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2022-08-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风电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7、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8、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9、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0、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1、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2、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3、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4、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5、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6、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17、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

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2篇:《木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木 工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一、 木工机械每日开机前必须加润滑脂和先试车,待各部分运转正

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 机械运转中,如有异常和故障时,应及时断电、停车检修。

三、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或防护板,以保安

全。

四、 操作时要更换刨刀、锯片、钻头等刀具时先停电,停转后才能

拆装。

五、 使用园盘踞、电刨对木材进行锯刨前,必须对木材进行细致的

检查,确认无埋头钉和其它铁件后方可能进行加工。

六、 半成品和成品必须分别堆放整齐,工作中和下班前必须及时清

理场地上的刨花、木屑,并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

七、 工作场地严禁吸烟动火,应有防火、灭火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管理。

八、 安全用电,完工或班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并做好机械

保养,仔细检查有无火种后方可离开岗位。

九、 严格遵守各种木工机械操作的有关规定,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和

机械损坏事故的发生。

第3篇:仓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新大全

仓库保管员安全职责

一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并严格执行仓库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二 熟悉消防工具、电器设备、仓库机械设备等的性能和知识并能正确使用。

三 熟悉库内存放物品的性质以及出现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到“四懂”即:①懂得火灾的危险性,②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③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④懂得火灾的逃生;“四会”即:①会报警;②会使用灭火器, ③会灭初期火,④会逃生。

四 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中断所从事的工作,并立即通知上级和提出工作建议。

五 按时上下班,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现象,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所有开关是否关好。

六 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整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隐患。

七 检查防盗、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安全措施和卫生措施是否落实,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八 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符合货垛规范标准。

第4篇: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河池市公共交通公司 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岗位操作行为,确保公交车驾驶员为乘客提供安全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公司所有城区及郊区和外线车驾驶员当班工作行为。 3. 上层流程及引用文件 无。

4. 驾驶员工作状态要求

4.1 认同公司管理文化,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业管理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全指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4.

2牢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方针,树立“以客为尊”品牌服务理念,精心操作,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谨慎规范操作习惯,致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环保、舒适”的公交服务。 4.

3上岗驾驶员必须能熟练操作所驾驶车辆和各种车载服务设备,熟悉线路途经路段站点、站名,熟悉线路沿途危险路段操作要求和各路段准点时间,熟悉线路运调作业、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和本操作规程。 4.

4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睡眠质量,上班时要放下一切思想包袱,保持“平常心态”,保持良好的体力、集中精力驾驶车辆。

第 1 页 共 10 页 4.

5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勉强开车、服药后开车、疲劳开车,不得在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 4.6

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与他人闲谈、打手机、吸烟、饮食、看资料或戴耳机耳塞。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员工形象的行为。 4.7

当班驾驶员必须穿着干净整齐工作服、带齐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上班,严禁赤膊上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开车。 4.8

任何人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单独驾驶。 5. 三检工作要求

5.1 驾驶员须提前在发车之前15分钟报到,做好行车准备工作。 5.

2驾驶员当班期间需做好“三检工作”。三检工作是指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各部件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5.2.1 出车前检查内容包括: A.发动机:燃油、机油、冷却液、皮带;B.电器电路:电池、灯光、仪表、电器、音响系统;C.行驶系:刹车油、刹车、轮胎、轮胎螺丝;D.传动系:传动轴、半轴螺丝;E.方向系:方向机、液压油、横直拉杆;F.车身:车门、后视镜、玻璃、沙板是否有破损。注意检查车厢座椅、地板、扶手是否牢固平整,有无危害乘客安全的破损;出发前调节好驾驶员座椅、后视镜位置(行驶过程中不得边行走边调座椅或后视镜)。G.附属设施:灭火器、空调机、报站器、钱箱、电子三牌、服务标识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H.车辆各营运证件、保险卡、车票是否齐全。 5.2.2 起动机启动前要确认车辆处于空档位置,拉好手刹,启动一次不能超过10秒钟,连续启动要间隔2分钟,启动后禁止猛轰油门升温、打气。启动后15秒内必须有机油压力显示,否则要停机检查。 5.2.3 车辆起动后检查是否有机油压力、漏电、漏油、漏气、漏水、

第 2 页 共 10 页 异响、冒黑烟现象。早上出发前车辆必须怠速运转5分钟,待水温上升至40℃以上和制动气压达到标准才能出车。 5.2.

