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历史发展与总结

2022-12-0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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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淘宝网历史发展与总结

科学总结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

【摘要】如何总结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及其相关范畴,不能认为是对历史事实和经典作家理论思想的科学概括和严谨归纳,对此理应提出质疑。一些“东方学”学者所提出的问题多半是重要的;问题在于,当前理论家最重要的使命,不是独出心裁地构筑什么“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体系”,而是深刻总结“十月革命”以来共产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总结后发展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重新审视传统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后发展国家正确选择发展道路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东方社会理论;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落后国家发展道路

引言

自上个世纪后期以来,“东方国家”和“东方社会”成了我国“东方学”学者不时谈论的话题。他们力图把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同时也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问题,纳入到他们的“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的框架中去;他们力图说明,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过是“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指导的结果。据说,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其后继者们)的著作中发现了这方面的“理论依据”,而实践似乎也为他们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他们把俄国、中国、东欧以及其他落后国家概括为“东方国家”,而把上述“理论依据”和他们自己的理论见解混为一体,归结为“东方社会理论”。我们注意到,所谓“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已经进入了作为大学教材的《科学社会主义概论》①,说明“东方学”已经作为学科确立下来,并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在围绕这个主题发表的论著中,俞良早教授的《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研究》(以下简称“俞著”)更具有代表性和系统性。

俞著从“东方视角”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和“东方”相关的衍生概念——“东方国家”、“东方社会”、“东方理论”、“东方社会理论”、“东方社会主义”、“东方社会主义理论”、“东方社会发展的学说”、“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等等,并构筑了一个“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体系”,即“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邓小平关于东方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理论构成的一个大的理论体系。”其目的似乎首先在于揭示规律性的东西,从而增强“东方学”的理论性,其次在于解决“东方学”学者认识上“脉络不甚清楚”和“存在较大的偏差”的问题。[1]12

俞著中的“东方”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模糊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中,“东方”实际上仅限于俄国(俄国公社和俄国革命)[1]58;在“列宁的东方社会理论”中,东方是指“俄国和东方其他国家”[1]94;而在“行进中的东方社会主义”中,东方则是指“亚洲、东欧等地区”[1]268。这样一来,“东方”这个框架就可以容纳更多的东西了。

俞著得出的主要结论是:(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在不同的时期确实提出和形成了东方社会发展的学说”——“马克思主义东方学”。[1]4(2)“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东方社会的理论,即关于西方先于东方胜利并且为东方树立榜样和提供帮助的理论”[1]16;第二阶段,“列宁关于东方社会的理论”——“东方社会主义战略理论”[1]20,标志着“东方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1]29;第三阶段,邓小平关于东方社会的理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标志着“东方社会主义理论的成熟”[1]29(俞著强调指出,“邓小平理论在一定意义上等于东方社会理论”,“邓小平理论就是东方社会理论”[1]21,22)。(3)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已经揭示出东方社会发展的若干重要规律”(六大规律):东方各国革命和发展的道路不同于西方;东方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东方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努力建设先进文化;东方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逐步和不断地推进民主制度建设;东方执政的共产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东方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处理好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1]5-11。(4)列宁和邓小平的“20世纪东方社会主义理论”,即“由列宁理论、邓小平理论为代表的正确指导俄国、中国等东方国家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实践的科学理论”[1]24。(5)“20世纪东方发展的三大规律”:以社会主义方式实现发展(东欧的俄罗斯等国有几十年以社会主义方式发展的历史;亚洲的中国、越南、朝鲜一直坚持以社会主义方式发展);对西方抗争和反击;主动融入全球化。[1]268-276(6)“行进中的东方社会主义”[1]268的特殊性:俄国和中国等国经济落后,既“决定了这些国家先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必然性”[1]279,也决定了这些国家“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曲折性”[1]285。

俞著借助“东方”这个框架想要表达的主要观点是:第一,“东方”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第二,“东方国家”正因为经济落后而必然先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第三,“东方社会主义”的曲折性同样根源于经济落后,但曲折并非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第四,“东方社会”和“东方社会主义”有不同于西方的特殊规律,从而把东方和西方看作是两种不同的经济社会形态。第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志着“东方社会主义理论”的成熟,在东方国家具有普遍意义。第六,西方国家之所以至今没有走向社会主义的胜利,是因为在全球化条件下从发展中国家获取了生命力。

我们可以看到,俞著的全部内容和观点是建立在“一个框架”(“东方社会”)和“两个支点”(“经济落后”和“全球化”)的基础之上的。值得我们重视的是:俞著的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和“东方社会主义”已经自成体系,除了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为“东方社会”这个概念寻找理论依据外,已经脱离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本身(“两个伟大发现”和“一个科学结论”);在“东方社会主义”的名义下,一方面肯定了“落后国家更容易搞社会主义”这样一种观点,另一方面肯定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正确性;在“东方社会理论”第三阶段和“行进中的东方社会主义”的名义下,一方面模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的原则区别,另一方面在实际上改变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内涵。

既然俞著以少有的理论高度把“东方学”提供给我们,总结出这样多的重要观点,构造成这样庞大的理论体系;既然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已经进入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教材,我们就不能不认真对待了。

我们向俞著以及“东方学”学者提出的质疑是:第一,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东方”、“东方国家”和“东方社会”可以成为一个涵义确定的概念吗?第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19世纪中后期俄国公社前途命运的论述、列宁和斯大林20世纪初关于亚洲被压迫民族革命和发展道路的论述、邓小平20世纪后期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用“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这个框架将其联系在一起吗?邓小平理论等于东方社会理论吗?第三,所谓的“东方各国”的发展规律和发展道路都不同于西方吗?以社会主义方式实现发展是东方国家的共同规律吗?第四,所谓“东方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究竟是什么关系?经济落后的国家搞社会主义反而更容易吗?第五,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剧变和转轨说明了什么,能够用“曲折性”来说明吗?第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东方国家”具有普遍意义吗?最后,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东方学”、“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体系”可以成立吗?这些问题也是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深入思考的问题。

当前,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与其像当年德国杜林教授那样煞费苦心地构造“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体系”,倒不如去深入研究和科学回答理论上和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在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两个令不少人困惑不解和反复提出的重大问题要求给予科学的回答:第一,实践中出现的和现存的社会主义,都来自落后国家或后发展国家;而欧美发达国家却至今没有能够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这种现象如何认识?是因为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比发达国家更容易,甚至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因为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社会主义?如果是前者,是否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未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如果是后者,如何认识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历史地位?第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之后,苏联和东欧等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瞬刻间发生剧变和转轨,由社会主义道路转向资本主义道路;而能够存活下来的少数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则是那些早已经主动进行“第二次革命”——由传统社会主义道路转向新型社会主义道路,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对于这种现象又如何认识?是因为“老祖宗”对社会主义本身的认识存在空想和偏差,还是因为这些国家曾经超越了必要的发展阶段?如果是前者,市场经济如何体现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能够消灭阶级和消除两极分化?如果是后者,落后国家如何走一条更有利于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社会主义(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

其实,所有的问题几乎都是从列宁和斯大林的理论和传统社会主义实践产生的,而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无关。从理论上讲,列宁和斯大林有三个重要观点:一是社会主义不可能在世界所有文明国家同时产生,而是首先单独在一个国家产生;二是社会主义只能率先在帝国主义链条的薄弱环节产生;三是在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帮助下,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从实践上讲,20世纪爆发的两次世界大战,先后在落后国家(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后封建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催生了多个“社会主义国家”,从而出现了一个“社会主义阵营”。问题是,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只是走上了一条非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还是已经建立了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种意义的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是后者,那么是否可以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单独在一个国家建立起来,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比发达国家更容易?是否意味着实践突破了“老祖宗”的理论认识?是否意味着列宁和斯大林推翻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一些重要观点?是否意味着唯物主义历史观(核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也不能成立了?问题还在于,半个世纪以后,“传统社会主义”无一例外地陷入困境,从而不得不重新选择发展道路和进行变革:苏联和东欧国家纷纷发生剧变和转轨;中国开始进行“第二次革命”。这种不同形式的政治变革又说明了什么?同列宁和斯大林当初的有关理论认识和传统社会主义有什么关系?

在上述问题中,如何认识中国的发展道路和现阶段社会形态的性质,是一个重大问题。俞著的公式是:邓小平理论=东方社会理论。这种认识潜藏着两个观点: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东方国家的社会主义;第二,中国的发展道路就是东方国家的发展道路。这样的观点能够成立吗?俞著既然认为中国是“行进中”的社会主义的典型代表,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根本改变了对社会主义本身的看法;或者是否认为,东方国家的社会主义和未来西方国家的社会主义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主义?无独有偶,在改革开放中,我国的主流经济学提出了两个重要观点: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商品形式都是社会主义“内在”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价值并不仅仅是生产过程的活劳动创造的,社会分工中的所有劳动(包括对象化劳动)乃至所有的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这两个观点大大“突破”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问题是,这两个观点能够成立吗?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两个伟大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和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殊规律)和“一个科学结论”(科学社会主义)。但是,俞著和“东方学”的学者们是否曾经想过:如果社会主义和生产力性质没有关系,从而唯物主义历史观不能成立了;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被“突破”了;科学社会主义被“东方社会主义”取代了,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可以被否定了?可见,俞著和“东方学”学者们提出的问题决不是一般的学术问题。因此,从理论上澄清对所谓“东方社会”的误解,正确总结后发展国家探索发展道路的历史经验,是非常必要的。

一、马克思所说的“东方”是指以东方公社为基础的亚细亚形式

俞著所谓“东方”概念似乎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首先提出来的。然而,俞著似乎不清楚,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东方”并不是一个范围和涵义确定的概念,他们对“东方”的考察涉及不同的问题,和俞著所说的“东方”并不是一回事。

(一)“东方”并不是一个范围和涵义确定的概念

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以及到毛泽东为止的后继者的著作中,的确都提到过“东方”这个概念,而且都是相对于“西欧”(“欧洲”)或者“西方”而言的。但是,在他们的论著中,不仅“东方”的范围和涵义不尽相同,而且所考察和研究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东方”和“西方”起初都是纯粹的地理概念;尽管他们关注的是“东方”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的特殊性(相对于西欧而言),但这种特殊性是以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为前提的。然而,在他们之后发生了变化,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已经和自然地理条件没有关系,所关注的也不是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的特殊性。他们所说的“东方”,指的是地处苏联东面和南面亚洲的被压迫民族,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而他们关注的问题则是,在世界性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落后国家如何在苏联的影响和支持下,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自从世界上形成了东西方两个“阵营”——帝国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以后,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处于西欧的东方,因而,东方和西方就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涵义(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并成了两大阵营、两种制度的代名词。由于涵义的演变,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就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东方了,地理概念的“东方”和政治概念的“东方”就不一致了。然而,俞著从不同范围、不同涵义的“东方”一下子衍生出“东方社会”和“东方社会主义”,进而又衍生出“马克思主义东方学”或“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这绝不是一种真正的“理论创新”。为了澄清对“东方社会”的误解,首先从回顾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述开始。

(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东方”的考察涉及不同的问题

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所说的“东方”的涵义和后来人们所说的东方的涵义并不一致。他们关于“东方”的论述主要见诸于四个地方:一是1853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东方国家(部落,公社)一系列特殊性(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方面的特殊性)的考察,涉及东方部落定居部分和继续游牧部分之间的关系,阿拉伯城市商业衰落的原因,东方的历史表现为宗教的历史的原因。二是1853年马克思对印度村社制度和东方专制制度的考察,涉及到东方国家的范围和东方农业的特点,目的在于说明英国殖民主义在印度的罪行——摧毁了印度村社制度的经济基础(而村社制度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三是1857-1858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以前的所有制形式的考察,这里提到的亚细亚形式也就是“东方”形式。与此并列提出的其他三种形式是:斯拉夫的形式,古代(希腊和罗马)的形式,日耳曼的形式。四是1857-1858年马克思在考察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涉及到服务阶级,而对服务阶级的历史考察发现,服务阶级早就存在于东方公社中。以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东方”(东方部落,东方公社,东方专制制度),虽然谈论的问题不尽相同,但范围和涵义是相同的,是相对于地处“西方”的西欧而言的。“东方”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范围包括北非、西亚和南亚的部分地区,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撒哈拉地区,阿拉伯国家(埃及),波斯(伊朗),印度,鞑靼(蒙古)等。在他们所说的“东方”中,既不包括作为斯拉夫民族的俄国,也不包括亚洲的中国、日本、朝鲜和东南亚等国家。他们后来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不是作为“东方社会”来考察的。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东方”的论述和俞著关于所谓“东方社会”、“东方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论述相对照,就可以发现,不仅二者所说的“东方”的范围不一致,而且内容也不一致。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谈论的“东方”,俞著并未涉及;另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未将俄国公社作为“东方”问题来考察,而在俞著那里,“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就是他们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为此,我们有必要作一些文献的引证。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东方国家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特殊性的考察

马克思在写给恩格斯的信中说:他对恩格斯关于希伯来人和阿拉伯人的那一部分很感兴趣。弗朗斯瓦·贝尔尼埃(1830年著有《大莫卧儿、印度斯坦、克什米尔王国等国游记》,在奥朗则布那里当了九年医生)对东方城市有更出色、更明确和更令人信服的描述。他所说的东方指的是土耳其、波斯、印度斯坦。马克思对“东方”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东方部落中定居部分和未定居部分之间的一般关系是什么;在穆罕默德时代,从欧洲到亚洲的通商道路有了很大改变,早先同印度有过大量贸易往来的阿拉伯城市在商业方面已经衰落了,这是为什么;东方的历史为什么表现为各种宗教的历史。马克思说,贝尔尼埃正确地认识到,东方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的钥匙。在这里,马克思使用了“东方”、“东方部落”、“东方天国”、“东方城市”、“东方的历史”等概念。[2]79-80对此,恩格斯在回信中表示,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确是了解整个东方的一把钥匙。这是东方全部政治史和宗教史的基础。但是,东方各民族之所以没有达到私有制,这主要是由于气候和土壤的性质,特别是由于大沙漠地带,这个地带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直到亚洲高原的最高地区。在这里,农业的第一个条件是人工灌溉,而这是村社、省或中央政府的事。在东方,政府总共只有三个部门:财政(掠夺本国)、军事(掠夺本国和外国)和公共工程(管理再生产)。因此,在那里,自由竞争被看成是极丢脸的事。[2]80-81在这里,恩格斯使用了“东方”、“整个东方”、“东方各民族”等概念,并明确划定了“整个东方”的地理范围。他们都认为,东方最主要的共同特征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

(四)马克思对以印度为代表的东方专制制度及其社会基础的考察

马克思指出,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东方一些国家基本的要求,因而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进行干预;而村社制度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但是,英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对外贸易摧毁了印度农村公社制度的经济基础。1853年,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曾经对“东方”诸国作过考察。那里曾经讲到:在亚洲,气候和土地条件,特别是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区直至最高的亚洲高原的一片广大的沙漠地带,使利用水渠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在西方,例如在佛兰德(欧洲中世纪公国)和意大利,曾促使私人企业结成自愿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因而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进行干预。所以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印度也是这样。印度曾经存在一种半野蛮半文明的公社,这些家庭式公社本来是建立在家庭工业上面的,靠着手织业、手纺业和手耕农业的特殊结合而自给自足。这种村社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它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但是,英国的蒸汽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对外贸易摧毁了印度农村公社制度的经济基础。可见,马克思对印度的考察实际上是对东方国家特殊性考察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化。在这里,马克思所说的亚洲即“亚细亚”和“东方”的范围是一致的。与“东方”相关的概念有“东方人”、“东方农业”、“东方专制制度”等。[3]762-766之后,马克思在写给恩格斯的信中又说,“不列颠人在印度的全部统治是肮脏的,直到今天还是如此。”“亚洲这一部分的停滞性质(尽管有政治表面上的各种无效果的运动),完全可以用下面两种相互促进的情况来解释:(1)公共工程是中央政府的事情;(2)除了这个政府之外,整个国家(几个较大的城市不算在内)分为许多村社,它们有完全独立的组织,自己成为一个小天地。”“在某些这样的村社中,全村的土地是共同耕种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每个土地所有者耕种自己的土地。在这种村社内部存在着奴隶制和种姓制。荒地作为公共牧场。妻子和女儿从事家庭纺织业。这些田园共和国只是怀着猜忌的心情防范邻近村社侵犯自己村社的边界,它们在新近刚被英国人侵占的印度西北部还相当完整地存在着。我认为,很难想象亚洲的专制制度和停滞状态有比这更坚实的基础。英国人虽然已经使这个国家大大地爱尔兰化了,但是打破这种一成不变的原始形态毕竟是欧洲化的必要条件。只靠税吏是不能完成这项任务的。要破坏这些村社的自给自足的性质,必须消灭古老的工业。”[2]84-85在这里,印度既是亚洲的一部分,也是东方专制制度的代表。在这里,马克思一方面抨击了英国殖民主义对印度的肮脏统治,一方面指出,印度这种原始形态的村社形式(作为东方专制制度的社会基础)将被现代工业消灭的不可避免的性质。这也是他后来在《资本论》中所表达的思想。

