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日常生活与学习的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有着明确的格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怎么样正确编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村委委员述职报告(精选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说到调研报告,就不能不先说调查报告,有许多人把这两种文体混为一谈,在写作中不加以区分,其实是错误的。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调查研究后,将所得的材料和结论加以整理而写成的书面报告。调查报告的使用范围很广,制定方针政策,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弄清事情真相,扶植新生事物,推广典型经验,都离不开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反映具有普遍意义或带有关键性问题的情况,内容比较复杂,深度广度的要求比较高。广义上说,所有的调查报告都或多或少带有某种研究性质,都是调研报告。而狭义的调研报告指的是以研究为目的写出的调查报告,它不包括反映特定情况、介绍工作经验、揭露特殊问题的专题报告,但它又包含这几方面的内容。
调查报告与一般的调研报告并不一样,主要原因在于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的侧重点不同。调查报告侧重调查过程,而调研报告侧重于研究与结果,是以调查为前提,以研究为目的,研究始终处于主导的、能动的地位,它是调查与研究的辩证统一,充分反映调查研究的结果。以前的应用写作只讲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成为应用写作的专门体裁和热门话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进入21世纪,我国各项事业突飞猛进,不仅党政机关需要大量的调研报告,企业集团为了适应激烈竞争的形势,也需要更多的调研报告,因此,调研报告在应用写作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
调研报告的写作要抓好三个主要环节:调查、研究、报告。这三个环节中,调查是基础,研究是关键,调研报告的写作是把调查获得的材料所形成的观点,通过布局安排、语言调遣组织成文章。这里,调查与研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不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而且相互贯通。调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大量、真实、全面的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对基本情况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研究的目的是对已经获取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探索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报告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用书面形式说明结果。
因此,可以说“调查”是“研究”的事实基础,“研究”是“报告”的理论依据,“报告”是调查、研究的具体体现。
1.调研报告——目的明确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注重事实
调研报告讲求事实。它通过调查得来的事实材料说明问题,用事实材料阐明观点,揭示出规律性的东西,引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调研报告的基础是客观事实,一切分析研究都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确凿的事实是调研报告的价值所在。因此,尊重客观事实,用事实说话,是调研报告的最大特点。写入调研报告的材料都必须真实无误,调研报告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背景介绍、资料引用等等都要求准确真实。一切材料均出之有据,不能听信道听途说。只有用事实说话,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方法,研究的结论才能有说服力。如果调研报告失去了真实性,也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
3.调研报告——论理性
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实,主要的表现方法是叙述。但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从这些事实中概括出观点,而观点是调研报告的灵魂。因此,占有大量材料,不一定就能写好调研报告,还需要把调研的东西加以分析综合,进而提炼出观点。对材料的研究,要在正确思想指导下,用科学方法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从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中,找出起支配作用的、本质的东西,把握事物内在的规律,运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并合理安排,做到既要弄清事实,又要说明观点。这就需要在对事实叙述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议论,表达出论文的主题思想。议论是“画龙点睛”之笔。调研报告紧紧围绕事实进行议论,要求叙大于议,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如果议大于叙,就成议论文了。所以要防止只叙不议,观点不鲜明;也要防止空发议论,叙议脱节。夹叙夹议,是调研报告写作的主要特色。
4.调研报告——语言简洁
调研报告的语言简洁明快,这种文体是充足的材料加少量议论的,不要求细腻的描述,只要有简明朴素的语言报告客观情况。但由于调研报告也涉及可读性问题,所以,语言有时可以生动活泼,适当采用群众性的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同时注意使用一些浅显生动的比喻,增强说理的形象性和生动性。但前提必须是为说明问题服务。
要想写出具有科学性、指导性的调研报告,必须进行深人细致的社会调查。而正确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及科学的调查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其次要努力深入到基层,扎扎实实地把社会调查工作做好。再次就是要讲究科学的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
科学的调查研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研究的具体操作方法要科学。仅靠过去传统手工方式进行调查已显然不够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一系列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逐渐渗透到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来,形成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现代化的三大特征:数学方法在社会研究中的应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渗透;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综合运用。这就为调查研究的方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我们除了要了解并掌握有关普遍调查、典型调查、个案调查、抽样调查以及文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访问调查法、观察调查法等各种具体的调查方法以外,还必须注重对调查对象加强正确引导,确保其讲真话、讲实话。在实地考察时,要防止被假象所蒙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确保调查的科学性。
二是调查研究的思想方法要科学。(注释:参见1983年1月5日《人民日报》有关专文,提出了政策调查的“十个要点”。)
对调研报告材料的整理,一般分成三个步骤:
l.检查鉴别。首先检查调研报告材料是否切合研究的需要,其次要鉴别事实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确实反映客观实际。
2.制作图表、数表。以其直观形象信息量大,帮助
读者理解调研报告内容。3.分类分组。调研报告材料分类的标准,依研究目的而言,可按材料性质分为记录资料、文献资料、问卷资料、统计调查资料等。可根据研究的目的按年龄、性别分类,或按职业分类等。也可分为背景材料,统计材料,典型(人或事例)材料等。
对调研报告材料的分析,应该说是调查研究中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步骤,是能否将调研报告材料化为研究成果的关键所在。所谓调研报告材料分析,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审查、剖析调查材料中包含的被研究对象的状况、特点、社会背景、基本结构、本质属性与成因、组成因素与相互关系,以及运动机制和结论的过程。对调研报告的调查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最基本的类型是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应该用辩证的观点对待事物,对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调研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
调研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是据事论理,用思辩的方式,依靠个人经验判断能力和直观材料,确定社会现象或事物发展变化的性质和趋向.以划清事物性质界限的方法。定性分析的根本的方法是哲学方法,即揭示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方法。除此之外,还可采用系统方法、逻辑方法,常用的方法有:
1.调研报告材料分析——矛盾分析法
即运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原理,具体分析事物内部矛盾及其运动状况,从而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其具体作法分三个步骤:
①从调查所得的大量材料中找到事物的矛盾,即找到问题。因为问题即是应该消除或缩小的差距,差距就是矛盾。
②对事物存在的矛盾进行分类,看它们是属于:历史遗留——现实产生;客观存在——主观思想;自然条件——人为造成;局部——全局;根本——枝节;眼前——长远的矛盾。
③分析矛盾的对立面,考察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其它方面互相依存、斗争、转化的条件,从而把握矛盾的特性。
2.调研报告材料分析——比较分析法
做调研报告常用的比较方法有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为:先进行比较,弄清事物的异同,根据共同点将事物归集为一大类,然后再根据差异将大类划分为几个小类,依此类推,事物就被区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层次的大小类别,明确地反映出客观事物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调研报告材料分析——因素分析法
即指从调研报告材料中寻找出对事物产生、发展、运动起作用的要素,通过系统分析和科学的归纳,探寻到对事物变化起着关键作用的要素系列,掌握决定事物变化的原因,从而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方法。运用因素分析法,首先应进行总体分析。
第一步是把蕴藏在现象之中的各个方面的基本因素清理出来,并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将它们按一定的标准组成一个有机的多层面的网络结构。影响事物变化有种种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划分为外因(客观因素)和内因(主观因素)两大因素系列,在这一层面下,又可以从不同角度将因素分为:主要因素、次要因素;积极因素、消极因素;一般因素、特殊因素;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必然因素、偶然因素;历史因素、现实因素;起始因素、终极因素;潜在因素、诱发因素;阶级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学校因素(或工作单位因素)、家庭因素、个人因素等。各个系列因素有可能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显现出一种网络状态。
