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共服务调研报告

2022-10-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买公共服务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购买公共服务调研报告

日照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研究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把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深化改革的核心,并提出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具体要求。日照作为汇聚“蓝、红”两项国家战略的沿海开放城市,如何把握这次行政体制改革的正确指向,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构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多元参与新格局,有效释放改革红利,激发社会活力,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近几年,我市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探索。一是2005年至2009年,为缓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足的问题,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编制外聘用计划1384名,实际招聘录用编制外聘用人员1346人。此类人员实行聘任制,但不纳入编制管理,财政不核拨经费。二是自2008年起,开始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勤岗位管理。2011年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全部调整为工勤岗位,并进一步明确了工勤岗位的审批权限、工资待遇、办理程序等事项。工勤岗位使用人员为社会人,原工勤编制在编人员逐步退出。目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工勤岗位277名(含原工勤编制转为工勤岗位196名),实有人员321人(其中在编工勤人员298人)。

从编制资源管理情况看,尽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积极对上争取支持,对内搞好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但由于多种复杂原因,我市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足。我市现有的行政事业编制总体规模,主要是日照设区带县时调整整合形成的。岚山区正式批复设立后,中央编办并未单独核增编制,所需编制全部依靠市内调剂解决。截至2012年底,与人口规模相近的威海相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编制总量仅为威海的83.69%,编制总量明显偏少,其中: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仅为威海的82.19%,政法部门专项编制仅为威海的70.32%,事业编制仅为威海的84.92%。我市尽管行政事业编制较少,但实际用人数量并不少。据核查,机关事业单位除在编人员,还通过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途径使用大量编外聘用人员,约占在编人员的11.4%。此外,不少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还自行聘用了相当数量的临时人员。

二是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不高。第一,由于政策等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不在岗人员有所增加。截至去年底,我市行政机关占编不在岗人员占实有在编人员的11.1%;事业单位占编不在岗人员占实有在编人员的3.6%。第二,受传统观念影响,“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普遍存在,各种审批、备案程序复杂,环节过多,占用了大量的编制资源,而本应加强的执法监管环节力量薄弱,不少部门甚至缺少应有的监督管理队伍。第三,大多机关事业单位普遍重视自身建设,一些主要对内服务的机构,如办公室、研究室、财务科、人事科等,力量配备较强,相比之下,承担对外服务和监管职责的业务科室,力量则显较弱,编制资源的分布使用不尽合理。第四,受在编人员年龄、文化和结构等因素影响,部分单位的不少在编人员仅从事一些收收发发、业务咨询、表格证书制作发放等辅助性工作,而对外履行职责的执法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主要岗位,却使用相当数量的临时工、派遣工等编外人员充实,紧缺的编制资源没有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三是近期增加人员编制无望。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专门作出规定,各地行政编制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总额,事业编制不得突破现有总量。由此看来,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大背景下,近几年通过扩大机构编制规模,解决人员编制配备不足的问题已无可能。

基于上述情况,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不但难以有效缓解编制供给与发展需求的矛盾,而且不断加剧的趋势也会越来越明显,特别是随着“五个日照”和新“四化”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将进一步提升,必然促使经济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人们在养老服务、扶贫救困、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社会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此情况下,继续沿用过去的模式,单纯依靠增加有限的人员编制,由政府直接提供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必须尽快改进政府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按照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明晰部门单位职能加强、弱化、消失等变化情况,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将一些技术性、辅助性等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交由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同时,政府部门单位要把从对内服务及技术性、辅助性岗位等“替换”出来的编制,用于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服务、维护公平等需要强化的重要职能,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质量。

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重大变革,政府将原来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方式。各地对此十分重视,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较大突破和积极进展。从较早启动的上海、广东等地看,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尽管存在购买标准不够清晰、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但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提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节约财政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我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是符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向、切合日照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必然选择。在实际工作中,有关方面要准确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则要求。在实施过程中,一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明晰部门单位的服务职能,合理界定购买服务的范围。二要根据政府财力状况,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三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形成充分竞争的选择机制,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益。四要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步实施,配套推进。

(二)总体目标。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将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社会事务逐步推向市场,购买质优价廉的公共服务,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从而探索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主体范围。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应为党政群及政法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补贴及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可根据其原有经费来源渠道向社会购买服务,不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赋予的职能中,可交由市场中介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专业性、技术性、辅助性等非核心、非优势的公共服务。

(四)方式方法。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不同,可采取购买项目服务和岗位服务的方式。购买项目就是以“服务事务”为核价标准,政府部门只提出服务的项目和服务的标准,具体需要的人数、如何完成等问题则由提供服务的主体自行解决,政府与提供服务的个人不发生直接关系。购买岗位就是以岗位的“人数”作为核价标准,由政府部门提出岗位人数、任职条件等,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相关人员,按照人员岗位支付费用。

(五)政策措施。要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由政府制定出台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相关具体要求,以增强政府购买服务的可操作性。同时,由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操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并做好各项政策之间的配套与衔接,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组织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机构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机构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可在我市总体目标和制度框架内,采取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办法,先期推进政府购买岗位服务。具体建议是:

(一)严格核定范围。政府购买岗位的总体范围是,党政群及政法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范围需根据部门单位职能变化和编制使用情况审核确定。⑴下列情况原则上不纳入购买岗位范围:单位职能已经弱化甚至消失的;单位设立后1年内未开展或正常开展工作的;单位已列入近期机构改革范围的。⑵经机构编制部门严格审核,单位职能加强,且已按规定将对内服务和辅助岗位在编人员调整充实到执法管理等岗位,调整后确需软件开发和计算机维护、检验鉴定、表格证书制作发放、接线员、书记员、业务咨询、接待讲解、后勤服务等人员的,可列入购买岗位范围;受市场等外界因素影响,业务范围阶段性变化较大的公共服务单位,如职业院校、幼儿园等,确需增加人员的,实习指导教师、幼儿教师等可列入购买岗位范围;空编单位确需增加人员的,在申请不使用空余编制的情况下,鼓励通过购买岗位解决。

(二)严格运作程序。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审核情况,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年度目录草案,报政府批准。购买主体要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年度目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购买服务岗位计划,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面向社会购买服务,与承担服务的社会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明确权利义务、合同期限、法律责任等内容,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机构编制部门审查确认后,出具使用政府购买岗位许可通知单。财政部门凭许可通知单,并依据岗位性质和数量等核拨经费。

(三)严格绩效评估。为确保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的服务绩效,以及购买主体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两个方面。建议由机构编制、财政牵头,监察、审计、人社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办法,全面、科学地对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绩效做出客观评价,并以此作为以后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严格监督检查。政府购买服务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责任降低,只是其角色由公共服务直接提供者,转变为资助者、规范者、引导者和监督者。因此,纪检监察、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大力度,全程跟踪监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严肃查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及购买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督促部门单位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规范公共服务提供单位的行为,切实保障在编人员和购买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对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人员进行清理,妥善处理好与现有编外人员的衔接,逐步形成“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用人、制度化管人”的政府购买岗位服务用人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海洋特色新兴城市建设。□E:TC

关键词:职能转变 机构改革 购买服务

作者:王宝忠

第2篇:农村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和农村公共服务呈现“二元化”的特点,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无法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需求。该文描述了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提供的现状,分析了农村公共服务困境形成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农村公共服务提供的新方式——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农村公共服务。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农村需求;购买

一、我国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现状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无法满足需求

1.从整体层面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比如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等等,导致了农村生产率的严重下降(2)农村对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远远未达到国家对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很多农村儿童都早早辍学。(3)农村的公共医疗卫生供给不足,质量比较低。不仅农村公共卫生资源利用率低下,而且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不齐全。另一方面,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依赖于收费, “看不起病”的问题普遍存在。

2.相对来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却是过剩的。一方面,由于官员的政绩考核,一些看得见的公共服务,比如医疗合作社的建立、老年活动中心的建立等,在农村如雨后春笋般设立,而大多紧紧是个外壳,一个场所而已,针对具体的服务内容往往需要更多的财政支持,基层政府就望而却步了,造成这些公共服务的供给缺位。另一方面,对于农村纯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农民就缺乏了投资的积极性,基层政府又迫于财政压力,寄希望于上级政府,“等、要、靠”思想泛滥,效率低下。而对于准公共服务而言,基层政府比较容易号召农民参与投资,导致了准公共服务的政府提供过剩。

(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

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以及东西部之间不均衡。城市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数量都要远远优于农村,原因是我国城市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然而在我国农村采用了乡民为主的“自给自足”型公共服务供给制度,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农村的公共服务是由农民自己负担。这种差距如果放在发达的沿海与相对落后的西部相比,则更为明显。哪怕是东西部的农村相比,也存在极大差距,东部沿海的农村,乡镇企业比较发达,基层政府收入丰足,能够为农村提供较多服务。

(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渠道单一

单一的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无法满足农民各种各样的需求。当前农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多样性,而由于受政府政策和产权界定的影响,私人投资又难以大规模进入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某种程度上政府是唯一供给主体,然而政府又受到两个非常现实的限制——政策目标和运行资金。这就导致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农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正如世界银行所言:“在许多国家中,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和其它商品及服务由公共机构作为垄断性的提供者来提供不可能产生好的结果。”。

二、当代农村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相关理论

(一)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与社会化

在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中存在着这样的一个趋势,即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政府业务合同出租。即利用合同外包的方式把政府的某些业务推向市场。合同承包使某些具体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按照市场逻辑运作,通过投标者的竞争和制约行为完成公共服务提供的准市场化。2.以私补公,打破政府垄断,建立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伙伴关系。为了克服政府资金不足的缺点,有必要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建立公私合作的良性伙伴关系,实现良性互动。3.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即政府教授社区并鼓励各社区建立各种公共事业如老人院、收容院、残疾人服务中心等,政府机构如社保部门、警察局出面组织邻里互助、街道联防等,以改进社会服务和控制犯罪活动。

(二)农村公共服务多中心供给

奥斯特罗姆说过,国家并不必然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由公民个人自发组织起来的系统往往能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这种“多中心的治理方式”表明,公民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智慧,因此现代社会治理不必仅仅在政府强加与纯粹的市场化之间作选择。此外,在治理方式上,多个中心之间可以是竞争性的,也可以是协作性的,这需要视实际情况来决定。在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可以形成政府、市场及社会三位一体的多中心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使得服务的供给真正切合农村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

综上所述:从当前的研究来看,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有着可资借鉴的大量理论资源和需要加以总结提高的丰富实践经验。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上述资源加以整合,紧密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进行创新性实践,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

丹哈特夫妇提出“新公共服务”理论,他们通过对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批判和反思,建构出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将公民视为整个治理结构的中心,强调政府的角色在于服务而非导航。他们提倡公共服务精神,号召提升公共服务的尊严与价值,重视公民社会,看重政府与社区和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和对话沟通。

