秘书是维系各部门、领导、基层三者之间和谐关系的关键,同时具备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六大主要职能。“详细操作有记录、文件处理和管理、信息收集、解决行政事宜等”[3]。这些具体工作无一例外都要运用到计算机网络中的应用软件。

目前,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使用OA(Office Automation System,意为办公自动化系统,是面向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员工及管理者使用频率最高的应用系统)办公系统进行文件的传递和接收。政府机关单位内部的文件传递使用的就是内网办公OA,办公室秘书通过OA系统发布机关领导重要通知及相关指示,各个科室通过登录OA办公系统可以查阅和发送邮件,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信息传递方式。

办公自动化的应用是文秘工作的重要转折点。秘书通过使用Word办公软件,快速地编辑出所需要的文件;通过Excel绘制出表格,统计职工的人数和信息;通过PPT,生动直观地展示政府部门的相关情况。最重要的是文件可以储存在电脑上,查找文件时只需要输入关键字便可轻易找到,不同以往需要翻阅所有的存档文件。除此之外,当我们要通过E-mail向对方发送一个含有很多文件的文件夹时,当储存设备还差一点空间就能够储存一些文字文件时,可以利用文件处理软件实现文件压缩。

办公自动化体系的发展得益于网络的创新和简易的办公程序。通过建立内部的通信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办公自动化实现了及时将内部信息上传下达的便利性。

3 办公自动化下政府办公室秘书工作的进展

3.1 思想观念摆脱传统走向创新

秘书工作形式通过网络不断进行思想的转变。网状的立体思维模式代替古板的线性思维模式[4]。现如今,互动式的信息传递模式已经替代了旧式的单向传递模式。它大大提高了政务活动的效率,政务信息的开放性、透明性不断增强。政务信息的快速传播,大大加快了时代发展的步伐和政务活动的节奏。秘书的任务不单只是领导的“传声筒”——将领导的指示上传下达,写好公文,当好参谋。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化新时期,办公系统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应用,使机器代替手工完成了许多秘书工作,例如秘书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文字和电子邮件的处理,或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电视电话会议及各种高科技设备的使用等。因此,秘书人员要转变观念,摆脱传统保守观念,学会创新,在现代办公手段更加熟练掌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收集信息和处理政务信息,提高政务部门的管理能力、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3.2 写作方式告别纸质迎来电脑

凭借一支笔、一张纸便可应付秘书工作的时代正逐渐被淘汰,一种新的办公模式,政务信息传递和表达方式——电脑写作已悄然崛起。在传统的写作中,作者容易受到思维的限制,文本的结构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制约,是一种有限的思维空间。“而电脑写作,可以在自由状态下超越时空要塞,使作者的思维跨越媒体,具有极高的效率和很大的灵活性”[5]。纸质化的写作方式往往会因为反复修改造成卷面不整洁,耗费大量的纸张,使文稿质量降低;电脑化的写作方式能够快速、流畅地输入文字,即使有错误也可以随意删除和修改,对所选定的文本可以进行随意地修改、剪切、复制、粘贴等,甚至可以进行跨文本的调用,修改文本直到满意再打印出来,甚是简洁、便利、环保。书写媒介的变化,大大提高了稿件的完整性和总体的质量,提高了秘书工作的效率,减少了反复性的秘书工作,缩短了工作的时间。

3.3 信息资源打破时限走向网络

计算机网络的拓展延伸,消除了信息搜索的时空边界,打破了信息资源获取的时限性。通过电脑搜索引擎,直观面对丰富的网络资源库。过去受到信息获取渠道的制约,许多信息资料只能在报刊和书籍上取得,而报刊和书籍的空间版面又是有限的,所刊登的信息都是最新的、最主要的、影响力最大的。如果想要查阅旧的公文档案,就要翻阅许多资料才得实现,这样既耗时又耗力。自从有了网络,便可以利用搜索引擎进行信息的搜索。例如,搜索公务文书时只要在搜索栏上输入“公务文书”4个关键字,瞬间便会反馈503 000个搜索结果,其中不乏公文的写作模板或是经典案例,方便借鉴与参考。与此同时,不同部门之间的秘书人员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资源的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信息交换速度与频率的提高,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得以加速实现,秘书能够更加便捷地收集有用的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可靠有力的依据,这些都离不开信息资源的网络化所做的贡献。

3.4 办公手段拒绝单一理应多样

办公室的工作效率与质量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办公手段的先进与否。我国秘书工作经历了一段长时期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过程。从书写、记载方式来看,经历了以绳结记事、甲骨文、青铜文、计算机、复印机等演化进程;从信息传递手段看,经历了口头传呼、电话机、移动电话等演变过程[6]。毫无疑问,先进的办公手段与技术的发明应用,对21世纪的秘书工作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办公自动化的应用要求秘书必须学习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各种文档处理软件,尤其是办公软件的使用,而且还要掌握电子邮件系统要点,发送和接收邮件。除此之外,秘书人员还要学会使用其他办公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和摄影机等。作为新型秘书人才,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一的办公模式,而是要适应时代的潮流,通过培训或自学的方式学习更多的技术,掌握更多的本领,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和社会。