第二步就是通过对这一网络的分析,从总体上考察研究对象,分析出现某一社会现象的综合原因。这就要求实事求是地把握诸因素的内部联系,把握其特征和转化规律,对事物的总体进行多维的、系统的,内因与外因,客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辩证的分析。其次是进行关系分析。即对因素与因素之间的各种关系进行分析。要着重分析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功能关系、转化关系、共因关系。共因往往是事物存在或变化的最根本的原因,如诸多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共因是私欲恶性膨胀,再进一步深究,就可找出其根本原因是权力作祟.从而找到问题的关键,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再次是进行因素树分析。即以某一种关键性的因素系列为主要分析目标,予以系统的多层次的剖析,按因素之间的联系绘出因素树图,即:
4.调研报告(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材料的因素分析法——因素树图
这样逐层深人,直至找出最基础的原始性要点,即具体行为表现。
定性分析除了以上方法外,还有分析综合法、归纳演绎法、科学抽象法、社区研究法(是以分析社区人口集体与特定生活环境、社会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探讨社区的社会构成、社会功能、价值观念、日常生活及发展变化的方法)、历史研究法等多种方法。
(二)调研报告材料的定量分析
调研报告的定量分析是对社会现象或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速度等方面数量关系的情况和变化,进行变量计算和考察分析,弄清其数量特征的方法。简言之,就是从事物数量方面入手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在调查研究中进行定量分析已越来越普遍,使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已成为大势所趋,也是调查研究走向完善的标志。定量分析的
1.调研报告材料分析——统计分析法
即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对调研报告所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处理,分析现象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数量关系,以揭示事物的性质、特点及其变化规律的过程和方法。统计分析法包括描述分析和统计推论两个部分。
①描述分析,是把收集到的数据整理加工,找出其中的规律以及现象之间的关系.并用统计量对这些资料进行描述。它主要包括:编制次数分布表.绘制次数分布曲线,测绘现象的集中趋势的离散趋势以及现象之间的相关关系等。例如:我们研究城市居民近五年来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根据调查所得的材料,把每户居民年收人划分为六个等级:2万元以上,17000~20000元,14000~17000元,11000~14000元,8000~11000元,8000元以下。然后计算每一个等级中有多少户居民,这就是事件次数分布统计。计算各等级居民在全体居民中所占的比重。就是比例分布统计。计算全体居民的平均收人,就是对这个数列的集中趋势的统计。计算全体居民平均相差多少钱,就是离散趋势的统计。
②统计推论,则是指在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样本资料对全体进行推论。它常用的方法有两种:区间估计,统计假设检验。
2.调研报告材料分析——社会测量法
调研报告的社会测量法即通过测量和评定某一社会群体或团体中社会关系或社会意向的一种方法。社会测量法分社会关系测量和社会意向测量两种具体方法。社会关系测量法较为常用,是指将所研究的某一社会团体内部成员相互吸引或排斥的关系状态数量化,从而分析其人际关系的一种方法。运用此法可分五个步骤。
其一,确定选择标准,有六种类型:①工作标准,以测量工作团体内部的关系;②娱乐标准,以测量娱乐群体内部的关系;③社交标准,以测量社交群体内部的关系;④生活标
准,以测量生活团体内部的关系;⑤学习标准.以测量学习团体内部的关系;⑥服从标准,以测量被领导与领导之间的关系。 其二,选择指示项。一个标准,可以拟出多个指示项。如服从标准可拟出:你认为本单位谁当领导最合适?谁威信最高?你最不服谁的领导?等等。
其三,制作测试答卷。给出选择标准;限定选择数目;交代测试目的、选择范围(团体之内),说明对测量结果保密等。
其四,填答试卷。当面填写,当场收回。
其五,对试卷进行整理分析。
对调研报告材料的选择,要注意:
1.运用典型材料说明观点。典型材料是最具代表性的材料,它显示着事物和现象的某些本质特征,有着以一当十的力量。
2.运用综合材料说明观点。将一组有可比性的材料进行对比(今昔、成败、好坏、新旧、内外、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等),能使观点更加鲜明突出,增加说服力。
3.用精确的统计数据说明观点。统计数据具有很强的概括力和表现力,恰当地加以运用,可以增强调研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说服力。
1.调研报告的标题
调研报告要用能揭示内容中心的标题,具体写法有以下几种:
(1)调研报告标题——公文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多数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平实沉稳,如《关于知识分子经济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也有一些由调研对象和“调查”二字组成,如《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
(2)调研报告标题——一般文章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直接揭示调研报告的中心,十分简洁,如《本市老年人各有所好》。
(3)调研报告标题——提问式标题,如《“人情债”何时了》。这是典型调研报告常用的标题写法,特点是具有吸引力。
(4)调研报告标题——正副题结合式标题,这是用得比较普遍的一种调研报告标题。特别是典型经验的调研报告和新事物的调研报告
的写法。正题揭示调研报告的思想意义,副题表明调研报告的事项和范围,如《深化厂务公开机制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关于武汉分局江岸车辆段深化厂务公开制度的调查》。
2.调研报告的正文。
调研报告的正文包括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1)调研报告——前言
调研报告的前言简要地叙述为什么对这个问题(工作、事件、人物)进行调查;调查的时间、地点、对象、范围、经过及采用的方法;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历史背景以及调查后的结论等。这些方面的侧重点由写作者根据调研目的来确定,不必面面俱到。
调研报告开头的方法很多,有的引起读者注意,有的采用设问手法,有的开门见山,有的承上启下,有的画龙点睛,没有固定形式。但一般要求紧扣主旨,为主体部分做展开准备。文字要简练,概括性要强。
(2)调研报告——主体
这是调研报告的主干和核心,是引语的引申,是结论的依据。这部分主要写明事实的真相、收获、经验和教训,即介绍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主体部分要包括大量的材料———人物、事件、问题、具体做法、困难障碍等,内容较多。所以要精心安排调研报告的层次,安排好结构,有步骤、有次序地表现主题。
调研报告中关于事实的叙述和议论主要都写在这部分里,是充分表现主题的重要部分。一般来说,调研报告主体的结构大约有三种形式:
横式结构。即把调查的内容,加以综合分析,紧紧围绕主旨,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归纳成几个问题来写,每个问题可加上小标题。而且每个问题里往往还有着若干个小问题。典型经验性质调研报告的格式,一般多采用这样的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观点鲜明,中心突出,使人一目了然;
纵式结构。有两种形式,一是按调查事件的起因,发展和先后次序进行叙述和议论。一般情况调研报告和揭露问题的调研报告的写法多使用这种结构方式,有助于读者对事物发展有深入的全面的了解。一是按成绩、原因、结论层层递进的方式安排结构。一般综合性质的调研报告多采用这种形式;
综合式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兼有纵式和横式两种特点,互相穿插配合,组织安排材料。采用这种调研报告写法,一般是在叙述和议论发展过程时用纵式结构,而写收获、认识和经验教训时采用横式结构。
调研报告的主体部分不论采取什么结构方式,都应该做到先后有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联系紧密,层层深入,为更好地表达主题服务。
(3)调研报告——结尾
结尾是调研报告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不同的调研报告,结尾写法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调研报告的结尾有以下五种:对调研报告归纳说明,总结主要观点,深化主题,以提高人们的认识;对事物发展做出展望,提出努力的方向,启发人们进一步去探索;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写出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说明有待今后研究解决;补充交代正文没有涉及而又值得重视的情况或问题。
总之,调研报告结尾要简洁有力,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没有必要也可以不写。
写调研报告时,要注意克服四种问题:
一是观点与材料脱节;二是材料不充分,不能说明观点;三是堆砌材料,没有从材料中概括出观点,缺乏分析与研究;四是表述不当。写作调研报告,应尽量避免枯燥无味的语言,力争写得通俗、朴实、生动。
附一:调研报告的样本
附二:毕业论文格式
附件一:
四川理县调研报告
由『凯瑟克基金出资支持的『川越5.12专业团队能力建设研究培训项目自启动以来,得到了香港理工大学、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基于2008年5月底民政部赴灾区社会工作专家服务队提出的灾区需求评估调研报告,2009年8月15日至21日,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派马福云、成彦2位同志前往四川理县,对当地乡镇干部和村级干部进行培训需求调查,以进一步完善该培训项目的课程设置,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训材料,保证基层干部能力的提升。现对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理县位于四川省中部,阿坝州东南部,属典型的高山峡谷地形,是川西北交通要塞和商贸集散市场之 一,总面积4318平方公里,总人口不到5万人,居民以藏、羌、回、汉等民族为主。全县辖4镇9乡,包括杂谷脑镇、米亚罗镇、古尔沟镇、薛城镇、夹壁乡、朴头乡、甘堡乡、蒲溪乡、上孟乡、下孟乡、木卡乡、通化乡、桃坪乡。全县经济以水电、蔬菜、药材及旅游为主。
地震灾害后,在湖南省的援建下,理县灾后重建工作如火如荼。
重点工程建设如学校、医院、农村饮水灌溉工程等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农房重建及加固工作接近完成,乡村道路、村组道路、户间道路硬化工程,乡村风貌改造,三湘大道建设等项目建设在紧张有序地推进,力争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建设目标。 本次调研目的是通过对基层干部的调研访谈,了解他们的实际工作现状,了解他们对能力培训的期望,以确定能力建设的具体目标、培训方式、课程内容,并征询其对培训时间、地点的意见建议。
『基层干部是能力建设培训的对象,经过与理县县委组织部协调,本次调研主要选取了理县13个乡镇中的7个乡镇:古尔沟镇、朴头乡、杂古脑镇、甘堡乡、薛城镇、通化乡、桃坪乡,有9名乡镇干部和4名村居干部进行了培训需求访谈,其中9名乡镇级干部均为男性,年龄在28-45岁之间,均为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其中1人为硕士研究生;4名村居干部也均为男性,年龄在30-45岁之间,均为高中以上学历。
1、灾后主要工作
地震灾害后,乡镇及村居干部的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三阶段,首先是抢险工作,包括转移安置村民、救援受伤灾民、从倒房中挖掘物资等;其次是救灾工作,包括受灾情况统计、救灾物资发放、组织搭建过渡房、兑现死亡伤残补助、配合医疗队实施救援等;第三是灾后重建工作,包括农房重建及加固以及配合湖南援建队所进行的学校建设、医院建设、三湘大道建设、农村饮水灌溉工程、道路硬化、乡村风貌改造、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扶贫工作等。