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优势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Purchase of Service Contracting,POSC),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的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来完成,最后根据择定者或者中标者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支付服务费用。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实现政府角色转型

政府变得“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职能分解、转移、委托和授权,从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生产者、监督者三者合一的主体,转变为提供者和监督者,实现了社会权力的回归和政府角色的转换。特别是针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而言,中国具有庞大的农村群体,受各地不同风俗文化的影响,农村公共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政府若承担公共服务的生产职能,只能是应接不暇,导致公共服务提供不适应农村需求,引发效率和质量的低下。现今多元社会,人们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更是各式各样,表现出多样化和多层次性的特点。无论是政府还是政府和企业的合作体,在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方面都存在较大的缺陷。而以需求为导向,种类繁,功能各异的庞大的社会组织群体的出现,给我们不少启发,它能为群众提供多样且专业的服务,应当由社会组织来承担公共服务的生产工作。

(二)明显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社会组织根植于社会,比起政府组织来讲,社会组织更加接近底层群众,很多社会组织就在群众当中,社会组织与群众的接触或者是天然的联系也较多,这样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就拥有一个极大的优势,即它更能契合农村群众的需要,更能实现有效的沟通与回应的接受;第二,技术上的优势,社会组织的专业性较强,拥有专业化的队伍和设备以及很强的专业知识,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无疑更快、更专、更好,比如各种行业协会;第三,竞争的引入,针对同一种公共服务,往往不只有一个社会组织可以胜任,这时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起诸多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三)有利于形成多方合作治理的供给模式

一方面,社会组织以实现社会利益为宗旨,具有非营利性。并且社会组织在运行体制、组织结构及行动方式上非常灵活,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成本,而且拥有着政府无法比拟的高效率。另一方面,政府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把政府的一些办不好的业务交给社会组织来做,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解决社会问题,既减轻了政府工作的压力,缓解了公共服务上的供需矛盾,又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组织载体,形成多方合作治理的供给模式。长远来看,政府与社会形成的这种合作治理模式也会影响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思路,提供基层治理新模式。

五、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农村公共服务的标准流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要建立健全财政程序,规范购买流程,包括招投标、寻价、委托等不同方式的操作流程。政府应当制定购买公共服务的预算,为推进公共服务购买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政府购买预算要通过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布,提高采购资金预算透明度。在采购预算公布之后,公共服务购买流程应该包括如下五个步骤:第一步,采购预算公布之后,由服务提供部门(政府公共部门)具体编制当年预算上报财政部门;第二步,政府财政部门审查和批准服务提供部门上报的预算,并下发到该服务提供部门;第三步,服务提供部门委托采购中心;第四步,采购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法中适用的方法进行采购,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如果达不到公开招标的条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第五步,财政部门和服务提供部门分别对服务的生产者实行监督。服务提供部门监督生产的质量和数量,财政部门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的有效性。

当然,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农村公共服务还存在着制度上、数量上、程序上等等诸多问题,这种农村公共服务提供的新方式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为我国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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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作者:赵硕

第3篇: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

摘 要:本文主要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面临的问题,实现的路径,重要意义3个方面,探讨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这个课题,旨在与同行探讨学习,共同进步。

关键词:政府 公共服务 购买

引言

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是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具体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公共服务特指政府为了直接满足公民生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的需求的而提供服务的活动。公共服务由于其公共性,往往是个人无力独自提供或不愿提供的。而这些服务通常又是满足公民生活所必需的服务,需要由国家或政府利用公共资源和资金来负责组织提供。居民所需要的一些社会性、经济性、安全性的公共服务,有时候也有非营利组织、个人甚至企业来提供,作为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补充。公共服务是在现代公共政府理念下产生的,体现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了更有效地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以建立契约关系的方式,利用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营利部门、非营利组织及个人)购买,由承购方具体运作从而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虽然公共服务由社会力量(承购者)直接提供给公民,但是这种服务仍然是依靠财政资金来提供的,政府在服务的提供中占主导地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是指具体的公共服务购买过程,而且是公共服务的购买政策、购买程序、购买过程以及购买管理的总称。

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若没有制度、法律保障,则无法实现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公共文化艺术服务还没有完全正式被列入政府采购的范围,缺乏与之相对的法律制度保障。虽然在一些地方文件中已有对此的制度创新,但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制度化还有待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完善。

(二)公共文化艺术服务购买规模较小

相比发达国家模式,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在规模范

围上远远不足。大多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是经过直接委托下级部门或自身承接,从而导致开放、公平的竞争性购买较少

(三)缺乏规范的购买流程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程序上欠缺一定的规范性,主要表现为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预算资金不透明。购买公共艺术服务程序上尚未形成公开竞争的原则。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监督管理不规范。

二、政府購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实现路径

(一) 强化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责任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逻辑是公民通过非市场的集体行动向政府表达价值诉求,政府则以民主程序整合公民所表达的价值偏好,然后政府再采取市场行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公民的公共文化需求。由此可见,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践过程中,政府承担着“双重代理”角色,这极易陷入“代理”困局。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核心责任人是政府,只有政府是负责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才可能是负责的” ,才可能克服“双重代理”的困局,有效供给公共文化服务。

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效推进,需要明确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强化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责。为此,政府要坚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践形态的多元化,建立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伙伴合作关系,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整体合力; 要制定一系列公正、公开与透明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规范与民主程序,实现在政治过程中公民与政府价值偏好的一致性,并规范在市场过程中政府与生产者的交易行为,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 要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支出力度,