3.5 秘书修养反对滞后提倡进步

“秘书修养是指秘书在德、才、学、识、情、胆等方面经过研习和磨炼所达到的标准”[7]。办公自动化的实施,给秘书工作带来了影响和挑战,秘书工作中文字处理、信息传递等都要依靠计算机和网络来完成。在新的办公模式下,秘书人员为适应这种快节奏和精细的工作,必须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技能,同时要加强自身知识和能力的修养。秘书知识的多寡决定了秘书能力的强弱,所储备的知识越多,能力就越强,反之就弱。目前,以计算机为主的各种高科技设备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只了解一种设备的使用并不能一劳永逸,因此秘书人员对于先进设备的学习和掌握不能停滞不前,而理应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和提升自己的能力。同时,秘书人员还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面面俱到。

4 结语

由于秘书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因此要求秘书人员在工作时需要付出百分之百的细心认真和耐心负责。当今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信息传播快速,秘书正处于办公设备自动化、系统化,办公手段现代化的环境之下,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只会有增无减。针对计算机和网络的应用对秘书工作所产生的优势和问题,秘书人员要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一方面,秘书要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为单位、为领导服务,同时也要注意加强信息的保密工作;另一方面,领导要加强对秘书人员的管理,重视影响,防微杜渐,秘书人员也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的修养,提升自己的技能与能力,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总之,唯有取长补短,注重将传统办公手段与现代办公手段相互联系,创建行之有效的现代化办公体系,才能做到计算机和网络为你我所用,对领导、对事业、对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

[1]朱勤才,张玉辉,李波,等.如何做好政府办公室秘书工作[J].办公室业务,2004(6).

[2]胡铮.信息化办公[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3]杨军伟.浅谈信息时代秘书如何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J].中国经贸导刊,2010(11).

[4]张红娥.浅谈企业文秘工作人员素养[J].陕西煤炭,2008(16).

[5]张丽.浅析计算机和网络给秘书工作带来的影响[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4).

[6]金振邦.谈谈秘书工作的现代化和网络化[J].秘书,2004(7).

[7]刘平.从办公手段的更新换代谈办公室工作的与时俱进[J].秘书工作,2003(10).

[8]向国敏.现代秘书学与秘书实务[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9]文华.秘书工作实用手册[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2.

[10]何嗣纯.办公自动化发展对秘书工作的影响[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14).

[11]赵飞.实现秘书工作办公自动化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05(18).

[12]曹德蘭.论计算机给秘书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和解决方法[J].决策探索,2007(1).

[责任编辑:高海明]

作者:唐茗林

第2篇:安康市黄姜栽培与利用调查

摘要 通过对安康市黄姜栽培与利用情况进行调查,从该市的黄姜栽培面积与产量、主要生态类型及分布、皂素含量、生产与利用等方面摸清了该市的栽培与加工状况,并提出了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 安康市 黄姜 生态因子 开发利用

文献标识码 A

黄姜(Pehate Yam Rahizome)又名穿地龙,土名哑边姜,学名盾叶薯蓣(Dioscorea zingiberensis c.H.Wright),多年生草质藤本植物。其块茎有较高的药用和化工价值,经过加工可提炼皂素、双稀等医药、化工用品,是激素类药物必不可少的成份,被喻为“激素之母”,并广泛应用于化妆、保健、避孕、镇痛、麻醉等类药物中,是一种市场需求较稳定的药材。近20年来,随着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和激素类药物的广泛使用,国际、国内市场对黄姜素(皂素)的需求与日俱增,黄姜收购价格一路攀升,皂素价格也一涨再涨。我国生产的皂索占全世界的50%,而且皂素生产企业大多因原材料匮乏而开工不足。

安康市的野生黄姜分布密度大,生长好,皂素含量高,是中药西制的重要药源植物,是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继蚕桑、烤烟之后又一项使农民和国家财政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因此,对安康市的黄姜栽培及利用进行全面调查,为该市黄姜的合理栽培和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1 安康市地理概况

安康位于陕西省南部,北靠秦岭,南依巴山,汉江横贯其中,构成“两山夹一川(江)”的自然地貌。总面积为23391km2,占全省面积的11.4%。地处南北过渡带,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2℃-15.7℃,日照时数l495.6~1836.2h。年降水量750~1100mm,无霜期210~270d,是黄姜的最佳适生区。

2 黄姜的分布范围与生长时间

调查知,黄姜的集中分布区为:西起陕西的石泉汉阴一带,东至湖北武当山的汉江流域,在这一地区,野生黄姜分布密度最大,生长最好,皂素含量最高。黄姜于每年春季2月底至3月初种,9月底至10月初收,是薯蓣属植物中含薯蓣皂素最高的一个种。

3 黄姜的生物学特性

黄姜是多年生草质藤本,根状茎横走,长圆柱形,指状或不规则分叉,形似生姜。新鲜时外表棕褐色,断面淡黄色至黄色。茎纤细,长2m以上,无毛,有时有分枝。单叶互生,盾形,叶片三角状卵形至长卵形。花单性,雌雄异株或同株,花序穗状。花期6~8月,结果期8~10月。

