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部门工作总结

2023-01-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总结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工作经验,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水平,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明确自身的成长方向,一步步向着更好的目标前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务部部门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1篇:法务部部门工作总结

商务部等三部门《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等三部门《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科学开展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餐饮业加快恢复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细化各项举措,加大宣贯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防控工作。

(二)群防群控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消费者均应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防控。

(三)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动态调整和完善餐饮服务疫情防控标准和措施。

三、严格落实各方防控责任

(一)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依据当地疫情形势、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提出餐饮业防控原则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餐饮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

(三)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落实群防群控责任。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当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卡”信息等相关工作,做好个人防护。

四、压实压紧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责任

(一)在员工卫生管理方面的防控责任。

1.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每日体温、外出情况等信息。

2.员工上岗期间要保持工作服整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及时更换,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3.员工一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上报单位或所在社区,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通报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在食品采购和加工方面的防控责任。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三)在环境卫生方面的防控责任。

1.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定时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员工更衣室、集体宿舍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处理时,要避免污染食物。当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停业,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场所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终末消毒,直到卫生学评价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2.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按照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的有关指引做好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使用。如使用集中空调,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每月至少一次清洗、消毒或更換空调关键部件。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周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3.按照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餐饮服务场所消毒工作,制定就餐及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制度,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并在公共区域展示;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定时清洁消毒;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

4.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定时对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和杀虫,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累积,室内无蚊蝇。

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在顾客服务方面的防控责任。

1.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进店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其进店时按照当地防控要求,检查进店人员“防疫健康码”或“行程卡”等,上述信息符合要求且体温检测正常,方允许进店;通过扫描进店人员“防疫健康码”等方式,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低风险地区餐饮服务单位无需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餐厅(馆)可不戴口罩。

2.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3.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

4.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就餐人员在用餐前后戴好口罩。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5.对于合餐顾客,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6.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如无食安封签,可选用一次性使用、不可复原的材料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餐饮外卖服务应按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当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措施和要求,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提供服务)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有奖销售、价格、免费试用等方式开展促销,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经营者的促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促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促销行为一般规范

第五条: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以下简称消费者)。

第六条:经营者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第七条:卖场、商场、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以下简称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第八条:交易场所提供者发现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在统一组织的促销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假借促销等名义,通过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他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第十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

国家对禁止用于促销活动的商品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章:有奖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销售商品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向消费者提供奖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包括抽奖式和附赠式等有奖销售。

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抽签、摇号、游戏等带有偶然性或者不确定性的方法,决定消费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行为。

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向满足一定条件的消费者提供奖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有奖销售行为。

经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他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二条:经营者为了推广移动客户端、招揽客户、提高知名度、获取流量、提高点击率等,附带性地提供物品、奖金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属于本规定所称的有奖销售。

第十三条: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

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应当随时公示。

第十四条:奖品为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形式的,应当公布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详细内容;需要向其他经营者兑换的,应当公布其他经营者的名称、兑换地點或者兑换途径。

第十五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采用以下谎称有奖的方式:

(一)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等;

(二)仅在活动范围中的特定区域投放奖品;

(三)在活动期间将带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未全部投放市场;

(四)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五)未按照向消费者明示的信息兑奖;

(六)其他谎称有奖的方式。

第十六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采用让内部员工、指定单位或者个人中奖等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

第十七条: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一)最高奖设置多个中奖者的,其中任意一个中奖者的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

(二)同一奖券或者购买一次商品具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获奖机会的,累计金额超过五万元;

(三)以物品使用权、服务等形式作为奖品的,该物品使用权、服务等的市场价格超过五万元;

(四)以游戏装备、账户等网络虚拟物品作为奖品的,该物品市场价格超过五万元;

(五)以降价、优惠、打折等方式作为奖品的,降价、优惠、打折等利益折算价格超过五万元;

(六)以彩票、抽奖券等作为奖品的,该彩票、抽奖券可能的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

(七)以提供就业机会、聘为顾问等名义,并以给付薪金等方式设置奖励,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八)以其他形式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

第十八条:经营者以非现金形式的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作为奖品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计算其金额。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建立档案,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设奖规则、公示信息、兑奖结果、获奖人员等内容,妥善保存两年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价格促销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

未标明或者公开折价计算具体办法的,应当以经营者接受兑换时的标价作为折价计算基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构成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未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构成商业贿赂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違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价格监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节选)

二、主要目标

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聚焦绿色食品产业链发展实际,通过调结构、建集群,强龙头、育品牌,延链条、优服务,不断补齐产业链短板弱项,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力争到2025年,绿色食品产业质量明显提升,主要产业的绿色有机产品有效认证数达到5000个以上;企业实力不断增强,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加工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产业总值大幅增长,稻米、生猪、水产、果业等优势产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

三、重点工作

围绕绿色食品产业链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重点突出四个方面工作。

突出主导产业。按照“分类推进、循序渐进”原则,优先启动稻米、生猪、水产、果业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茶叶、蔬菜等特色产业,抓紧谋划牛羊、禽类、富硒农业等潜力产业。

