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团委工作职责

2022-11-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企业团委工作职责

浅析加强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职责

摘 要:企业工会是我国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企业的广大职工既是企业工会的主体,也是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力军。企业工会的工作对象是职工,服务对象是职工,维护合法权益的对象更是职工。因而,做好企业工会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进而推动现代化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而深远。

关键词:工会工作 重要职责 凝聚力

一、提高对加强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工人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社会主义中国当之无愧的领导阶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这是党中央站在全局高度,把握时代变化,对我国工人阶级的时代定位。近期王兆国同志在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动员亿万职工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重要讲话,审议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我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重视企业工会建设,加强企业工会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一)从企业的改革发展看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改革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企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企业稳定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企业工会直接面对职工,处在促进企业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的前沿,在动员组织职工,依靠服务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就需要企业工会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需要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为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献策出力;需要企业工会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

(二)从增强工会组织的覆射力凝聚力看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必要性

多年来,中原油田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工会工作扎实推进,不断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但是,随着油田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外合资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大量涌现,工会组织薄弱,工会人员减少,有的甚至没建工会,成为“空白点”。再加近年来招收的劳务工进入油田或其他相关企业,工入会率也不够全面。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就要通过企业工会富有成效的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因此,我们要坚持把企业工会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真正做到工作重心下移,维权关口前移,全力以赴在非公企业建会和吸引职工入会上下功夫,努力把工会工作做到所有企业职工中去,巩固工会组织基础,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努力扩大工会组织的履盖面,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从企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看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迫切性

目前,企业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态、经营方式和职工队伍结构、就业方式、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工会的工作对象、领域、范围、运行方式、活动载体和干部队伍等,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企业工会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油田改制分离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工会组建率不高,有的是建有工会,但工会组织建设出现滑城,人员减少,存有维权机制不健全,维权工作不到位的现象,难以承担维权工作的繁重任务。只有切实加强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才能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有力地促进企业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以《章程》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

企业工会是我国工会的基础,企业工会工作是全社会工会工作的重点,必须以《中国工会章程》为指导,突出工作重点,突出企业特色,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

(一)必须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的首要前提。要适应企业改革改制的新形势,及时抓好工会组织的整顿和重建,确保工会组织不断档,工会会员不流失,工会工作不滑坡。对油田参股重点企业的企业,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完善组织工作制度,确保工会组织不弱化;对改制分流企业,要及时抓好新工会组织的整顿重建工作;要适应非公有制企业和小企业大量增加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联合会的建设,使工会组织覆盖更多的企业。要切实注意解决企业所有职工、特别是劳务工入会问题,真正把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就业方式、不同身份职工广泛组织到工会中来,为企业工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必须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工会干部队伍,是做好油田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建立工会干部选拔机制。要和选拔党政干部那样,注意培养、选拔工会干部,营造优秀工会人才和积极分子脱颖而出的体制环境,绝不能将工会当作是安置庸才和老干部的场所。要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多种途径,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工会工作者,努力维护非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干部培训机制。通过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工会干部进行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工会主席的上岗培训,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工会理论、业务和政策水平,使工会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个质的提高。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干部考核激励机制。要定期评比、考核、表彰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树立先进,激励落后,激发企业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积极性。

(三)必须以创新精神做好企业工会工作

发挥油田企业工会作用,做好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是增强油田企业工会活力的关键。要紧密配合党委,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舆论工具,努力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求发展。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以职代会为载体,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继续抓好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的签订、履行工作,开展劳动关系合谐企业创建活动,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增强企业工会活力,真正把企业工会建成党委重视、行政支持、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三、适应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服务

油田工会对本行业诸方面情况比较熟悉,对指导本行业和相关企业的工会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因此,油田工会更应发扬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一)要摆上重要位置

油田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强企业工会工作摆到工会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研究企业工会工作,针对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源头参与

要发挥油田工会的优势,加大行业政策参与力度,参与行业改革领导机构,参与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做到在源头上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搞好分类指导

油田工会要动员和组织行业企业工会,紧紧围绕本行业、本企业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工会工作。工会要抓点带面,分类指导,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在行业系统组织学习推行,促进企业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经常深入调研

