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题

2022-05-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题

数学口试题设计与评析案例分析

[摘 要]

课程改革提倡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而评价理念与目标的落实并不容易。立足于S小学的实际情况,从初次设计的口试题样本、数学口试题的评价标准、命制口试题的范例、具体案例分析、问题延伸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提出了深化评价改革,构建新理念下的课堂教学评价和数学口试。

[关键词]

小学数学;评价;口试题

《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学习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学。应建立目标多元、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也要重视学习的过程;既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也要重视学生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

课程改革提倡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而评价理念与目标的落实并不容易。要用恰当的方法对学生的发展进行评价,特别是对学生思维过程的评价、创造性的评价、情感态度的评价等。这些过程性评价和深层次的评价往往体现在教师日常的教学活动中,而不是凭一张试卷对学生的表现作出判断。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学生日常的学习状况结合起来进行有效的过程性评价,才能对学生的综合表现作出判断。比如平常评价占一定比例,终结性的考试占一定比例,最后给一个综合性的评价。

S小学十几年来的办学特色就是评价。但是,原有的评价主要局限于学生德育评价和学校管理评价,几乎未涉及到学科,也很少涉及到课堂;同时,评价理念和方法相对滞后于新课程改革的实际。为此,指导团队立足于S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深化评价改革,构建新理念下的课堂教学评价和数学口试。

一、初次设计的口试题样本

二年级(上):

1.在一个正方形的四条边上栽树,每边栽5棵,至少栽多少棵树?

2.小朋友,请你想一想,一张正方形纸剪掉一个角,还剩几个角?

3.小明从镜子里看到钟面是5:35,你知道这时是几时几分?(动手拨一拨)

三年级(上):

1.拿出一摞纸,请你估计大约有多少页?你有几种不同的估计方法。

2.用24分米长的铁丝围成不同的长方形。你能围出几種?

3.小明在外婆家连续住两个月,他可能住多少天?

四年级(上):

1.你知道十万有多大吗?用语言表述。

2.给一张报纸的一个版面估计字数。

3.举出各种角在生活中的应用。

五年级(上):

1.傍晚,小华开灯做作业。本来拉一次开关,灯就应该亮的,但是他连拉九次开关,灯都没有亮。后来才知道是停电了,你知道来电的时候,灯应该亮着还是不亮呢?并说明理由。

2.10389+2004+11387是奇数还是偶数,为什么?

3.甲、乙两工程队修一条长2800米的公路,他们从两端同时开工,甲队每天修160米,乙队每天修120米,多少天后能够修完这条公路?说出这道应用题的关系式。

六年级(上):

1.量圆形钟面的周长,并求出它的面积。说出测量的方法。

2.量出一元硬币的直径,说出测量方法。

3.利用图形的平移,旋转和轴对称的知识,设计一幅美丽的图案,加以说明。

二、数学口试题的评价标准

数学口试题考察方式很新颖,以前没出现过,单独的试卷只能知道学生的思维结果,不能够了解和明确学生思考问题的相关思维过程,而口试却能暴露学生思维的过程,对学生的考察更加全面,同时还能增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对于如何把这种口试测评具体有效地运用到实际的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们都是很困惑。首先是没有足够的实践经验,再加上本身数学功底不雄厚,自行命数学口试题难度就比较大。传统数学学业成绩测试运用的工具是试卷,但试卷并不能全面评价学生,而口试恰恰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因此,制定数学口试题的评价标准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着数学口试题评价的效果。为此,指导团队向数学组教师介绍了一道好的数学口试题的几个标准:第一,能够揭示学生数学思维过程,而不是思维结果;第二,考察学生在做题过程中对数学概念的理解,重点在于能让学生在动手操作过程中理解数学概念,解决数学问题;第三,口试题目要好玩有趣,而且应该在学生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三、命制口试题的范例

口试题例1:拿出一张纸,让学生动手撕一个圆,如图1。

这是一道很好的数学口试题:首先,撕纸活动在小学生眼里是一件有趣的事,因此,这个题目具备好玩有趣的特点;其次,本题重点不在于学生是否在最后能撕出圆,而在于让学生在操作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或是和同伴交流理解圆这个数学概念;在学生撕圆的过程中,教师可以观察学生数学思维的过程,促进学生数学思维的发展。如何解答这道题目呢?

指导团队在示范过程中,说明这一撕圆的过程实质就是在考察学生对圆的定义的理解,即“平面上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叫圆”。学生在操作过程中在直观感知的基础上更加深了对圆的本质和性质的理解。

口试题例2:你能通过撕纸发现三角形的内角和是多少度吗?如果不撕纸,怎样求出三角形的内角和?

这同样是一道好的数学口试题:本题同样通过撕纸活动来解决数学问题,契合学生的兴趣点;其次,本题重点在于让学生在操作过程中理解三角形内角和的求解过程;在(1)问操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思维,进行(2)的提问,目的是让学生在已经经过旋转、平移角1、角2实现求解三角形内角和经验中抽象出做平行线求解三角形内角和。指导团队再次进行现场示范:

第一问的示范:如图2

口试题例3:如,按照下面的方法折纸,并说明你的结论的正确性。

将一张矩形的纸沿两条较短的边(即宽)对折,折出这张矩形纸的平行于较长边的中线,再将这张纸铺平;用手捏住矩形的一个角,将同一条宽上的另一个顶点折向中线,使其刚好落在中线上,压平。此时,你有什么发现?试证明你的结论,能推广你的结论吗?

分析,本试题的实际目的在于考查学生动手操作的习惯和意识,以及对直观几何的理解和认识;考查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将直观状态下的思维结果自觉地转化为理性的结果,即能够从直观的几何判断,自觉地上升到几何的逻辑论证。事实上,本试题的最后一步,需要学生做辅助线,利用“直角三角形中,如果一个内角所对的边等于斜边长的一半,那么,这个角等于30°。”

四、具体案例分析

(1)二年级(上)的第一题 “在一个正方形的四条边上栽树,每边栽5棵,至少栽多少棵树?”做口试题有点远,不符合口试题的三个标准,更像是口答题;第二题“小朋友,请你想一想,一张正方形纸减去一个角,还剩几个角?”比较接近于口试题,修改一下会更好。是不是可以设计成三问,一环扣一环,第一题简单,第二题稍难,第三问使思维再提升一个高度?比如:第一问设计成“想一想,让你用剪刀剪掉一个角,还剩几个角?”,第二问设计成“亲自动手操作,用简单的语言表述操作过程和结果”,第三问设计成“如果剪掉两个角,得到什么结果?剪掉三个角、四个角、五个角又得到什么结果呢?”,这样的口试题就变得开放了,也使题目更有趣味性。

(2)三年级(上)的第二题“拿出一摞紙,请你估计大约有多少页?你有几种不同的估计方法”基本可以,但操作起来有点麻烦,如果改一改就会更好。

例如:可以拿一张纸,让学生叠一次,再叠一次,再叠一次,问叠5次有多高?叠10次又是多高?这样,学生既可以动手操作,又可以在操作中思考规律。

再例如:也可以现场拿出一张纸,估计报纸一版都多少字?在估计整张报纸有多少字呢?这种材料更贴近现实生活。

第三,问学生1000页的书有没有他们自己高?你是怎么想的?周围可以用的材料有一本数学书,有一把尺子。这个题目比第二题容易操作,而且还有情境,学生应该更喜欢。

(3)四年级上的第一题“你知道十万有多大吗?用语言表述”,这道题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表述的太过模糊了。并且,作为口试题感觉不是很合适,没有操作过程。

那怎么改比较好呢?

我们认为应该这样改:“10万粒大米有多重?可利用的材料有大米和测量重量的工具”,这样改了以后不仅和学生的生活实际就紧密联系起来,又能让学生在动手操作的过程中直接感知重量,“以小见大”。

再来看一看第七题“举出各种角在生活中的运用”(如图4),如果这道题目这样出效果会更好:给学生几张纸,让学生叠至少两种纸飞机,在叠飞机的过程中,说出飞机中的角和这些角的度数以及作出角的方法,比较作出的不同飞机所飞距离的远近,并分析原因。例如,下图中是两种不同的纸飞机,第一个飞机的机头处角度较大为45度,第二个飞机的机头处角度较小为22.5度,第一个飞机较第二个飞机的飞行速度慢,而机头角度的大小就是造成飞行速度不同的主要原因。

(4)六年级的第七题“利用图形的平移,旋转和轴对称的知识,设计一幅美丽的图案,加以说明”。这个口试题感觉比较沉闷,应该再有趣、实际一点,比如让孩子们利用图形的平移、旋转和轴对称的知识在“让孩子们享受阳关,像幼苗一样茁壮地成长”这样一个理念下设计我们学校的校徽,学生就可能会画出圆圆的太阳、对称的幼苗,这样的设计不光让学生把知识运用到了实践,而且可以培养学生有参与到学校生活的意识。

而五年级的问题比较大,离口试题稍远了点,希望这次交流会后,五年组的教师对试题进行修改,然后再交流。

五、问题延伸

课堂教学应当体现对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的理解。所谓中小学数学的基本活动经验,具体表现在基本的几何操作经验、基本的数学思维活动经验(包括代数归纳的经验、数据分析、统计推断的经验、几何推理的经验、类比的经验等)、发现问题、提出数学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经验以及思考的经验等若干方面。

(1)基本的操作经验。以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为例,基本的几何操作经验,诸如解代数方程的直接操作经验等,都是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基本的操作经验。

(2)本学科特有的思维活动经验。每个学科都有其特有的思维活动,这些思维活动集中反映了本学科的学科属性,体现本学科研究的侧重点和研究手法。使学生获得更为丰富的学科思维活动经验,是让学生获得本学科上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中,最具代表性的数学思维活动经验,主要包括代数归纳的经验、数据分析、统计推断的经验以及几何推理的经验。

(3)综合运用本学科内容进行问题解决的经验、思考的经验。在这里,一方面包含综合运用本学科内容发现问题、提出学科问题,并加以分析和解决的直接经验,这是问题解决在本学科中的综合体现;另一方面也包括作为各个学科所共有的思维方法层面的经验,诸如类比的经验、思考的经验(做思维试验的经验)等。

基本活动经验是过程性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新课程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之一,“过程与方法”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与知识和技能相比,这个目标没有“抓手”,不便于课程实施中实际把握。事实上,过程与方法目标实际上体现了课程对于学生学科素养、学科能力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完全可以通过积累基本活动经验来完成。让学生在活动与探究中获得基本活动经验,不仅是其中的最重要目标之一,而且也是最直接的目的。以往的思考恰恰忽略了这个关键点。

[参 考 文 献]

[1]孔凡哲,张胜利.基本活动经验的类别与作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6).

[2]马云鹏,孔凡哲.教育研究方法[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3]孔凡哲,崔英梅.课堂教学新方式及其课堂处理技巧[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1.

[4]李中华,孔凡哲.数学课堂教学问题诊断与改进案例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11(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张华伟)

作者:姚艳萍 李中华

第2篇:考选领导干部案例分析题

问题303:在每年雨水季节城市出现内涝时,人们就又一次开始埋怨城市的下水道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人口、资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的聚集,城市环境和城市适应天气气候变化能力逐渐发生改变。城市任何一个部件或系统的故障,都会让整个有机体陷入困境或停顿。同时,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内涝、高温、雷电、雾霾等灾害也越来越频繁地“光顾”城市,给城市安全问题带来巨大挑战。灾难随时都可能发生,对于生活在城市的群体而言,有必要打造富有弹性的城市。所谓弹性城市,就如同竹子一样柔韧具有弹性,灾害压力过后能迅速恢复,主要特点在于拥有能够从变化和不利影响中反弹的能力,以及对于困难情境的预防、准备、响应及快速恢复的能力。

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是人口、产业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聚集的地区。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城市化进程到了一个中高级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城市人口激增、垃圾围城、不合理的城市发展规划、灾害风险的放大效应等等。这给城市安全问题、城市防灾减灾问题带来极大挑战。无数事例已经表明,我国城市处于从风险向危机的转化期,而城市整体的防灾减灾功能滞后,与城市的高速发展不相适应。2015年5月6日,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公众防灾意识与减灾知识基础调研报告》显示,城市居民中,做好基本防灾准备的不到4%。一位网友列举了自己孩子的故事,“我孩子借读的美国公立中学,一年内组织了至少四至五次应急演习,包括火灾、恐怖袭击、枪击事件等不同情况,还多次邀请当地警察来学校授课。演练有时候比回答一张科普问卷有用得多,因为你跑过一次就不怕了。”

近年来,我国气象部门在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支撑城市现代化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各地气象局把建立无缝隙客观预报系统作为提高灾害天气预报预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城市气象研究所建立的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BJ-RUC、短时-临近预报系统BJ-ANC,为城市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精细化预报服务、气象防灾减灾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近期完成的“0~12小时短时临近预报准确率提升工程”的快速更新多尺度分析及预报系统研发工作,已陆续投入业务应用,将进一步提升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技术支撑能力。

请你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某市政府召开主题“减少气象灾害风险,建设弹性城市”的研讨会,邀请你参加并向你征求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的建议,你打算提哪些建议?

2.就我国如何应对城市公共安全问题,谈谈你的意见。

【答题要点及思路提示】第1问,作答的是城市气象灾害,要结合城市内涝、高温酷暑、冰雹、雷电、暴雨、暴雪、强风、雾霾等灾害进行思考,从城市规划、政府作用到技防、人防等多个角度去提。要着眼于建设弹性城市,从灾害防范和减少角度入手,不能答如何治理灾害,也不能答具体某个灾害。题目设定的情境是研讨会,所以作答范围广泛,不受身份限制,只要是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的建议都可以提。主要作答内容有:(1)按照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充分考虑各种气象灾害情况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要将防灾减灾理念贯穿整个规划全过程。要加强防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之间的衔接,特别注重城市安全和灾害风险。(2)建设完备的有利于防灾减灾的城市基础设施,打牢“技防”基础,城市建设、公共设施和城市运行各个方面都要突出防災减灾,防患于未然。(3)发挥政府在防灾减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的风险防范能力、灾害应急能力、信息收集处理和资源调配能力,构建多目标、多主体、多部门协同的气象灾害应对体系。(4)培养市民的防灾减灾能力。注重应急演练,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市民的防灾能力和应急演练要常抓,不定期进行,常识性演练要从孩子抓起。(5)加强科技防灾减灾。开展天气形成机理、地形、城市影响等基础性研究,探索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发生、演变的规律,有针对性改进薄弱环节和城市的风险点。(6)建立和完善恶劣天气监测、短期-短时预报预警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尽量把天气预报报准,把预警提前做好。(7)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板报、广播、电子显示屏、手机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及校园活动、气象科普参观活动等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第2问,扩展到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但要知道这种公共安全并不是全口径的公共安全,不能作答治安、反恐、意识形态等社会领域的安全,还应答以气象为主的自然领域。作答内容既包括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防和减,又包括公共安全事件后的治理和恢复。谈意见,其实就是谈如何应对,要答策略。可以有适当分析,但一定要以策略为主。“就我国如何应对……”,说明作答此题要站位高远,从全国角度谈,答出较深刻的见解,不能泛泛而谈,不能长篇大论,主要观点点到即止。主要作答内容有:(1)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将城市灾害防范、公共事件应对与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用法律的强制力确保公共安全得到重视。(2)建立城市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构建城市应对灾害的预防侦测体系、应急体系、保障体系、演练体系、宣传教育体系等综合防御体系。建构城市紧急救援力量系统,完善灾害救援总预案、分预案和行动方案,定期组织各群体开展联合演练。(3)宣传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市民的预防意识。开展全民预防灾害和应对公共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树立“危机是常态”的忧患意识,把防灾应急机制纳入城市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反应迅速、组织科学、运转高效的防灾应急机制。同时,培养一批处理公共安全问题的专家,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处理安全应急问题的意识和能力。(4)加强处理公共安全问题科技能力建设。加强综合减灾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强公共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深入研究各灾难之间、灾害与生态环境、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研究制定国家综合减灾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5)对重大社会预警信息和公共安全灾害情况要及时、客观、公正报道,以正视听,避免“小道消息”和假信息泛滥,造成社会恐慌。(6)加大国家对综合减灾和公共安全的资金投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减灾工程,开展一批重大减灾示范项目,组织实施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监测和预警等减灾科技项目。

作者:高守国

第3篇:中考数学情境题设置分析

生活离不开数学,数学也不能脱离生活.数学试卷本身理性重于情感,单纯的数学解题会使考生感到枯燥乏味.近几年来,各地的中考数学试卷出现了大量背景新颖、贴近生活、符合实际的情境题.综观近年中考数学试题的设置,大致有生活应用型、社会热点型、游戏活动型、规律型、寓言数学故事型、学科交叉型、方案策略型等方面的数学情境题.