4检查车辆和车厢内清洁卫生是否达到公司清洁卫生标准,做好安全、清洁检查监督记录并签名,发现存在不适合营运问题及时报修并通知调度员暂停发车,立即整改。 5.2.5 行驶中主要检查安全部件,内容包括:仪表指示信号;车辆动力状况变化;离合器、刹车、方向行程和性能变化;异响、异味、异常状况;有问题及时在安全区域停车检查。 5.2.6 收车后操作、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熄火之前要怠速运行3-5分钟,充分冷却涡流增压器。注意检查发动机工作情况,轮胎、灯光、沙板、玻璃状况。清洁车厢、关闭总电源和门窗、排放贮气筒积水、锁好钱箱和车辆防盗锁,做好交班工作后方可下班。 6. 车厢环境要求

6.1 驾驶室内、车头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张贴图片、悬挂、堆放杂物妨碍视线;口盅杂物摆放要固定,确保安全,以免影响正常操控车辆和杂物滑动卡住刹车踏板发生危险。 6.2 保持车厢内环境干爽、洁净、整齐、舒适。

6.3 调节适宜的温度、湿度,保持空气清新,照明充足,减少噪声干扰,室外气温23℃以上时必须开启空调,夏天保持车厢内温度比室外温度低2℃。音响声音要控制在适当范围。 7. 起步操作要求

7.1 始发站提前3分钟开车门等待乘客上车,发车时间到或发车铃响30钞内起步。 7.2 乘客上车后,应先关好车门,提示乘客坐好扶稳,然后观察车辆四周情况,打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用一档(自动档车辆用“D”档)平稳起步,注意离合器与油门的配合,做到起步平稳。

第 3 页 共 10 页 7.3 起步时要预防关车门夹伤人,“冲车”跌伤人,出站与直行车碰挂,与车辆间隙中突然冲出行人相碰等交通、服务事故。 8. 普通道路行驶操作要求

8.1 行驶中要做到加速平稳、刹车平稳、停车平稳、转弯平顺。 8.2 车速控制要求。

8.2.1 城区内公交车要保持与交通流和道路环境相适应的车速行驶,禁止超速行驶。 8.2.2 外线车在道路条件较好的普通水泥路面时速控制在70公里/小时以下,在人车混杂路面、乡村路面时速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下。 8.2.3 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标明车速以下的速度行驶。 8.2.4 进出停车场、候车站时速应控制在5公里以下。

8.2.5 通过路口、斑马线、辅道进出口、绿化带缺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按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看清四周、控制20公里/小时以下速度安全通过。禁止争道抢行、冲红灯、高速通过。 8.3 遵循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按道行驶。

8.3.1 无分道路面要选路中间行驶,有分道路面按导向行驶,不得违章走非机动车道,不得跨线行驶,尽量减少变道、借道,不得蛇形行车,不得长期走超车道。 8.3.2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8.3.3 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转弯、借道行驶时要提前打转向灯,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8.4 礼让行车

第 4 页 共 10 页 8.4.1 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并要求“一让到底、一让到停”不能边让边走。 8.4.2 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8.4.3 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8.4.4 通过路口、人行道、人车混杂路段要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辆,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8.4.5 遇行人、车辆突然横过马路时危急时刻,应第一时间急刹停车避让,不能有侥幸心态。 8.4.6 道路变窄或遇前方道路障碍时,要遵守依次通行原则,不得违章抢行。 8.5 特殊路面安全操作要求

