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干部要求

2022-09-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驻村干部要求

精准扶贫视角下县域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研究

[摘 要]为完成精准脱贫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选派出大量驻村扶贫干部进驻贫困村、户进行帮扶。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存在差异,实际精准帮扶效果也明显不同。驻村扶贫干部在认知结构、素质结构、行为结构方面存在着胜任力不足的问题,导致驻村干部认知不清,角色混乱;素质不够,能力不足;行动不善,扎根不稳。相关部门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驻村干部角色转变、完善培训体系设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确保驻村扶贫干部具备较强的胜任力,助力精准脱贫事业。

[关键词]精准扶贫;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驻村帮扶

一、引 言

2015年习近平在贵州考察时,就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即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1]。其中,“因村派人精准”是指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组为精准扶贫的“滴灌管道”,实现对贫困户的精准帮扶、精准滴灌。习近平特别提到“驻村扶贫干部”,指出要选派好驻村扶贫干部,保持基层干部的相对稳定性,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2]。随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相继围绕精准扶贫和驻村扶贫干部的选派、待遇和要求等,出台了具体意见和措施。

精准扶贫事业不仅需要有热情和有干劲的干部,更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市场知识和综合技能的、具有充分胜任力的人员,才能真正助推贫困地区脱贫、贫困户致富。有学者基于四川省23个县1320名驻村扶贫干部的调查数据,利用结构方程模式,测算了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与贫困村贫困程度的精准匹配度,认为在高精准匹配度下,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对贫困村脱贫成效有显著正向影响[3]。但是,基于扶贫干部胜任力理论研究的匮乏,以及我国在精准扶贫方面时间紧、任务重的特殊情况,各个地区和部门在选派驻村扶贫干部方面,基本上采取自愿报名、综合比较、选优择优方式,至于是否符合精准扶贫的实际需要,是否具备驻村扶贫的胜任力,则是需要在“干中学”,慢慢摸索积累经验。固然,胜任力作为从事某项工作必须具备的综合竞争能力,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需要一个过程的积累和培养,但精准扶贫事业已经时不我待,只爭朝夕。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应及时总结既往经验,充分考虑未来之需,着力选派具备驻村扶贫胜任力的干部,着力高效率培养既有驻村扶贫干部的胜任力,抓好选人以及培训工作,确保驻村扶贫干部高质量完成使命。这就需要从理论上建构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模型,并依据实证分析,探讨提升胜任力的举措。

二、 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研究脉络与模型构建

(一)国外学界关于胜任力及其模型的探讨

国外学界对胜任力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胜任力的概念辨析与特征界定、胜任力模型构建及不同管理领域和背景下管理者胜任力状况的探究。首先,在概念辨析与特征界定方面,戴维·麦克利兰于1973年正式提出胜任力是与工作绩效或生活中其他重要成果直接相似或相联系的知识、技能、能力、特质或动机等[4]。还有学者分别从知识、技能、能力、行为、个人特质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发挥特定作用或担当被赋予的角色或职位等方面进行阐释[5][6][7]。其次,在胜任力模型构建方面,

有学者提出了“冰山岗位胜任力模型”,具体包括社会角色、自我概念、知识、技能、动机和个性六种主要素质[8]。A.R.博亚特兹提出了“胜任力洋葱模型”,指出胜任力包含的要素由内到外依次为动机特质、个性、自我形象与价值观、社会角色、态度、知识、技能[9],类似层层包裹的洋葱。

此外,有学者提出“大学教师胜任力模型”,具体包括专业能力、授课能力、情感控制能力、人际关系能力、个人形象、科学研究能力以及论著发表能力[10]。最后,一些学者针对不同管理领域和背景下管理者胜任力状况进行了多视角研究,丰富了不同群体胜任力的特质阐释以及能力提升策略[11][12]。

(二)国内学界针对胜任力应用领域的拓展研究

近几年,国内学界针对胜任力的研究取得积极成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消化和吸收国外关于胜任力研究的成果,探索性研究企业中高层管理者的职业胜任能力。有学者基于胜任力的职位分析法,构建了中高层管理者的胜任力模型,并通过因子分析及结构方程建模,验证了胜任力的结构[13](P34)。二是深度剖析胜任力在不同管理领域内的应用和要求,并开始关注贫困地区党政公务人员的胜任力。有学者构建了乡镇一般公务员胜任力模型,发现干部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是贫困地区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关键能力[14]。三是在脱贫攻坚背景下,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国家或省级贫困地区驻村扶贫干部(也称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胜任力,特别重视提升胜任力策略方面的研究。有学者基于四川甘孜、阿坝、凉山自治州辖内县、乡、村三级基层领导胜任力的研究,从选拔机制、考评机制、培训机制、流动机制及挂职锻炼等方面提出了提升胜任力的对策[15]。有学者对西部农村4县155位村干部的胜任力进行了实证分析,围绕样本的总体特征、年龄段特征、教育背景和人格特质等,探究村干部胜任力的整体水平及影响因素[16]。有学者在深入若干精准扶贫重点地区调研基础上,提出了精准扶贫应构建五种机制,建议建立健全扶贫干部引导培训机制,以不断提升扶贫干部的胜任力,使其更好地带领贫困户脱贫[17]。还有学者指出民族、行政职级、工作年限及属地等对民族干部胜任力的重要性评判存在差异性影响,进而明确将价值取向、情感态度、能力素质和理论知识作为民族干部核心胜任力[18]。

综上,西方学者率先研究了胜任力相关理论及其应用问题,基本厘清了胜任力的概念、特征,构建出符合胜任力特征的不同模型。国内学界对胜任力理论和应用的研究起步尽管稍晚,却能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和应用需求,不断拓展胜任力理论模型及其应用空间。特别是在脱贫攻坚进程中,面对大量党政干部进入基层的实际需求,一些学者开始将胜任力理论引入驻村扶贫干部的能力和绩效评估关系上来,认为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及其匹配模型无论对扶贫绩效和目标的完成,还是从锻炼驻村扶贫干部能力的视角,都显得意义特别重大。

(三)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的内涵

通常情況下,“干部”被理解为在国家机关以及公共团体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驻村扶贫干部并非是称呼一致的概念,有的称之为包村干部、下派指导员、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尽管称呼不同,但内涵基本有共同指向,即指党政机关干部到村指导村级运行事务。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各级“驻村扶贫干部”的任务就集中到“精准扶贫”上来。因此,驻村扶贫干部就是指依据国家及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经过志愿报名或者一定程序选拔,具有行政编制或者事业编制的人员,驻扎在贫困村(点)帮助贫困村民脱离贫困的统称。

之所以要经过一定选拔,一个很重要因素就是要求派驻人员必须是具备一般公认或者派驻地点有特定需求的能够完成任务、具备相应素质的人员,即要有履行约定任务应该具备的现实的和潜在的能力。从各地区选派驻村扶贫干部选拔标准的综合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出,过硬的政治素养、专业的知识技能、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这些能力之间的相互整合协同能力,是选拔的重点考核胜任力标准。

(四)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模型

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既定的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因此,在当前精准脱贫形势下,驻村扶贫干部的胜任力直接影响着脱贫帮扶工作的效果。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方面要在一定的胜任力模型指导下选拔具备胜任力的驻村扶贫干部到贫困地区去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应针对已经选派人员暴露出来的工作胜任力问题,对标科学的胜任力模型积极开展培训,帮助这批干部迅速提升胜任力,确保完成脱贫任务之需。

基于此,构建我国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模型既需要充分借鉴学界有关胜任力模型的理论成果,更需要结合《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驻村扶贫干部选派能力标准。政治素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及创新实践能力是被普遍提及和列为考核重点的能力指标(当然,每个能力指标下面还有多项二级能力指标)。其中,政治素养能力是基础,是选拔驻村扶贫干部的第一关,用于考量驻村扶贫干部能否驻得下。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与知识能力是核心,是衡量驻村扶贫干部驻村是否有成效。调查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是支撑,是对驻村扶贫干部更高层次的要求。

从研究的接受度和科学性角度,我们把上述五项指标作为辽宁省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模型的考核指标,为进一步衡量和确定五项能力的重要性,采取专家打分赋予权重法。专家包括辽宁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教授、驻村扶贫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及扶贫开发办负责部门各5人,分发编写好的《辽宁驻村扶贫干部五项能力重要性》意见征询表,专家根据个人经验及理解,对五项能力进行相对重要性的比较,并赋予不同的分值(分值和为1),经过4轮意见征询和反馈,最终得出驻村扶贫干部五项能力的权重值(见图1)。

三、辽宁HR县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样本分析与态势映射

本次研究选取了辽宁HR县作为调查地点,该县是省级贫困县,致贫原因复杂,省市地方向其派驻的驻村扶贫干部数量较多,情况多样,具有良好的代表性,

基本能够反映目前存在的问题。研究数据的获取源于对HR县域内的甲乡、乙乡、丙镇的驻村扶贫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85份,有效问卷82份,问卷有效率为96.5%。驻村扶贫干部年龄主要分布在40岁~49岁之间,占55.3%;18岁~29岁、30岁~39岁和50岁~59岁年龄段的驻村扶贫干部分别为6.6%、22.4%和15.8%。从性别看,驻村扶贫干部以男性为主,占80%;从受教育情况看,大学及以上学历占95%左右,学历层次较高。从驻村时间上看,多数未满1年,占56.6%,三年以上的仅占5.3%。问卷的分析主要考察他们的认知结构、素质结构、行为结构三方面,因篇幅过长,故在此选取代表性的数据进行分析。