在“以人的发展为目标”和 “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等新课程理念下,近几年各地的数学中考命题已越来越注重情境题的设置.数学情境题作为沟通现实世界与学习世界的桥梁,可使学生更好适应工作情境的挑战,用数学的眼光去观察问题,培养“数感”和应用意识.

一、设置“生活应用型”情境题,考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近年各地中考命题设置了许多生活中生动、有趣的现实情境,如:生产策略、自然旅游、商品利润、城市规划等问题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观察、操作,并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它有效地考查学生在新情境下能力的迁移性,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进行解释与应用的能力.

例1:正方形绿化场地拟种植两种不同颜色的花卉,要求种植的花卉能组成轴对称或中心对称图案.下面是3种不同设计方案中的一部分,请把图1、图2补成既是轴对称图形,又是中心对称图形,并画出一条对称轴;把图3补成只是中心对称图形,并把中心标上字母P.(在你所设计的图案中用阴影部分和非阴影部分表示两种不同颜色的花卉.)

【评析:本题以城市绿化设计方案为情境,使学生体验到数学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感受到数学在生活中的作用,突出人人学有用的数学的新理念.运用数学中的轴对称图形、中心对称图形的概念通过动手作图解决.旨在考查学生对数学的理解和动手能力,解题重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灵活运用.】

二、设置“社会热点型”情境题,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

近年各地中考题设置倾向于以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热点、焦点问题为背景,选择的材料具有纪念性、时代性和地方特色,使学生在参与数学考试的同时,了解国家时事,渗透德育教育,在自身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有效发展.

例2:如下图是2008北京奥运会某比赛场馆的平面图,根据距离比赛场地的远近和视角的不同,将观赛场地划分成、三个不同的票价区.其中与场地边缘的视角大于或等于45°,并且距场地边缘的距离不超过30米的区域划分为票区,票区如图所示,剩下的为票区.

(1)请你利用尺规作图,在观赛场地中,作出票区所在的区域;(只要求作出图形,保留作图痕迹,不要求写作法.)

(2)如果每个座位所占的平均面积是0.8平方米,请估算票区有多少个座位.

【评析:本题取材于倍受全世界人注目的国家盛事——2008北京奥运会这一激动人心的大事,学生自然会受到鼓舞、充满自豪感.把几何作图问题寓实际情境中,考生应从图像和文字中弄清题意,充分提炼数学信息,利用圆、圆周角、直角三角形、图形面积计算等有关数学知识,采用数形结合的方法建立数学模型.本题旨在提醒广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市场经济、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城市建设等社会和国家大事.】

三、设置“游戏活动型”情境题,增加试题的趣味性

针对初中学生的心理特点,近年各地中考命题注重寓数学知识于数学游戏、数学实验活动情境中,让学生在玩中考,考得有趣、考得轻松,从而激发数学考试的积极性,发挥其最高水平.

例3:有一个四等分转盘,在它的上、右、下、左的位置分别挂着“众”“志”“成”“城”4个字牌,如下图1.若将位于上下位置的两个字牌对调,同时将位于左右位置的两个字牌对调,再将转盘顺时针旋转,则完成一次变换.下图2、下图3分别表示第1次变换和第2次变换.按上述规则完成第9次变换后,“众”字位于转盘的位置是( ).

A.上 B.下 C.左 D.右

例4: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字形结构体现人类追求均衡对称、和谐稳定的天性.如下图1,3个汉字可以看成是轴对称图形.(1)请在方框中再写出两个类似轴对称图形的汉字;(2)小敏和小慧利用“土”“口”“木”3个汉字设计一个游戏,规则如下:将这3个汉字分别写在背面都相同的3张卡片上,背面朝上洗匀后抽出一张,放回洗匀后再抽出一张,若两次抽出的汉字能构成上下结构的汉字(如“土”“土”构成“圭”)小敏获胜,否则小慧获胜.你认为这个游戏对谁有利?请用列表或画树状图的方法进行分析并写出构成的汉字进行说明.

【评析:例3以5·12抗震救灾“众志成城”4个字为题材设计转盘活动游戏,旨在考查学生旋转与变换中的数学知识.例4以学生熟悉的中国汉字为题材设计游戏问题,旨在考查轴对称图形的概念,统计与概率中的数学问题.这些情境使试题具有很大的趣味性,符合学生心理,能激发学生的考试积极性.】

四、设置“规律型”情境题,考查学生的直觉思维

近年各地中考卷中常会碰到一些探索规律性的试题,要求考生通过观察、实验、猜测、推理等思维过程后,发现问题中的规律,然后用代数式表示这个规律.解这类题应从一定依据出发, 利用非逻辑的手段,充分运用归纳、类比、联想等方法进行发现式的探究,直接获得猜想性结论.

例5:如图1是一块瓷砖的图案,用这种瓷砖来铺设地面,如果铺成一个2×2的正方形图案(如图2),其中完整的圆共有5个,如果铺成一个3×3的正方形图案(如图3),其中完整的圆共有13个,如果铺成一个4×4的正方形图案(如图4),其中完整的圆共有25个,若这样铺成一个10×10的正方形图案,则其中完整的圆共有______个.

例6: 将自然数按下图规律排列,则2008所在的位置是第____行第____列.

【评析:例5以通过用瓷砖铺设地面有规律为情境,使学生经历了根据特殊图例进行归纳、建立猜想、用数学符号表示的数学探索过程,考查了学生的直觉思维能力.例6创设自然数排放规律,旨在让学生通过观察、思维分析找出排放规律,从而解决问题.】

五、设置“寓言、数学故事型”情境题,调节考生的心理压力

数学考试卷本身理性重于情感,单纯的数学解题会使考生感到枯燥乏味.近年中考中出现了以有趣的寓言、数学典故、数学故事为情境的试题.这种情境能使学生在不是迫于外界压力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自由地去想象、思考、探索,并伴随着一种积极的情感体验.

例7: 请根据图7中给出的信息,可得正确的方程是( ).

【评析:寓言——“井底之蛙”“乌鸦喝水”在语文课堂上已给学生有趣的想象,在紧张的数学考试中遇到如此图文并茂的情境,学生更是激动不已,这种情感会表现为对知识的渴求,对客观世界的探索欲望以及解决问题的激情.例7旨在考查相似三角形的性质,只要找出等量关系就能轻易解答.】

六、设置“学科交叉型”情境题,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与信息发展的总体趋势相适应,着眼于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地发展,要求研究和把握学科间知识、技能的迁移和横向联系,注重学科内的综合和学科间的整合.因此,近年中考命题不仅关注了数学知识间的联系,而且还关注数学与现实世界、其他学科间的联系,所选择的素材来源于自然、社会与其他学科中更为广泛的现象和问题.

例8:为了测量校园内水平地面上一棵不可攀的树的高度,学校数学兴趣小组做了如下的探索:根据《科学》中光的反射定律,利用一面镜子和一根皮尺,设计如下图所示的测量方案:把一面很小的镜子放在离树底B点8.4米的点E处,然后沿着直线BE后退到点D,这时恰好在镜子里看到树梢顶点A,再用皮尺量得DE=2.4米,观察者身高CD=1.6米,则树(AB)的高度约为______米.(精确到0.1米.)

【评析:本题以相似三角形和科学知识在实际中的应用为综合命题背景,这类考题打破了学科界限,能够有效考查学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综合运用能力,体现了素质教育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要求.】

七、设置“方案策略型”情境题,开拓学生创新意识的空间

为满足多样化的学习要求,方案策略设计已从最初的兴趣小组、活动课,发展到越来越向数学学科教学渗透.根据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提出方案、积极地思考、推敲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优化方案并解决问题.近几年在一些试题中也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方案策略设计的基本特征.

例9:为了加强视力保护意识,小明想在长为3.2米,宽为4.3米的书房里挂一张测试距离为5米的视力表.在一次课题学习课上,小明向全班同学征集“解决空间过小,如何放置视力表问题”的方案,其中甲、乙、丙3位同学设计方案新颖,构思巧妙.

(1)甲生的方案:如图1,将视力表挂在墙和墙的夹角处,被测试人站立在对角线上,问:甲生的设计方案是否可行?请说明理由.

(2)乙生的方案:如图2,将视力表挂在墙上,在墙ABEF上挂一面足够大的平面镜,根据平面镜成像原理可计算得到:测试线应画在距离墙____米处.

(3)丙生的方案:如图3,根据测试距离为5m的大视力表制作一个测试距离为3m的小视力表.如果大视力表中“E”的长是3.5cm,那么小视力表中相应“E”的长是多少cm?

【评析:本题设置让学生经历了“问题情境——方案设计——求解验证”的基本过程.乙和丙的设计非常巧妙新颖、有创意,整合了科学中的平面镜成像原理和数学中三角形相似知识,开阔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视野,激发了学生的思维。考生经过观察、分析、作出决策,会体验到研究问题的方法和经验,发展了思维能力,增进应用数学的自信心.】

作者:王静红

第4篇: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

论文摘要: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问题是产品质量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对产品责任问题加以分析,以期对此有更为深入的认识。

论文关键词:产品责任,侵权,缺陷产品,归责

案情简介:

2010年5月,某物流公司从上海某公司购买了一套升降机,并在该公司办公楼内进行了安装使用。2011年12月,张某作为某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工到该物流公司工作。2012年3月7日9时许,当张某在该物流公司办公楼三楼刚进入升降机,尚未触动升降机内的任何按键,升降机却突然发生故障,猛烈坠落到一楼地面。张某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腿踝关节粉碎性骨折,右脚足弓断裂。共计住院35天,花去了医疗费72694.70元。出院后,张某又在门诊治疗中花去医疗费18674.20元。同年7月13日,张某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后张某要求上海某公司赔偿,被该公司拒绝,理由是升降机出现事故是质量问题还是操作不当造成已无法认定,无证据证明系升降机质量问题;且该公司仅仅是升降机的销售者,张某应当追究的是升降机生产厂家的责任。张某索赔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

一、产品责任中的“产品缺陷”

所谓“产品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由此可见,在两种情形下可以认为产品存在缺陷:

第一种情形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一般而言,造成“不合理的危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产品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即由于产品在设计上就存在问题,导致产品即使是在正常使用中也存在危及人身、其它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例如,家庭中日常使用的液化气灶,因其储存钢罐的结构或安全系数在设计上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有可能导致在正常使用中爆炸的,则该产品即存在设计缺陷。(2)产品制造缺陷,是指产品虽然在设计上并不存在问题,但是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从而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玩具厂家生产的儿童玩具,应当避免使用能够伤害到儿童的原材料,而应当采用安全的软性材料,但是在制造过程中未按照设计要求使用了金属材料并带有锐角,使得儿童在使用此玩具的过程中存在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则该产品即存在制造上的缺陷。(3)产品告知缺陷,也称指示缺陷、说明缺陷,即由于产品本身不可避免的特性而使其自身存在一定的合理危险性。对这类产品,生产者应当在产品或包装上、说明书中加注必要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告知使用注意事项。如果生产者未能尽到告知义务,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其它财产损害的,则该产品即属于存在告知缺陷的产品。例如,煤气热水器在一定条件下会对使用者产生一定的危险性,生产者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告知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如必须将热水器安装在空气流通的地方等。如果生产者没有明确告知,就可以认为该产品存在产品告知缺陷,从而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第二种情形是指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一旦进入市场,就有可能给消费者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上的损害,因此我国产品质量法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认定为缺陷产品。

在本案中,张某因升降机突然发生故障而严重受伤,这不能被看作乘坐升降机所应面临的合理危险,因此可以认为该升降机是缺陷产品。尽管上海某公司否认机器故障是质量问题所致,但并未提供证据加以证实,因此该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二、产品责任中受害者的诉权

在此,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责任的性质。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一种侵权责任而不是一种违约责任,它不以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而是基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这一事实而产生的。无论是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有直接合同关系的消费者、用户,还是其他第三人,因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受害人均可要求赔偿。第二,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不同于其它一般侵权责任。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归责原则的适用上,普通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作为特殊侵权责任的产品责任,则大多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者说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受害人无须证明加害人有过错,而只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受害人存在损害的事实、缺陷产品的使用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由以上分析可知,只要是缺陷产品的受害人,就具备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充当原告的资格,不受与生产者或销售者有无合同关系的限制。在本案中,张某因升降机突然故障而受伤,作为受害人,他有权起诉上海某公司,追究该公司的产品责任。

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所谓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依据确认和追究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就缺陷产品所致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在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处理产品责任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规定的归责原则有所不同。

1.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的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应对缺陷产品所致损害承担责任。

2.对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严格责任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责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由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由此可见,缺陷产品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虽有明确的责任界限,但当面对缺陷产品受害人时,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就存在连带责任关系。生产者、销售者内部如何承担责任、如何追偿是他们的内部关系问题,但不得因此影响对受害人的责任承担,而受害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承担侵权责任。

4.生产者可以免责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由上述可见,法律赋予了受害人在行使诉权上的选择权,被诉者不得以无责而进行抗辩。在本案中,受害人张某有权选择向升降机的销售者上海某公司请求赔偿而不去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上海某公司赔偿受害人后,如果认为属于生产厂家的责任,可以向生产厂家追偿,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对受害人的赔偿。因此,受害人张某并不一定要直接追究升降机生产厂家的责任。

四、产品责任中对受害人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

当以上几个问题得到相应回答之后,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对受害人张某的赔偿问题。在本案中,由于升降机的产品缺陷,使张某遭受人身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1款对人身损害赔偿作了具体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给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另外,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中是否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没有明确规定。所谓精神损害一般是指由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感情上的创伤。我国《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出台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认定。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起草说明中明确了《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其性质均属于该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此可见,我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中实际上包含了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受害人张某可以依据以上分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进行相应的赔偿,其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费用,残疾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张某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其中的残疾赔偿金具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法院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第5篇:产品质量法案例

《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1. [案情]李某在199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 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同意赔偿了3000元,李某 认为商场至少赔5000元。双方遂起纠纷,李某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产品质量问 题,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鉴定书。但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无法鉴 定。法院开庭,认为不能排除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 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问题]1.冰箱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为什么? 2.法院判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与分析]1.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 下列要求:(1)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 址;(3)凡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 量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 期;(5)对于由于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 附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在本案中冰箱没有检验合格证,当属不合格产品。

2.法院判案不正确。

因为冰箱既然属于不合格产品,并且消费者李某使用不当并无证据,所以法院没有理由驳 回李某的起诉。

3.在本案中由于冰箱属于不合格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销售者所售出的 商品如果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或者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 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只要具备上 述情形之一,销售者就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若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了损失, 则销售者应赔偿其损失。对于本案中李某的损失应由销售者即销售冰箱的商场负责赔偿。

案例2. [案情]1990年某日的一天,段某点燃了刚从单位拿回的卡式炉,正打算给来宾露一手。 谁知,“轰”的一声,卡式炉爆炸。段某的手被炸

1 伤,事后,段某找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此 进行调查。原来该型卡式炉是某市一家电器公司的新产品,出事前几天送到段某单位(电子产 品检验所)请求测试,段某认为该电器公司产品质量一直不错,于是就顺手拿回了一台,准备来 人用,谁想竟生故障。

[问题]若段某起诉卡式炉制造公司(即某市电器公司),能否胜诉?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段某不能胜诉。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9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 (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失、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 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人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 缺陷存在的。