2、工作中的问题
基层干部在灾后重建中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这主要包括:
(1)工作压力过大。调研中被访干部普遍表示目前面临极大的工作压力。理县经济社会发展本来存在很多欠缺,灾后重建有大量繁杂而具体工作要做,但是乡镇级政府工作人员少、工作能力不强,人力资源严重匮乏。原定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内要完成使得乡镇工作任务倍增,面对各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乡镇基层干部疲于奔命,再加上理县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高山地带生存环境差,河谷地带耕地短缺等条件的影响,乡镇干部感到极大的工作压力。
(2)身心压力大。繁重的工作任务给基层干部带来了深重的身心压力。我们走访6个乡镇政府的办公楼建设都滞后于当地农房、学校和医院建设,干部工作、办公环境较差,基本没有体育健身设施。乡镇工作人员长时间置身于重建第一线,吃住在办公室,难得回家得到家庭的温暖,特别是大部分干部自家也是受灾户,自家住房的重建他们却无暇顾及,有的得不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地震救灾以来,基层干部都没有休过节假日,每天超时工作,高负荷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低质的生活质量,加之对家人的愧疚使得他们面临极大的身心压力。一些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焦虑、愧疚、孤独、失落、抑郁等不良情绪,需要及时进行干预。
(3)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困惑:在调研中,被访者具体讲述了他们工作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这主要集中在:民众对干部排斥不理解及其在民众中信誉度过低问题,重建过程中的征地补偿、拆迁问题,政策执行过程中百姓认可难、配合难问题,产业结构调整的管理、技术问题,干部身心调适问题,基层干部法律法规及专业能力缺乏问题等方面。
3、教育培训需求
尽管重建过程基层干部面临极大压力,但是他们还是对未来充满信心,根据近来工作规划。他们迫切希望得到教育培训支持,这主要包括:
(1)基层管理的政策法规培训;
(2)社区(地区)发展理论、模式及方法培训;
(3)基层管理服务工作的技能技巧培训;
(4)自我缓解压力、疏导心理技能培训;
(5)与发达地区基层干部之间的交流学习;
(6)基层干部通用能力和素质培训;
(7)特定人员培训:例如民政、低保、妇女、计生,以及服务于西部乡村的大学生等;
(8)特定技能培训:例如解决冲突、民事调解、财务管理、村庄规划等。
1、培训时间建议
鉴于理县当前重建工作任务繁重,考虑到工作进度安排,建议将培训时间放在10月底或11月进行,每期10天左右。
2、培训地点建议
为保证受训人员按时、集中、全面得到高质量的培训,调研小组建议将培训地点放在理县以外,九寨沟、成都是可以优先考虑的省内地点。
3、培训对象建议
根据培训方案设计以及调研情况,建议将培训对象定位于县乡基层干部、村居干部两个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建议对两个不同层次的对象分别进行培训。
4、培训方式
鉴于灾区干部目前的身体状况以及身心压力,建议培训与休闲相结合,在课程安排上给学员一些休息时间,在课余安排一些健身娱乐休闲活动,以利于缓解压力,恢复身心健康。
5、培训课程
根据调研结果,干部能力建设培训课程应该包括如下主题:基层法律法规、社区发展与资源开发、基层政府转型(由管理到服务)、心理疏导、政府/民间团体/志愿者的协作、群体需求与服务等。
对于县乡干部增加社会工作服务、危机事件干预、人力与资源管理等;对于村居
干部增加社会工作服务技能、生计重建、文化保护传承等。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
2009年9月2日
附二:
毕业论文的装订顺序及格式
一、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应该包括:
(1)封面(2)衬页(3)摘要(4)关键词(5)目录(提纲)(6)正文(7)参考文献目录(8)致谢(9)附录
二、送审论文装订顺序为:封面、扉页、论文(顺序为:标题、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有的可加目录)、毕业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见附件2)、毕业论文写作过程考核表(见附件3)、毕业论文答辩与评审表(见附件6)、封底。其中,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记录表可另页,也可利用封底上的表格。
具体如下: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小初华文行楷)
毕业论文(50号华文行楷)
题 目:关于____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黑体2号)
姓
名: 张三 (小三、楷体,下同)
学
号:
X X X X X X X X X X
专 业: 社会工作(民政管理)
入 学 时 间:
2007年秋
指导教师及职称:
李四 副教授
所 在 学 院: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0年 5月 12 日(小三,黑体)
写 作 提 纲 (3号黑体)
一、社会保障中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内涵及特征…………………1
二、双重失灵——社会保障中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适度选择的理论据…………………………………………………………………………3
(一)一国社会经济不同发展阶段层面上的适度选择………………3
(二)社会保障产品体系不同构成项目层面上的适度选择…………8
(三)社会保障具体保障项目不同环节层面上的适度选择…………9
三、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11
四、结束语……………………………………………………………16
参考文献…………………………………………………………………17
(4号宋体)
关于____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2号宋体,加粗)
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的两个基本机制。自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诞生以来,在不同国家和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存在着诸多差异,这些差异归根结底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管理、运营过程中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之间的不同组合方式和选择机制造成的。正因如此,……(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一、社会保障中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内涵及特征(三号宋体、加粗)
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据一国宪法和法律,以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作用机制,为本国国民在特殊情况下提供经济福利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它向公民提供各种形式的补贴、津贴,用于补偿公民由于退休、失业、伤残、疾病和生育等原因造成的收入损失。(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二、双重失灵——社会保障中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适度选择的理论依据(三号宋体、加粗)
市场机制存在着“市场失灵”,决定了政府机制必然参与社会保障之中;政府机制存在着“政府失灵”,决定了社会保障中必然需要市场机制的回归,社会保障中“双重失灵”的存在,决定了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之间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单向选择关系,需要建立一种扬两者之长(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一)一国社会经济不同发展阶段层面上的适度选择(小三号宋体、加粗)
……(四号宋体)
(二)社会保障产品体系不同构成项目层面上的适度选择(小三号宋体、加粗)
……(四号宋体)
(三)社会保障具体保障项目不同环节层面上的适度选择(小三号宋体、加粗)
……(四号宋体)
三、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三号宋体、加粗)
……(四号宋体)
四、结束语(三号宋体、加粗)
……(四号宋体)
参考文献:(四号宋体、加粗)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刘燕生.社会保障的起源、发展和道路选择[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3、寇铁军,崔惠玉.社会保障产品属性探析[J].财经问题研究,2000,(11).
4、[ 美]约瑟夫斯蒂格里茨.政府经济学[M].北京:春秋出版社,1998.
5、周庆国.试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J].中国行政管理,2001,(10)
6、 ……
(小4宋体)(固定值25磅)
致谢辞:即对写作论文提供帮助的老师及专家表示感谢。(四号宋体、加粗)
学校规章制度<>
目录
(一)招生与培养
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2
2,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4
3,中国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执行办法……………………………………………………………7
4,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办法……………………………9
5,中国海洋大学关于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的规定实施细则…………………11
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规定实施细则…………………………………13
7,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17
8,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20
9,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成绩考核管理办法……………………………………………22
(二)学位
10,中国海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6
11,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相关论文成果及外语考试要求的规定……………………………32
1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33
(三)综合管理
1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35
1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办法……………………………………………………39
15,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40
16,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42
17,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论文奖\"及\"优秀研究生论文指导奖\"评奖办法……………44
18,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的条例…………………………………………………………46
19,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结婚问题的规定…………………………………………………………50
20,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校徽,研究生证管理办法………………………………………………51
2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教学助教工作的规定及实施细则…………………………………52