(一)驻村扶贫干部认知结构

认知是涵盖感觉、知觉、注意、记忆、思维、想象等一系列要素的心理过程,是行为活动的起点。驻村扶贫干部是在特殊环境中从事重要任务的基层领导群体,其认知结构如何直接影响扶贫方向与扶贫效果。认知结构具体表现在“是否心甘情愿接受扶贫任务”“村子的脱贫可能性大小”“是否注意到了村子存在的特殊之处”,以及“是否能够描绘村子发展的未来前景”等方面。

从对驻村扶贫干部是否愿意接受扶贫任务的调查看,94%的驻村扶贫干部表示愿意接受扶贫任务,与之极端对应,也有5%的人表示完全不愿意,对被调任至驻村扶贫岗位存在本能抗拒(见图2)。

从对驻村扶贫干部是否相信精准扶贫政策能够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调查来看,92%的驻村扶贫干部持肯定态度,认可中央下达的政策并有转为行动的倾向,而8%的人对此持怀疑态度,对政策的可行性及有效性表现出顾虑(见图3)。

在对驻村扶贫干部结合贫困村情况开展积极落实扶贫政策的调查发现,96%的驻村扶贫干部表示愿意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工作积极性较高,认知结构良好,但仍有4%的驻村扶贫干部怀有懒政、怠政的想法,工作态度消极(见图4)。

在对驻村扶贫干部认为哪些能力在扶贫任务中更重要的调查中,43%的人认为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最重要,其次是管理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占26%,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扶贫任务委派“懂行”领导的必要性,相对于脱贫攻坚任务的紧迫程度而言,对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的要求并不高,约占11%(见图5)。

(二)驻村扶贫干部素质结构

人的素质是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质,在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结构及其质量水平。素质是人们日常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的具体体现,按照结构划分可分为三类八种。三类素质即自然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八种素质是指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审美素质、劳技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19]。具体表现在一个人的健康水平、文化程度、思想境界、道德修养、专业技能、思辨力和洞察力等方面。

从驻村扶贫干部的学历结构以及其对学历与脱贫能力的關系的调查来看,驻村扶贫干部学历层次较高,本科生约占67%,研究生学历也占有一定比重,为12%,高质量人才理应成为脱贫工作的新鲜血液,在脱贫任务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但他们普遍认为高学历及所学专业与脱贫能力之间关系不大,即便是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的驻村扶贫干部,很多人也表示既有知识无法适应或者满足带领贫困户脱贫的需要(见图6)。

在为贫困村脱贫建言献策的调查方面,90%的扶贫干部表示能够因地制宜地针对各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发展意见,10%的干部在建言献策方面呈现出“无力感”,具体表现为“弱思想”“弱行动”的双弱取向(见图7)。

在对驻村贫困干部的沟通能力的调查中发现,70%以上驻村扶贫干部与本级干部及上级部门领导的沟通频次较多、较为频繁,而疏于与贫困户之间进行直接交流,基层扶贫干部与贫困户的直接沟通频率比例只有32%,沟通的天平均朝向资源提供者倾斜,而最应该与之沟通的贫困户处于沟通闭塞的弱势地位(见图8)。

毋庸讳言,贫困村各有各的贫困理由,贫困户也各有特殊的致贫原因,由此决定了脱贫工作不可能千篇一律,一招制胜。能否顺利实现脱贫目标,驻村扶贫干部创新能力是重要因素之一。在驻村扶贫干部创新能力调查中显示,思想开阔有创新意识且能够创新性地运用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干部不足5%,绝大多数持固守方圆或小步前进的态度(见图9)。

(三)驻村扶贫干部行为结构

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类行为是指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及具体的生活方式,它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不同的个人或群体,在社会文化制度、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下,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或对内外环境因素刺激所作出的能动反应[20]。认知是行为的起点,行为是认知活动的最终价值实现。在精准扶贫视角下,驻村扶贫干部的行为结构具体体现在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所作出的有形和无形的行为动作的总和。

有力的技术支撑是实现精准脱贫的核心,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关键所在。在对学习脱贫技术最有效的方式的调查中发现,驻村扶贫干部更倾向于邀请专家培训和示范区考察学习,愿意吸取外部先进经验和指导,比例分别为33%和31%,具有开放性的行为取向。同时,存在着过度依赖于专家指导从而降低了驻村干部自我效能感的可能性(见图10)。

精准扶贫的“精准”前提是来自实地实际的调查分析。没有调查就无法“精确”找到病灶,从而内部化解矛盾,指导解决问题。在驻村干部对当地贫困户的熟悉程度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驻村扶贫干部对所在村和每一贫困户的了解都停留在“一般”及以下水平,走马观花的走访调查与精准扶贫的精神背道而驰,了解广度和深度亟待深化(见图11)。

驻村扶贫干部区别于其他干部的显著一点就是长期驻扎在贫困第一线,扶贫成效如何取决于干部能否“驻得下”“驻得稳”,在对驻村扶贫干部平均周走访次数与驻村天数的调查中显示,驻村扶贫干部驻村时间多数为2天~3天,其中每周用于走访困难户的次数为1次~2次,在全工作周期内驻村和密切走访的干部几乎没有。显然,驻村之根未能扎深(见图12)。

四、辽宁HR县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三座冷峻高山抑或深陷洼地

基于辽宁省驻村干部胜任力模型及对驻村扶贫干部的调查,将驻村干部五项核心能力归类为认知结构、素质结构、行为结构。其中,政治素养能力属认知结构;组织协调能力及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属素质结构;创新实践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属行为结构,并据此展开分析。

(一)认知不清:角色混乱衍生意识偏差

认知学习理论认为,有机体获得经验的过程,不是在外部环境的支配下被动地形成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通过积极主动的内部信息加工活动形成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21]。内部信息来源、可靠性、真实性及对信息的加工整合方向直接影响认知结构的形成。

驻村扶贫干部所存有的双重身份造成了角色认知模糊,限制了其专业技术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的有效发挥。一方面,驻村扶贫干部多数来自于上级委派,他们习惯于将原本工作岗位上形成的接人待物的方式沿袭到新岗位中来,老好人、少说话的职位认知与精准扶贫一线的基层领导岗位要求相去甚远,委任干部难以及时适应角色,特别是面对“政策宣传员、致富领航员、党建指导员、民生服务员、矛盾调解员”等新角色,绝大多数驻村扶贫干部在这方面是零基础,以前的工作经验作用发挥有限。另一方面,许多驻村扶贫干部对于扶贫任务的承接并非主观自愿,只是将基层工作履历当作晋升的踏板,

在工作上表现出一定的抵触和消极怠工情绪。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政绩观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一旦面对复杂的脱贫攻坚任务及缺少配套的制度和机制引领,立刻陷入工作悲观失望、难出政绩的情绪中,对各项具体工作漠不关心,甚至在群众中传播消极情绪,对主动走上门来的贫困户显露出一定的官僚作风,不是努力干工作,而是希望“镀金”尽快结束,捞取到荣升资本。

(二)素质不够:能力不足抑制脱贫可能

20世纪50年代,美国以智力选拔外交官的标准在实践中并没有表现出理想的效果,许多在测试中呈现高智商、高知识的人才在实际行动中却令人失望。麦克里兰论证了滥用智力来推测能力的不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胜任素质的概念。所谓胜任素质即促使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绩效的各种个性特征的综合,表现为个人的知识、技能、控制力、内驱力等。胜任素质提出了两个必须遵守的原则,一是能否显著地区分工作业绩,是判断一项胜任素质的唯一标准;二是判断一项胜任素质能否区分工作业绩必须以客观数据为依据。主张在第一手资料中依据客观数据发掘能显著区分业绩的胜任素质[22]。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将政治素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列为考核的重点指标。其中,经过专家论证给予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较高的权重。在县域驻村扶贫干部素质结构的调查中发现,驻村干部在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调查分析能力及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显著短板。在沟通方面,表现为对上不对下,驻村干部在对胜任力进行排序时将人际沟通能力置于中下等地位,与之相反,村民认为与扶贫干部之间的沟通十分必要;在专业知识技能方面,表现为权能不对等,驻村扶贫干部确实具备相当高的学历基础,但绝大部分只能在村里面打下手,帮助村支书或村主任处理一些文件,拟定宣传口号等,权力受限,也就无法发挥实效;在调查分析能力方面,许多驻村扶贫干部并不真实了解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对困难户的致贫原因、存在的问题只是停留在一般观察或者纸面汇报上,没有开展挨家挨户的持续性调查走访,

“下不来”“蹲不住”“扎不牢”成为一些驻村扶贫干部的真实写照;在创新能力方面,大部分扶贫干部依赖于既有经验采取小步迈出策略,

缺乏“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和决心,脱贫历程任重而道远。

(三)行动不善:扎根不稳制约多种发展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劳动创造了人,形成了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殊的生活方式。马克斯·韦伯从社会学的视角将社会行动分为价值合理型、目的合理型、传统型和情感型,在分析社会—经济体系时给予目的合理型社会行动额外的关注,认为这种行动适应于个体目标彼此分散的体系。行动的目的不仅在于表层意义上的收集资料和达到更好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在从事某种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改善既有环境和帮助有需要的人。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级部门针对驻村扶贫干部的培训总量严重不足,培训同质现象、流于形式等问题依旧突出。一些培训工作仍以传统的集中理论授课形式为主,缺乏实践实训环节,由于培训经费有限,基本聘请不到优秀的培训导师。驻村扶贫干部接受新事物的学习交流机会减少,客观造成了贫困村与外界的信息鸿沟。HR县结合省市及其他地区驻村扶贫干部的考核指标也制订了相应的考评机制和执行细则,但在实际运行中困难重重,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指标过细、考核方式主观性过强、缺少群众参与等问题使扶贫工作的稳定性和流畅度频频受阻,为“劣币驱逐良币”种下祸根。驻村扶贫干部作为扶贫攻坚前线的第一人,应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发挥积极带动作用,但在全工作周期内驻扎在村里的人极少,在村里走访贫困户的干部少之又少,对于村情民意的掌握主要基于初始的几次调查,未能深入及时了解后续发展,剖析深层根源,纸上谈兵大于实际,扶贫工作收效甚微。

