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重点知识

2022-06-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报关重点知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评估体系研究重点分析

摘 要: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加强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希望可以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加强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帮助,更好的满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需要,为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向着科技实力方面转移,企业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有明显增多,能够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方面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尤其是随着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度越来越高,企业在专利、商标等方面有着非常高关注度,在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要对知识产权管理有足够重视,本文就此展开了研究分析。

1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相对较为薄弱,自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后,政府一直在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意识,很多大型企业已经具备有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但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受到技术水平和发展规模等因素限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较为薄弱,在贸易往来中容易陷入纠纷;第二,企业缺乏足够技术创新能力,我国很多产品以及制造技术等都是参考其他国家,企业自身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意识低,企业因为缺乏技术优势更多的作为外资企业的加工车间,无法突破现有发展瓶颈,很难满足企业高层次发展需要;第三,企业专利信息管理利用不足,企业因为缺乏系统性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在技术开发方面存在有重复开发以及侵犯他人利益等问题,影响自身技术研发的发展,无法满足企业竞争力提升需要;第四,企业专利战略规划水平不足,当前我国企业在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方面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很多企业利用专利战略有效规避专利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和经营战略结合方面还需要经历较长发展过程;第五,司法和执法力度需要有所加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较晚,侵权案件等法律制裁方面相比于西方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不利于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在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着明显的提高和加强,这对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频发以及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政府对知识产权法律建设有非常高重视度,权利人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加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

2.1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虽然我国建立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但是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很难满足深化改革以及创新型国家发展需要。一些地区仍经常出现知识产权侵犯等问题,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意识较为缺乏,很多企业专业和商标等权益遭到侵害。因此,必须要重视监督和执法权力的加强,加大司法打击力度,从长远角度出发,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体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

2.2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措施

当前我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诉讼越来越多,知识产权司法制度必须要健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服务,促进服务工作的高效化和便捷化。政府知识产权主管单位还需要天宫知识产权查询、评估等服务效率,培养专业性的服务人才,给予企业知识产权高效、专业的保护。

2.3培养和提高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想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还需要增强全体社会在这方面重视度,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重知识、人才和创新氛围,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个良好环境,为企业的自主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2.4将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到战略高度

为了在社会竞争中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企业还需要做好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安排和规划,将知识产权管理提升至战略高度,知识产权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一个重要方式,对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重要影响。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需要与企业其他战略相互结合,形成综合性体系。

2.5加强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很多西方国家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对制度建设有极高重视度,想要提高企業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还需要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发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完善商标权、专利权等方面管理制度;第二,建立适当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很对员工知识产权,给予知识产权入股等奖励形式;第三,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合同制度,实现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化指导。

2.6建立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立同样十分关键,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属于一项重要部门,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业性、高素质管理团队,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3结束语

我国企业经历过知识产权纠纷等教训,对知识产权管理方面重视度越来越高,但是当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还相对较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我国需要加大在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扶持力度,为企业知识产权进步提供重要支撑。

参考文献:

[1]薛雨妍.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专利标准化[J].法制博览,2019,(3):203,202.

[2]李基源.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研究[J].科学与信息化,2018,(34):154.

[3]佘顺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J].科技风,2018,(32):223.

[4]刘烈淼.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8,(35):56.

作者:殷欧艳

第2篇:我国知识产权的研究重点应当从“维权”转向“经营”

我国对知识产权经营方面研究不足,直接影响了我国对有关知识产权经营方面的立法工作。转变知识产权的研究重点,并不是要否认或抛弃我国已经取得的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的重要成果,恰恰相反,知识产权法律维权是知识产权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学术界还应当进一步巩固和发扬知识产权维权的研究成果。

近期知识产权领域可谓热闹非凡,先是苹果公司与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之争,接着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展开“王老吉”商标大战,进而著作权修改案第46条“强制许可”制度又在音乐界掀起轩然大波,也被誉为音乐人与翻唱者之间的权利之争,可谓处处都是经典大战,令人目不暇接。更为精彩的是,上述战役的结局,又与人们的预期相差甚远。在“IPAD”商标权之争中,学者更多关注的是苹果公司是否在中国在陆享有“IPAD”商标权,然而法院最终并没有给出“是”或者“否”的结论,事件以苹果公司与唯冠公司和解而告终。在“王老吉”商标中,人们关注的焦点也并不是加多宝是否享有商标使用权,而是加多宝让“王老吉”价值不菲的同时,能否主张经济补偿。同样,在著作权法修正案第46的争议中,原本为世界大多数国家公认的“录音制品强制许可制度”,却只是因为音乐人的“奋起反抗”而被莫名地删除了。显然,上述大战的结果都超脱了法学家们“是否有权”,或者“是否侵权”的二元结局,最终却是“产业发展”和“经营利益”决定了战役的结局。回顾知识产权世界大战,其结局也概莫能外。其实,人们发明“知识产权”的目的也正是基于产业发展需要,犹如版权的产生正是由书商们奔走呼号的结果,如果知识产权不能转化为财产,那么对它的保护便毫无意义。笔者以为,基于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当前有必要将我国知识产权的研究重点从“法律维权”转向“资本运营”。

一、维权一直占据知识产权研究重点

截止到2012年5月,哲学社会科学类知识产权主题文章共计16809篇,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文章共计8462篇,占50.3%,但以知识产权经营为主题的文章极少,其中知识产权投资为主题的文章343篇,知识产权评估为主题的文章223篇,知识产权担保为主题的文章149篇,知识产权转让为主题为文章295篇,知识产权信托为主题的文章21篇,合计1010篇,占6%。

截止到2012年5月,哲学社会科学类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博士论文198篇,其中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博士论文153篇,占77.2%;但以知识产权运营为主题的博士论文较少,如以知识产权出资为主题的博士论文4篇,以知识产权担保为主题的博士论文8篇,以知识产权证券化为主题的博士论文3篇,共计15篇,占7.5%。

从1996年到200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知识产权项目合计501项,其中以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性研究、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为主题的项目共计169项,占项目总数的33%。相比较而言,以知识产权运营为主题的项目较少,其中知识产权评估为主题的项目9项,以知识产权管理为主题的项目24项,合计33项,仅项目总计的1.7%。

3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学者多视角、全方位地对知识产权进行了研究,但在这一过程中始终以法律维权作为研究重点,不可否认,经过长期的学术研究,我国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方面的学术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悄然变化,知识产权已不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财产权利,它在企业资本经营中所占的比例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相应我国知识产权的研究重点也应当从维权转向经营。

二、从“维权”转向“经营”的几点理由

(一)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

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通说认为,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属于人身权,而著作权财产权以及商标权、专利权属于财产权,它具有普通民事权利的共性,并且从权利内容上可以划分为专有垄断和禁止他人使用两个方面,这是从权利视角审视知识产权,但知识经济的发展还为我们带来了知识产权研究全新视角——资本视角。传统的工业时代,人们所熟知的资本形式,如货币、房屋、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等有形资本,为企业带来了巨额利润。但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专利、版权、商标、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本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大约从20%上升到90%左右,企业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已转化为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等知识产权的竞争。面对经济形势的转化,原有的依靠廉价劳动力和耗费资源为主的产业升级迫在眉睫,而带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化为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关键要素正是知识产权。美国商务部周三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电影公司、制药商和其他依靠版权、专利和商标保护的企业支撑着大约4000万个就业岗位,相当于美国员工总数的约28%。为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我国《公司法》在2005年修改时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出资范围和比例,“凡是可以用货币作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都可以作价出资”,出资比例也从原有的“不得超过20%”转变为“最多可以达到70%”。这为知识产权出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可以预见,我国知识产权在企业资本中所占比例以及发挥的作用还将持续加强。

(二)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经营的研究不足,并严重落后于发达国家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一直将维权作为知识产权的研究重点,而忽视了对知识产权经营的研究:

第一,有关知识产权资本价值以及经营规律等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薄弱。与传统的房屋、生产资料等实物资本相比,知识产权具有无形和不可复制的特点。实物资本的价值可以通过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但知识产权的价值却无法通过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恰好相反,它的价值取于“它所能解放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传统实物资本的特点,并且它在追求企业利润过程中也表现出不同于与传统实物资本的经营规律,但对于知识产权作为资本的本质是什么,价值是如何计算的,经营规律又是什么等问题,鲜有学者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基础理论问题研究薄弱。