2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管理人员的规定及实施细则………………………………………54
2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研人员的规定及实施细则………………………………………55
24,中国海洋大学自行审定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57
25,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60
2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规定…………………………………………61
27,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63
28,中国海洋大学校外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例………………………………………………………65
29,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66
30,分管研究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67
3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68
3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中心工作职责………………………………………………………72
33,中国海洋大学院(系)有关研究生工作的职责…………………………………………………73
34,中国海洋大学院(系)研究生秘书的工作职责…………………………………………………74
35,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规定…………………………………………………………75
3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业务出差的规定……………………………………………………76
37,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费开支费用的规定…………………………………77
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
(2003年6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生:培养费用来自国家财政拨款,毕业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就业.
2,自筹经费生:由学生个人或招生导师支付培养费用,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双向选择就业.
3,定向委培生:由用人单位向学校支付培养费用,毕业生须回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学生年龄不限.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获得硕士学位)或符合同等学力有关要求的考生(具体要求见每年的招生简章).
3,有两位与本门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4,我校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硕士生.
四,入学考试或考核方式
统一考试和硕博连读.
1,统一考试:其对象为应届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及同等学力考生.
2,硕博连读:在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博连读生中选拔.(见《中国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执行办法》)五,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凭单位介绍信(属定向委培的应届硕士生,还须由原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同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委培),并缴纳报名费;外地考生可函报(须寄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报名费)并准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三张,即可获取报考博士研究生有关材料(也可在网上获取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见当年招生简章.
3,报名地点: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考博士生登记表;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④政治审查表;
⑤对已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可先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论文摘要,评议书及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
经审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七,考试日期及地点
1,考试日期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八,初试
初试科目为外语及两门业务课.
九,复试与体检
初试合格考生参加复试,体检,复试为综合口试(含专业英语),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学专业理论的程度,科研工作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业务课.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十,录取
1,非定向生,自筹经费考生在录取前调取个人档案.
2,定向委培考生,自筹经费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协议书.
3,根据考生初,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十一,入学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2,委培生,自筹经费生在入学报到时,按照协议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十二,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文件为准.
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
(2003年6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需出具自考,夜大或函授等方式所学与报考硕士专业相近的五门本科主干课成绩;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两篇以上相关的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报考时需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推荐标准和办法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推荐免试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四)在学研究生,在学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以及被取消学籍或被取消毕业分配资格不满五年者,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日期
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
四,报名地点
青岛地区的考生,到我校研招办报名,其他地区的考生在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名点报名.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在职人员直接到我校研招办报名,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与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五,报名手续
1,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报名点交验报考的有关证明材料,交纳报名费,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现场拍照.
填写报考登记表时应当注意: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写一个学科专业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写一个学科专业的一个招生单位;
(3)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每年招生专业目录规定任选一种.
2,考生自己填好报考登记表后,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再由报名点(统考考生)或所在单位(单考考生)按规定日期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经审查合格后发准考证.
考生在报考期间因事外出,可持所在单位证明就地报名和考试.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参加单独考试与国家组织初试的时间一致.
3,初试科目:目前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二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4,全国统考初试中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青岛地区考生在我校考试,外地考生到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我校考试.
7,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可在网上获取信息).
8,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待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七,体格检查
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按报考志愿被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和自筹经费协议书.
九,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的通知\"(教财[1994]50号)办理.
定向委培研究生的待遇,按协议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执行办法
(2003年6月修订)
为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早出人才,出优秀人才,出高水平的成果,我校施行由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
一,专业及导师
试点专业以全国高校重点学科为主,其他博士学位授予专业可根据导师条件招收少量学生.
招收培养硕—博连读的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2)有重大或重要的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1,对象:免试推荐为硕士生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参加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
2,条件:(1)品德优秀;(2)身体健康;(3)外语通过六级考试.
3,程序:需由符合资格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拟接收导师同意经院系(所)考核小组考核,研究生教育中心审定报学校批准.
4,数量:为保证质量,硕—博连读研究生数量约占当年硕士生招生数的20%.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至六年.
四,培养要求
第一,二学年主要安排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适当进行科学研究.