优化产业布局。围绕绿色食品产业链的主要产业,着力发展以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和赣西片区为核心的稻米产业发展优势区;信丰县、新干县、泰和县、东乡区、高安市、丰城市等为核心的生猪产业发展优势区;环鄱阳湖地区为核心的水产产业发展优势区;赣州市、吉安市、上饶市、新余市、南丰县、东乡区、奉新县等为核心的水果产业发展优势区。逐步提升蔬菜、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区,谋划牛羊、禽类、富硒农业等潜力产业发展优势区。

聚焦短板弱项。全面梳理产业链上下游渠道,聚焦产业链育种、种养、加工、流通、检测和销售等关键环节,狠抓产业链痛点、堵点、断点,强化项目支持,落实政策措施,着力推动现代种业、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和市场销售等绿色食品产业链短板弱项快速发展。

明确发展路径。依托农业结构调整九大产业发展工程,围绕加快推进稻米、生猪、水产、果业等优势产业和其他产业进行“建链”;聚焦绿色食品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补齐短板弱项进行“补链”;突出招大引强和品牌培育,围绕提升产业价值进行“强链”;着力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链向数字经济、5G、物联网等领域延伸,围绕产业深度融合进行“延链”。

四、具体举措

(一)着力完善绿色食品生产体系

1.推进原料基地建设。统筹相关农业专项资金,根据产业基础、区域布局和发展优势,聚焦国计民生需求,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的稳产保供产品基地;聚焦食品加工需求,建设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的加工专用原料供给基地;聚焦高端市场需求,建设一批绿色化、生态化的优质食品基地。坚持市场导向,促进农户生产、企业加工、客户营销和终端消费协同运作,增强供给侧对需求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均有涉及,不再单独列出〕,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坚持分步推进、循序渐进,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潜力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打造一批产加销贯通、贸工农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积极引导产业以链主型企业为龙头,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和食品工业园等园区聚集,促进产业格局由分散向集中、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产业链条由单一向复合转变,发挥要素集聚和融合平台作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加大优质种源供应。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快江西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强化种业科技创新,培育一批水稻绿色新品种。着力推进良繁基地建设,加大种业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打造具有一定规模的种业公司,加大种业企业与国内专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种业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农科院)

(二)不断提升绿色食品加工水平

4.培育核心骨干企业。坚持分类指导、因企施策,积极引导人才、资本、技术等各种要素向龙头企业集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形成绿色食品产业“领军企业”、“成长企业”和“雏鹰企业”梯次发展格局。鼓励和引导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产业链重点企业上市,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新增首发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现行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企业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模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

5.聚焦精深加工提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开展绿色食品加工提质增效,推动加工企业由小变大、加工程度由初变深、加工产品由粗变精转变。重点支持稻米、生猪、水产、果业等优势产业,蔬菜、茶叶等特色产业以及牛羊、禽类、富硒农业等潜力产业的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重点區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定位,积极开展招大引强,推动一批国内外绿色食品产业巨头落户江西,加快提升我省绿色食品产业链发展质量。围绕绿色食品产业链重大项目,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问题办理,在项目落地审批、用电用水、信贷融资、产业用地和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和见效。(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省水利厅、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

(三)加快构建绿色食品流通体系

7.推动冷链物流建设。促进绿色食品产业与现代物流业相融合,加强重点农产品产地预冷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企业新建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交易中心等项目。引导生产企业与销售渠道联合,并充分利用省内各大企业的商业网络和信息网络逐步辐射到全国各地的各类相关专业批发市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商务厅)

8.深化品牌发展战略。持续唱响“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主旋律,打造“赣鄱正品”品牌建设体系。通过开展品牌认证,推广品牌商标,实现全域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兼容并进、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江西大米、鄱阳湖水产、赣南脐橙、“四绿一红”茶叶等区域公共品牌,支持骨干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充分发挥各级传统媒体、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以及网红直播等自媒体作用,多元化拓展品牌宣传覆盖面。瞄准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加快推进江西农产品品牌旗舰店布局。持续开展江西农产品“十大区域公用品牌”和“50强企业品牌”发布,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网络促销活动。加大对品牌的保护力度,保障绿色食品产业品牌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供销社)

9.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完善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统筹推进公立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深入推进绿色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诚信培训和评价工作,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绿色食品产业产品的质量检测和市场管理,定期对绿色食品产业产品进行联合检查,维护绿色食品产业品牌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持续优化绿色食品产业服务

10.提升科技服务。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深入推进产业创新联盟建设。着力打造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提高食品产业附加值。培育发展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绿色生产技术研发,加速成果转化应用,增强科技支撑全省绿色食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相结合方式,推广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加快推动绿色食品产品和技术升级。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链与5G、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激发产业链发展活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科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11.强化人才支撑。加快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链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沟通合作,建立绿色食品产业链人才培养机制,着重培养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加强绿色食品产业链人才招引力度,大力引进绿色食品产业链领域研发和经营管理人才。(责任单位:省農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加大金融支持。加大“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绿色食品产业链,形成财政支持、企业主导、社会投入的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绿色食品产业链信贷投入,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贷款难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企业合作,通过减费降息、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满足产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提升产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