4 安康市的黄姜栽培概况

4.1 栽培面积与产量据笔者2007年底调查,安康市的黄姜种植面积已超3.33万hm2,约1.33万户姜农。南北两山和川道均普遍种植,已有许多千亩以上的乡镇和百亩至数百亩的种植大户。其中,旬阳黄姜种植面积达1.33万hm2,占安康市种植面积的39.3%,居第1位;白河县O.93万hm2,占27.5%,居第2位。黄姜种植面积在200hm2以上的乡镇有60个,其中旬阳县28个,白河县15个,石泉县6个,平利县5个,汉阴县4个,岚皋县和紫阳县各1个,合计面积2,23万hm2,占全市总面积的65.8%。其中333.33~666.7hm2的乡镇19个,集中在旬阳县(12个)和白河县(7个);在这2县19个乡镇中万亩以上的乡镇13个,黄姜面积1.07万hm2,占全市黄姜面积的31.6%,其中旬阳县7个(面积0.56万hm2),白河6个(0.07万hm2)。目前一般产量水平3万kg/hm2左右。高产水平达5.25万~6万kg/hm2。全市姜农销售鲜姜年收入约6亿元。扣除9.6%的农业特产税等,姜农实际收入5,5亿元。

4.2 主要生态类型及分布野生黄姜在分类学上只有一个种,没有变种和变型。但经笔者调查发现,野生黄姜在叶型、叶色、叶脉、茎秆颜色和根茎形态、分枝特征等外部形态上有明显的差异,由于叶子大小和叶脉的形状与颜色比较直观。故将此两项作为命名的主要依据,将黄姜分为小光叶型、大光叶型、中花叶型、大花叶型等4种生态类型,不同类型所含皂素不相同(表1)。

4.3 皂素含量按植物分类学定义,黄姜只有一个分类种,即盾叶薯蓣。从理论上讲,同一个种的不同个体应当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外部特征和化学性状,由此很难区分原料的皂素含量高低。而通过大量野外抽样调查和室内分析,对采集到的100份黄姜种质(分布于安康市的7个县)进行品质分析,安康市的黄姜平均皂素含量为2.4%,高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表2)。且皂素含量随黄姜生态型、生长地域、土壤条件等不同而有所差异,最低含量0.01%,几乎检测不出来,最高含量达到5.03%,相差500倍之多。

4.4 生产与利用 薯蓣皂素是生产皮质激素、性激素和蛋白同化激素类药物的中间原料,可以加工290多种药物如黄体酮、强的松、地塞米松等,薯蓣皂素是具有四环三萜的复杂结构、空间构象特殊、活性部位多的大分子物质,很难进行人工合成,只能从植物中提取。安康市是全国黄姜栽培最早、面积最大、皂素含量最高的地区,为国内外同行所关注。目前,安康市的黄姜栽培已由原来的政府引导,动员群众栽植到群众自愿栽植,由小面积栽植发展到规模栽植,由粗放经营向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迈进。加工业带来的丰厚利润和本市规模化的栽培基地也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尤其是投资小、见效快的皂素加工厂和水解干燥物厂发展非常迅速。该市的黄姜产业已在国内外占有一席之地,解决好本市黄姜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促进黄姜产业稳步、持久地发展,使黄姜产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首要条件。

5 安康市黄姜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采取措施

5.1 控制数量提高质量 由于栽培黄姜提取的皂素及系列产品近年一直处于卖方市场,利润远高于其他农产品,使大量的投资者和农户竞相加入,形成了空前的黄姜热。然而,过热的栽培形势和过大的栽培规模将引起激烈的市场竞争,原料市场也会由卖方转向买方。现全国的饱和面积约为3.5万hm2。随着黄姜产量和薯蓣皂素含量的提高,栽培面积应随之减少。因此,安康市的黄姜面积不宜再盲目扩大,而应稳定面积,提高质量。

5.2 充分发挥科技优势 黄姜过去为野生资源,在人工栽培技术方面,可借鉴的成熟技术较少。群众用的黄姜种基本上仍然是群体混合种,种源复杂。同一块地、同样的栽培管理条件,由于种源的差异,可造成皂素含量相差2~3倍。因此,应加强科学种植管理,选择最佳适生区进行种植,培育优良品种,建成适度规模的优质黄姜种源基地和原料基地。

5.3 提高加工技术 黄姜的加工层次低,规模小,技术含量不高,质量无保证。特别是初加工的小企业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提高黄姜的生产加工技术事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李冬,李稳宏,韩枫,等,黄姜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和新工艺[J],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5):765—767。

[2]袁道凌,发展黄姜产业循环经济探讨[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4):71-73。

[3]肖冰梅,湖南省薯蓣属9种药用植物资源研究及种质评价[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07。

[4]韩枫,黄姜资源化综合利用工艺、机理及应用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08。

[5]张传珂,生姜高产高效优化施肥方案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66,34(2):287—288。

作者:吉昌群

第3篇:安康市农资市场现状及对策

摘要:该文介绍了安康市农资市场发展现状,分析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优化农资市场秩序的对策。主要包括:建立异地检查执法机制、制定地方法律法规,加大农资市场监督力度等。

关键词:农资市场;现状;问题;对策;安康市

为全面掌握安康市农资市场情况,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于2015年9月抽调各县区有办案经验的执法骨干组成4个检查组,通过交叉分组,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这次检查对我市农资市场的现状进行了浓缩反映,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我们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检查了10个县区25个乡镇的112个农资经营门店,共查处各类问题82个,简易程序处罚18件,一般程序2件,现场发整改意见22份,查获各类假劣农资818kg,其中种子112kg,农药52kg,肥料266kg,兽药饲料388kg。通过检查各縣区农资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1.1农资质量整体较好。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在各县区的坚强领导下,县区执法大队持续开展农资打假活动,联合各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汉滨、旬阳、白河、平利、岚皋、镇坪、石泉等县区加大了日常检查力度,监管力度。