第四学期初与硕士研究生同时进行中期筛选.
第五学期初,由院,系(所)考核小组进行学科综合考试.凡业务知识和科研能力考试考核合格者,再根据其课程学习,政治思想,品德,纪律,学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符合条件的,则进入博士论文阶段.凡达不到要求的按硕士生中期筛选标准进行分流.
作为博士生继续培养的,综合考试合格后,转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作为硕士生培养的,自第三学年开始转入科学研究和撰写硕士论文阶段.
五,课程设置
1,必修课程
硕博连读生总学分理科不低于45学分,文科不低于50学分.
(1)学位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2学分(理科必修)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学分(文科必修)
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分
硕士研究生外语4学分
博士研究生外语3学分
(2)学位基础课12~15学分
(3)学位专业课8~12学分
(4)前沿讲座2学分
(5)教学实践(只限应届统招生)1学分
2,专业选修课10~14学分,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除了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外,还应要求研究生选修部分跨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
硕博连读生需要有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环节,并可计1学分.
六,待遇
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享受硕士生待遇.分流后为博士生的,享受博士生待遇;转为硕士生的,仍享受硕士生的待遇.
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根据本试行办法制订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每个学生都应制订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并经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核,予以施行.
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办法
(2002年10月修订)
为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本科教学,鼓励学生为国家建设而发奋学习,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行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具体办法与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勤奋,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动手能力,学习中表现了较强的创造精神.
3,前三年业务课(以教学计划为准)成绩总平均在班内属前15%(基地班为前50%,转专业同学在原专业的学习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一般情况下,公共必修课,专业主干课成绩在90分以上的课程占50%以上(含5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通过国家组织的六级考试.
4,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获取专利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奖励(除第6条外)者优先推荐.
6,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三年业务课学习成绩总平均在班内属前50%者可直接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
(2)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学术作品制作竞赛获得以下奖励者:①特等奖前三名;②一等奖前二名;③二等奖第一名;
(3)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获得以下奖励者:①特等奖前二名;②一等奖第一名.
7,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志愿原则上应报考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般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服从安排者不予推荐.
二,推荐比例:
推荐免试人数一般占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基地班视情况倾斜,具体名额依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推荐免试指标进行分配).
三,推荐方法与步骤:
推荐工作主要由各院(系)组织实施,具体做法是:
1,各有关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系负责人,班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推荐小组,根据推荐条件提出推荐名单,经初审后在本院(系)范围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2,各院(系)有关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整理材料,填写推荐表(附学历成绩总表),报送研究生教育中心,由研究生教育中心分别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成绩及获奖情况.
3,研究生教育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和团委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推荐免试生名额及院系推荐情况统一审核,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4,山东省招办批准推荐名单后,在校内张榜公布.
四,质量保证及要求:
1,为保证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公正,合理,各院系要对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发现有不实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荐资格并给当事人以纪律处分.
2,为考核推荐免试生的入学质量,要求被推荐的免试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的部分课程考试(英语和一门基础课).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进行适当处理,直至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3,推荐免试生毕业前若出现课程考试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违法违纪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研究生教育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和团委.推荐免试工作由研究生教育中心统一协调.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
招收研究生规定实施细则
(2003年6月修订)
一,报名
(一)资格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大陆)大学相当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公费生(即国家计划内定向生)
自费生(即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自费兼读生(即自费在职研究生.在香港,澳门或内地(大陆)供职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可报考自费兼读生)
奖学金生(国家教育部为香港人士设立的奖学金生,只限香港人士报考)
(三)报名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十二月一日至三十一日
(四)报名地点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理工大学,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基金会.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也可到我校报名,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点相同.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台,澳考生参照港元交费).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硕士生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三门业务课及外语,均为笔试;博士生考生须
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及外语,其中至少有两门为笔试.详见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方式由我校确定.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二日至八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我校确定.
时间:每年五月二十日之前.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七月初开始函寄考生本人.国家教育部向获奖学金的香港考生函寄通知书.
四,入学
新生于九月中旬前到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到入学,办理交费,居留等手续,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手续齐全者,凭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介绍信到研究生教育中心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攻读自费兼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经费和待遇
公费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研究生相同,获国家教育部奖学金者除免交学费外,还要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学金,享有公费医疗.自费生在学期间按当年规定交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八,其他
(一)已在内地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本科生,硕士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均可按内地高等学校招收内地硕士生,博士生的办法报考研究生,即包括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和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政治理论课.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台湾省新生还应办妥途经香港返回台湾的香港再入境手续.
(三)学生学业结束后,应返回香港,澳门,台湾原居住地,或港,澳,台在大陆的机构中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招收
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规定实施细则
(2003年6月修订)
招收和培养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是扩大对外开放,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原国家教委《关于招收和培养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暂行规定》,参照国内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招收和培养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
2,品德良好,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和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国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外国来华留学生健康检查标准\".
4,汉语水平考试(HSK)已达到六级标准(英语授课班考生除外)的外国人.
5,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应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6,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应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7,报考英语授课的研究生除符合相应的条件外,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
二,招生专业和申请办法
我校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以招收和培养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各有关院(系)应积极创造条件,作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数量.
1,政府计划内的来华留学研究生
(1)我驻外使领馆向所在国主管派遣部门提供我接受计划后,由该派遣部门根据我国政府计划和我国对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资格要求,择优选拔.经我国教育部同意后,将申请人有关材料寄送我校;(2)已在华学习的符合来华留学研究生资格的申请者,应首先与所在国政府驻华使领馆联系,再持其使领馆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件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申请者必须经其驻华使馆确认纳入政府奖学金计划后,方可享受我国教育部的奖学金.
2,政府计划外的来华留学研究生
(1)根据校际间或两国其他部门间的交流计划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者,按校际或其他部门间达成的协议办理申请手续;
(2)在国外或已在华的符合来华留学研究生资格的个人,申请自费攻读我校研究生学位者,应直接向我校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除本文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需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在华事务,经费担保证明,并应有在华常驻机构的委托人.
3,申请人应缴验的材料
(1)\"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3)经公证后的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阶段的学业证书,所学课程及成绩表(复印件);
(4)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的推荐信.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是中,英二种文字之一或附有此类文字经公证后的译本.
4,申请时间
(1)政府计划内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必须于入学当年的二月底以前送抵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事务部;
(2)政府计划外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必须于入学当年的二月底以前送抵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3)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实申请材料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三月三十一日前寄出准考通知或免试通知.
5,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者,持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介绍信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合格者,准予报考.
三,入学考试
1,对来华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者,应通过考试录取,可参加我校招收国内研究生的统一考试,亦可由我校单独命题.对其中品学兼优,符合我校推荐免试条件者,可采取免试推荐的办法录取.
2,对原在我国大学本科毕业,申请再次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由本人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根据该生在校时的学习成绩和表现,采取考试录取或免试录取的办法.考试用汉语命题.
3,对外国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先向我校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大学学习课程及成绩单,两名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教师的推荐信.经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录取.考试科目用汉语或外语命题.
4,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备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的学历,并向我校提交学历证书,研究课题计划和两名教授的推荐信.经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录取.考试科目用汉语或外语命题.
5,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免试马克思主义课程,但需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三门业务课,初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份或6月份.
6,报考博士研究生者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初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份或6月份.
7,每科目初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8,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地点,时间由我校通知考生.
