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员个人述职报告

2023-07-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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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银行行员个人述职报告

银行行员个人述职报告

3月24日下午,我通过视频认真收看了分行组织召开的业务岗位设置“三定一总结”阶段动员会,认证听取并记录了分行行x同志的重要讲话及指示。

一、定职责

作为一名刚刚加入我行的一名新行员,我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最本职工作,包括计划统计、信贷和信贷档案管理的岗位职责。

信贷统计计划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规范自己的业务技能:及时、准确的做好信贷资金需求预测,编制信贷计划;合理调度资金头寸,头寸限额,控制在上级行下达的限额之内;正确编制资金、现金项目电报,并及时上报。

信贷档案管理员,认真学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档案管理制度办法》,收集和整理信贷资料,按规定向上级综合部门移交有关档案。加强支行领导,建立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信贷档案内容齐全、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信贷员,做好贷款手续合规合法、内容齐全、合同文本资料按规定保管;对分管企业的资料保全工作;仓单签发规范,内容、签章齐全;要求企业实行出库报告制度;指导企业正确设置和使用“一基三专”帐户;做好收购环节从贷款发放到粮食收购结束的全过程监控;坚持定期查库,填写工作日志和查库记录;处理信贷业务需规范填制采集单并及时登记电脑台帐;贷款到期前7天,需向企业签发贷款到期摧收通知单,对调销贷款,非保护价粮食贷款的发放要认真调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二、定措施

2010年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一年,党的17大精神为我们树立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

指导方向。在此基础上,我行制定了针对决策制定、各项工作、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资源配置、客户维护、组织管理和同事交往的“八零”标准。每名员工务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指导精神,奋发进取,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从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从一点一滴做起,以达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三、定计划

工作计划上,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尽职尽责、尊规守纪,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学习计划上,认真学习相关的金融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潜心钻研、夯实基础,开拓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和道路,实事求是,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意识和道德品行。不断吸收最新的知识,接受最新业务,防范和控制风险,坚持可持续发展,做终身学习型行员,伴随终身职业生涯。

发展方向上,明确自己的人生发展和努力的方向,做到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的统一,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塌实努力的工作。

四、总结

通过认真学习分行组织召开的业务岗位设置“三定一总结”阶段动员会和行行长左志

同志的重要讲话及指示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业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激动振奋之余,深思自己的工作和发展方向。今后务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和人生发展方向,以高标准、严要求,作合格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员。

第2篇:银行优秀行员事迹摘要

她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和豪言壮语,但凭着对金融事业的满腔热忱,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以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在雪域高原开拓出了一片自己的新天地,找准了自己的人生坐标。她就是 ,今年28岁, *****主任。2003年入行以来,她先后在前台柜员、联行、会计主管、网点负责人岗位工作,一路走来她用火热的青春服务着牧区千千万万个同胞。

毕业于师范院校的她将三尺讲台变成了三尺柜台,他在三尺柜台里面散发着自己的万丈光芒,不卑不亢,始终坚持“服务是银行发展的灵魂”的理念,情系客户!她带领的团队先后曾被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被青海省银行业协会评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被共青团中国农业银行委员会、****评为“青年文明号”、被共青团果洛州委、果洛州劳动人事局、果洛州计经局联合评为“青年文明号”、被***分行评为“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等。面对这些从总行至二级分行、从银行业协会至地方政府的荣誉,她从来没有骄傲过。

她说:“面对这些金灿灿的奖牌,我感到肩上的担子越重了,这不仅是对我过去工作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以后的激励,我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回报农行、回报客户、提高自己”

第3篇:工商银行行员 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一、2011年基本工作情况

重视理论学习,自觉加强相关金融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构筑牢固理论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自身的整体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普通的前台综合柜员,但我深知作为一名综合柜员,没有过硬的业务理论支撑,就无法为客户提供完善快捷的服务,为了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跟上政策规章制度的变化,我自觉利用休息时间,系统的学习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新下发的各项文件,使自己对现行的政策、规章制度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对于日常柜台上的客户业务咨询也能给予正确的反馈、答复。

此外,为了迅速适应新时期金融工作开展的需要,增强整体业务学习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一年多来,本着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我多渠道的认真学习各项金融知识,密切关注时事政治和宏观经济动向,对于我行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不仅仅简单的停留在了解的层面上,更注重对各种资料的融会贯通、学以致用,通过日常工作的开展,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在综合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为了保证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抓紧学习的机会,积极参加我行、分理处各种培训和技能考试,并注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回顾,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