(五)恩格斯针对不同问题对以农民公社为基础的东方专制制度的论述

恩格斯曾经不止一次地讲过印度和俄国的“东方专制制度”,但所涉及的问题不尽相同。他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流亡者文献》)中批判俄国民粹派社会主义者特卡乔夫关于俄国公社更容易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观点时指出:在印度日耳曼语族各民族(已经受其影响的马来人)的低级发展阶段上,曾经广泛存在土地公社所有制,这是一种十分落后的形式,已经逐渐被取消了。它在大俄罗斯(俄国本土)之所以能够“一直保存到今天”,是因为,“各个公社相互间这种完全隔离的状态,在全国造成虽然相同但绝非共同的利益,这就是东方专制制度的自然形成的基础。从印度到俄国,凡是这种社会形式占优势的地方,它总是产生这种专制制度,总是在这种专制制度中找到自己的补充。”在这里,恩格斯主要在于说明,俄国的农民公社作为落后的形式,不可能直接跳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而现在,它正在趋于解体。[4]278-282他在《反杜林论》中批判德国杜林的“暴力论”时也说过,“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人类是从野兽开始的,因此,为了摆脱野蛮状态,他们必须使用野蛮的、几乎是野兽般的手段,这毕竟是事实。古代的公社,在它继续存在的地方,从印度到俄国,在数千年中曾经是最野蛮的国家形式即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只是在公社瓦解的地方,各民族才靠自身的力量继续向前迈进,他们最初的经济进步就在于借助奴隶劳动来提高和进一步发展生产。”[4]524-525在这里,恩格斯主要在于说明,虽然古代公社是野蛮的专制制度的基础,但奴隶制既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又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恩格斯上述都讲到,古代的公社(农民公社)曾经是最野蛮的国家形式即“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而当时在印度和俄国仍然存在。显然,他在这里也把俄国归入了“东方”。作为地理概念,这并无不妥。但恩格斯在这里所谈论的问题,和俞著所谓“东方社会”、“东方社会主义”毫无关系。我们决不能在“东方专制制度”这个概念中,把不同涵义的“东方”混为一谈。第一,先前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从撒哈拉到亚洲高原的“东方天国”并不包括俄国,这是因为,俄国不具有它们所考察的“东方国家”在自然地理方面的特殊性。俄国的土地公有制和农民公社之所以能够从古代保留下来,不是因为干旱少雨,而是因为俄国公社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第二,印度和俄国农民公社的解体,归根到底都是因为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直接原因有所不同。在印度,是因为外来的不列颠的殖民统治;在俄国,是因为沙皇政府实施了加速公社解体和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第三,在印度,农民公社解体以后,只能以殖民地的形式发展资本主义;在俄国,则是继续在沙皇政府的统治下合乎规律地走上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第四,随着印度和俄国农民公社的解体,“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但是,在印度,取代原来专制制度的是英国的殖民统治;在俄国,封建的专制制度演变为半封建的专制制度。

(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以前东方亚细亚所有制形式的考察

马克思为了搞清楚雇佣劳动从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如何产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以前的所有制形式是何种关系,曾经对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所有制形式作了历史的考察。他发现,在一切现实的历史过渡中,“雇佣劳动表现为一些关系的解体,消灭”,其中,“在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中……是从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5]14他说:“如果说雇佣劳动的前提和资本的历史条件之一,是自由劳动以及这种自由劳动同货币相交换,……那么,另一个前提就是自由劳动同实现自由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即同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相分离。”其中首要的是,劳动者同他的天然的实验场即土地相分离。其中包括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解体,以及以东方公社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解体。[5]470-471马克思所说的“东方公社”也就是“亚细亚”形式。他指出,资本主义以前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主要有三种:亚细亚的形式;古希腊罗马的形式;日耳曼的形式。其中,亚细亚形式表现为公有制;古希腊罗马形式表现为国家所有同私人所有相并列的双重形式;而在日耳曼形式中公社所有制仅仅表现为个人所有制的补充。[5]474-479“在亚细亚的(至少是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的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5]481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部落或公社)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专制君主既是最高统一体的体现者,也是财产的所有者。这就是东方专制制度。但是,部落的或公社的财产事实上是作为基础而存在的,大部分财产是在公社范围内创造出来的。因此,这种公社不仅完全能够独立存在,而且在自身中包含着再生产和扩大生产的一切条件。[5]473这里所说的亚细亚形式也就是东方民族的形式。

(七)马克思对东方国家资本主义以前服务阶级的历史考察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服务阶级”的考察,曾经追溯到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其中也包括“东方公社”。他说,“物化劳动同活劳动相交换,一方面还不构成资本,另一方面也还不构成雇佣劳动。整个所谓的服务阶级,从擦皮鞋的到国王,都属于这个范畴。不论在东方公社,还是在由自由土地所有者组成的西方公社,我们到处零散地见到的自由短工也属于这个范畴;…”[5]463,“在资产阶级前的各种关系解体的时期,零散地出现一些自由劳动者,购买这些人的服务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生产;……然而,凡是这种自由劳动者的数量日益增多而且这种关系日益扩展的地方,旧的生产方式,即公社的、家长制的、封建制的生产方式等等,就处于解体之中,并准备了真正雇佣劳动的要素。”[5]468可见,服务阶级(其中的大部分是仆役阶级)不仅有现代形式,也有历史形式,只是服务的对象不同。

由上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考察的“东方”和“亚细亚”的涵义一致,有明确的范围和特征;但由于考察的着眼点各不相同,我们不可能将其概括为“东方理论”,更不能和“东方社会主义”扯上关系。至于俄国公社问题(后面将专门说明),马克思并不是作为“东方民族”问题来考察的,而是作为和西欧相区别的特殊社会形态和可能的特殊发展道路来考察的。

二、俄国公社是作为与西欧相区别的特殊形态来考察的

在俞著中,所谓“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所涉及的主要是俄国公社的命运问题;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恰恰没有把俄国归入“东方天国”和“亚细亚”之中。马克思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初见于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其后见于1881年3月给俄国民粹派社会主义者查苏利奇的复信和初稿;最后又见于1882年1月和恩格斯合写的《资本论》俄文版序言。恩格斯对俄国公社问题作了更多和更深入的考察,其中包括:1875年和1894年对俄国社会问题的考察(特别是针对民粹派学者特卡乔夫的批判);1892年和1893年致俄国民粹派社会主义者丹尼尔逊的信。问题的核心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俄国以及和俄国相似的国家,是否有可能走上免受资本主义苦难的发展道路。俄国的确处在西欧的东方,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俄国公社不是作为“东方”问题来考察的;对俄国公社前途和命运的考察,其着眼点完全不同于对以印度为代表的“东方天国”的考察。撇开这些不论,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视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依据,至少是一种误解。马克思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结如下:

1马克思认为俄国公社具有一定特殊性和两种可能的前景

在向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中俄国公社的变革不同于西方的运动。马克思说,在西方的运动中,问题是把一种私有制形式(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资本主义私有制)。相反,在俄国农民中,则是要把他们的公有制变为私有制。可见,《资本论》既没有提供肯定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也没有提供否定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但可以确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不过,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排除来自各方面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然发展的正常条件。[4]774-775但实际情况是,俄国农村公社并不具备“自然发展的正常条件”,“来自各方面的破坏性影响”与日俱增。

俄国公社和未来社会具有形式上的共同点和相似性。马克思说,农村公社的发展是符合我们时代历史发展的方向的,因为致命的经济危机将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终结,现代社会将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高级形式,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4]769-770在马克思看来,“高级形式”的未来社会和古代类型的农村公社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因此,这种“回复”是“否定的否定”。但是,一方面,当时的经济危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不是“致命”的;另一方面,古代类型的农村公社和“高级形式”的未来社会有天壤之别,前者不可能直接转变为后者。

19世纪70年代的俄国公社面临两种可能的选择和两种可能的结局。马克思说,车尔尼雪夫斯基在他的文章中研究了这样一个问题:俄国是应当像它的自由派经济学家所希望的那样,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呢,还是与此相反,俄国可以在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的同时取得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部成果,而又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他本人表示赞成后一种解决办法。马克思的结论是: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灾难性的波折。[4]340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俄国公社之所以能够保留下来,是因为它具有不同于古代公社的某些特征,并作为集体生产的因素。俄国公社具有生存和解体的二重性,因而有两种可能的选择和两种可能的结局。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如果条件具备,俄国公社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4]761-767因此,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能开始获得新的生命。[4]770-771然而,俄国当时已经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历史环境”最终迫使俄国公社“自杀身亡”了。

处于危险境地的俄国公社只有通过俄国革命才能挽救。马克思说,现在俄国公社的存在本身由于强大的利害关系者的阴谋(国家的直接搜刮,侵入公社的资本家、商人及土地所有者的剥削,内部利益冲突的损害)而处于危险境地。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保证农村公社自由发展的俄国革命。[4]772-7731882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共同指出:“《共产党宣言》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但是在俄国,我们看见,除了迅速盛行起来的资本主义狂热和刚开始发展的资产阶级土地所有者外,大半土地仍归农民公共占有。那么试问: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3]251但是,所有的“假如”并没有成为现实。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迟迟没有发生,而后来当俄国革命发生的时候,俄国公社早已经解体了。

可见,马克思关于俄国公社前景的论述,一开始就是不确定的;马克思和俄国民粹派社会主义者希望得到的结果,完全是建立在假设条件的基础之上的,且所有的假设均未成为现实。因此,这些论述根本够不上科学意义上的理论——基于现实经济条件的规律性的认识。如果把这些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内容,实在是太不严肃了。

2恩格斯认为陷于解体的俄国公社的唯一出路是发展资本主义

恩格斯对俄国公社问题的关注比马克思早几年,虽然起初并没有排除俄国公社继续保存和走上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可能性,但他一开始就是作为民粹派社会主义批判者的面貌出现的。恩格斯的主要观点如下:

在俄国公社的基础上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1874-1875年,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献——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一文中说:“俄国农民在摆脱农奴从属地位以后的处境已经不堪忍受,不可能长久这样继续下去,而仅仅由于这个原因,俄国革命正在日益迫近,——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问题只在于这个革命的结果可能怎样,将会怎样?”特卡乔夫认为,这将是“社会主义革命”,它将在我们西方还没有实现以前,就在俄国实现西欧社会主义所追求的那种社会形式——而且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只是零星出现并且还处在低级发展阶段上的社会状态下来实现。这一点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俄国人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选民,而且他们还有劳动组合和土地公社所有制。[4]276对此,恩格斯指出:“劳动组合是一种自发产生的,因而还很不发达的合作社形式,并且也不是纯粹俄罗斯或纯斯拉夫的合作社形式。在凡是需要的地方,都建有这种合作社:……这种形式在俄国占有优势当然证明俄国人民有着强烈的联合愿望,但这还远不能证明他们靠这种愿望就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4]278“土地公社所有制这种制度,我们在从印度到爱尔兰的一切印度日耳曼语族各民族的低级发展阶段上,甚至在那些受印度影响而发展的马来人中间,例如在爪哇,都可以见到。……在西欧,包括波兰和小俄罗斯在内,这种公社所有制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变成了农业生产的桎梏和障碍,因而渐渐被取消了。相反地,在大俄罗斯(即俄国本土),它一直保存到今天,这首先就证明农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状态在这里还处在很不发达的阶段,而且事实上也是如此。”[4]280“俄国的公社所有制早已度过了它的繁荣时代,看样子正在趋于解体。但是也不可否认有可能使这一社会形式转变为高级形式,只要它能够保留到条件已经成熟到可以这样做的时候,只要它显示出能够在农民不再分开而是集体耕作的方式下向前发展;就是说,有可能实现这种向高级形式的过渡,而俄国农民无须经过资产阶级的小土地所有制的中间阶段。然而这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会发生,即西欧在这种公社所有制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完成无产阶级革命并给俄国农民提供实现这种过渡的必要条件,特别是提供在整个农业制度中实行必然与此相联系的变革所必需的物资条件。可见,特卡乔夫先生断言俄国农民虽然是‘有产者’,但比西欧没有财产的工人‘更接近于社会主义’,完全是胡说八道。恰恰相反。如果有什么东西还能挽救俄国的公社所有制,使它有可能变成确实富有生命力的新形式,那么这正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4]282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俄国有可能发生的革命,只能是资产阶级革命,而不是社会主义革命。能够挽救正在趋于解体的俄国的公社所有制的,只能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

俄国避免资本主义苦难的前提条件是西欧经济制度的变革。1893年2月,恩格斯在致丹尼尔逊的信中指出,1854年前后,俄国的起点是:一方面存在着公有制,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大工业。力图把大工业嫁接在农民的公有制上面(一方面使这种大工业的发展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又把这种原始的公有制提高到世界上空前优越的一种社会制度的水平),这是一种超过历史上一切先例的发展,而当时俄国所具有的条件是不同的。公社,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劳动组合,都包含了某种萌芽,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展起来,使俄国不必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但是,实现这一点的第一个条件,是外部的推动,即西欧经济制度的变革,资本主义在最先产生它的那些国家中被消灭。但是不应当忘记,这种机会正在逐年减少。[6]723-724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无论是力图把现代大工业嫁接在农民的公有制上面,还是把公社这种原始的公有制提高到共产主义的社会所有制的水平,都是超越历史阶段的,因而是不可能的。

社会主义的条件在西方还没有成熟以前俄国只可能向资本主义发展。1893年10月,恩格斯在致丹尼尔逊的另一封信中指出,俄国和美国不同。美国从一诞生起就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的;美国是由那些为了建立纯粹的资产阶级社会而从欧洲的封建制度下逃出来的小资产者和农民建立起来的。而在俄国,基础则是原始共产主义性质的,是文明时代的氏族社会,它虽然正在土崩瓦解,但仍然是资本主义革命(这是俄国真正的社会革命)赖以行动和进行的基础、材料。在俄国,从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中发展出更高的社会形态,也像任何其他地方一样是不可能的,除非这种更高的形态已经存在于其他某个国家并且起着样板的作用。这种更高的形态——凡在历史上它可能存在的地方——是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及其所造成的社会二元对抗的必然结果,它不可能从农业公社直接发展出来,只能是仿效某处已存在的样板。因而,俄国就只能二者择一:或者把公社发展成这样一种生产形式,这种生产形式和公社相隔许多中间历史阶段,而且实现这种生产形式的条件当时甚至在西方还没有成熟——这显然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者向资本主义发展。实际上,除了这后一条路,不可能有什么别的办法。至于公社这种形式,那末只有在其成员间的财产差别很小的条件下,它才可能存在。这种差别一旦变大,它的某些成员一旦成为其他较富有的成员的债务奴隶,它就不能再存在下去了。恐怕俄国公社这一制度注定要灭亡。[2]558-561恩格斯在这里再次明确指出,更高级的生产形式(社会主义)和俄国农民公社相隔许多中间历史阶段,前者不可能从后者直接发展出来。既然实现这种高级生产形式的条件当时在西欧还没有成熟,那么,俄国公社制度的灭亡和向资本主义发展就是注定的。

改造俄国公社的首创因素只能来自西方的工业无产阶级。1894年,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说,特卡乔夫认为,俄国农民作为天生的共产主义者,比西欧的无产者更无限地接近社会主义。车尔尼雪夫斯基同样把俄国农民公社看作从现存社会形式过渡到新的发展阶段的手段,而西方却没有这种手段。针对这种见解,恩格斯阐明了俄国土地公有制和西方行将建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关系,并回答了他们提出的下述问题:俄国仍然存在的公有制是否不能作为民族活动的一个起点,以便用资本主义时代的一切技术成就来充实俄国的农民共产主义,使它一下子越过整个资本主义时期进入一切生产资料的现代社会主义公有制?恩格斯回答说,俄国的公社存在了几百年,在它内部从来没有出现过要把它自己发展成高级的公有制形式的促进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丧失共产主义的性质,而变成互不依赖的土地占有者的公社。结论只能是,对俄国的公社的这样一种可能的改造的首创因素只能来自西方的工业无产阶级,而不是来自公社本身。西欧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以及与之俱来的以社会管理的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是俄国公社上升到同样的阶段所必需的先决条件。[6]437-441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俄国公社越来越丧失共产主义性质,即便能够得到挽救,改造它的首创因素和提升它的先决条件,只能来自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

在原始类型的俄国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恩格斯说,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解决只有高得多的发展阶段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在商品生产和单个交换以前出现的一切形式的氏族公社同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定的东西即生产资料由一定的集团共同所有和共同使用。但是单单这一个共同特性并不会使较低的社会形式能够从自己本身产生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后者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独特的最后的产物。每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都应当解决它自己的、从它本身产生的问题;如果要去解决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的问题,那是十分荒谬的。[6]442-443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会主义,俄国公社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制度,它眼前要解决的问题也不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落后国家缩短发展过程的必要条件是西方作出榜样和积极支持。恩格斯指出,当西欧各国人民的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和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之后,那些刚刚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而仍然保全了氏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的国家,可以利用公有制的残余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民风尚作为强大的手段,来大大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并避免我们在西欧开辟道路时所不得不经历的大部分苦难和斗争。但这方面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作出榜样和积极支持。只有到那个时候,这些落后的国家才能开始这种缩短的发展过程。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阶段的一切国家。[6]443恩格斯在这里指出,保留了氏族制度和公有制残余的国家,有可能缩短向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但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资本主义的西方率先作出榜样和积极支持。