1.2农资经营网络日趋完善。群众购买方便 近年来,全市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农资经营门店2 357个,75%以上的镇村村有农资店或加盟的农资连锁经营店。平利等县开展的标准化农资经营门店创建走在了全市前列,全市的标准化农资经营门店创建活动现场会在该县召开。

1.3经营主体较多。标准化经营门店优势突出 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原有的经营格局逐步被打破,初步形成了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格局。旬阳、白河、平利等县积极规范经营档案,记录齐全,各类农资物品都能科学分类摆放,各种经营管理制度上墙,大大减少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存在问题

2.1市场准入把关不严 一是准入门槛不一。种子、肥料、饲料经营基本放开,无前置条件。而农药经营多头监管、兽药GSP认证任意降低标准,导致不少无证经营和一些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人员素质低下。农资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文化程度比较低,重经营轻指导,重利润轻服务的思想较为普遍。不少经营人员,对农资的种类、功效、特性等认知甚少,更谈不上科学地指导。有的经营管理混乱,药、肥、种混杂堆放,甚至和食品、日杂品摆放在一起,极易造成污染和中毒事件。

2.2经营渠道不规范。市场管理仍较薄弱 一是供货渠道混乱。有直接从厂家进货的,有从二级批发商进货的;也有的是无照经营者直接送货上门的不办理任何手续,无任何质量保证承诺,出了问题无从追究。二是经营品种杂乱。种子品种多乱杂、农药兽药商品名和通用名不规范,有的经销商竟然自己任意定名,农民在选购时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三是虚假宣传多。一些农资经营者,为了促销自己的商品,夸大经营商品的使用效果和范围,没有经过试验、示范的农药、种子在市场销售。四是农资质量堪忧。标签标注不规范,无检测报告或不按国家标准标注,导致假冒农资冲击市场。五是生产经营企业之间无序竞争、不良竞争,人为造成市场混乱,市场管理难度增大。

2.3技术指导职能弱化 由于多种原因,经营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农技知识缺乏,不符合新形势下农资经营的要求。

2.4执法机制不完善 一是面对面广量大、不同类型的农资经营户,现有的执法力量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硬件跟不上。二是农资专项没有保障,抽样送检费用高,导致执法成本增加。三是相关执法部门整体联动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现象,综合执法合力不强。

2.5农资监管水平差异较大。参差不齐 各县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进销台账记录不全、摆放杂乱、散装蔬菜种子销售、农药登记证过期、虚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非高毒店经营农药等现象。如汉滨区陵园路个别农资企业有批发散装蔬菜种子和向非定点店批发农药;岚皋、汉阴等县高毒农药经营不规范,有非定点经营单位经营高毒农药现象存在;旬阳等县存在农药登记证号过期的产品;还有个别县区存在过期农资产品经营;汉阴、石泉、岚皋等县对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企业放松管理,降低GsP标准、经营不规范,岚皋县还存在无证经营兽药问题;个别县区还存在“钉子户”问题,其经营门店问题众多,执法部门多次要求整改未果。

3.优化农资市场对策

3.1建立完善异地检查执法机制 各县区要尽快梳理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排查案源,抽调专人落实涉嫌违法的线索、完善证据链,限期结案,及时上报结果。做到不办人情案、不漏1个案。各县区应将进一步完善交叉检查和异地执法的长效机制。

3.2制定地方法律法规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地方性相应法律法规,使农资经营管理有章可循,便于基层执法人员操作。各县区农资管理要有专门人员、专项金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3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以执法促规范。要坚持经常性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打击取缔违法经营活动;要建立农资来源追溯、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标准化农资经营门店建设。建立农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3.4科学布设网点 各县要根据实际,制定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网点指导性规划。根据现有乡镇村大小,合理布点,实行总量控制。

3.5促进规范经营 通过连锁经营,挂靠龙头农资经营企业等模式,做到统一标识、配送、管理、价格指导、技术指导、服务承诺等“六个统一”,实现规范经营合理竞争。

3.6提高农资从业人员素质 通过“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职业农民培训”等途径,定期对农资经营人员进行岗前和继续教育培训。教会经营人员科学用药、施肥、用种,并掌握基本的农业技术措施。教育经营者诚信服务,守法经营。培训考试合格,核发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证明,作为合法经营的依据。

作者:罗长安 朱军 张飞鹏

第4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政办发〔200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安康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全市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气象条例》、《国务院412号令》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安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成部分,实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各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所在县区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中(省)驻安各单位要加强防雷减灾意识,认真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市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第六条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利用雷电监测系统,做好雷电监测、预警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雷电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应当及时予以刊发。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第二章 防雷工程

第七条 全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存储场所,物资仓储,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各类文物保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必须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者施工。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称。

第八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实行分级管理。申请程序及应具备条件等按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九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的单位,必须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从事防雷工程专业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从事防雷工程专业施工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施工。