工作方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

2011年是我行服务创优工程和精细化工程深入开展的一年,作为一名前台综合柜员,我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始终要求自己认真细致的去对待每一项工作,在具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用心、诚心、信心、耐心、细心的处理每一笔业务,接待每一位客户。以客户满意、业务发展为目标,潜心钻研业务技能,把各项金融政策及精神灵活的体现在工作中,树立热忱服务的良好窗口形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要让每个顾客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当前的柜台工作使我每天要面对众多的客户,为了给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我常常提醒自己客户就是上帝,理解就是沟通的开始,在繁忙的工作中,我坚持做好微笑服务,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的问题。

在其他工作的开展方面,能够时刻保持积极主动,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给各项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我行各项工作开展的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的岗位工作:

(1)严格规章制度,把好储蓄柜台直接面对客户的第一道关口。作为一名综合柜员,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的分量,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出现差错和失误。因此,我不断的提醒自己增强责任心。本着对自己和客户负责的态度,确实做到规范操作、风险提示、换位思考,严格要求自己,较好的完成了柜面各项业务。

(2)坚持原则,做好每一笔看似简单的业务。一线员工的一举一动都时刻体现着工商银行的形象,自己的工作质量事关工商银行经营发展大计,责任重于泰山,丝毫马虎不得。一年来,我坚持分理处和我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对每一笔业务都一丝不苟地认真按照规定操作,从客户办理业务的相关要求;从重空的检查、往来账目的核对到下班后的大额核对登记、身份证信息核对、账户信息维护,每一个环节我都是仔细审查,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在具体办理业务时,我做到了三个必须,即业务办理条件必须符合政策、相关证件必须是合法原件、客户签字正确无误,并且做到生人熟人一样对待,保证了业务办理的合规、合法。

(3)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准确的做好储蓄基础资料的管理。搞好基础资料的记载、收集、管理,是做好日常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这项工作即繁琐又重要,需要经常加班加点来完成。我坚持做到了当天账务当天处理完毕,全部核对从不过夜。

3、立足实际,精诚团结,团结全社员工为提高我行经营效益尽心尽力

一年来,在具体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我积极主动的做好日常各项工作,结合我行实际,服从领导的安排,团结全体职工为我行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而同心同德,尽心尽力。

(1)存款任务是关键,为完成我行的存款任务,我充分利用日常工作机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做好存款营销工作。业余时间,利用自身的区域优势,走亲串朋、动员社区的储蓄存款,积极宣传相关的优惠政策、理财技巧等,为壮大工商银行实力不遗余力,较好的完成了我行下达的存款任务。

(2)积极主动的营销工商银行的相关新业务和新功能。我立足我行实际,不断强化储蓄营销意识,破除惧学、惧烦的思想,认真学习我行新兴业务和新制度规章,如龙卡汽车卡、五台山卡、五台山金等特色业务,耐心的给客户讲解相关类似业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讲清利弊之所在,提供有利建议,深受客户的好评。

(3)勤勤恳恳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我还按照领导的安排做好其他工作,如每天的卫生打扫,帐表的装订等,都能够与大家一起协调好,共同完成任务。

4、生活上,与人为善,注重培养自己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不断提升自身价值。

我深知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促进我行的业务发展,需要的是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我尤其注重团队精神的发挥,团结好各位同事,确实做到想别人之所想,急别人之所急,积极营造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有效开展好我行的各项工作。

5、安全经营方面,增强防范意识,牢记安全重于泰山,确实落实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一年来,我能严格遵照我行安全保卫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行事。当班期间能够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 要求,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和报警电话,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经常检查电路、电话是否正常,防范器械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当出现异常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能主动上上级汇报等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凭证、印章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案件。不断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实做到安全保卫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把安全工作确实落到了实处。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有成绩就一定有不足之处,在正确进行自我分析和定位的基础上,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还不够,因家庭因素、工作开展因素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存在学习的连续性不足,存在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旧有知识回顾不足的问题,学习效率低的情况。

(2)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不足,在自觉主动学习方面,与年轻大学生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能有效的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岗位实际进行业务创新或针对岗位需求自觉进行相关考试认证。