19世纪末的俄国唯一出路是尽快地过渡到资本主义工业。恩格斯在1894年指出,从1882年《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提到俄国公社的前景以来,深深陷于解体的俄国公有制已经又向前迈了一大步。随着农民的解放,俄国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从而也进入了土地公有制迅速灭亡的时代;货币经济开始使得俄国公社解体。现在世界上也没有一种力量能在俄国公社的解体过程达到一定深度时重建俄国公社。在这种情况下,就只有一条出路:尽快地过渡到资本主义工业。当法国建立起第二帝国的时候,当英国的资本主义工业繁荣昌盛的时候,实际上也不能够要求俄国在农民公社的基础上投身于自上而下的国家社会主义的试验。这样一来,俄国越来越快地转变为资本主义工业国,很大一部分农民越来越快地无产阶级化,旧的共产主义公社也越来越快地崩溃。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要想保全这个残存的公社,就必须首先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必须在俄国进行革命。俄国的革命还会给西方的工人运动以新的推动和创造新的更好的斗争条件,从而加速现代工业无产阶级的胜利;没有这种胜利,目前的俄国无论从公社那里还是从资本主义那里,都不可能达到社会主义的改造。[6]444-451恩格斯在这里指出,要想保全残存的俄国公社,就必须首先通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沙皇专制制度。然而,在俄国已经进入资本主义时代的情况下,唯一出路是尽快过渡到资本主义工业。

由上可见,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作为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学”或“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依据和主要内容,纯粹是牵强附会。第一,虽然恩格斯也把俄国公社看作是“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但马克思所说的东方,从来不包括俄罗斯;况且,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把俄国公社作为“东方社会”问题来考察,而是作为不同于西欧的可能的发展道路来考察(其基本立足点是俄国公社保存了土地公有制)。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提出俄国公社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这样的观点,更没有将其扩大到根本没有土地公有制的其他“东方国家”(例如中国)。马克思只是提出,如果俄国公社能够保存下来,在西欧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前提下,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即不经受资本主义的屈辱和苦难。而后来恩格斯得出的结论则是,俄国公社的解体已经不可避免,俄国的唯一出路是发展资本主义工业。第三,恩格斯并没有提出俞著所说的下述观点:在西欧社会主义革命的促进下,俄国将在俄国公社的基础上与西欧国家同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1]81恩格斯讲的是“社会改造”,首先是“经济制度的变革”。而这种社会改造和变革的任务,在西欧和俄国具有不同的性质,西欧的任务是社会主义改造(革命),而俄国的任务则是“资本主义革命”,俄国不可能“把大工业嫁接在农民的公有制上面”。第四,后面的论述表明,由列宁开创的落后国家的特殊发展道路,并不以农民公社、氏族制度和土地公有制的存在为前提,因而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没有关系。所谓“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观点,来源于列宁和斯大林。

三、列宁、斯大林所说的“东方”是指“亚洲的被压迫民族”

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所说的“东方”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东方。列宁提出“东方”概念的时间是十月革命之后(尤其是遇到困难和挫折之后)。列宁著作中所说的“东方”,既是相对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而言的,同时也是指位于苏联东方的国家。这里的“东方”主要指中国、印度和波斯(伊朗);“东方”的进一步扩大是指亚洲国家,以及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被奴役国家、被压迫民族。斯大林和毛泽东关于“东方”的论述,继承和延续了列宁的观点。显而易见,从列宁到斯大林,当时都没有把俄国(苏联)本身归入“东方国家”,而是视为西方和东方之间的“桥梁”。这就是说,东方和西方的概念和两大阵营的概念并不完全一致。

列宁着重考察了苏维埃运动和“东方”亚洲殖民地国家革命的关系。列宁所说的“东方国家”首先是指中国和印度。列宁的主要观点是:第一,苏维埃运动都已经在整个东方、整个亚洲乃至一切殖民地人民当中打下了基础。他说,“苏维埃的作用和意义在东方各国也普遍地为人们所了解了。”“在整个东方,在整个亚洲,在一切殖民地人民当中,苏维埃运动都已经打下了基础。”[7]273这里所说的“一切”显然言过其实。第二,认为“落后民族的国民经济必然要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他说:“问题是这样提出的:目前正在争取解放、而战后已经有了进步运动的落后民族的国民经济必然要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这种说法究竟对不对。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如果胜利了的革命无产阶级对落后民族进行系统的宣传,而各苏维埃政府以其所拥有的一切手段去帮助它们,那么,说落后民族无法避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就不对了。在一切殖民地和落后国家,我们不仅应该组成能够独立进行斗争的基干队伍,即党的组织,不仅应该立即宣传组织农民苏维埃并使这种苏维埃适应资本主义前的条件,而且共产国际还应该指出,还应该从理论上说明,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7]279在列宁看来,“苏维埃”这种制度形式既可以存在于苏联这种“先进国家”,也可以同落后国家相适应;一旦过渡到苏维埃制度,就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了。第三,国际关系既有不利的方面也有有利的方面。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作为东方国家的印度、中国等等国家的发展,已完全按照整个欧洲的资本主义的方向进行。但由于东方国家已经最终卷入了世界革命运动的总漩涡,必然引起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运动。但是,帝国主义者已经把整个世界分裂为两个阵营,占人口大多数的东方国家必须建立文明。他说:“国际关系体系现在已成为这样:欧洲的一个国家受着各战胜国的奴役,这就是德国。其次,一些国家,而且是西方一些最老的国家,因获得胜利而能够利用胜利向本国被压迫阶级作一些不大的让步,这些让步毕竟在推迟这些国家的革命运动,造成某种类似‘社会和平’的局面。”“同时东方许多国家,如印度、中国等等,正是由于最近这次帝国主义战争的影响而完全被抛出了自己的常轨。这些国家的发展已完全按照整个欧洲的资本主义的方向进行。”“因此,现在我们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这种小农和极小农的生产条件下,在我国这种经济破坏的情况下,我们能不能支持到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到社会主义的那一天呢?不过,这些国家完成这一发展过程,……不会是经过社会主义在这些国家里平衡‘成熟’,而将是经过一些国家对另一些国家进行剥削,经过对帝国主义战争中第一个战败国进行剥削,再加上对整个东方进行剥削的道路来完成的。另一方面,正是由于第一次帝国主义大战,东方已经最终加入了革命运动,最终卷入了世界革命运动的总漩涡。”“现在全世界正进入一种必然引起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运动,这对我们是有利的。但是也有对我们不利的地方,这就是帝国主义者已把整个世界分裂为两个阵营,而且因德国这个真正先进的、文明的、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现在很难抬起头来而使这种分裂更加复杂化。”“为了保证我们能存在到反革命的帝国主义的西方同革命的和民族主义的东方,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同东方那样落后的但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发生下一次军事冲突的时候,这个大多数必须能赶得上建立文明。我们的文明程度也还够不上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虽然我们已经具有这样做的政治前提。”[7]794-796在这里,列宁提出的最重要的观点是:在“先进国家”苏联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显然,这是一种不以公社所有制为前提的适合于所有落后国家的“跨越论”观点。而且,他的观点存在明显的自相矛盾:一方面认为,东方国家的发展已完全按照整个欧洲的资本主义的轨道进行;另一方面又认为,正在全世界引起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一方面认识到,俄国本身的文明程度还够不上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另一方面,又把苏维埃制度生存的希望寄托于在东方国家“建立文明”。

斯大林进一步考察了十月革命后“东方”被压迫民族革命的特征和前景。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东方”、“东方各国”、“东方被压迫民族”、“东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东方革命运动”),不仅包括列宁所说的印度和中国,还包括西亚和北非的波斯、埃及、摩洛哥等国。他说:“帝国主义者一向把东方看作自己幸福的基础。……这其实也就说明为什么帝国主义者在欧洲作战和谈论西方的时候从来没有不想到中国、印度、波斯、埃及和摩洛哥,因为问题其实始终是在东方。”[8]127斯大林继承、发挥和补充了列宁的观点,他认为:第一,十月革命成为社会主义的西方(西方无产者)和被奴役的东方之间的桥梁,从而构筑了一条反对世界帝国主义的革命战线。他说:“十月革命的伟大的世界意义主要在于:……它从而在社会主义的西方和被奴役的东方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建成了一条从西方无产者经过俄国革命到东方被压迫民族的新的反对世界帝国主义的革命战线。”[8]126第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最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见解需要大加改变。他说:“从前人们通常认为革命将经过社会主义成分首先在那些最发达的‘先进’国家内平衡‘成熟’的道路发展起来。现在这个见解要大加改变了。”[8]306第三,现在东方不再是一个同一式样的整体,资本主义在殖民地各国的发展不尽相同,包括中国在内的殖民地国家正面临着自己的1905年。他说:“过去的情形是这样的:人们通常总是说东方是一个同一式样的整体。现在大家都明白,单一的、同一式样的东方已经不再存在了,现在有资本主义发达的和资本主义正在发展的殖民地,也有落后的和正在后退的殖民地,对于这些殖民地已经不能用任何同样的尺度去衡量了。”“殖民地国家正面临着自己的1905年,——结论就是如此。”[8]334,335“列宁说过,中国人在最近期间将有自己的1905年。……列宁根本不是说中国革命将是俄国1905年革命的翻版。”[8]483第四,中国未来的政权将是无产阶级和农民民主专政的反帝国主义的政权,亦即非资本主义的、向着社会主义发展的过渡政权。他说:“我以为中国未来的革命政权,就其性质来说,大体上将类似我们在1905年所说的那种政权,即无产阶级和农民民主专政之类的政权,然而不同的是,这主要将是反帝国主义的政权。”“这将是中国走向非资本主义发展,或者更确切些说,走向社会主义发展的过渡政权。”[8]489在这里,斯大林并没有把苏联本身归入“东方”,而是视为社会主义的西方和被奴役的东方、西方无产者和东方被压迫民族之间的桥梁。斯大林关于中国政治变革的预言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他断言,“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最发达国家发展起来”这个见解需要大加改变。然而,他不能证明,俄国当时发生的革命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更不能证明东方殖民地国家将要发生的革命具有社会主义性质。

毛泽东在中国实践了列宁和斯大林关于东方国家革命的预言。在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肯定和接受了列宁和斯大林关于东方国家革命的思想,但并未提出新的观点。他只是强调,在反对帝国主义的同时,应当反对各国内部反动派的压迫。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援引了斯大林1918年关于“东方”的论述。[9]6691947年,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曾指出:“整个亚洲,兴起了伟大的民族解放运动。”“东方各国一切反帝国主义的力量,也应当团结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和各国内部反动派的压迫,以东方十万万以上被压迫人民获得解放为奋斗的目标。”[10]1260在这里,“东方各国”和“整个亚洲”的涵义相近,但都不包括苏联本身;而“东方各国”革命的基本性质是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

实践证明,列宁和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的预言基本上是正确的;而且,类似的革命也发生在朝鲜、越南、老挝和蒙古国,所走的道路是大同小异的。不过,在印度和其他许多所谓“东方国家”、“整个亚洲”和殖民地国家并没有发生。此外,真正改变世界格局从而使一些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因素,除了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和启发以外,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和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的有利环境。抛开这些不论,马克思和恩格斯与列宁和斯大林(以及毛泽东)所谈论的所谓“东方”问题,无论就范围来说还是就内涵来说,都有显著差别;他们所考察的问题也没有内在的联系。前者所考察的主要是“东方”(亚细亚)国家的特殊性,以及西方资本主义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冲击和摧毁;后者考察的主要是十月革命以后亚洲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发生民族民主革命的趋势。在前者那里,印度是作为“东方”的典型来考察的,而俄国公社问题却没有包括在“东方天国”之内;在后者那里,“东方”涵盖了整个亚洲,但唯独没有把俄国自身包括在“东方”国家之列,而是视为东西方之间的“桥梁”。至于邓小平在中国所进行的改革开放,根本不是作为所谓“东方”问题提出的。俞著在“东方”框架内研究的问题本身,有一定学术价值。但是,把不同的“东方”混为一谈,把不同的问题拼凑在一起,没有任何理论价值。

四、不能把落后国家的发展道路问题都纳入到“东方社会理论”之中

把落后国家的发展道路问题都统统纳入到“东方社会理论”之中,是根本不符合实际的。按照人类社会的一般发展规律,在其经历和将要经历的三大阶段中,资本主义是一个必经阶段,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的主要形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交换方式上表现为市场经济)。但是,在这个阶段,发展程度和历史条件不同的国家,是否可以有不同的发展道路呢?落后国家、殖民地国家、半文明国家是否有可能走一条不同于西欧的特殊发展道路呢?从恩格斯开始已经涉及到这个问题,但更多的探索是在俄国十月革命以后。问题是,走上特殊发展道路的落后国家,并不限于“东方国家”,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把这个问题都纳入到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之中,显然是十分牵强的。

(一)落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走上特殊的发展道路

1现代以来的落后国家包含不同的情况

直到20世纪中叶,除了少数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以外,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大多数国家都属于发展中国家,或者说落后国家、后发展国家。不过,它们导致落后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不尽相同,落后的程度也有显著差别。有些民族和国家,由于长期处于孤立封闭状态,保持稳定的共同体的社会形式,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因而迟迟没有进入现代社会,甚至还落后地处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们实际上属于半文明国家。有些民族和国家,占有的自然资源十分贫乏,生存的自然条件很差,经济一直处于落后状态。有些国家在发展道路上人为地(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难以避免地)走了弯路,违背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沦为贫穷落后的国家。有些国家内部民族、部族、种族之间利益纷争,矛盾重重,战乱不止,阻碍和破坏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一些国家那里,上述几种因素或多或少兼而有之。大多数落后国家都有一段或长或短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历史,帝国主义的侵略、统治、剥削、压榨使民族经济难以发展。正因为如此,它们如何进一步向前发展,就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

2半文明国家需要根据客观条件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

恩格斯在重点研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何实现革命变革的同时,也从相互联系中关注半文明国家和其他落后国家未来的发展道路问题。这里所说的半文明国家,主要是指当时欧洲和北美的殖民地国家、被征服的民族和领地。他说,真正的殖民地是欧洲移民占据的土地,如加拿大、好望角和澳大利亚。除此之外,有的只是被征服的、由土著人居住的土地,例如印度、阿尔及利亚;有的是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的领地。他认为:一旦欧美国家实现了社会主义的革命变革和社会改造,就会产生巨大的力量和作出极好的榜样,半文明国家就会完全自动跟着走,单是经济上的需要就会促成这一点。至于这些国家要经过哪些社会和政治发展阶段才能同样达到社会主义的组织,当时只能作一些相当空泛的假设。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欧美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不能强迫他国人民接受任何替他们造福的办法,否则就会断送自己的胜利。[6]648-649这里所说的半文明国家,指的是被殖民主义者占据和征服的尚未真正进入“文明门槛”的国家,多半不属于“东方国家”,和俄国公社的情况也有显著区别;既不包括俄国这样的国家,也不包括中国。不过,恩格斯针对“半文明国家”所说的话,对一般落后国家至少具有方法论方面的意义。按照唯物史观,现实的社会形态的性质完全取决于它自身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但是,发展道路则有可能依据内部和外部条件的不同而进行选择;不同的发展道路对社会发展的进程会发生不同的影响。这里不应当误解的是,半文明国家“搭便车”走上新的发展道路,并不等于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二)把俄国和中国归入东方国家缺乏前后一贯的依据

如前所说,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和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东方国家并不一致——虽然都是相对于西欧(欧洲)来说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东方国家,首先是从自然地理特点和农业发展的需要来说的,指处于高原地带、干旱少雨、客观上需要社会统一兴建水利工程的国家;这一特点决定了,需要在原始类型的农民公社或农民村社的基础上,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这些国家集中在北非、西亚和南亚一带,而不包括俞著所说的俄国和中国。恩格斯在考察俄国公社问题时,把这种公社形式同样看作是“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4]280;在这一点上和印度村社制度具有类似性。不过,第一,在这两个国家,作为“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的农民公社,形成、保存和解体的原因并不相同;第二,所考察的问题也不同。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更多地是从社会属性来说的,指的是受西方奴役的亚洲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特别是其中的大国——中国、印度和波斯。从社会属性来说,俄国不属于被西方奴役的国家;从地理位置来说,俄国人口的主体、经济的重心和政治的中心都在欧洲。因此,列宁和斯大林都没有把俄国本身列为东方国家,而是视为西方和东方的“桥梁”。由上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并不存在一个前后一贯和涵义一致的“东方国家”。这样一来,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东方学”也就失去了理论前提。

(三)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大都未走上他们期望的发展道路

列宁提到的东方国家有印度和中国,斯大林提到的东方国家包括中国、印度、波斯、埃及、摩洛哥。它们大都经历了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但除了中国以外,它们当时都没有加入“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运动”,它们的发展道路各不相同。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俄国为榜样,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建立了新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印度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1947年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统治,1950年建立了共和国,但却顺势走上了和西方国家类似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波斯(伊朗)曾经是俄国和英国的势力范围,具有半殖民地性质。第二次大战以后伊朗独立,但成为君主立宪国家。1979年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王朝,建立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实行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治制度。埃及曾经先后被法国和英国占领,1922年成为名义上的独立王国。1953年废除君主制,成立埃及共和国,1956年真正独立。埃及长期实行一党(阿拉伯社会主义联盟)专政,强人政治(纳赛尔,萨达特,穆巴拉克),国有经济掌握经济命脉,但并没有真正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相反,却走上了亲西方的道路。摩洛哥帝国从15世纪就遭到西方列强入侵,成为多个国家的“保护地”,1956年宣布独立,1957年改名摩洛哥王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至于世界其他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多半属于亚非拉国家),它们既不属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东方国家,也不属于列宁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它们纷纷独立(至少是形式上的独立)。但是,真正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屈指可数。总之,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大都未走上他们期望的发展道路,因此,所谓“东方社会主义”是不能成立的。