第二,有关知识产权经营的制度性研究滞后。首先,有关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研究滞后,虽然我国公司法早已确立了知识产权出资制度,但对于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可以出资以及如何出资等具体问题并未给予明确回答,时至今日也鲜有学者对此系统研究,甚至像商号权、著作人身权、商业秘密等相对特殊的知识产权的出资问题的研究还几乎处于空白阶段。如此研究滞后的情况还体现在知识产权担保制度的研究方面,虽然我国物权法已确立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制度,但对于知识产权担保与其他权利担保的区别、知识产权担保应界定为质押还是抵押以及知识产权担保价值如何实现等问题的研究还十分滞后,以至于在适用相关法律时模糊不清。此外,我国有关知识产权评估制度的研究也相对滞后,无论是担保还是出资,都不可避免涉及价值评估问题,如何能够针对知识产权与实物的区别,针对技术、商标、作品的不同特点,总结出相对科学的评估理论,都属于当前学术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欠缺对知识产权保险、信托投资、证券化等创新经营模式的研究。随着经济发展,在知识产权经营过程中还涌现出知识产权保险、信托投资、证券化等创新形式。知识产权信托是以信托形式将知识产权委托给特定的机构经营,并约定收益分配的一种经营形式;与信托不同,知识产权证券化则是将企业的知识产权隔离出来,并依据该知识产权所能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发行证券融资;而知识产权保险是将知识产权财产损失或者侵权责任作为保险内容,从而有效化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上述知识产权创新经营模式对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以及预防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遗憾的是,我国学术界对上述问题的研究还仅仅处于启蒙阶段,尚未形成知识产权创新经营模式系统性的研究成果。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经营的研究成果严重滞后于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例,根据纽约大学商学院的研究,美国经济正在从物理资本为主的行业转向无形资产为主的行业,比如制药和软件等,美国公司的主要价值创造将来自无形资产。并且美国已经针对专利、商标、版权等自身的特点,发展出了不少新的评估方法,比如专利评估中的设计回避方法与可比较的交易法等。并且,美国有关知识产权经营的研究成果已远远超越知识产权投资和价值评估等传统领域。早在1997年美国便已开创了世界上首个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如今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对象资产已经非常广泛,从电子游戏、音乐、电影、休闲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到时装的品牌、最新医药产品的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专利诉讼的胜诉金等。美国在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研究与执行方面也十分成熟,早在1973年美国ISO的CGL保单将专利侵权责任保险首次纳入普通商业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

(三)我国对知识产权经营研究不足而引发的不利后果

我国对知识产权经营方面研究不足,直接影响了我国对有关知识产权经营方面的立法工作。至今我国尚未制定有关知识产权保险以及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在知识产权出资、担保、信托投资等方面,我国相关立法也是还极为粗糙,仅是有法律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针对不同知识产权的特点以及经营中的具体问题作出可供操作的具体规定。如此滞后的知识产权经营立法,除了受到经济发展等要素的制约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不足。然而,实践中有关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的新问题又层出不穷,既无立法可供执行,又无相关研究可供参考,不可避免会造成相关司法实践的尴尬与盲然。更为重要的是,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不足,还会阻碍知识产权经营模式的创新,2000年,武汉国际专利信托投资公司知识产权信托模式的创新,不到两年便以失败而告终,不能否认,失败之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对相关成熟模式的分析与研究。可以预见,在未来社会,资本追求利润的天性,还将推动知识产权经营模式的变革,而缺乏相关成熟理念的指导,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作仍将面临更大困难。

三、实现知识产权研究重点转变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转变知识产权的研究重点,并不是要否认或抛弃我国已经取得的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的重要成果,恰恰相反,知识产权法律维权是知识产权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学术界还应当进一步巩固和发扬知识产权维权的研究成果。但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有必要抽出更多的精力关注知识产权经营的研究工作,以尽快弥补我国在相关领域研究不足的现状,具体可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总结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资本经营成功案例以及成熟理论;

第二步,结合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现状,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经营模式和法律规范;

第三步,在知识产权经营的实践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经营的研究工作。

作者:杨延超

第3篇:2018年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发布会在厦门举行

日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保護协调司主办,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华智数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办,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协办的“2018年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发布会”首站在厦门举行,相关单位围绕移动支付、半导体存储、超高清显示等重点产业发布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成果。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工作人员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政策进行了解读。随后,华智数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移动支付产业和超高清显示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成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发布了半导体存储器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成果。此外,会议还邀请了信息技术领域多名知识产权专家对标准必要专利等当下热点议题作了精彩的主旨演讲并进行了对话讨论。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发布工作旨在广泛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信息、人员和服务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成果在产业经济科技活动中的推广传播,推动成果有效运用。通过成果发布,一方面统筹优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成果,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产业聚集区为服务对象,开展成果集中推送,支持引导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希望吸引带动一批优质知识产权评议服务机构投身公共服务,提升为产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水平。

第4篇:报关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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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报关含义:

报关范围:货物

物品 和运输工具 无论进口出口 都需要先报检

自理报关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区别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 4,货物物品抵港前 向海关传输电子 原始舱单;出境时货物装运完毕后提交结关申请,办结后离境

物品进出境,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海关任务8,四个

海关法律体系11,海关法-人大;行政法规-国务院-国务院令-统称**条例;海关规章,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令形式发布-常称**办法;规范性文件-总署-直属制定-海关总署公告发布-国际公约 海关查验权

规定,不得检查公民住处 12 扣留财务 封存账簿规定14 强制执行 之 抵缴规定 15 海关组织机构

18 报关单位类型

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19 报关企业登记 21:符合设立条件

并取得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分支机构注册条件22 报关企业许可期限、注册登记证书失效 报关员年审 2年,收发货人登记证书3年 24 收发货人仅办理本单位报关业务;报关企业仅在注册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从业,在其他关区需设立分支机构,25,报关企业义务25 报关单位分类管理 AA A BCD 27,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重点掌握C和d 类

适用条件;A类必须无走私,无拖欠税款,差错在5%以下;报关企业重点掌握AA,A,C类28 报关员注册条件:36,首次注册,要提交报关单位实习证明,注册有效期为2年,在一个报关单位执业,报关员义务40,和禁止行为。被暂停报关执业,恢复后1年内再次被停止执业的,可取消从业资格 对外贸易管制:按管理手段分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按管制对象分货物技术和服务管制45 货物和技术管制室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包括禁止、限制和自由进出口货物和技术49,禁止进口的有:四氯化碳、犀牛角、麝香虎骨,压力容器、医疗用品、电器等旧机电产品、废电池、废玻璃、废零部件、石棉

二噁英有害动物、动物尸体和土壤、滴滴涕、氯丹和巴胺

旧服装、血液制品

氯酸钾和硝酸铵(可做炸药,非出口禁止类);禁止出口:犀牛角、虎骨麝香发菜、石棉、二噁英、硅砂和石英砂、森林凋落物、泥炭和草炭等,其实进出口禁止产品基本重复。

限制进出口管理主要限制方式为:许可证件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53;对经营者省份限制为国营管制的产品为:玉米大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汽油柴油)棉花、锑类,钨类 白银等 57;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由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和卫生监督构成,列入法检目录的必须报检才能报关,部分需要申领许可证58 对外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60 许可证管理:进口许可证管理重点是旧机电和消耗臭氧层物质,出口许可证管理分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三层次63 许可证,由许可证局等机构签发,实行 一证一关

一批一证管理65,有效期1年(当年有效),最晚次年3月31日。

免交许可证情形70 自动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当年有效;非一批一证的 可循环使用,最多使用6次;一批一证的大宗货物,溢短装在3%的多余部分免证;其他货物5% 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废铁等)实行国内收货人和国外供货商双登记制度。国内收货人向环保局申请许可证,国外方向质检总局登记取得证书。

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中 包含列入国际公约范畴的商品(需要取得公约证明)和我国自主规定的商品(需取得非公约证明),但是均须事先申领“物种证明”,涉及货物、物品和含有相关成分的均须申领该证明。77 入境通关单:84 适用情况;出境通关单适用情况85 黄金进出口由 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并签发许可证 农药和兽药归口农业部

货物进出境四环节:申报、配合查验

缴税和提货或装运,从海关角度看是接受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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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9海关对货物监管的全过程看,分前期阶段(获得相关进出口资质,手册备案证件申领等手续),进出口阶段(申报的四环节)和后续阶段(加工贸易核销、特定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暂准进出境货物复进出口、其他补充申报等)

93一般进出口货物类型。

93申报:在货物进境地申报进口(可转关到其他地区报关);在离境地申报出口(可在其他地区转关);94从运输工具进境申报日起15天(次日起算14天)内申报,如3月1日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则从3月16日开始算滞报,若20号去报关,则滞报期为16-20号共5天,每日证0.5‰,若遇到法定节假日,起止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货物运进海关监管区后,装货24小时之前申报出口;超3个月未报的,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不易长期保存的,可提前处置。关税起征点为50元,不足1元部分免掉;申报前可取样,涉及依法检疫的货物,需取得批准证明方可取样。

97 海关决定布控查验或涉案货物在办结前不得修改

98符合径行开验情形的:货物有违法嫌疑;通知查验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未到场的。

102保税加工货物范围:从国外进口且海关准许保税的料件,用保税料件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残次品、边角料和剩余料(加上受灾的料件和成品,企业采取内销、结转、退运和放弃方式处置时,需要填写报关单;内销时要征税并加征缓缴利息,边角料不加征缓缴利息;受灾货物需在灾后7天内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提供正文和保险公司或检验检疫证明)

电子手册:海关以合同为单元,为联网企业加工贸易设置的电子底账并以每个合同对应一个电子手册的形式,确定每个手册核销期;电子账册:以企业为单元仅设置一个电子账册,对应多个合同,海关跟进企业经营情况确定核销周期,一般为180天(半年),5000美元以下的服装辅料可免领手册 海关受理加工贸易料件备案原则:合法经营、复运出境、可以监管103 加工贸易暂缓缴税包括 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禁止从事加工贸易的商品范围104,任何企业不得从事;D类企业不得从事加工贸易;c类企业设台账,全额交保证金(实转);东部地区B类企业设台账,进口限制类的半实转,允许类的空转;西部B类企业空转105,106页表