建立以中央财政为主、地方财政为辅的财政资金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同时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购买资金的支出、管理与运行等程序,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的合法、合理与有效利用; 要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交流培训力度,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保障政府成为“精明买主”。

(二)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基金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公民文化权利意识日渐觉醒。同时,近些年来,现代性思潮快速席卷全球,普遍崛起的“政府再造”运动回应着现实社会发展。在日俱开放性与流动性的宏观国际背景下,我国政府也逐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与社会化改革,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践,满足日益增长的公民公共文化需求,维护公民文化权利。但是,由于传统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目前亟需进一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基金会。

(三)完善招标采购制度

招标采购制度是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市场化交易的前置程序,是保障购买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实质正义的首要程序。招标采购的程序正义直接关乎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质正义。政府亟需建立起一套完整严密规范的招标采购程序规范,保障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平公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尽管政府经由招标采购程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业已在许多地方付诸实践行动,但是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招标采购制度规范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诸多亟需改革完善之处。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需要制定逻辑严密、程序公正的招标采购制度规范,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平、公正与高效。为此,政府要组建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员参加的独立性招标采购委员会,全面负责政府招标采购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运作,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招标采购的客观公正; 要建立公共文化需求偏好表达机制,广泛搜集各方面的需求信息,尽可能将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日程,并实行动态性调整,保障购买到公民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 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目录的专业化整合机制,由专业化的独立委员会整合公民公共文化的需求偏好,制定出政府招标采购的可行性目录; 要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招标采购的信息平台,建立公开化信息发布机制,完全公开政府招标采购的资格标准、服务内容、运作程序与最终结果等相关信息,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招标采购过程的透明性。

三、政府购买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重要意义

(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精简机构、转变职能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年来,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经济体制转变之后,政府管理体制却没有相应转变,己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提供公共服务占据了政府工作中的相当大部分的人力和资源。公共服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导致了政府工作任务繁重、机构臃肿。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成为当前政府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2)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

首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竞争性、专业性的市场配置方式引入到公共服务的提供当中,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政府公共服务成本。市场配置方式即社會依靠市场运行机制进行资源配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在公共服务提供领域形成市场竞争,从而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私营部门、社会组织和机构拥有更灵活的用人机制和更规范的办事流程,专业性也往往更强、发展方向更明确、激励机制更到位,公共服务的具体生产工作交给社会力量来承担,能够有效提供资金使用绩效,从而减少政府的公共服务成本。

其次,政府通过向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由“养人”变为“养事”,能够有效控制和减少政府的刚性支出。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生活最基础的服务部分,大多数都属于细致的事务性工作,而且涉及面广、种类繁多,需要不同的人去承担各种不同的工作。在传统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模式中,为了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务,政府不得不供养起大量的单位及人员,让他们提供服务。这种方式导致政府机构越来越庞大,供养的人员越来越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而且由于不存在竞争压力,服务效率低下。政府以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方式来提供公共服务,向具备资质的机构和组织购买必要的公共服务“养事”。而这些机构和组织根据自身承担的事务需要,向市场聘请所需人力,将有效促进效率的提高,最大程度上节省开支。

(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当前公众的公共服务需要越来越多元化,仅仅依靠政府已经不可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不同特点的公共服务需求。而社会组织和机构往往都是专业性很强、按照细分市场成立的专业组织,具有公益性、志愿性和多样化特征,他们利用专门人才和专业化的管理,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具有分工细致、贴近服务对象更了解服务需求的特点,能够准确地捕捉到市场信息,及时提供符合实际需要的特色服务,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提供更细致的服务。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可以将不同种类的公共服务分包给不同特点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去承担,服务的针对性更强,有利于满足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

[1]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牛华.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现状与价值探析[J].管理观察,2014(05).

[3]黄丽娟.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探析——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J].行政论坛,

2014(04).

作者:叶智昌

第4篇:购买公共服务调研报告

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情况报告

**镇距**县城12公里,全镇56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人口2.5万。域内瓜、果、梨、桃等资源丰富,采摘园、桃花节,观音禅寺、地热温泉等旅游资源,**产业功能区,聚集了一批企业,廊沧高速过境并设立出口,吸引来大批人员,人员大量流动与消费给沿线的各村带来巨大的社会管理和环

境卫生管理压力。如何在我镇当前社会状况下,政府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卫生,确保居民生活环境,是当下我镇政府亟需探索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镇基本情况

随着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的居住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的公共环境总是给我们脏、乱、差的印象,垃圾乱倒、污水乱排、道路泥泞、河水水质恶化等现象比比皆是,由于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不是那么明显,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关系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成效,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改善农村环境已经迫在眉睫。

二、经验做法

(一)广泛宣传

全镇每户发放《环卫整治手册》,告之垃圾处理方式,每季度开展环卫“十佳十差”评比,营造浓厚氛围;出动宣传车,送发公开信,确保了环卫整治家喻户晓。发放连心卡片,建立沟通渠道。机关干部下村走访时,将印有自己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的“连心卡”发放到每一户村民手中,村民需要到政府办事或环境卫生出现问题需要反映,随时电话联系联组干部,拉近了干群距离,方便干部及时发现并迅速解决环卫问题。