实践证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但发展道路可以不同——特别是在人类社会的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但是,一方面,有可能走上特殊的、非西方式发展道路的国家,并不仅仅是“东方”国家或亚洲国家;另一方面,东方国家中有条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仅仅是个别国家。因此,力图把世界上走上非西方式发展道路的国家都纳入到“东方社会主义”之中,是不科学的。既然如此,俞著的“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就不过是一个虚构而已。

五、对列宁和斯大林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需要再认识

俞著在其“马克思主义东方学”中,既充分肯定了列宁和斯大林的“东方社会理论”,也充分肯定了“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传统社会主义的典型代表。但实践并没有对其提供有力的支持。一方面,苏联和东欧等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重新回归到资本主义道路,它们不仅放弃了传统社会主义,而且从根本上放弃了社会主义道路本身;另一方面,中国正在进行从传统社会主义向新型社会主义转变的“第二次革命”。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来说,与其把亚洲和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和发展道路,随心所欲地归结为“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东方学”和“东方社会主义”,倒不如重新回顾和反思列宁和斯大林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一些重要观点,研究和总结十月革命以来落后国家在选择发展道路方面的历史经验。到现在为止,我国的理论界恰恰缺乏这方面的深入研究。这里尝试提出如下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一)一国能否单独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

一般认为,俄国十月革命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一国不能单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确切地说是:“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同时发生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这一论点是不正确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既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论述本身的误解;也是对十月革命性质的误解。俄国革命的实践根本不能检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这个论断是否正确。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具有世界性的观点在理论上是科学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认为,以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不仅如此,如果没有这种高度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没有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就不能建立起来;没有这种普遍发展,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因此,“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3]86,87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在这些国家的每一个国家中,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这是因为,一方面,大工业已经建立了世界市场,把全球各国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紧紧地联系起来了;另一方面,大工业使所有文明国家的社会发展大致相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状况也相同。[3]241他们所说的“一切文明国家”,指的是“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即欧美具有决定意义的“文明国家”;这里所说的“一下子”,并不意味着没有早晚和快慢之分,而是大体处于同一个发展阶段和历史时期。概括起来,他们提出的主要论点是: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不过是它的同义语)是世界性的,而不是地域性的;是经济社会形式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普遍交往为前提的。因此,革命的变革也必然是世界性的。应当说,他们的观点在理论上是科学的和勿庸置疑的。

列宁和斯大林的“一国论”缺乏足够的科学性和说服力。列宁和斯大林都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不再适合于新的历史形势,不合乎实际情形,应当修正。列宁说:“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各个国家是极不平衡的。而且在商品生产下也只能是这样。由此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而其余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以前的国家。”[11]722斯大林也说:“从前认为革命在一个国家内胜利是不可能的,以为要战胜资产阶级就必须要有一切先进国家内或至少要有多数先进国家内无产者的共同发动。现在,这个观点已经不合乎实际情形了。现在必须从这种胜利是可能的出发,因为各种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帝国主义环境内发展的不平衡性和跳跃性,帝国主义内部那些必然引起战争的灾难性矛盾的发展,世界各国革命运动的增长,——所有这一切都使无产阶级在个别国家内的胜利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8]212-213列宁“根据他对帝国主义阶段的资本主义的研究,得出结论说,恩格斯和马克思的旧公式已经不适合于新的历史形势,社会主义革命完全可能在单独一个国家内获得胜利。”[12]617总之,列宁和斯大林不仅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在一个国家内取得胜利是可能的;而且认为,这种革命根本不可能在一切先进国家内同时胜利。理由是,在帝国主义环境下,资本主义在各国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和跳跃性。但是,列宁和斯大林的论据并没有推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断。第一,资本主义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的确具有不平衡性,但这并不妨碍“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或“文明国家”可以而且必将达到没有质的区别的发展水平(比如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第二,十月革命被说成是在一个国家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这一革命并不具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共产主义革命”的性质,因为俄国当时并不具备共产主义革命的条件。俄国不仅在经济上显著地落后于西欧发达国家,而且,它虽然属于“帝国”之列,但基本上不属于“资本帝国主义”,而是封建专制性质的帝国。当时,俄国虽然有可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但仍然需要发展资本主义,而不是一下子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制度。1878年,恩格斯曾经针对德国的“国家共产主义”指出,国有化具有二重性。工商业的国有化既可能向中世纪倒退一步,也可能向共产主义前进一步。然而,德国刚刚从中世纪挣脱出来,目前还仅仅是准备借助于大工业和通过崩溃来进入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因此,在德国,需要尽可能高度发展的,恰恰是资产阶级经济制度,因为它使资本积聚并使对立极端尖锐化。国家共产主义是俾斯麦的无知妄想。[6]629-630恩格斯的观点同样适合于20世纪初的俄国。其实,列宁对俄国革命的性质也曾经有过清醒的认识。直到十月革命四周年的时候,列宁还说,“俄国革命直接的迫切的任务是资产阶级民主性的任务”,其内容“指的是消灭俄国社会关系(秩序、制度)中的中世纪制度,农奴制度,封建制度。”[6]563-564他说,“我们的文明程度也还够不上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6]796,“‘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个名称……决不是表明现在的经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6]490可见,把俄国的十月革命定性为“社会主义革命”有点名不副实。第三,继十月革命之后,世界上所发生的真正意义上的革命,主要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民族民主革命;革命的结果,其中有些国家走上了非资本主义的或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直到现在为止,世界范围内真正意义上的“共产主义革命”并没有发生;一些国家所进行的所谓“社会主义革命”或“社会主义改造”,尽管主观愿望是想搞社会主义,但对社会主义本身普遍存在误解,都或多或少带有超阶段和超经济的性质,因而都搞成了“穷社会主义”,而后来都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了“退赔”。总之,已有的实践既不能证明列宁和斯大林的“一国论”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也不能证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断是不正确的。

(二)落后国家能否“跨越资本主义”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长期以来,不少学者(包括俞著)都声称,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不仅俄国公社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且所有落后国家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将其概括为“跨越论”。这种在理论界占支配地位的观点首先来自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论述的误解和窜改;而这种观点的形成则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列宁认为,“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7]279这里所说的“落后国家”指的是没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而“先进国家”显然指的是苏联。二是两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些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人们以此为根据认为,“跨越”具有现实可能性。对此,我们应当加以澄清,“跨越论”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所谓“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违背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马克思曾就俄国公社的命运和发展道路问题指出,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俄国农民公社的解体具有必然性。但他同时指出,俄国公社和古代公社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具有生存和解体的二重性,因而有两种可能的选择和两种可能的结局。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如果内外条件具备,俄国公社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4]761-767这里需要澄清的是,第一,马克思从来没有说过俄国公社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只是说过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前者是一些学者窜改原话并强加于马克思的。前者指的是,在俄国公社的基础上,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者指的是,俄国公社有可能不经受资本主义的苦难和屈辱而继续向前发展,经过一系列的过渡走一条非传统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第二,即使是“不通过卡夫丁峡谷”,也只是缺乏现实条件的愿望和设想而已。如前所述,起初,恩格斯也同样抱有马克思那样的希望;但情况的发展变化很快使他放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第三,即使“不通过卡夫丁峡谷”成为可能,也并不意味着俄国公社可以直接产生社会主义制度。恩格斯说,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解决只有高得多的发展阶段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单单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和共同使用这一个共同特性并不会使较低的社会形式能够从自己本身产生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后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独特的最后的产物。[6]442-443第四,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和设想,不适用于一般落后国家。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曾经认为俄国公社有可能“不通过卡夫丁峡谷”,主要是因为俄国公社保存了氏族制度和土地公有制。恩格斯明确指出,当西欧各国人民的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和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之后,那些刚刚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而仍然保全了氏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的国家,可以利用公有制的残余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民风尚作为强大的手段,来大大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但这方面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和积极支持。只有到那个时候,这些落后的国家才能开始这种缩短的发展过程。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阶段的一切国家。[6]443显然,这对于那些虽然落后但没有保全氏族制度和土地公有制的国家,是不适用的。第五,俄国公社的注定灭亡和俄国向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失去了直接的理论指导意义。恩格斯明确地指出,深深陷于解体的俄国公有制从那时以来已经又向前迈了一大步。随着农民的解放,俄国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从而也进入了土地公有制迅速灭亡的时代。现在世界上也没有一种力量能在俄国公社的解体过程达到一定深度时重建俄国公社。在这种情况下,就只有一条出路:尽快地过渡到资本主义工业。[10]444-451在俄国,从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中发展出更高的社会形态,也像任何其他地方一样是不可能的,除非这种更高的形态已经存在于其他某个国家并且起着样板的作用。俄国就只能二者择一:或者把公社发展成这样一种生产形式,这种生产形式和公社相隔许多中间历史阶段,而且实现这种生产形式的条件当时甚至在西方还没有成熟——这显然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者向资本主义发展。至于说到公社,那末只有在其成员间的财产差别很小的条件下,它才可能存在。这种差别一旦变大,它的某些成员一旦成为其他较富有的成员的债务奴隶,它就不能再存在下去了。恐怕俄国公社这一制度注定要灭亡。[2]558-561可见,关于俄国公社的命运和发展道路问题,早在一个世纪以前就已经画上了句号,当时的“设想”也完全“作废”了,根本不能作为今天解决落后国家问题的理论依据。那些至今仍然坚持“跨越论”的学者,一开始就有断章取义和为我所用之嫌。

其次,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人类历史上是不可跨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不可跨越,是因为资本在人类历史上具有不可缺少的历史作用。马克思指出:“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在于: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资本按照自己的趋势,既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又要克服把自然神化的现象,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5]393所有制和劳动的分离(这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前提,也是它的主要特征),是生产条件的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的“必要过渡阶段”。而只有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才能消灭。[13]21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这种主体和客体的颠倒(物支配人,而不是人支配物),是靠牺牲多数来强制地创造财富本身,即创造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必经之点”,只有这种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才能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这种对立的形式是“必须经过”的。这是人本身的劳动的异化过程。[14]49那些坚持“跨越论”的学者们,应当认真研读和细心领会这些充满唯物史观的见解。

最后,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后发展国家并没有“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两次大战以后,产生了不少“社会主义国家”。在“跨越论”者看来,这些国家已经“跨越”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曾经尝试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力图跨越资本主义,结果都失败了。其实,这些国家并没有建立起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种意义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只是走上了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道路。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后发展国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仍然处在人类社会的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它们不过是以特殊的发展道路,完成第二阶段的历史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就是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私有制经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市场经济形式的存在,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必要的。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本身,并不意味着已经“跨越”了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消灭资本主义。相反,在它的初级阶段,还必须有节制地利用和发展“资本的生产力”。

(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能否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副产品”顺便解决

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一方面说:“俄国革命直接的迫切的任务是资产阶级民主性的任务”,“我国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内容,指的是消灭俄国社会关系(秩序、制度)中的中世纪制度,农奴制度,封建制度。”但另一方面又说:“我们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问题作为我们主要的和真正的工作即无产阶级革命的、社会主义的工作的‘副产品’顺便解决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关系是:“前一革命可以转变为后一革命。后一革命可以顺便解决前一革命的问题。”“苏维埃制度就是由一种革命发展为另一种革命的明证或表现之一。”[7]563-566列宁的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自相矛盾和不正确的,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

从理论上讲。第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人类社会历史上伟大的革命之一,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后发展国家都同样重要,而且在后者那里会更加艰巨复杂;差别仅仅在于,如果后发展国家能够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进行,有可能走上一条新的、非常规的发展道路。第二,社会主义革命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革命的成果必将是不同的经济社会形态。因此,既不可能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趁热打铁地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也不可能建立可以涵盖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成果的经济社会制度。这一点并不会因为工人阶级政党掌握了领导权而改变。第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作为不同性质的革命,既不可能一勺烩,也不可能以社会主义革命主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民主革命的任务还没有解决以前,不能把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提到当前的议事日程上来。

从实践来看。以“顺便解决”的方式进行两种性质不同的革命,在实践上是根本行不通的,或者说不过是一种假相和误解。“顺便解决”意味着,或者以“社会主义革命”摧毁刚刚取得的民主革命的积极成果;或者这种革命根本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而是一种冒险主义的尝试。正是这种“顺便解决”的做法,使苏联走了弯路,遭受了挫折,从而不得不实行“新经济政策”。然而,列宁虽然承认“决定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是“犯了错误”,虽然认识到“新经济政策……就是在很大程度上转而恢复资本主义”[7]574-576,但他并没有对他提出的“顺便解决”的理论本身进行反省;对他来说,“新经济政策”不过是短暂的“战略退却”。

列宁的“顺便解决”的理论和中国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的“一次革命论”(“毕其功于一役”)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毛泽东明确反对“一次革命论”,但他在民主革命胜利后却坚持要“趁热打铁”,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马上转向社会主义革命。“顺便解决”和“趁热打铁”虽然有一定区别,但都包含了同样的内容——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贬低和对其成果的藐视。前者忽视了独立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后者忽视了建设和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重要性。中国和苏联的做法可谓是异曲同工。

(四)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能否建立起“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国际的苏汉诺夫等人认为,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对此,列宁反驳说,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7]777斯大林也曾经批评了第二国际的“理论教条”,他说,就算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和保持政权的条件不充分,但如果形成了有利的历史环境(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为什么不能把事情颠倒过来,先夺取政权,为无产阶级的发展造成有利条件,然后一日千里地前进”?[8]194-195这种“颠倒”的观点包含两个问题:一是已经具备的“革命”的条件,是否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二是能否在落后的生产力(从而落后的文化)基础上建立一种“先进的经济制度”。

其实,是否具备爆发革命和夺取政权的条件是一回事,革命的性质和革命胜利后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又是另一回事。如果具备了爆发革命和夺取政权的历史条件而拒绝革命和夺取政权,是右倾的表现——第二国际和中国的陈独秀都是如此;但是,如果这种条件只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条件,革命的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不可能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硬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左”倾的表现。问题的实质是,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不可能建立起“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包括苏联在内的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或多或少地犯了同样的错误,就是力图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急急忙忙建立“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然后在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激励和保护下发展生产力。但是,人们很快就会发现(在中国是刘少奇率先发现的,并在党的八大报告中提出了这个问题),在这种“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一个基本矛盾——“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解决矛盾的办法是,用落后的生产力去适应“先进的生产关系”。其实,这种所谓“先进的生产关系”,不过是形似超前而实则倒退的生产关系;其结果,必然会束缚、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五)在贫穷落后的国家搞社会主义是否更容易

斯大林说:“列宁主义的革命论”认为,无产阶级革命“不一定在工业比较发达等等的地方。资本战线将在帝国主义链条最薄弱的地方被突破,……也许是资本主义不太发达的国家,而其他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国家却仍然留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在1917年,世界帝国主义战线的链条在俄国比在其他国家薄弱些。”“在最近的将来,这个链条将在什么地方被突破呢?还是在它最薄弱的地方。比如说,这个链条可能在印度被突破。”[8]205-206列宁和斯大林的“薄弱环节论”,是“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更容易”的理论基础。但是,这里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俄国十月革命“突破”的“薄弱环节”本身是什么,是“资本战线”,还是沙皇的封建专制制度?第二,俄国这种“突破薄弱环节”的革命是什么性质,是社会主义革命,还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实际上,俄国革命突破的是沙皇的封建专制制度,而革命的性质则是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可见,斯大林所谈论的问题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谈论的问题并不是一回事。实践表明,当时的发达国家尚不具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落后的俄国就更不用说了。斯大林显然混淆了两种“帝国”的区别。当时的俄国确实是“帝国”,在由帝国构成的链条中也确实是“薄弱环节”,但俄国属于封建专制帝国,而不是欧美式的资本帝国;俄国革命的胜利无疑消灭了一个封建帝国,但并没有突破西方国家的“资本战线”。因此,十月革命的胜利并不意味着俄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更容易。至于印度就更不用说了。印度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建立的是资产阶级共和国。当时,全世界的落后国家几乎都在帝国主义的统治之下,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尚未成为主体。在那里,民族民主革命的形势有可能已经成熟,但绝不是搞社会主义更容易。

中国的革命同样不能证明“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更容易”。毛泽东多次讲中国“一穷二白”是好事的道理。1958年,他在《介绍一个合作社》的批示中曾经说过:中国六亿人口的显著特点是一穷二白。这看起来是坏事,其实是好事。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在这里,“穷则思变”的道理是正确的,问题是变革的性质和结果是什么。如果认为越穷越容易搞社会主义,那就不正确了。问题的关键是,必须把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区别开来。在一定的特殊条件下,落后国家走一条特殊道路也许更容易,但绝不可能是搞社会主义更容易;硬要搞,就只能是原始共产主义或“穷社会主义”。处在传统社会主义时代的中国,正是这种形式上相似但缺乏实质内容的“穷社会主义”。“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更容易”这种认识,既有落后国家容易患“革命急性病”的原因,也与认识上的误解有关。误解一方面来自列宁和斯大林的“薄弱环节”理论,另一方面来自对两次大战以来产生的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幻觉。其实,这些国家都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是后发展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以后形成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实现人类社会第二阶段历史任务的另一种选择。

(六)如何认识和概括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特征

从苏联开始,一直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特征概括为三条: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据认为,这种概括来自“老祖宗”的论述。理论家们从来不想一想是否准确和科学。既然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那么,这种概括不仅在理论上是不严谨、不确切的,而且在落后国家付诸实践时必然走样。从党的十三大开始,我们不再提“计划经济”;于是,社会主义的三个经济特征变成了社会主义的两个原则。这里实际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是什么;二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是什么?