单耗,正常加工情况下加工单位成品所需料件量,

同一企业相同规格、数量不牟利情况下进料加工料件可以串换,即用一批料换另一批料,但需经海关核准,来料加工之料件不行。

料件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进行抵押:111,涉及许可证管理料件不可抵押,来料加工之料件所有权属外方不可抵押,涉嫌走私、影响企业经营不可

进口料件除两项物品和石油及其产品外,可以免申请和交验进口许可证,但涉及卫生等证件除外,出口成品时按照许可证基本规定执行113 深加工结转:转出企业办出口,转入企业办进口报关,结转时原报关单、转出报关单和转入报关单相互关联,即将原报关单号填入转出报关单,转出报关单号填入转入报关单

124加工区与境外进出的货物,出特殊规定外,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不得进入出口加工区。境内区外企业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可享受退税待遇(区内企业从境外运进货物或运出货物到境外,实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管理制度——不适用一般货物进出口报关模式);从境外运入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货物全额保税,本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实行电子账册管理;区内企业进口的用于生产、建设、管理所需货物,除交通工具和生活消费品外,免税。 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物流中心经海关审批设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和保税港由国务院审批。135,这些区域货物直接和国外进出境货物交流,需提供货物备案清单;保税区和保税港内企业可以从事加工业务,其他均属物流性质,不得从事加工作业

保税仓库属仓库性质,只能存放进境货物,进境货物进入该仓库为入仓(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运离为出仓(进口和出口均有可能),出仓(到国内其他地方的)货物按照用途和属性分别按一般进口货物、加工贸易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等确定进口申报方式和报关单填制。仓库货物可以进行辅助性简单业务作业,如换保装、分拣等,但需要先申请。139 出口监管仓库只要存放出口货物。该仓库可以租赁,但不得转租和分割。入仓货物可经海关批准在型号、商品编码规格价格数量一致情况下更换货物(因损坏等),但需要更换货物先入仓,退换掉被更换货物。143 减免税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特定区域、特定企业和特定用途161)和临时减免,后两个属于政策性减免160,。减免税货物结关放行后监管年限: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6年其他货物5年,161货物放行后在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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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季度向海关递交货物状况报告,并在海关核准的地点使用。监管期内转售该货物的,如果买方或货物用途不具备特定减免资格的,需要转出(转售)者先办理补交(已减免的)税款和解除该货物监管手续,然后办理出口报关164;转入(买方)者需要办理进口手续;如果买方也具有享受减免税的资格,在办理减免税证明后,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若以仍处监管期的减免税货物进行贷款抵押,需向海关提供担保,交与货物应缴税金等值的保证金、银行保函和抵押承诺保证书。165 166暂准进出境的货物:种类167免交许可证件(涉及卫生、野生动植物等的需要提交),在规定期内原状复运进出境。若需留在国内(国外)则按实际情况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

中国商会是ATA单证册(清单式报关)的出证和担保机构,一般有效期6个月,可以联系延期3次。167。申报时先电子预录入在纸质单证册申报,海关签注白联并留存,出境时签注白联和黄联后结关。169此单证册仅限于展览会交易会等,展览期间用的小卖品、散发的宣传资料、消耗低值物品等不适用单证册报关。对于毁坏的展览品、丢失和被窃物品需按照货值征收进口税170 175过境货物需要加封并在运输期间(无论是否更换运输工具)保证完好。过境期限为6个月

租赁货物当以租金作为完税价格计算税款的,租赁期间海关仍对该货物进行监管,每次支付租金后15天内申报缴税;以货物自身价值为完税价格交纳关税的,办结海关业务后不再监管。179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报关与特定减免税货物类似,结转和转让时类似。监管期5年183 无代价抵偿定义85,合理抵偿,免交许可证,放行后解除监管;抵偿时,原进口货物可以退运或放弃,否则被更换的货物需要重新申报并校验许可证件;申请无代价抵偿时需校验原进口报关单(货物退运出境的报关单)、索赔协议、缴税和免税证明186 溢卸误卸货物根据对该货物处置情况决定。退运境外(直接办理退运)、溢短相补(同运输工具同品种货物或同一运输工具、同发货人和同品种,适用无代价抵偿规定)、物归原主(由元货主自行选择处置方式和报关方式)、境内转售。188 退运货物报关单中 直接退运情况下:备注栏“准予退运决定书编号”和贸易方式栏“直接退运”;责令退运情况下备注填“责令退运通知书”192 超期未报货物,海关3个月后处置,处置所得抵补:运输等处置费、关税、代征税和滞报金,仍有剩余的可在货物变卖之日起1年内由收货人申请返还并校验许可证件。194 快件分为文件类、物品类和货物类,申报时间为运输工具进境(第二天起算)14天或离境3小时前申报。文件类提交kj1报关单,物品提交物品报关单,货物填kj2报关单195 集中申报货物198类型:新闻出版物、鲜活产品和公路口岸保税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并提交担保,采取清单申报模式。进出口申报时间同一般出入境货物规定。199 转关禁止情形:201 固体废物(废纸类可以),两项物品和汽车整车,规定在 检验检验商品

201 提前转关,直转转关区别:出口时,在货物未运抵起运地监管场所前申报,然后等货物运抵监管场所后办理转关手续的为提前转关;但是运抵监管场所后申请转关为直接转关。进口时,在进境地申报转关,在指运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为直接转关;在指运地海关先申报(形成转关申报单),再(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号,并)到进境地办理转关的提前转关。

在进出境45天前向海关申请预归类,归类有海关总署公布,归类依据是品目条文和类注,条目所列货物包括未制成品和混合物品,归类优先顺序为品目条文和类注、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类似品目。非反复使用包装从无和同级比较原则。

税费包含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车船吨税(免除情形274),起征点50元,

291完全获得标准,实质性改变标准(归类改变和从价百分比-增值标准,加工工序标准等),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亚太协定下本国占45%以上,孟加拉35%以上,东盟40%,cepa30%以上均可判定为原产。

直接运输规则293:直接运进货物,或货物途径他国但未做改变货物状态之处理,在规定期限内停留并在该国海关监管下仅作临时储存

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主要有完全获得标准和实质性改变标准30% 294 一份报关单不得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和涉非原产地证书商品

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签订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间适用,协定税率-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间适用,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由暂定税率的适用暂定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协定税率暂定税率特惠税率均享受的货物采取从低原则。302,税率实施按照进境申报之日之税率

海关税费征收以人民币计,50元起征;涉及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和滞纳金(填发税款缴款书次日起15日后滞纳)等;进口按cif出口按fob价格计征;税费计算略,重点格式:出口:完税价格+关税=FOB,

               

  

 若cif成交,则要换算为FOB价再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增值税税基=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15 特定减免316:特定地区、用途和企业给予的政策性减免税,涉及: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投资额度内进口自用设备免除关税,增值税照章征收;外商投资鼓励产业之自有资金(投资额度意外)项目;国内企业投资鼓励产业进口自用设备;保税区等特定区域进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用机器设备,科教用途货物等设备免税;319 减免税货物监管: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5年;监管期内转入特定减免税之货物需事先向海关办理结转手续,转让给有减免资格的企业免税,监管时间连续计算,转让给非享受优惠企业,则需补办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的手续;移作他用也需申请;每年1季度向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并在核准地点使用;

333表头,报关单编号:o出口,进口则货物增多为1 进出口口岸:填货物入境口岸 备案号:B C E

Z 338 企业代表规则123459和4689,填对外订约和执行合同企业名称,外商企业委托其他公司代理进口的,填外商企业自己,并在备注里写:委托***公司进口 租赁货物报关分按租金报关和按货值报关 转关报关

涉及特殊监管区域报关 加工贸易报关

356页代码0110一般贸易,0214来料加工0615进料对口1500租赁不满1年2225外资设备物品2600暂时进出口无货3100无代价抵偿货物4561退运货物

359代码:101一般征税,299其他法定401科教用品501加工设备502来料加工503进料加工603外资企业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

601 中外合资 363代码:123456 364代码:110 116 142 502 303 304 601 372代码A 0 B Y

375代码

04 05 385货币代码同上364 海关稽查期货物放行后3年内,保税等货物在监管期内及其后3年内411;稽查方式:常规稽查,对中小企业采取计划选取随机抽取的全面稽查;风险较高的企业采取风险分析贸易调查进行;对AA A类实施监控式稽查;稽查时,经关长批准,可查询银行账户、封存账簿和单证、甚至封存货物412 担保资金分保证金

风险担保金和抵押金

因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扣留货物的,需提供担保,货值低于2万的,提供货值相当担保;高于2万的提供最低2万担保,超20万的提供10万担保。

海关认定侵权的货物予以没收,无法认定的收发货人可提供担保先行放行;没收货物无法用于公益事业、权利人业务收购意愿时,侵权特征能够消除情况下依法拍卖,所得上缴国库;无法清除标记的货物予以销毁;产生之费用从处置货物中抵扣,或从权利人所提供的担保金中抵扣 海关行政处罚中:走私的认定

第5篇:报关考试十分重点知识总结

重点知识总结

重要期限:

2小时:民航降停或起飞前2个小时通知海关。

24小时:海关对走私嫌疑人扣留时间,特殊可延长至48小时

24小时:出口货物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24小时:进境船舶报关,应在船舶抵达口岸前或抵达口岸后24小时内申报。如果不能及时提供齐全的载货清单,出具保函后,应卸货后的24小时以内补齐交给海关。出境时,应在驶离口岸前24小时通知海关(如停泊时间不足24小时,应在抵达口岸时),办理出口岸手续。

3日:海关发现进出境货物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制作扣留凭证送达收(发)货人,并书面通知权利人,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书面申请的海关予以扣留。

3日:办理出口退关手续时,应自得知货物未装上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申请。如果已缴纳出口税,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

5日:纳税人应自海关签发吨税缴纳书之日起5日内缴清吨税,并由海关签发船舶吨税执照。 5天:出口监管仓库的经理人应在每一个月的前5天将上月进出库及结存情况向海关核报。 5天:保税仓库经营人应于每月的前5天定期向海关报送"收、付、存月报表"。

5天:提前报关的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早报之日起5天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提前报关的出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转关手续。

7日: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货物未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提出异议的,由海关通知权利人或代理人,他们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有权将侵权争议提请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7天:纳费人应当自海关签发手续费缴纳证次日起7天内向海关缴纳手续费,逾期按日征收1‰的滞纳金,滞纳金起征点为10元,10元以下免于征收。

10日: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因不可抗力造成短缺、损毁的,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报告。

10日:加工区之间货物的往来,不能按转关运输办理的,转入区海关向收货人收取保证金。货物运入转入区经海关核对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14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之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延至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未申报的,自申报期限到期次日起,日征收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的滞报金,起点为人民币10元。超过3个月海关将依法变卖货物。1年内如申请,可以返还变卖所剩金额。

14日:转关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在海关限定期限内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起14天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手关手续。逾其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 13个月:特定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有效期3个月,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最长延长期限是3个月。

3个月:转运货物、通运货物应自入境之日起3个月内出境。

6个月:保税区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货物,加工期限为6个月,可申请延期,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6个月:过境货物应自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运输出境,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 6个月:暂时(准)进出口货物的担保期限是货物进出口之日起的6个月,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6个月。暂时进口的施工机械、工程车辆、供安装使用的仪器、工具和电影、电视摄制机械、能及装货物的容器,应自延期第一个月起每月按原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1/48为完税价格缴纳进口税。不足一个月的按1个月缴纳。

半年:加工区企业自开展出口加工业务或仓储业务之日起,每半年向海关进行一次核销手续。 6个月: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和天然橡胶加工贸易的制成品返销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6个月:出口加工贸易的出口料件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复进口。

6个月:保税区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期限为6个月,特殊可展延6个月。 6个月:保税区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期限为6个月,特殊可展延6个月。

6个月:加工区原则上不得委托区外企业进行产品加工,在经主管海关关长批准后,由接受委托我区外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货物等值的保证金后办理出区手续。加工期限6个月,不得延期。

6个月:在海关提出追索之日起6个月内,担保人有权向海关提供货物已复出口或ATA单证册已合法注销的证据

6个月:进口展览品应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6个月:暂准进口货物应于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如需延期,应提前海关提出申请。延长期满后不再给予延长,如特需,应报海关总署批准。对施工机械、工程车辆、供安装使用的仪器、工具和电影、电视摄制机械以及盛装货物的容器,在延长期内,自第7个月开始按月征收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 1年:《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规定的出口制成品返销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保税监管期限: 1年:进口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应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复出口; 1年: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1年。延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所存货物超过3个月未转为进口或复运出口,由海关依法变卖,自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货主申请予以发还。

3年: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内及其后3年内,海关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稽查。

3年: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最长不得超过3年)进出口,超过期限的,不能按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

- 3值税税率

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以组成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7.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算公式:

公式: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从量征收的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同时实行从量、从价征收的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概述: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组成中包括了消费税税额。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

8.口关税滑准税计算公式:

公式: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从量征收的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同时实行从量、从价征收的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概述: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组成中包括了消费税税额。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

9.进口关税从量税计算公式:

公式:

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概述:

从量税是以货物和物品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的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

10.进口关税从价税计算公式:

公式:

应征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从价税税率

概述:

从价税是以货物、物品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的关税。 报关员计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1分。

1)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

(电子申报被退回更正,1分)

2)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原因造成申报差错,报关单位向海关要求修改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修改,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放行前,修改申报单证)

3)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

(盖章不规范,1分)

4)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者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

(签名不规范,1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2分:

1)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撤销申报单证及其内容,

- 567(一) 预录入编号

(二) 海关编号

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一般在报关单填制的已知条件中会直接给出,如果给了我们就填,没给就不用填写。

(三) 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该栏目应当填写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

进口口岸——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

出口口岸——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空运: 第一个落地口岸

也就是说这个栏目填写的内容必须是“XX海关”。

[例题]如果在改错中此栏只填写“上海”而不是“上海海关”就为错误。

(四) 备案号

此栏目中只有两种情况才需要填写内容,一是填写加工贸易合同中《登记手册》编号,二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必须提供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的编号,如果涉及一般贸易此栏为空

备案号是12位编码,都是由第1位的英文字母和后面的11个数字组成

[例题]下册P191备案号:C230213000159

我们从备案号的第一位字母就可以判断出来贸易方式是什么。其中:

B—来料加工

C—进料加工

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

Z—征免证明

以H打头并且第6位为D—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货物的电子帐册备案号

备案号一栏和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如果备案号里面是以“B、C、D”开头的加工手册编号,那么这个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就不可能是“一般贸易”

[例题]下册P191备案号:C230213000159 这个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就是进料加工的进料对口,征免性质就为进料加工

如果一个合同有两份手册我们就需要分两份报关单填报

(五) 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应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如1999年3月18日填为99 .03.18

在预录入报关单(没有海关编号的报关单为预录入报关单)的时候时,因为并无法预期实际办结的日期,所以出口时此栏目为空

[相关知识]报关单的出口收汇证明联和出口退税证明联是当运输工具结关放行海关收到运输工具的清洁仓单之后才在相应的出口报关单上打印出口日期

(六) 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应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如2003年5月4日填为03 .05.04

(七) 经营单位

此栏目一般也会以单选多选判断的形式出现,几种情况下经营单位的确定方式非常重要请特别注意,下册P177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在海关登记注册并有外资经营权的中国境内的法人或者组织)(不含港澳台)

[特殊情况]

1、签定与执行合同不是同一家企业的以执行合同的企业为经营单位(就是进行货款结算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不是填报代理方而是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需要在报关单的备注栏内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特别牢记](此部分代码只需记住以下内容,教材上其他相关内容不做重点记忆)

经营单位代码由10位数组成,分为4段

X X X X X X X X X X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1)第一位至第四位为企业属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2)第五位为经济区划代码

“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两个特殊开放地区

- 10

常用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对口、进料非对口、合资合作设备、三资进料加工、外资设备物品

与其他各项关系详见附一

(十三) 征免性质

常用征免性质:一般征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

(十四) 征税比例/结汇方式 (进料非对口才按比例征税.。进料对口,来料加工中是全额征税)

如果有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

例如:5%填报为5,15%填报为15

信汇—M/T 电汇—T/T 票汇—D/D 付款交单D/P 承兑交单—D/A 信用证—L/C

结汇方式代码—背

(十五) 许可证号

此栏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如已知条件没给则不填写

(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VIA---只是经过中转,具体判断是否发生商业性交易?---看发票抬头.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交易则以中转地为起、抵地填报。请注意商业交易的概念,商业交易一般指买卖关系,也就是说发票上公司所在地和中转地有关系或者为同一地。

[例题]请注意下册P182(十六)中例题 [例题]请参考附二

(十七) 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地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例如1:此货物运往国外买方港口釜山则指运港填写釜山;例如2:此货物运往国外买方港口釜山但同时得知国外买方会将此货物继续运往大阪则指运港填写为大阪)

(十八)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如果条件给出必须精确到区,例如:北京市西城区、江苏南通其他

(十九) 批准文号

进口——《进口付汇核销单》

出口——《出口收汇核销单》

此栏目如果已知条件给出则填写,如果没给出则不填写……(赠送品就不用付汇)

(二十) 成交方式: FOB+运费+保费=CIF

进口报关单中所显示的最终价格为CIF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CIF)

出口报关单中所显示的最终价格为FOB价

进口时海关系统自动默认运保费为+,出口时海关系统自动默认运保费为-

[注意]如在进口单据中同时给出CIF、运费和保费、FOB,我们只需要填写一次CIF价而无须填写运保费!

进口——如果给FOB就需要填写运保费,如果给CFR就需要填写保费

出口——如果给CIF就需要填写运保费,(则成交方式栏填:CIF-运保) 如果给CFR就需要填写运费 (二十一) 运费

运费标记:“1”——运费率

“2”——运费单价

“3”——运费总价

例如:5%的运费率填报为5/1,24美圆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7000美圆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注意]货币代码部分只须掌握以下常用代码即可

美元(502) 港币(110) 日元(116) 英镑(303) 欧元(300) 人民币(142)

(二十二) 保费

保险费标记:“1”——保险费率

“3”——保险费总价

例如:0.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1,10000港元的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三) 杂费

见下册P183

(二十四) 合同协议号

S/N P/O Order No. Confirmation Agreament

(二十五)件数

件数、包装件数一般以Paking list上内容为准,有时参考Marks No.