8.5.1 下陡坡时要控制车速、选好车道,带档下坡,禁止熄火、空档滑行或超速下坡。注意防止因长时间刹车使刹车片过热发软或因滑行惯性太大导致车辆失控。 8.5.2 通过普通水浸路面要先选好路线、测好水深,用低速档加油通过,中途不能停车,过后要停车检查,点刹去除轮毂积水后方可继续正常营运。万一中途车辆熄火后不能强行再启动,要人工将车辆推离水浸路面,并经过检查确认车辆安全后方可再行启动。 8.5.3 凹凸不平路面要先选好路线小心行驶,防止底盘撞击地面。 8.5.4 遇雨、雾、风、雪天气或路面洒水、结冰、有油污时,要增大安全跟车距离、谨慎采取制动措施、小心慢速行驶,严禁高速空档滑行。防止车辆因刹车不均衡侧滑失控。万一发生侧滑时,要及时放松刹车,先顺着滑出方位打方向,消滑后再慢慢修正。 8.5.5 摩托车混合行驶路段要平缓减速、方向要小打小回、注意看清

第 5 页 共 10 页 车辆两侧及后方摩托车动向,防止摩托车追尾或与其刮蹭事故。 8.6 保持安全距离

8.6.1 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跟车距离,一般保持相当于本车速文秘助手数的距离,比如60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60米,40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40米; 8.6.2 注意与道路其它交通参与人保持侧向安全间距;

8.6.3 遇路边、站台人多拥挤时,要与行人保持5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乘客被挤倒或挤近车辆发生危险。 8.6.4 禁止高速并排行车;呈队列行车时,连续跟车不能超过4台。 8.6.5 前方车辆或其它静止障碍物形成视线盲区时,要提前减速、交替使用近远光灯、鸣喇叭小心通过(特区内禁鸣),提防从视线盲区突然冲出车辆、行人。 8.7 超车操作要求

8.7.1 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8.7.2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不得从前车右侧超车。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 8.7.3 下列情形不得超车:在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8.7.4 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要依次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禁止逆行超车。 8.8 进站停车上下客操作要求

8.8.1 营运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有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

第 6 页 共 10 页 8.8.2 不得在路口、人行道、黄格内、立交桥、隧道等禁止停车地点上下客。 8.8.3 车辆靠站停车要提前100-30米减速,打右转向灯,进入车站、靠边摆直(右轮外侧距路边50cm以内为宜、车辆侧边与路沿平行)、停稳后方可开门上下客。遇有积水应避开停靠。禁止在中道上下客、急刹停车上下客。 8.8.4 营运中车辆应排队按先后顺序进站,不得包头进站。在港湾式站台停靠要尽量摆到站台前方,方便后方车辆跟随进站。遇站前有二台以上公交车停车上下客的,必须待前方车辆起步后起步,依次从站前出站,有乘客要求上下时应二次进站(在主管部门或公司规定不允许二次停站的路段严禁二次停站)。

8.8.5 为维护上车秩序,提高车辆运行速度,自动投币车上不设找赎,乘客相互找换零钱应劝告不要阻碍其它乘客乘车,严禁驾驶员擅自收钱,禁止乘客在钱箱口收取找赎。 8.9 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时操作要求

8.9.1 车辆万一发生事故,驾驶员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抢救伤者、收集证人证据,并及时报警、报告安全科,等候救援。现场车辆必须留有人员看守,防止证据和物品丢失。 8.9.2 车辆因故障需停车时,应将车辆尽量停放在路边不阻碍交通的安全地点。 8.9.3 车辆因事故、故障停车时,当班驾驶员应在来车方向100米位置设置故障车辆警示标志。在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在普通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位灯。 8.9.4 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情况下,当班驾驶员应尽快将乘客疏散到路边安全地带。 8.9.5 车辆因故无法正常营运时,驾驶员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引导乘客安全转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应积极协助转

第 7 页 共 10 页 乘,共同做好转乘过程安全工作,不得拒载。

8.9.6 车辆进厂维修,必须服从修理厂安全管理规定,地沟有人时禁止开车上下地沟;车辆修好后起动前要先确认车底无人后、鸣喇叭方可起步。经修理厂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开车离厂。 9. 高速公路安全行驶要求