在本案中产品尚未投入流通,因此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段某自己存在过错,将未投入 流通的产品拿回家用,责任应当自负。

案例3. [案情]某市稻米村食品厂与港商合资建厂,开办了一个港式面包生产厂。1995年5月, 第一批产品上市,港市面包很受欢迎,面包以其风味独特,质优价廉畅销市面。1995年下半年, 该厂由于疏于管理,生产工人有章不循,不遵守配料规定,偷工减料,致使该厂的面包质量下 降,1996年1月份以来,不断有人向消费者协会反映,食用了稻米村的港式面包后,腹部不适, 恶心呕吐。还有人反映在这种港式面包中发现了苍蝇、线头等异物,还发现有的面包上无生 产日期和失效期。鉴于投诉者的投诉越来越多,消费者协会向市工商管理局反映此事,工商管 理局依法对稻米村的港式面包生产厂处以行政处罚,没收产品并处以罚款。

[问题]1.什么是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的行政责任? 2.《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哪些产品质量的行政制裁? 3.该稻米衬食品厂的行为违反了什么规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与分析]1.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的行政责任是指生产者违反了行政法规 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如果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侵犯了消费者及社会的公众利益, 扰乱了正常的产品质量管理秩序,触犯了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但还没有构成犯罪,生产者 就要承担产品质量的行政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行政制裁是由执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关 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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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形式。行政处罚的形式有: (1)停止生产。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不能确保消费 者的健康、人身及财产安全;生产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者以假充真、在产品中掺 假;生产者伪造、冒用质量标识或产品标识;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具有没有按规定标明警示标 志、使用期限等违法行为。本案中稻米村食品厂生产的港式面包不能确保其质量,并且损害 了消费者的健康,所以,主管部门令其停产整顿。

(2)吊销营业执照.这种处罚方式主要适用于生产者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不能确保消 费者健康、人身及财产安全;掺杂掺假,伪造冒用质量标识等且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吊销营 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证及生产许可证,以打击违法者,剥夺其生产资格权利,使其不能继续 损害消费者利益,以绝后患。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产品。这种方式主要用于生产者的产品不符合标识、标准等不 符合规;伪造检验结论及检验数据等违法行为,对生产者的品收入全部没收,不使其继续坑害 消费者,并促使产者加强产品质量意识,遵纪守法。

(4)罚款,国家产品质量行政管理机关强制违的生产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处罚,是 一种经处罚,可适用于各种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经济上打击违法者,同时也是为了督 促生产者通过高产品质量,争创名优产品来占领市场,获取利润以质量取胜。本案中稻米村的 港式面包质量下降,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应予以惩罚,以督促其改进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5)责令改正、更正、公开更正。国家产品质量行政管理机关以强有违法行为的生产者 改正、更正未履行的义务的行为,对危害公众的违法行为,要在较大范围内更正错误,使消费 者不再继续受损失。主要适用于危害社会及消费者的有限行为及能够改正的行为。

3.根据《产品质量法》第

14、15条的规定,其产品质量卫生低劣;存在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标签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及有效期,不利于消费者安全正确使用、食用 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第

37、43条规定,应承担主管部门对其停产、没收产品、罚款等处 罚的行政责任。

本案稻米村食品厂因其生产的港式面包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健康,由主管 部门令其停产整顿,没收产品、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6篇:案例分析题专题训练题

1. 有一位实习老师,在给小班幼儿上课时,教幼儿认识“1”和“许多”,讲了很久,幼儿还是没有一点兴趣,根本就没有看黑板,在做小动作,讲小话,教学效果很差。请用有关教育原则分析这是为什么?你如何去教,请写出教学过程。

2. 某幼儿园组织一次“超市购物”活动中,有个幼儿喜欢上一个玩具汽车,它的标价是三元,而每个小朋友手里只有一元钱,他很想买上这个玩具汽车,可是钱不够,于是他向老师求助。老师:“每个小朋友都有一元钱,你能不能和朋友一起想办法?”在老师的暗示下,三人合伙买下那个玩具汽车。请分析:在这个事例中这位老师运用了什么样的教育教学方式?在这里教师扮演了什么角色?这样做有何好处?

3. 在“医院”角色游戏中,幼儿用筷子给“病人”打针,口里还不断地说“不痛,宝宝不哭”。分析此游戏具有哪些功能?怎样指导幼儿玩好此类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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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多“数幼儿把洗手间作为互通“秘密”的最佳地点。针对此现象,教师和幼儿在活动室的一角共同做了一小间房子,小房子的全部“建筑材料”是一个特大纸箱。小房子落成后,幼儿把自己最喜爱的作品张贴在小房子的外墙周围,房子变得更别致。此后,小房子成了幼儿互诉心中秘密的自由天地。分析此案例中主要贯彻了哪些幼儿园环境创设的原则?

5. 分析“幼儿用积木搭一个公园”的游戏具有`功能?谈谈怎样指导幼儿玩好此类游戏?

6. 某幼儿园小班,部分孩子在午睡时脱离外衣,教师认为是生活小事,并不重视。 (1) 你认为教师的做法对吗?

(2) 结合幼儿园的工作实际,分析组织指导幼儿日常生活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7. 有人说,幼儿园大班以集体教学为主,就能减少“幼小”之间的差别,为幼儿小学入学作好准备。你认为这种观点对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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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假如你在工作,碰到以下情况,你将采取什么方法与家庭合作?把家园合作的内容写下来。

新生在家长离开时,有的孩子会哭闹,这可以理解。可是以前的考生也是哭哭泣泣的。这是什么原因呢?有一天,我偶然听见一位家长对孩子说:“你在幼儿园要听话,不听话,老师要批评你。”孩子可能不理解批评的含义,但他知道一定不会是愉快的事,于是他掉头往幼儿园外面走。

9. 有人说,保教结合就是教师要与保育员沟通,相互帮助。你认为如何?说明理由。

10. 一天排队做操时,孩子们发现操场上有一个阴沟洞,一向敏感的明明大声地问:“老师,那个洞里面是什么?”“大概是臭水吧!”老师不假思索地回答。回来时,明明和几个孩子不见了。一会儿后,孩子们兴奋地告诉老师:“那个洞里没有臭水,是个机关,我们看见门房爷爷打开洞里的机关,喷泉就冒水了!”“谁叫你们乱跑的,以后没有老师的同意,不准乱跑。” 请用已学过的有关的幼儿教育理论分析该教师的做法是否正确?

3 11. 一些家长和教师认为,想让孩子入小学后学习好,在入学前教孩子拼音、认字、做算术,在大班末期以集体教学为主,这样就可以为幼儿入学做好准备。你认为这种观点对吗?为什么?

12. 请标明以下教师教学片断中“教学方式”。

(1)在某小班“好玩的塑料袋”的活动中,教师首先出示塑料袋,告诉幼儿塑料袋除了可装东西外,还是一样很好的玩具。接着,教师演示:将一个塑料袋的袋口扎紧,变成“气球”玩,并鼓励幼儿自由选择大小不同的塑料袋并探索它的多种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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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儿很快找到了很多玩法,将塑料袋抛向空中;扎紧袋口当球踢;背在背上当背包;将两只脚套进袋中学袋鼠跳;将袋子套在头上装“蒙面人”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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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一个幼儿介绍自己用袋子扮演“蒙面人”的玩法时,教师提醒幼儿应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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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约六分钟后,大部分幼儿由于找不到更多的玩法而显得有些无所事事了,观察到这种情形,教师马上请幼儿看一看他的新办法:撕开袋口围在腰际变成“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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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教师的提醒下,一些幼儿马上用撕开、捆扎、粘贴等方法将塑料变成了“头巾”、“衣服”、“袋子娃娃”等待,其他幼儿也纷纷效仿。

13.中班的东东聪明活泼,人见人爱,可最近总有小朋友告状,说东东把班里的玩具拿回家。这天,当东东准备离园时,玲玲对老师说,东东又拿班里的玩具。老师叫住了东东,果然在他怀里发现了一把小手枪。东东妈妈见状,厉声责问:“你怎么可以拿班里的玩具?”。如果你是老师,你将怎样处理这件事情呢?说说理由。

4 13. 教师看到幼儿搭了一艘漂亮的小船,但是它没有栏杆,教师直接用语言指导说:“你的小船很漂亮,但它没有栏杆,人会掉到水里去的,快给它加上栏杆吧!”幼儿连忙加上栏杆,使小船更像了。请分析该教师介入游戏的方式。

14. 某幼儿园小班,部分孩子在时不脱外衣,讲小话,教师认为是生活小事,并不重视。起床时,小朋友是否洗脸、刷牙,教师也不管,总认为是小事。你认为教师的做法对吗?请从幼儿日常生活活动的教育作用去分析。

15. 某幼儿园小班,教师提供幼儿制作糕点的材料,试图引发“糕点厂”的游戏,教师费了很大的力气,试图让幼儿用橡皮泥制作糕点,放进“电烤炉”烤制。结果,幼儿根本不予理睬,糕点厂的游戏也没有玩起来。请从角色游戏的组织指导去分析活动失败的原因。

5 16. 有位新教师在选择幼儿园教学内容时,由于自己喜欢语言和音乐方面的知识,在教育设计时就偏重于这两个方面,而且所选内容没有贴近幼儿的生活实际,偏难,幼儿不感兴趣,所以教学效果总是不理想。请你运用教育学的有关理论分析这是为什么?

17. 明明是班里的佼佼者,发展较为全面,玲玲是个语言发展较好而动作发展较差的幼儿。教师在设计体育活动时,能否使用同一个标准?请用幼儿教师的儿童观去分析原因。

18. 东东是班里的佼佼者,发展较为全面,婷婷是个语言发展较好而动作发展较差别的幼儿。教师在设计体育活动时,能否使用同一个标准?请用幼儿园教育原则去分析原因。

19. 在一次幼儿园公开活动中,我们特意对孩子回答问题的机会做了统计,结果表明:全班孩子共40人,有8名幼儿有单独回答问题的机会,其中7次机会的的有一人,有5次机会的有两人,有3次机会的有三人,有2次机会的有三人,大约有10名幼儿完全游离于教师的活动之外。请问教师违背了什么幼儿园教育原则?为什么?假如你是这位教师,你将怎样改变这种现象?

6 20.“拔萝卜”的游戏具有哪些功能?如何指导幼儿玩好此类游戏?

21.大一班里,星星告诉老师:“我已经拼好图,我想去画画,可以吗?”老师看到美术绘画活动区较小,包装活动区角还有空间,就指着包装活动区角对星星说:“你别画画了,到那儿去吧!”星星为难的说:“我不会。”老师说:“不会,可以让其他小朋友教你啊!”说着就拉星星到包装角,旁边的小朋友对星星说:“我教你吧。”但这时老师却迅速拿出包装纸教星星。刚开始纸太小包不了,老师立即换了一张大纸,剪裁好后告诉星星如何包装,然后就走开了。星星开始用老师所说的方法包了起来。

你认为这位教师的做法对吗?说明理由。

22.下面是一位实习生为“让热水快点变冷”(大班科学教育活动)设计的活动目标。阅读后,请回答后面的问题。

“让热水快点变冷”(大班科学教育活动)设计的活动目标是:

(1)教师告诉幼儿使热水变冷的各种方法,并为幼儿验证多种热水变冷的方法; (2)使幼儿乐意提出自己的设想,乐于交流; (3)发展幼儿的各种能力;

提问:分析指出该实习生设计的教学活动目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修改上述目标。

7 23.在教师的眼里;斌斌是个‘笨孩子’。因为他的记忆差,反应慢。他知道老师不喜欢自己。因此,在幼儿园很少说话。有一次学习舞蹈,斌斌怎么也学不会,老师很生气,就在全班小朋友面前说他:‘哎呀,你真笨,这个也学不会。’斌斌回家后对妈妈说:妈妈,我不去幼儿园了。教师的做法对吗?请你根据幼儿园教育的有关原则进行分析。

24,有一位教师在教完“冰雪融化,果树开花,种子发芽”之后,她的学生只会识字,读课文,不懂的什么是冰雪,果树,种子,不知道冰雪融化,种子发芽是什么样子,更不懂的冰雪是怎么融化,种子是怎样发芽的。请从教学原则贯彻,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方面,分析这堂课失误的原因。

25.目前,我国由于升大学竞争和就业竞争的现实矛盾,学校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模式下,而这种竞争也影响到学前教育阶段,如社会上风行的“零岁方案”,“神童方案”。一些家长和幼教机构难以摆脱这种短视的教育做法,表现为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重智力培养轻人格因素培养等错误傾向。一些幼儿园迫于家长压力或经济利益的驱动,办起了各式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请你从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学前教育目标这一角度分析以上现象。

第7篇:假冒伪劣产品案例分析

引案说法之

关于假冒伪劣产品案例分析

姓名:韩冰

专业:09级广告学

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链接

据杨先生称,他在沃尔玛知春路店购物时,看到该店出售的“红井源”牌亚麻籽食用油说明上,宣传该食用油具有“防癌、减肥、降血压及预防糖尿病”等多种功效,于是花4470元购买了30盒。后有朋友提醒杨先生,食用油不可能有多种治病疗效,杨先生遂向有关部门举报。海淀卫生监督所调查后,对沃尔玛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杨先生认为,沃尔玛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构成了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事后他曾多次找到沃尔玛,要求协商解决此事,但对方以“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为由,拒绝接受他提出的任何要求。

法院认为,沃尔玛作为销售者,在亚麻籽油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已构成欺诈,据此做出了双倍赔偿杨先生8900余元的判决。

二、生活中的假冒伪劣产品

杨先生的经历,在我们生活中可谓随处可见。毒奶粉,地沟油,化妆品,假药品到处泛滥。 广东省消委会日前公布的“消费维权10大案例”中,也可以看到中国黑心产品的泛滥严重程度。云浮市有石材公司于销售时拒绝消费者验货,至顾客发现货不对办,却又拒绝退货;顺德有快递公司运送时打破价格逾两万元的液晶显示屏,但结果只肯赔偿540元,遭消费者告上法庭等。重庆市工商部门公布10宗典型案例,情节更为吓人,包括2010年查获商贩销售过期大白兔奶糖,当局缴获多达11吨;南岸区两间幼稚园买入2百多张未经消毒的黑心棉被;有钢厂出售不合格钢筋,当局至少缴获75吨问题钢筋等。湖南长沙则有民间打假人士到超市调查,一小时内发现超过10种问题食品,主要为伪造质量安全的QS认证。广西南宁前日一场教授如何辨别伪劣产品讲座,更有来自云南的民工当场投诉,经常在路边摊档买到假货,促当局加强监管。长春市一女子使用质护皮肤品,贪靓变毁容,出现脸部红肿刺痛、呕吐等症状,求医后证实重金属汞“水银”中毒,涉事产品水银超标3千倍。青岛市民吃鱼干腹泻不止。生产鱼干的现场弥漫腥臭味,部分已发臭腐烂。工人用水靴直接踩掉鱼头,经污水洗刷后,放入乌黑的劣质油内烹煮。有业者甚至用双氧水洗鱼。……

三、现象背后的原因

(一)高额利润的引诱

1、高额利润的驱动是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主要原因。当假正经厂商看到假冒厂商得到超额利润而自己利益受损时,一部分厂商在假冒厂商的示范作用下就会从事假冒伪劣的生产经营活动;一部分讲信誉的厂商,由于受到不正当竞争的压力将做出退出市场的决策。

2、被假冒的企业无力打假或不愿打假。一个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均是有限的,若从中抽出一部分人力、物力、财力专门从事打假活动,可能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因为支付打假费用而提高产品成本,削弱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消费者法律意识的淡薄

由于我国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加之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多数消费者对有关法律知之甚少,对商品知识的了解更是皮毛。造假售劣者正是利用消费者这一弱点,向消费者兜售假冒伪劣产品。

(三)假冒伪劣产品有需求市场

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存在强烈的需求,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一方面,某些消费者为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购买假冒产品。这些消费者知法犯法的行为更坚定了造假者的决心。另一方面,消费者虚荣心作怪,喜欢消费名牌产品,而购买力有限,假冒名牌商品便满足了他们的炫耀性心理。只要存在市场需求,供给就会产生,需求越强烈,供给者获利的机会越大,供给就会更加活跃和旺盛。