没有取得资质证、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

第十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存储场所,物资仓储,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其他设施的防雷装置,必须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雷装置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必须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合格后,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防雷装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设计不合格的,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书面告知理由。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申请程序报审,在施工中变更和修改设计方案的,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办理。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为我市建设工程开工许可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第十一条 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规章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存储场所,物资仓储,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其他设施的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市、县区质检部门不予竣工备案,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出具合格证书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第三章 防雷检测

第十三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十四条 对从事防雷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资质、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防雷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陕西省气象局认定的资质、资格,方可从事防雷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 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防雷检测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防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第十六条 防雷装置所有者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无法处理得应当邀请其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申报年度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

第十八条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依据管理权限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其他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

第二十条 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情况。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场所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第二十一条 在本市境内使用的防雷产品必须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要求,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测机构测试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定程序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第二十三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撤销其许可证书;被许可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转让、出租、出借、挂靠防雷工程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具备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

(二)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四)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六)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2001年8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安康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5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点击数: 33

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安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精神,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方针,努力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快速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99所(其中民办173所),在园幼儿48848人,教职工2341人,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54.3%,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现状依然存在。一是公办幼儿园发展不足,仅为幼儿园总数的12.1%,且主要集中在城镇。二是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差,保教质量较低。三是缺乏投入保障机制,基础薄弱。四是幼儿园师资队伍数量、质量、结构不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抓好学前教育,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入园就学需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让广大适龄儿童接受良好学前教育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力争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二)总体目标

以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主题,以统筹发展城乡学前教育为主线,以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为重点,积极鼓励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建成学前教育县(区)、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区)、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到2013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122所,建成12所县城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使幼儿园(班)覆盖行政村,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教师队伍不断优化,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三)年度任务

1、2011年工作任务

(1)实施好53所县(区)城、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紫阳、岚皋、石泉、白河县各建成1所县城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成49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汉滨区10所,汉阴县5所,石泉县4所,宁陕县3所,紫阳县5所,岚皋县4所,平利县3所,镇坪县2所,旬阳县9所,白河县4所。旬阳县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

(2)制定优惠政策,推动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逐步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兴办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

园覆盖率达到40%。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78%,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

(3)全面启动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全市所有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等学前一年教育幼儿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按分担比例予以保障。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比例,按标准配齐教职工,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市、县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加强对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年培训公民办幼儿教师800名、园长150名。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扩大0-3岁早期教育试点范围。开展特殊幼儿随班就读工作,每个县区选择1所幼儿园,建立特殊幼儿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规范管理,提升质量。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的原则,清理整顿无证办园,不断提升办园水平,确保各县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辖区内总数的70%以上。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启动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2012年工作任务

(1)实施好40所县(区)城、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旬阳县建成2所、汉阴县和宁陕县各建成1所县城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成36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汉滨区7所,汉阴县4所,石泉县3所,宁陕县3所,紫阳县4所,岚皋县4所,平利县3所,镇坪县2所,旬阳县3所,白河县3所。全市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85所。

(2)完善政策,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监督检查。继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兴办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4%,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

(3)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稳定保障水平。

(4)继续做好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培训公民办幼儿教师1000名、园长150名。

(5)加强管理,积极发展早期教育。认真做好特殊幼儿随班就读工作,全市建立10所特殊幼儿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幼儿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各县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辖区内幼儿园总数的80%。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扩大试点范围,覆盖全市30%的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全市7个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7个乡镇中心幼儿园。

3、2013年工作任务

(1)实施好41所县(区)城、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汉滨区建成2所城区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平利县、镇坪县各建成1所县城标准公办化幼儿园。建成37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汉滨区7所,汉阴县4所,石泉县3所,宁陕县3所,紫阳县4所,岚皋县4所,平利县3所,镇坪县2所,旬阳县4所,白河县3所。全面完成全市122所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和12所县城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

(2)进一步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大检查力度。继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兴办幼儿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3)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4)继续做好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对未参加培训公民办幼儿教师、园长进行全员培训。

(5)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继续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特教水平。

(6)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使“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通过分类治理、改造提高和督促整改方式,消除无证办园现象,全市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广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幼儿园信息管理试点范围覆盖全市50%的幼儿园。继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省定标准、以奖代补,市级统筹、布局规划,以县为主、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作为每年考核县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逐级签订学前教育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政府要制定辖区内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公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幼儿园,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等主体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由副市长陈明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康、市教育局局长马恒昌任召集人,发改、财政、编办、人社、公安、规划、住建、民政、卫生、物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康市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名单附后)。各县区政府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传达贯彻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幼儿早期教育宣传工作。注重发挥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协调幼儿园土地征用及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三)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按年度建设任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统筹编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规模。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公共资源,按照办园标准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要合理规划村办幼儿园(班)和城镇小区、社区幼儿园建设。加强民办幼儿园布点的管理和指导。

(四)加大经费投入。市上实行以奖代补,每新建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奖励20万元,改扩建一所奖励10万元。各县区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强城乡幼儿园建设,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补助,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鼓励和扶持城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采取政策激励、专业培训、提高待遇等措施,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五)强化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幼儿园审批和管理,完善民办园年检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和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办园质量。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六)加强督导评估。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制定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纳入“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实施“双高双普”、创建“教育强县”督导评估等综合督政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各级政府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学前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安康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安康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陈 明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谢 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恒昌 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孟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项目办主任