油田工会要经常组织力量,深入企业、深入职工,进行调查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要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到点上,实行面对面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工会解决实际问题。要适应形势的发展,组织对如何做好企业工会工作进行理论研讨,努力开创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总之,作为我国工会重要组成部分的石油企业工会,则是党和政府联系行业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更应把加强新时期石油及相关企业工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责无旁贷的在强化石油行业企业工会工作中履行职责,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者:岳宗霖

第2篇:浅谈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职责

摘要: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承担着“解惑释疑、化解矛盾、增强理解、促进改革”的独特作用,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履行当好灵魂工程师、当好形势分析师、当好心理咨询师、当好队伍稳定师等职责。就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中怎样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职责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者;履行职责

作者简介:徐杰(1964-),女,辽宁大连人,大连供电公司电建集团基层工会主席,政工师。(辽宁 大连 116021)

一、当好灵魂工程师

在企业中,思想政治工作者是灵魂工程师,是以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搞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来提高党组织、党员和职工的整体素质,归根结底实施的是“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使用人”的工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造就优秀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当好灵魂工程师,首先要坚定不移地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不能把改革与职工对立起来,即电力体制改革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与广大职工对立的。电力职工是电力企业的主人,也是电力企业改革的動力,在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相信和依靠广大职工,才是灵魂工程师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二是要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做法,坚持正面教育,对于目前在体制改革中职工所萌发的种种不良心态,用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和统一到正确的方向上来,而不能采取粗暴生硬的态度,使职工产生消极的对立情绪;三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能就经济讲经济,而应该从政治上看问题,心里装着广大职工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随着时代的发展,改革进入深化阶段,强调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正是关系到改革成败的关键。

二、当好形势分析师

关于形势的分析以及教育乃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传家宝,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对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尤为重要,只有认清了形势才能明确任务。纵观自2002年国务院颁布5号文件以来十年间的电力体制改革,尽管争论或批评不断,但是社会各界的评价主流是积极的。结论性的观点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性的突破,改革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应给予充分的肯定。

思想政治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任务就是要认清形势、研究形势,当好形势分析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其中包括电力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让职工群众了解目前允许企业做什么,鼓励企业做什么,禁止企业做什么,从而使企业活动符合社会利益,符合大力倡导的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工作者对形势不仅要有宏观的分析,更要有微观的分析,即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让职工群众充分了解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懂得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惟有改革才能促进企业发展,而企业发展才能惠及电力企业广大职工,共享电力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另外,既要分析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利条件,也要分析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不利因素,目的是使企业职工认识到电力企业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对改革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另外,在形势的分析和教育中,还应该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特别是在改革遭遇挫折甚至失误后,不能丧失信心,要使职工明白改革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之,思想政治工作者当好形势分析师,其宗旨就是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让他们把个人的命运与企业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关注改革、赞同改革、拥护改革,而且要积极投身于电力体制改革中。

三、当好心理咨询师

国际政治多元化、经济全球化和信息传播快速化使得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西方价值观念和传统价值观念的激烈碰撞,使职工产生了许多从未有过的困惑。特别是当前社会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导致职工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多样化、社会联系广泛化、岗位变化频繁化,尤其是岗位竞争、子女就业的压力,社会保障不完善的忧虑,收入差距的拉大等增加了部分职工的不公平感。另外,腐败的蔓延和企业不景气使得部分职工忧心忡忡,生活节奏的加快又使得职工感到心理紧张。上述原因导致职工心理非常复杂,空虚、浮燥、焦虑、紧张交织在一起,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当好心理咨询师,减少职工的心理负担,从而使其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改革和发展中去。

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当好心理咨询师,就要学习和掌握一些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的知识,及时准确地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心理脉搏,了解职工所思所想,帮助职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帮助职工揭开思想上的疙瘩。思想政治工作者不能把问题的产生归罪于改革,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固然在改革的过程中,暴露出一些职工心理上的矛盾,但只要思想政治工作者通过对症下药的方式,努力消除职工在改革中的种种心理障碍,就能使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成为改革的推动者、促进者,而不是观望者、反对者。