(二)积极整治

完善集镇环卫管理模式,确保镇容整洁。为探索集镇环卫管理的长效管理办法,我镇多措并举。一方面,我镇克服财政困难,镇村共投入10多万元新增垃圾池100多个,配置垃圾清运车,镇村给予租金补助,租金由镇村每天进行验收考核后拨付。建立“两固定三统一”垃圾处置模式,保证了垃圾处置运转有力,以此实现了镇村垃圾的正常及时清运中转。另一方面,把全镇的环卫管理推向市场化、公司化。自2010年起引进专业保洁队伍对镇村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专业管理,实行整体承包给个人,建立“镇管办+社区+保洁队伍”三位一体的考核管理模式,即农户将垃圾每日分类入池(桶),村保洁员每1—2天上户收集、科学减量并负责运送至镇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

(三)建立长效机制

推行村级专业清扫保洁,建立长效机制。为全面提升村级环卫整治效果,今年我镇创新了工作模式。首先建立队伍。今年3月全镇以村级名义聘请村级保洁员50个,全镇优化党小组为50个,每个小组配备一名保洁员,进行每天的保洁工作。其次严格考核。镇整治办每月组织对各村进行交叉检查,实行考核评比排名,且与环卫下拨经费挂钩。制定了《环卫整治手册》,要求由联组镇村干部与村保洁员每月上户检查并填写检查情况,评出“十佳十差”,并以此作为到镇村办事的前置条件,通过这些办法,全面构建了“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的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全面整治,集镇加强了建管力度,规范了乱摆乱放,实现了街道净化、亮化、美化;全镇各村主干道路、房前屋后、坎边水边的陈年垃圾得到彻底清扫,确保了村庄整洁,让群众能够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各村大力完善了环卫设施,实行了环卫“庭院三包”制度,加强了保洁员管理,形成了镇上考核、村级担责的长效机制;淳化了民风,创建了和谐屋场,实现环卫了整体提升,排名保持全县前列。

四、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购买什么样的公共服务?从国际惯例看,主要涉及教育、公共卫生、弱势群体福利、社区服务、就业促进、保障性住宅、城市规划、环境、政策咨询及各种社会问题解决等方面。涉及面很广,如何选择侧重是个问题;另外,有的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了,相关政府部门是否该裁员?

二是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钱从何而来?按理说,用财政收入来购买公共服务,但是,在目前地方债务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后能否及时付款,会不会拖欠,值得关注。这是因为,政府是最强势的购买者,而一般社会组织和企业又不敢得罪政府,就容易导致矛盾或公共服务质量下降。

三是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公众能否公平分享?比如,某市对实名出租公共自行车进行试运营,但服务对象须有本市户口。这种因为户籍不同带来的公共服务不同在生活中很常见,如何打破人为设置的门槛,如何消除户籍歧视,是摆在我们前面的一道难题。

五、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立足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并逐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抄送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推动相关制度法规建设。

(二)健全工作机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

况,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拟定购买服务目录,确定购买服务计划,指导监督购买服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接主体应当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并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资金监管,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四)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第5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调研报告

摘要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通过行政体系以及作为其延伸的企事业单位承担着各种公共服务的供给。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和精细化,政府也在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向公共资源协调者的角色转变。逐渐兴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其专业性、志愿性、公开性、非营利性等特点,成为帮助政府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职能的适宜主体。拓展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服务的使用途径,特别是通过契约化的形式,将公共服务外包给非营利组织、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是提高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共服务供给效力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公共财政支出发展的国际趋势。在公共财政体系中建立对公共服务的购买制度,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承担公共服务的能力,对于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字 政府购买 公共服务 非营利性组织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契约化提供模式政府提供资金、社会组织承包服务、合同关系实现特定公共服务目标的机制,其本质上是公共服务的契约化提供模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核心是建立契约式服务提供模式,而不是建立雇佣关系,它要求作为购买方的政府和作为被购买方的社会组织之间保持独立性,社会组织独立决策、独立运作、承担责任,政府依据合同进行管理,对绩效进行独立的评估。 其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采购的一部分 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的购买,其中的服务包括政府自身的后勤服务,更主要的部分是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以竞争、公开原则为一般性原则。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购买的重要对象 公共服务购买的对象包括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事业单位等,其中非营利组织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在中国,非营利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同于公共福利、财政拨款或对非营利组织的资助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同于公共福利,如免费医疗、免费公共交通等。

它的主要目的不是特定的公共服务目标,而是非营利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和发展。财政资金应该协调兼顾公共服务购买和对非营利组织资助两方面的关系。

二、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一)政府自身生产公共服务的能力局限,需要多元的社会化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促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转变政府角色和职能 中国正在加大力度建立公共财政体制。

(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达到社会和谐与持续发展

三、中国政府发展公共服务购买的主要原则

(一)通过政府购买推进契约式公共服务

(二)财政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普遍建立购买机制。

(三)地方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主要承担者,中央政府负起转移支付和规范责任。

(四)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公共服务购买流程,发展多元化购买机制

(五)建立多元专业监督机制,保障公共财政合法支出 监督管理是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六)面对中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以及政府职能转型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尽快转变理念,确立公共服务购买机制,在公共财政资金使用中健全公共服务购买的程序。

(七)立足地方实践,在建立契约、引入竞争、改善程序等不同层次上推进公共服务购买模式

(八)促进非营利组织发育,为其参与购买创造政策环境 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购买的重要参与主体。非营利组织的发育,也是建立公共服务购买契约关系的基础。 促进非营利组织发育,首先需要开放的法律政策环境,使其法律地位合法化。目前非营利组织存在的法律形态多样,有作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也有作为企业登记,还有不具备法律地位的各种组织。现在已有部分地区和社区民间组织等领域,开始试行备案制,但这些组织大多仍然不具备正式的法律地位,在参与服务购买等方面可能受到限制。突破合法性瓶颈,规范组织行为,形成广泛的社会组织市场,是公共资金向社会进行购买的基础。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