五、辽宁HR县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行动逻辑与策略选择

驻村扶贫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呈现的诸多问题不能简单以“能力不足”而一语概之。驻村扶贫干部承载着党的重托、人民的信任和时代的使命,因此,必须在尊重基本精准扶贫规律前提下,多方主体按照必要的行动逻辑综合施策,稳步提升驻村扶贫干部的胜任力,以更好地助力他们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一)转变驻村扶贫干部职能与角色,构建和谐干群关系

第一,要切实转变和重新定位自身角色,认真履行相应职责。驻村扶贫干部在进入贫困村新的环境后,要积极协助村“两委”开展各项工作,推进村级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统筹各方力量搞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切实推进脱贫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要树立“扎根贫困村、倾力为百姓”的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和磨炼干部服务贫困群众的本领,千方百计助推贫困群众脱贫。

驻村扶贫干部要牢记驻村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自觉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要发挥实干精神,摒弃“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想做”的观念,心系百姓,俯下身子,坚持艰苦朴素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注重实效,以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产生活困难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

不做“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23]。

(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给予驻村扶贫干部人文关怀

第一,凸显驻村扶贫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特征。要在日常扶贫工作中大力凸显驻村扶贫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特征,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一方面要选派政治素质好、思想理念先进的驻村扶贫干部进入贫困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略愿景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要客观看待驻村扶贫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杠杆,撬动驻村扶贫干部“服务贫苦户,走向富裕路”的精神能量。

第二,创新驻村扶贫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与途径。确保驻村扶贫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与途径贴近驻村扶贫干部工作和生活实际情况,要能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真正解决思想认知问题和技术方法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学习借鉴诸如引导法、讨论法、實践教育法和榜样示范法等先进的教育方式,开创驻村扶贫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有效落实驻村扶贫干部生活、交通、办公、通讯等保障。派出单位要指导驻村扶贫干部制定好帮扶计划,保证各方面政策、项目、资金能切实成为驻村扶贫干部的后盾,鼓励他们在前面创新开拓;关心驻村扶贫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给予规定上限的补贴;

地方政府要确保驻村扶贫干部工作生活有保障,激励他们从“驻得住”向“干得好”转变。

第四,关注驻村扶贫干部的人身安全,丰富驻村扶贫干部的精神生活。派出单位和贫困村要对驻村扶贫干部的人身财产安全予以保障,统一为驻村扶贫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持续关注和提示贫困区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和突发险情等;此外,要大力宣传驻村工作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宣传驻村扶贫干部先进典型事迹的舆论环境[24]。

(三)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

第一,建立健全岗前、岗中培训机制。县级扶贫主管部门要统筹各种培训资源,全力抓好对驻村扶贫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实现驻村扶贫干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要立足于驻村扶贫干部实际需求,确定具体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实施时间和步骤,形成培训计划;要建立和完善驻村扶贫干部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驻村扶贫干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驻村扶贫干部在培训过程中的创造性和活力;对驻村扶贫干部的培训结果进行长期的跟踪调查,考察培训实绩是否在实践中得到体现。

第二,做好岗前培训和全员轮训工作。人员派出单位要根据驻村工作的目标,精心设计培训内容,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培训,努力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要围绕集中开展岗前培训,围绕如何统筹工作组帮扶资源、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如何指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内容进行重点培训,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发挥作用;要常态抓好普遍轮训,在驻村过程中,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等方式,围绕各阶段驻村工作要点,对全体驻村扶贫干部实施轮训[25]。

第三,搭建驻村扶贫干部培训交流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现代科技手段,搭建起能够实现即时性、便捷性、灵活性学习与交流的驻村扶贫干部培训交流平台,为广大驻村扶贫干部提供一个能够共享学习资料、交流培训心得、解决工作难题的平台,成为加强驻村扶贫工作人员归属感和认同感的“情感记录本”。

(四)建立驻村扶贫干部工作成效考核机制,精准管理驻村扶贫干部

首先,科学设定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设定严格全面的驻村扶贫干部工作成效考核内容,最大限度消除或者减少由于岗位差异、村居差异和其他人文因素带来的不公平现象;量化考核指标,进一步提升驻村扶贫干部工作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驻村扶贫干部监督手段和考核方式,建立相应的驻村干部工作成效反馈机制,推动驻村扶贫干部“驻得住、扎得下、干得实”,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整体绩效。

其次,定期开展驻村扶贫干部纪律督察工作。要定期开展交叉督察,成立驻村扶贫干部督察小组,全部深入村组一线,提升工作执行力;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采取事先不发通知、现场查看签到本、电话询问等方法,重点督查驻村扶贫干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要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并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通报后进,推动驻村扶贫干部“真蹲实驻”,廉洁奉公。

再次,实行驻村工作例会制度。要做到不同层级政府周有周会、月有月会,会议要切实有内容,讲实话,推进实际问题解决。例会制度要务实而不是务虚,要积极传达上级精准扶贫和驻村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积极听取驻村和开展脱贫工作的汇报并分析新问题,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加大推广成功经验等。

最后,建立“贫困户-村两委-派出单位”一体化监督体系。要建立健全贫困户、村两委和派出单位及时联动的驻村扶贫干部工作监督体系。要始终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根据驻村扶贫干部日常到岗在位、履行“五员”职责、遵守纪律规定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及时做好工作报告、民主评议和帮扶意见等记录,作为驻村扶贫干部年度考核依据。

(五)健全驻村扶贫干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驻村扶贫干部的积极性

第一,择优提拔,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激励驻村扶贫干部“真驻实干”[26]。要充分利用驻村扶贫干部考核体系,坚持将年度考核结果向派出单位进行及时通报,并将其作为驻村扶贫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驻村扶贫干部奖惩激励机制;完善驻村扶贫干部择优提拔机制,优先提拔任用在扶贫工作中工作实绩突出、综合表现优异且群众公认的优秀驻村扶贫干部;提拔后的驻村扶贫干部仍需坚守原岗原职,兼任现职,并继续将主要精力放在脱贫工作中,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

第二,加大问责力度,严厉惩处“走读镀金”干部。强化驻村扶贫干部召回问责机制,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极少数驻村扶贫干部“走读镀金”模式,要狠刹歪风,对那些“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的干部,坚决按照召回问责机制,实施问责并公开处理结果;加强对不合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通过培训、教育和撤换更新驻村扶贫干部队伍,形成一支有战斗力、风清气正的专业化驻村扶贫干部队伍。

六、结 语

鉴于精准扶贫和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临近,党和政府在扶贫工作中大力实施派驻驻村扶贫干部的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一个关键前提是派驻的广大驻村扶贫干部必须具备足够的胜任力,才能“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国内外学者和实务界在胜任力研究和指导工作方面颇有成果,但在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方面,无论是理论储备还是案例分析都不够充分。我国在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方面尽管理论储备尚不丰富,但取得的实际成效可以为理论分析提供样本数据,也能切实地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实施类似工作实践指明方向和事实依据。辽宁HR县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的调查尽管是小样版、

微数据,但可以基本诠释出若干相似地区状况下驻村扶贫干部胜任力的基本状况,可以为未来更有针对性派驻驻村扶贫干部提供选派指引和选派標准。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

即便在2020年顺利完成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和派驻的干部工作实践确实还需要继续跟进和持续开展的,可以继续维持一段时间,以巩固精准脱贫成果,促进脱贫地区和脱贫户从脱贫向富裕迈进。可见,驻村扶贫干部的职责和使命随着任务重点的转型,也要发生持续的改进和提升。因此,无论对派驻驻村扶贫干部的相关部门,还是干部个人,必须在认知能力、素质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不断提升和严格要求自己,只有具备足够的胜任力,才能在广阔的工作任务天地施展才华,与任务对象一道实现既定工作目标,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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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文杰

Research on the Competence of County Cadres Stationed in Villages in Poverty Allevi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Take HR County in LiaoNi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Chen Dequan,Peng Xu

Key words: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residency cadres, competency, live in the village to help

收稿日期:2019-10-16

作者簡介:陈德权(1975-),男,辽宁沈阳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博士,辽宁沈阳 110819;

彭 旭(1995-),女,内蒙古赤峰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生,辽宁沈阳 110819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意识形态视域下我国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研究”(批准号15ZDA039)和辽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辽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策略研究”(批准号L16AZZ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陈德权 彭旭

第2篇: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干部需求及激励机制研究

摘要:2021年,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面胜利,驻村干部制度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机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干部是关键性力量,因此,仍要继续发挥以驻村干部为代表的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作用。本文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剖析驻村干部面临的工作困境,立足于驻村干部自身诉求,探讨完善激励机制,激发驻村干部“内部驱动力”,使其成为国家帮扶政策的传递者和执行者。

关键词: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需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激励机制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驻村干部制度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机制,在我国脱贫攻坚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驻村干部制度是党和国家机构向农村派驻干部,以协助和督促村级组织完成各级党政部门下达到村庄的工作、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会发展为目的的一项工作制度[1]。驻村干部以行政介入的方式“外嵌”到乡村社会,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对农村产业、文化发展以及基层组织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是落实国家扶贫政策、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关键性力量。