13.建立产业基金。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实际和发展需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地方产业发展基金,对接省级产业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加快推动本地优势特色产业链协同发展。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引导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投入,形成多元化出资结构,优化基金内部治理结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节选)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日常监督检查合规率达到99%。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乳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自检自控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

乳制品竞争和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生产工艺水平进一步改进,自建自控奶源比例进一步提高。羊乳制品更加丰富,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羊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乳制品生产企业至少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全面检查许可资质、研发能力、生产条件、管理制度、过程管控、产品检验、追溯体系、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鼓励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帮助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审计,鼓励集团公司定期对所属工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评价。

2.加强全过程管控。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对生鲜乳等主要原辅料供应商要开展现场审核,对每批次原辅料应审核供应商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等。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生产,严格执行防止微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控制要求。制定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检验规程,严格执行出厂产品检验项目和频次,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3.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应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分析影响质量安全的人为因素与关键环节,逐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有效实施运行,持续改进,以完善质量管理。

4.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研发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研发人员,独立或者合作研发乳制品新产品、新配方,跟踪评价乳制品营养和安全,科学合理确定产品保质期,分析防范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创新研发,优化加工工艺,开发高品质产品,发展适销对路的低温乳制品,提高供给质量。

5.加强冷链储运销售环节管控。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加强低温乳制品冷链储运设施建设,制定和实施低温乳制品储运规范,加强终端销售环节冷链管理,保证低温乳制品的安全与品质。鼓励企业建设乳制品配送信息化平台,整合末端销售网点,全程监控冷链储运条件与温度。

6.规范产品标识标签标注。乳制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标签内容要真实、合法,标注形式要规范、符合要求,要如实反映产品属性、原辅料使用情况。要严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要求,鼓励企业在其生产的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标注位置应当醒目易辨识。

(二)落实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各级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现场审核与材料审查质量,严把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关。对新建工厂、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工厂严格进行现场核查,强化对场所、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与使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核查,保证乳制品生产企业满足食品生产许可条件。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规定,结合企业风险等级、信用等级,将乳制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抽查确定检查顺序,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每年每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检查频率不低于2次。

3.开展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省、市级监管部门要根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等线索,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对涉及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或体系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并有效运行、按生产许可要求组织生产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每年检查企业数不低于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数的20%,并及时公布检查情况。到2022年底,做到乳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

4.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结合监督检查实际需要,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半成品、成品開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检查后处置工作力度,消除问题产品风险,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实现食品安全闭环管理。

5.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探索建立乳制品生产企业诚信档案,支持乳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乳制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单位、失信个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6.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夸大宣传、生产劣质乳制品、假冒乳制品和“山寨”乳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提升乳制品市场竞争力

1.推进奶源基地建设。支持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自建、收购养殖场,进行标准化基地建设和升级改造,提高自有奶源比例,建立健全养殖、加工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提高运用现代化手段程度,改善养殖环节的科技水平和标准化程序,降低奶源的安全风险。

2.提升乳制品质量标准。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根据需要单独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食品安全指标、质量指标。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生产新产品,鼓励企业使用生鲜乳生产乳制品,强化奶酪、黄油等干乳制品研发。

3.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帮扶乳制品生产企业尽快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鼓励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认证,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危害控制能力。邀请国内乳制品专家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管控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4.组织检验能力比对。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功能,组织大中型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盲样检验,选择乳制品质量安全相关指标,对检验结果进行比对,并组织检验检测专家对检验过程、方法、记录等进行诠释,推动企业提高检验能力。

5.推动科研机构和乳企合作。充分发挥我省高校集中优势,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针对企业提出的技术瓶颈,有针对性的进行科研攻关,更好的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效益,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6.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国内大型乳企来陕投资,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竞争力。发挥我省“千亿羊乳”产业优势,引入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羊乳制品研发升级,着力塑造2-3个享誉全国的羊乳品牌。通过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快速提升陕西羊乳品牌影响力。

第2篇:医院设立法务部门的探索

摘 要:为了提高医院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提升医院决策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避免医院腐败现象的滋生,设立医院法务部门是非常必要的重要决策。笔者认为,设立医院法务部门可以在临床医技类、行政管理类、合同类、一般侵权类、审查类的法律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能够让医院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减少医务法律纠纷,另一方面能够把医疗纠纷拉入法治轨道上,解决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具有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推动建设更为和谐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法务部门 法律事务 合法权益

1.引言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均需要依法治理,保证在法制的轨道上开展工作,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医疗行业作为社会领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不例外,医院作为服务类行业的重要部门,同样需要各个方面都有相关的法律制度给予充分保障,特别是在医患关系相对紧张的环境下,在医院成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更为必要。笔者认为,医院成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是医疗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医院完善服务体制,走向管理正规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

2.成立法务部门的必要性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笔者认为法务部门的设立至少有以下三点积极意义