四、存在的问题

缺少对组织发展的配套支持资金。目前中国政府购买多是一时一事性的政策,缺乏对组织长远发展的考虑和资助性的组织发展资金,它容易忽略了非营利

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缺乏对非营利组织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如对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税收政策优惠等政策。

五、政策建议

基于现有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建立公共服务购买机制,需要创造有利于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购买的政策环境,建议从以下六个方面对现有政策进行改进:

第一、将公共服务购买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在中国已经有明确的立法和流程的不断规范,进一步的突破是将采购法中的“服务”从行政机构接受的服务扩展到公共服务。

第二、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公共服务购买流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要建立健全财政程序,提高采购资金预算透明度,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购买行为。

第三、将非营利组织明确纳入政府购买的范围。

第四、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购买竞争提供更加公平的政策。在转型阶段,已有财政资源支持的事业机构与完全社会运营的非营利组织在运营成本、政策倾向等方面处于不对等地位,购买服务应充分注意政府主办机构与民办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公平性,为民办非营利组织提供更公平的政策环境。

第五、在推进购买服务的同时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发展。很多国家除了购买资金外,设立有资助资金,专门支持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为长远的服务提供做准备。

第6篇: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调查报告

----以宜昌市夷陵区为例

政府购公共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对创新公共财政投入形式、改进现代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增进社会公共福利、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宜昌市目前正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张,所需要的公共服务也必然随之迅速增加。在目前全国机构编制增长受到严格控制情况下,要想通过增加编制人员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肯定很难,也跟不上公共服务需求量增长的速度。因此,现实有效的方法除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用等量的编制人员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外,就是积极探索实践县市区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目前,学术界对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也有不同认识,如何有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深入探索和推进。宜昌市夷陵区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效,对宜昌市今后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积累了经验。通过调查研究笔者认为,总体来说,目前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不高、规模有限,该项工作仍然处于探索试点阶段。

一、夷陵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做法

夷陵区政府作为全市的试点县市区,区委区政府对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扶持。2013年,区民政局、财

政局印发了《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政府购买社会公共作服务的定义、指导思想、原则、主体、条件、范围、形式、程序、部门职责、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系统要求,明确了培育发展民办公共服务机构、稳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政策性意见。《办法》对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程序作了细化,具体分为设计项目、测算费用、审核项目、组织购买、签订合同、验收项目等六个步骤,并对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职责作了明确要求。《办法》要求,将社会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福彩公益金10%的比例提取社工项目经费,以支持社工项目的实施。

夷陵区的社会公共服务工作探索是全区整体推进,城市和农村社区一起推的,八九个行业和部门之间实现联动。为便于整体推进,夷陵区建立了五级组织网络,分别成立了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区社会工作者人才服务中心,各乡还成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站及工作室。此外,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单位专门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当前全区共设立50多个社会工作岗位。在推进试点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拓展经费来源,区民政局、残联、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法委等成员单位在开发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的实践过程中,探索出由就业基金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丰富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另外,社会资金开始通过公益慈善渠道流向疾病救助、关爱儿童、心理辅导、养老等领域。未来将努力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支持为主、社会资金支持为辅的经费保障体系,并逐步扩大社会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公共服务的比重。2013年,夷陵区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经费45万元,

购买公共服务经费90万元,无论是规模和数量都比较小。

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宜昌市夷陵区实践的情况来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社会各界对政府购公共服务认识不高。目前,对政府购公共服务还是一项新生事物,虽然在推动和发展,但由于并没有在全社会推广普及,社会认知度、认可度都不高,群众习惯于向政府群求公共服务,对社会组织还不信任。同时,不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政府直接承担责任的传统思维,以及政府购公共服务制度本身还不完善等,都形成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阻力。

2、具体操作制度规定不健全。《政府采购法》对政府购公共服务无限制性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可在《政府采购法》制度框架下进行。与货物采购相比,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大多具有无形、成本不确定、周期长、专业性较强等特点,特别是公共服务项目,不仅要考虑服务项目本身的管理和操作特点,还要涉及社会评价、社会效益,复杂程度较高,需要专门配套政策制度及时跟进,才能保证政府购公共服务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出台的文件多为原则性、指导性意见,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实际操作机制还在探索实践和完善之中。

3、社会公共组织发展还不够成熟。客观地说,为政府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比较少,提供的服务种类比较单一,还不足以提供大量的服务供政府来进行选择,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加以引导。社会组织自身也还在处在建设发展当中,规模小、承受风险能力差、制度不健全,而且由于提供的待遇有限,不足以

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现有人员又缺乏培训渠道,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能力不足,还需要大力的培育。

4、社会公共服务试点进展不太均衡。由于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服务型政府尚未根本形成,财政体制对政府服务的支持力度仍显不足,政府对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尽一致。在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且政府处于购买方的角色的情况下,各地的进展水平就与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有着直接关系。总体来看,发达地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快于经济落后地区,城市快于农村,全面深入推进政府购公共服务的格局还没有形成,我市目前仍处于起步试验阶段。