四、当好队伍稳定师

电力体制改革并不是一种破坏与毁灭或者毫无意义的标新立异,更不是对职工队伍造成极大冲击或动荡才能完成的任务。电力体制改革应注意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到职工的情绪,即把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当成决定性的条件,条件不成熟的改革不要急于求成,而应该等待条件基本成熟时再予以实施,因为“万事民为先”,另外,电力体制改革还应着眼于绝大多数职工的需要,而不能违背了他们的根本意愿,让职工去做不愿意做的事情。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没有一支稳定的职工队伍,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就无从谈起。为此,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当好队伍稳定师,积极打好主动仗,着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注意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准职工的思想脉搏,牢牢地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善于从政治高度敏锐地洞察问题,正确地分析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把工作做在前面,以适应改革形势的需要,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把吃透上情与了解下情结合起来。吃透上情就是要吃透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把握全局、着眼大局;了解下情就是要了解社会、了解职工,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为职工参与企业改革提供广阔的舞台。企业改革的重大事项必须得到职代会的审议,保证职工为企业改革建言献策的渠道畅通无阻。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职工最关心的具体事情抓起,把思想、道德、观念等无形的东西融入到办实事的有形载体之中,使职工得到实惠的同时,揭开思想疙瘩,实现职工思想的可控、在控,从而实现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人心稳定,保证各项稳定措施落到实处,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当然,思想政治工作者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所应该履行的职责决不仅仅是以上几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成熟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适应时代的需求,改革的需求,面对新的形势探索新的途径,有效发挥“生命线”的作用。

(责任编辑:孙晴)

作者:徐杰

第3篇: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号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位设置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对于企业总会计师玩忽职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所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第4篇:企业法务工作职责

工作描述:公司总部企业法务主管及合规性顾问岗位,熟悉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精于商业合同方面的合规性管理、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熟悉潍坊当地劳动关系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多次独立应诉经验,熟悉庭审的各个环节。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

1、风险防控;负责公司总部及各事业部对内对外事务的风险防控,如各类公函的撰写审核等;

2、合同管理:商务合同的撰写、审核、签订、存档和履行情况追踪;

3、参与谈判和诉讼;

4、提供法律意见:对公司临时和突发性事件进行法律定性,并提出法律意见;

5、追踪最新法律资讯,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解释,适时提出应对方案;

6、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核,提出风险规避的意见和建议;

7、人力资源劳动纠纷的协调处理:参与公司劳动纠纷、工伤纠纷的谈判和诉讼;

8、政府对接:与政府对口部门进行对接,适时维护好关系;

9、与法律相关的其他工作。

项目及业务处理经验(典型)

1)2014/032014/12 杨某某员工离职纠纷处理

主要内容:

1、案件案情分析,证据收集整理。

2、与合作律师沟通,配合完成证据的整理及完善。

3、参与开庭,协助合作律师进行抗辩。

4、负责法律文书的收送、整理。

5、庭审后案件善后处理。 案例效果:

案件诉讼过程涵盖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诉讼阶段,诉讼请求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诉求;通过这个案件处理,对劳动关系诉讼的应诉处理有全面的了解,掌握了各项诉求的抗辩方法, 为公司防范用工风险、弥补人力资源管理的漏洞提出了新的改善建议。

3)2012/09 - 2015/12 合同管理

责任描述: 项目简介:

1、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经济合同法规的规定,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准备工作,参与谈判和初审工作,拟订合同文本并掌握签约进度; 3.追踪合同履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及时完成;

4.认真研究合同法规和法院判例,为公司纠纷处理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 5.对公司合同文本进行登记归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6.控制合同复印件和副本的传送范围,保守公司秘密。

第5篇:企业内部培训师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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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培训师工作职责公司一直以来都想把培训做好,但是公司预算一直没有落实,目前只能考虑从内训开始。因此写了一份内部培训讲师的制度。由于此制度尚未执行,不知道是否能够贯彻下去,到达预期效果。现在特此发出来,请大家分析一下。看有什么地方还需要改进?