2.1实现专业化管理,提高医务法律事务的工作效率

目前,医院内部人员主要以临床、医技、财务、人事等人员构成,缺乏相关问题的法律专业知识,不了解相关法律事务如何解决及具体工作如何运作。成立法务部门后,所有相关科室部门的法律事务均可由法务部门统一协调和处理,如医疗纠纷、人事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器械耗材相关的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事务,保证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避免因 “外行管内行”而致使影响医院对各项法律事务的判断以及解决的局面,明确职责及分工,提高医院解决法律事务的工作效率。

2.2有效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现实中往往医院都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以提供法律支持,但医院与法律顾问毕竟不是一个单位,双方利益取向并不能完全重合,客观上会出现法律顾问业务水平有限、处理案件不够深入认真,甚至涉及到其律师事务所的利益而牺牲医院的利益的情形,为了保证医院的命运不被“外人”所掌控,法务部门的存在可以让法律顾问在作出处理意见前,充分听取作为医院方的利益考虑,帮助其完善、纠正或巩固处理法律事务的思路,同时如果发现法律顾问一方存在损害医院利益的情况时,医院也能作出相应的反应和处理。

2.3有效监督医务工作者的行为,避免腐败问题的出现

具体职能科室往往与法律事务的对方当事人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极有可能存在职能科室人员与院外相对人为谋求私利互相勾结的情况。法务部门的成立,能使得“引起或接待事务的地方”管不了具体如何解决,而“解决事务的地方”又管不了该事务来源如何,能达到权力互相监督制衡的效果。用制度将权力关在“牢笼”里,达到权力制衡,从根本上防止医院内部以权谋私等严重贪腐问题的出现。

3.法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

法务部门按照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分为临床医技类、行政管理类、合同类、一般侵权类、审查类五大类。

3.1临床医技类法律事务

临床医技类法律事务是与具体临床医技科室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主要以医疗活动中直接致使患者損害所出现的医疗纠纷、因医疗器械耗材等的质量问题造成患者损害以及医疗活动中致使医务人员自身受到损害的事务(工伤认定)为主。

发生临床医技类法律纠纷,前期由相关科室先行自行尝试解决,医院内有对应职责负责接待的科室部门的,既可在先尝试自行解决,若发现不能解决时交至接待科室部门,也可直接由接待科室部门介入,科室不能自行解决或负责接待的科室部门发现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程序的,交由法务部门负责具体处理。

3.2行政管理类法律事务

行政管理类法律事务指政府及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对医院进行管理、监督、处罚后,医院对该管理、监督、处罚行为存有异议,并认为侵害医院合法权益的事务以及医院内部财务、人事管理中发生纠纷的事务。行政管理类法律纠纷,交由法务部门负责具体处理。

3.3合同类法律事务

合同类法律事务主要是基于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本身所产生纠纷的事务,以及基于医院与相关单位企业签订的药品、器械、耗材等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产生纠纷的事务。这类纠纷是与临床医技专业工作不相关的事务,如患者拒不履行交纳足额医疗费等。

发生合同类法律纠纷必然与相应的财务、采购等科室部门有关,故只有在出现纠纷并经相关科室部门请求法务部门协助处理时,法务部门才按照相关科室部门具体请求的事项进行协助。

3.4一般侵权类法律事务

一般侵权法律事务是指院外民间集体或个人扰乱医院正常秩序、造成医院人员财产损害的事务。由于此类事务在一般情况下主要由医院保卫部门责任,故只有在需要追究相对人刑事或民事责任时,法务部门才能介入协助处理。

3.5审查类法律事务

审查类法律事务是指医院对外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以明确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损医院利益的情况。

基于此类事务本身需要由院外第三方审核以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性,故在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法律顾问单位完成具体的审核工作。由各相关科室部门将合同相关材料统一交于法务部门,再由法务部门专门负责与法律顾问单位进行接洽,一方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另一方面法务部门还可以对法律顾问单位进行监督、提出意见,代相关科室部门进行必要解释等。

总之,法务部门的工作内容既包括具体协助相关科室部门相关处理事务也包括独立处理具体事务,例如联系法律顾问、准备相关法律文书材料、参与诉讼、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审核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损医院利益等,如此便能实现职责分工更加具体、明确,避免各科室部门在出现法律问题时手足无措,同时也能保证医院法律顾问与医院无障碍沟通以及方便其统一联系。

4.结论

医院成立法务部门与其他科室部门为同一级别,由院领导统一安排下共作。一方面,基于不同的工作内容和目的,导致几乎不可能出现院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法务部门与相关科室部门“沆瀣一气”的情况;另一方面,客观上能够有效扩大医院内部利益获取者的人数和范围,提高“内外勾结”的成本,从而使得相对人不敢、不愿冒险与院内部人员勾结。于此同时,法务部门与各科室级别相同互相制衡的关系也更有利于院领导统一管理,既有利于院领导层能作出更为切实有效的决策,也有利于相关科室部门更有效地执行院领导的工作部署。

笔者认为,医院成立法务部门势在必行,只要国家进一步加大力度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培养出更多法律专业人才,加上相关政策的持续跟进,医院成立法务部门的未来可期。一方面能够让医院的合法权益得到更为专业全面的维护、医院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另一方面能够把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上,从而根本解决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具有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推动建设更为和谐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肖亮.试论医院法律事务工作的实践与完善[J]. 法制博览,2019(9).