9.1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9.2 从高速公路起点、匝道进入高速公路,必须在加速车道上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9.3 在高速公路时速保持九十公里/小时以下,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小时。 9.4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9.4.1 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超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9.4.2 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9.4.3 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9.4.4 不准右侧超车;

9.4.5 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9.5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选择靠右侧的行车道行驶。不得连续在最左侧超车道上行驶。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在高速公路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9.6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9.7 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拽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

第 8 页 共 10 页 路上行驶。 9.8 高速公路停车操作

9.8.1 在高速公路行驶,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御货物; 9.8.2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 9.8.3 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五十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9.8.4 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10. 车厢服务要求

10.1 驾驶员应积极动员上车乘客往车内靠拢,警示乘客坐好扶稳,劝止乘客在车辆行进中不得在车厢内来回走动,头手不要伸出窗外。 10.2 小心照顾好“老、弱、病、残、孕妇和抱婴者”乘车,动员乘客让座。 10.3 乘客夹带危险品、违禁品上车要依法阻止,阻止无效可报警处理。 10.4 禁止为别人托带行李,乘客遗留在车上的行李禁止擅自开拆,危险品当场处理,其它物品当次上交车队处理。 11. 其它安全操作要求

11.1 上班期间停车超过5分钟必须关闭发动机,驾驶员下车后必须

第 9 页 共 10 页 带走车辆钥匙,关好车门。

11.2 车辆下班回场停放,必须按规定路线和时间由当班驾驶员直接将车开回停车场,禁止在中途逗留、办私事。 11.3 车辆停场应服从场站管理员指挥,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做好回场检查工作。 11.4 车辆万一发生火警或其它异常现象,要保持镇定,及时将车辆停到安全地带,关闭电源、发动机,组织乘客快速有序下车疏散,正确使用灭火器瞄准火源根部喷射灭火,积极扑灭初起火源,及时报警求援。 11.5 行车时车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突发事件,驾驶员需用报站器提示乘客注意,配合受害人报警,保护好现场。乘客之间发生纠纷应停车劝止,劝止无效可要求其下车。突发情况及时报告车队或报警处理,切忌擅自处理,破坏现场,造成善后处理工作麻烦。 12. 附则

12.1 本规程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和客运科。 12.2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 10 页 共 10 页

第5篇:3200m3高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2.1炉前一般岗位安全规程

3.2.1.1 遵守公司职工安全准则及铁厂通用安全规程。按时参加班前会,进入炉前岗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同时,对劳保用品防护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或失效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3.2.1.2接班者必须认真查看上班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对炉前所属设备进行点检,并认真负责填写好点检本,发现故障应向工长如实汇报。 3.2.1.3 严禁在风口区域、铁口旁、渣沟、铁沟边及沙坝边休息、睡觉或取暖。

3.2.1.4 炉前工具要认真检查,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严禁工具备品乱扔乱放,打大锤时不得戴手套,作业时要前后照应,以免伤人。捅风口时,要对所打风口大小盖进行确认,避免打错发生伤人事故。

3.2.1.5 炉台照明要良好,炉前工作场地要整洁,平台四周栏杆要完整、牢固。

3.2.1.6 不准往炉台电器设备上打水,严禁戴湿手套操作电器开关。严禁无证驾驶行车,严禁吊物下站人,行车司机要确认挂钩挂好了,响铃后方可开启行车,雾重、视线不好严禁开启行车运行。 3.2.1.7 炉前的各种电源接地线,各类胶管用完后都要卷好堆放。 3.2.1.8 炉台上的各种物品、备件,要按规定摆放,保持各安全通道畅通。 3.2.1.9不准向液态渣铁沟中及罐中打水和投放潮湿的杂物等。 严禁往下扔东西,以免伤人。

3.2.1.10严禁潮铁罐装铁水。罐内不准丢入杂物,铁水液面距离罐嘴下沿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500毫米。