(四)消费者投诉的机会成本较高,客观上给造假售劣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当受到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的消费者到有关部门投诉时,一拖再拖的官僚作风,使许多受害者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投诉难的问题在广大消费者之间已形成共识。因此,投诉的机会成本过高,使许多受害者特别是受到假冒伪劣小商品侵害的消费者放弃投诉,自认倒霉。这样,消费者疏于投诉的事实无形之中降低了非法厂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使假冒伪劣产品长盛不衰。

(五)地方保护主义的支持和纵容

地方保护主义为制假售劣分子撑起了保护伞。因为我国现行的财政政策是包干制,所以有些地方政府就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自己的政绩,而罔顾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对假冒伪劣现象视而不见。为了增加地方税收,政府对当地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者网开一面,甚至为他们大开“绿灯”,公然保护假冒伪劣行为。

(六)工商部门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执法犯法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不可否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必须承认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现象在我国仍很严重。某些素质不高的执法者为了谋求私利,官商合谋、共同制假售劣,致使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可以说,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工商行政部门的执法腐败或地方保护主义。

(七)法制不健全、不完善,对造假售劣分子惩罚力度太轻。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结构不完善,有些法律条文对执法者在执法时如何操作没有具体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中都有一些在执行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空白,给执法造成困难。法制不完善,给造假者留下了法律空子,对违反市场规则者处罚不力,使造假分子敢于铤而走险。

四、如何整治假冒伪劣

打击假冒伪劣不是靠几个“打假斗士”去完成的。它需要生活中各个主体去共同努力。 政府:

(1)、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建立企业信用调查评级制度、对守信者奖励失信者惩罚的机制等,提高中小企业的商誉、信用意识,管制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

(2)、完善法律体系,防止不法分子投机取巧。在法律法规中增大假冒伪劣产品的成本和风险,加大对执法不力者、执法犯法者的打击力度,消除地方保护主义。

(3)、完善市场信息,包括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等。促进信息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以及扶植信息服务业,通过提供信息来规范市场,监督市场,遏制假冒伪劣产品。 (4)、借鉴国外做法 1.进行质量监控 法国由财政部直接领导的“竞争、消费和反舞弊总局”,专事打假和反暴利、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2.舆论公开曝光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办法,对假冒伪劣商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这对于制假售劣的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震慑作用。

3.严格法律制裁

这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打假治劣硬举措。如澳大利亚就很注重以法律规范市场管理,该国在打假治劣、维护市场秩序中,专门成立专司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执法职能机构,并赋予其加强市场监督、打假除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职能。 4.实行赔偿重罚

国外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处罚,十分严厉,一经发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就实行加倍赔偿和从重处罚,决不手软,甚至达到了罚得你倾家荡产的程度。如美国法律就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产、销者分别处以25万美元以上无限额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下的监禁。 5.商家自律自卫

墨西哥在打假治劣、保护消费者权益中,注意发挥商家的自我约束功能,来堵塞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渠道。该国商店有一个共同的信条,即“保护顾客就是保护你自己”,在经营中自觉只卖质量一流的商品。 厂商

(1) 、建立信息自我披露制度,如卖药品,就必须披露和消费者相关的所有信息,同时使消费者能方便地获得这些信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积极打击假冒伪劣,绝不纵容。 消费者

(1) 、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做理性的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营造一个知假不买的氛围,将假冒伪劣产品逐出市场。

(2)、消费者的维权途径有下列五种: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大学生如何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多参加法律普及讲座和活动,深入了解,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面对假冒伪劣产品,应积积极维权。 最后的感想

作为大学生,我们就应该学以致用。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去实践。但是,我发现,尽管我们知道自己买到了假货,却很少有同学去积极的打假。原因大部分是觉得麻烦,但是我发现这不是最关键的。更为严重的是,我们对身边的假货已经麻痹了。买到假货变成了很正常的事!我们国家的法律虽然还不完善,但是作为大学生,作为一个有法律意识的消费者,如果我们不去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又何谈让普通老百姓去打假呢?

我认为,打假应该从自身做起,从大学生去引导打假风尚,当我们大家有了打假的呼声,有了打假的需要,无形中就督促了我们国家的法律建设。

暑假中我就亲身经历了一次打假活动。家里的卡车坏了,到修理厂后,维修人员告知是因为机油的问题。爸爸怀疑机油是假的,但店家不承认。家里也只能认倒霉。而我看了机油的外包装又到网上查询了厂商的产品资料。我发现这桶机油厂家去年就停产了,而我们所买到是产品从生产日期是今年4月份。我告诉爸爸我们必须查清楚,不能吃哑巴亏。然后我和弟弟带着这桶机油坐火车去了山东潍坊的厂家,厂家证实我们的产品的确是假货。回到家后,我请教了学习法律的同学,写了一封举报信。爸爸带着举报信到工商局进行了举报。并请潍坊厂家给我们当地工商局发了证明信函。最后,工商局查封了店家仓库,进行了罚款。爸爸在听从我的建议后先与店家进行了协商,后达成协议,店家对我们赔偿修车费用一万一千元,误工费四千元。家人很高兴,说我是打假小斗士。

通过这次打假经历,我真正的认识到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同时我们大学生应该去积极的实践,身体力行的去带动身边的人学法懂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8篇:案例分析题

1、幼儿东东,因打了人,没有拿到小红花,而其他小朋友都拿到了。当天妈妈来接时,他不肯回家,非要拿到小红花才肯离园。经过说服,他明白了道理。从第二天起,他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每天都要问老师:“我今天表现好吗?”一天,老师说他有进步,给他一朵小红花,东东高兴极了。 请用自我意识及学前儿童自我意识发展特点的有关原理对材料进行分析。

幼儿还没有独立的自我评价,他们的自我评价常常依赖于成人对他们的评价,特别是在幼儿初期,往往不加考虑地轻信成人对自己的评价,自我评价只是成人评价的简单重复,幼儿的自我评价常常带有主观情绪性,过高评估自己,自我评价受到认识水平的限制。东东对在自己的评价也体现了幼儿的自我评价依赖于成人对他们的评价,受到认识水平的限制。

2、幼儿教师体罚请你结合著名幼儿教育家的教育思想,谈谈幼儿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实施教育?如何看待教师的体罚行为?

著名幼儿教育家在他们的教育思想中都体现出尊重幼儿、平等对待幼儿、要让幼儿在主动探索中学到知识,切忌以教师的观点去控制幼儿的发展。比如:陈鹤琴先生提到过,对待幼儿的过失,如果用训斥、讥讽或变相惩罚甚至体罚来对待,就可能使幼儿为逃避灾难而说谎,这势必影响到幼儿身心的正常发展。

幼儿园事故中有一项是指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导致的后果。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幼儿人体损害

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罚站、罚跪等。老师体罚幼儿园幼儿,无论从良心、道德还是法律上来讲,都是不允许的。

教师因故意行为造成幼儿伤害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责任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幼儿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2条进一步指出:“对体罚幼儿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惩罚事件不仅对儿童的身体有伤害,同时更伤害了他们的心理,儿童的家长有通过法律讨回公道的权利。 从理论上说,学校如果办得完美,自然就用不到惩罚; 因为学校不容易办得完美,惩罚也就不能废除了。惩罚应有原则: 教儿童明了规则的意义; 使儿童了解规则是公共应遵守的纪律; 惩罚不得妨害儿童身体; 惩罚不得侮辱儿童的人格; 惩罚不得妨害儿童学习; 在可能的范围内须尽力顾全名誉; 须鼓励儿童勇于改过,引起他们的自爱;

3、光明日报:幼儿的早期教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其中,幼儿学外语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热点,上英语兴趣班已成为一些幼儿家长的首选,书店里幼儿英语教材也越摆越多。有的英语教育公司一套幼儿英语教材要收5000多元,有的“双语”幼儿园半年收费达6800元。一些家长质疑:幼儿学英语作用究竟有多大?幼儿英语应该怎样学? 根据这些现象,谈谈如何正确理解幼儿园教育的几大原则。

在《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工作原则中提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第十二条指出:“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心理和生理的卫生保健工作。”针对心理不健康的儿童,幼教工作者要在工作中利用游戏创设良好的心理疏导环境。幼儿园教育需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1) 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的全面和谐发展。幼儿园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的全面发展,不应片面追求幼儿的特长和技能。作为幼儿教师应该明确,办特色园、特色班者兴趣小组必须以提高幼教质量、促进幼儿的发展为落脚点。幼儿教育的任务是为幼儿基本素质的发展服务,不能盲目追新求异。显然,幼儿盲目地学习外语是违背全面发展原则的。

(2) 尊重儿童,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①儿童期是人生的一个特殊阶段,有其特有的价值。②强调儿童学习的自动化和自律。③在人生的早期阶段,儿童是通过操作来学习的。④儿童会做的是教育的出发点。⑤所有的儿童都能在适宜的条件下发展的潜力;幼儿在教师的眼中不应该有智愚之分,而只有发展阶段和速度的快慢之别。

教师的责任就是要了解幼儿的个体差异,提供与幼儿心智能力相匹配的教育目标、内容、 形式和材料等。⑥在教育过程中成人和同伴是最重要的教育因素。⑦幼儿园教育不仅是儿童与知识、材料之间建立联系,而且也是儿童与环境、与人之间的接触。

师生关系是指教师与幼儿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儿童观的建立,人们逐渐认识到,师生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平等关系,即儿童在人格上与教师或者成人是平等的,需要得到尊重和承认。幼儿园教师在处理与幼儿之间的关系时应该注意:①态度诚恳,和蔼可亲,对儿童表现出信任和忍耐。②要尊重儿童,重视儿童的感受。③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教师要熟记每个儿童的名字,说话的语调和速度恰当,运用恰当的语言,说话态度要友善,注意与儿童的目光接触,善于倾听。 (3) 重视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一定要重视了解儿童的年龄特点,了解该年龄段儿童的发展特点,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教师应该舍弃以往那种面向中间、舍弃两端的做法,面向每一个儿童,使他们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许多幼儿对学习外语并没有足够的兴趣,并且学习外语并未被证明越早越好,因此,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4) 发挥一日生活的整体功能。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和利用一日生活各个环节的教育价值,通过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让幼儿在自然的生活中身心健康地发展。 一日生活的整体功能指保教结合,

4、请你分析一下引导儿童控制情绪的方法。

小明妈妈的做法是不对的,这无异于火上加油,使孩子的情绪更加激化。

引导儿童控制情绪的方法有:

1.转移法。对于小明睡觉前想吃糖的不合理要求,可以通过转移他的注意力的方法,儿童的注意力是容易转移的,如可以通过讲故事等其他儿童感兴趣的事物来转移小明的注意力。

2.冷却法。孩子情绪十分激动时,可以采取暂时不理睬的方法,孩子自己慢慢地会停止哭叫。 3.消退法。对孩子的消极情绪可以采用条件反射消退法。小明妈妈可以明确的告诉小明不会给他糖吃,即撤销促使其不良行为产生的强化因素。

5、儿童在两三岁的时候经常说“我的”,开始不让人家动他的东西。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孩子逐渐会用“我”这个词来表达自己的愿望。

请你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儿童会说“我”,这是自我意识萌芽的重要指征。1岁前的儿童是没有自我意识的,不能把主

体同周围的客体区分开来,自我意识的真正出现是同儿童言语的发展相联系的。当儿童学会正确的使用“我”这个词时,可以说儿童的自我意识产生了。

6、××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在该幼儿园里,他是出了名的“身强体壮”的顽皮鬼,和其他小朋友矛盾不断,今天早上又挨了老师的一顿狠批。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所在的班刚转来了一个小朋友李明,李明个字也比较高,这样,××和李明成为该班仅有的两个“高个”。××主动找李明一块玩,可李明不太喜欢动,尤其不爱和××这样风风火火的孩子玩。今天上午刚到班里,××又找李明教他“玩魔术”,李明不同意,这样××就动起手来„„在老师眼里,××总是这样:总是主动和小朋友接触,可好景不长,一来二去,也就没人愿和他玩了。然而,他自己仍别出心裁地玩得有滋有味。 据此案例回答问题:

(1)××的行为及他和小朋友们的关系说明了什么?请用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有关知识回答。

(2)这种儿童的表现是什么?怎样帮助他处理好和伙伴的关系?

(1)在社会性发展中,××在同伴交往方面属问题儿童,具有攻击性。

(2)体质强、力气大、行为表现最为消极、不友好,积极行为很少;能力较强、聪明、爱玩、性格外向、脾气急躁、容易冲动、过于活泼好动、喜欢交往,在交往中积极主动但又很不善于交往;对自己的社会地位缺乏正确评价,往往估计过高。对没有朋友一起玩不太在乎。 教育方法: 首先,

要使他们了解受欢迎儿童的性格特点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学习与他人友好相处。同时,教师要引导其他幼儿发现这些幼儿的长处,及时鼓励和表扬,提高这些幼儿在同伴心目中的地位。通过有效的教育活动达到促进儿童交往、改善同伴关系的目的。

7、目前,我国由于升大学竞争和就业竞争的现实性矛盾,学校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模式中,而这种竞争也影响到学前教育阶段,如社会上风行的“零岁方案”、

“神童方案”。一些家长和幼教机构难以摆脱这种短视的教育做法,表现为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重智力培养轻人格因素培养等错误倾向。一些幼儿园迫于家长压力或经济利益的驱动,办起了各式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

请你从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学前教育目标这一角度分析以上现象。

(1)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

其身心和谐发展”。这一目标是确定幼儿园教育任务、评估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根本依据,国家通过这一目标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进行领导和调控。

(2)幼儿园教育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并结合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提出来的。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幼儿,它体现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并兼顾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幼儿园教育目标的提法又与学校教育目标略有不同,如把“体”放到了第一位,这是因为,在幼儿阶段,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健全发展较以后各年龄阶段更为重要的缘故。 (3) 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培养人,所以教育目标是否合理,除了符合社会要求之外,还要看是否符合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成年人画一个菱形图案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对于幼儿来说,却是很困难的,即使3岁孩子照葫芦画瓢,要临摹一张菱形图样也是很困难的。这就是说,幼儿的发展是有一定年龄特征和规律的,是一个按照一定顺序、不断地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教育目标如果不符合幼儿发展的规律,不符合幼儿个体的发展需要和可能性,就不可能变成现实。因此,教育目标的制定必须适应幼儿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

(4)一味地追求某个方面发展,忽视幼儿的全面发展,可能严重损伤儿童生长发育的自然进程,损伤儿童潜能发育,造成儿童期、青少年期乃至成人期体力、心智、能力、性格和 气质发展迟缓、压抑和伤害。

7、大班与小班幼儿跨班互动近一个学期,幼儿彼此已经比较熟悉。春天的一个周末,

教师邀请家长一同参加以大带小的远足活动——“大手拉小手”。活动过程如下:出发前,教师告诉大家今天要去社区附近的人民公园,请两个班的幼儿自愿结对,每个大班幼儿拉起一个小班幼儿的手,看哪对好朋友的小手拉得紧?到公园休息一会儿后,教师组织大家玩游戏“钻山洞”。首先,教师与家长搭山洞,请大班幼儿带领小班幼儿钻山洞;然后,组织大班幼儿搭山洞,请小班幼儿钻山洞。教师不断提醒幼儿钻的动作要领。自由活动时,好朋友拉好小手与他们的家长一道欣赏周围春天美景。在家长协助下,幼儿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记录远足活动的见闻。上述活动中,运用的家园合作方法属于哪一类?