[2]文裕慧,闫俊,卢新镤,顾芳慧,仲西瑶.医院法律事务工作的实践与完善[J]. 医院管理论坛,2018(4).

[3]郑雪倩.医院管理学.医院法律事务分册(第二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4]偏秀梅.医疗机构应成立法务工作部[J].医院管理论坛,2010(11).

[5]郑雪倩.医院需要“法务部”[J].中国卫生,2015(12).

(天津医科大学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天津滨海新区 300480)

作者:李朋骏

第3篇:商务部等1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8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邮政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1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和人才缺乏等问题。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2.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县而异,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4.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先行先试、集中力量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对老少边穷地区要重点扶持、优先试点;总结先行地区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发展目标

争取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加农村就业、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四)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适应农村产业组织变化趋势,充分利用“万村千乡”、信息进村入户、交通、邮政、供销合作社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增强产、供、销协同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加强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鼓励“万村千乡”等企业向村级店提供B2B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鼓励将具备条件的村级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改造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加强与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共享共用,推动建立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

(五)加快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

以农产品、农村制品等为重点,通过加强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农村产品品牌,提高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带动农民增收。与农村和农民特点相结合,研究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的农村电子商务。指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涉农残疾人扶贫基地等,对接电商平台,重点推动电商平台开设农业电商专区、降低平台使用费用和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实现“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进行网上分销,构建与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平台,对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探索开展网上批发交易。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城市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社区直接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从大型生产基地和批发商等团体用户入手,发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优势,在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探索形成线上线下高效衔接的农产品交易模式。

(六)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

组织相关企业、合作社,依托电商平台和“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并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网络、手机等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加强使用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应用和推广农业最新科研成果。

(七)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逐步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缩小城乡居民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上的差距。鼓励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与城市社区电子商务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城乡互补和融合发展。

(八)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鼓励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人口发展电子商务。提升贫困地区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贫困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到2020年,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九)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加强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企业“向下”“向西”发展。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引导涉农信息发布平台向在线交易和电商平台转型,提升服务功能。

(十)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发展,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十一)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

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商创业行动。以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为重点,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具有特色商品生产基础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各类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要积极吸收农村妇女、残疾人士等就业。

四、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设施建设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宽带中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公交化改造。

(十三)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

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各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发挥好邮政点多面广和普遍服务的优势,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仓储配送体系,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物流设施建设。

五、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环境

(十四)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

鼓励电商基础较好的地方积极协调落实项目用地、利用闲置厂房等建设农村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或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发挥孵化功能,为当地网商、创业青年和妇女等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摄影、仓储配送等公共服务,促进网商在农村的集聚发展。支持地方依托第三方综合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搭建区域性电商服务平台。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的结合,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研究建立适合农村情况的电子商务标准、统计制度等。发挥各类农业信息资源优势,逐步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全程,提高市场信息传导效应,引导农民开展订单生产。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金。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提高农村电商的大数据分析能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强有关风险控制,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加大对电商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充分利用各地设计开发的“青”字号专属金融产品,或依托金融机构现有产品,设计“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协调各类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办理手续,对信誉良好、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十六)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资源,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机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进一步降低农村电商人才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门槛。

(十七)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遏制“刷信用”等欺诈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创业营商环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检验检测、安全监控、分级包装、冷链仓储、加工配送、追溯体系等技术、设施的研究、应用和建设,提高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水平,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十八)开展示范和宣传推广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认真总结示范地区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对开展电商创业的农村青年、农村妇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商业模式等进行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地区间沟通与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发展。

电子商务进农村是三农工作的新领域。各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破传统观念和模式,大胆探索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4篇:法务部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一、 法务部岗位职责 (一) 预防纠纷

1. 协助总部及各部门、各电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1) 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2) 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3) 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2. 制定梳理各类业务合同范本。(待向运营部了解业务模板和类型) 3. 审查、修改、会签合同,协助和督促公司对重大合同的履行。 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原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各电厂、项目部需签订合同,作为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审批单》经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规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室和有权人审核审批。股份公司各部门需签订合同,作为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审批单》经规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室和有权人审核审批。

(1) 合同评审流程:建议将法务部添加到评审流程汇总。常规类合同/非常规类合同规定不同流程?常规合同的范围:

a) 成熟的合同范本; b) 业务类型限于(待分析现有合同后进行补充): c) 合同价款:

d) 合同期限:少于3年。

e) 其他条款:无苛刻的违约责任、保修期等。 PS: 1. 承办部门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2. 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

3. 法务部可以对重大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重大合同为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___万元,或其他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4. 法务部对于参与评审的合同保留签章版复印件。