1、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积极建设和培养公司内部讲师队伍,完善内部培训体系,发挥内部讲师在培训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讲师。

3、归口管理

总经办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4、工作职责

1) 负责讲授由总经办安排的培训课程,

2) 负责参与公司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总经办培训负责人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3) 负责授课时对课堂纪律及受训学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对受训学员培训效果进行检验,包括学员的考勤、培训测试、评卷、评估。

4) 负责编写或提供教材教案,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更新。

5、内部培训讲师选拔

1) 内部培训讲师评选条件:

①.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事业部培训工作的开展;

②.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③.热爱培训工作,能配合总经办培训工作的安排;

④.能熟练制作PPT格式教材,

2) 内部培训讲师评选程序:

①.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讲师推荐表》(附件一)送呈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提交至总经办。

②.审核通过即成为公司讲师,

3) 内部培训讲师资格评定:

每年12月,总经办讲对所有讲师授课情况进行汇总,汇总的内容包括教材编写质量、授课态度、授课反馈等。(主要依据《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附件二)(评估判定见以下表格)

讲师等级内部满意度授课时数(单位:h)

高级讲师>80分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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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讲师>70分9小时

备注:1.内部满意度结果来自“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

2.授课时数,由讲师授课情况汇总。

6、内部培训讲师福利

1) 公司为开发课程的内部培训讲师提供查询、购买相关培训课程的费用(此涉及的所有培训相关资料属公司所有)。

2) 公司为内部培训讲师优先提供参加与其工作相关的外出培训机会。

3) 公司每年举办一次内部讲师专业知识培训。

4) 公司对讲师按照评选讲师级别与授课时间给予课时补贴:

讲师等级津贴标准(工作时间)津贴标准(非工作时间)

高级讲师100元/小时200元/小时

初级讲师50元/小时100元/小时

5) 对考核合格的讲师,即总评分在70分以上,则按照以上标准给予授课津贴,如总评分在70分以下,则不予发放。

6) 津贴发放:由总经办培训负责人负责津贴的发放,具体时间为每年终汇总培训结果,进行统一发放。

7、内部培训讲师福利

1) 公司每年年终评选1-2名优秀内部培训讲师,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 对连续2次内部满意度分数低于70分以下或授课不足2课时的讲师,取消其讲师资格。

3) 讲师无故2次不授课,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第二次给予取消其讲师资格,并在之后1年内不予评定讲师资格。

8、内部培训讲师日常管理

1) 所有讲师必须在上课前一天将PPT格式的教材提交至总经办,由总经办培训负责人提前下发给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为培训做好准备工作。

2) 讲师所授课程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由总经办培训负责人进行监督。

3) 讲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应提前3-7天通知总经办,以便另行安排。

4) 讲师例会:每季度初月1-5日由总经办培训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内部培训讲师例会,以增加信息交流。会议内容包括:上季度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心得体会交流、本季度培训课程计划安排等。(此例会召开前提是,培训讲师在3人以上)

9、附则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相关解释权及修改权在总经办。

朝阳【wlsh0908】整理

第6篇:企业行政后勤工作职责

企业行政后勤工作职责一、行政管理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并做好记录,发布会议纪要,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组织起草企业综合性工作计划、请示、报告、总结、规划、通知、函电;

3、负责公司印鉴,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4、负责文件、文档、材料的修改、打英复印和文书档案的管理;

5、负责对外各种来信、来访的接待、联系;

6、负责行政值班安排和检查工作;

7、负责与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卫生检疫、检验、消协等主管部门的外联工作;

8、负责门店运营各种耗材的使用管理,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企业行政后勤工作职责,工作总结《企业行政后勤工作职责》。卫生防疫工作。

二、人事管理

1、负责制订人事调配、管理、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监督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负责企业员工招聘、培训、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干部任免、解聘的管理工作;

3、负责企业工资、奖金分配、补贴福利等标准的制订和有关奖惩办法的执行;

4、负责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劳动纪律、休假制度的总体监督、检查和问题的处理;

5、负责员工工资、胸卡、工装、***柜办理;

6、负责企业劳动工资报表和考勤、考核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总务后勤管理

1、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管理工作和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购置、调配,使用等管理工作;