家长直接参与的方面。家长参加这次活动的意义是:家长参与有利于幼儿发展;可以配合教师更好地完成教育计划。

活动主要体现的两个幼儿园教育原则是:

充分利用儿童、家长、社会的教育资源的原则;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

活动主要渗透的两个教育领域是:社会、健康、艺术

8、在幼儿园中,教师要学会与幼儿沟通。比如,要熟记每个幼儿名字,这样幼儿会感到非常亲切,对教师的话作出积极反应;说话的语速和语调要恰当,最好能引发幼儿的好奇心;与幼儿交谈时,语言要简单明确,容易被幼儿接受;说话的态度要友善,比如: “我很喜欢听到你的描述,相信每位小朋友都会喜欢。”“你这一次比上一次说得更清楚了。”在交流的时候,教师还要注意与幼儿的目光接触,要耐心倾听幼儿的谈话,作出积极反馈。

现实生活中,有的老师能灵活运用其交流技能、有的老师则因为与幼儿缺乏有效沟通而苦恼。请你从幼儿教师需要具备的能力出发,谈谈教师如何与幼儿实现有效的沟通。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幼儿教师要实现与幼儿的有效沟通,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与能力,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知识,以及观察力、沟通力、组织小组活动、指导游戏、指导幼儿行为、评价教育活动的能力等。其中,沟通能力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尤为重要。教师与幼儿的沟通主要有两个方面,非言语沟通与言语沟通。

(1)非言语沟通包括教师通过微笑、点头、抚摸、蹲下与幼儿交流等。教师与幼儿的身体接触有利于安定幼儿的情绪,让幼儿消除紧张、感到温暖、安全。教师可以参与到幼儿的活动中,对幼儿的情感和感受可以获得真实的体验。

(2)言语沟通是指教师和幼儿直接交谈。个别或小组中的交谈是幼儿分享情感、心灵交 汇的重要途径。它需要教师在抓住机会、选择话题、引发和延续谈话、激发和幼儿谈话的兴趣和积极性等环节上,具有灵活机智的策略、丰富的经验技巧。教师与幼儿之间平等地、民主地交流,并且是面向全体幼儿,这样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幼儿教师要与幼儿实现有效的沟通,除教师要与幼儿平等交流以外,还需要掌握一些技能:

①引发交谈的技能。教师要善于抓住时机、创造气氛,发现幼儿感兴趣的话题,将幼儿自 然吸引过来。比如:“你能把你的想法告诉老师吗?”

②倾听的技能。用恰当的言语或非言语方式热情地接纳和鼓励幼儿谈话、提问,让幼儿产生受到尊重的喜悦感和自信心。利用目光接触是比较好的积极反馈方式。

③扩展谈话和结束交谈的技能。教师要学会用幼儿理解的方式引导幼儿将谈话持续下去。同时,也要在适当时候结束谈话,让幼儿表现出满足感。比如:“老师还有点事情要去做, 咱们下一次再好好谈谈好吗?”

④面向全体,注意个体差异。针对不同语言能力的幼儿采取不同的内容、方式进行沟通,多鼓励、多倾听,有效刺激幼儿交谈。比如:“你这一次比上一次说得更清楚了。”

9、小亮3岁半,在幼儿园里,他很喜欢搭积木,每当有人问谁搭得漂亮时,他总是说自己

搭得好,而事实并非如此。请结合幼儿自我评价的有关原理加以分析。

幼儿还没有独立的自我评价,他们的自我评价常常依赖于成人对他们的评价,特别是在 幼儿初期,往往不加考虑地轻信成人对自己的评价,自我评价只是成人评价的简单重复, 幼儿的自我评价常常带有主观情绪性,过高评估自己,自我评价受到认识水平的限制。 小亮对自己的评价也体现了幼儿的自我评价带有主观性,受到认识水平的限制。

10、在一次语言活动中,某教师给幼儿讲“小猫钓鱼”的故事。为了加深幼儿对故事的理解,教师利用活动玩具“猫”和“鱼”作为教具。她一边绘声绘色地讲解故事的情节,一边演示活动的教具,同时伴随相关的轻音乐。

假如你旁听了这节课,请用感知觉规律理论对这次活动进行分析、评价。幼儿期,儿童对世界的认识处于感性认识阶段,幼儿是借助于颜色、形状、声音和动作来认识世界的。利用感知觉规律组织教学,可以提高教学效果。 例如,在固定不变的背景上,活动的刺激物容易被幼儿知觉为对象。根据这个规律,

教师应当尽量多地利用活动模仿、活动玩具(本例中教师利用了活动玩具“猫”和“鱼”)、幻灯、录像等,使幼儿获得清晰的知觉。另外,根据感知觉规律理论。刺激物本身的结构常常是分出对象的重要条件;在听觉上,刺激物各部分在时间上组合,即“时距”的接近也是我们分出知觉对象的重要条件。所以,正如本案例中教师所做的那样,教师讲课的声调抑扬顿挫、语言绘声绘色。如果教师的讲课平铺直叙,很少变化,毫无停顿之处,幼儿听起来就不容易抓住重点。再者,根据感觉的对比规律,微弱的声音可以提高视觉感受性,所以,这位教师在讲课的同时,伴以相关轻音乐的做法是适当的,这可使幼儿看得更清楚。最后,这位教师实际上做到了言语和直观材料的结合。根据感知觉规律理论, 词的作用可以使幼儿视觉的效果大大提高,从而使幼儿更好地理解学习材料。

教师职业考试系列教师招聘考试趋...教师招聘面试备...首先,从托班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来看:2——3岁正是幼儿认知能力飞速发展的时期,他们对自己周围的世界抱有巨大的探索热情,他们对所有的一切都感到好奇,不知疲倦地通过他们自己的方式感知着周围的一切。

其次,水是孩子生活环境中接触较多的物质之一,玩水也是所有学前幼儿都喜欢的游戏。孩子们通过玩水可以感知水的特性、作用及保护等相关问题,同时玩水活动也能很好地激发幼儿进行科学探索的兴趣。

二.分析教师:

1.在案例一中,幼儿玩水游戏与日常常规和教师接下去的正常教学计划产生了冲突。因此,教师利用自己的权威中断了幼儿的玩水游戏。

(类似教师甲的处理方式在幼儿园的实际教学中屡见不鲜。)

2.在案例二中,教师乙通过观察捕捉到了幼儿的兴趣点,并及时灵活地调整教学计划,不受计划所累,给了幼儿一个开放的、自主的学习、探索的空间。

从以上两个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教师甲和教师乙不同的处理方式充分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教育观念:

1. 案例一中的教师更关注的是玩水活动会弄湿幼儿的衣服,会着凉感冒以及防碍了自己下面教学计划的实施,忽略了幼儿的探索兴趣和玩水活动背后蕴涵着的良好的教育契机。

2. 案例二中的教师关注的是尊重幼儿的兴趣和发展需要,创造一个开放、支持、引导的自主性教育氛围。同时不受教学计划所累,真正体现出《新纲要》中所指的:“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的要求。

思考:

1.《新纲要》的颁布已有一段时间,教师们应如何做到化理论为实践,在实际教学操作中,时刻以《新纲要》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仍需要给以足够的重视,真真正正落到实处。

2.《新纲要》理念中指出:“教师应善于利用隐性课程的效应,以促使儿童自主活动的生成。”、 “要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 “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等要求在托班教学中的更好的贯彻与实施。

由玩水活动引发的思考,使我深深体会到:现代幼儿教育应从孩子的兴趣、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发挥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优势,创设和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重视幼儿的 自发活动,以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的身份参与到各类活动中,尽最大可能调动幼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幼儿大胆地去探索、去实践,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11、小军是个3岁6个月的孩子,十分活泼可爱 父母很喜欢他 可令父母不理解的是:小军无论做什么事情之前从不爱多思考。 比如: 玩插塑时,让他想好了再去插,而他却是拿起插塑就开始随便地插,插出什么样, 就说插的是什么。在绘画或要解决别的问题时也是这样,夫妻俩认为这样不好,便总是要求孩子想好了再去行动,可小名却常常做不到。父母时常为此而烦恼。试问小军父母的态度和行动对吗?请从儿童思维发展的角度分析小军的这一类行为,并为小军的父母提出科学的教育建议。

分析: 3岁6个月的孩子处于直觉行动性思维阶段。这时候幼儿的语言能力还很低,所以他们进行的思维总是与对事物的感知、和自身的行动分不开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思维是在动作中进行的,离开所接触的事物,离开动作就没有了思维,所以称之为直觉行动性思维。如孩子画画时,他不可能先想好要画什么,而是拿起笔就画,画出来像什么他就说是什么。也就象案例中描述的 “玩插塑时 让他想好了再去插 而他却是拿起插塑就开始随便地插 插出什么样 就说插的是什么”。

小军的家长很关注孩子的发展,注意观察孩子的行为表现,这些做的很好,值得肯定!但要清楚:思维要借助于词来实现,与语言的功能是不可分割的。此时发展孩子思维能力的关键是幼儿语言水平的培养,通过培养幼儿的语言能力可以促进其思维的发展。平时父母要多教、多和孩子说话,说话时大人要使用正规的语言,要丰富孩子的词汇,多提供一些概括性的词汇,如动物、家俱、交通工具等,多讲故事。游戏是孩子喜欢的一种活动,在游戏中父母可以用自问自答的形式来给孩子讲解一些有比较性,概括性的概念,如大、小,多、少,上、下,也可以让孩子在游戏中找出相同的东西,借以培养孩子善于区别事物不同点的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当孩子遇到困难时,不要立即去帮助解决,而要留点时间和机会让他自己想办法解决,例如东西拿不到怎么办?皮球滚到哪里去呢?培养孩子自己动脑筋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供一些玩具给孩子,如积木、拼图、组装玩具等,让他自己摆弄玩具,可以使他在玩中去认识一些事物之间的联系,积累丰富的经验,这些都是提高小军思维水平的重要基础。

12、一天,是中三班幼儿巧巧的生日,她带来了各色糖果与同伴们一起分享生日的快乐。在离园前,我班为月月举行了一个小小的生日会,大家唱生日歌、道生日祝福,月月也将糖 果逐一分发给每一位小朋友。当家长来接孩子回家的时候,孩子们纷纷举着糖果欣喜地说:“这是巧巧过生日,发给我的糖。”还有的孩子走出教室门就急忙拆开圆圆的糖果送进嘴里,边吃边奔跑下楼。过了一会儿,果果的爷爷带着果果匆忙走进教室,爷爷说:“老师,刚刚发生非常吓人的事情,果果在玩滑梯的时候,一下子脸通红,甚至快要发黑了,我想会不会给糖噎着了,我立即叫他弯腰,拍他的背,让他把嘴里的糖吐出来,后来咳时候终于把糖吐出来了。”当时,我听着就感觉一阵后怕,要是万一象“果冻事件”似的,圆圆的糖果导致幼儿窒息,这是多可怕的事情,我连忙询问果果:“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果果似乎也被刚才的情景吓愣了,摇摇头说:“没有。”我又接着说:“以后吃东西的时候要告诉大人,而且要坐定了吃,吃完了再玩。”并嘱咐家长要回家注意观察,幼儿身体是否有不适的现象,有的话要立即上医院进行检查。请从幼儿园安全的角度对此案例进行分析,并对幼儿园管理提出建议。

解析: “孩子生日”原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却因糖果发生了不愉快,甚至导致幼儿生命危险,再次给教师敲响了警钟,不能忽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对教师以后的工作也是一个提醒和督促。幼儿园中,除了幼儿带来食品与大家分享,而且教师在日常生活中也会给幼儿发一些糖果作为奖励,会非常留意提醒幼儿将糖果带回家吃。孩子们拿着糖果走出教室门与家长一起回家时,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要吃糖果,经常是边吃边在幼儿园中玩耍,家长则会让孩子自由地在园所里奔跑、游戏,家长们则远远地站在一旁,或是俩俩聊天,或是坐在花坛边休息,这时就是发生危险的隐患。孩子发生意外事故,这是作为家长、幼儿园、教师最不愿意看到的。然而,有时这也是无法避免的。因为孩子尚处在幼儿期,身体机能发展不完善,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面对突发状况不知如何应对和防范,因而易受到伤害。同时,这一现象有时又是可以预防,甚至是可以避免的。一方面,教师要与家长做好沟通,协助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请家长不要带圆形的硬糖等食品来幼儿园分发,离园时,教师向家长告知分发食品的情况,以便家长加强观察及提醒,家长接好幼儿要关注幼儿的活动安全。第二方面,教师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培养,例如,用一些事例、故事,让幼儿讨论,如何避免危险?让幼儿知道在饮食中,要坐定吃、不奔跑、吃完后再玩。第三方面,教师要掌握一些幼儿急症的方法,如遇到幼儿气道阻塞,可使用背部敲击法、腹部推压法,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处理,减少对幼儿的伤害。

13、目前,我国由于升大学竞争和就业竞争的现实性矛盾,学校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模式中,而这种竞争也影响到学前教育阶段,如社会上风行的“零岁方案”、“神童方案”。一些 家长和幼教机构难以摆脱这种短视的教育做法,表现为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重智力培养轻人格因素培养等错误倾向。一些幼儿园迫于家长压力或经济利益的驱动,办起了各式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请你从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学前教育目标这一角度分析以上现象。

解析 :(1)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这一目标是确定幼儿园教育任务、评估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根本依据,国家通过这一目标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进行领导和调控。

(2)幼儿园教育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并结合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提出来的。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幼儿,它体现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并兼顾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幼儿园教育目标的提法又与学校教育目标略有不同,如把“体”放到了第一位,这是因为,在幼儿阶段,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健全发展较以后各年龄阶段更为重要的缘故。 ‟

(3)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培养人,所以教育目标是否合理,除了符合社会要求之外,还要看是否符合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成年人画一个菱形图案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对于幼儿来说,却是很困难的,即使3岁孩子照葫芦画瓢,要临摹一张菱形图样也是很困难的。这就是说,幼儿的发展是有一定年龄特征和规律的,是一个按照一定顺序、不断地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教育目标如果不符合幼儿发展的规律,不符合幼儿个体的发展需要和可能性,就不可能变成现实。因此,教育目标的制定必须适应幼儿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

(4)一味地追求某个方面发展,忽视幼儿的全面发展,可能严重损伤儿童生长发育的自然进程,损伤儿童潜能发育,造成儿童期、青少年期乃至成人期体力、心智、能力、性格和气质发展迟缓、压抑和伤害。

14、星期一,李老师埋怨地说: “孩子在家过了一个双休日,再回到幼儿园后,许多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退步了,不认真吃饭,乱扔东西,活动时喜欢说话,真不知孩子在家时,家长是怎么教育的?”站在一旁的王老师颇有同感地说: “是啊,如果家长都能按我们的要求去教育孩子,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李老师接着说: “可这些家长不按我们的要求去做倒也罢了,还经常给我们提这样那样的意见,好像我们当老师的还不如他们懂得多,真拿这些家长没有办法……”

请你运用幼儿园与家庭相互配合的有关理论,分析和评论老师的教育观点,并具体谈谈家园合作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与目前存在的误区。

解析 :家园合作是指幼儿园和家庭都把自己当作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双方积极主动地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幼儿园与家庭的双向互动,共同促进儿童的身心发展。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总则里提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组织与实施中,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又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家园合作是幼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从家庭环境进入迥然不同的集体环境的新入园幼儿来说,家园合作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

(1)家园合作有利于家长资源的充分利用。家庭是孩子成长发展的第一个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与孩子之间特有的血缘关系、亲情关系与经济关系,使这种教育具有感染性、长期性和针对性,教育内容复杂丰富且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同时,幼儿的家长来自各行各业,可谓是人才济济,是幼儿园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让家长用各自的专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可以使他们深层次地了解幼儿园、了解幼儿教育。

(2)家园配合一致,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教师、家长均作为孩子的教育者,是对幼儿实施促进发展教育的主体,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 “幼儿园应主动与家长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幼儿教育的任务。”幼儿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充分重视并主动做好家园衔接工作,使幼儿园与家长在教育思想、原则、方法等方面取得统一认识,形成教育的合力,家园双方配合一致,促进幼儿的健康和谐发展。

目前,家园合作还存在一些误区。一是认为教师是专业教育工作者,而家长大部分不懂教育;二是家长认为自己忙,没有时间参与幼儿园教育工作;三是教师只在知识上要求家长配合,家长也只愿意督促孩子写字、做算术题、背英语单词;四是认为家长与老师“各司其职”,在家归家长管,在幼儿园归老师管。这造成了教师与家长的教育观念、方法的脱节,直接影响到幼儿园的正常教育工作。案例中的两位教师的观点正是否认了幼儿园与家庭的紧密伙伴关系,否定了幼儿教师、家长均为幼儿的教育主体,其观点是片面的、错误的。 教师职业考试系列教师招聘考试趋...教师招聘面试备... 6

3、给明明母亲般的关爱。让他觉得老师也想妈妈一样关心她,使它具有安全感,减少他心中的压力。另外和他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有话愿意与老师交流,。相信老师。老师有时应接纳、理解他的一些行为。

当孩子有了缺点、犯了错误,我们应用一颗宽容之心、平常心去看待孩子成长中的问题,他们毕竟是年幼的孩子,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有与生俱来的天真,稚拙与顽皮。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有犯错误的权力,老师应结合孩子的生活经验,触动孩子的内心体验的教育,最有效的要让他们通过思考,去看清自己缺点,改正错误。

15、现在很多小孩子喜欢唱成人歌曲,你认为这合适吗?为什么?