随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国“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提出“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期,一些驻村干部存在不主动开拓、畏首畏尾、不愿动心思考虑乡村振兴路径的现状[2]。同时一些驻村干部在工作中也面临能力不足、工作适应慢和权责不清等困境[3]。工作环境差、家人不支持和工作成就感得不到满足等造成了严重的职业倦怠感[4]。此外,对驻村干部工作考核不合理、补贴福利较少和社会尊重感缺乏等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驻村干部留任参与乡村振兴的意愿[5]。

本文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分析驻村干部的需要与激励所面临的困境,探讨如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满足驻村干部合理需要,充分激发其“内部驱动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与驻村干部需要

(一)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与驻村干部激励之间的关系

1943年,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人类激励理论》一书中提出人的需要可由低级到高级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6]。马斯洛提出的这五个层次需要同样也适用于驻村干部,五个层次的需要在驻村干部群体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来满足驻村干部的诉求,有利于改善驻村干部的工作条件,提升驻村干部的工作动力,进而提升精准扶贫效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还揭示出,人的需要是有層次的,当某个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以后,这一层次的需要对人的激励作用将会降低,需要满足更高层次需要才能对人的行为产生激励作用。根据这一理论,构建与驻村干部各项需要相关的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有效提高驻村干部的工作动力。

(二)驻村干部各项需要的构成要素

笔者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基础,结合驻村干部的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驻村干部的各层级需要及其构成要素,见表1。

二、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分析驻村干部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驻村干部在生理需要方面面临的困境

1.工作繁杂、压力大

驻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复杂琐碎,需要填报的表格以及收集的资料往往数量惊人。据报道,中部某县的一位驻村干部在半个月之内要填写的各类表格多达近百个,这些表格大部分需要手工填写还不能涂改。除此之外,还要整理各类材料、参加各种推进会、深入贫困户进行调查等等,这些繁杂的工作导致驻村干部的工作量严重超出负荷,睡眠和休息时间难以保证,某省报道称,短短1个月就有多名驻村干部累倒在扶贫工作岗位上,这无疑给驻村干部在心理和生理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2.工作和生活环境较差

驻村干部的“驻村”地点基本都是一些条件落后的贫困村,生活环境相对较差,经常出现用水、用电、交通以及住宿问题。某驻村干部曾这样描述:“住所,一张小床、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张画像。屋子密封也不好,冬天寒风呼啸,只好整个人缩进被窝。除了冷风拍打玻璃,四下寂静无声,整个人像是掉进了无边黑暗的隧洞,时间变得无比漫长,仿佛一切失去了意义。”[7]还有些驻村干部住在农民的自建房内,下雨的时候出现漏水和停电的情况,上网、洗漱等都存在问题。艰苦的工作环境使驻村干部容易产生心理落差,从而在工作中出现负面情绪。

(二)驻村干部在安全需要方面面临的困境

1.驻村干部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人身安全一般包括人的生命、健康、人格以及名誉等方面的安全。由于驻村干部工作负荷重,休息不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如河南省项城市财政局袁文臻书记由于超负荷工作突发高血压,再如江西省某县驻村干部何东华在所驻村庄圆满通过国家精准扶贫验收工作后被查出患有淋巴癌。从生命安全的角度来说,在驻村帮扶过程中,由于安全难以保障,驻村干部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例如,2019年6月,广西驻村干部黄文秀在回村救灾抢险路上不幸遇难。这些事例表明,保障驻村干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

2.驻村干部的职业安全难以保障

驻村干部是各级政府选派的能力和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但他们同样面临职业方面的威胁。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有些单位因为工作需要,会安排其他人员从事驻村干部在原单位的工作,使驻村干部面临职业威胁。还有部分驻村干部回到原岗位工作时,由于长期远离工作岗位从而显得生疏和不熟练,其工作成果难以得到认可,从而影响评奖评优和升职晋升。事业编制的驻村干部晋升空间小,很难找到合适的岗位也是他们面临的严峻问题。

(三)驻村干部在社交需要方面面临的困境

1.家庭关系受到影响

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驻村干部要常年驻扎在乡村,长期和家庭成员分居两地,对家庭关系造成了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驻村干部夫妻之间缺乏沟通使双方关系紧张;二是驻村干部长期和孩子分离,不能照顾老人,导致代际矛盾突出。有驻村干部表示,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再加上工作需要,两年内大部分时间要奋斗在扶贫一线,严重影响家庭关系。家庭关系不和谐会严重影响驻村干部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

2.社会关系难以维护

驻村干部常年驻扎在基层农村,与原來的工作单位和生活环境逐渐脱钩,他们的精力也大多投入帮扶工作中,从而影响人际关系的发展。除此之外,驻村干部工作的贫困村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环境,语言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给驻村干部带来交流障碍,因此很难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例如西藏、青海、云南及广西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普通话普及率不高,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独特,沟通问题成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的重大障碍,给驻村干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带来了困难和挑战。

(四)驻村干部在尊重需要方面面临的困境

1自我尊重不足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我们往往只关注扶贫对象的脱贫信心,通过扶智扶志等措施使贫困人口摒弃“要我脱贫”“等靠要”等错误倾向,有效提升贫困人口脱贫的“内生动力”。其实,满足驻村干部的自我尊重需要同样重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要对驻村干部开展工作的“内生动力”给予更多关注。在帮扶工作中,由于面临全新的工作环境,驻村干部很难做到信心十足,甚至对于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同时,面对新的任务和挑战,不少驻村干部也存在本领恐慌。由于上级部门没有明确出台操作层面的相关文件,部分驻村干部不敢放开手脚大胆探索,怕“多做多错”。因此需要通过相应的措施帮助驻村干部树立信心,提高对自我的认同感,促进驻村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2.社会尊重缺失

驻村干部是各级单位选派的优秀干部,但对于驻村而言,却是外来人员,在工作中,他们的地位和威望远远比不上村里的干部。一方面,缺乏村干部的尊重,由于驻村干部的某些职责与村干部的职责重叠,容易引起冲突,甚至出现村干部绕过驻村干部自行决策的现象。例如豫中某村的驻村干部发现,一些小型的项目申请和建设都是村干部私下决定的,自己毫不知情;另一方面,一些村干部会故意为难驻村干部,意在将其赶走。例如某驻村干部到达驻村地点后,村委会给其安排了一间没有任何家具的房间,并且趁其周末回家的机会,以接受计生委检查为由将其行李物品搬出。以上都是典型的不尊重驻村干部的现象。社会尊重的缺失使驻村干部面临工作责任很重但身份地位较低的困境,使驻村干部的作用和能力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五)驻村干部自我实现需求面临的困境

1.思想觉悟不高

一些驻村干部往往以外来人员的心态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事别惹事”的工作态度,甚至产生消极应付的工作情绪,再加上驻村帮扶工作条件艰苦,这类驻村干部很容易出现“厌战”“畏难”“懈怠”等不良情绪,这都是政治素质较差、思想觉悟不高的表现。究其原因,是他们没有认识到基层帮扶工作的重要性,也没有明确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使命。消极态度不仅影响驻村工作的开展,更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2.理想抱负难以实现

大多数驻村干部都希望在驻村工作中有所作为,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抱负,也即在工作中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但由于上述困境,理想和抱负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一些驻村干部因此会动摇甚至放弃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在工作中一味追求“短平快”的帮扶项目,对一些长效性的项目置之不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出发重构驻村干部激励机制

(一)满足生理需要的举措

1.精简工作内容,保障休息时间

解决驻村干部工作繁杂、压力大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精简驻村干部的工作内容,在帮扶过程当中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简化一些不必要的表格登记以及无效工作,让驻村干部将精力放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困难上,提高帮扶工作效率。2017年7月24日,《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指出,要从减少填报表格的数量、减少检查考评的次数、减少会议活动的次数、减少发文的数量、调查研究规范化以及加强监督问责力度六个方面来释放扶贫干部的工作精力;另一方面,要安排合理的作息时间,对于加班加点的上限作出硬性规定,保障驻村干部的休息时间。只有工作量在正常承受范围内,作息有保障,才能有效激励驻村干部,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

2.改善生活环境,缓解心理落差

对于驻村干部生活环境较差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措施来解决。首先,保障驻村干部用电、用水以及交通和住房等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可以考虑为其提供生活补贴。例如陕西某县整合各项资金,保证驻村帮扶干部“有饭桌、有洗浴间、有水厕、有卧室、有取暖设施”,还给驻村干部配备了一些家用电器,提高了驻村干部的生活条件;其次,为驻村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例如陕西某县为了让驻村干部安心工作,积极展开“暖心工程”,对其办公、通讯以及交通等方面的工作条件加以改善。这些举措可以有效解决驻村干部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要,从而激励他们全身心投入帮扶工作。

(二)满足安全需要的举措

1.提供医疗保障和人身安全保险

为解除驻村干部在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后顾之忧,要向其提供医疗保障,定期安排体检。例如,江西某县为130多名驻村干部提供免费的健康体检活动,给奋斗在一线的驻村干部送去关爱。海南某县也为全县4651名驻村干部免费提供价值600元的健康体检套餐。这些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除此之外,还可以给驻村干部购买人身安全保险。例如江西泰和县筹集资金50多万元,为该县所有驻村干部购买了人生意外险。这些举措有效保障了驻村干部的健康安全。

2.做好职业安全保障工作

一方面,要有公平合理的岗位晋升机制,让优秀的人才有机会从事更重要的工作,以此来激励驻村干部的工作动力。例如,河南某县曾在扶贫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每次提拔任用干部时,脱贫攻坚干部任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要对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培训、晋升作出明确规定,积极拓宽驻村干部的晋升渠道,扩大他们的晋升空间,有效保障他们的职业安全,避免在基层努力工作的干部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并且,对长期奋战在帮扶一线、能力突出、表现优异的驻村干部可以不受年龄、学历、级别等因素影响,破格录用。除此之外,可以结合地区实际,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待遇保障机制,特别是对那些事业编制的驻村干部给予政策倾斜,从而为他们的职业生涯提供保障,激勵他们在帮扶工作中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