(2) 合同的履行监督

合同履行指合同签订后,各承办部门应通过合同分析、交底及控制等来组织完成合同内容,法务部配合。合同履行结果,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a) 合同分析:a.分析合同风险,执行风险对策,分解、落实合同任务;b.分析

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b) 重大合同交底: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项目有关人员

进行交底,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分析结果,并将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人员或外包供应商,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

c) 合同控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项目或工程的变更控制。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自动报告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合同实施的监管,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及合同缔约各方的合法权益。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严重瑕疵应立即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法务部,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予以答复。发出的异议文函或答复材料需经法务部审核、备案。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

PS:承办部门或承办人不得以对方的口头(包括电话)答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未经法务部审核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实质答复、提供文件资料。

(二) 解决已发生法律问题(诉讼/非诉讼)

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采用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仲裁类案件等。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法务部应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处理已发生的法律问题。

(1) 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务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

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2) 公司所有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有义

务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法务部,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 法务部应在 2 日内对呈报单位书面答复,法务部认为有必要采取诉讼措施 的,应立即告知公司总裁或公司负责人,并评估诉讼风险。法务部认为不需采取诉讼措施,应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并告知如何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法务部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外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协助。

(4)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

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向法务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5) 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单位及相关人

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6) 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务部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

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 案件处理完毕后,由法务部负责对全案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材料向公司领导

汇报,并向有关部门、人员酌情通报,条件允许可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运用。

(8) 法务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

(三) 提供各部门的法律问题咨询

1. 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主动咨询 与法务部及时解答或主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法律事务咨询单和法律意见书的书面形式进行。

3.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对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需要

咨询的事项,应主动以法律事务咨询单的形式向法务部寻求法律咨询。法务部接到法律事务咨询单,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解答,针对所咨询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4. 法务部有权主动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 法律法规调研

1. 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以定

期法务通讯、法律意见书、政策法规速递等形式输出法律调研成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以及法律政策依据。

2. 梳理公司运营资质类文件、优惠政策等,定期向各电厂普及。 (五) 法律培训

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而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由法务部负责,由公司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

法律培训应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行案例分析和工作研讨,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各电厂、项目部人员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对新颁布或修订的和业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及时组织学习、培训。 (六) 处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 法务部工作流程

1. 合同类业务:拟定/送审/修改通知—当事人沟通—合同拟定/审查/修改(目 的性、完整性、明确性、合法性、风险程度等方面)--提交成果---反馈(新业务类型进行范本化/相关问题处理)。

2. 咨询类业务:咨询请求—搜索信息—准备答复—答复—反馈(形成建议/意

见)。

3. 建议、意见类业务:自主观察/信息收集/反馈—形成建议/意见(法律/管理

角度)--反馈(制度化/移交其他部门)。

4. 争议处理/诉讼辅助类业务:部门反馈/公司指令—根据法律要求/外部律师 要求收集整理材料—提供证据材料支持/法律支持—参与具体过程—结案/争议进展动态报告—反馈(规范化措施建议/预防意见)。

第5篇:财务部部门总结

回顾财务部门这一年的阶段工作,再和规范化的财务相比

第一, 财务工作距财务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财务工作更多的还是会计工作,仅仅

停留在事中记账,时候算帐,对事务发展的预见性不够,不能将工作做在前面,往往是碰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能做到防范于未燃,作为财务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参与不够主动,不能深入经营活动的特性,所以这方面的工作距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太远。

第二, 会计工作中仍有许多待改进之处,去年公司财务部下发了《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组

织我们学习了一些小问题的执行上不够坚决,在对一些已形成习惯做法的问题处理上,改变起来还有一定困难,

第三, 管理工作表面化,有很多的日常管理工作的还不够细致,深化,停留在表面,没有

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对照制度的要求,还存在问题,如何将管理工作做细做深,应是今后工作中的又一重点

第四, 缺乏沟通,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到位,对本部门以外的信息应及时了解,到办事时都

不知道找谁,对领导的工作思路及财务工作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掌握,以至于 很被动

1. 鉴于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计划在2011年的工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积极

参与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与计划数较大差异时,及时与领导沟通,分析查找原因,根据差异及其产生原因采取行动或纠正偏差,力求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大华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只有按照<工作规范>,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财务工作分析的基础工作,才能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财务分析,也争取财务工作与公司管理工作共同标准化靠拢.

2. 财务部及时核实各项收款状况,做到准确无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容真实,手

续完备的报销款按计划尽快报销中,员工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按工作要求,资金预算办理借款,督促借款人及时报销,以保证财务的及时性,保证银行税务方面的信息,对种资料分类备份归档.

3. 做深,做细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在接下来的一年,让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起到真正

的控制,管理作用.

4. 加强内,外部的沟通,搜集有关信息,在新的一年中,对内需要财务和部门之间经常进行沟

通,形成一种联合效应,掌握每一项目的进展,最新的信息.对外加强与地方财税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信息,既依法纳税又合理避税,为企业合法经营做好参谋.另外,也经常组织一些内部的学习交流,让他们认为必须按制度进行管理,否则,仅仅财务上对他们进行要求执行起来太难.