此栏以实际包装的件数为准

[例如]Caton No.1-40 件数就为40 / Case No.7-14件数就为8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0,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六) 包装种类

常见包装种类有:Carton(纸箱)=CTNS Pallet托盘 Cases木箱 Bales=BLS布包

其他更多包装形式只作为参考

(二十七) 毛重(公斤)

Gross Weight=G/W

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报为1

[例如]货物毛重为4公斤本栏目填报为4;货物毛重3.1公斤填报为4公斤

(二十八) 净重(公斤)

Net Weight=N/W

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九) 集装箱号

Seal No. CTN No. Container No.

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我们常见的集装箱规格为20尺及40尺,在填报本栏目时需要一律折算成20尺的标准集装箱数量。如果有多个集装箱只需填写第一个集装箱号,其余集装箱号填写在标记麦码及备注中

[例如]一个20尺箱和一个40尺箱就应填报为:集装箱号*2(3){表示两个集装箱折成3个}

(三十) 随附单据:只填代码

合同、箱单、发票、许可证这些必附单据不填在随附单据中

随附单据的号码会在已经条件中给出,如已知条件没给就不必填写,此栏只填写随附单据代码,单据号码填写在备注栏中。(例:入境通关单,在随附单据栏填A ; 在备注栏填

A:***** {通关单编号}。) 监管证件代码:A/ B出口许可证。1- 4-

如在改错题目中随附单据一栏出现合同、箱单、发票、许可证这些必附单据就为错误 (三十一) 用途/生产厂家

填报方法和与其他各项关系见附一

(三十二) 标记麦码及备注

此栏目中麦码只需要填写内容而不须包括麦码中之图形

此栏目如果出现No Mark=N/M就无须填写

备注栏目中应填写:

1、 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不是填报代理方而是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需要在报关单的备注栏内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见:经营单位)

2、 如果有多个集装箱只需填写第一个集装箱号,其余集装箱号填写在标记麦码及备注中(见:集装箱号)

3、 随附单据代码及号码号码(见随附单据)

4、 适用于协定税率商品的填报原产地证明标记

5、 来料加工出口成品的时候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原料费和工缴费

(三十三) 项号 只有加工贸易货物项号栏才分两行填报

第一行填写报关单中的商品序列号

第二行只用于加工贸易已备案商品,填写该商品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此内容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例如:XX商品列手册第2项)

[注意]1张报关单只允许填5种商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20种商品

(三十四) 商品编号

就是所报商品的商品编码

(三十五)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第一行首先填报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如果已知条件只给英文需自行翻译成中文填写

第二行填写规格型号

如果在改错题目中没有中文名称就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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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在特殊区域内流转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流转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三)运输方式

实际进出境货物,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非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区外企业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分别填报,“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Y),“出口加工区”(代码Z)。

(四)运输工具名称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在出口备案清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报关单/备案清单号)。

(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特殊区域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区内企业选择填报下列不同性质的海关监管方式:

1.下列进出特殊区域的货物,填报“料件进出区”(代码5000):

(1)区内物流、加工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料件(不包括经过区内企业实质性加工的成品);

(2)上述料件因故退运、退换的。

2.区内企业从境外购进的用于研发的料件、成品,或者研发后将上述货物、物品退回境外,但不包括企业自用或其它用途的设备,填报“特殊区域研发货物”(代码5010)。

3.区内加工企业在来料加工贸易业务项下的料件从境外进口及制成品申报出境的,填报“区内来料加工”(代码5014);

4.区内加工企业在进料加工贸易业务项下的料件从境外进口及制成品申报出境的,填报“区内进料加工”(代码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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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报关单位重点资料详解

2011年报关员考试报关单位重点资料详解

一、报关单位的概念:

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是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

二、 报关单位的类型:

三、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

(一)报关注册登记制度的概念

1、报关注册登记条件不同:

(1)报关企业:必须具备有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取得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许可。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直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2、他们的注册登记的程序有所不同: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程序:

报关企业在办理报关注册登记之前,须向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许可手续,然后再向海关申请办理报

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手续。即:

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到所在

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需要经过“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许可手续”程序,直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

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1、提交材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与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提交的材料做比较,不一样的地方要

特别记忆。

2、提交材料后海关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简

称“收发货人登记证书”)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另外一种类型是没有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但是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企业,海关允许对这样的企业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海关不核发“注册登记证书”,仅出具“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有效期是7天。

(三)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1、首先是办理注册登记许可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境内法人资格条件

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③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④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⑤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行为记录

⑥报关业务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⑦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消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⑧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

⑨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条件

(2)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程序:

提出申请——海关处理——海关审查——行政许可的作出

①第一个步骤:向所在地直属海关公布的受理申请的海关提出申请。

②第二个步骤:海关对申请的处理

③第三个步骤: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材料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在接受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④最后一个步骤:直属海关做出准予还是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

(3)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规定

在别的直属海关办理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前提条件:

①报关企业取得“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之日起满两年

②报关企业从申请之日起最近两年没有因走私受过处罚。

③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要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申请办理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与报关企业本部申请注册登记许可,主要的区别在于报关员的人数,报关企业本部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人。跨关区分支机构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人。

(4)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

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都是2年。如果需要延续注册的登记许可有效期的,

应当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

(5)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变更和延续

变更:如果报关企业要变更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等这些主要事项的时候,要以书面形式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注册地海关进行初审,并上报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再作出是否准予

变更的决定。

延续: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都是2年。如果需要延续注册的登记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也就是在有效期届满40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海关规定的材

料。准予延续的,延续的有效期为2年。

(6)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撤消:

(7)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注销:

2、报关企业注册

报关企业凭着直属海关签发的报关注册登记许可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登记之后在90天内要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提交有关的材料,符合要求的,注册地海关核发“报关企业登记证书

(四)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时效及换证管理

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时效:

(1)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年,

(2)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2、换证手续:

(1)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的同时办理换领“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手续,注册登记许可

换证时间是在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届满40日前。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办理换证手续。

(五)报关单位的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1、变更的期限: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2、注销登记

四、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行为规则

(二)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规则

五、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08年新增加内容,重点)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管理类别的设定

1、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2、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6)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7)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8)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9)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10)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

更手续;

(11)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1)有走私行为的;

(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

币50万元以上的;

(3)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D类管理:

(1)有走私罪的;

(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3)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发生C类管理和D类管理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1)首次注册登记的;

(2)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

(3)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4)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6、在海关登记的加工企业,按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施分类管理。

(二)报关企业管理类别的设定

1、A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2、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6)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差错率在3%以下;

(7)依法建立帐薄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8)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9)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

相关变更手续;

(10)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3、报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1)有走私行为的;

(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

民币50万元以上的;

(3)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3次的;

(4)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10%以上的;

(5)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6)代理报关的货物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协助海关进行调查的;

(7)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

4、报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D类管理:

(1)有走私罪的;

(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3)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4次以上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5、报关企业未发生C类管理和D类管理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1)首次注册登记的;

(2)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

(3)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4)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三)报关单位分类管理措施的实施

1、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C类或者D类的,按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2、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人均为B类及以上管理类别的,按照报关企业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

管理措施。

3.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

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7篇:报关基础知识

2011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之基础篇

报关基础知识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基础知识:

(一)海关

1、定义与性质: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从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是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关实施监督管理的范围是进出关境及与之有关的活动,海关实施监督管理的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2、海关基本任务:

海关监管、海关征税、查缉走私和编制海关统计是海关的四项基本任务。

(二)报关的含义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

(三)报关单位:

1、定义: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关单位类型:<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三类:

(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2)专业报关企业。

(3)代理报关企业。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

(四)报关员:

是指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依法在海关注册,代表所在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得专业人员。

(五)报关内容: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内容主要是围绕货物,包括货物的基本情况、成交方式、运输方式、还包括国家对特定货物适用于不同的海关管理、管制办法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47项内容,除了两项“税费征收情况”和“海关审核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外,其余45项都是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按货物真实情况向海关申报的内容。

(六)电子报关

1.定义: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通过微机、网络或终端向海关传递规定格式的电子数据报关单,并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报关方式。

2.电子报关申报方式

(1) 终端申报方式

(2)EDI申报方式

(3)网上申报方式

3.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海关系统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4.电子报关法律地位:根据<海关法>的规定,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一般程序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一般程序: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其代理人按照<海关法>规定的时限和地点,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根据海关管理要求和时间先后顺序,报关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阶段

(2)进出境阶段

(3)后续阶段

其中,在进出境阶段还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一)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暂准进出口货物有特定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此三大类货物实际进出境之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

保税货物是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含义: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货物 、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残疾人用品等

暂准进出口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或复运出境的货物

(二)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阶段是指海关根据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其代理人在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加工货物、保税物流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

他进出境货物在进出境时,都必须按海关特定的文件要求、时间和地点要求,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1、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1)申报前的单证准备、货物准备和运输准备

出口报关单证

①基本单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代理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等

②货运单证,包括航空运单、海运装货单、邮件清单、出境汽车载货清单等

③官方单证,包括出口许可证、出境货物商检通关单、原产地证书、特定减免税证明等

④备用单证,包括贸易合同、货物保险单、知识产权补充申请单等。

进口报关单证

①基本单证,包括进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代理报关委托书、装箱单、进口付汇核销单、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等