分析:幼儿不适合唱成人歌曲。因为成人歌曲的音域太宽不适合幼儿,音调音量超过了幼儿负担的能力,孩子唱不上去叫喊着唱容易损伤声带。

幼儿唱歌与成人不同,他们声带十分娇嫩,容易疲劳。唱起歌来声音清脆,音色透明。由于孩子年龄小,正处于生长发育过程,肺活量小,呼吸短浅,要注意教会儿童正确的发声方法,保护好儿童的声带。

在幼儿时期要采用自然声唱歌。所谓自然声就是指轻声唱。唱歌时咽喉松弛,发声自如。尤其在高音时很自然地渡过去。多唱下行音,轻声唱歌不但能听到琴声和别的人声音,而且能正确地调度自己的嗓音,使声音悦耳,字音清楚。

儿童正处在发育阶段,发声器官不太成熟;容易情绪激动,高兴时大喊大叫,不顺心时又大声啼哭,易引起声带病变,导致声音嘶哑或失声,久而久之会使咽喉发炎,得声带小结等疾病。所以要随时随地纠正幼儿的不良用嗓习惯,教幼儿用自然柔和的声音唱歌,细声细语地说话。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儿童声带。不要让孩子在严寒的冬季顶风奔跑着唱歌,孩子跑得满头大汗时,也不要立即给洗澡,以防感冒。酷热的夏季少吃雪糕,别让孩子吃酸、辣等刺激性很强的食物。

16、有些人为了让吵闹的小儿变得“安静”一些、“守规矩”一点,甚至只是为了逗孩子取乐,就编造了一些可怕的情境来吓唬孩子,什么“大老虎来了”、“大老猫来了”、“来咬你了”,并做出害怕的样子。吓得孩子听话了、老实了,或闭上眼睛睡觉了。可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样做有什么后果?请分析。

分析: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也是很严重的。一是会增加幼儿的精神压力和恐惧心理,危害他们的身心健康。许多孩子夜里常做噩梦,睡不稳,很多都是吓唬造成的。二是容易形成幼儿胆小、软弱,遇事缩手缩脚、优柔寡断的性格,不利于培养他们勇敢坚强的个性。三是会损害家长在幼儿心目中的形象。家长吓唬孩子的话,大多是在气头上顺口说出来的,兑现不了。久而久之,孩子把大人的话便看成了是骗人的谎话,再也不相信了。四是家长顺口说出的妖怪吃你、警察抓你之类的话,不讲科学,不合情理,不符合、法律规范,会给孩子形成错误的认识。因此,用吓唬的方法教育孩子弊多益少,不如用循循善诱、说明道理的方法,更有益于孩子认识错误,改正缺点,更有益于孩子健康活泼的成长。

17、明明在集体教学活动中注意力很难集中,是个“坐不住的孩子”,有时他会“骚扰”周围的小朋友而打断教师正在进行的活动;对于教师布置的任务,他常常不能很好地完成;他想参与同伴的活动,却因为不适宜的方式而被同伴拒绝。周围的小朋友实在驱逐不了他的情况下还会去告状。教师对于这个经常惹麻烦的孩子也伤脑筋,经常当众批评他,盛怒之下她勒令全班的孩子不要理睬他。但这种教育方法的效果并不好,时间一长,在其他孩子的眼中明明成了一个调皮、只知道惹老师生气的坏孩子。请对教师教育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教师想通过孤立的方式迫使明明“改邪归正”,不再违反纪律,但是实际上这种教育方式非但没有解决原有的问题,反而对明明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教师的这种做法无形中在明明和其他孩子之间竖起了一道屏障,而学前期幼儿的同伴交往对幼儿的社会认知、交往技能、个性和道德品质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明明始终被同伴这样孤立,将会失去更多的与同伴交往的机会,这对明明日后的发展是不利的;另外,良好的人际交往是日常生活的调节器,会让人心情舒畅地从事各种活动,明明与同伴这种敌对的状态不改变的话也会干扰他正常的探索活动,降低他对外界环境的好奇心。教师一方面要多关注明明的举动,同时对于明明不正确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明确地告诉他错在哪里,应该怎么做。教师要善于将集体力量用到积极的方面,可以鼓励孩子们帮助明明取得进步,让大家一起监督明明(当然这种监督是善意的),在明明取得进步时为他鼓掌加油,在他犯错误时指出错误之处,并帮助他改正。让明明体会到集体的温暖、同伴的友爱,逐渐被新集体所同化。

18、我班徐温友小朋友今年4岁,是今年刚刚插到我班的新生,他生性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想象力丰富,知识面较广,这和他的父母工作有一定的关系。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在旅游公司工作,平时接触的知识面较广,他平时在家里遇到不懂的地方就问父母,有了不同的知识,他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由于自我意识的发展,主观能动性就强,对家里人的要求和安排不会一味服从,喜欢闹“独立”,家里父母叫他干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就表现出任性、不听话,你叫他这样,他非不这样,常常使得家长束手无策。请从幼儿心理学角度分析温友的行为,并提出教育建议。

分析:其实这种现象在心理上称为逆反心理,是一种心理特点,而家长如果不了解孩子的这种特点,没有把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看待,因而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孩子在此时的行为表现,而认为孩子变坏了,不乖了,对孩子的行为横加指责一味训斥,打骂,这对幼儿的心理发展会产生不良的后果,执拗任性或胆大妄为。逆反行为使家长大伤脑筋,处理不当更会严重影响孩子面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其实所有的孩子都有时不时有逆反的情绪,特别是在疲惫、饥饿、紧张或不安时。他们可能会争吵、顶嘴、不服从或藐视老师、父母和其他人,逆反行为通常是幼儿成长过程中一个正常的阶段。然而,当公然的不合作和敌视行为表现得频繁或持续出现时,或与其他同龄、同发展阶段的孩子相比表现得特别明显,或影响到孩子的社会、家庭和学校生活时,应引起父母和老师的关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要考虑适合孩子的发展水平和不同的身心发展特点。具体可以从家庭和幼儿园两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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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尊重孩子,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孩子的逆反行为。

家长要正确看待孩子的逆反行为,从小培养孩子树立自主观念,儿童萌发自我意识,独立就开始增长了,他们不断地观察和模仿,什么事都想自己做,如他们要自己穿衣,吃饭等。孩子出现逆反行为,是他在确定自己独立性的一种方式。

(二)改变教育方式

家庭成员要统一教育方式,口径一致,对孩子的逆反行为要进行耐心诱导。在一个家庭里,每个成人对啊的情感是不一致的,教育方法也会有差异。孩子年龄小,不知道接受哪个要求才对,这样做不仅比较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且还会给他们不合理的愿望、需要和坏习惯制造“防空洞”。因此,教育孩子,家庭中的成员需要一致的态度和方法,即使是言行和表情也要保持一致。

教师要采用正面教育方法,不同教育手段来减少孩子的逆反行为。在《纲要》中的教学目标中指出:“要使幼儿逐渐接受老师的建议和指示,知道遵守集体生活中的基本规则”。徐温友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根本没有达到要求,作为教师应该给予纠正,同时,教师应加强对徐温友这样的小朋友在行为方面进行引导。把他安排在老师容易顾及到的地方,在各项活动中孩子一出现逆反行为,教师应先了解界具体情况,而后进行一定说服,由于孩子理解能力受到一定限制,教师可采取他人榜样作用或一定的表扬、奖励,让孩子觉得自己受到别人的重视。在情感上亲近他,使他感到别人对他的爱护,从而得到情绪上的稳定,并开始相对的发展各种适应行为。对于徐温友小朋友,平时都要时不时的注意他的行为,如有逆反行为就适时的进行教育指导,切不可忽视一些细节,使他觉得自己属于这个大家庭,有时候就有意无意针对性的表扬他,尽量减少他的逆反行为,使得他懂得自己是集体中的成员,有义务和责任承担,让他从“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中逐步解脱出来。

19、三个中班小朋友在玩开汽车的游戏。聪聪开着“汽车”把乐乐的“汽车”撞翻了。乐乐立刻大声对聪聪说:“不准撞我的汽车!”聪聪没有反应,他再次发动“袭击”。乐乐看到心爱的“汽车”被撞翻在地,气愤地拽过壮壮的胳膊,闭着眼睛就咬。这时老师恰巧过来,看到这一情景,便大声阻止道:“乐乐,你在干什么?”乐乐听见后就松开壮壮,低下了头。老师生气地指着壮壮胳膊上的小牙印,训斥乐乐:“你看看,你看看你把人家咬的!”几秒钟的沉默后,老师接着说:“你怎么能咬人呢?”此时壮壮一言不发。老师又问:“怎么回事?你们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乐乐和壮壮都低着头,一声不吭。过了一会儿,老师又指着壮壮的伤痕对乐乐说:“你看看,你都把壮壮咬出血了。他爸爸妈妈看见了多心疼啊!你想想,要是你被别的小朋友咬成这样,你爸爸妈妈是不是很心疼啊?”乐乐低着头嗫嚅着说:“是。”老师说:“这就对了。快对壮壮说„对不起‟。”乐乐绞着手,不说话。老师又要求说:“快向壮壮道歉,说„对不起‟!”乐乐停顿了几分钟后才抬起头对壮壮说:“对不起。”壮壮回答说:“没关系。”老师看到自己的要求被执行了,就温和地对乐乐说:“以后再也不许咬人了,听见了吗?”乐乐点点头。“好了,去玩吧!”试分析此教师的教育行为。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教师及时有效地阻止了幼儿的打架行为,而且都是通过提问介入的,教师调解时的问话是指向攻击幼儿,围绕被攻击幼儿的受伤程度进行的。方法是通过移情,使攻击的幼儿认识到打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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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然后让他通过道歉来弥补过错,取得对方的谅解。事情到此为止,没有再深入下去。教师关注的是被攻击幼儿的伤势以及教给攻击的幼儿“打人不对”的道德观念,但没有教给他们体现这种道德观念的合适的途径。没有体现尊重儿童个性、力求公正的观念。其实,幼儿打架不一定全是坏事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幼儿只懂得进攻或只懂得退缩,对其个性发展都是不利的。打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攻击者和被攻击者学会调节自己的行为,获得有益的经验。攻击者遭到同伴抵制和老师的批评,认识到自己不被同伴接受时,就会反思、调整自己的行为,与同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被攻击者通过反击,成功地阻止了别人的“进攻”,当再有人侵犯他时,他就不会退缩。如果我们教师在调解过程中注意教给幼儿运用合适的方式与他人交流,指导幼儿面对冲突时用正确合理的方法加以解决,幼儿一旦面临类似情况就会运用已有经验进行处理,否则便有可能重蹈覆辙,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技能。

48、吃早饭时,淇淇把蛋黄偷偷扔到桌子底下,悄悄地把蛋黄踩得粉碎„„如果你是老师,发现此情景,会如何解决?

分析:不能只凭主观和经验来判断这件事。我会与淇淇的家长进行交谈,了解到这个孩子的饮食习惯。针对淇淇这种状况,应进行有效的指导使其建立良好的饮食习惯。然后反复思考,并和家长及同班教师协商,共同对其进行引导和帮助, 措施如下:

1、"变换花样引导她吃蛋黄。如:把蛋黄压碎和香肠一起夹在面包里做成三明治或将蛋黄切成小块再撒上咸菜末,还可以将蛋黄蘸些调料吃„„

2、开展一次“好吃的蛋”的生活活动。老师将蛋做成蛋饼、煎蛋、蛋糕和各种炒蛋等,让幼儿一同品尝,使孩子们的食欲大增,唤起淇淇吃鸡蛋的兴趣。

3、开展“欢迎蛋宝宝”的语言游戏,让每位幼儿都说说“蛋宝宝”的营养价值,让了解蛋黄对身体的重要性。

4、让家长做好榜样,鼓励孩子吃蛋黄。

5、利用环境来暗示和引导。将吃饭好的幼儿安排在她周围,创设良好的氛围感染她。

教师在保教过程中要善于思考,正确分析幼儿的行为,并耐心引导,顺应孩子的个体差异和独特的需求,允许孩子在自身水平上不断尝试和体验,这也是我们教师“因材施教”的技巧和策略。

2 20、、新生入园,我们班来了一个叫叶照明的小朋友,她很乖很听话,到园不久,就与几名小朋友熟悉起来,并成为了好朋友。我认为,这个孩子的适应性和交往能力比较强,就没有特别关注她。午餐时,她却大哭起来。面对端上来的饭菜,一口也不吃。我走过去,蹲下来亲切的劝慰她,可她根本听不进,哭的更厉害了。我无计可施,决定走开,让她自己安静一下。想不到,我刚一走开,“呼”的一下子围过来一群小朋友,纷纷劝慰她。圆圆说:“你是不是想妈妈了?妈妈上班去了,我们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妈妈就来接了。”甜甜说:“你别哭,幼儿园里可好玩了,老师会领我们做游戏,还有大滑梯呢!”东东说:“幼儿园的饭可好吃了,你尝尝。”说着就用勺子舀了一勺饭喂她。她就不哭了,擦擦眼泪吃起饭来。请谈谈您从这件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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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得到了哪些启示?