最后,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领导能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财务工作,我也会在工作中尽其所能,不遗余力地作好财务工作.

第6篇:法务部门年底工作发言

重视创新 加强布局 主动升级 努力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在大连**集团公司2016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2月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紧紧围绕董事长提出的“创新、布局、升级”六字方针和要求,法务部门在2016年将明确目标、创新工作、规范管理、升级服务,为此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第一,树立服务思想,创新工作方法。公司的根本目的在于发展,包括法务工作在内的一切管理工作应当以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生产经营为根本宗旨,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根本任务。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公司的决策以及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清除法律障碍。本着预防法律风险为重点的原则,法务部门将主动与业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积极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与意图,想办法从法律上将这些想法、意图完善。法务人员也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效率的重要性,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制定和完善法律事务部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法律事务部是集团公司行使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门机构,对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生产活动提供法律保障,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保障集团公司的制度得到落实、执行。为使集团法律事务各项管理制度更好适应集团的发展需要,2016

1 年3月底以前,公司法务部门将公司的合同、案件、授权委托书、法律顾问、法律知识培训、法律事务档案等管理制度的内容整合一起后制定《大连**科技集团法务管理制度》。

第三,提升集团合同的管理能力并完善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加强规范集团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中的操作方式,设置集团合同分类,并根据分类编制合同范本,推行合同范本实施。明确各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及权限,对集团各部门所承担的合同管理职能及职能活动进行分解并要求必须执行落实。在合同审查流程中,明确合同审查流程,做到工作方式明确化,各个部门对接具体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合同履行风险防范方面,对公司内部及各部门已经签订的合同的履行情况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预测,做好合同履行的风险防范。

第四,积极做好法律咨询与培训工作,创新沟通途径。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答复,并对咨询情况予以登记。计划与信息中心联系,开通专门的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和邮箱,方便业务部门人员就工作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咨询。与人力资源部积极配合,做好公司法律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情况,拟重点就合同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新颁布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进行培训。计划每半年培训一次,也可以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增加培训内容和次数。

第五,妥善处理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针对

2 当前以及相当一段时间经济下滑,法律纠纷明显增多的情况,法务部门密切协助业务部门处理好法律纠纷,本着以双方协商为主,诉讼法律手段为辅,降低诉讼成本的原则妥善处理。2016年将重点解决**投资和小额贷款公司遗留的问题,实时跟踪,想方设法力争在三月底前有较大突破,在年底前基本解决完成。同时将继续配合销售部门开展清欠工作,对久拖不决的坚决进行法律诉讼,以法律手段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按公司规定由法律事务部介入的劳动仲裁纠纷或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应当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第六,建立并完善集团法务档案管理工作。目前法务工作档案制度没有建立完善,为了更好的对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管理保存,会对法务档案进行登记管理,并且将档案留存,以备随时查档。对于将来法律事务部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

第七,寻求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并加强管理。根据公司国内外布局的新形势下,公司业务无论广度和深度都达到了相当的高的程度。法律事务部会积极配合公司发展需要,寻求和知名度高、有国际经验、服务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并加强对其的管理和引导,为企业更好的服务。

同志们,公司当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稳步推进,作为公司的法务部门,只要我们坚持以维护企业利益为己任,坚持正确的方向不动摇,坚持踏实严谨的精神不松劲,坚持创新意识不停步,我们就一定能够克服面临的一切困难,取得新

3 的更大的业绩,完成集团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

4

第7篇:财务部个人总结和部门总结

个人总结

回顾这两个多月加入社团联财务部的日子,回望那一步一个的脚印,我知道,我正在收获加入财务部所想要收获的那份“财富”!!!当然,我更加期待这以后的漫漫长路!!

我最大的财富——财务部的家人!作为大一新生的我,离开家,离开那些老朋友,来到东方这个陌生的地方,除了班级里的同学,就是学姐学长给我们的关心和帮助,或提醒或关照,真的像哥哥姐姐一样,给了我们最大得温暖!!其次,就是学长和学姐言传身教教导我们——要做好工作,先学会做人——礼貌的重要性!一声“学长(姐)”,这是最基本的礼貌,也是给他人留下好印象的第一步,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拥有更加默契、更加团结的合作!一直铭记,也一直认真执行。

在工作中,我学到了——一份责任和一份严谨。每周二下午的值班报销,每一步都必须严谨的下来,这是对社团的负责也是对我们财务部的负责!每一次的通知社团社长的任何通知都会认真礼貌的去执行,懂得各社团与我们社团联那亲密的关系的重要性。每一次部门例会一定会准时参加,并认真做好工作笔记,然后认真执行任务。每一次社团联的活动都认真参与,无论是搬东西还是布置会场,都会认真对待(每次都会被科技文化艺术节、炫舞激情,魅力东方等大型活动的高效率完成所震撼,也为我们社团联这一百五十多号人所骄傲,也为自己也是社团联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在学习中,我也在学姐和学长的身上,学到了如何调节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分配。当两者出现矛盾时,也能最大程度的缓解,以保证工作的质量。我知道,什么可以舍,什么一定要得,工作失误了就再也不能挽回,而学习可以自己一个人私下补起,时间像海绵里的水,要挤总还是有的。