(三)满足社交需要的举措

1.想方设法,融洽家庭关系

驻村干部因工作原因导致家庭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必须解决这一后顾之忧。一方面可以通过物质补贴以及政策倾斜的方式帮助驻村干部提高家庭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和当地的养老机构和幼教机构进行协调,让驻村干部的父母和子女有专人照料。除此之外,还可以鼓励驻村干部的家人对他们进行探望,并且大力宣传、隆重表彰优秀驻村干部,让其家人理解、支持驻村干部的工作,并以此为荣,从而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安徽某县即开展了驻村工作联谊会,邀请表现突出的驻村干部的家属参加活动,在联谊会上对20多名驻村干部进行表彰。一方面拉近了驻村干部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距离;另一方面,家庭成员更加支持驻村干部的工作。

2.鼓励维系老关系,帮助建立新关系

满足驻村干部的人际关系需要,一方面要提供支持,鼓励他们积极维护驻村帮扶之前的关系网。例如对表现优异的驻村干部,可在原单位进行宣传和表彰,树立他们在原单位的光辉形象;另一方面要帮助他们在驻地建立新的人际关系网络。例如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入乡随俗,学好土话方言,在工作过程中和帮扶对象多交流沟通,更好更快地融入群众,以减少驻村工作的压力和阻力,获取更多支持,满足他们在人际关系方面的需要。

(四)满足尊重需要的举措

1.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信心

在驻村帮扶工作中,驻村干部经常会出现信心不足的情况,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帮助他们增强自信、满足自我尊重的需要非常重要。一方面,对于出现本领恐慌的干部,可以通过短期业务培训的方式,也可以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提升其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改变考核方式,建立更为宽容的容错纠错机制,为那些怕“多做多错”的驻村干部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放开手脚大胆创新。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物质及精神奖励的方式激励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河南省淮阳县为了让驻村干部更加有干劲,按照“能力在一线培养,干部在一线选拔”的原则,优先提拔重用优秀驻村干部。通过优先选拔任用、给予物质奖励以及大力宣扬和褒奖在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驻村干部让他们沉下身、扎得深、有盼头、有干劲。

2.树立权威,保障权利和地位

由于是外来人员,驻村干部往往难以得到村民的尊重,由于和村干部权利重叠,其权利也很难得到充分行使。帮助驻村干部树立权威,一方面可以通过政策对驻村干部的权利进行规定,禁止村干部越权。如可以用签订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书的方式,明确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避免帮扶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还可以制定驻村干部权责清单,让他们在工作中有据可依;另一方面,对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驻村干部进行公开褒奖和宣传,通过评选优秀驻村干部、拍摄优秀驻村干部宣传片等举措,让他们获得村民的认可和尊重。

(五)满足自我实现需要的举措

1.提高思想觉悟,破除消极情绪

思想觉悟的提升是自我实现的重要体现,也是个人进步必须经历的重要环节。面对繁杂的基层工作,驻村干部往往产生畏缩情绪,只有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对驻村干部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水平,如邀请相关专家开展讲座,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帮扶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对那些不负责任的、不履职尽责的驻村干部要进行严厉处罚,通过“反向激励”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2.帮助驻村干部牢记初心,坚持理想信念

让驻村干部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首先要帮助他们牢记参加驻村工作时的初心,引导他们找到正确的方向和目标。一方面,可以通过政策解读,让驻村干部清楚驻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对那些出现懈怠、畏缩情绪的驻村干部,要通过谈话等方式消解其不良情绪;另一方面,还要在制度层面保障驻村干部有机会实现人生理想和抱负,具体可通过薪酬、考核、人事任用、晋升制度的不断完善来实现这一目标,从而激励驻村干部努力提升自我,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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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春燕

作者:汪静

第3篇:乡村振兴背景下干部驻村制度优化升级的实现路径

摘 要:干部驻村既是党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对农村社会进行治理的制度安排。干部驻村制度及其运行具有客观的政策逻辑、自洽的行政逻辑以及迫切的社会逻辑,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场域转变过程中,不同程度面临角色冲突、权责不匹配,名实脱节、逻辑知行分离,激励强度失范、考评监督失衡等现实困境。本文认为,在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背景下,应推动干部驻村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运行程序法治化、考评监督协同化以及执行环境耦合化,以实现干部驻村制度的优化升级。

关 键 词:乡村振兴;干部驻村;制度优势;治理效能

收稿日期:2022-01-18

作者简介:钟海,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基层社会治理与“三农”问题;李晗民,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1E001;西安市2021年度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西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FS23。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梯度推进与优化升级的场域转变,干部驻村帮扶这一工作机制逐渐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动员科层组织中的行政人员深入乡村完成特定任务和办理具体事务,既是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普遍做法,也是学界关注政策执行的焦点议题。对干部驻村或下派驻村工作队的认识亦是如此。在我国,干部驻村具体是指上级政府下派专职干部到村庄,负责推动中央政策在基层的执行与落实的一种工作机制。[1]从深层次来说,干部驻村或下派驻村工作队实质上是现代国家向乡村社会渗透的一种行政机制。[2]其具有行政渗透的重要意义,在国家与农民精准对接方面具有直接和独特效能。[3]从工作队的含义来看,作为当代中国农村工作的特殊组织或组织集体,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又体现为“党—党、政”模式、“党—党、政、事”模式等。其中,脱贫攻坚背景下,党和国家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目的在于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各方社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精准帮扶贫困村及贫困户脱贫摘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农民农村走向共同富裕。从运行实效来看,奋战在脱贫攻坚战最前线的广大驻村干部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强化村级组织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增强乡村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心正处于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场”之中,驻村干部如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成为一个亟须予以回应的重大课题。2021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進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这表明干部驻村制度既是党走群众路线这一优良传统的一种守正,更是准确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坚守初心使命的一种创新。可以说,干部驻村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但需要思考的是:面对场域的转换和情境的变化,在乡村振兴场域如何坚持和完善干部驻村制度?现实困境有哪些?优化升级路径是什么?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和回应需要从学理上厘清干部驻村制度设计的逻辑机理,明晰乡村振兴场域中干部驻村制度运行面临的现实困境,基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场域转换分析视角构建干部驻村制度优化升级的实现路径。

二、既有文献梳理

目前,关于干部驻村制度的研究主要基于脱贫攻坚场域和精准扶贫政策情境。已有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研究的理论视角是组织行为学。这类研究主要是从角色定位、组织结构、制度环境等对驻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行为的影响及其结果加以论述。就角色定位而言,已有成果普遍认为驻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是嵌入乡村社会结构并代表国家(政府)意志的一种外生力量或外部力量。从组织结构来看,有学者认为,干部驻村制度属于强调等级有序、规则为本的科层制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即“超常规化运作”。[4]也有学者认为,干部驻村制度设计是一种“反科层化”“拟科层化运作”的政策供给[5]或“反官僚化”的干部交流机制。[6]基于我国特有的制度环境,学者们研究发现,干部驻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呈现为一种“制度化运行”、[7]“非制度化运作”、[8]“非科层化运作”、[9]“反官僚化运作”、[10]“双轨运作”[11]等运行(作)实态。

第二类研究的理论视角是社会治理学。这类研究主要从干部驻村作为实体嵌入乡村社会结构所形成的治理模式入手。基于对广西圆村等地的实地调研,谢小芹先后提出了“接点治理”、[12]“双轨治理”、[13]“嵌入式治理”[14]等有关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运行样态及逻辑的解释性概念和分析框架。刘建生等通过对全国3省(市)14县(区)的实地调研认为,第一书记在基层贫困治理中形成的是“双轨双层”治理模式。[15]张国磊通过对桂南Q市“联镇包村”制度运行考察发现,干部驻村和部门帮扶的行动策略表现为“跨层级治理”。[16]郭小聪等基于广东实践案例研究认为,第一书记嵌入农村基层治理后形成了具有持续生命力的“粘合治理”结构。[17]钟海通过对陕南L村干部驻村帮扶实践的体验式观察,认为驻村工作队在参与扶贫开发与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运作行为表现为一种“超常规治理”样态。[18]王雨磊基于行动者与村庄场域情境互动逻辑出发,认为国家向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开展扶贫开发与乡村治理,不仅依赖于多元主体基于工具理性方面的合作协同,也要构建基于情感秩序的“缘情治理”,才能实现“将心比心”的治理效果。[19]

已有研究对于认识和理解干部驻村帮扶制度设计、运行逻辑及其治理效能均有所裨益和启迪。但亦存在以下亟待探讨的空间:一是从研究视角来看,既有成果主要集中于脱贫攻坚场域,而少有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场域转换的分析视角展开探讨。二是从研究内容来看,既有成果主要侧重对干部驻村制度运行实态及其机理作解释性分析,而对制度设计的基本逻辑及制度优势阐释偏少,尤其是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干部驻村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内在关联及实践转化的研究更少。三是从研究方法来看,既有研究多采用典型案例研究方法,对脱贫攻坚场域干部驻村制度运行实态尤其是呈现出的异化现象作描述及解释性分析,而少有采用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的交叉研究方法对干部驻村制度优化升级展开学理性阐释。鉴于此,本文基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场域转变的分析视角阐释干部驻村制度及其运行的逻辑理路,梳理乡村振兴场域中干部驻村制度运行凸显的现实困境,进而阐发这一制度及其运行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优化升级的路径选择。