(3)工作方式简单,尚停留在较低层次的任务完成要求上,工作开展的实际效率和效果还有待提高。

三、2012年工作规划

新年新气象,在新的一年即将开始之际,我将立足自身实际,客观分析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我行和我分理处发展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解决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技能,在2012年里,我将结合自身工作开展的实际,有计划的报考银行从业资格证的相关科目考试,职称资格考试,针对自身进取不足的实际,自觉提高整体综合素质。

2、结合我行的服务创优工程开展实际情况,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继续狠抓勤练基本功不放松,不断提高自身综合技能、服务能力和营销能力,有效提升自己的整体综合素质。

3、结合岗位实际,不断探索岗位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立足实际,着力窗口接触点的同位思维,充分理解客户的心态,善于换位思考,积极探索客户维护和服务的方式、方法,并结合当前实际给予有效的开展落实,通过优质服务的开展,不断提升现有客户的忠诚度和诚信度。

4、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财会业务等技能,努力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培养多方面技能,更好的实践为客户服务的宗旨,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

我将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在领导的带领下,我将立足自身实际,严格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与同事们一起,团结一致,为我处经营效益的提高,为完成2012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自己的努力。

第4篇: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银发[1996]222号行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对行员的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行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中在行员职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行员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第四条 本暂行办法贯彻国家人事工作方针和政策;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义务和权利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

(二)依照金融政策法规履行职责;

(三)服从命令,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四)公正廉洁,努力为人民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五)维护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声誉和利益;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学习和掌握工作所需的政治业务知识和技能;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由、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和工作条件;

(三)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四)获得与所任职务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享受规定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七)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辞职、申诉和控告;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依照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下简称总行)的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臵;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行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的依据。

第八条 职位设臵坚持因事设岗、高效精干,突出重点、兼

2 顾一般、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原则。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位分类,设臵行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行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是指:行长、副行长、监察专员、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监察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股长(主任)、副股长(副主任)。

非领导职务是指:督导、助理督导、督察、助理督察、督办、助理督办、科员、助理科员、办事员。

行员的等级划分另行规定。

第十条 行员等级,按照行员所任职务及相应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和行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以及行员所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确定。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第四章 录 用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录用科长以下领导职务和督察以下非领导职务行员,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录用行员,必须在总行批准的编制限额和增人指标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 行员录用考试由总行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以下简称省分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报考行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行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反金融法规和扰乱金融秩序行为记录的;

(三)受过行政处分不宜到中国人民银行工作的;

(四)曾被辞退的;

(五)辞职调离中国人民银行未满3年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第十五条 录用行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体检;

(五)考察;

(六)录用。

第十六条 行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分为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测试两部分,由总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或授权省分行命题、制卷。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题本由总行统一印制,由省分行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新录用的行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单位应与新录用行员签订协议书。

第四章 录 用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录用科长以下领导职务和督察以下非领导职务行员,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录用行员,必须在总行批准的编制限额和增人指标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 行员录用考试由总行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以下简称省分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报考行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行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反金融法规和扰乱金融秩序行为记录的;

(三)受过行政处分不宜到中国人民银行工作的;

(四)曾被辞退的;

(五)辞职调离中国人民银行未满3年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第十五条 录用行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体检;

(五)考察;

(六)录用。

第十六条 行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分为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测试两部分,由总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或授权省分行命题、制卷。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题本由总行统一印制,由省分行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新录用的行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单位应与新录用行员签订协议书。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八条 按照行员管理权限,总行及各级分支行对行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在本职岗位上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第十九条 对行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第二十条 行员平时考核由主管领导负责。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为月、季度考核,以职位要求和月、季度工作计划为依据。

6 平时考核作为考核的基础。

第二十一条 建立行员工作实绩量化考核体系。根据不同职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建立行员工作实绩量化考核标准。

第二十二条 总行及分支行在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在行长领导下负责行员考核工作。人事部门负责考核的日常事务。

第二十三条 行员考核的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述职;

(二)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

(三)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四)审定考核结果;

(五)反馈考核结果;

对担任领导职务的行员的考核,应进行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

第二十四条 行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二十五条 考核结果作为对行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年终奖金的依据。 第六章 奖 惩

第二十六条 总行及各级分支行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以及其他突出事迹的行员给予奖励。对行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为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对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坚决贯彻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不畏压力,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为维护全局利益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自觉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事迹突出,起模范作用的;