邓型权 市编办副主任

李孝满 市教育局副局长

牟雁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庆意 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岳权 赵春富 周耀宜 王开群 何 涛 杨远胜 尹继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物价局纪检组长 市妇联副主席

第6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法规标题】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3-1-28 【失效时间】 【全文】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推广普及普通话,提升规范汉字应用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推进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整体素质、建设人文安康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语言文字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以学校为基础、党政机关为龙头、新闻媒体为榜样、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行政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为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仍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较大,普通话普及程度较低,社会用字不够规范,语言隔阂比较突出等问题,语言文字的发展水平和语言文字环境还不适应安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普及,提升全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推进我市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为建设美好安康做出积极贡献。

二、全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各级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都要把普及普通话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管理内容,作为对干部职工的工作要求,使普通话成为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用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集体活动用语,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和采访用语,演出和电视专题片用语,汉语音像制品、有声电子出版物用语,各类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的工作用语,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用语。到2015年,普通话在城市基本普及,在农村以教师、学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到2020年,全市范围内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

(二)大力推行使用规范汉字。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要树立依法使用规范汉字的观念,增强自觉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使规范汉字成为国家机关的公务用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字,汉语出版物用字,影视屏幕用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招牌用字,广告、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用字,中文信息技术产品用字和在本地注册网站的网页用字,商品包装、说明用字,各类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用字,大力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三)积极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实施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加强安康市中心城市和各县城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指导、检查、督促。到2015年,各县城通过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验收。组织开展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农村地区,促进城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推进重点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动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开展行业规范化单位创建评估工作。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考核评估范围。把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

(四)依法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加强对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材、图书、影视剧等文化新产品和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宣教用品的监督检查。引导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纠正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发展,形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

(五)建立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制度。加强教师、校长(园长)普通话培训。严格执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上岗制度,新进教师普通话水平应符合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全体教师都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用人单位、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和进城务工人员输出、输入地相关部门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六)大力提高全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建设,推进和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汉语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能力测试。加快推进普通话培训的信息化建设和资源建设,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全社会对语言文字学习的重视程度,促进全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提升。以学生为重点,提升幼儿普通话水平,加强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建立完善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机制,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写讲等活动,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提升全民的精神素养和道德素养。以教师为关键,加强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培训,全面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严格执行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职业人群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职业标准,将语言文字纳入从业人员聘用条件和培训内容。

(七)依法正确处理各种语言文字关系。在坚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基本政策的同时,要依法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汉语方言、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和学习使用问题,充分尊重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营造守法、健康、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

三、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予以保障。要不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干部培训,造就一支数量够、作风实、能力强的语言文字工作队伍。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方面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业务培训、合作交流等活动。各级政府要把语言文字事业纳入城市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主导责任,制定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解决语言文字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职能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语委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按照各自职能,管理和监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职能,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督导评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之一,会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的教育与培训;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信息产业等部门负责对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中文信息技术产品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名称、商品包装以及广告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民政部门负责对地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城管、市政、公安等部门负责对公共场所设施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产品标志、说明等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技术标准应当体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商业、金融、旅游、卫生、铁路、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纳入普法规划和普法教育内容,增强教师、机关工作人员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全体市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对社会关注的语言文字热点问题的宣传解释,努力增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为语言文字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第7篇:安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2〕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审计局制定的《安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安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管好用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象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各类国家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中心城市建设、市政建设、保障房建设、高新区开发建设、公路交通、水利建设、扶贫、移民、农业综合开发、天然林保护、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以工代赈、民政福利等项目;

(二)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从金融机构、融资平台取得的信贷或融资资金建设的项目及自营项目;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捐款、赠款项目;

(四)政府、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社会团体批准的集资、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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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融资建设项目;

(五)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自筹资金项目;

(六)政府指定审计的其他投资项目和其它法定审计项目。

第三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或下一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安排审计,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中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已安排直接审计的建设项目,本级不再重复审计。

第四条 安康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统一由本级审计机关进行管理。

市审计局是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主管部门,县(区)审计局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过100万元以上投资额建设项目(包括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一律交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县(区)政府投资审计投资额起点由本级政府自行规定。

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及其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作为政府投资审计的重点,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各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超过投资限额以上的项目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机构审核。

第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主要范围包括工程造价的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重点审计内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工程质量情况;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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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环境保护情况;

(九)工程造价情况;

(十)投资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凡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被检查单位不得拒绝。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限额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在预算编制后,提请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初验后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编报竣工决算,并提请审计机关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第七条 发改部门的投资立项计划、财政部门经预算评审后的投资控制计划审计机关应予以监督执行。发改、财政、监察、国资、规划、住建、国土、环保、水利、交通、卫生、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建设项目各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安排的投资计划、资金安排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抄送同级审计机关,建设单位应向审计机关报送相关工程资料。

第八条 审计机关必审项目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的,发改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第九条 财政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在拨付项目工程款90%后应根据审计机关竣工决算报告拨付尾欠工程款,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全部工程款,财政部门应根据审计报告进行财政拨款结算。

第十条 投资项目低于限额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内部审计,或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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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审计或社会中介审核发现重大问题应向

本级审计机关报告,审核结果应报送同级审计机关。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依照规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业务能力量强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家协助审计,审计机关对其工作进行督导和复核。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通报有关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及正在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