9,考生来华手续由本人办理,所需费用自理.也可以先申请来校进修半年到一年,在进修期间参加有关的考试.
四,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并于每年6月底前将录取名单与具体安排通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宜.
五,入学
被录取的来华留学研究生持来华学习签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交费,居留等有关手续.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健康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手续齐全者,凭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介绍信到研究生教育中心管理部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为三至四年,具体培养计划由招生专业制定,经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审定.留学研究生的培养过程,要求和管理与国内研究生相同.
七,论文与答辩
对毕业于我国大学本科的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入学后用汉语授课,其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用汉语;对非我国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加英语授课班的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其论文的撰写与答辩可采用英语,但必须有中文摘要.
八,学位
外国来华研究生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后,达到我国硕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硕士学位.未达到硕士学位要求的,改作进修生结业.
攻读我校博士学位者,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后,凡达到我国博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博士学位;未达到博士学位要求的,但已达到硕士学位要求的,且本人又未获得过该学科的硕士学位,可授予硕士学位.
九,经费
由我校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经费来源,留学研究生的业务费由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分配.
1,来华留学生报考前,由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的经费来源情况.
2,对享受我国政府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留学生经费标准,研究生教育中心将参照我校关于国内研究生业务费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3,对来华留学研究生,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须以外汇向我校缴付各项费用.每一学年的费用可一次付清;也可分两期缴纳,每学期开学前各缴一半.经费的分配原则与我国政府奖学金的业务费相同.
十,其他
招收来华留学研究生既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又要兼顾派遣国和留学研究生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要求.
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报名,考试,录取,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由研究生教育中心及各院(系)及导师负责管理,其他工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管理.
以上内容如与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和下达的文件有矛盾之处,按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和文件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2003年6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培养目标:
博士生培养,必须全面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一总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体要求是:
1,博士生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掌握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一至两门外国语;具有严谨的学风,能够独立从事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并取得创造性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培养方案
具体要求见《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三,培养计划
博士生入学以后,导师在三个月内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及博士生的具体情况,共同确定该生的培养计划.由导师签字后并报学院(系)和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备案.
四,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6年.
五,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体,除学校规定的课程以外,为引导博士生进入学科前沿,要求参加有关讲座学习和阅读有关文献.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成立由导师负责的,以博士点学术梯队为主体的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生的课程学习,能力培养,论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可以包括博士生主修专业领域不同研究方向的专家和相关学科的专家.
六,课程设置
博士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前沿讲座和补修课.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一般按百分制记,以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60分为合格.
1,学位公共课
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教学采取博士生自学,讨论和教师专题讲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讨论和专题讲授安排课内50学时,在一学期内完成.学习结束后采取撰写课程论文的方式进行考试和评定成绩,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指导自己的学习和工作.
外国语课内安排108学时,在第一学期内完成.要求达到读,写,听,说四会.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在本课程修完时要进行过关考试.其中笔试成绩占80%,平时考核成绩占20%.
2,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
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一般要在原硕士学科基础上开设拓宽和加深学科理论和知识的课程.课程学习提倡以博士生自学,讨论班或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的多种方式进行.3,前沿讲座
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了解和掌握学科前沿的进展,应在导师指导下以讨论班的形式组织博士生进行前沿讲座,并不少于6次.
4,补修课
补修硕士生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5,在学完全部课程后,在第3学期初举行一次综合性学科考试.
博士生综合学科考试,主要考查博士生在本门学科上是否基本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是否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再补考一次,如仍不及格则不得补考并终止学业.
博士生综合学科考试内容,应包括导师所指定学习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相关学科知识,学科前沿知识.也应包括导师虽未指定,但作为博士生应该具备的知识,并结合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博士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博士生综合学科考试委员会应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是考试委员会的成员,但不担任主席.考试委员会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备案后方可进行考试.
综合学科考试时,导师应向考试委员会报告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及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考试委员会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确定考试范围,拟定考试题目.七,筛选和分流
在开题报告证明科研能力不强,课程学习考试成绩不佳及综合学科考试证明基础理论不能达到要求者,由综合考试委员会提出意见,院(系)审核,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后,经主管校长批准,取消该生的博士生资格并按学籍管理条例处理.
八,论文工作
1,在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应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导师负责主持,可吸收导师组成员及其他教授,副教授参加.开题报告结束后,应填写《开题报告表》,并交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备案.
2,在学位论文完成过程中,至少应每个月向导师汇报一次论文进展情况,获得导师的及时指导.3,在实验或进入撰写论文之后,应以Seminar形式每季度与导师和同学交流一次,听取导师和同学们的意见.
4,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内容;确要更改者,应重新做开题报告.
5,论文进度应纳入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2003年6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2,在本学科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现代实验技术,具有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或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
3,身体健康.
二,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按二级学科制订,具体要求见《中国海洋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三,培养计划
1,第一学期内,本着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意愿并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确定指导教师,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备案.
2,第一学期结束前,在导师主持下,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对学习内容,选学课程,学位论文定题,开题报告及其完成的日期等作出具体的规定.由导师签字确认后,报院(系)备案及研究生教育中心存档.
四,学制和毕业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五,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应届本科生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列入培养计划.教学实践完成后,由负责教师写评语,通过者取得1学分.
六,中期筛选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应在课程学习完成后,进入论文工作前进行.一般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筛选的内容包括开题报告,课程及学分完成情况及政治思想等综合表现.中期筛选不能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通过中期筛选者,填写中期筛选表,由院(系)填写审议意见后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备案.
七,外语学习要求
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外语学位公共课学习并通过考试之外,在读期间还必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六级外语考试(60分以上),否则,在达到此标准前不能授予学位证书.如在入学前已达到该要求,可予以承认.
八,论文研究
1,在论文完成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并以适当方式与同学交流以获得导师的及时指导和同学们的帮助.
2,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可随意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者,需要重新做开题报告.
3,论文进度应纳入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2003年6月修订)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专门技术的主要途径.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成绩考核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建设
第一条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前沿讲座,教学实践和补修课.
第二条研究生课程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应在更高层次上反映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最新进展和学科发展的前沿,覆盖面广,信息量大.要有利于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以及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有利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的培养.
第三条研究生课程一般要有相应的教学参考书,可以选用国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参考书或根据课程教学要求自编教学参考书.
第四条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要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明确本课程教学目的,要求,授课内容,授课学时,指定主要教学参考书目(包括学术期刊)等.
第五条根据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需要而新开设的课程,应由开课教师或教研室提出开课报告,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证同意后,报研究生教育中心批准,备案.
第二章任课教师
第六条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和三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教学效果优良,学术造诣较高的教师担任.
第七条每门研究生课程一般应安排1—2名任课教师.
第八条初次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师授课前应在教研室进行试讲,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专家听课评议合格,研究生教育中心批准后,才能上岗授课.
第九条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中途一般不得调换,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换时,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院(系)和研究生教育中心批准.接替教师的水平一般不应低于原任教师.第十条实践证明任课教师学术水平低,教学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教学效果差或学生反映强烈,有关院(系)应责成教研室及时调整撤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章教学进程安排
第十一条每门课程的教学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进度以及任课教师安排等.任课教师在开课前都要按照教学日历制定课程的教学进程表(教学日历).
第十二条教学进程要具体明确教学内容的顺序和教学方式(讲课,实验,讨论,录相等)及其学时分配等.
第十三条任课教师须在开课前一个学期末将教学进程表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编排课程表.