(四)对金融事业发展及其他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五)保卫国家资金和财产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六)同违法、违纪行为做坚决斗争有功绩的;

(七)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八条 对行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总行及各级分支行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行员,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奖励的权限为:县(市)支行给予行员嘉奖;地(市)二级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给予行员记三等功以下奖励;省分行给予行员记二等功以下奖励;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由总行审批。给予担任领导职务的行员奖励,应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

奖励的程序和物质奖励的限额按照国家和总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执行国家和总行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知情不报,有意欺骗上级;

(三)有法不依,滥用职权,有擅自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和担保,擅自动用发行基金等违法行为;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九)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参予或支持赌博、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十一)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二)违反规定擅自在其他金融机构、企业、基金会兼职或者参予经商、办企业以及其他盈利性的经营和有偿中介活动;

(十三)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条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行员等级和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行员等级;其中除受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行员的违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应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处分行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做出处分决定。

对行员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二条 给予行员行政处分,按管理权限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省分行以下分支行开除行员,必须报省分行批准。

第三十三条 行员受开除之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2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等级、原职务。

行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受处分的行员在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行员等级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影响。

第三十四条 行政处分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职务一般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个别职务实行选任制。

实行聘任制和选任制职务的任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 总行和各级分支行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行员职务。

第三十七条 晋升行员职务,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择优任用,并且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优秀的,可越一级晋升,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上一级行批准。

第三十八条 晋升行员的职务,必须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三十九条 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二)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调入任职的;

(三)转任、轮换职务的;

(四)晋升或降低职位的;

(五)任职期满需续聘或连任的;

(六)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11 第四十条 行员晋升职务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二)在下一级职务任满规定年限, 并在规定年限内考核结果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三)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第四十一条 行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民主推荐产生预选对象;

(二)条件审查;

(三)晋升考核;

(四)由主管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 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一)转换职位任职的;

(二)晋升或降低职位的;

(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已到退休年龄的;

(六)因其他原因职位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三条 行员的最高工作年龄为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免去行员领导职务。

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行员的最高任职年龄,由总行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行员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降职。

第四十五条 担任各级分支行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行员,离任时应接受离任稽核。

第四十六条 行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最多只能在行内兼任一职,但不得兼任与已任职务有监督、制约关系的职务。

第四十七条 行员的等级及其工资根据行员职务的升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八章 培 训

第四十八条 总行以及各级分支行按照行员职位的要求,贯彻按需施教、学用一致、讲求实效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有计划地对行员进行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要以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所需的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紧密围绕中央银行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同时要加强行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教育,全面提高行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五十条 培训的具体形式分为:对新录用、调任以及转换职位人员的适应性培训;晋升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全员常规培训以及对不适应岗位需要而下岗、落聘人员的强化教育培训。

第五十一条 行员每年接受各类培训的累计时间原则上不

13 得少于40小时。在抓好行员培训的同时,要积极倡导和鼓励行员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自学,达到自我完善和提高的目的。

第五十二条 总行及各级分支行原则上按行员管理权限负责培训。各级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实行行员培训登记制度。行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五十四条 在职参加出国培训以及3个月以上国内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的行员,在规定年限内不得提出调离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或辞职的要求。

第九章 交流与回避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实行交流制度。

交流的主要形式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

各级分支行每年应当有一定比例的行员进行交流。

第五十六条 各级分支行接受调任、转任和轮换的行员,应当有相应的职务空缺。

第五十七条 调任,是指从中国人民银行以外调入工作人员担任副处长以上领导职务,以及行员调出中国人民银行任职。

调入行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

行员调出中国人民银行后,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行员身份。

第五十八条 转任,是指行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上下级行之间和不同地区分支行之间的平级调动。

行员转任,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规定的条件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 轮换,是指担任领导职务或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行员,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在同一单位的不同职位之间轮换。

行员的职位轮换,按照管理权限和职位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十条 挂职锻炼,是指有计划地选派在职行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上、下级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部门担任一定职务。

行员挂职锻炼,由其主管行与有关单位协商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

行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任职行的人事、行政关系。

第六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下列行员原则上应安排交流。

(一)各级分支行行长在同一单位任现职满规定年限者;

(二)各级分支行内设机构中管资金、管机构、管人事、管钱物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职位任职满规定年限者;