3.2.1.11 炉台行车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非岗位操作人员驾驶。 3.2.1.12 在铁口处浇注和解体主沟,或铺补主铁沟时,要点燃铁口泄漏出来的煤气,防止煤气中毒。

3.2.1.13 泥炮和开口机必须由专人操作,操作时其活动范围内不准有人。修补新垫沟、砂口,必须烤干后才能出铁,防止放炮伤人。 3.2.1.14 潮湿物件严禁接触铁水,潮湿的工具应烤干后才能与铁水接触,防止放炮伤人。

3.2.1.15吹沟子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周围人走开后才能开风,以免灼伤他人。

3.2.1.16做大坝严禁站在撇渣器上凿渣,以防渣滑,脚踩入撇渣器内烫伤。不得站在渣铁沟的凝固硬壳上作业。 3.2.1.17不准用氧气管及潮湿的工具拔闸. 3.2.1.18 小高炉出铁前应做好下渣沟处的安全坝及做好两个沙窝,检查撇渣器是否畅通,方可打开铁口。

3.2.1.19禁潮铁口出铁,遇潮铁口时应烤干后再出铁。

3.2.1.20开铁口前,应将铁口正前方的人员喊开, 以防铁口油喷或潮喷伤人。 出铁时严禁跨越无盖的渣铁沟。捅铁口时,不准用空心管,不准背靠主沟。 3.2.1.21小高炉下渣沟工、7#高炉炉前工必须注意冲渣沟内的“糖包心”渣液,严禁边流渣边凿渣。出铁完后发现有“糖包心”应用水冷却后方可进行工作,并严禁凿入冲渣沟。

3.2.1.22 铁口深度的维护要三班统一规定的打泥量,遇潮铁口应用微小的压缩空气烘干方可出铁。

3.2.1.23 如休风需要风口堵泥、卸风管,应先将风口堵泥后,再卸风管。拉、堵风口时,人必须站在侧边,不准正对风口。更换弯头时,必须检查葫芦,钢丝绳等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3.2.2泥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2.2.1 启动泥炮前应打开报警器,确认泥炮半径内无人、无障碍物后方可操作。

3.2.2.2 在堵铁口和试炮操作过程中,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操作杆。 3.2.2.3装足炮泥时,进行试炮,保证泥炮灵活好用。 3.2.2.4除特殊情况外,堵口打泥应一次打足。

3.2.2.5装泥时,禁止往泥膛内打水,不准使用干泥、稀泥和混有杂质的炮泥。装泥时不准将手伸入装泥口内。

3.2.2.6 保持炮头内壁光滑,发现炮泥结焦时,要及时清除。 3.2.2..7 用无水炮泥堵铁口,需30—40分钟才能退炮,退炮时必须瞭望,确认铁口正面无人时,方能退炮。退炮后挤掉炮嘴热泥时,正面不能有人,同时应清净炮身,冷却炮头。 3.2.2.8严禁用泥炮拖拉重物。

3.2.2.9铁口不畅,严禁用泥炮“焖炮”作业。 3.2.3开口机安全操作规程

3.2.3.1 出铁前,检查开口机的机械、电气、液压设备及吹扫装置一切运转正常,确保出铁时好用。

3.2.3.2 启动开口机前,应先打开报警器,确认铁口正面和开口机旋转半径内无人、无障碍物后方可操作。

3.2.3.3 开铁口时,应注意开口机运转情况,若钻杆摆动厉害,应停钻退出,查明原因,处理后才能重新启动。

3.2.3.4 开口机退出时,一定要及时停转,以防打坏泥套及伤人。 3.2.3.5 开口机对铁口眼时,严禁手握钻杆对铁口眼。 3.2.3.6 开口机使用后,要及时退回原地,避免高温烘烤。 3.2.3.7 更换钻杆时,先切断动力源,严禁启动开口机,启动前必须呜笛并确认无人。 3.2.4炉前烧氧安全操作规程