第十四条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须在开课前一个学期结束时,将课程表发送到有关院(系),教研室和任课教师,作好开课教学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课程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改授课时间和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研究生教育中心批准.
第四章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研究生课程教学包括备课,课堂讲授,实验课,成绩考核等环节.规定任课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和要求是搞好教学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第十七条备课要求:
1,备课是讲课的起始环节,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任课教师无论是讲新教材,还是熟悉的老教材,都要按照教学目的要求认真备课,及时补充新的内容,介绍学科新进展.
2,备课前,任课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以及后续课程内容,处理好课程的衔接,加强相关课程的联系,避免重复和漏讲.
第十八条课堂讲授要求:
1,课堂讲授(习惯称为讲课)是课程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重要环节,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之一;
2,课堂讲授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分清主次,突出重点,讲透难点,揭示疑点,避免照本宣科,平铺直叙.教学内容要精,专业课要分专题着重讲前沿,讲进展,讲思路,讲概念的引入,讲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及其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猎取知识的能力;
3,课堂讲授要根据研究生自身和所授课程的特点,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努力做到生动,活泼.倡导启发式,研讨式,交互式,撰写课程论文等形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思维.指导学生学会系统地,独立评论和加工信息,培养学生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多思路地解决问题和大胆地质疑前人的成果;
4,教学形式应不断进行改革,提倡使用新方法,新手段,增加授课的信息量,研究生教学应较多地使用网络和多媒体课件.
5,课堂讲授要按时,守时,不得擅自停课或调课,否则按教学差错事故处理.课堂讲授的时数要求不低于计划学时的50%.
第十九条实验课要求:
1,实验课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观察问题和搜集,处理,分析实验数据,判断实验结果等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必不可少的技能训练.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多为研究生,特别是硕士生开设实践教学课程;
2,实验课前,任课教师应认真准备,做好预备实验,并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材料,药品,试剂等准确情况;
3,实验课必须对学生进行\"三严\"(即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和严密的方法)教育,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学风和肃静,整洁,规范,有条不紊的工作习惯;
4,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
第二十条成绩考核要求:
1,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教学结束时,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必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学位专业课可采取闭卷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2,根据所授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求和课程内容特点,成绩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闭卷,开卷或撰写论文等方式进行.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必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学位专业课可采取闭卷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3,为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要重视学生实验课的成绩考核;
4,命题一般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出,由教研室审定,试题要难易适度,份量得当,以利于鉴别研究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
5,每门课程考核时间一般为2小时;
6,课程考核前不得指定考核重点和范围;
7,课程考核一般在每学期最后四周内进行;
8,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合格不合格两级制,重修合格重修不合格等多种经研究生教育中心认可的形式记分.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和考卷应保存3年,以备核查;
9,若理由充分,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部分课程,但应事先向院(系)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批准;
10,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事先提出缓考申请,经院(系)审核同意,报研究生教育中心批准.学位公共课的缓考事宜直接由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批.缓考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处理;
11,研究生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或申请缓考未获批准,也未参加考试者,其成绩以零分计算;12,研究生课程考试作弊,成绩以零分计,并按《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处理;
13,研究生有课程不合格,应重修并交纳重修费,按每学分150元计算,每门课重修一般不多于两次;
14,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合格或考核作弊者,按《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建立和健全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与评估制度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措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教学评估委员会,负责对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和论文进行评估.学校还将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对研究生教学,培养及研究生的管理实施督导.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教育中心每学期组织对承担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的教案和讲稿进行抽查.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课程教学结束时,研究生教育中心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并组织该班全体听课学生进行教学评价.
第二十五条研究生课程教学开课前和结束时,任课教师要召开课前师生见面会和课后师生座谈会,听取研究生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学相长.
第二十六条凡经学校研究生教学评估委员会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程序,评价为优良者,优先上岗,若评价为不合格者,则一年内不能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教学检查,效果较差者,责令其进行整改,若再次检查,教学效果仍不佳者,停止其承担研究生教学活动的资格.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中国海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03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十二个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四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经审查符合《中国海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者,授予学士学位.
本校的本科毕业生,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第五条我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可授予学士学位专业)本科毕业生,及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向我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必须严格按教委规定的程序,组织资格考试,经二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报省教委核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硕士学位
第六条硕士学位: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硕士课程学习要求
1,学位公共课3门7学分
2,学位基础课3~4门8~10学分
3,学位专业课2~3门5~8学分
4,专业选修课4门8~12学分
5,前沿讲座4次2学分
6,教学实践(只限应届统招生)1学分
学位课程必须闭卷考试,考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同等学力学生和跨一级学科学生须补修覆盖本学科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原则上不少于2~3门,学分另计,但不能顶替以上各项规定学分.
第四章博士学位,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第八条博士学位: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要求能用第一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3,论文具有创新性见解,并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成果.
第九条博士学位课程
1,学位公共课2门5学分
2,学位专业课1~2门3~6学分
3,专业选修课1~2门3~6学分
4,前沿讲座6次2学分
学位课程必须闭卷考试,考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同等学力学生和跨一级学科学生须补修覆盖本学科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原则上不少于2~3门,学分另计,但不能顶替以上各项规定学分.
第五章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评阅及答辩
第十条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内容一般包括目录,中英文摘要,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必要的附录,致谢.
1,硕士论文:要求能掌握本学科专业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在基本论点,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技能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或用已有的理论方法解决新的课题,在学术上应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篇幅一般不少于3万字,文科一般不少于4万字,中英文摘要各1000字左右.
2,博士论文:要求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必须重点阐明本领域前人已有的成果和自己创造性的贡献,在理论上实践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重要意义.篇幅一般不少于5万字,文科一般不少于8万字,中英文摘要各1500字左右.
第十一条学位论文评阅
1,硕士论文: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应聘请二位以上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是副教授以上的专家,论文评阅人的确定及评阅手续的办理,由各院(系)专人负责,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不得介入.学校通过一定方式对论文评阅情况进行检查.
2,博士论文: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三个月完成.由导师组织校内同行专家进行预答辩.答辩前二个月,将预答辩通过者的论文,摘要,有关材料交校学位办公室,由学位办从专家库中聘请五位以上专家评阅论文,其他人不得介入.
3,学位论文质量定量评议计算办法
(1)学位论文定量评议指标共分五大项,满分为100分,其中:
①立论依据(15分);
②研究方案和实验设计(20分);
③数据处理与结论(15分);
④论文格式与写作(20分);
⑤论文创新性及学术成果(30分).
五大项按设定的分数打分,然后五项之和作为总分.
(2)依据上述总分,将论文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四个等级:\"优良\"(≥85),\"合格\"(70~85),\"基本合格\"(60~70),\"不合格\"(<60).
4,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执行办法:
(1)博士学位论文:对于五位评阅专家反馈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及\"综合评价等级\",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延缓答辩.
情况一:两位以上专家(含两位)评阅意见为\"不合格\";
情况二:一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合格\"且另外两位以上专家(含两位)评阅意见为\"基本合格\".(2)硕士学位论文:对于两位评阅专家反馈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及\"综合评价等级\",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延缓答辩.
情况一:两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合格\";
情况二:一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合格\",再送一位专家,若意见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3)其它情况,可以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毕业研究生应就论文评阅中修改意见认真做出修改,填写《学位论文修改书》.对评阅结果出现\"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学位论文,请导师严格把关,按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指导与督促学生修改,学位论文答辩会上由答辩秘书宣读所有的评阅意见,导师发表申述意见.