(三)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行员。

第六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行批准,行员交流可以不受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长短的限制。

第六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实行亲属回避和执行公务回避制度。

第六十四条 行员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其配偶、子女及其

15 配偶。担任各级分支行领导职务的行员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其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如同胞兄弟姐妹、叔嫂等关系);近姻亲关系(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有以上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单位工作,也不得在上下级机构担任有直接隶属、领导、监督、制约关系的职务。

第六十五条 行员执行公务时,凡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时,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

第十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六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六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工资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实行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实行等级工资制。

行员享受国家和总行统一规定的年终奖金和经总行批准的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

第六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凡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行员,可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并获得年终奖金;对有突出贡献的行员,可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前晋升或超级晋升工资。

第六十九条 总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活费用价格

16 指数的变动情况,有计划地调整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责任目标津贴水平,以稳定和适当提高行员实际工资水平。

第七十条 责任目标津贴的使用必须与工作实绩考核结果挂钩,拉开分配档次,发挥激励作用。

上级行对下级行责任目标津贴的使用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设立行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考核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十二条 新录用的行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等级确定其工资。

第七十三条 行员按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享受休假、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章 辞职 辞退

第七十四条 行员辞职,应向所在行提出书面申请,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批行应在3个月内予以答复。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省分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管辖范围内规定行员5年以上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在涉及国家经济、金融机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以及在其他特殊岗位上任职或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辞职后可能对工作造成影响的,不得辞职。

正在接受审查的行员,不得辞职。

第七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擅自离职的行员,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六条 行员辞职后,3年内到与原单位有隶属关系的直附属单位任职的,须经原单位批准。

第七十七条 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以及职位设臵变更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五)不履行行员义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行规行纪,经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七十八条 辞退行员,按管理权限由主管行提出意见,逐级上报省分行审批,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本人。

第七十九条 对不适应现职工作,经多次轮岗仍不符合职位要求、又不够辞退条件的行员,在报经上级行审批同意后,可责令其限期调离。

第八十条 行员辞职或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离任稽核。对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给予开除处分。对拒不接受离任稽核的,必须查明事实并视实际情况追究 18 其责任。

辞职和被辞退的行员,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行员身份。

第十二章 退 休

第八十一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八十二条 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分行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二)工作年限满30年的。

第八十三条 对于确因身体、能力不能适应职位需要,又不适宜安排其他工作的行员,可动员其提前退休并发给一定数额的提前退休补贴。

第八十四条 行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总行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有关待遇。

第十三章 申诉 控告

第八十五条 行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申诉。

受理行员申诉的单位应在2个月内按规定予以答复。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行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六条 行员对其所在单位或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受理行员控告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2个月内予以答复。

第八十七条 行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对于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 各级行对行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失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确属对行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八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行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各级分支行,按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行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九十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所规定情形的,根据不同情况,由上级行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不按编制限额和所需职位要求及规定资格条件进行行员的录用、晋升、调入、聘任和转任的,宣布无效;

(二)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变更行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标准的,撤销其决定;

(三)对不按规定程序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及辞退行员的,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者补办有关手续。

各级分支行按行员管理权限,对前款所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负有主要或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九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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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2013年银行新行员培训心得体会

7月,对于走出校门的毕业生永远是一个特殊的季节。它弥漫着离别的味道,也预示着新征程的开始。挥挥手作别生活了八年的北京,我人生的列车驶向了生命中的下一个驿站。

满怀着对未来工作的期待,我非常荣幸的成为了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一名新行员。为了使我们更好的了解工作业务、融入工作氛围,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组织了为期7天的岗前培训。丰富多样的课程形式,紧密充实的课程内容令我收益匪浅。