3.2.4.1 开氧气时要注意氧气压力,先开小量氧点燃,再逐渐加大。氧气开关附近严禁烟火和在附近动火。

3.2.4.2 烧氧气时,必须有人指挥,烧氧时吹氧管不能顶得太死,以防氧气回火,氧气卡具与氧气管接触要严密,严禁泄漏。 3.2.4.3 氧气必须在氧气管拔出后,才能关闭氧气。用完后,氧气管应放回原位。

3.2.4.4 通氧气的胶管应脱脂,胶管压力不得小于2Mpa,长度不得小于30米,10米内不允许有接头,接头处要捆绑牢。

3.2.4.5 严禁沾有油脂的物件(沾有油脂的手)接触氧气开关。 3.2.4.6 在打扫卫生时严禁用氧气来吹扫灰尘。 3.2.5摆动流嘴工安全操作规程

3.2.5 .1 发现铁罐内有积水或其它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处理。 3.2.5.2 出铁前将砂口渣盖打开,确保铁流畅通无阻。 3.2.5.3 出铁前,应检查摆动流嘴的机械可靠及灵活性。 3.2.5.4 出铁前检查确认铁罐对位准确,数量足够,罐内无潮、杂物等。

3.2.5.5 铁罐带壳严重时,不得受铁。

3.2.5.6 坚守岗位,监视铁罐内铁水液面(铁水液面离罐沿500mm),掌握载铁量。

3.2.5.7 流嘴下有铁水罐时,严禁下去更换摆动流嘴,作业前应将铁水罐拖走。

3.2.5.8 更换摆动流嘴,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起重作业时,严禁多人指挥。

3.2.5.9 摆动流嘴操作完毕后,应将开关复零位。 3.2.6更换风口安全操作规程

3.2.6.1 应在渣铁出净,完成休风倒流后,并得到工长的通知,再开始更换风口,炉前工必须遵守休风程序,服从工长的指挥。 3.2.6.2 在休风倒流前,工长必须通知炉前工,暂时离开风口附近,以免喷火烧人。

3.2.6.3 在更换风口时,炉前组长应明确分工,防止操作混乱。 3.2.6.4 使用大钩时,要步调一致,手不得握在大钩尾端端柄处,防止被活动锤打伤。

3.2.6.5 当风口破损漏水过多或风管灌渣需换风口时,首先休风倒流,然后按以下步骤更换风口。 1) 打开视孔小盖排渣(蒸汽)。

2) 用搂扒顶住视孔大盖,另一人用榔头打掉大盖插销,待人员全部离开5米以外,用搂扒把大盖扣开排渣。

3) 当风管渣排尽后,用小钩把弯头大销打掉,风管卸下后,继续排渣。

4) 等风口内渣铁排尽后,再进行换风口操作。 3.2.6.6 风管烧穿打水时,无关人员应撤离风口区域。

3.2.6.7 使用炉台吊葫芦吊物时,应捆扎好物件,应将周围人员叫开,防止碰伤他人。

3.2.7使用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3.2.7.1 遵守公司职工安全准则及铁厂通用安全规程。

3.2.7.2 必须专人负责,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2.7.3 移动动力线及操作盘,要轻收轻放,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并保持干燥无潮。

3.2.7.4 使用前,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做好后才能送电,必须专人掌握操作盘;操作人员注意力要集中,操作开关要准确无误。当手上汗水过多时,不要接触开关。

3.2.7.5 固定好打夯机上的电线,防止运动绞合,磨破漏电。 3.2.7.6不准用物体顶着三角皮带运行,三角皮带松动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2.7.7 撑打夯机的人员要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谨防碰伤他人和在死角被挤伤。

3.2.7.8 用完后,切断电源,同时吊钩要轻挂轻放,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3.2.8 解体机安全操作规程

3.2.8.1 遵守公司职工安全准则及铁厂通用安全规程。

3.2.8.2 必须固定专人操作,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者身体必须健康,符合要求。 3.2.8.3 使用前,先检查解体机的机械、电气、液压设备(油箱加满油)及风镐的通风装置,确保使用时无故障,严禁带隐患作业。 3.2.8.4 解体挖掘机前,应先按喇叭,同时确认挖掘机旋转半径内无人。