先说“公有制”。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只能是公有制,但公有制有不同的历史形式,不是任何公有制都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把公有制形式本身等同于社会主义是不正确的。只有建立在资本主义成就基础上的公有制,只有建立在高度发达、高度社会化、高度科学化生产力基础上的公有制,才有可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从实践上讲,所有经验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不外两种:一种是采取了国家所有制形式的全民所有制;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制(在苏联,这种所有制形式仅仅存在于农村,即集体农庄)。其中,国家所有制处于统治地位。公有制仅仅和私有制相对立,如果把公有制形式本身视为社会主义的特征,那就意味着:只要不存在或者消灭了私有制,就成了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和国家形式相联系,如果认为生产资料掌握在国家手里就是社会主义,那么,一切国有化的措施就都是社会主义的措施。这样一来,就为“国家社会主义”和“民粹派社会主义”(农民共产主义)大开方便之门了。

再说“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列宁的提法,可以认为是对恩格斯所说的“社会的统一组织和有计划的调节”的简单概括。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从消除商品生产的角度来看也是“产品经济”;而资本主义经济则是“市场经济”或“商品经济”。列宁这种认识基本上是正确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计划经济必须建立在社会所有制和联合劳动的基础上;在国家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前提下,计划经济就会变成国家垄断和行政控制。这种所谓的计划经济虽然和市场经济相对立,但并不体现社会主义性质;非社会主义国家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这样做。更重要的是,由于不具备计划经济的条件,名义上的计划经济必然变成实际上的“统制经济”、“命令经济”、“官治经济”。

最后是“按劳分配”。概念本身是马克思提出的,但关键是内涵。这种内涵不取决于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经济条件,包括生产力条件和所有制(生产方式)条件。如果不具备条件,虽然可以消灭各种形式的剥削,但不可能实行按劳分配。实践证明,在贫穷落后、国家垄断的条件下,名义上的按劳分配必然变成行政性的供给制,变成平均主义“大锅饭”。

按照上述三个特征,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曾经消灭了私有制和资本,但劳动者却未能成为生产条件的主人,他们仍然是“国家的雇员”(列宁语);虽然实行了计划经济,但既不能消灭两种所有制之间的商品交换,也不能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虽然消灭了按资本所有权分配,消灭了剥削和两极分化,但却不能实现按劳分配,也不能消灭共同贫穷。可见,过去对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特征的概括,在理论上是不确切的,在实践上是扭曲的,并没有真正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上述这些经济特征实际上是同“穷社会主义”相适应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述,社会主义制度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直接对立物出现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特征主要是:社会直接占有(社会所有制);生产的直接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社会生产进行统一组织和有计划的调节;实行共同生产和联合劳动;劳动普遍化,并以共同体成员和劳动者的身份参与产品的分配。这些经济特征都是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里应当指出,无论是市场经济(普遍化的商品生产),还是计划经济,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所有制形式和生产方式的基础之上的;任何经济形式都是一定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的表现。

从中国的实践来看,在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经济关系(所有制关系和生产方式)和生产目的等等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的和复合的。其经济特征主要是:在所有制形式和生产方式方面是公私并存,社资兼有;在分配方式方面是按要素所有权分配;在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方面是市场经济。

(七)从苏联和东欧的制度巨变引出来的理论思考

20世纪90年代初在苏联和东欧各国发生的制度巨变,以及随之而来的在民族独立国家发生的西化的政治变革(上述变革的进一步发展表现为“颜色革命”),究竟说明了什么?美国的著名政治家布热津斯基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大失败”,证明了西方国家价值观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正确性。中国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则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问题不在社会主义制度,而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其中,没有处理好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国家陷入困境的经济根源;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科学社会主义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苏东巨变不过是社会主义运动难以避免的曲折,而其根源则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背叛。显然,上述种种观点并没有真正说清楚问题的本质和缘由,包含了不少的偏见、误解和辩解的成分。其实,苏东巨变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失败,而是没有遵循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科学理论;不是仅仅因为没有处理好计划和市场、国家和企业的关系,而是因为原有的经济制度具有超阶段的性质,同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形式不相适应;主要不是因为个别领导人的错误所致,而主要是因为发展道路出现了偏差,社会形态已经扭曲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列宁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理论(即俞著所说的列宁和斯大林的“东方社会理论”),的确为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理论支持;但苏东巨变的实践证明,这一理论并不完全科学和成熟,包含着不少偏离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非科学的成分,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前面所作的理论分析是正确的。苏东巨变证明了:第一,共产主义革命具有世界性质,一个国家有可能单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但不可能单独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更不用说在资本主义不发展的落后国家;第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从人的依赖关系转向物的依赖关系的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具有转折点意义的革命,其任务是不能在性质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革命”中“顺便解决”的;第三,在特殊条件下,落后国家有可能走上一条非常规的、非资本主义的特殊发展道路,但不可能简单“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第四,在显著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生产力基础上,不可能建立起“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超阶段的努力只可能形成一种变异的、扭曲的社会制度;第五,以苏联为代表的超越发展阶段的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制度是不可持续的(充其量可以同恢复战争创伤和建立工业化基础的要求相适应),以不同方式改变这种发展道路是不可避免的;第六,在贫穷落后的国家搞社会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是更容易,而是更艰难、更复杂、更具有不确定性,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仍然有可能回归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

实践证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工人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执政条件下,一部分落后国家有可能走一条社会主义道路,但关键是怎么走这条道路。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不应当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当作蓝图照葫芦画瓢,而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从落后国家的实际出发,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是力图“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是在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有节制地利用和发展资本主义。落后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兼顾两个方面的要求:既要体现一定的社会主义因素和保障共产主义前途,又要大胆地有节制地发展“资本的生产力”。落后国家走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很困难,就像走钢丝一样,“左”了不行,右了也不行。

(八)由传统社会主义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质

中国改革的目标是由传统社会主义道路转向新型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阶段主要是建立符合初级阶段条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表面上看,在中国发生的事情和在苏东各国发生的事情全然不同——前者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后者则放弃了社会主义道路。但是,它们不能不遵循一般的发展规律。正因为如此,它们在不同的变革中包含一个共同点,这就是:它们都放弃了传统的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制度,都转向市场经济,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同而已。和政治形式变化上的巨大差别相比,经济制度和经济形式变化上的差别要小得多。在中国发生的变革,表面上看只是以市场经济代替了计划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代替了两种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但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前提和特征是:生产经营的主体具有独立的产权(至少是经济所有权),它们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同时也是投资者;在商品生产普遍化的同时,劳动力也成为商品,劳动者成为雇佣劳动者,企业内部表现为劳资关系;生产和经营的直接目的是利润(剩余价值)。随着“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改变,国有资产的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发生分离,国家资本所有权和它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分离,劳动和所有权分离。也就是说,国家和企业、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从政治经济学的观点看问题,变革的实质内容是:在国有资产所有权保持优势地位和国家发挥控制力的前提下,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创造条件,充分发展“资本的生产力”。我们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有节制地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这是一种全新的发展道路,是人类社会第二阶段另一种可能的发展道路。这条新型的发展道路当然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但并不构成资本主义道路及其制度的直接对立物。

回顾新中国创立以来的历史,就经济制度、经济形式和经济关系而言,我们实际上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开始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以国营经济为领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采取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形式。但是,社会主义改造否定了新民主主义制度,建立起和苏联相类似的传统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国营经济为主导的两种公有制经济,采取所谓的“计划经济”形式。后来,经济体制改革又扬弃了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家控制经济命脉,采取世界通行的现代市场经济形式。与此相联系,社会形态的变化同样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传统社会主义社会,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现在,无论在外延的方面还是在内涵的方面,社会经济私有化和资本化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也说明,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尽管发展道路可以有不同,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发展阶段是不可能简单地跨越的。我国在改革过程中确有过一些偏差和失误(一方面是全面的产业化、市场化、资本化;另一方面是政府职能和行为的扭曲),但改革开放的大方向是合乎规律的。

国外很多学者认为,中国改革的实质是搞资本主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专制资本主义”。这种判断和概括是不正确的和片面的。就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的变化来说,的确发生了一定质的变化。资本(从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无到有,从外到里(公有制内部),从从属地位到处于支配地位。对于这一点我们不必回避和掩饰。如果有些人根据这种变化作出上述判断和概括,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做这件事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定阶段上发展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我们的最终目标是以“直通车”的方式进入作为资本主义对立物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

国内外不少学者把中国的做法称之为“中国模式”。我们是不能轻易接受的。作为“模式”,一定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和可以复制的。但是,中国道路所要求的条件在一般国家并不具备。最主要的条件是:第一,国家在特殊条件下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问题只在于如何走好这条道路。如果已经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再转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现在看来几乎没有可能。第二,工人阶级(无产阶级)政党持续地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也就是说,政治上层建筑不是西方式的,不搞多党制和政党轮替。如果已经存在多党制,再想使共产党持续地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看来同样几乎没有可能。人类社会现阶段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处于支配地位的阶段,走资本主义道路表现为一般趋势。经验告诉我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具有转轨的现实可能性,而已经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几乎是不可逆转的。有些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的确不同于西方国家,它们以国有化、政府干预的方式保护工人阶级和民族利益,在价值观方面也区别于欧美国家。但是,在已经形成的多党制的框架内,不仅不可能复制中国的做法,而且始终存在道路和制度的不确定性。

结束语

经过仔细考察和深入研究,我们就会发现,俞著使用的所谓“东方社会”和“东方社会理论”等等概念,以及一些重要论点,是与事实有出入的,有些是强加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他们的后继者们的。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并没有使用过“东方社会”这种规范化的概念;而他们曾经考察过的“东方”以及相关概念(例如“东方天国”),和俞著所说的“东方社会”没有关系,也没有为俞著的“东方社会理论”提供任何所需要的东西。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考察过俄国公社的性质、特点和可能的发展趋势,提出过“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但不是作为“东方社会”这样的问题来考察的,而是作为有别于西欧的个别特殊形态和可能的发展道路来考察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俄国公社得出的看法和设想,根本不适合于诸如中国这样的其他“东方”国家或亚洲国家。

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和斯大林确实很关注位于苏联东面的“东方国家”、整个亚洲乃至世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革命的形势、性质和前途问题,这和俞著考察的主题是一致的。但是,一方面,他们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东方”是不同的问题;另一方面,他们的有些重要论点(不管是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涉及的是整个世界,并不构成所谓“东方社会理论”。

毛泽东和邓小平分别提出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理论——新民主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可以认为是对苏联传统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发展和变革;从理论上讲,是后发展国家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可能走上特殊的发展道路的问题。但把这些理论(经验和教训)纳入俞著设计“东方社会理论体系”的框架之中,也未免牵强。总之,把现代社会划分为“东方社会”和“西方社会”;把发展道路区分为“东方道路”和“西方道路”,是根本不符合实际的。

我们看到,俞著把涵义不同的“东方”概念混为一谈,把范围和内涵都不同、缺乏内在联系的“东方”问题,以及所有落后国家的发展道路问题,装在一个主观设计的筐子里,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后继人关于落后国家(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半文明国家)发展道路问题的不同论述拼接起来,随心所欲地编织成一个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在这里,俞著一方面混淆了不同的“东方”概念,有望文生义和牵强附会之嫌;另一方面,又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断章取义和为我所用,把一些已经被事实所否定的设想运用于所有所谓“东方国家”。这在学术上是很不严谨和科学的。就内容和观点而言,俞著在“一脉相承”(从马克思到邓小平)的“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东方学)”的名义下,不加甄别地肯定了列宁和斯大林创立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那些既不符合唯物史观又经不起实践检验的非科学成分,而对苏东巨变这样的重大历史事件和严重后果却未作出理论上的科学说明,而是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会有的“曲折性”加以回避和掩饰。可见,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并不是对历史事实的科学总结,而是从自己的认识和从某种需要出发“创造”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的要害在于,力图为违背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跨越论”提供理论支撑。然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经验教训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以后,决不能跨越必经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的三大划时代理论成果——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理论,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体现,都有其独立的理论意义,是不能用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来概括的。

注释:

①《科学社会主义概论》(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版)认为,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这个问题上,东方落后国家与西方先进国家不同。“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有一条重要结论:“东方国家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

参考文献:

[1]俞良早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2]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列宁选集:第4卷[M]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斯大林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9]毛泽东选集:第2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0]毛泽东选集:第4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1]列宁选集:第2卷[M]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M]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作者:陈文通

第2篇:淘宝的发展历程与感悟

淘宝的认知与感悟

淘宝网是亚太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2003年成立,目前占中国网购市场70%的份额。天猫在2012年的销售额开始超过淘宝网,未来这一差距还会扩大。我们要了解淘宝,首先要了解淘宝的基本规则和基本搜索规则,知道开店的基本流程和店铺的基本安全要求,熟悉淘宝的交易流程和基本的店铺运营知识。

淘宝店铺的运营,我们会关注:产品,流量,转化,会员。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根据自身店铺的情况去操作,解决实际过程中的问题,围绕店铺运营的目的是提高销量,做好店铺运营各项基础工作,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店铺才会继续发展。

淘宝品牌的三个维度: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以卖货思维运营品牌,就可以尝到盈利的甜头:卖的多了就是知名度,产品和服务做的比同行好一点就是美誉度,二次购买做的到位一点就是忠诚度。这也是店铺运营的一个思路。

店铺的经营管理也至关重要。淘宝店铺的运营是关乎网店成败的关键,学好以下四点为店铺打好基础平稳发展。

一、淘宝店铺运营——上线及日常管理 :

(1)确定店铺的整体风格,做好各个区域的美工工作。 (2)细化买家须知内容,尽量做到顾客可能自主购物。

(3)美工负责将待售产品的图片做好处理,编辑配置好相关的文案说明。

(4)编辑好各个产品的标题,宝贝描述后,核对价格及库存信息后,全部上架。

二、淘宝店铺运营——营销活动 。

(1)首先确定好3-5款主打的产品,以后历次活动优先考虑这几款产品的报名,以些吸引客户,做好关联营销。

(2)配合淘福的新店铺的初期和中期的推广活动与宣传。做好庆店营销活动,全场折扣,设置VIP折扣价格。

(3)设置淘宝客,淘帮专场等活动,以此引进流量。

三、淘宝店铺运营——售后问题

(1)委任有经验的,沟通能力强的客服担任售后工作,

(2)细化各种售后问题,作为应对方案,比如安抚客户的不满情绪:不同的情况对客户的损失如何补偿,快递丢件如何索赔,如何追件,如何跟进货物运输过程及其他相关售后问题。

四、淘宝店铺运营——配送及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核对库存信息,和编辑保持沟通,避免店铺出售状态的产品实际无货情况的出现,缺货的产品及时下架。

(2)发货周期一天一次,除有活动的订单较多的情况外,订单一般要在24小时内发出,最迟不能超过48小时,如果遇到缺货或其他问题不能及时发货的,及时通知客服,联系客户沟通,做好换货或退款事宜。极力避免缺货没有及时和客户沟通导致客户严重不满的情况出现。

淘宝店铺与电子商务息息相关。最早接触到电子商务是开始网上阅览,一开始接触到电子商务就是网上购物,网上购物也是非常。普遍的形式,以前人们对网上购物的安全性还存在疑虑,网上购物活动并不是成熟,随着对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性的不断提高,人们也更加频繁的进行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商务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人们网上消费习惯也逐渐形成,基本上碰到一些节日,网上就会出现打折活动,从而增加网上的消费需求。不仅仅是消费者到网上的购物活动的增多,随着网上需求的增多,很多人放弃稳定的工作,而选着开网店来实现自主创业。不论是网上的消费者和商家的增多,在一定的程度上都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对电子商务和淘宝店铺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电子商务作为一个很新的学科,很多人并不真正不了解:有的认为电子商务就是电子交易,即建一个网站卖自己的产品;有的企业甚至认为只是建一个网页,做一做宣传而已。其实企业电子商务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机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这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交易,而是把买家、卖家、厂商和合作伙伴通过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企业外部网全面结合起来的一种应用。简单地说,电子商务就是利用全球化互联网络进行商业活动,它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代表了一次新的经济革命,预示着新的经济增长方式。

最后,谢谢老师的教导,使我在淘宝课程中收获了很多知识,也让我开了第一家淘宝网店,我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运用所学习的知识把店里的生意经营的越来越好!