②货运单证,包括航空运单、进口提货单、邮件清单、提单、海运单等

③官方单证,包括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商检通关单、原产地证书、特定减免税证明等

④备用单证,包括贸易合同、货物保险单等。

进口报关时限: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时限为载运进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超过14天仍未申报的,第15天起进口货物收货人须向海关缴纳滞报金,滞报金按日计算为进口完税价格的万分之五。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的,海关可依法提取变卖处理进口货物。

出口报关时限:一般出口货物的申报时限应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或海关指定的监管地点之后,运输工具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

(2)电子数据和提交纸质报关单证

2、配合查验

3、缴纳税费

4、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一般由海关在进口货物提货凭证或者出口货物装货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进口提货单或出口装货凭证,并凭以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运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5、向海关申请证明联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完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需要海关签发有关的货物进出口证明联的,均可向海关提出申请。常见的海关证明联主要包括:

(1)进口付汇证明

(2)出口收汇证明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出口退税证明

(5)进口货物证明书

(三)后续阶段

进口关税

一、进口关税

1、进口关税的含义: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这属于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2、进口关税的种类

★从征收关税的标准来看,进口关税分为:

(1)从价税(2)从量税(3)复合税

(1)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

公式:进口货物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完税价格=CIF价格

=CFR价格/(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FOB价格+运费)/(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采用的就是这种计税标准。

(2)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例如说重量、数量、容量等)。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原油、啤酒、胶卷、冻鸡

(3)复合税: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

=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录像机、放像机、摄象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

3、补充:增值税

1)、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税由海关征收。

2)、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基本税率为17%

3)、公式:应纳增值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要计算增值税税额,要先算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再算消费税额。

二、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是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

征收出口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出口。

1、从价税:

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2、从量税:

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出口货物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税款滞纳金

三、税款滞纳金

(一)征收范围

1、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

2、起征时间: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进口税费。

3、征收标准:0.5‰,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的免予征收。

4、计算公式:关税滞纳金=滞纳金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四、滞报金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滞报金按日计征,其起征日为规定的申报时限的次日,截止日为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其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

第8篇:报关知识汇总100723

第一章 报关与海关

第一节 报关概述

*报关概念: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自理报关:进出口收发货企业(生产型,贸易型)

*代理报关 从事代理报关的服务企业(专业报关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第二节 海关管理概述

一、我国海关的性质和任务

*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海关法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性质:

1.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上级机关是国务院

2.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管理的范围是跟进出口相关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等 3. 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代表国家行使对进出货物的进行监管,征税等执法活动 海关的分类 :

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

垂直领导体制,不受地方政府及地方法规章程的限制

*任务:监管,征税,缉私,统计

三、海关的权力

*海关权力的内容(行政审批权、税费征收权、行政检查权(A.检查权B查验权C.施加封志权D。查阅、复制权E、查问权F、查询权G、稽查权)、行政强制权(A、扣留权;B、滞报、滞纳金征收权;C、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D、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E、税收保全;F、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G、其他特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权、其他权力)

*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适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原则、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四、海关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海关的管理体制(垂直领导体制、海关设关原则:对外开放口岸及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区)

*海关的组织机构(海关机构设置、海关缉私警察机构)

第三节 报关单位

一、报关单位的概念

*报关单位的概念(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二、报关单位的类型(两种)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

三、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注册登记制度的概念(是指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依法向海关提交有关规定的注册登记电请材料,经注册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准予其办理报关业务的管理制度)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及登记

(报关企业设立条件:1.具备境内法人资格条件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3.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4.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5.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均无走私记录,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报关工作经验6.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消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7.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或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

五、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管理类别的设定:AA,A ,B,C,D

*报关企业管理类别的设定:AA,A ,B,C,D

第四节 报关员

一、报关员的概念

*报关员的概念: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二、报关员资格

*报关员资格取得(报关员资格考试由海关总署组织,一年举行一次,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是: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居民也可以报名参加)

三、报关员注册

*注册条件(1.拥用中国国籍2.通过报关员资格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3.申请人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首次申请注册的申请人,还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注册有效期满后2年未注册的,再次申请有报关员注册,还应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的考核合格)

*注册程序

*注册的变更、延续

*注册的注销

*重新申请注册

四、报关员执业

*报关员执业范围(报关员应当在一个报关单位执业)

*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

*报关执业禁止(1.故意制造海关与报关单位、委托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2.假借海关名义,明示或暗示向委托人索要合同约定外的酬劳或其他财物虚假报销3.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关单位执业4.私自接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私自收取委托人酬金及其财物5.将报关员证转借或者转让他人,允许他人持本人报关证执业6.涂改报关员证7.其他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报关员的海关记分考核管理:累积为30分

*作用:为了维护报关秩序,提高报关质量,规范报关员的报关行为,保证通关效率。从性质上讲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目的是督促其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处自身业务水平。对记分达到规定值的报关员,海关中止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报关手续,报关员应当参加注册登记地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上岗。

*记分考核(1.记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2.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5.10.20.30分, 第二章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

第一节 概述

*海关监管货物含义(指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以及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等应当接受海关监管的货物,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境货物的,以及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分类(1.一般进口货物2.保税货物3.特定减免税货物4.暂准出境货物5.其他进出境货物)

*报关程序的含义

*报关的基本程序和适用范围(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电子报关(含义、法律地位、形式)

(三个系统:海关H883/EDI系统、海关H2000系统、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概述

*一般进出口货物概念(含义、特征、范围)

(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的进出口货物。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申报(含义、地点、期限、日期)

*含义(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地点、期限、日期(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在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出口货物在货物抵达海关监守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申报。

*接受申报

*滞报天数和滞报金的计算

(滞报金按日计征,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到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滞报期。超过三个月未申报的,海关直接变卖处理,所得款项需扣除滞报金再退还申请人。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05%*滞报天数,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申报单证(报关单、随附单证、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

随附单据包括基本单据和特殊单据,基本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据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手册、电子账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等,某些货物的申报还需特殊的单证,

*申报前看货取样

申报步骤

*电子数据申报申报(终端申报方式、委托EDI方式、自行EDI方式、网上申报方式,采用一种,将报关单内容录入海关电子计算机系统,生成电子数据报关单,在收到海关发送的回执的通知后,表示电子申报成功。)

*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期限

(收发货人或代理报关企业自收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办理海关手续。)

*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原则、理由、单证)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数据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撤消,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批准,可以修改或撤消。理由如下的可以修改:1.报关员书写错误造成报关单错误,非走私嫌疑的

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份或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3.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5.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6.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二)配合查验

*海关查验(复验、径行开验)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查验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约定查验时间。一般在正常工作日进行查验。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优先查验,需提前申请。查验的方法可以彻底查验也可抽查。查难操作分为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配合查验

(配合查验要做好如下工作:1.负责按照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包装,以及重新封装货物2.预先了解和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如实回答查验人员的询问以及提供必要的资料。3.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的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4.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查验人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5.配合查验人员应签名确认。)

*货物损坏赔偿

(三)缴纳税费

*缴纳税费的形式(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税费)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到海关监管的仓库办理提取货物的手续,出口货物发货人或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放行章戳记的出口装货凭证,到海关监管的仓库办理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离境的手续)

*进出境现场放行(含义、形式)

*货物结关的含义

*放行与结关的关系

第三节 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加工货物概述

*概念(含义、特征、范围)

保税加工货物是通常所说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 、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两种形式:来料加工(由境外提供料件,经营单位不需要进口付汇,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和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经营企业用外汇购买料件进口,制成品后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海关监管模式和管理要点

*监管模式一类:物理围网监管:例如:出口加工我

二类:非物理围网监管:也有两种模式:纸质手册管理(即将被替代)、计算机联网监管(中小型企业的电

子手册、大型企业的电子账册)

*海关监管加工贸易的基本特征(1.商务审批2.备案保税3.纳税暂缓4.监管延伸5.核销结关)

*设限商品范围(禁止类、限制类)

*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地区分类、具体内容、保证金计算公式)

二、纸质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一)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企业、地点、步骤、变更)

*合同备案的单证

*合同备案的简化程序

*异地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单耗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

*加工贸易串料

(二)进出口报关

*进出境货物报关的证和税

*深加工结转(含义、程序)

*剩余料件、残次品、边角料、副产品的含义

*剩余料件、残次品、边角料、副产品的处理(内销、结转、退运、销毁)

*受灾保税加工货物(含义、处理)

(三)合同报核

*报核和核销的含义

*正常报核和合同终止报核的时间

*非正常合同报核(遗失加工贸易手册、遗失进出口报关单、撤销合同、有违规走私行为)

三、电子账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一)电子账册管理

*联网监管的含义

*电子账册管理的概念(含义、特点、种类)

*(电子账册模式适用对象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较为频繁、规模较大、原料和产品较为复杂、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较完善的大型加工贸易企业。电子账册模式联网监管的基本管理原则是“一次审批、分段备案、滚动核销、控制周转、联网核查”)

*电子账册有以下特点:

1.对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商品编码前4位数)和加工生产能力一次性审批,不再对加工贸易合同进行逐票审批。