三、干部驻村制度设计的逻辑机理

干部驻村是中国共产党“走群众路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运作机制。党政机关选派干部下乡扶貧是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在1986年提出的。同年,贵州率先组建扶贫工作队开展了党建扶贫工作。2001年,安徽省在全国范围内最早开展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实践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帮扶成效,随后这一经验做法在全国各地逐步得到推广。201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随之大规模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2014年,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委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2015年,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从全国层面部署推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由此干部驻村帮扶逐步成为国家层面贫困治理的重要制度设计。在脱贫攻坚场域,干部驻村制度设计及其运行具有客观的政策逻辑、自洽的行政逻辑以及迫切的社会逻辑。

(一)政策逻辑: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

我国自古即为农业大国,农民既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推动者,也是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者。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和整个国家的现代化离不开农民的广泛参与。党正是依靠政策将广大农民组织到政党和国家体系中来,推动着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进程并取得了重大历史成就。在我国的政策语境中,“任务”通常指上级交派的工作和层层压实的责任。在如何将分散的农民有效地发动和组织起来并完成特定任务的过程中,形成了下派党政干部的经验做法并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制度化。这一制度化的特殊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具有鲜明的政策逻辑,因为干部驻村或下派驻村工作队的首要职能和第一任务是政策性的,直接反映和直观体现国家意志。具体来说,就是将国家意志贯彻并落实到农村,将各项支农政策下沉并惠及农村。对于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而言,前者是党和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而后者则是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策举措。实践证明,干部驻村和驻村工作队在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推动农民增收脱贫、实现农村减贫防贫以及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4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截止2020年底,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不仅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也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创造这个奇迹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增长与发展,但将这些经济成就高效且又不失公平地转化为脱贫成就,有赖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包括干部驻村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国家治理体制及相关运行机制。

(二)行政逻辑:全面增强乡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干部驻村或下派驻村工作队对于行政渗透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有效参与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具有自洽的行政逻辑。在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国家运用行政体系和行政机制(动员、任务和责任)通过实体组织嵌入乡村社会,将国家意志输入到乡村社会,既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整合,也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行政,简言之即执行政令、推行政务。我国传统社会治理结构属于官治和自治的“双轨双层政治”模式,即正式的行政机能未能延伸到乡村特别是全面渗透于乡村日常生活。换言之,在传统中国,与“皇权不下县”对应的是“行政不下乡”。20世纪初期,行政力量开始向乡村社会渗透,但能力和影响十分有限。新中国成立后,集中统一的行政机制开始向广阔的乡村社会全面渗透,逐步形成了动员性的乡村行政治理体系。干部驻村和驻村工作队就是其中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作为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实体嵌入,驻村干部为优化乡村社会治理结构、激发乡村治理主体活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作为外来和下派的政治力量,驻村干部的介入在重塑和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的同时有效推动了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其次,驻村干部凭借行政机制解决了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以及基层自治虚化弱化问题,激发了乡村治理主体活力。再次,通过将国家的宏观政策目标和派出单位的资源优势与村庄发展、村民利益等进行有效粘合,全面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和效能。总之,驻村干部的行政嵌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社会逻辑: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是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基础,也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央高度重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高水平供给,这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观和发展观。对于农村社会而言,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扶贫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在我国,一段时期以来,公共服务供给“重城市、轻农村”,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2004年,我国从制度层面开始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但总体来看,当前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仍存在“供不应求”“供需失衡”“城乡供给不均衡”的情况,尤其是高质量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这其中主要包括供给主体、供给渠道以及供给内容等。首先,从供给主体来看,驻村干部作为政府主导的“外力”型乡村建设主体,在角色定位和行动策略上摒弃“统揽一切”村级事务的传统做法,以政治责任的担当者和行动者的角色可以有效回应基层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有效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其次,从供给渠道来看,驻村干部运用国家赋权、行政授权、单位确权等方式,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常规”财政渠道之外嵌入一种“运动”经费筹集机制,有效推动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多样化。再次,从供给内容来看,驻村干部借助派出单位资源优势、自身专长以及社会资本等,在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的同时,充分改善特定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做好因村精准供给,有效推动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精细化。如对于“科技薄弱村”,聚焦加大农技推广服务力度;对于“基础教育薄弱村”,通过文化下乡、支教下乡活动进行精准帮扶。总之,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驻村干部既可以借助常规科层体制优势实现对行政资源的快速整合,也可充分发挥非常规动员机制优势实现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吸纳,全面提升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四、乡村振兴场域干部驻村制度运行面临的现实困境

干部驻村制度设计具有上述理论与实践的内在逻辑,但亦应看到,在具体运行中还面临一定的现实困境。

(一)角色冲突、权责不匹配

首先,角色层面。行动者的角色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行动逻辑。对于驻村干部而言,从应然角色来看,其是国家与村民精准互动的接点,扮演着国家权力“代理人”、政策落实“执行人”以及乡村社会“当家人”等多重角色,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乡村治理结构中自然而然地成为权威治理主体。当国家政策目标与农民现实需求出现不一致情况时,驻村干部就会面临政策执行不畅的困境。[20]从实然角色来看,不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抑或是建强基层组织还是提供公共服务,驻村干部由于工作环境沉浸于一个非程式化的乡村社会场域,其实然角色有时会演化为完成乡村振兴主体责任的“经纪人”、乡村治理的“合伙人”等。一方面,应然角色与实然角色的冲突会导致驻村干部实际行动偏离制度初衷和角色期望而使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容易造成驻村干部的自利性行动偏好进而捞取晋升资本。

其次,权责层面。权责匹配是指行动者所拥有的权力与所承担的责任应该对等匹配,或者说公共权力行使者履行职责和义务应与其所拥有的权力对等或一致。[21]对于驻村干部而言,其拥有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比有时会呈现出“小权力—大责任”的非均衡状态,即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决策方面拥有“有限权力”却承担“无限责任”。一方面,从职责任务来看,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明确规定,驻村干部主要职责包括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以及为民办事服务等四个方面,几乎涵盖了当前乡村振兴乃至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从权力权限来看,当前驻村干部实行“越级跨层”的选配方式和“虚职实责”的管理方式,这意味着驻村干部的权力权限与承担农村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等职责任务不完全匹配。

(二)名实脱节、逻辑知行分离

首先,名实脱节。干部驻村的目的是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基层社会治理,但实际上的行动却发生了偏离甚至异化现象。具体而言,有的驻村干部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呈現出“倾向于重过程干预,轻弥补指导;重争资跑项,轻运营管理;重走读下沉,轻服务下移;重晋升条件,轻村庄发展”的名实脱节现象。[22]究其缘由,行动者在实践中遇到的是项目制、目标责任管理制以及技术治理方式等制度环境,而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干部驻村异化为以加强组织建设之名干预基层自治之实、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之名完成基层“镀金”之实、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之名获取晋升条件之实的运行实态。

其次,逻辑知行分离。行动逻辑是支配行动者的内在驱动力。干部驻村的职责目标是借助国家-村庄双重“代理人”角色定位实现国家与村庄的双向有效互动和精准对接,最终实现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落地生效,这是干部驻村的行动逻辑。但实际上,由于权力拥有的有限性、资源支配的差异性、关系网络的乡土性、干部利益的共谋性等“结构性排斥”在行动上不愿落实或难以落实,在一定程度上会使理论逻辑层面的驻村干部作为国家权力运作“代理人”、地方治理过程“执行人”以及群众诉求回应“发言人”的角色在实践运作逻辑层面逐渐成为国家政策传达“转承人”、乡村治理“共谋人”以及群众利益诉求“协调人”的角色。可见,干部驻村的行动逻辑与实践逻辑呈现出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相互分离的态势。

(三)激励强度失范、考评监督失衡

首先,激励强度失范。组织行为由动机决定,而动机又是由人的需要的内在性与主观性和实现途径的外在性与客观性的比较关系所决定的。用激励理论解释,就是对人和组织行动的激励强度要与资源约束相匹配,否则就会导致行为走向异化。组织能力的大小和组织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运行资源是否充足且稳定以及使用是否便利而有效。[23]“小权力—大责任”的驻村干部面对自上而下不断加大的激励强度与运行权力和依托资源的有限而无法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干部驻村帮扶效率低、形式化甚或悬浮。

其次,考评监督失衡。精准的考评与均衡的监督是上级政府约束和问责下级政府的一种工作机制。就干部驻村而言,部分考评的监督作用并不明显。一方面,多重管理体制造成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或是“派出单位管不上,驻地组织管不了”的局面;另一方面,受制于人财物、责权利,上级政府对干部驻村制度执行的非正式化运行(变通、折扣、权宜、选择等)现象“鞭长莫及”,有时只能听之任之。

五、干部驻村制度优化升级的路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强调: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24]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转场”之中,二者的有机衔接需要政策的有效接续和制度的梯度升级。干部驻村制度作为一项在脱贫攻坚场域发挥重要作用并在乡村振兴场域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的长效制度设计,面对场域的转变,只有在实践推进中不断优化升级才能更好地将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推动干部驻村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化、系统化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理论逻辑上具有内在统一性、在历史逻辑上具有前后相继性、在实践逻辑上具有协同耦合性。[25]这就要求干部驻村制度设计是一个梯度的连贯与延续,相对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覆盖主体、聚焦空间、完成目标、任务时限等都有新的变化和差异,这就需要干部驻村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化、系统化。