分析:在幼儿园,类似叶照明这样突如其来的问题时常出现,也往往弄的教师手足无措。通过这个案例,我认为,教师之所以手足无措是因为教师总是从成人的角度思考和分析问题,用成人的方式试图解决儿童世界的问题,忽视了幼儿作为特殊独立个体的思考方式和情感模式,没有真正的做到“以儿童为本”。在解决问题时,往往忽视幼儿间情感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忽视了幼儿间关爱、互助对幼儿情绪情感发展的价值,忽视幼儿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在今后的教育中,应该注意利用幼儿间这种儿童领域的感情教育资源,应该相信幼儿,放手幼儿,把孩子的事交给孩子,更多的让幼儿独立的解决问题。幼儿比我们想象的要能干的多,他们之间特有的交流方式就是人类交往的雏形,也是最为纯真、丰富、美丽的交往,我们既应正视它、尊重它,更要运用它、发展它。

21、李先生的儿子今年3岁,名叫浩浩,刚上幼儿园不到三周。最近,李先生发现浩浩回家后不是埋头不语、就是大喊大叫,一提起幼儿园就万分恐惧,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有时候还大小便失禁。一天,浩浩要小便的时候,李先生帮他脱下裤子,竟然发现浩浩大腿两边各有几块青紫,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其中有一处深深的、特别明显的指甲印„„ 结合案例,谈谈你对教师体罚行为的看法。 体罚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的侵权行为。

教师体罚幼儿,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是不允许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幼儿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2条进一步指出:“对体罚幼儿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避免出现教师体罚幼儿的行为,必须从立法、执法、监督,以及学校、家庭、社会,教师、家长、幼儿等多方面入手,保证幼儿的合法权益。

22、一个炎热的夏天,张某工作很忙,特地给3岁的儿子买了一个玩具让他玩。张某忙完家务,给孩子准备洗澡水,叫儿子洗澡。连喊几遍,孩子说:“爸爸,我不洗澡,我没空。”爸爸给他讲道理,他却说:“不,我偏不。”张某生气了,一把抢过玩具,强行把孩子按入浴池。可是趁张某拿肥皂的时候,孩子跑走了。张某气不过,抓着孩子狠揍了两下屁股,接着强行给他洗澡。孩子大哭大闹„„ 结合案例,分析此阶段幼儿的心理特点。(福建) 幼儿此阶段正处于幼儿心理发展的转折期和危机期。其表现出以下心理特点: (1)行为具有强烈的情绪性; (2)爱模仿; (3)思维仍带有直觉行动性。

23、从对某幼儿园大、中班幼儿的调查来看,中班80%的幼儿、大班98%的幼儿都喜欢教师始终面带笑容。这种情绪时时感染着幼儿,使幼儿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心情放松,产生对教师的亲近感与信任感。

结合材料,试分析如何建立良好师幼关系。(广西) (1)帮助幼儿适应环境的变化,消除分离焦虑; (2)积极主动地与幼儿交往; (3)对幼儿和幼儿的活动真正关注并感兴趣; (4)理解与宽容地对待幼儿的错误; (5)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 (6)帮助幼儿摆脱不良行为习惯。

24.某报报道:湖南湘潭市一位幼儿家长写信说,他的孙子在幼儿园被保育员体罚,脸上和身上都有明显伤痕,而且弄得大小便失禁。他们向幼儿园投诉,对方虽然道了歉,但态度很不诚恳。李先生的孙子今年3岁,名叫小浩(化名),3月4日进入湘潭某幼儿园,这是当地一家十分有名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比一般幼儿园高,被人们称为“贵族幼儿园”。李先生在信中写道:“小浩入园的头两周,虽有些不适应,尚未感觉有太大变化。第三周起,我们逐渐发现孩子回家后时而埋头不语、时而大喊大叫,一提幼儿园就恐惧万分,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并且大小便失禁。4月9日,我们去幼儿园看孩子,发现孩子两边脸颊各紫了一大块„„4月12日,我们到幼儿园接孩子,小浩脸上伤痕依旧。恰此时孩子要小便,我帮他脱下裤子,竟发现大腿两边各有青、紫几块,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其中有一处深深的、特别显眼 教师职业考试系列教师招聘考试趋...教师招聘面试备...的指甲印„„校长张某还告诉我们说,前两天查夜时,晚上l0点半发现小浩一个人坐在床边的痰盂上,很可怜的样子。原来是保育员怕他半夜解手解在床上,所以让他坐痰盂直到解出来为止,还是校长给孩子穿好裤子抱上床的。该园幼儿正常休息时间是8点,可10点多还让孩子坐痰盂,不知道这些„园丁‟良心何在?” 请你结合著名幼儿教育家的教育思想,谈谈幼儿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实施教育?如何看待教师的体罚行为? 答案解析

著名幼儿教育家在他们的教育思想中都体现出尊重幼儿、平等对待幼儿、要让幼儿在主动探索中学到知识,切忌以教师的观点去控制幼儿的发展。比如:陈鹤琴先生提到过,对待幼儿的过失,如果用训斥、讥讽或变相惩罚甚至体罚来对待,就可能使幼儿为逃避灾难而说谎,这势必影响到幼儿身心的正常发展。

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幼儿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教师体罚幼儿园幼儿,无论从良心、道德还是法律上来讲,都是不允许的。教师因故意行为造成幼儿伤害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责任规定。

惩罚事件不仅对儿童的身体有伤害,同时更伤害了他们的心理,儿童的家长有通过法律讨回公道的权利。从理论上说,学校如果办得完美,自然就用不到惩罚;因为学校不容易办得完美,惩罚也就不能废除了。惩罚应有原则:教儿童明了规则的意义;使儿童了解规则是公共应遵守的纪律;惩罚不得妨害儿童身体;惩罚不得侮辱儿童的人格;惩罚不得妨害儿童学习;在可能的范围内须尽力顾全名誉;须鼓励儿童勇于改过,引起他们的自爱。

第9篇:案例分析题

二、王明向李义借款2万元,当时写下借条,说明一年后连本带息一并偿还,落款写明日期。一年后,李义向王明要钱,王明说生意亏本,要求再宽些日子,于是,李义要求王明重写了一张借条,并注明日期。又一年后,李义再次讨款,王明以诉讼时效2年已过为由拒不还债,李义被迫向法院起诉。

问:王明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本案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三、刘兵现年十四周岁,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其父母离婚。刘兵随其母亲蔡华生活,但也时常到其父刘进那里,父亲对他也挺好。1992年5月份,刘兵在征得母亲同意之后到商店买书包,恰逢该商店举办有奖销售,凡购货达50元以上者,获奖券一张。刘兵买了一个价格为52元的书包,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刘兵所持的奖券中了一等奖5000元。刘兵及其母得知后异常高兴,随即到商店领奖,蔡华将5000元领取并放在家中的皮箱里。

刘进得知刘兵中奖的消息后,便找到蔡华说刘兵是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归监护人父母所有,因此要求分一半给他。蔡华不同意,并认为,离婚后刘兵一直随自己生活,只有自己才是刘兵的监护人,刘进根本无权监护,奖金应归自己和刘兵共有,刘进无权分得,二人为此发生争吵。刘兵见父母为此发生争吵,顿生闷气。于是乘二人争吵之机,悄悄打开皮箱,取出那5000元钱,到商店去买了一台彩电,价值4688元。刘兵扛着电视机回到家里,对其父母说钱已经发完了,不要再争吵了。刘进、蔡华听后急了,立即拉着刘兵到商店,以刘兵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视机未征得父母的同意等为由,要求退货。售货员则坚持,退货必须有一个条件即电视机质量不合格,而现在电视机没有任何毛病,钱货两清,因而不同意退货。

问: 1.本案5000元钱奖金的所有权应归谁享有?

1.本案5000元钱奖金的所有权应归刘兵享有。因是刘兵拿钱买书包而中奖。

2.蔡华以刘进没有监护权为由拒绝刘进的请求,其理由是否立?

2.蔡华以刘进没有监护权为由拒绝刘进的请求,其理由不能成立。因即使二人离婚,刘进对刘兵仍享有监护权。

3.刘兵购买彩电的行为和效力应如何认定?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 3.刘兵购买彩电的行为和效力应认定可撤销的买卖行为。他父母能要求退货。因刘兵现年十四周岁,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的行为需其父母的认可。

四、济南人某甲系佛教徒,曾委托其邻居在昆明工作的儿子某乙代购一尊缅甸产象牙雕佛像,并说如果其工作忙,请人代购亦可,务必帮忙买一个带回。某乙听说中缅交界的瑞丽边贸市场此物便宜,又得知同事某丙到瑞丽出差,遂转托丙代购一尊。某丙来到瑞丽后,见当地象牙工艺品的确要比昆明旅游工艺品商店便宜得多,便在购买牙雕的同时为自己妻子购买了一副玉镯,要货主把两种商品的价款开在一张票上、但只标牙雕工艺品一尊的字样,货主知道其用意,为了成交遂按其意办了。回到昆明后,某乙代某甲按票据偿付了货款。不久,某乙即回济南探亲,同时将牙雕佛像和票据捎回,结果某甲已于一个月前去世。其家中独子某丁了解情况后,称此佛像虽系其父生前委托某乙所买,但现在其父已经死亡了,代理关系也就终止了,且现在家中也无人信佛,故不需要此物,

1 也没有偿付此物价款的义务了。某乙无奈,遂诉诸法院。

问: 1.丁以其父已去世,代理关系已终止,且家中不需要该物为由拒收,其理由成立否?1.丁以其父已去世,代理关系已终止,且家中不需要该物为由拒收,其理由不能成立。因其父死亡时,某乙并不知情。

2.若某丁通过某种渠道了解到此物票据上的价格超过了当地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能否以“当初其父托某甲在云南代购的初衷是想买得便宜一些”为由拒收或拒付超出部分的货款?2.若某丁通过某种渠道了解到此物票据上的价格超过了当地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不能以“当初其父托某甲在云南代购的初衷是想买得便宜一些”为由拒收或拒付超出部分的货款。因其父委托某乙购买此物时,并未明确说明价格。

3.某丙与某甲和某乙在此案中有何种关系,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若能查证谋私行为属实,则其应当承担何种后果?3. 某丙与某甲和某乙在此案中有某丙与某甲的再代理关系;某丙与某乙的转委托代理关系。若能查证谋私行为属实,则应由某丙与某货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此案存在着哪几种法律关系?试简析之。

4.此案存在某丙与某甲的再代理关系;某丙与某乙的转委托代理关;某甲和某乙在此案中应是委托代理关系。

七、1988年1月,农民蔡某欲把白己养的两头黄牛出卖,便与当地肉联厂达成协议,由肉联厂将牛宰杀后,按净得的牛肉以每斤2元2角的价格进行结算;除牛头、牛骨头、牛皮和牛下水归肉联厂外,再由蔡某给付每头牛10元的屠宰费。蔡某和肉联厂达成协议后,就将两头牛交给肉联厂。肉联厂在宰杀过程中,一工人在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肉联厂就将这70克牛黄以每克30元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的一制药厂,共得价款2100元。蔡某在与肉联厂结帐时得知此事,认为牛黄应当归他所有,遂向内联厂索要卖牛黄的2100元价款。肉联厂则称双方协议牛下水归肉联厂所有,既然牛黄在牛下水之中,那么牛黄就属于牛下水的一部分。蔡某并没有说明牛下水中之物归他所有,故牛黄作为牛下水的孳生物应归肉联厂所有,拒绝向蔡某支付这2100元钱,蔡某经多次交涉没有结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牛黄作为牛孳生物应归他所有,肉联厂应向他支付2100元牛黄价款。

请问:1.该案有几个法律关系?1.该案有农民蔡某与当地肉联厂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2.牛黄应归谁所有?为什么?2.牛黄应归农民蔡某所有。但该牛黄已被当地肉联厂卖掉,现应归买者所有。因买者善意取得。

3.2100元钱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2100元钱应归农民蔡某所有。因牛黄是牛的孳生物,牛归农民蔡某所有,所以牛黄也应归农民蔡某所有。

八、作家商某于1963年同张某结婚,1965年商某用1964—1965年作品稿费购房屋四间,1985年商某患病,留下一份遗嘱,内容为:他死后,将他与张某居住的房屋留给张某2间,另外2间2个孩子各1间(孩子均已成年)。商某死后,房屋依遗嘱归各人居住。1986年某出版社又给商某汇来他1980年以后作品稿酬6万元。张某认为这笔钱可按比例处理,她得3万元,两个孩子各得

1、5万元,但两个孩子不同意,要求均分,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1)商某的遗产包括哪些内容?法律依据是什么?

2 (2)商某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案应按何种继承方式?

(4)该案所涉及的财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九.李某与王某有仇,一日晚上,李某在王某家附近,用猎枪向迎面走来的王某射击,第一枪未击中,开第二枪时王某因惧怕承担法律责任遂停止射击。 问:(1)李某的行为是犯罪的何种行态?法律依据是什么?

(2)假设李某第一枪未中,王某遂呼救引来很多人,李某逃跑,此时,李某的行为属犯罪的何种形态?法律依据是什么?

(3)假设李某第一枪击中王某,击中后十分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就主动把王某送至医院,但王某由于伤势过重而死亡,此时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的何种形态?为什么?

十.刘某因妻子有病急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售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后,将上述房屋低价卖给王某,王答应事成之后赠李500元。李某写信告知刘某卖房情况,刘不了解当地房价,又过分相信李某,即复信表示同意卖出。后刘某从别人处得知真实情况,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和王某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问:(1)李某的行为属何种行为?

(2)李某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刘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十一.张兰与李明1983年结婚,次年李明继承了父亲楼房三间,1985年李明生病,同年12月故去。当时张兰正怀孕,由于过度劳累悲伤引起早产,1986年1月12日生一男孩,第二天男孩死亡,张兰也因病于1986年1月31日死亡。李明的哥哥李义与张兰的母亲安葬了张兰。李义认为自己安葬了弟弟,三间楼房系李明遗产,应归他所有;张兰母亲认为房产她女儿张兰一份,她有继承权,不应归李义。 问:(1)楼房三间是否是李明遗产?为什么?

(2)李义、张兰母亲是否有继承权?为什么?

(3)试分析本案应如何处理?

十四. 甲1991年离家出走,杳无音讯。1995年,其妻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1996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三间被其妻乙和其子丙继承。1997年,妻乙带产改嫁,同年,乙有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出走后,南下深圳,1998年因福利彩票中奖20万。甲用该款购买股票,同年获100万。1998年12月甲心脏病发死亡。经查,甲与1997年与丁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并生子戌。(15分)

问:对甲的100万遗产

(1) 乙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2) 丙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3) 丁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4) 戍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十六、王好17周岁,刚从技校毕业分配到某修配厂工作。一天,王好下班骑车回家,不慎把一正过马路的小学生刘玉撞倒,致刘玉右臂受伤,花去治疗费500元。刘玉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好的父母赔偿刘玉的治疗费。

(11分)

请问:(1)刘玉的父母要求王好的父母赔偿治疗费正确吗?法律根据是什么?

(2)现设定王好系在校大学生,此治疗费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十八、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向乙购买五万瓶散酒,总价款10万元,交款后提货。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乙方必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以名酒名义出售。合同履行时,甲方只付款5万元便将货物全部提走。乙方一再催讨欠款无果,遂诉至法院。

请问:(1)该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案应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十九、王非1965年与张亮结婚,生有一女,家有楼房一间。1970年因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王非带幼女改嫁,张未续娶,房屋由张居住。1990年张因病去世,丧事由其兄弟(父母已故)料理。事后,王非提出房屋是她和张亮的共同财产,张未续娶,房屋应归她所有;但张的兄弟认为,房屋本来就是张姓财产,张亮死时又是兄弟们所安葬,兄弟也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因此房屋应归他们所有;张的女儿(已婚)则认为,她是张的独生女儿,房屋应由她继承。

请问:(1)这间楼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张亮的遗产?法律根据是什么?

(2)王非有无继承遗产的权利?为什么? (3)张亮的兄弟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4)张亮的女儿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5)该案应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十、 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婚后,与妻子共建瓦房12间。1960年生一子丙。1970年乙死亡。乙母自乙婚后一直与乙的哥哥甲同住,直至1974年病故。1975年乙妻去世。丙即与甲共同生活。乙家12间房被收作公房。1981年落实私房政策时,将12间房发还给甲。现丙要求继承,与甲发生争议。乙夫妇及乙母均未留遗嘱。围绕这12间房屋,

请问:(1)乙死后,作为乙的遗产应有几间房屋?为什么?

(2)房屋应由谁来继承?各继承人应分别继承几间?为什么?

(3)乙母去世后,谁有权继承她的房产?各应得几间?为什么?

(4)乙妻死后,应遗有多少间房产?由谁继承?

二十一、甲早年丧妻,有乙、丙二子及一女丁。甲有住房五间。乙、丙、丁成年后先后参加工作,甲一直随长子乙生活。1987年,甲立遗嘱:其死后五间房由乙继承。并到公证机关办了公证。1988年甲到次子丙家小住时得了肝炎,因次子丙一家照顾周到,甲便在病中立下遗嘱:五间房屋由乙继承二间,由丙继承三间。甲病愈后,到女丁家休养。1989年,甲在丙家旧病复发,并转化为肝癌。住院期间,甲当着乙、丙、丁三人的面,又口述订立新遗嘱:乙、丙各继承二间房屋,丁继承一间。后不久,甲死。乙、丙、丁各持一份遗嘱,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 请问:(1)1987年的遗嘱是否有效?能否作为继承的依据?

(2)1988年在丙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可否作为继承的依据? (3)甲的最后一份遗嘱是否有效?能否作为继承的依据?

4 (4)上述三个遗嘱中不具效力的,在何种情况下才生效?其生效后,能否作为继承的依据?