院系:外国语学院

班级:商英1404 姓名:杨倩

学号:114010424

第3篇:新疆的历史与发展

新疆三史宣讲资料

新疆“三史”是指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

新疆的历史与发展

新疆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面积六分之一,陆地边境线5600公里,周边与八个国家接壤,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

据2000年统计,新疆人口为1925万人,其中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为1096.96万人。

新疆现有47个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1884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并把这片土地命名为“新疆”,寓意“故土新归”,这就是今天“新疆”这一名称的由来。

一、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今新疆的主权是从汉代开始确立的,汉朝时称今新疆大部分地区为“ 西域”,“新疆”是近代才开始使用的一个名称。其时西域的地域不仅包括今天的新疆,还包括中亚部分地区,有西域三十六国之说。当时的西域各国也处于漠北强国匈奴的威胁之下。为抗击匈奴,汉武帝决定联合西域各国,对匈奴形成夹击之势,于是派 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张骞历尽千难万险,历时二十余载,最终不辱使命,成功说服西域各国与汉朝联合,并将西域冶炼铁器的技术带回,改良了汉朝军队的武器装备,大大增强了汉朝军队的战斗力。其开辟的进出西域的路线也成为最早的丝绸之路。

二、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民族分裂主义及其危害

1、民族分裂主义也称民族分离主义,指多民族国家内部,某个民族的一种极端势力,以“民族自决”和维护“民族利益”为幌子,主张国家分裂,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反动的社会思潮和社会政治行为。

2、民族分裂主义危害:民族分裂主义在中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西藏**集团进行的“藏独”分裂活动以及新疆的“东突独”分裂活动。它们的共同点都是打着“民族”独立的旗号,建立民族共和国,企图把西藏、新疆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分裂出去。

“藏独”和“东突独”尽管它们产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表现形式和组成成分各不相同,但他们主要特点和反动目的却是相同的。即一是编造谎言,歪曲杜撰历史是分裂主义势力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的手段;二是与国外势力敌对势力相互勾结,背叛祖国,出卖民族利益是所有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共同行经;三是乔装打扮,以民族利益的捍卫者自居,极力鼓吹民族独立,是分裂主义的共同幌子;四是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对立,是分裂主义势力的惯用手法。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所谓的民族独立国家,分裂祖国统一,破坏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3、民族分裂主义是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主要危险

西藏和新疆在我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所以近代以来,西方列强一直不断地在西藏、新疆等地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利用他们来遏止中国的发展,进而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

“藏独”和“东突独”的分裂活动对国家安全和统一构成了极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二是在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由于“藏独”、“东突独”的分裂活动,使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干扰;三是在国家社会和社会发展方面,由于民族分裂主义的破坏活动,不仅给各族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

1、新疆“三股势力”的由来

“三股势力”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简称。 民族分裂势力是指奉行民族分裂主义地一种社会政治势力,是多民族国家某些民族中某些民族中的少数人为进行民族分裂,企图建立单一民族国家而形成的行动组织或团伙。

宗教极端势力是指奉行宗教极端主义的一种社会政治势力。 暴力恐怖势力是指奉行暴力恐怖主义的一种社会政治势力。

2、“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和危害性 “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就是反对和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分裂国家的统一,破坏各族人民的团结、安宁和幸福的生活,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民族共同发展与繁荣,妄图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家。

新疆境内外的“三股势力”,他们以西方敌对势力为靠山,一方面加紧国外势力的整合,企图将新疆问题国际化;另一方面,以“人权”、“民族”、“宗教”为幌子,疯狂地向我宣战,向意识形态进行渗透,并呈现出新的特点。充分认识“三股势力”是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它的危害:一是对新疆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二是对新疆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三是在人们思想上造成了严重混乱;四是给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三、感恩国家政策,共建和谐美好新疆

新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迅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新疆,国民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工业十分落后,没有一寸铁路,没有像样的工厂和矿山,一些地方粮荒不断,人民生活贫困不堪。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掀开了新疆历史发展的新篇章。五十年来,新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

2001年,新疆国内生产总值达1485.4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2年增长41.9倍,年均递增8.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166元提高到2001年的7913元。

2001年财政收入已达178.07亿元,比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时的1.73亿元增长了101.9倍。

产业结构得到不断调整和优化,2001年,

一、

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与1955年相比,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上升16.3个百分点和18.7个百分点。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经过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开发建设,新疆的农田灌溉网络初步形成,现代化装备水平提高。

到2001年,农业机械总动力、农用化肥施用量、农村用电量、全疆总播种面积,比1955年扩大1倍;粮食、棉花、甜菜总产量比1955年分别增长4.4倍、61.5倍和4550.2倍。

久负盛名的吐鲁番葡萄、库尔勒香梨、哈密瓜等远销国内外市场,特色园艺业、种植业近年来迅速发展。农牧结合、依靠科技的现代畜牧业不断发展。

2001年,牲畜年末存栏4603.78万头,比1955年增长1.8倍。新疆已成为全国最大商品棉、啤酒花和番茄酱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畜牧业和甜菜糖生产基地。

工业实力迅速增强。

新中国成立初,新疆仅有工业企业363个,年产值0.98亿元。2001年,全区已有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6287个,工业增加值为450亿元;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成数倍增长,原油、原煤、棉纱、发电量分别比1955年增长590.78倍、42.68倍、80.8倍和358.3倍;机制糖41.98万吨、钢131.83万吨、水泥981.29万吨、化肥72.9万吨。

工业实力大大增强,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导力量,包括石油、石油化工、钢铁、煤炭、电力、纺织、建材、化工、医药、轻工、食品等资源工业为主体的门类基本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工业体系。

交通运输业突飞猛进。新中国成立前的新疆,人们远行、运物主要借助畜力,现代交通基本空白。新中国成立后五十多年来,新疆的交通运输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62年底兰新铁路的建成结束了新疆没有铁路的历史;

1984年全长476公里的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西段建成通车,1990年全长460公里从乌鲁木齐至阿拉山口的兰新铁路西线顺利建成通车,贯通第二亚欧大陆桥;

1994年兰新铁路复线建成通车,1999年全长975公里的南疆铁路库尔勒西至喀什段建成通车;

到2001年,正线营运里程已达3010.4公里。

1949年新疆只有几条简易公路,通车里程仅3361公里,到2001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已达8.09万公里; 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沙漠公路,是世界上首次在流动性大沙漠上修筑的长距离等级公路; 目前已形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7条国道为主骨架,东联甘肃、青海,西出中亚、西亚各国,南通西藏,并与境内68条省道相连接,境内地市相通,县乡相连的公路交通运输网。

新疆民航现已新建扩建了乌鲁木齐等11座机场,开通了乌鲁木齐至阿拉木图、塔什干、莫斯科、伊斯兰堡的国际航线,至香港的包机航线和跨省(区)航线及自治区区内航线92条,形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连接国内外65个大中城市和区内12个地、州、市的空运网,通航里程已达16.18万公里。

旅游业蓬勃兴起。依托神奇独特的自然景观和绚丽多彩的风俗民情,新疆旅游业的发展令人瞩目。2001年,新疆接待国际旅游人数27.3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9856万美元;国内旅游人数达到839.3万人次,旅游收入71.8亿元。旅游接待能力迅速扩大。2001年,全区已拥有涉外饭店250个,其中星级饭店(酒店)173个。旅游业已成为新疆国民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2001年与1949年相比,全区小学由1335所增加到6221所,中学由9所增加到1929所,中等专业学校由11所增加到99所,普通高校由1所增加到21所,高校在校学生数由0.04万人增加到11万人,五十多年来累计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18.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数由0.20万人增加到9.73万人;基础教育不断加强,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已达65个;各类成人教育进一步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全区受教育人口比例显著增大,青壮年文盲率已降至2%以下。

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1949年,新疆只有54个医疗机构、696张病床,每万人只有1.6张病床、0.19名医生,而且卫生机构都集中在少数城市(镇)。

2001年,已有各类卫生机构7309个,其中各类医院1357所,三级以上医院11所,病床位7.1万张,平均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35.1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9.7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卫生技术人员3.36万人,每千人拥有的医生数、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乡镇卫生人员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广大农牧区已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

现在,全区的85个县(市),县县都有医院、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机构,乡乡都有卫生院,村村有医疗点。农牧民缺医少药、备受疾病折磨的历史已经结束。医疗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自治区及地州的一些大医院已装备了一大批现代化诊疗设备,医疗专业分科日趋完善,很多疑难病症已能在区内得到诊治。全区有卫生防疫站207个,地方病等专科防治所(站)17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危害各族群众健康的地方病、传染病已基本被消灭。以自治区、县(市)、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在中央政府的关怀下,自治区大规模地开展改水防病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改水受益人口达850多万,其中饮用自来水人口达到810万。妇幼卫生工作受到重视,目前,农村新法接生率达7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50%左右;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覆盖率,城市达90%,农村达50%;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覆盖率,城市达70%,农村达30%。

居民拥有耐用消费品数量迅速增加。2001年,农民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122.3辆、电视机93.3台、洗衣机22.13台、录音机53.1台,仅与1985年比,分别增长78.4%、8.3倍、9.5倍和6.1倍。2001年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07.39台、电冰箱84.47台、洗衣机94.69台、照相机41架,分别比1985年增长1.9倍、7倍、76.7%和3.3倍;另外还拥有影碟机42.96台,录放像机18.59台,组合音响17.33台,移动电话15.89部。从住房的变化情况看,2001年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8.04平方米,比1981年增长1.3倍;2001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5.54平方米,比1981年增长1.6倍。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10.44元,实现温饱有余;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278元,城镇居民已经整体上实现小康。

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比重)逐年下降。从农村居民看,1978年恩格尔系数高达60.8%,2001年则降至50.4%;从城镇居民看,1978年恩格尔系数为57.3%,2001年降到35.5%。

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宗教信仰自由

保障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从1983年起,自治区政府每年都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赋予时代特点的内容,集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平等、团结、进步成为各族人民相互关系的主旋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成为各族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根据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在行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还行使立法权、对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上级国家机关决定的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权、经济发展权、财政权、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权、发展教育和民族文化权等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力和新疆的实际,制定了适应新疆特点和需要的各种法规和决议,依法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截至2000年底,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19件,法规性决议、决定71件,批准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31件,单行条例3件;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173件。

少数民族使用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自治区政府于1988年和1993年相继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进一步从法律上保障了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无论在司法、行政、教育等领域还是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都得到广泛使用。自治区机关执行公务时,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各自治州、自治县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也同时使用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选举或诉讼。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广泛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五种语言广播,新疆电视台有维吾尔、汉、哈萨克等三种语言的频道节目,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等各民族都有本民族文字的报纸和书刊。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受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宗教信仰密切相联。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中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规定。为保证少数民族特别是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特需食品的供应,人民政府颁布法规,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要求大中城市和有穆斯林群众的小城镇保持一定数量的清真饭馆; 在交通要道以及有少数民族职工的单位,设立“清真食堂”或“清真灶”;供应穆斯林群众的牛羊肉,按照其习惯进行宰杀与处理,并单独储运和销售;各少数民族在自己的传统节日,如“古尔邦节”和“肉孜节”期间,都能享受到法定的节日假期和节日特殊食品的供应;在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中,政府不推行火葬,并采取划拨专用土地、建立专用公墓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对一些带有宗教色彩的民族风俗习惯,如婚丧仪式、割礼、起经名等都不加限制。

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和保护。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大多信仰宗教,有的民族群众性信仰某种宗教,如维吾尔、哈萨克、回等民族群众性信仰伊斯兰教,蒙古、锡伯、达斡尔等民族群众性信仰佛教。各民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新疆现有宗教活动场所2.4万余座,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23753座;宗教教职人员2.68万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2.65万人。政府每年还拨专款用于维修重点寺院教堂,仅1999年中央政府就拨款760万元人民币用于重修乌鲁木齐的洋行大寺、伊宁拜图拉清真寺、和田加麦大寺。

国家对新疆发展的支持

加大在新疆的固定资产投资。

中央政府制定实施的十个“五年计划”中,始终把新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基础发展项目、现代工业体系建设项目等列为国家重点项目,出台一系列优惠和特殊的政策,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疆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建设,1950年至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015.1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62.23亿元,占同期全社会投资的53.1%;累计建成投产项目9万多个,其中包括178个大中型项目和一大批对新疆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为支持新疆经济的持续增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给新疆以巨大财力支持。 据初步统计,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的1955年到2000年,中央政府给新疆的财政补助累计达877.41亿元。

特别是1996年以来,随着中央政府财力的增强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央政府给新疆的一般性财政补助逐年增长。中央政府还通过各种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加大资金的投入和支持。

通过石油天然气开发造福新疆。新疆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为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坚持对新疆油气大勘探、大开发和大投入的方针,以造福于新疆各族人民。为实现把新疆建成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学工业基地的战略构想,在国内外油气价格下跌,而新疆油气勘探开发成本较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逐年加大了新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投资力度,1995年为181.96亿元, 2000年为292.23亿元。已经开工建设的以新疆为主要气源的“西气东输”工程,计划投资额达1200多亿元。

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新疆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央政府在经济发展及各项政策上给予新疆以倾斜。 颁布实施沿边开放战略的有关法规

提出搞好新疆的粮棉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三北”(东北、华北和西北)防护林以及防沙治沙工程;

执行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建设边境公路,完善配套边境口岸公路设施; 加快塔里木河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优先在新疆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财政支持,提高国家政策性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比重。

2001年,中央政府在《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和提出了十八个方面的68条具体优惠政策。

全国其他省区市大力支持新疆。几十年来,各省区市向新疆提供了大量的技术和人才支援。在新疆工业企业发展落后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把东南沿海较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工厂全部搬迁至新疆,从内地调进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到新疆初建的骨干企业中去,并选送一大批少数民族工人到内地先进企业进修实习,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新疆培养起一支工程技术骨干队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新疆与内地各兄弟省区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人才的互相流动日益兴起和扩大,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物流”、“人才流”为特征,以优势互补为原则的新的支援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式已迅速发展起来; 尤其是近年来,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等20多个较发达的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的各地州市,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景是美好的。我们相信,新疆各族人民在中央政府和各省区市的支持下,通过艰苦努力,一定会把新疆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第4篇:中国散打历史与发展

历史与发展

散打是中华武术的精华,是具有独特民族风格的体育项目,多年来在民间流传发展,深受人民喜爱。散打起源与发展,是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同步。它从先辈的生产劳动,生存斗争缘起,但又服务于此,演化至今成为华夏民族灿烂文化遗产中的瑰宝。原始社会人类为了争取自下而上、猎取食物,长期与野兽搏斗,学会了与野兽搏斗所使用的不同方法。如:拳打、脚踢、抱摔等简单的散打技术,并学会了一些野兽猎取食物的本领,如:猫扑、狗闪、虎跳、鹰翻等。

现在的散打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武术中的踢、打、摔和防守等方法,进行徒手对抗的现代体育竞技项目,它是中国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武术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套路演练形式,一种是格斗对抗形式。散打就是格斗对抗形式的一种。

1979年散手在我国成为竞技的比赛项目。在80厘米高,8米见方的擂台上进行比赛。散手比赛允许使用踢、打、摔等各种武术流派中的技法,不允许使用擒拿,不许攻击喉、裆等要害部位;运动员分体重、穿护具在相同的条件下平等竞争。在对敌斗争中这些界限就没有了,军警对敌斗争就专寻对手的要害部位击打。使用的招法也比较凶狠,杀伤力较大,散打的出现让中国武林(格斗界)火红起搏击热。

2000年首届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在湖南长沙市举行,湖南卫视对赛事作了全程报道,这是中国武术散打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中国武术散打进入了专业赛制的时期。众多散打高手登台竞技,当年的散打王是来自解放军体院的“劈腿王”柳海龙。 通过2000年一年来的比赛,散打王争霸赛已经在体育界、武术界尤其是散打专业队中得到了普遍认同,广大教练员、运动员参加散打王争霸赛的热情空前高涨。

通过学习和训练散,能够发展人的力量、耐力、柔韧、灵敏等素质;同时散手又是一项以抗性体育运动,可以发展人的心智,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的锻炼。坚持散手训练,可强筋骨,壮体魄。散手是以双方互相对抗为运动形式,这就要求练习者在实践中正确把握进攻的时机,防守要到位,反击要及时,从而建立正确的条件反射;同时还要针对不同的对手和双方临场的变化,提高应变能力,以及提高击打和抗击打的能力,这一切都完全起到了掌握防身自卫和克敌制胜的技能的作用。

武术搏击有很强的生命力,延续到现在,除与社会文化背景以及运动的本身特点有极大关系外,其搏击形成所具备的较高观赏性,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散于比赛不仅刺激、激烈,而且斗智、斗勇,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日益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与兴趣。中国武术徒手搏击,早在一千多年前就传到日本,当时称“唐手”,后来改称“空手”。如今有许多国家的武术爱好者不仅喜爱中国套路技术,而且喜欢散手运动。通过与各国选手较技,不仅可以促进国际武艺交流,将中国散手运动推向世界,而且也可以增进各国运动员之间的了解和发展,促进国际文化交往。

面对当今社会的需求,我们除了要立足于养成擒敌捕盗和防身自卫的本领,去继承和发展传统武术的徒搏技术,并把杀敌技要保留到军警技术中外。还要顺应武术徒搏技术已从总体上向体育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到广阔的体育天地中去寻求武术徒搏技术发展的空间,开发和创制不同技击特色、不同竞赛规则的徒搏比赛方式。武坛将因徒搏比赛方式的多样化发展,而生机勃勃,更加灿烂。武术传习者会因兼习多种徒搏技法,参加多种徒搏竞赛,而获得更为全面的发展。也只有通过这种多样化的发展,才可能全面的展示出武术的全貌,促进武术的全面发展。

中国散打能代表中国武术吗

中国散打能代表中国武术吗?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很多人都抱着不同的想法。有些人觉得,在现在社会里,武术已经是一个相对古老的名词。他们觉得现代的一些搏击,

格斗和以前少林等一些武侠情怀相差甚远,跟武术也打不上边。

而有一部分人又觉得,中国古代社会也其实没有什么所谓的武林。所谓武术只不过是力量与速度,敏捷力,外加头脑和技巧的结合。而那些所谓的武侠情怀,只不过是一些现代小说家所渲染出来的而已。飞檐走壁,轻功纯属无稽之谈。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中国人长期的武侠情怀而已。

有些又认为,在现今社会,随着热武器的发展,而格斗正在逐渐的不被重视。而中国散打作为中国官方推广的一种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中国武术。中国武术在这个科技相对发达,物质相对充裕的社会里。越来越少的人关注,而中国散打以一种体育运动的形式给大家一个全新的感觉。武术不是你死我活,武术讲究的是强身健体,讲究的是德。所以虽然作为一项体育运动,中国散打有很多的限制,但是无可否认,中国散打还是符合中国武术的一些精粹。