三、对推进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几点思考及认识

今后,我市全面推进政府购公共服务工作的实践应着力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体系,着重在制度设计、体制机制、监管监督等方面下功夫,保障政府购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公共服务。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推进政府购公共服务工作离不开政府的强力主导和全面支持。我市目前正在建设特大城市,城市规模的扩大必然伴随社会服务需求的急剧增加,如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政府应该摒弃过去那种大包大揽的做法,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推进政府购公共服务工作,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服务。这就要求政府既要转变本身的观念,也要转变普通群众的观念,通过宣传推广使普通群众接受政府购买提公共服务的模式。

2、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律法规。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既能明确各方应履行的责任,也能保障参与各方的合法

权利,为政府购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市推动政府购公共服务要特别注重履行好制度设计职责,研究制订有关法规、政策、规章、标准和规划等制度规章,完善具体购买程序、工作流程、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质量标准等机制,履行购买监管职责和绩效评价职责。同时,还要督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切实增强承公共服务项目的能力。

3、加强监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建立科学的预算及评估机制。严格财政资金支出标准和范围,同时引入绩效审核机制,分类别、分层次地评估不同服务所需的财政投入比例、规模和水平,以保证资金投入公平,免受社会质疑,实现产出效用最优化。二是创新监督机制。明确政府购公共服务事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需求和投诉受理、行业管理等。依托第三方对政府购公共服务承接主体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适度建立公开竞争机制。在突出和保障社会组织公益性质的基础上,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服务提供机构,促进社会组织自我完善和发展从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给予公共服务对象更多自主选择权,提升政府公信力。

4、量力而为,突出公益,鼓励创新。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最急需、最广泛公共社会服务需求出发,以城乡困难和特殊群体为重点,设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逐步拓展政府购公共服务范围和领域。注重公益导向,实施税费政策优惠,加强对政府购公共服务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引导服务提供机构按照公益导向原则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

务项目。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创新政府购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提公共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5、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多元供给主体。积极鼓励市场组织、民间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事业单位成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充分利用事业单位改革机会,鼓励改企事业单位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转变。促进供给主体间达成价值共识,建立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重点加强对合作激励、利益制衡、信息沟通、行政指导、服务委托、群众参与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推进形成统一的、多层次的、多渠道的、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7篇: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整改的报告

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自

查整改措施的请示

******: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坚决制止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不当行为,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自查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布置清理整改任务

我公司转发了《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办)、市属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及省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及时将本镇(街道办)(含下属单位、国有企业等)、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国有企业等)有关清理整改情况汇总上报。

二、自查清理结果

根据清理排查结果,我市发现有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进行融资项目1个,涉及融资金额***万元。该项目名称为“****”,总投资******万元,其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向农业发展银行融资******万元。授权******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规定,不得将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建设工程变相举债,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构或超越权限签订应付(收)账款合同帮助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

三、整改措施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对排查发现的政府购买服务违规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已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项目,如协议内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与承接主体、金融机构依法协商修改或解除协议,确保规范实施项目建设。将工程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可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财政预算资金不足的可转化为PPP方式实施。

为落实整改,根据财预[2017]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恳请市政府同意将原市政府出具的******等资料分别予以撤销处理(详见附件)。并与相关银行平等协商,退回已提现的******万元,及时解除相关借款合同(协议),注销融资行为。

专此请示,恳请批复!

***** 2017年0月0日

第8篇: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上要求立即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这实为一系列政府自我革新中的关键步骤,除了溢出一些当前“利好”,对于转换政府职能、调整经济结构、改善社会治理、聚积民间正能量,都深具意义。

一、能够激发政府能力、社会动力、市场活力

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在新的发展阶段,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关系,要抓住三个核心词:转(政府转职能),扶(扶社会组织),活(搞活市场)。只有把政府能力、社会动力、市场活力都激发出来,才能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社会购买服务,既有利于提升民众生活质素,也有利于改善政府施政,倒逼政府更新观念、提升能力。一些学者认为,政府、社会、市场三翼齐飞,三力合一,有利于控制行政机关规模,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发育,有利于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和谐共生。

其实,不管多么英明神武的政府,其能量与亿万民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相比,与生生不息的市场活力相比,高下相形,不言而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政府无法包办。

1

二、能够创新公共服务机制,集聚社会正能量

环顾域外,政府购买服务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政府不能只采购货物。发达国家的政府莫不借重社会力量,开启社会合作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再大的政府也只能是有限政府。而社会需求既繁且多,不同地域的民众又各有所需。没有一个政府可以包办一切。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本来就是众人之事,聚集民力是理所应当的。

要善观大势,顺应潮流。政府财力有限,民力无穷。政府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要用有限的钱,办更多的事。其实,只要找到好的机制,把民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出来,把众人的聪明才智调动起来,政府少花钱或者不花钱,也能多办事、办成事。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民间已经积蓄了丰沛的能量。有相当数量的民众已经进入了小康。许多人不再为稻粱谋,他们不独亲其亲,而心存终极关怀,颇有奉献精神。政府以一定的经济和权能为杠杆,把民间社会的积极性组织带动起来,使之服务社群,可以有效引导社会集聚正能量,释放正效应。这对当下的中国完善社会治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公共服务不能光靠政府“配餐”。不能让民众养成习惯坐等用餐,要大家齐动手,一起做餐。北方人常说,好吃不过饺子。笔者发现,不少地方就把饺子叫做“齐动手”。如果政府在“热厨房”里干得热火朝天,民众却在一旁常感“不对口胃”,甚至

2 怨声载道,官民分道扬镳,社会就难以正常运转。要让民众成为社会建设的参与者、持份者。要以经济手法把民间的力量撬动起来,凝聚起来。新时势下,政府要因势利导,发展社会组织,培育社会企业(管理企业化,而不以盈利为目的),培育服务提供的主体。