2.采用分段备案,先备案进口料件,在生产成品前(包括深加工结转)再备案成品及申报准确实际的单耗情况,改变取消纸质手册实行的进口料件、出口成品以及单耗关系同时一次备案的规程。 3.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电子账册,实行与企业物流生产实际接轨的滚动核销制度,取代以合同为单元的纸质手册。

4.对进出口保税货物的总价值(或数量)按照企业生产能力进行周转量控制,取消对进出口保税货物备案数量的控制,满足企业在国际化大生产条件下的零库存生产需要,提高通关速度。 5.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商务部门和海关申请办理审批、备案以及变更等手续,大大简化纸质手册模式下审批、备案以及变更等各种复杂手续,满足现代企业快速生产和进出口需求

6.实施电子账册模式联网监管企业不实施银行保证金账制度 7.纳入电子账册的加工贸易货物全额保税。 8.凭电子身份证卡实现在全国口岸的通关

*申请建立电子账册的程序

*商品归并(商品归并关系是指海关与联网企业根据监管的需要按照中文品名、HS编码、价格、贸易管制等条件、将联网企业内部管理的“料号级”商品与电子账册备案的“项号级”商品归并或拆分,建立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对应关系。电子账册是在商品归并关系确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商品归并关系就不能建立电子账册,所以联网监管的实现依靠商品归并关系的确立)。

(二)报关程序*经营范围电子账册备案、变更

*便捷通关电子账册备案(最大周转金额和周转数量、账册变更)

*报关清单的生成

*报关单(生成、修改、撤销、填制要求)

*申报方式选择

*报核期限

*核销处理

四、电子化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电子化手册概述(电子手册管理是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另一个监管模式,电子手册管理仍然以企业为单个的加工贸易合同为单元实施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但不再使用纸质手册。海关为联网企业建立电子底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建立一个电子手册。)

*电子化手册管理特点(1.以合同(订单)为单元进行管理2.可分段备案也可非分段备案3.网络审批和备案4.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A类企业除外)5.全额保税6.全国口岸报关

*电子化手册(建立、备案)

*报关清单的生成

*报关单(生成、修改、撤销)

五、出口加工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出口加工区概念(含义、功能)(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保税加工进出口货物进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管理要点

1.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

2.对加工区运往境内区外的货物,按进口货物报关,属许可证管理的,出具有效的进口许可证,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免予交付缓税利息。

3.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适用于电子账册管理,实行备案电子账册的滚动累加、扣减、每6个月核销一次。

4.出口加工区内企业需要将有关模具、半成品运往区外用于加工生产自己的产品,应当报经加工区主管海关关关长批准,由接受委托的区外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货物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办理出区手续。

5.从境内区外运进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合理数量的基建物资等,按照对出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境内区外企业依据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免)手续。

6.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在境内区外进行产品的测试、检验和展示活动。测试、检验和展示的产品,应比照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出区手续。

*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的报关程序

*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往境内区外的实际出区货物的报关(报关程序、许可证件管理、税收征管)

*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往境内区外的委托加工手续

*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往境内区外的维修、测试、检验和展示手续

*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成品、残次品、边角料、废品处理

*境内区外货物运入出口加工区的实际进区货物的报关(报关程序、许可证件管理、出口退税)

*出口加工区出区深加工结转(含义、程序)

*出口加工区设备出区手续

第四节 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保税物流货物的概念(含义、特征、范围)

*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作保税仓储货物。已办理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存放在海关专用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带有保税物流货物的性质。保税物流在境内储存后的流向除出境外,还可以留在境内按照其他海关监管制度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如保税加工、正式进口等。

保税货物的监管模式有两大类:一类是非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另一类是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

*监管特征

1.设立审批2.准入保税3.纳税暂缓4.监管延伸5.运离结关

二、保税仓库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仓库概念(含义、分类)

*保税仓库仓库的设立条件

*保税仓库仓库存放货物的范围和期限

*保税仓库仓库管理要点

*保税仓库货物进仓报关(地点、方式、许可证件管理)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报出口(报关地点、方式)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报进口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报关程序

*出口监管仓库概念(含义、分类)

*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条件

*出口监管仓库存放货物的范围和期限

*出口监管仓库管理要点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进仓报关(单证、许可证件管理、税收征管)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报出口(报关地点和方式)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报进口(加工贸易、特定减免税、内销)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更换报关(性质、程序)

四、保税物流中心(A型)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物流中心概念(含义、分类)

保税物流中心(A型)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按其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和自用型两类。公用型是向社会白日做梦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自用型是仅供企业及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存放货物的范围: 1.国内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的国际中转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条件

*保税物流中心存放货物的范围和期限

*保税物流中心管理要点

1.物流中心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1年,超过1年的,经海关批准可最长延期1年。

2.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境内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验放。已经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予退还。

3. 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已办结报关手续或从境内运入中心供中心企业自用的国产设备、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测设备等以及转关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4.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下列货物,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A.供中心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B。供中心企业自用的进口机器设备、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测设备等。C物流中心之间,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物流中心(B型)和已实行国内货物入仓环节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的货物。)

5.从物流中心进入境内用于在保修期间内免费维修有关外国产品并符合无代价抵偿货物有关的规定的零部件或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或属于国家规定可以免税的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

6.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 7.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报关地点、许可证件管理、税收征管)

*物流中心运往境内其他地区的货物报关

*境内其他地区运入物流中心的货物报关(程序、出口退税) 五: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物流中心概念(含义、分类)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同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六、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物流园区概念(含义、功能) 保税物流园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哎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化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主要功能: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4.国际采购、分配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商品展示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保税物流园区管理(特殊情况处理)

*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适用单证、许可证件管理)

*园区运往境内区外的货物报关(内销、加工贸易、特定减免税)

*园区运往境内区外维修(更换国产零配件或者附件退税)

*境内区外运入园区的货物报关(程序、出口退税)

*园区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货物报关(程序、出口退税)

七、保税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区概念(含义、功能)

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进行监管的特定区域

功能:保税区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功能,也就是说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

*保税区管理要点

*保税区进出境货物报关(运行机制、许可证件管理)

*境内区外货物运入保税区的报关

*区内货物运往境内区外的报关(内销、加工贸易、特定减免税、出区外发加工)

八、保税港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港区概念(含义、功能)

*保税港区管理(物流管理、加工贸易管理、特殊情况处理)

*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的货物报关程序(地点、适用单证、征免税范围、许可证件管理)

*保税港区货物运往区外非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的报关(一般贸易货物出区、加工贸易货物出区、出区展示、出区外发加工)

*区外非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货物运入保税港区的报关(国产货物、原进口货物)

*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报关(程序、出口退税)

第五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概念(含义、特征、范围)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是指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

特定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

特定用途:是指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 特定减免税货物有以下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 2.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5年)

*减免税备案

*减免税审批(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有效期、使用规定)

*进口报关

*后续处置

*解除监管

第六节 暂准进出境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概念(含义、特征、范围、分类)

概念:是暂时进境货物和暂准出境货物的合称。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按规定的期限原状复运出境的货物。暂时出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按规定的期限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

*范围:(第一类)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影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上述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9.盛装货物的容器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特征: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2.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第七节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过境货物的概念(含义、准予过境的范围、禁止过境的范围)

含义:指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过境货物的范围:

1.准予过境的货物(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在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的过境货物。或是未与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但经国家商务、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的货物。

2.禁止过境货物(A.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B.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C.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D.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过境货物的报关程序(进出境报关、过境期限、在境内暂存和运输) *过境货物的过境有效期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向海申请最长可延期3个月。 *转运货物的概念(含义、范围)

含义:指出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转运货物的条件: 1.持有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 2.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3.持有普通提货单,但在卸货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4.误卸下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 5.因特殊的原因申请转运,获海关批准的

*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期限为3个月)

*通运货物的含义

含义:指从境外启运,不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运进境后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

*通运货物的报关

九、退运货物(分为一般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的含义(是指已经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的报关(已收汇退运进口、未收汇退运进口、退运进口税收、退运出口税收)

*直接退运货物的概念(含义、范围)

含义: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报关

*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报关

十、退关货物

*退关货物的含义(又称为出口退关货物,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退关货物的期限和税管规定(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关,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可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退税)

第九节 海关监管货物的特殊申报程序

一、进出境快件申报程序

*进出境快件的概念(含义、分类)

含义: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商业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货物类三类 *进出境快件的报关程序(时间、方式、期限)

进境快件在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申报,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

*进出境快件的申报单证

KJ1报关单:适用于文件类

KJ2报关单:适用于关税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免税的货样广告品、(也适用于出口应征税费的 货样广告品)

KJ3报关单:适用于一般的应征税费的货样广告品

三、海关监管货物转关申报程序

*转关的概念(含义、条件、不得申请转关的范围)

含义:转关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某项海关手续的行办。 条件:1.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都必须设有海关

2.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都必须设有经海关批准的监管仓库

3.转关承运人应当在海关注册登记,承运车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承诺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输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指定的场所。 不得申请转关的货物:

1.动物废料、冶炼渣、木制品废料、纺织品废物、贱金属及其制成品的废料、各种废旧五金、电机电器产品等、废运输设备、特殊需进口的废物、废塑料和碎料及下脚料

2.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 3.汽车类、包括成套散件和二类底盘

*转关的方式(提前报关转关、直转转关、中转转关)