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对于跟踪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上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逐步实现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的所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都按程序审批后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对不属于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应当依法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的事项,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办理审计移送事项时,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

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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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审计机关提请审计而擅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属于规避、拖延、阻碍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投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针对投资审计工作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管理,确保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维护审计机关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

第十七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17年6月30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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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安康乡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

方案(2011-2015年)

为深入推进我乡防治艾滋病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与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普洱市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1-2015)》及《澜沧县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1-2015)》,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有效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遏制艾滋病蔓延的势头,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新佤山营造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艾滋病防治工作为主导,建立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平台,进一步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长效机制,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人病死率、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15年底,有效遏制艾滋病在全乡的流行和蔓延。

三、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15年底实现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如下:

(一)用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方式开展预防性病、艾滋病、无偿献血相关知识及安全套推广使用等公益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世界艾滋病日”“世界禁毒日”等纪念日持续宣传不少于3天。村委会干部、乡干部职工、青年骨干培训率达到98%。15-60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少数民族或边民、农民工、校外青少年的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90%、90%、90%、90%以上。中、小学开展预防艾滋病生活技能教育,学生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

(二)促进广大农村开展综合防治艾滋病工作,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委会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三)乡卫生院要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管理,当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告知率达98%以上。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率、CD4检测率、配偶告知和检测率均达70%以上,符合抗病毒治疗和中医药治疗的艾滋病病人转介率达90%以上。70%以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关系者每年至少接受1次艾滋病检测。羁押场所对新入所而未检测或既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所有被羁押人员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结果出所告知率达90%以上,随访率达到75%以上。

(四)乡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加强高危人群的干预。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暗娼最近1个月坚持使用安全套率达90%以上,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近1个月安全套使用率达80%以上。招待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经营性公共娱乐场所、性病门诊为就诊者安全套提供率达95%以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安全套提供率达100%。

(五)乡卫生院2011年为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自愿免费检测艾滋病抗体达95%以上。对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率达98%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分娩婴儿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5%以内。

(六)乡卫生院加强性病规范化管理,为85%以上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和规范化诊疗服务比例2011年达85%,2015年达90%,梅毒患者接受规范化的诊疗服务比例2011年达85%,2015年达90%,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增长幅度低于5%。

(七)100%的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制度;100%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一)创新宣传教育思路,提高防艾意识

1.加强农村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加强艾滋病知识宣传,将艾滋病宣传工作融入常规工作之中。每个村委会至少有5条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或公益广告牌。每个村委会有1名以上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骨干,针对辖区人群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乡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各村委会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纳入基层文化建设内容,落实宣传职责。

2.加强学校宣传教育。全乡中、小学至少要指定1名教师负责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考试内容,开展学校师生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学生对其家庭成员进行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新生入学时,要发放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每学年开设艾滋病专题知识讲座不少于1次。

3.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农村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少数民族、特别是涉外“婚姻”等人员宣传教育。乡劳动保障所要将农民工、外出务工等人员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纳入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加大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等人员宣传教育的力度。乡防艾小组人员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乡卫生院要加强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性传播和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民政办和乡卫生院要继续对结婚登记人群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乡计生办要加强涉外“婚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乡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工、青少年等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乡妇联、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高度关注妇女人群感染艾滋病的脆弱性,积极倡导和支持开展针对妇女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和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知识教育,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防止配偶间传播,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低疾病危害 1.开展预防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高危行为干预活动。派出所要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计生办继续推广使用安全套,在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增设安全套销售点,增加安全套的可及性。积极推进安全套社会营销,切实提高高危人群安全套的使用率;乡卫生院、派出所、计生办、文化站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针对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和其他多性伴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使用、艾滋病咨询检测、性病诊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干预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预质量。

2. 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3.卫生院要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咨询检测、保健管理、母婴阻断、随访转介、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等服务,密切关注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乙肝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对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积极倡导并指导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对婴儿进行人工喂养。

(三)扩大咨询检测覆盖面,拓展服务功能 1.健全监测网络,完善疫情管理制度。乡卫生院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与流行特点,对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早期预警。要加强医疗机构病例报告的管理,减少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的漏报、误报,不断提高疫情报告的质量。建立和完善部门间艾滋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分析艾滋病疫情信息,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艾滋病疫情。

2.扩大检测覆盖面。卫生院要根据有关规定为结婚登记人群和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并主动为手术病人、性病病人、临床疑似患者、高危行为者等开展艾滋病和梅毒咨询检测。按照规定对应征入伍青年实施艾滋病抗体检测。要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实施艾滋病、丙肝和梅毒检测实名制,及时提供艾滋病咨询服务,依法告知检测结果。

(五)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保障安全血供

1.依法取缔、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活动。乡卫生院要开展经常性的打击非法采供血液、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和制售血液制品的活动,严禁高危人群献血液(血浆)。

2.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乡卫生院要将科学用血、合理用血纳入医师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内容,强化临床科学用血评价体系和监督处罚制度,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自采和自供临床用血。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品。

(六)提高病例管理质量,减少二代传播

全面推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社区综合管理模式,以澜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枢纽,强化管理环节中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机构的职责,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络与沟通,明确告知责任人,为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明确随访责任人,按要求对配偶和固定性伴进行检测结果告知,提供定期随访、CD4检测和治疗转介服务,在随访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感染者同伴骨干的作用,有效落实咨询、心理支持、行为干预等措施,减少二代传播的发生。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包括感染者和病人在内的全体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乡派出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而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测、抗病毒治疗工作,建立健全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监管制度及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保障病人合法权益,深化关怀救助