2、负责企业办公通讯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费用收缴工作管理;

3、负责企业内环境卫生、保洁、养护等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企业员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第7篇: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贯彻工会工作方针,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2、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布署,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工会工作制度、规范的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公司有关涉及员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就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企业领导进行协商、沟通、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加强民-主监督,增强企业员工主人翁责任感。

4、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调动全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发展与建设。按照有关民-主管理法规、条例、制度,抓好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5、关心员工生活福利,在多劳多得、效益优先思想指导下,协助和督促公司领导办好员工集体福利工作。关心有困难的职工,为他们排忧解难。负责困难员工的慰问工作。

6、 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组织好节假日及假期的休闲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

7、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工工作。

8、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9、督促工会各委员会做好相应工作。

10、 配合各级领导搞好各项公益活动。

11、 完成工会及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8篇:乡镇企业办工作职责

乡镇企业办工作职责(1)主管镇村各企业,协助分管领导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年度工作目标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实施,乡镇企业办工作职责。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3)负责乡镇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指导、监督个体私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新产品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4)负责镇属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合理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企业生产骨干,工作总结《乡镇企业办工作职责》。

(5)抓好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把好企业财务管理关,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开支合理。

(7)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乡镇企业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三、负责对乡级企业的立项,拟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和组织论证,督促企业生产建设的实施,拟定承包方案,实施行政管理。

四、指导和帮助辖区内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帮助本辖区内乡镇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五、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癣传递、反愧储存。负责本辖区内乡镇企业各种统计报表,按期统计、审核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六、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乡镇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乡镇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七、负责辖区内乡镇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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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企业党支部工作职责

西安大明宫建材家居有限公司党总支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西安大明宫建材家居有限公司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总支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西安大明宫建材家居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企业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三、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发展。

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优良的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西安大明宫建材家居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职责

一、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总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抓好总支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总支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协调好党总支与企业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为党总支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五、带领党总支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抓好总支班子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总支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总支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企业党总支要制定年度学习理论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月集中一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习时要做好记录,讨论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党总支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要结合实际学习理论,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学习方法要灵活、生动、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开展交流。

四、各党支部对每个人的学习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提前请假。

五、各党支部每年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验收,对学习成绩优秀者,在党总支大会上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争先创优重要依据之一。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总支党员大会、总支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党总支要通过定期的“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的团结。

二、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总结报告总支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和决定总支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党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讨论总支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研究审查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召开党总支成员的民主生活会。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五、党课一般每月一次,一年不少于12次。党课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学习教育。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管理要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

二、党总支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党员流入、流出区域、具体工作、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三、党员短期外出离开原党组织一至三个月的,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但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情况,按时交纳党费;外出离开原党组织三至六个月的,应转移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由所去地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离开原党组织六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接收单位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流入地参加党组织生活;离开原党组织六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和接收单位的,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四、党总支要指定一名总支委员或党员负责联系一名流出党员,将党组织活动等有关事宜及时传达给流出党员,并将流出党员的思想、工作和有关情况按期反映给党组织。

五、党支部要热情、认真接纳流入企业的流动党员,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及时安排其参加企业的党组织生活,并向党员原党组织定期反馈流入党员现实表现。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党员开展1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

三、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党内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表测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6个步骤。民主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四、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彰。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员关系转入 其他企业党员和大学生党员

所在企业、学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出具介绍信→中共未央区委组织部→大明宫街道党工委(留存档案)→街道非公企业党总支→企业党总支。 退伍军人

所在部队的师一级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出具介绍信→中共未央区委组织部→大明宫街道党工委(留存档案)→街道非公企业党总支→企业党总支。 外地流动党员

所在县(区)一级及以上各级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中共未央区委组织部→大明宫街道党工委(留存档案)→→街道非公企业党总支→企业党总支。 党员关系转出 未央区范围内

企业党总支开出介绍信→街道非公企业党总支→大明宫街道党工委→XXX党(工)委→接收单位党组织。 未央区范围外

企业党总支开出介绍信→街道非公企业党总支→大明宫街道党工委→中共未央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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