二十三、李某的同学赵某对李某从国外带回的数码摄像机爱不释手,遂对李某提出:“这小摄像机真不错,给我吧!” 李某回答:“可以。” 赵某携数码摄像机告辞。一个月后李某见到赵某后问:“那数码摄像机好用吗?” 赵某答:“效果很好!” 李某接着问:“那你什么时候把钱给我?”并告诉赵某该数码摄像机价值5000元人民币。赵某听后十分惊讶地说:“你开什么玩笑!你不是答应送给我,怎么又要起钱来了?你真要钱,摄像机你还是拿回去。” 李某表示,摄像机已被赵某用过,不要了,并坚持要赵某给钱,稍少给些也可以。赵某说:“你这样就太不够朋友了,我现在就把它还你。接好!”说着就从距李某2米处将数码摄像机扔给李某,李某反应不及,数码摄像机落地摔毁。二人反目,诉至法院。

请问:(1)赵某与李某之间的行为从效力上看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法律根据是什么?

(2)数码摄像机的损坏应由谁负责赔偿?结合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其原因。

(3)、设赵某只有15周岁,对赵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二十四、甲于2001年5月1日从商场购得1台原装进口电视机,因不急于使用,甲一直没有打开包装。2001年5月30日甲以原价将电视机卖给乙。乙买回后将包装打开,发现该电视机并非原装进口彩电,而是国内以进口的旧器件组装的。乙使用后发现该电视的视听效果不好。于是,乙于2002年7月30日向甲提出退货,而甲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请问:(1)甲乙之间买卖行为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法院应否满足乙的退货请求?为什么?

二十七、驾驶员赵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赵乙于1996年8月和邻村女青年刘某结婚。1997年春节期间,赵乙走访亲朋好友,因醉酒出车祸死亡。当时,赵甲的小儿子赵丙年仅18岁,刘某已怀孕4个月。赵乙死后,刘某仍与赵甲、赵丙住在一起,并照顾他们的生活,没有分家,也没有提出财产继承问题。1997年8月,刘某生下一个男孩,全家人

5 非常高兴。谁知祸不单行,赵甲于1998年10月也因车祸而亡。在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后,赵丙提出,哥哥已死,自己是父亲财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赵家的财产应由其一人继承。刘某不同意弟弟的意见,认为自己至少有权继承丈夫赵乙的财产。后来村委会出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赵乙的遗产有赵丙和刘某二人均分;父亲赵甲的遗产由赵丙一人继承;刘某结婚时带来的嫁妆归刘某。并据此对遗产进行了分割。后来在邻居的提醒下,刘某认识到了遗产分割存在的问题,遂找赵丙商量,二人发生争执。刘某无奈,诉诸法院,要求依法重新分割遗产。

请问:(1)赵甲的遗产应由谁来继承?法律根据是什么?

(2)赵乙的遗产应由谁来继承?法律根据是什么?

二十八、一学生某甲(17周岁)在路过某乙家门口时,捡起一块碎砖头向卧在门口的狗扔去。狗立即跳了起来扑向某甲,某甲紧急躲避,狗则咬伤了甲旁边的过路行人某丙。丙在狗扑过来时,匆忙躲避,将在路边卖西瓜的某丁的西瓜踩碎三个。某丙为治狗咬之伤花去医疗费100元。丁的西瓜三个价值18元。丙要求乙付其医疗费,因为乙的狗咬伤了丙。某丁要求某丙赔其西瓜,某丙认为应由乙来赔。 根据上述情况,请问:

(1) 某丙的医疗费应由谁来承担? (2)丁的西瓜应由谁来赔偿?

(3)某丙躲避乙之狗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什么?

(4)设甲正在做临时工,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问他属于民法什么类型的行为能力人?

三十

一、某夜,随着一声巨响,一条停泊在江边的木船被炸得粉碎。船主姜氏兄弟闻声赶到现场,发现曾与自己多次发生争执的李氏父子正站在约30米外的自家船头上向这里张望。姜氏兄弟当即断定是李氏夫子为报复炸船,于是将李家的船扣下,并向水上公安派出所报案。

后经公安部门查明:临江电机厂工人王、赵二人于当日提取氧气瓶10支,等到电机厂派车来接时已是晚9点15分了。由于一车一次只能装运九瓶,于是王、赵便将剩余的一瓶悄悄藏匿在姜氏的船上,打算明日来车运走。半夜2点左右,因不放心氧气瓶,二人又到船上查看,未见异常乃放心离去,走时,未将丢在船上的烟头踩灭,恰逢匿在船上的这只氧气瓶漏气,遇火种燃爆,木船被炸。

至此案情大白,李氏父子遂要求姜氏兄弟赔偿扣船造成无法捞沙营运的损失600元。 姜氏兄弟则认为,他们扣船是因为怀疑李氏父子炸船,现在既已查明事故原因,李氏父子的损失自应由王、赵二人负责,另外,自己的船被炸,损失4000元,也要求由王、赵二人赔偿。王、赵则认为,自己是为厂里干活,损失应由电机厂承担。而电机厂则认为,如果不是氧气瓶漏气,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因此,损失应由氧气瓶厂负责包赔。法院一审判决:姜、李的损失由电机厂职工王、赵赔偿。

谈谈你对本案及一审判决的看法。

三十

二、甲丧偶,有四子均已成家各有一个孩子,并与甲分家单过。一日,甲与长子乙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甲有遗产10万元,债务2万元,甲立有遗嘱,将遗产2万元

6 赠给恩人丙。

问:①此案应如何继承?

②乙妻与乙子应各得多少遗产?

③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妻与乙子又应各得多少遗产?

三十

三、刘军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1990年,其父与李某再婚,刘军与继母李某矛盾很深,彼此格格不入,经常吵闹,造成刘军父子关系很紧张。因矛盾不断加剧,刘军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2008年刘军父亲死亡,临终留下遗嘱——要求把家里近几年所有的存款共计30万元平均分给刘军、李某及自己与李某所生之子刘凯。在执行遗嘱时,李某以刘军已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分1/3存款给刘军,并将全部存款取走。刘军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请问:(1) 刘某与其父是否还存在父子关系?法律根据是什么?

(2)刘父所留遗嘱是否正确?为什么?

(3)对案件中涉及的存款应如何分配?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1)刘军与其父亲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随意解除。

(2)刘父所留遗嘱是错误的。刘父不能将存款的全部作为遗产,因为存款是刘父与令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父擅自处分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

(3)30 万存款中的15万元归李某,另15万元为刘父的遗产。因为这30万存款为刘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刘父的15万元遗产应归李某、刘军及刘凯均分,因为他们同是刘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家公司,三人约定,甲出资20万,乙出资10万,丙以自己的店面作价20万元,三人约定盈利分配比例为2:1:2。公司成立后,甲擅自以合伙人从事交易使合伙亏损10万元,三人就债务承担产生纠纷。

(1)丙不参加经营和管理,是否为合伙人,为什么?(1)丙是合伙人。依据《意见》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视为合伙人。

(2)甲擅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交易,其他合伙人是否对该损失承担责任?为什么?(2)其他合伙人应承担责任。依据《民法通则》34条,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3)三人的责任纠纷应如何处理?

(3)三人应按出资比例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甲对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应视其过错程度增加责任份额,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可以依法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7

三十

六、1993年9月2日,某市市民林某与本市个体户纪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用,合同规定:林某将其自有房屋3间租给纪某开办饭馆,租赁期限为2年,自1993年9月3日至1995年9月3日每月由承租人纪某向出租人林某交纳租金450元,必须在每月1至3日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不交,林某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所租房屋只准承租人使用,不允许转租;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l000元。合同签订后,林某即将出租的3间房屋腾出交与承租人纪某,纪某同时也向林某交纳了第一个月的房租450元。1994年1月,林某通知纪某准备将租赁房屋转让给赵某,纪某未表示异议,同年4月,林某与赵某办理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1994年6月承租人纪某由于在别处另开设了一处发廊,遂将其承租的3间房屋转给他的一个朋友郝某使用,郝某每月向纪某交纳租金500元。赵某得知此情况后,便找纪某交涉,要求纪某解除其与新承租人郝某的租赁关系,纪某以其房屋是租赁自林某,与赵某无关而置之不理。赵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屋。

问:1.林某是否可以在租赁期内转卖其出租的房屋?其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1.林某可以在租赁期内转卖其出租的房屋。其转让行为有效。因为林某在租赁期内转卖其出租的房屋时通知了纪某。

2. 纪某的转租行为应如何认定其性质? 2. 纪某的转租行为无效,除非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案中并未经过赵某的同意。 3.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纪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 赵某有权要求纪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因纪某的转租行为无效,未经过赵某的同意。

三十

七、甲有四头牛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头牛,未付款。根据以下假定,请回答问题。

1.假设牛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是什么?1.假设牛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甲承担。理由是牛1没有交付。

2.假设牛2在试用期间生了一匹小牛,该小牛应归谁所有?理由是什么?2.假设牛2在试用期间生了一匹小牛,该小牛应归甲所有。理由是牛2没有交付。

3.假设牛3在试用期间逃出了马圈,偷吃了邻人丙家的谷子,价值100元,对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是什么?3.假设牛3在试用期间逃出了马圈,偷吃了邻人丙家的谷子,价值100元,对该损失应乙承担。理由是牛3在乙的管理之下。

4.假设在试用期间乙将牛4卖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理由是什么?4.假设在试用期间乙将牛4卖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是效力未定。理由是乙将牛4卖于丁是无权处分。

5.假设在试用期间,甲又将四匹牛卖于戊,价格5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那么,甲与戊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5.假设在试用期间,甲又将四匹牛卖于戊,价格5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那么,甲与戊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是附条件的买卖行为。

6.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5天前甲与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

8 同,将该四头牛卖于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头牛,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何种责任?理由是什么?6.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5天前甲与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四头牛卖于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头牛,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理由是甲与乙的买卖合同并未成立。 7.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未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由于乙因急事出差,未及时向甲说明,当乙出差回来时,四头牛因看管不严,奔跑至甲处。在甲喂养期间,牛1被小偷偷走,牛2被惊雷霹死。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7.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未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由于乙因急事出差,未及时向甲说明,当乙出差回来时,四头牛因看管不严,奔跑至甲处。在甲喂养期间,牛1被小偷偷走,牛2被惊雷霹死。牛1损失应看甲喂养期间是否有重大过失,如有,应由甲承担;如无,由乙承担。牛2应由乙承担,理由是风险应由乙承担。、

三十

九、2004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公司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

问:1.这一买卖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1.这一行为属于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商店)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对标的物的价格产生重大误解,并且造成较大损失。

2.你认为法院对本案应如何处理?2.法院应根据百货公司的诉讼请求对该买卖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

3.有哪些民事行为可以经请求由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3.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除了人民法院,还有何种机关可以予以处理?4.仲裁机关。

5.如果原告是在2005年12月提起的诉讼,情况会怎样?为什么?5.依据法律,撤销权应该在商店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时起1年内行使。2000年12月,已超过了该期限,法院对此不予受理。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当事人实体权利丧失。

十、李某与王某是同事。李某想买一台电视机,并请王某帮忙。刚好王某的弟弟有一台电视机想卖,王某告诉李某后,李某表示想买。当天下午,王某的弟弟将电视机带给李某,李某看货后商定价格为1800元,并当即付给王某的弟弟1200元。剩下的600元王某的弟弟告诉李某交给王某代收,由王某转交给自己。李某将电视机搬回家以后,有人说该电视机型号太旧了,不值1800元,李某遂向王某提出退货还款,但王某的弟弟不同意,并说:“你如不想要,可以卖给别人嘛。”王某逐将该电视机交寄售商店出卖,得到价款1500元,比原价少300元。李某提出该300元差价应由王某的弟弟承担,双方争执不下。

问:(1)李某与王某的弟弟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电视机的所有权是否移转?为什么? (1)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该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电视机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因为电视机已经交付给了李某。

(2)王某与李某在该买卖活动中存在什么合同法律关系?王某在该合同法律关系中负

9 有么义务? (2)王某与李某存在居间合同法律关系。王某负有的义务有: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居间活动,讲诚实,守信用。必要时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3)李某将电视机交寄售商店出卖,李某与寄售商店之间是什么合同关系?寄售商店应谁的名义办理出售电视机的事务? (3)信托合同关系。以寄售商店自己的名义办理。

(4)300元的差价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4)由李某承担。因为电视机的所有权是李某的。

四十

一、刘军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1990年,其父与李某再婚,刘军与继母李某矛盾很深,彼此格格不入,经常吵闹,造成刘军父子关系很紧张。因矛盾不断加剧,刘军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2008年刘军父亲死亡,临终留下遗嘱——要求把家里近几年所有的存款共计30万元平均分给刘军、李某及自己与李某所生之子刘凯。在执行遗嘱时,李某以刘军已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分1/3存款给刘军,并将全部存款取走。刘军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请问:(1) 刘某与其父是否还存在父子关系?法律根据是什么?(1)刘军与其父亲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随意解除。(8分)

(2)刘父所留遗嘱是否正确?为什么?(2)刘父所留遗嘱是错误的。刘父不能将存款的全部作为遗产,因为存款是刘父与令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父擅自处分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8分)。

(3)对案件中涉及的存款应如何分配?法律根据是什么?(3)30 万存款中的15万元归李某,另15万元为刘父的遗产。因为这30万存款为刘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刘父的15万元遗产应归李某、刘军及刘凯均分,因为他们同是刘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9分) 四十

二、李明(作家)1965年与刘菲(女)结婚,生有二子。1985年李明用1970年以后的作品稿费购得房屋6间,1995年李明身患癌症,他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内容为:他死后4间房屋留给刘菲2间,另外两间两个儿子一人2间。李明死后,房屋依遗嘱归个人居住。2001年三月某出版社汇来李明1990年以后的作品稿费六万元,刘菲认为稿费可以这样分配:她得三万,两个儿子各得一万五,但两个儿子不同意,要求均分,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请问:

(1)李明的遗产有哪些?法律根据是什么?(1)李明的遗产包括:6间房子及6万元人民币总值中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2)李明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2)遗嘱无效,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所有权。

(3)本案应采用哪种继承方式?为什么?(3)法定继承,因遗嘱无效。

10 (4)该案所涉及的财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经 济 法 案 例 分 析

案例一: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酒店,约定甲乙各出资两万,丙提供门面。后经三人协商,一致同意让丁以其劳务出资入伙。四人约定,平均分配盈余。半年后,合伙人乙趁甲外出之机,说服丙丁让其退伙,丙丁同意,退还乙两万元。甲回来后得知此事,认为乙不能退伙,并出示合伙经营期间已亏损16万元的帐本,要求乙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乙拒绝。请就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 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其承担的责任方式如何? (2) 丁以劳务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 (3) 乙能否退伙?为什么?

(4) 乙是否要对合伙债务负责?为什么?

案例2:

甲公司与乙服装厂签定加工5万套服装,单价100元的合同, 约定甲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乙厂支付预付款100万元,服装厂要在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服装2万套,12月10日甲公司支付乙厂款项200万元,在次年1月15日前交付第二批服装3万套,甲公司在接到第二批服装后15日内将余款200万元付给乙厂。合同约定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按期履行,但12月5日乙厂突发火灾,将厂房、布料和大部分设备烧毁。甲公司知道后,便停止向乙厂支付第二笔款项。经乙厂交涉,甲公司同意若乙厂在1月5日前恢复生产能力,甲公司便支付余下的全部款项,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由于筹措资金困难,乙厂在2月15日才恢复生产,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这时再生产服装已错过了销售高峰期,很难卖得出去。于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表示可以结清乙厂已交付服装的款项。乙厂多次与甲公司协商未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1)甲公司在得知乙厂发生火灾时中止履行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甲公司应履行什么义务?

(2) 乙厂于2月15日恢复生产能力,而甲公司却提出解除合同 是否合法?为什么?

(3) 乙厂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合法?为什么?

案例3: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李某向赵某(非甲公司股东)借款人民

币100万元,清偿期届满时,李某除在甲公司有人民币100万元出资外,别无其他财产。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1 (1) 赵某可否直接向甲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2) 赵某可否要求李某向甲公司申请退股?

(3) 赵某可否与李某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并同时要求甲公司为 李某提供还款担保?

(4) 赵某应该如何行使债权始能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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