1.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晚期病人提供情感支持和临终关怀,杜绝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现象。

2.对受艾滋病影响的人员和家庭开展关怀救助工作。乡卫生院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落实辖区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的关怀救助工作。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对受艾滋病影响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的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将生活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家庭、孤老、孤儿纳入城乡社会救助范畴,按照规定予以救助。民政、教育等部门要按规定对受艾滋病影响的中小学生进行关怀救助。

3.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艾滋病的关怀救助、帮助扶持工作。民政、卫生、工会、妇联等组织要发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关心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各种关怀救助活动,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八)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支持社会参与

积极争取或引导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个人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捐赠。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组织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广泛动员和招募志愿者,有计划地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社会组织在宣传教育、行为干预、感染者管理、关怀救治等领域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各村委会要把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干,取得实效。继续严格执行防治艾滋病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要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职责。要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促到位。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政策法规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对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要加强防治艾滋病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编制到位到岗。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力度,打造出一支业务强、技术精、能服务的防艾队伍,要对有职业暴露风险的人员进行艾滋病自我防护培训和上岗考核,严格遵守防护原则,防范职业暴露事件的发生。

(三)增加防艾投入,注重跟踪问效

要强化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党委、政府继续把防治艾滋病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对防治艾滋病经费的投入。

六、督导和奖惩 乡防艾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每年组织对各村委会进行考核评估和工作督导,2013年和2015年分别进行《实施方案》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各村委会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逐年组织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率达98%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分娩婴儿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5%以内。

第9篇: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旱和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府办函„2009‟47号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旱和 春耕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旱和春耕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府办函„2009‟51号)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搞旱和春耕生产工作,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宜府办函„2009‟5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抗旱和春耕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去冬今春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目前旱情仍呈逐步发展态势。随着春耕生产陆续展开,千方百计组织实施好抗旱和春耕生产工作,对夺取全年丰收意义重大。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和春耕备耕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21号),对抗旱和春耕生产工作等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精神,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切实增强做好抗旱和春耕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1号文件”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从宏观方面为我市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但我市当前农业生产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一是旱情持— 2 —

续发展。入冬以来气温偏高,降水量持续偏少。另据气象预测,局部地区春旱偏强,同时大雨开始期较常年偏迟,全市

2、3月份降水仍会偏少,气温偏高,极有可能形成春夏连旱。二是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大。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等因素影响,我市主要农产品价格呈下跌之势,农民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三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难度加大。我市粮食生产已在多年增产的高基数上运行,加之当前旱情持续发展,保持我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难度较大。目前,正是抗旱和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区县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抓好农业抗旱减灾和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分析和把握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灾的思想,以抗旱保春耕为中心,坚定信心,不误农时,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做好农业抗旱和春耕生产工作,为今年全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抗旱和春耕生产各项工作

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将旱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早春蔬菜、夏季粮油和全年农业丰收。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多措并举,抗旱保春耕。各地各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查,摸清苗情、墒情、灾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以此制订科学抗旱方案。对关键技术问题要及时编印抗旱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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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派出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科技示范,组织群众开展“多浇一次水、多施十斤肥、增产百斤粮”活动。要利用一切水利设施和设备,对墒情差和受旱重的田块力争浇水一次。对苗情较差的田块,要做到及时追肥和管理。

(二)突出抓好病虫防治。目前,全市已有4个区县发生了小麦条锈病,发生面积已达1270亩。各地务必加强领导,落实防治目标责任,全力打好以条锈病、蚜虫等为重点的小春病虫防控硬仗。抓住防治关键时期,推行统防统治,确保防治效果。

(三)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农资供给。做好农资生产、调运、供应和电力调度工作,保障化肥、农药、种子、农膜、柴油等农资充足供应和用电需要。供销系统要充分发挥农资销售的主渠道作用,根据春耕生产的实际需求,千方百计组织好货源,切实搞好农资储备和供应。交通、公路等部门要优先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运输。此外,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农业、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农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使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抗旱及春耕生产服务工作

抗旱和春耕生产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争主动、打硬仗、抗灾害、保春耕的思想,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扎实推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抗旱及春— 4 —

耕生产任务。

(一)加大宣传,统一思想。

各地特别要对今年的旱情及抗旱措施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各种方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抗旱保生产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到以抗旱节水为重点的春耕生产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早行动,切实可行地做好春耕生产各项工作。

(二)领导重视,靠前指挥。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及时研究当前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和困难,制订切实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研究、落实抗旱节水各项措施,指导春耕生产。农业系统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强化指导和服务,扎实推进春耕生产工作落实。

(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农业部门要组织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深入春耕生产一线,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为农民提供春耕生产技术服务。水利、农机部门要抓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合理调配水资源,及时维修水利设施、机具设备等,为抗旱、春耕提供有力保障。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会商,做好中短期天气预测预报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灾情统计工作,积极衔接落实各类救灾物资,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口粮,帮助他们解决春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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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金和物资。粮食部门要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农民销售余粮,加快变现。金融部门要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保证春耕生产资金需求。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 抗旱 生产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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