(4)延缓答辩的期限为六个月以后至二年以内,再次专家评阅及答辩在此期间完成.延缓答辩期间不再发放奖学金,学生可落实工作岗位,边工作边修改论文,规定期限内仍不能进行答辩者,则取消学籍,按《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论文答辩
1,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副教授以上专家五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二人.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查批准.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教授以上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三人,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人.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查批准.若有不同意见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裁决后决定是否聘请.
2,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在答辩时可以列席,在讨论表决及形成决议时应离席回避.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写出评语,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由主席签字.会议要有记录.
3,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学位申请人宣布论文答辩结果(具体讨论过程,内容及投票表决情况应向学位申请人保密).
第十三条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宣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申请人姓名,论文题目等;
2,导师简要介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及从事科研工作情况;
3,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半小时,博士论文不超过一小时);
4,与会者提问研究生答辩;
5,休会:导师,研究生,列席旁听人员退场,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及《学位论文修改书》,委员就论文及答辩情况交换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论文是否通过,是否同意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作出书面决议;
6,复会:导师和研究生回到会场主席宣布论文是否通过和对论文的评语.
论文需经全体答辩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未出席答辩会的委员不得会外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答辩委员会决议,会议记录需经主席审阅签字.
第十四条学位论文未获得通过,答辩委员认为可以进一步修改时,也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半数以上通过,作出允许作者在规定时间内(硕士论文一年,博士论文二年)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交校学位办备案.
第十五条如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申请人的论文已相当博士论文学术水平,除作出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还可以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进行授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在补上博士学位课程后,办理博士学位授予手续.
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申请人的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可以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第六章学位申请及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了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通过论文答辩,即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
分管院长指定专人(一般为各院,系研究生秘书)负责将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及中英文摘要,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答辩表决票,课程成绩单,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或其他成果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议,并对申请者作出是否授予学位建议(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能作为通过),经分会主席签字,连同有关材料由专人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位申请人整个学习期间德,智,体全面表现情况,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是否授予相应的学位,开会出席人数应为委员会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结果是委员会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作为通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经主席签字,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申请学位者发出授予学位通知,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学位申请人自提交论文及有关表格后,在整个论文评阅,答辩讨论及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期间严禁进行非正当活动,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一切有关人员要严守纪律,申请者本人不应了解的一切内容,严禁泄露,违反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未通过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不得再提出复议.
第七章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八条对于国内外有卓越成就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八章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九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由九至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三人.委员会成员除在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教授中遴选外,应有各学科的其他带头人和有关党政领导参加,成员名单经校长同意,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负责处理本校授予学位的日常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院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分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配专职或兼职秘书一人,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第二十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
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及学士学位的决定;
(二)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三)审定本校有关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四)审批申请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及指导教师名单;
(五)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六)研究和处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中有争议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学位评定委员会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并需经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含半数)通过.未出席委员不得会外委托他人,或通讯方式投票.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以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报告.因此,尚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研究生学科,专业建设,导师队伍建设,专业培养方案,学位课程建设等有关本院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新问题;
(二)审查并通过接受学位申请人员名单;
(三)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以及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考试委员会名单;(四)审批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学位申请人名单;
(五)提出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六)审查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七)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
(八)将有关授予学位的有争议问题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位分委员会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建议,至少应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出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出席委员的半数以上(含半数)通过.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或教学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如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或下达的文件有矛盾之处,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
相关论文成果及外语考试要求的规定
(2003年6月修订)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论文成果水平,参照兄弟院校的做法,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我校申请学位必须修满规定的全部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并符合学籍管理中其他规定;除此以外,学位证书获得者还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一,申请博士学位
1,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理,工,农,医各学科的博士,至少要以第一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A类)》上发表两篇(包括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被SCI或EI收录的文章不少于一篇.
2,对于应用学科中具有保密性质的成果不便于多发表文章时,应至少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包括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但必须同时提供一项(包括一项)以上获得的国家专利,省部级以上鉴定或验收成果,以说明其学位论文成果水平.在专利,鉴定或验收成果中,研究生应为主要完成人员之一.
3,从事文科,管理科学,经济学的博士至少应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学术刊物发表两篇(部)以上学术论文或专著.
4,发表的文章或完成的成果,内容要与学位论文相关,作者单位署名中国海洋大学.
5,如文章第一作者为研究生的导师,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可视该生为第一作者.由于时间原因,学术论文不能正式出版,需要递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受函和版面费通知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硕士学位
1,要求以第一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A类或B类)》上发表一篇(包括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提供一项研究成果,在成果中研究生应为主要完成人之一.
2,发表文章或完成的成果,内容要与学位论文相关,作者单位署名中国海洋大学.
3,如文章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可视该生为第一作者.由于时间原因,学术论文不能正式出版,需要递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受函和版面费通知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外语水平,除参加并通过研究生外语课程考试外,还要在博士或硕士阶段通过国家组织的六级外语考试要求及格.如果在读期间参加了WSKORPETS,成绩在95或55分以上(4年内),可代替六级考试成绩.如在入学前即达到该要求,可予以承认.
四,对已通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学位审核,但不能达到一,二,三项要求者,施行\"缓授学位证书制\",即毕业时,暂不发给学位证书,两年内达到要求者,随时补发学位证书,两年内仍达不到要求者,学位证书作废.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2003年6月修订)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或在研究工作中具有新的见解,并据此申请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重要文献资料,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为了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统一要求.
一,学位论文书写的一般格式
1,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简明,恰当,引人注目.题目应力求简短,一般不宜超过25个汉字.
2,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内容摘要,1000—1500汉字,应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要重点突出其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语言力求精练,准确.摘要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
3,英文摘要:论文第二页为英文摘要.上方应有题目,内容与中文摘要相同,摘要最下方另起一行为关键词3—5个,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
4,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
5,引言(或序言):内容为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该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
6,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而不同,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实验结果的分析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结论.结论应该明确,精练,完整,准确.认真阐述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应严格区分本人的研究成果与导师或其他人的科研成果的界限.
7,参考文献:按学位论文中所引用文献的顺序列在论文后面,一般使用5号字.
书写格式为:
期刊——〔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题(篇)名.刊名(版本),出版年,卷次(期次):起止页码
图书——〔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次
会议论文集——〔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
止页次
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的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9,致谢.
二,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的书写,装订要求.
1,封面采用230克羊皮卡纸,博士论文为深兰色,硕士论文为金色.封面内容按照校学位办提供的格式进行.
2,学位论文用纸规格为A4复印纸双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文中标题用4号黑体字.使用时左侧应注意留出装订线.
3,论文必须打印,标点符号清楚,工整,正确.凡层次不清,错别字较多,语句欠通顺者,应予以重新整理.
4,文中的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或分章)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正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正上方;论文中的公式编号,用括弧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5,文中所用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务院的法定计量单位,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符号,也可用中文名称,但全文应统一,不要两种混用.
6,学位论文一律用中文书写,外文或部分外文均不被接受.
7,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书写质量全面负责,应进行认真审阅.经审查合格的论文由导师签字后,才能报研究生教育中心进行通讯评议.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
(2003年6月修订)
为了保证研究生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培养质量,必须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现根据原国家教委教学[199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情况,制订此暂行条例.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发给学生证,校徽,取得学籍.
经复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院,系(所)提出,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1,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2,健康复查结果,不符合招生体检标准者;
3,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刑事问题者;
4,发现在报考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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