首先,我收获了业务知识。本次培训人事处对课程内容做了细致的安排,由昆明中心支行的各位处室领导和业务骨干就反洗钱、货币信贷、征信等各方面基础业务知识为我们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我是一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学生,金融背景知识上的匮乏使我对未来的工作很不自信。通过这次培训我对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有了概念性的了解,对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也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通过对比自身的特点和岗位需求,我明确了今后努力工作的方向。相信这种知识的收获会为我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我收获了精神食粮。为了这次培训,昆明中支的各位领导无不做了精心的准备,课堂上的每一个知识点,每一个案例都凝聚着他们多年的工作经验,体现着一种严谨、认真、负责的精神,他们的热情感染者每一个新入行的行员。其中令我感触较深的是调查统计处的李晋彪老师的授课。虽然李老师是学习计算机专业出身,却能通过自身不断的学习和思考,积淀了非常深厚金融专业知识。他给我们讲授的不仅仅是业务层面的知识,更多的是解读一种如何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思考,不断提升自我能力的方法,传递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最后,我收获了团队和友谊。为了能够丰富培训的课程,增进每一个新行员的沟通交流,昆明中支在本次活动中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了能够有出色的表现,我们小组的每个成员都就自己的特点做出了最大的贡献。课堂上我们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点,互相讨论,共同学习;篮球赛场上会打的人拼搏,不会打的人鼓劲,共同进退;文艺表演中我们集思广益,相互鼓舞排练,共同绽放;通过培训我更加体会到了团队的重要性,失去了团队的支撑个人就会失去前进的动力。试想如果没有别人的鼓励我肯定没有勇气在舞台上跳舞;没有别人的帮助我也很难理解一些没有接触过的专业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只有注重团队精

神互相配合才能更快更好的取得成功。

培训的时间是短暂的,对于我们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为了能够把培训中的收获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做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不要停止学习。培训中几乎每一个老师提到了学习的重要性,他们能取得如今的成就无不是自身不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结果。俗话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不进取就会被淘汰。我虽然已经走出校门走上工作岗位,但学习的习惯不能丢,学习的精神不能丢。

态度决定高度。作为新入职的行员我就像一张白纸,不管以前在学校取得过什么成绩,现在都应该怀着一颗空杯的心去对待每一件事,去做好每一件事。“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用好的态度对待工作,能让自己终身受益。

勇于承担责任。俗话说“把责任推给别人等于把机会推给别人”。职场中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愿承担的工作。责任是一名合格行员的基本准则,勇于承担责任能够让我们战胜懦弱,迎难而上。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荣耀面前退一步、在困难面前进一步,以责任鞭策自己,把握更多机会。

培训是一个新的开始,未来的工作我们要面对更多的考验和困难,让我们解缆启航,抒写自己亮丽的人生新篇章。

第6篇:飞行员政审的个人自传

个人自传

我叫XXX,男,汉族,共青团员,XXXX年XX月XX日出生在XX省XX县XX镇XX村。我的父母都是勤劳、善良、淳朴的农民,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也培养了我坚强、独立的性格和勤奋简朴的生活习惯。

XXXX年X月,我进入了XXXX小学学习,开始了我的小学生活学习阶段。学习知识,我刻苦努力,班级活动我积极参加,和同学相处和睦融洽。小学三年级,我光荣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

XXXX年X 月,我进入了XXXX中学学习,在初中我有两年担任班干部的经历,在平时班级管理中我认真负责,学习上我刻苦努力,曾多次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名列年级前茅,并获得奖励。

XXXX年X 月,我进入XXXX中学读书,开始了我的高中生涯。在XXXX年XX月XX日这一天我光荣加入共青团,让我认识到我肩上的责任更加重大了。三年的高中学习期间,我学习努力认真,生活勤俭节约。最后在高考中我也获得了不错的成绩,进入了我理想中的大学。

XXXX年XX月,我进入了XXXX大学学习,圆了我的大学梦,开始了我的大学学习生涯。

大学期间在学习方面,我努力地学习每一门功课。非常重视英语和金融方面知识的积累,通过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获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自学了一些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完善了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体系。通过四年学习,丰富了我的理论知识,拓展了我的文化视野。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学习步伐的终止,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将更加重视学习,讲学到的知识与实际相结合,达到学习与实践的统一。

社团活动方面,我积极参加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并在XXXXX担任XXX职务,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认真负责,团结同学,并能顺利完成任务。在寒暑假期间,我参加了些社会实践活动,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最大的提升了自己各方面的素质。

思想方面,通过大学四年系统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会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时政,通过了解和学习党的有关精神,使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积极向组织靠拢。

我国民航事业发展蒸蒸日上,已成为全球增长最快,最重要的民航市场之一。民航飞行学院是成就飞行员梦想的摇篮。从小就有一个飞行的梦,立志成为一名光荣的飞行员,我志愿报考民航飞行学院,我一定会刻苦学习飞行技术,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为思想坚定,技术过硬的飞行员,请接受我的请求,对我进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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