首先,坚持动态调整与优化升级相统一,实现坚持和完善干部驻村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化。要依据场域转换与情境转变的分析视角,对驻村干部的角色定位、权责配置、运行机制等制度设计进行优化升级和动态调整。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场域转换是一种梯度推进与优化升级的过程。一是推动干部驻村制度完善的梯度推进与优化升级。梯度推进主要是着眼于脱贫攻坚政策的延续,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升级则是指利用脱贫攻坚形成的坚实基础,积极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质性”转化和发展,实现城乡协调与工农融合发展。[26]为此,一方面,推动干部驻村的工作理念从“行政化”向“服务型”转变,建立干部驻村与村民有效沟通机制以及与村级组织“互补”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长效机制。从健全制度机制层面看,要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推进选派党政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赓续党密切联系群众这一优良传统的时代意蕴和现实价值。二是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重心的动态调整与差异推进。“十四五”时期也是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对于深度贫困地区而言,过渡期的主要任务是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于中部及发达地区而言,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形势和任务决定了干部驻村制度完善和优化的目标路向,因此,不同地区要针对不同形势和任务要求,明确和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内容和职责动态调整机制。

其次,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实现坚持和完善干部驻村制度设计更加系统化。守正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守正的发展。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意味着覆盖面从个体向全体扩展、聚焦域从区域向全域延伸、任务链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的跨越、时限场从短期到长期的贯通等全方位的变化和超越。优化和完善干部驻村制度,一方面,必须针对两大场域中的“恒量”元素敢于守正,也就是要把脱贫攻坚中经过实践检验得出的经验继续推广,如干部驻村在建强村党组织、强村富民、为民办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制度优势要继续强化和巩固;另一方面,必须充分考虑上述“变量”元素勇于创新,以应对治理场域的转变,如干部驻村的职责任务要更好地体现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二)推动干部驻村制度运行程序法治化

法治不仅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乡村治理法治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乡村振兴场域,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必须抓住驻村干部这个深度嵌入乡村社会结构的重要力量和“关键少数”。为此,既要有序推动干部驻村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化、系统化,也要推动干部驻村制度运行程序法治化。

首先,加快推动干部驻村制度法治化。如果说脱贫攻坚的精髓在于“精准”,那么乡村振兴的精髓则在于“战略”,即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为发展目标,这就决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征,也具有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特征。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文件,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这些制度和政策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包括干部驻村制度。2021年6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标志着乡村振兴开始驶入法治化轨道,这也为干部驻村制度法治化指明了方向。为此,建议尽快制定出台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组织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驻村干部的权力与义务、职权与责任,明确选派范围、原则、程序以及主要职责任务、考核评价、监督檢查、激励与组织保障机制,实现驻村干部依法选派、依法帮扶、依法考评和依法监督。

其次,加快推动干部驻村管理法治化。当前,干部驻村管理基本延续了脱贫攻坚机制。从管理主体来看,有些地方归口组织部,有些地方归口乡村振兴局,有些地方归口牵头单位。从运行经费来看,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派出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一方面,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在部分地区落实不到位,还没有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另一方面,不同派出单位拨付的干部驻村工作经费、生活补贴差别较大,这对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会产生较大影响。为此,一是建立统一领导管理机制。成立和动态调整领导机构,避免多重领导,明晰职权,夯实责任。二是优化激励机制。通过有效的激励强化实效与业绩管理导向,激发驻村干部调动、吸纳和配置资源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三是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一些难以胜任驻村工作或者在考评过程中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驻村干部及时启动召回和重新选派程序,以防止出现因驻村干部变更而导致任务衔接失灵的困境。四是不断完善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通过常态化召开政策宣讲、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典型经验等方式,不断提高驻村干部工作水平和能力,力避驻村工作的碎片化、低效化。

(三)推动干部驻村制度考评监督协同化

考评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监督是检验干部实绩成效、提升工作能力、激发工作干劲的重要抓手。在乡村振兴场域,应通过考评与监督的动态化、均衡化及协同化释放更为有效的治理效能。

首先,适时优化动态考评机制。一是优化工作实绩与基层民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目前,对驻村干部考核侧重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等行政工作,而较少关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等基层实际需要。在乡村振兴场域,对驻村干部的考核评价要实现“考得其实”“考得其人”,就必须更加注重工作实绩,以“实物量”看付出、以成果成效评工作;更加注重基层民意,多听驻地干部群众的评价意见。因此,在考核指标设计上,不能过渡强调“工作台账”“驻村时间”等指标,而是要从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中提炼和形成既重视落实中央政策目标任务又充分回应基层群众实际需求的双向考核指标。二是压实考核主体责任和优化运行程序。考核评价的关键在于程序科学规范,结果真实公允。一方面,要压实乡镇考核主体责任。乡镇是离驻村干部最近也是最了解驻村干部工作实绩的行动主体,是驻村干部的“理想考官”。在实际操作中,应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考评小组,以驻村干部为群众办了多少实事和解决了多少难题、争取并落实了多少发展资金和项目等工作实绩“精准画像”,以事评人,公允考核,不能一味地把“优秀”倾斜给驻村工作队长,而让驻村工作队员“靠边站”。另一方面,优化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可以通过突出关键项、合并同类项以达到优化考评流程、节约行政资源的目标。如可以将驻村干部考核与派驻单位帮扶考核同步开展,实现相关台账资料共享共用。

其次,健全监督体系。在乡村振兴场域,要建立健全政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四维一体”的干部驻村帮扶监督体系。一方面,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驻村干部吸纳或引入的项目和资金进行后期评估,以防止重申报立项、轻建设管理的短期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轮换离任审计机制,对干部驻村期间出现的腐败问题严纠、严查、严问责,加大其履职失职成本。

(四)推动干部驻村制度执行环境耦合化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与环境密切关联。可以说,提高制度执行力重在优化制度执行环境,干部驻村制度执行亦是如此。伴随着 “三农”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转移,要充分发挥和释放干部驻村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就必须优化与改善干部驻村制度执行的组织环境和社会环境,实现干部驻村制度运行与制度环境的相互耦合和良性互动。

首先,不断优化干部驻村制度运行的组织环境。具体而言,在认识上,必须达成一种共识,制度弹性不能成为驻村干部偏离公共利益和变通执行的“法理依据”。在决策上,省级政府要在中央统一决策部署下制定适合本省的干部驻村帮扶实施方案,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重点工作与非重点工作的关系,建立省域干部驻村帮扶统一领导机制和资源全局调配机制。在执行上,驻村干部要因时(乡村振兴)而进、因事(建强组织)而举和因需(场域转型)而新,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其次,改善干部驻村制度运行的社会环境。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最终必须由特定的行动者完成,而支配行动者落实制度与执行政策的因素是一个复杂多样的变量集。对于干部驻村制度运行来说,包括驻村干部的个性、所拥有的治理资源及所驻村庄的社会环境等。[27]为此,一是规范精准选人、派人标准和程序,严把选人“五关”标准(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和“双向”程序(个人报名和组织考察相结合),切实把能够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二是构建充满活力与严谨规范的平台机制。让基层治理既有秩序又有活力,仅仅依靠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难以做到,必须广泛建立和利用平台机制,[28]实现干部驻村帮扶从“由点引线”到“由线及面”再到“点线面结合”的有机连接,才能促进基层社会良性互动。三是完善“村干部—驻村干部”有序融合与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关系植入、资源输入、情感投入等不断解构驻村干部由于缺少社会关系、村庄权威等必须依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服从—支配”关系,进而建构二者之间相互耦合与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营造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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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李壮,李亚雄.论精准扶贫中驻村工作队的双重联结与双轨治理——鄂西L镇的个案研究[J].社会主义研究,2020,(2):90-97.

[12]谢小芹.“接点治理”:贫困研究中的一个新视野——基于广西圆村“第一书记”扶贫制度的基层实践[J].公共管理学报,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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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谢小芹.“嵌入式治理”:理解精准扶贫的一种新视角[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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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高 静)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th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of

the Cadre Stationed in the Village Syste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Zhong Hai,Li Hanmin

Key words:rural revitalization;cadres stationed in villages;institutional advantages;governance effectiveness

作者:钟海 李晗民

第4篇:驻村干部组织纪律要求

1、驻村干部要服从包村领导的工作调配与管理,对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听从领导安排的,经批评屡教不改,由驻村领导书面向乡党委、政府提出的报告材料,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视其情节,可作相应处理;

2、驻村干部工作要全身心投入,善于思考解决问题,要有求真务实、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3、各驻村干部要制定好内部管理制度,要奖勤罚懒,不准吃大锅饭,不允许搞平均主义、好人主义;

4、驻村干部要经常深入村组和农户,摸清摸透计划生育、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情况;

5、所有驻村干部要坚持双重考勤制度,即不但要在所在的住村工作组考勤,还必须在党政办公室统一考勤。凡由特殊情况需请假,要向包村领导和党政办公室说明情况,超过一天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缺勤处理;

6、驻村干部下村后原则上回乡就餐,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村上就餐的不得饮酒。

7、驻村干部下村后不得打扑克、麻将等,更不允许有赌博行为;

8、全体驻村干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驻村干部与自身分管(承担)的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9、住村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10、驻村干部承担好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协助村做好各项工作。

第5篇:驻村下派工作重点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民生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谈心交流”活动,市民政局联合市下派办,从11月中旬到12月下旬,集中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惠民政策进万家”集中宣传活动,为全市城乡每户家庭都送上一份惠民政策宣传特刊,让每个人都清楚自己所能享受的惠民政策及办理程序,努力实现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落实率达到100%,群众对惠民政策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市下派办、市民政局即日起将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任务,以各县市区下派办为单位,统一领取并发放《政策解读特刊》。一个月内,这些惠民政策将被送到每个村(居)、每户家庭。各县市区下派办、民政局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居)在各级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村(居)务公开栏张贴《济宁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政策解读特刊》,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和工作成效。各县市区民政局还将组织开展1至2次集中宣传活动,在广场、集市、街头设立咨询服务站,向群众发放《济宁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政策解读特刊》,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救助申请,并按政策要求及时办理落实。