要说中国武术的整体,固然博大精深,有太极,有气功,有咏春拳,在近现代更有李小龙,李连杰这些把武术带到荧幕上的演员。中国武术在长期的自身发展以及充分吸收外来的一些技巧和套路,如日本的柔道,韩国的跆拳道,以及一些国外军队的擒拿手等已经形成各派各系的多种套路,有一个相对齐全杂乱的局面。也可以说是百家争鸣

所以说中国散打作为中国武术的某种表现形式,如果说从某种层面来说还是可以代表中国武术的,虽然说中国散打在呈现给观众的过程中,由于比赛等限制没有完全的表露出来,但是毕竟作为中国一个相对久远,发展相对较广的派系来说可以诠释中国武术的很多内涵。

但是从另外一些层面,可能又有点冲突,中国散打只是中国向世界推崇中国武术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或者说只是一个中国从博大精深的中国武术中选出的一项面向世界的代表而已,而中国武术太广,派系也太多,用中国散打来代表,难免会给世界造成一些对中国武术的片面认识,甚至误解。所以虽然中国选了散打作为一个对世界介绍中国武术的一个窗口,但是这并不代表中国散打能够代表中国武术。要了解中国武术,从散打中能够获取一些,但是绝对只是冰山一角。

所以我要说,从精神的方面,中国散打确实能够给予中国武术一些诠释,但是从内容上,中国散打只是中国武术对外的一个窗口,说代表中国武术有些牵强。

当然,要真正谈到中国武术的精神内涵,我觉得中国散打更是远远达不到的,当然也不仅仅是中国散打,随着商业化的发展和加重,无论是中国散打还是其他的派系都不能与根本上的武术内涵相提并论。素有武林之家的少林,由于近年来商业化、旅游业的发展,出现少林内纯属表演性质的武术,就像古代那些街头卖艺的,虽然不能说他们不是属于武术的范畴,但是与武术的精神的深层内涵就相差甚远。

武术讲究的是德,讲究的是行侠仗义,讲究的是强身健体。看一个人的武术造诣是不是高,不是看他的打架有多厉害,能够一个人挑一个,而是看其人是否有德,是否有胸襟。一般那些仙风道骨的老人,他们虽然在格斗本身上可能由于身体原因无法达到一定的高度,但是他们从骨子里透出的气质还是能够给人觉得他们的武术造诣极深。

所以说,从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需要,中国散打在中国武术中所处的位置也不同。在体育运动火热发展的今天,中国散打满足了现今社会的需要,给了很多人一种视觉的享受。虽然在发展和转型中出现很多问题,但是作为中国武术面向世界的一个窗口,还是能够代表中国武术去陈述和表露一些中国武术的要义。

散打能代表武术精髓吗

尽管两位掌门人都一致认为武术的未来在对抗,但具体谈到对抗的方式时,分歧产

生了。赵长军尖锐地指出,现在流行的散打项目并不能代表传统武术的精髓。

据赵长军介绍,现在人们对传统武术都有一种误解,似乎传统武术就是纯表演的花架子,其实传统武术套路和实战结合得非常紧,赵长军说:“武术界有句行话叫打练结合,这说明武术除了强身健体外,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和实战结合紧密,只不过,后来在武术比赛规则制定上,采取的是表演打分形式,给人造成了一种假象,好像武术没有对抗。中国那么多拳种,随便拉出来一个都很实用。”

对于传统武术的精髓,身为陕西武术管理中心主任的张根学当然也深有体会,除了狠抓他的散打老本行外,张根学上任后对套路项目也下了工夫,赵长军之后,陕西武术套路一度青黄不接,现在已经有了一定起色,去年全运会上,新人李谨险些夺得金牌。但张根学说:“传统武术如何还原对抗本色,这是业界的一大难题,短期内很难找到好办法。散打看起来当然没有套路对练那么精彩,但那是事先准备好的演练,这是真功夫,另外,目前在市场推广上,散打的确很受欢迎。我想,武术要想保持生命力,首先是要开拓市场,武术若真成为曲高和寡的东西,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谁更能代表真正的中国功夫(mop) 前几年“散打王”、“中 美对 抗”等比赛举行得如火如荼的同时,作为国粹的传统中华武 功却正逐渐在流失.20多年前,面对誉满全 球武林、正当盛年的全美自 由搏 击冠军,接近退休年龄的太 极传人冯志强仅用几秒钟就解决了战斗,对手从此俯首称臣; 今天,柳 海 龙等散打国手们对阵美、泰等国名不见经传的拳手,5个回合、计点规则,却是双方互有胜败。谁更能代表真正的中国功夫?不言自明。 即使是在几次“中国功夫VS美国拳击”均由中方取胜之后,包括拳王霍利菲尔德在内的很多外国技击界人士依然说,中国的“功夫”是花拳绣腿,只适合于表演。他们的理由是,依靠比赛规则的帮忙,中国一流的散打选手打败了美国三流的拳击运动员,胜之不武。

国内的知情人士也说,美国派出的所谓一流拳击队伍只不过是一只由三流拳击手组成的队伍,其中实力最强的就数路易斯·伍德,而伍德在WBO的排名也不过是第十位,其他的队员实力也就不用说了。所谓一些拳王,称号没有一个是属于职业拳击四大组织之内的。 而中方派出的的确是散打界的最强阵容。在国内的“散打王”比赛中,主持人一再强调,“他们代表中国当今武林最高的水平”——但在2001年12月6曰,他们在客场对泰拳一战中以1比4大败亏输。这是一支不让人放心的队伍。他们真的能代表中国当今武林最高的水平?中国功夫真的就是这个样子?假如他们再输了,我们可能就找不到更强的高手来“找回场子”了?新一年的中美对抗又要开始,不弄明白这个问题让人深感不安。

羊年年初,正值陈式太极拳嫡派传人冯志强先生76岁华诞,记者走进他在朝阳区柳芳北里的家里。在不到60平方米的小二居室中,伴随着令人目不暇接的纪念物和历史照片,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武林前辈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的专访。

(1):中国功夫“真谛在民间”

通常大众对“中国功夫”或者是“武功”的印象基本来自四种途径:其一是武侠小说;其二是武打电影和电视;其三是表演和健身武术,包括全国武术套路比赛,以及公园里一部分晨练者所打的拳、剑套路;最后就是一直冠以“中国功夫”之名 的散打,包括“中国功夫VS美国拳击”、“中国功夫VS泰拳”之类的比赛。但实际可以这样说:这四种途径的“中国功夫”都不能代表真正的中国武功,即使散打比赛也是如此。

武术的表演套路一直被说成“花拳绣腿”,一些老外也一直这么认为。但散打比赛为什么也不能代表真正的中国武术真谛?一位网友曾如此评价:“散打比赛既不是靠李小龙的寸拳

威猛之力,也不是靠陈真式的频频有力的腿上功夫,反倒像学了些武术花架子的少年在打架”;“游击式的偷袭,散兵游勇式的踢跳躲闪,完全没有了中国武术习练者的沉着自若,简直是在与对手拼体力,比蛮劲。这就是中国功夫吗?”

即使在外行人看来,散打比赛从形式到内容无不像西洋拳击。 什么才是真正的武功?或者说,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功夫”究竟应该是怎么样的?出于对“武林同道”的尊重,冯先生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极为谨慎。“散打也是功夫,只不过他们还没有练到家而已。”当记者追问“练到家时又会是怎样”时,他的回答点到为止:“即使戴着拳套,也可以在瞬间轻而易举地将对方击倒。”

相对来说,冯先生的嫡传弟子马来旺老师的回答就要明晰得多。 “的确有一些前辈高手,虽然上了年纪,但瞬间的出手速度快得异乎寻常。他们的攻击,常人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更不要说抵挡或反击。”马来旺老师说。马老师在20世纪80年代初曾担任过中央警卫局的搏击教练,近20年来与各派武林人士进行过广泛的切磋,还会过一些藏身民间的前辈高手。其中有一位,在与之试招时,几个人(由于多方面原因,他们的真实姓名不便透露)同时偷袭他,他竟瞬间旱地拔葱又蹿到数米远的花架上。马老师以“地球引力似乎对他不产生作用”来形容他的武功之高、速度之快。 看来,练出如东方不败那种闪电般的速度也并非完全不可能! “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将对方击倒,在瞬间瓦解对方的战斗力,这就是实战武功所追求的境界。这也是一种艺术。”马老师认为这就是武功的真谛。“同时,在为人的境界上,习文、习武殊途同归。那些武功修养很高的人,为人往往很恬淡,不会争强斗狠。”

长春的一位八极拳传人说,修习传统武功,往往要到三四十岁甚至更大年龄,才能达到巅峰状态;而现在的散打选手,大多在30岁之前就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如今的散打国手们练习的方法更注重“速成”,没有采用传统武功中讲究“根底”、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仅仅只掌握了一些简单的进攻和防守动作;而所谓“学院派”的武术队,则更注重于表演,并不能应用于技击。两者都很难继承中国功夫的真正精髓。

“中国功夫靠的是多年的习练,靠的是厚积薄发地不断积累,到年逾花甲才得其中真谛。俗话说练体操年龄越小越好,练习武术越老越不能小瞧。从这点上看,中美比赛中国小将们虽然胜了,但他们也不能代表真正的中国功夫。”这是一位网友的看法,得到了这位八极拳传人的认同。

“中国武功有外家拳和内家拳两大类,各自均有特殊的训练方法。相对来说,外家拳更着重于‘力’的训练,外家高手往往力量惊人,他们的速度基本上也依靠的是超常的力量;内家拳则更着重于‘气’的训练,可以练出比一般人更强的生物电和更绵长的呼吸。内家拳更注重巧劲,讲究使力的效果,所谓‘四两拨千斤’,以静制动,以柔克刚,后发制人。很多外家高手最后还是归于修习内家拳。”冯先生说。而现在的散打运动员显然没有取法到内家拳或外家拳任何一家的精髓。

在近20年中,冯、马师徒与国外技击界进行了广泛交流,会过自由搏击、空手道、柔道、相扑、泰拳、跆拳道诸派选手,用冯先生的话说,就是“都让他们满意了”,实际上也就是都轻而易举地把他们打败了。长春的一位民间高手何松吉老师,受邀赴曰交流,在曰本与“合气道”、空手道等高手切磋,数年不遇对手。

“在民间,散落着难以计数的派别,各门各派都可能还有隐世的高手。真正的武功还在民间。”马来旺这样认为。实际上他自己也是一位民间高手。

(2):武林式微?

然而,也就在囯内散达比赛开展得红红火火的同时,作为囯粹的名间五术却正在逐步流失。 典型的事例就是少林五技的没落。少林寺一直号称五林的泰山北斗,然而1995年,马来旺老师走访少林寺,与寺钟五僧切磋,就痛感“少林无认”,因为马老师在这里已经难以找到

一个与自己平等交流的对手了。由于马老师的受业恩师林青山是少林前辈高僧,马老师如同看到了娘幏的衰落。

在提到“少林五技的继承情况”这一话题时,冯先生的回答也很委婉表面上看起来,少室山上下一片兴旺。各种冠以“少林”之名的五校林立,“三天打死一头猪”的广告做到了杂志封面上。少林僧还走上了舞台,远赴海外进衍表演。 而五术圈内认士深感失望:“商业化的少林寺正在尽其所能地展现他们的花拳绣腿;”“少林寺最穷的和尚稁费有十来万的身幏,他们怎么能继承少林武功?”认们无论如何也难以将舞台上翻跟头、弄枪棒的小和尚跟“高僧”这一称谓联系在一起。

马老师后来还去了五当山,拜访有“剑仙”之称的掌门认钟云龙,并与钟云龙的一个得意弟子过招。但一招之间,马老师的长剑就架到了对方的脖子之上。高手如云的五当山大詭凡已经成为永远的历史了。 其实就是在陈式太极拳笨派,情况也不容乐观。早在“文革”刚结束时,两位来自河南陈幏沟的钟年认来到北咯。陈幏沟是陈式太极拳的发祥地,名手辈出,在近现代五林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六七十年前,正是来自于陈幏沟的陈发科老前辈把陈式太极拳带到北咯,传授给了冯志强等弟子。

但这一次,这两位钟年认来北咯却不是传授武功,而是专程拜访冯志强,跟冯先生学艺。到了20世纪80年代,冯先生还数次亲赴陈幏沟授拳。 来北咯学拳的这两位陈幏沟认就是陈小旺和王西岸,现在已成为陈幏沟的代表认物。实际上陈发科之后,陈幏沟已经出现了五技断代的现象。所幸的是,陈发科在北咯的传认起到了继承的作用,现在还有机会把功夫归还给陈幏沟。

少林、五当、陈幏沟„„五技的衰落决非偶然。随着冷兵器时代的结束,武功的实际用途似乎越来越小,习五的目的往健身和表演方向发展似乎成为了必然。精研武功以求达到某一境界的认越来越少,而浮躁的社会与习五所必须的清净环境又格格不入,这就很容易使各门各派出现认才凋零的现象。如果一个门派某一代认没有出现极具天分的杰出认才,就很容易造成五技断代。五与文不同,学文可以永靠书笨获得知识,而武功却必须手手相传,师父辈如果没有高手,弟子辈也就很难出高手;决不是如五侠小说钟所写的那样,依靠从某一个山洞里捡来的一笨拳经剑谱就可以练成不世神功。学五又如学棋,如果周围高手如云,水涨船高,你也更容易磨练成一个高手;如果周围俱是平庸之辈,你的紟氛也往往高不到哪里去。 历几千年时间发展而来的五紟坊旦断代,将很难重新得到恢复。

(3):国技光大无门?

在曰本,相扑、空手道、合气道、柔道都被视作国技,Z F着重扶持以不使其衰退。而传统武功作为中国的国技,至今还处在自生自灭的状态。 马老师认为,商业行为并不能拯救国术。通过短期的培训来创造武术继承人显然不现实,武术商业化还更容易让人“藏私”,并进一步增大门户偏见。各种武校、武术院和武馆都难以培养出真正的传人。 “即使是当年的南京国术馆,也仅仅只起到了交流的作用,没有培养出真正的高手传人。”冯先生说。师徒相传,必须几十年如一曰,亦步亦趋地跟随、揣摩、演练,然后才能继承。也正因如此,中国武术才逐渐形成了一种文化,并且高手难觅,这样才有它独特的魅力。 “自古‘师徒如父子’形式的代代相传,依然是武术最好的流传方式。但现在我们所缺乏的,还有一个良好的习武环境。现在社会节奏太快,在喧嚣的城市里要找到一块清净的土地确实很难。”马老师说。

真正实用的武功往往比较凶狠残忍,这也是许多功法失传的原因之一。比如上文提到的少林前辈武僧林青山,在把一套“乱披风刀法”传给马老师之前,就曾犹豫再三,因为这套刀法,招招都可致人死地。但让这样一套传了这么多年的刀法失传,他又于心不忍,最后对马老师说:刀法传到你这里,就不要再传了。实际马老师也不愿这套刀法失传,但又不能违背师训,他后来把这套刀法零零散散传给了他的多位弟子。有一天,他的一位徒弟问他,马老

师,是不是“乱披风刀法”以后会失传?马老师只是很婉转地说,如果你们运气好,有一位能把大家每人学的那一点集合起来,就不失传了——但是,大家都心里明白,这几乎不可能。

找不到良材美质来承接衣钵是武功流失的另一大因素。习练武功,尤其是学练内家拳,其境界和最后所能达到的高度同练习者的天赋悟性关系很大。千里马常有,但骈死于槽枥间者多。马老师曾教过一个学生,仅仅学练太极拳半年,却胜过一般人学练十多年。可惜由于“俗务缠身”,这位学生后来也没有时间练拳而荒废掉了。有武林前辈说,李连杰的武术天赋是极高的,但是非常可惜,他没有成为继承中国武术精髓的真正传人,个中原因,恐怕也是“俗务缠身”吧。

经济也是个问题,没有稳定的经济支持使得民间武术很难职业化。冯先生一直在北京电机厂工作,直到退休后,才得以依靠退休金作支持,进行武术的推广工作。马来旺老师至今还在地铁工作以维持生计,他每周抽时间去北大、法源寺及中科院物理所传授太极拳。但像他这样坚持义务授拳的人,北京已为数不多。

散打和表演式武术的表面繁荣可能还会加速传统武功的流失,因为它给大家造成了错觉、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即使武术作为比赛项目进入奥运会,也未必有助于作为中华民族文化象征之一的传统武功的发扬光大,因为我们,包括民众和Z F,都还没有真正把它作为国技国粹来扶持和培养。”马来旺老师说。

国家在80年代恢复了擂台赛后不久,有人批评说:拳击加腿,根本不是中国武术。可你让他用他心目中的中国武术去打又根本打不出、不是回事。如想打的像回事,必须像各拳派的对练套路编好去打才行。我这样说不是无的放矢。有个阶段曾提议并鼓励用各拳派风格各异的招法去打,可一实战就没了各异,只剩下所谓的拳击加腿,自然也很快就推行不下没了音讯,这是一例。你再看看央视体育频道的武林大会,除了打前的亮式和基本上互得一分的头两招是本门派的东西,然后就基本上又成了拳击加腿。(而这互得一分也实在是令人生疑)