3.2.8.5 解体机使用前,应注意发动机动转情况,若发现发动机运转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好后才能重新使用。

3.2.8.6 在使用中,操作操纵杆的力度不能过猛,应该缓慢进行,以免操作液压突然变大,崩破油管。

3.2.8.7 使用中,挖掘机不能左右摆动用力,以免损坏定位箱。 3.2.8.8 使用中,要注意周围环境,不能与行车相撞,发生危险。 3.2.8.9 在解体过程中,风镐钎不能固定在一个位置解体,镐钎掘进深度不能过深。

3.2.8.10 使用完毕后,要开回停放点,全车进行清洁,发动机进口过滤网要清洗,各加油点要加黄油,全车进行保养。 3.2.9小高炉防止冲渣沟放炮事故注意事项

3.2.9.1 砂口进出口要平衡,出口不得高于进口(应少许低于进口),进口眼子不准补得很小,如有结渣要及时凿除,每次出铁前,必须仔细检查,发现问题禁止开铁口。 3.2.9.2 大坝要筑牢靠,并烤干。

3.2.9.3 主沟溢渣坝要保持一定的固定高度(与两边铁模同高),固定坝上要用河沙做牢,新铺的主沟两边河沙加高,防止主沟浅铁水从两边溢出。

3.2.9.4 主沟刚来渣时,不准急于推开溢渣坝,要让渣溢流,根据情况,确认主沟铁水不满沟了,不会溢出主沟,方准少许扒开,溢渣出主沟,方准许扒开溢渣固定坝上加筑的河沙,在扒溢渣坝上河沙时要特别注意,不准将固定坝损坏,以免缺口过深,主沟铁水流入下渣沟,造成放炮事故。

3.2.9.5 安全坝,炉炉铁要用河沙筑牢并烤干,严禁打开铁口就铲掉,必须待主沟即将溢渣时,方准铲掉。

3.2.9.6 下渣沟炉炉要做砂窝两个,要求长400mm,宽300mm,深200mm,不得马虎应付了事,必须做好,确保主沟残铁不冲入水渣沟。 3.2.9.7 砂口出铁未断流,严禁扯大坝,待铁水断流后方准扯坝,扯坝后如发现残铁较多,不得使劲往下渣沟推,必须从砂坝出口用铁瓢清除,以免砂窝积存不了铁水流入冲渣沟。

3.2.9.8 主沟过深或不平整,必须及时铺好,避免主沟残铁过多。 3.2.9.9 铁口要保证深度1.2—1.5米范围内,眼子要开正,同时不准开的过大,以防铁水跑大流和斜铁口铁水喷出主沟外。

3.2.9.10 下渣流嘴必须炉炉检查补好,流嘴和流嘴的冲渣沟处,如有结渣不准急于清理,30分钟后,必须确认完全冷却后方准清理,同时清理时钢钎要长,人站的距离要远一点,要防万一糖包心铁渣爆炸。 3.2.9.11 每炉铁出铁前,必须检查下渣沟和冲渣沟,发现存有残渣铁,要及时清除方可出铁,下渣沟清理前,必须报告高炉工长和炉前班长,并不准单人下水作业,以保证安全。

3.2.9.12 冲渣沟必须有足够的水压、水量,方准出铁方渣。 3.2.9.13 出铁前叫开下渣沟周围所有人员,并不准通行。 3.2.9.14 主沟与渣沟结了硬壳要及时打碎,以免铁水跑大流时,铁水从硬壳上流入冲渣沟造成放炮事故。

3.2.9.15 一瓦斯在出铁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准打钟出铁。并负责检查铁口深度,并记入高炉作业日志铁口深度栏内。 3.2.9.16 如在大洗炉期间方渣,由炉内工长或一瓦斯工检查确认,把冲渣沟周围人员喊开以后,由工长通知出铁方渣。 3.2.10 煤气烘烤铁口、铁沟及沙坝安全规程