*转关的期限(直转转关、提前报关方式转关)

*转关运输申报单证的法律效力

*进口货物的转关程序(提前报关方式、直转方式、中转方式)

*出口货物的转关(提前报关的方式、直转方式、中转方式)

*海关监管货物的转关(提前报关方式、直转方式)

第三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产生

英文全称: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简称为《协调制度》或HS,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后,被广泛应用于海关税则、国际贸易统计、原产地规则、贸易管制等多种领域,又被称为“国际贸易的语言”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

它将各种商品按照生产的类别、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分为21类97章,第一章由若干品目组成,品目下又细分出若干一级子目和二级子目。为了使每一项商品的归类具有充分的依据,设立了归类总规则,作为整个《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总原则。

第二节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的基本结构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管理

*归类的依据

*归类的申报要求

*预归类的申请要求

*“预归类决定书”的使用

*归类决定

第四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标题、品目条文、类注、章注的归类作用

*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未组装件或拆散件的归类规定

*货品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的归类规定

*具体列名优先于一般列名的归类规定

*混合物、组合物、零售成套货品的归类规定

*零售成套货品的判断标准

*从后归类的归类规定

*“最相类似”归类原则的含义

*特定包装容器的归类规定

*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的归类规定

*一般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归类规定

*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归类规定

*子目的归类规定和归类方法

*总规则的运用顺序

第五节 各类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运用归类总规则,对各类进出口商品进行正确归类

第五章 进出口税费

第一节 进出口税费概述

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位税等税费。

*进出口税费的范围

*关税概念

*进口关税的含义

*进口关税的计征方法(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我为对进口关税主要采用的是从价税,计算方法为:应征关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从价税率

*进口关税的种类(分类、反倾销税) *出口关税(举例:07年起对部分钢坯征收出口关税)

计算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B出口关税税率

*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消费税)

*船舶吨税的含义

*税款滞纳金

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位税等的义务人或代理人,应当处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天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给税款的基础上,按天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一般进口货物、特殊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审定中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和费用)

*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

*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原产地规则的含义、原产地规则的类别、原产地认定标准、申报要求、原产地证明书)

*进出口货物税率的适用

第四节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从价税税款的计算

*从量税税款的计算

*复合税税款的计算

*反倾销税税款的计算

*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计算

*滞纳金的计算

第五节 进出口税费减免

*法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的含义

*特定减免税的范围

*临时减免税

*减免税申办以及管理

第六节 进出口税费的缴纳与退补

*税款缴纳(地点、方式)

*税款退还(范围、期限、要求)

*税款追征和补征(范围、期限、要求)

*延期纳税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缓税利息

*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强制措施 第六章 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海关法律制度

第一节 海关统计制度

*海关统计的概念(含义、性质、作用)

*海关统计资料的管理(海关统计数据的收集与审核、海关统计资料的编制、海关综合统计资料的发布)

*海关统计的范围(列入海关统计范围的进出口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范围的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但实施单项统计的货物)

*海关统计基本项目(商品分类、数量、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贸易方式、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运输方式、关别、统计时间)

*海关统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节 海关稽查制度

*海关稽查概述(含义、特征)

*海关稽查的对象(企业、单位、进出口活动)

*对企业管理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海关稽查的实施程序)

*被稽查人的义务

*海关稽查的处理

*被稽查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海关事务担保

*海关事务担保的概念(含义、作用)

*海关事务担保的适用范围(通关监管事务、保税监管事务、涉案海关担保、总担保)

*担保人的资格及担保责任

*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

*海关事务担保的实施(担保资金的分类、担保的作出、担保的销案、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概念(含义、范围、作用)

*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备案(申请人、申请的文件及证据、申请的受理、备案的时效、备案的变更和撤销)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扣留申请(申请文件与证据、申请的担保)

*知识产权权利人接到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通知的扣留申请(海关通知、扣留申请、申请的担保或总担保)

*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的调查处理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节 海关行政许可制度

*海关行政许可的含义

*海关行政许可的范围(法律法规设定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

*海关行政许可听证(范围、程序)

*海关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

第9篇:报关知识点总结

项目一

报关与海关管理

1.海关的性质

答:①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海关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

②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③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性质:①政治性

②社会性

③强制性

④服务性

⑤法制性 3.海关权利的内容 答:①行政许可权

如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加工贸易的备案、变更、核销业务许可、报关员的报关从业资格许可。

②税费征收权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减征或免征关税

补征、追征税款

③行政监督检查权

(1)查验权

(2)查阅、复制权

(3)查问权

(4)查询权

(5)稽查权

(6)检察权

④行政强制权

(1)扣留权

(2)提取货样、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

(3)强行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

(4)税收保全

(5)连续追缉权

行政处罚权

走私犯罪侦查权

⑤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⑥其他行政处理权

行政裁定权、行政奖励权、海关行政立法权、行政议论权 4.海关的组织机构

①海关总署: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海关系统的最高领导部门。下设广东分署,上海、天津设特派员办事处

②直属海关: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就本地好官独立行使职权,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

③隶属海关: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

项目二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1.什么是对外贸易政策:

答:①对外贸易政策是指在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管理中所制定和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总称。

②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会选择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主义贸易政策。

③经济繁荣时选择自由贸易政策、经济陷入萧条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2.对外贸易政策是如何实现的?

答:①通过海关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

②由国家设立机构依据职能分工管理

③由政府出面参与国际协调管理

3.对外贸易政策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1)关税措施:用高税率限制进口,用低税率或免税手段鼓励出口

(2)非关税措施:①进口配额制

②许可证制度

③海关分类和估价制度

④以各种国内税限制进口

⑤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

⑥自动出口限额制

⑦技术贸易壁垒

⑧繁琐的海关手续

(3)鼓励出口措施:①出口信贷

②出口信贷国家担保

③出口补贴

④促进出口的行政组织措施

(4)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特殊经济区域措施:①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

②保税区

③出口加工区

1.什么是进出口报关?

答:进出口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 2.海关监管货物的含义?分类?

答:含义:①指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

②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

③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分类:①一般进出口货物

②保税货物

③特定减免税货物

④暂准进出境货物

⑤其他进出境货物 3.进出境报关的含义和基本规则:

答:含义:①《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

②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实际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以使货物获得海关放行的行为过程。

5.报关的基本内容

答:①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

(1)运输工具申报的基本内容:进出境的时间、航次、地点;所载货物情况;服务人员名单;所载旅客情况;进口货物数量、装卸时间等

(2)运输工具舱单申报

舱单:原始舱单(进境)、预配仓单(出境预计)、装(乘)载舱单(出境实际)

②进出境货物的报关

准备单证进行申报→配合海关进行查验→缴纳税费→装卸货物

③进出境物品的报关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6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怎么办理)

答:①申请条件:境内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无因走私行为被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

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②提交材料:(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报关服务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5)其他相关材料

③审查与决定:(1)所在地海关在受理登记注册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2)直属海关可以在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3)或隶属海关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颁发“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2年有效)

8.报关业务能力 答:(1)核心能力

①报关核心能力:主要包括统筹协调能力、综合运用能力、革新创新能力等。具体包括创造性地提出新方案或改进革新方案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自我提高能力;与人合作能力。

②企业核心能力:表现为新颖的产品开发、融洽的内部团队关系、和谐的外部客户关系,以及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等。

(2)业务技能

①特定技能:报关单填制、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口货物原产地确定,、应税货物完税价格核算及报关异常情况处理等;

②通用技能:交流表达能力,数字运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语应用能力,习能力等。

4.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和特点?

答:目的:①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

②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

③行使国家职能

特点:①贸易管制政策是一国对外政策的体现

②贸易管制会因时间、形势而变化

③以对进口的管制为重点 5.什么是国营贸易? 答:①为对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进出口商品实行有效的宏观管理,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业务职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

③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货物目录和国营贸易企业名录由商务部制定、调整并公布。

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国家允许非国营企业从事部分数量进出口。

⑤我国实行国营货物贸易管理的商品包括:玉米、大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棉花及锑制品、白银

2.海关的任务 答:①监管

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相关人员的进出境活动进行行政管理。我国海关有着

一整套规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监管体系。海关监管是海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任务,是四项任务的基础。 ②征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征收关税。其他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位税。 ③缉私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

联合缉私: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查缉走私。海关是打击走私的主要机关。 ④统计

是国家正式对外公布的进出口统计;是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实施海关严密高效管理的重要依据。 3.基本规则

①申报前看货取样。《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需依法检验的货物应当在检验合格后提取货样。

②如实申报,交验单证

③配合海关查验

④缴纳税费

⑤获得货物放行 4.放行和结关的区别

放行:是指货物完成进口申报,查验和缴费后,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决定,允许货物离开监管货物的工作环节。 结关:是指“办结关手续”,货物一旦结关,海关就不再进行监督 结论: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结关,但其他货物,放行≠结关。 5.常见的海关单位有哪些? 答:①进出口商业单证

②进出境贸易管理单证 ③海关单证 ④报关单证:(1)报关企业接受委托办理报关手续,需提交“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2)某些特殊货物(无价抵偿物、大宗散装货物、溢短装等一般退还进出口货物)还应提交国税部门出具的“出口未退税已补税”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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