随着信息化高度发达 ,也随着散打水平越来越高,我们会发现凡是上擂台的国外技击术和中国的散打技术基本一样。难道以外家拳为根底的散打不是中国武术?答案是绝对否定的。难道国外技击术都是中国武术分支?如果说有些影响这不能否认,但总的来说这个问题本身就可笑。我想,凡是有人类的地方必然有战争,凡是有战争的地方也自然会有打斗术,这毋庸置疑。说到这里我们又会发现能够真实的代表中国武术最高表现形式的散打和国外的格斗术没有什么质的区别。这奇怪吗?奇怪!真的很奇怪!不奇怪那是假的!就拿我个人来说,我从小被灌输、被熏陶习染的是我们的武功怎么怎么神奇,世界第一,别的国家没有等等、等等,可这突然听说中华武术和别国搏击术没有质的区别,你说我能接受的了吗?能不奇怪吗?真的,我也希望我们的武术真的就像电影、小说甚至武林杂志和以为眼见为实的电视记录片所言的那样神奇、那样优秀、那样令人自豪,可这样自哄自、 除了让老外越来越不屑外还有其他意义吗?(当然对少数人是有意义的,他们能有名有利)

为什么我要提所谓的拳击加腿?为什么我要提国外搏击术和中国武术没有质的区别?是因为我是想从拳击加腿实用性的背后隐藏了什么和天下搏击术原本是一家说明了什么、来论述中国武术和武术文化是否具有伪武术和伪文化的成分。

有人会说:我们的武术就是和国外的不一样。我们有内家拳,像太极、武当、八卦等,我们还有猴拳、醉拳等象形拳,别的国家有吗?是的,从形式上看别的国家是没有。但我想问一句:什么叫武术?它的真谛是什么?我想,如果不狡辩的话,稍懂些武学的人都会用最简白的话答:打斗。是的,如果武术不以搏击为真谛,它叫武术吗?可你看看最能真实展示武功的擂台、有没有看到八挂那游龙戏水的身影?有没有看到绵里藏针的太极?有没有看到上蹿下跳的猴拳和东倒西歪的醉拳?难道它们不是我们中华武林引以自豪的奇葩?我们再看看央视体育频道的武林大会,除了我前文所提的亮式和有作假嫌疑的头两招外,再有没有看到特别是内家拳的东西?(不过最近的几期特别是梅花拳打的有本门派的样了,可这就连可能不懂武的主持人都脱口说:这有套招的嫌疑)既然在真实的擂台上,你打不

出你苦练多年的本门派风格,发不出巨大的内功,最终实用的还是简洁的拳击加腿,那你的八卦、太极还有什么醉、猴拳等、还有立足武林的道理吗?说到这里,我要特别向内家拳的掌门人呼吁,希望在高水平的擂台上看到你们矫健的身影,并给我们带来惊喜,而不要把神乎其神的内功只停留在离谱的宣传上。我还想特别强调一点:真的希望你们能用事实让我哑口无言。要真能如此那是中华武术的大幸。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基于事实得出2点结论:1在真实的擂台上没见过也不存在巨大的内功摧毁人。2形式各异的拳派拳招在搏击中用途不大,只有简洁的拳击加腿最实用。既然这两点成立,那我们中华武术最真实的技术和国外的搏击术区别大吗?(当然还是有点技术上的细微区别,但这已不是质的区别了)既然我们的武术和国外技击术没质的区别,那也可以说全球技击术原本是一家,它统一在不可违背的人的客观规律上。也可以说技击术是全球所有人的自然的必然,不单单是你中国人的。你中国人也不可能超脱生理规律有异乎寻常之处。否则,岂不真正怪之?

我们看看武术史就知道,我们现在享有盛誉的好多拳种,基本上都起源于明末到清末民国初这几百年里。而这几百年也正是吹捧谄媚之风已很艺术化、已很盛行的年代。在此特定的背景下,再加上我们国人因人情化而造成的盲信、盲崇、易跟风的劣根性,没经过真正实践检验、重形式、重表演、重人气旺的拳种呈井喷状涌出,也就不足为怪了。(我想,如果没有洋鬼子的真枪检验,义和拳说不定要神成什么样子)我还特别不明白的是象形拳。你说,人跟动物的生理结构能一样吗?既然不一样你咋能把人家天生的本领学练到手呢?咱们看下仿生学就知,要想把动物本领仿出你的一样才行。你人是零件能随意组合吗?人家老虎最厉害的是牙,你咋不用牙去咬人?人家蛇最厉害的是毒,你咋不学练出有毒去咬人?那多厉害!有人会说,只是取其人能够用的部分形。可这也不对呀!老虎扑那下表面看你能取其形仿出几分象,可你人有没有那么长的脊椎并能在扑时弯成球状?你中国人有几个体重在几百公斤以上并能像老虎那样灵巧的?不具备不用说一定是没用的。因为你再仿练也绝对出不了老虎的爆发力,你所能出的力,还是人自身固有的力量。(练了半天就是两个字------白练)有人还会说,是学猴子上蹿下跳的灵巧,用于打斗中的身步法的应用。我想,当有人用刀捅你,你不学猴子的蹿跳躲闪、你也跑的不慢。而这也正是人的本能意识。而散打追求的也正是这个下意识本能。再返回说,就算你能练出动物的精髓,可你需要多长时间?我想是短不了。可你要是练人自己天生的东西,我看再慢也比他快。

中国的武术我不能说是十足的伪武术,(因为我们毕竟有了最能代表中华武术精髓的散打)但也敢说具有很大的伪武术成分。而终于揭开伪武术成分这张老皮的,正是我们应最为自豪的散打。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这句老话也正是散打不遗余力的追求。我还想多说一句:泰拳是不是世界公认最优秀的拳种?他有这拳那拳、这功那功、这招那招的吗?它有我们的武术那么被渲染的神乎其神吗?它的招就是直拳摆拳等最基本的基本功,可有谁敢小看呢?如果我们不务实的积极推广散打能和人家抗衡吗?如果没有散打尚能抗衡,我们有什么资格还在世界上厚着脸皮吹?

我们的武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后更是变成了舞术。我们的武术文化也更是在吹捧中玩虚求发展。你看吧!一般来说门徒甚广的师傅往往是会吹、会炒作的师傅。他们最拿手的本领虽说是误人子弟,可他们的收益却从不误己。而我们好多的爱好者就是这样一练10多年,最后连一般架都打不了的比比皆是。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我看到《武林》杂志上登出一篇好像是在澳门的武术表演。其中有这么一段情节。有一个穿黑衣的人在舞动剑时让大家朝他身上投石灰包。等大家投完后一看,身上一点灰白印都没有。就这么离谱的吹,竟能登在有权威性的《武林》杂志上。好像还是在这本杂志上,好像是一个连载,说的是八卦掌传人的事。这位孙传人竟然知道自己多会死,而且神志清晰的打坐到死时即到问:到点没?家人徒弟说:没到,早着那!:再见!这位孙传人根本不理会家人的善意欺哄,到点即死。妈呀!这是人吗?一神佛也!(如果大家还有《武林》希望大家找找看)这就是我们八十到九十年代的武术文化。

大家再看看现在的央视。先不说越来越有虚假嫌疑、好像已被人借机利用的《武林大会》。咱们看看

10频道的一个记述人的栏目,让你看后明知虚假,你也没证据也不敢说人家一句,你还得佩服人家这才是真正把假大空玩出了真功夫、就知我们的媒体推波助澜到何种地步。

我们的武术文化虽说有令人不屑的伪成分,可这种伪成分却在艺术领域里结出了真正果实。如果没有如此厚重的伪武术文化底蕴,我们会不会出像金庸、梁羽生这样的大侠?会不会出成龙这样的猴斗明星?我们在好莱坞唯一还能被接受的功夫片会不会再有?我们的武术伪文化还在经济领域做出了贡献,大家看看有多少老外慕名来中国学功夫就知道了。也许人家早知道是这么回事,只是冲着新奇的养生之道。也许人家就想了解为啥只有中国人才能创造如此神奇的武术之花。

我想,既然我们的武术已然传承成了这样,那我们也没必要非得用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来衡量。我们只需轻轻松松、简简单单的改一个字就会没了是非、那就是------舞术。何况,我们还有散打在走真武术的道路。

第5篇:淘宝网店创建与运营总结

要求:

每个小组根据自己创建淘宝网店及运营的过程,撰写一篇总结,在1月5日的理论课上做总结发言。(用PPT的形式展示更加直观)

总结中必须包括的内容:

1、 淘宝网店创建之初的准备工作是怎么做的?

2、 考虑过哪些货源?最终选择了哪一类型的货源,为什么?

3、 网店截图(首页截图、具体某个商品页面截图)

4、 网店运营过程中的情况怎么样?

5、 网店目前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6、 对于网店的未来是如何打算的?

7、 通过网店创建和运营的实训有哪些收获和思考?

备注:总结中注意突出亮点。因为这部分内容会在期末成绩中占一定分值,请大家认真完成。

第6篇:党的历史发展主流与本质

90年来,围绕实现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两大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进行了不懈奋斗、艰辛探索和成功的自身建设。党的不懈奋斗史、理论探索史和自身建设史,构成了党的历史发展的主流,体现了党的历史发展的本质,反映了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民的呼唤和要求。

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是党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懈奋斗的历史。90年来,党领导人民干了“三件大事”,实现了“三次历史性转变”,从根本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命运,决定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这90年里,中国共产党对国这有、人民和民族作出的贡献,是任何政治力量所不能比拟的。这90年取得的发展进步,是中国近千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极为少见的。

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是党坚持把马克思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发生了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一个毛泽东思想,另一个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次历史性飞跃,是党领导人民进行波澜壮阔创新实践的结果,产生的两大理论成果,是党的最可宝贵的政治精神财富,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指引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是党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和不断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历史。特殊的国情,决定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必须有“特殊的政党”来领导。随着中国共产党走上政治舞台,如何建设一个不同于以往所有政治的新型工人阶级政党的任务提上了日程。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大力推进党的建设“伟大的工程”,成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开创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90年党的不懈奋斗史、理论探索史和自身建设史,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统一于党领导人民实现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两大历史任务的伟大实践中,统一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全面体现了党的历史发展的主流,深刻揭示了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党的历史发展的本质。中国共产党的全部历史,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根本利益、为人民谋福祉的博大胸怀,高高竖起了把各族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团结在一起、共同创造美好未来的鲜艳旗帜。

第7篇:教学评价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

教学评价和整个教学系统一起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总的来说,教学评价经历了古代教学评价和现代教学评价两个大的发展阶段。

(-)古代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几乎和正规教育具有同样长远的历史。早在西周时期,就有文献记载了周王命令静在学宫中掌管射猎,并在一段时间后考验其教学效果和赏赐他的史实。我国古代最早一部教学论专著《学记》中记载:“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返,谓之大成”。表明当时的学校已建立了稳定的具有明确内容和标准的“考校”制度,即教学评价体制。这可是最早的教学评价思想。

科举考试从公元606年开始,在中国持续近1300年,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种教学评价形式,是一种通设科考试并根据学科考试成绩录用官吏的考试制度,主要也是针对考核学生学力水平而言。隋炀帝大业六年(公元606年),置进士科,创立科举考试制度。自此以后,科举考试就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教育教学评价的主要方式。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在形式上,“唐取士以诗赋,宋取士以经义论策,明、清取士用八股文”。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除科举考试。科举考试前后历时1300年,在世界上开创了文官考试的先河,是古代社会最有影响的教学评价体系。它能破朋党之私,对选拔统治人才有积极作用。但它题少面窄,评价标准的客观性不强,并且容易导致士子醉心于功名利禄、荒废学理,使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这是一种典型的突出管理性功能而牺牲教育性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

西方,考试制度建立要稍晚些,大学考试用口试是在1219年,中学笔试是在I599年,毕业考试论文式作业考试是在1787年,法国于1791年参照我国科举制度建立文官考试制度。

在很长时间里,考试作为一种鉴定和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起积极作用,且对检查记忆性知识、检验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也是比较有效。但这种传统考试存在许多严重弊端,如考试内容大多是有关陈述性知识,偏于记忆,命题缺乏科学性,评分标准不统一,不够公正、客观、准确。为改进考试方法,教测验便应运而生。

现代教学评价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实验心理学个体差异研究的进步和教育统计学的发展,教育理论工作者们开始探讨如何将心理测验的方法应用于教学领域,实现学业成绩考核客观化、标准化与数量化。现代教学评价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的,并在随后的岁月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美国学者e.枯巴和y.s.林肯研究指出,现代教育评价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了四代不同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与此相联系,现代教学评价的发展也可以区分为相应的四个基本阶段。

1.1900~1930年左右是现代教学评价的第一个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的特点是测量理论的形成和测验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美国学者莱斯1894年开始研究儿童学习拼音的成绩测量问题,并于1897年发表了测量量表;l905年心理学家桑代克发表《精神与社会测量导论》,提出"凡存在东西都有数量,凡是有数量东西都可测量"。1909年又发表"书法量表"。桑代克被称为"教育测验之父",拉开了美国教育史上著名测验运动的序幕。在此期间,各种学科学习量表先后问世,形成教育测量热,例如,斯东(1908年)和克梯斯(1909年)发表了算术成绩测量量表,有关拼字、作文、语文等方面的学习成绩量表也纷纷出现。各种学绩量表产生后,很快为许多学校所采用,例如,1911~1912年,纽约市曾对 3万名儿童进行了多种学科的学绩测验。俞子夷1918年编制《毛笔书法测验》,开我国编制教育测量量表的先河。20年代,教育测验和心理测验(尤其是智力测验)量表编制和试验工作在我国取得了较大进展。总的来看,这一时期的教学评价,基本等同于教育测量,评价者在评价中仅扮演测量技术员的角色,评价的中心任务是“用科学的

方法,求客观的标准,以矫正主观方法的弊端”,对教学评价中如何科学地解决教学信息的收集问题作出了贡献,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考试主观、笼统和偏于事实性知识与死记硬背,但也存在明显不足。它企图用数字来表示受教育者全部特征,难免流于形式机械化。学生态度、兴趣、创造力、鉴赏力等是十分复杂,很难全部量化。

2.1930~1940年前后是现代教学评价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最早倡导从"测验"转向"评价"的是美国教育评价与课程理论专家泰勒。在美国的“八年研究”中,由泰勒领导的评价委员会的工作是这一时期教学评价领域最有代表性的工作。泰勒认为,评价必须建立在清晰地陈述目标基础上,根据目标来评价教学效果,促进目标实现。枯巴等人认为,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对测验结果作描述,评价的目标不再是学生本身,而是什么样的学习目标模式对学生学习最有效。例如,泰勒他们编制了许多测验去测量学生是否掌握了教师要求他们学习的那些东西,据此辨别、区分有效的目标模式。

3.现代教学评价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50年代至70年代。这一时期注重了真正的价值判断问题。目标参考测验在这一阶段发展起来。目标参考测验以教学目标为评价标准,关注的是教学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它和教育目标分类学的出现联系在一起,关心教学目标的实现,注重以目标为参照系进行价值评判,是教学评价第三个发展时期的突出特色。这一阶段对评价标准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4.80年代以来,教学评价又有了新发展。项目反应理论把教学评价引向了计算机化和因人施测的方向。模糊评价法发展了教学评价的数据处理技术。枯巴等人提出的“第四代教育评价”,突出了教学评价中的人文主义精神,强调评价者和评价对象之间的不断交互作用、共同建构、全面参与,对教学评价作了有益的反思和建设性构想。阿莫纳什维利在总结六七十年代实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实质性评价理论。实质性评价是贯穿于教学过程始终的特殊教学活动,包括教师的评价、在集体的学习一认识活动中的评价、在学生个别独立的学习一认识活动中的评价三种形式,特别重视学生自我评价能力的形成以及教学评价的良好心理氛围的设计,强调了教学评价中的定性和描述等侧面。总的说来,80年代以来的教学评价,比较关注教学评价的人文精神和教育作用,可视为现代教学评价的第四个发展阶段。

(三)教学评价的发展趋势

考察教学评价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有助于我们观察教学评价的未来走势。从当前教学评价改革所显示的信息看,今后一段时间内教学评价发展可能会呈现出以下若干重要趋势和特征。

1.评价模式的多样综合。迄今为止,已发展出了各种各样的教学评价方法和技术。不同的教学评价方法、技术,各有不同的优势和不足。为了保证教学评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必须把各种不同的评价技术进行必要的综合、组合、改造和创新。事实上,当前的教学评价改革已注意到了评价模式的多样综合问题,比如强调定性和定量结合、模糊与精确结合、日常观察和系统测验结合、他评与自评结合,等等。这种评价模式多样综合的特点在今后将更加明显。

2.注重教学评价的教育性功能。在教学评价中,人们最初重视的是管理性功能。历史发展表明,过于关注管理性功能而忽视教育性功能的教学评价,往往给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这样,在现代教学评价发展的过程中,教育性功能就逐渐受到了重视。它强调的是,教学评价作为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应自觉地服务于教学宗旨,成为实现教学目的的促进性力量,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当前,教育性功能已逐渐突出出来,形成性评价和实质性评价的出现和发展,是有力的论据。今后,这一方面的功能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3.重视学生的评价能力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人们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只有具有良好的评价能力,才能合理地选择和行动。帮助学生发展评价能力,是现代社会对学校提出的重要要求。学生的评价能力需要通过评价活动才能发展。在整个学校教育活动体系中,教学评价是最基本的评价活动,是发展学生评价能力的基础性活动。教学评价的未来发展和

改革,将突出通过评价培养学生评价能力的重要性。也就是说,要通过教学评价,使学生掌握有关评价的原理、标准和方法,给予学生评价自我和他人的机会,从而提高评价能力。

通过考察教学评价的历史发展和未来走向,我们得到的启示是:教学评价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它的完善和发展,是科学性、教育性不断提高的过程,是辩证的多样综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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