3.2.10.1使用煤气时,煤气管网内的压力必须稳定,应不低于3千帕,并在点火前取得燃气调度室的同意。

3.2.10.2使用煤气前,应检查各阀门、接头有无漏气现象。第一次使用煤气前应打开管道放散阀,再开炉前煤气总管阀门,让煤气放散。待取样做完爆发试验合格后,即关放散阀方能使用煤气。点火时应先给火源后开煤气烧咀阀门,再配合适量氧气进行燃烧烘烤。 3.2.10.3 在烘烤过程中,应由专人看管,有得擅离职守,以防突然停气后又来煤气无人知晓而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3.2.10.4 铁口、铁沟烘烤完毕后,除关闭烧咀阀门外,还应将炉前煤气总管阀门关严。

3.2.10.5 发现煤气泄漏时,一定要站在上风侧监视,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第6篇:风电场安全规程考试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工作人员对风电安全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 (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风电安全规程。

2、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10KV:( 0.7 m) 、35KV :(1.00m )、220KV :(3.00m ) 。

3、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 ),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4、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 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5、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6、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7、电缆的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

8、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72)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9、吊装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必须有安装工作经验,并(持证)上岗,执行规定的指挥手势和信号。

10、在风力发电机组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在现场应备有轻便(灭火器)和(灭火毯)。

11、电厂内无需做安全措施的检修、(维护)、(安装)、施工等工作,应使用电厂(工作联系单)。

12、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13、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14、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

15、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二、简答题(70分)

1、低压回路停电应做哪些安全措施?(5分)

答:1)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工作前应验电。

3)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2、风电场对工作人员工作服的要求? (10分) 答: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烫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接触带电作业、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防护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绝缘鞋。

3、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10分) 答:1)禁止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禁止用导线缠绕。 3)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安全措施票”。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系统。

4)工作中禁止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5)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4、安全工器具管理有哪些要求? (10分) 答:1)风电场应有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登记造册,实行编号、定位存放,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和外观检查,专人管理。

2)风电场应设专用的安全工器具室存放,并具备干燥、通风条件,安全工器具不应与其它用途的房间合用。对安全工器具的每月外观检查情况应记录在专用记录簿内。班组的安全工器具可设专用的工具柜存放,绝缘工器具禁止与其它施工器具、材料混放。

3)安全工器具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或检查,对有问题的安全工器具能修复的应及时维修,不能修复的应及时更换补充,有问题或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不准与正常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4)风电场维护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要做好使用记录,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更新(报废)、检验、检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填入台账保存。

5)存档的有关试验报告、记录、资料由风电场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

5、哪些工作项目填用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10分)

答: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大于表1-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6、检修风力发电机应做好哪些安全措施?(10分)

1)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2)工作前验电。

3)应防止相间接地或短路,应采取有效措施遮蔽有电部位,若无法采取遮蔽措施时,则将影响作业的有电设备停电。

4)在工作现场配备灭火器材,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必要措施。 5)拆开后的电缆头应三相短路接地。

6)电动机组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的遮栏或护罩。 7)电动机组及启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转动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7、风力发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具备哪些条件? (15分) 答:1)风力发电机组主断路器出线侧相序必须与并联电网相序一致,电压标称值相等,三相电压平衡。

2)偏航系统处于正常状态,风速仪和风向标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 3)制动和控制系统液压装置的油压和油位在规定范围内。 4)齿轮箱油位和油温在正常范围。

5)各项保护装置均在正确位置,且保护值均与定值单设定的值相符。 6)控制电源处于接通位置。

7)控制计算机显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8)手动启动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现象。

9)在寒冷和潮湿地区,停止运行一个月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检查绝缘,合格后才允许启动。

10)经维修的风力发电机组在启动前,应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11)风力发电机组的启动、停机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风力发电机组应设置成自动方式。如果需要手动方式,应按照(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要求操作。如需要用远程终端操作启停风力发电机组,应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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