市下派办、市民政局将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政策解读特刊》发放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检查,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走基层送温暖惠民政策进万家”集中宣传活动,确保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惠民政策的落实率达到100%。具体目标是全县城乡每户家庭一份《济宁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政策解读特刊》,每个人清楚自己所能享受的惠民政策及办理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宣传民生保障领域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孤儿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庭优待、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政策及工作成效。

全县所有下派干部、驻村指导员、基层民政干部、村(居)“两委”成员负责,12月10日前,将《济宁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政策解读特刊》分送到全县城乡(村)每一个家庭,面对面开展政策解读,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未享受到相应政策的群众,帮助引导他们办理,落实政策待遇,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凡进村入户没有全部走访完的下派干部,要结合这次发放《济宁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政策解读特刊》的机会,全部走访并完成《民情日记本》记录,12月中旬县里将组织人员在市里抽查前逐村督导检查,发现《政策解读特刊》发放不到位、《民情日记本》记录不完整的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各乡镇(街

道)、村(居)在各级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村(居)务公开栏要张贴《政策解读特刊》。

要求每名下派干部都要结合本地本村实际,利用“拉呱党课”的形式把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党的惠农政策的宣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开展好“回头看”活动,对照年初工作计划,看哪些工作还没有完成,确保按时间节点尽快完成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要结合“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帮助建设村级经营场所,增加村集体收入。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信访稳定是下派干部的首要任务,十八大后仍要坚持抓好,确保掌控住不稳定因素。

第6篇:驻村工作队工作要求[模版]

文章标题:驻村工作队工作要求

各镇驻村办,各驻村工作队、包村部门、带村企业、帮村强镇:

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初始阶段,各项工作能否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对于树好工作队员形象、赢得群众信任、获得各界支持,进而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各驻村工作队和各责任单位要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

方面入手,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增强做好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近期驻村帮扶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调查摸底是做好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的基础。各工作队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巩驻村办[2004]1号《关于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搞好调研,全面吃透情况,掌握村情民意,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理清思路,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三年帮扶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三年驻村帮扶工作的顺利、健康、扎实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参与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工作。

各工作队要组织队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共**市委《关于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意见》等内容,吃透文件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调查摸底工作,找准基层组织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制约村域经济发展、影响干群关系和农村稳定的症结所在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底子清、方向明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基层组织整顿工作。工作中要把握阶段重点,抓住工作难点,积极建言献策,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基层组织整顿工作有序稳妥,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三、抓好“三秋”生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三秋”大忙已至,各工作队要根据所驻村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三秋”生产。一是要协助镇村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要及早着手,搞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推广秸秆还田,做好秸秆处置;二是要配合镇村成立“三秋”帮扶队,重点帮助所驻村的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做好秋收、秋种工作;三是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要在搞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所驻村的自然条件,抓住农时,积极推广优质、高效农作物,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基础。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时,一定要注意切合当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切忌强迫命令,行政干预;要充分发挥“典型”作用,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辐射带动。

四、协助镇村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工作队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协助镇村重点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及其“四前”工作法(即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协助镇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要注意工作方法,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将问题化解在基层。

五、做好项目工程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各工作队要把项目工程申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早作出安排。在项目选定上,要立足所驻村实际,多方征求意见,从解决群众最急、最需、最盼的生产、生活问题入手,并统筹考虑所选项目与三年整体工作之间的关系,精心筛选项目,切忌贪大求洋,盲目攀比,不切实际。在项目申报上,要主动加强同相关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对项目申报的程序、要求等技术性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立项所需基础性资料的前期准备工作,抓住时机,积极申报。在项目立项和资金争取上,要调动多方力量,发挥各方优势,积极主动,努力争取。

六、做好信息上报和资料收集工作。

在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中,各工作队和各责任单位要对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情况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认真地进行总结,并上报相关信息、材料。市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办公室将把其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通报表扬,并将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纳入驻村帮扶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同时,各工作队还要注意对驻村帮扶工作每个阶段的各种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进行全面收集,做到分门别类,整理归档,统一保管。

在近期工作中,各工作队和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合理安排,做好工作衔接,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全面推动我市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的健康、深入、扎实开展。

**市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办公室

《驻村工作队工作要求》来源于,欢迎阅读驻村工作队工作要求。

第7篇: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及驻村干部行为准则

xxx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大力促进基层工作,开展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搞好集中整治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本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集中全社会力量,搞好扶贫开发,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一、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但不能包办、代办“两委”的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进度,分层次,分步骤,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能走形式、搞突击。

三、坚持注重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干部思想动态,记民情日记,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坚持驻村入户工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人员的,需首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乡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调整。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向乡党委报出一份小结,每半年报送一份工作总结,不能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对不按要求报送的,将严肃进行处理。

六、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工作上不讲条件,生活上不搞特殊,不能侵犯群众利益,不能吃拿卡要。

七、坚持讲团结,顾全大局 ,做到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体谅,不能酗酒滋事,自觉维护干部的良好形象。

八、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谈思想,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给农民添麻烦。

九、及时向乡党委、人民政府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困难,将好的做法及经验和典型汇集,上报乡党委办,在全乡范围内加以推广。

十、坚持内外有别的基本原则,做到在公共场所不议论机密事项,不向外人传播小道消息,不讲影响民族团结的话,不做破坏民族团结的事。

xxx乡驻村干部

行 为 准 则

一、不准离开驻村工作点;

二、不准发表影响团结的言论;

三、不准在村队报销发票;

四、不准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五、不准参加村民的宴请;

六、不准接受村民的馈赠;

七、不准向群众索要财物;

八、不准拖欠村民的钱款;

九、不准酗酒滋事影响形象;

十、不准打架斗殴违反纪律;

第8篇: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及驻村干部行为准则

xxx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大力促进基层工作,开展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搞好集中整治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本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集中全社会力量,搞好扶贫开发,文秘资源网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干部驻村工作制度,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及驻村干部行为准则。

一、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但不能包办、代办“两委”的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进度,分层次,分步骤,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能走形式、搞突击。

三、坚持注重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干部思想动态,记民情日记,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坚持驻村入户工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人员的,需首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乡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调整,管理制度《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及驻村干部行为准则》。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向乡党委报出一份小结,每半年报送一份工作总结,不能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对不按要求报送的,将严肃进行处理。

六、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工作上不讲条件,生活上不搞特殊,不能侵犯群众利益,不能吃拿卡要。

七、坚持讲团结,顾全大局,做到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体谅,不能酗酒滋事,自觉维护干部的良好形象。

八、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谈思想,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给农民添麻烦。

九、及时向乡党委、人民政府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困难,将好的做法及经验和典型汇集,上报乡党委办,在全乡范围内加以推广。

十、坚持内外有别的基本原则,做到在公共场所不议论机密事项,不向外人传播小道消息,不讲影响民族团结的话,不做破坏民族团结的事。

xxx乡驻村干部

行为准则

一、不准离开驻村工作点;

二、不准发表影响团结的言论;

三、不准在村队报销发票;

四、不准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五、不准参加村民的宴请;

六、不准接受村民的馈赠;

七、不准向群众索要财物;

八、不准拖欠村民的钱款;

九、不准酗酒滋事影响形象;

十、不准打架斗殴违反纪律;

第9篇:驻村干部用真情实干做好驻村工作

驻村工作,每天面对的是群众。怎样为群众服务?怎样才能服务好群众?是新常态下需要认真思考与探索的问题。说起简单,做起难,驻村干部就做一件事——好事,将好事做好、将好事做实,将细小工作落到实处。

驻村工作需要“走”这个动词。驻村工作不能只是守着办公室,等着群众来找上门办事,要“走”出去,与群众打成一片,从“被动走”到“主动走”。只有花更多的时间“走”出去,一头汗两脚泥,深入田间地头,才知道群众所急、所需和所求。而不能觉得“派驻”是高人一等,导致放不下官架子,摆不正身段子,让驻村工作“走样变形”,若那样就只有官员角色,没有群众底色,没有把群众的“油米柴盐”看上眼、记上心,那么群众怎么会把你看成自己人?因此,在“走”字上要深下功夫,下真功夫,要真走,要深走,要走正。

驻村工作需要一个“实”字。群众是个大群体,接受不同层次的教育,素质参差不齐;从事着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需求。如何让群众的需求得到更好的落实?这需要将工作做细、做真、做实,做到有的放矢。首先通过深入的“走”建立“问题台账”;然后逐条梳理,分类研究;最终对症下药,让群众不同的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否则驻村工作看似忙忙碌碌,实则都是瞎忙,因此要有“一是一,二是二”的务实态度,直面问题,重实际、讲实话、做实事、求实效、得实绩,做一分是一分,干一点是一点,不让工作成瞎忙,让工作对得起良心的拷问、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受得住群众的评判。

驻村工作更要“走心”。若驻村只是走走看看、说说聊聊,虽然与群众热络了,但一年下来“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没有办多少实事,没有让群众提高生活水平,那也不能叫合格的驻村。要像新疆那样转变干部作风、做实民生工程、拓宽致富渠道,把群众的每件“小事”解决好,驻村工作的“大事”就好办了,继而增强村级发展的“造血”功能,让百姓人心齐、钱包鼓,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用行动来“暖心”“走心”,才能让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才能聚集更多、更大社会发展的正能量。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铊是老百姓”。驻村工作能否获得群众认可,是点赞还拍砖?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驻村干部要“走心”而不要“走神”,能摘下官帽戴草帽,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诚赢得民心,真正为群众脱贫致富殚精竭虑,驻村工作才能开出最美的花朵。(作者: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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