三、能够调整产业结构,满足民众服务需求

目前中国经济结构不合理之处甚多。区域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需求结构,虚拟与实体经济结构都有待调整。李克强特别关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第三产业在整个产业中的比重是大势所趋,而政府服务属于第三产业范畴,大多与民生相关。产品不足会出大问题,服务不足也会出大问题。现在产品当然仍存不足,但公共服务供给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更为突出。

目前,公共服务大量由政府自己立项,自己实施,自己评价。这样的“三自”项目没有招标、竞争,没有社会创造性参与。政府以行政方式分配公共服务项目、垄断式经营,单边“配餐”,抑制了服务业发展。主动向社会释放资源,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第一推动力,一招棋活,满盘生辉。这无疑是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契机,是服务业开放的重大讯号。

中国已经融入国际体系。顺应世界潮流,开放服务贸易是大势所趋。中国的服务业势必要面临国际竞争。在这一轮结构调整中,中国的服务业短板应能得到迅速补齐,其国际竞争力自然也会大幅提升,民生福祉得到显著改善,自然也会吸纳更多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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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够政府自我革新,推进社会建设

转换政府职能,减少审批项目,自削资源,无异于一场自我革命。开放公共服务同样也是一场革命,其意义不亚于简政放权。不少专家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将有效抑制腐败。

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里,国务院通过政府自我削权、向社会购买服务,推动政府改革向前迈出了两大步,政府的角色转换不可谓不快。只有这样,政府才有更多精力履行本职:提供法治环境、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随着公民素质的提升、对外开放的扩大、特别是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中国社会动员范围和深度迅速扩大,但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缺乏管道。以经济为推手,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民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有序参与,政府与民间社会衔接有了更多有效渠道。今后,有资质、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不难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等方面找到与政府合作的路径。政府的施政和决策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重大决策时政府可以借助“外脑”、“众脑”,除了深思熟虑,还可以做多重选择题,可以完全摒弃“拍脑袋”、“拍胸脯”的决策模式。此外,政府购买服务还可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在扶持民族产业、扶助弱势群体、保护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可以弥补市场的

4 无情和不足。

归结一点,此举将有力推进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放大发展机遇,消弭社会矛盾。建制内外的区隔得以打通消除,社会动能纳入正途,中国民间丰沛的经济、智力资源将融入建设洪流之中。政府和社会的互动将进入新的时空背景。

第9篇:浅说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

杨晨曦

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即政府将原本由自身或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转为向社会组织(本文中社会组织含企事业、社团等)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或者其他公开方式选择合适的社会组织,由其按照合同要求代为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政府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

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标志着新一届政府自我革命、转变职能、转变发展方式和培育市场主体之旅的开始,对惠及民生的公共服务,政府开启了由亲自操刀到以奖代补直至购买的艰难转变。政府可以从具体的繁杂的服务性事务中解脱出来,社会组织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中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既可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强化了对公共服务的监管,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益和效率,进而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各归其位,各展其能。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为体育产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无限机遇。 日前公布的《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六个大类均涉及体育产业项目,诸如在基本公共服务类中,社会组织可以提供体育基础设施及体育器材用品、体育培训、体育赛事活动、国民体质测试与指导等公共体育服务产品;在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类,社会组织可以提供体育产业项目的策划与组织、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等公共体育服务产品;在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类,社会组织可以提供体育产业政策研究与宣传、体育产业统计与分析等公共体育服务产品;在技术服务事项类,社会组织可以提供体育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评估、体育经营场所安全检测等公共体育服务产品;在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类,社会组织可以提供体育产业课题研究、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培训、体育场馆物业管理等公共体育服务产品,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公共服务需求的扩展,需要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也将越来越多。

近年来,国内各级政府在探索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产品的过程中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各级政府利用体彩公益金购置体育器材;马鞍山市政府各级财政出资设立体育健身器材维修基金、通过招标委托专门公司维修全市体育健身器材;芜湖县体育局以零租金对外承租游泳馆,并代为缴纳游泳馆的全部水电费,同时补贴承租人一定数额开放费,通过严格的合同约定要求,以每场3元的优惠价格对青少年开放;宣城市将部分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纳入首批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由政府实行定额补助;省体育局向省体育产业研究中心购买全省体育消费市场调查等课题研究。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产品的道路是漫长而艰辛的,主要有两大问题必须解决,一是政府如何买到合适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二是社会组织怎样才能提供合适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

解决政府如何买到合适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的问题,要努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即提高认识,加快职能转换,不甩包袱推责任,不紧抱权力资源不松手;改政府配餐为百姓点菜,合理的设置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产品目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修正;建立和完善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规划、政策和规则,加强包括绩效评估在内的监管;引导、培育市场主体,确保政府能够购买到合适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

解决社会组织能够提供合适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即落实优惠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服务领域,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加强人才培养,让专业的事有专业人做;指导帮助社会组织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产品的种类和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合理定价。

作为体育产业工作者,我认为一要加强学习,学政策,学经验;二要抢抓机遇,借助政府强力推进购买公共服务的良机,深入一线,了解社会需求,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产品目录;三要完善和落实政策,提高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产品质量。具体要做好全省体育企业名录库建设,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更多的选择;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推进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改革创新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工作,加强体育健身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引导中介机构,更多地参与培育、推广品牌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用品。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尚在起步,需要我们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不懈努力、不断完善,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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