在与财务部家人的相处中,我懂得了什么事放得开!我喜欢听江姐讲她传奇的经历,从中感觉学到了很多做人,工作的经验;我喜欢财务部二十多号人围在一起谈人生、谈理想,坚定大学就是我们梦想开始的地方;我也喜欢整个社团联在一起聚餐或秋游,享受那份团结,那么热闹的感觉;我喜欢主席的讲话,激昂的言语中蕴含着生活最基本的道理„„

当然,随着日子的增长,我的许多错误与不足也在暴露出来。工作中,有些

细节的不完善,像发放社团证的过程,那第一次,那么生涩那么苍白;有时候行动冒冒然行事,没有向学姐学长报备,一个小细节的失误暴露出我的不完善;有时候工作要求没有向学姐学长问清楚,导致工作的失误或不达标;有时候也不敢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是不够勇敢的;有时候面对其他部门的学长学姐,礼貌有余,亲切不足,没有很好的拉近关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将进一步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客服畏难心理,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争取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我知道,只要我肯坚持,在社团联财务部的日子一定会长远!我希望,我能够不断改正自己错误,提高自己能力的同时,不断收获那一份成长与成绩!

社团联财务部 XXX

部门总结

财务部作为社团联强有力的队伍中得一支,一直以来都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着社团联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在圆满完成财务部自身任务的同时,也紧紧得围绕着社团联的工作重心,同时也很好得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开展。当然,财务部在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在财务核算和管理方面,每周二的财务报销都在相当正常的氛围中进行。社团来报销,我们的干事都会按照步骤,一步一步严谨的完成,是对社团的负责,更是对我们社团联的负责;每月的26号左后的财务交流大会,各社团都积极参与,财务交流结果也是零失误;每次的财务公开也给了个社团以及社员一个满意的答案。对于我们社团联内部的财务管理也是准确无误的:认真对待社团联的物资借用归还工作;认真去校外低价采购高质量物品,尽量为社团联节约资金;做好每一笔钱的预结算以及核对工作„„当然,一些细节处我们

对于财务部的例会的开展方面。成员们不需要通知都会准时亦或是提前到场,基本无缺席现象;成员们都养成很好的例会习惯——例会是必带笔记本和笔,也会认真做好工作笔记;例会开始,会议往往是在严肃而略带愉悦的氛围中进行,干事和部长能有一个良好的交流;本部门例会最大的优点就是时间短,效率高,内容丰富详尽!

在社团联所举办的大型活动中,财务一直都是尽心尽责的!财务部的所有成员都是可以任劳任怨的去搬运重物(舞台的搭架,椅子等等),也可以细心认真的去布置活动会场,也可以默默无闻的去做些细碎琐事„„大活动的开展,活动一角的物资管理,一定有我们财务的人在那坚守阵地——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十冬腊月——兢兢业业的完成着这份任务。当然,也因为物资过多,财务部往往是活动结束后留在会场时间最久的那个,所以经常也是最后离开的那个——财务部也任劳任怨的完成,确保每一份物资的完璧归赵。

全力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开展。对于新闻部的新闻稿要求,本部门成员都积极参与;也积极配合外联部的在外拉赞助工作的开展,并管理好赞助费;紧紧围绕上级分配任务的工作中心,和谐得完成任务。

当然,在工作进行时,总有些意外发生,因而造成工作漏洞,虽然难以避免但我们一定会尽力补救。像大型活动开展的时候,又有突然需要的物资,社团活动室内也没有的时候,我们只能临时去购买。虽然中间环节可能除了些纰漏,造成我们的工作失误或手忙脚乱。下次我们一定会尽力协调并将工作做的完美!

财务部需要和社团联一起成长!虽然一路上又磕绊,但我们也做出了成绩。我们也不会忽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不断地总结和反省,不断地鞭策自己,加强学习,以适应社团联和东方的发展,与社团联共同进步,与东方共同成长。

社团联财务部 XXX

第8篇:审计法律事务部部门工作总结

XX年,我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运用法律、审计等手段保护公司的经营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工作方针,扎实工作,切实加强了内部审计与法律维权工作。

审计项目66个(其中:企业XX年报审计22个(含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计14个;企业资产清查、清算24个;项目评审、竣工决算6个),建议企业及时调整的金额共计1838万元;清理不良资产,申报核销共计7496万元;开展对下属企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专项审计和八桂国旅等4家下属公司清算工作;根据审计结果以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编写了整改综合报告;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加强内审人员培训,全面规范公司与下属企业内审工作。

法律方面,认真把好合同协议和各种规章制度审核关,会签合同、文件共100余份,切实保证公司合法、有序经营;制定公司《聘请律师及支付律师费用的暂行规定》;设法解决法律维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准确把握案件诉讼的时机及时效,促使公司有关案件的起诉、应诉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债务回收6000余万元,充分发挥法律的监督与服务职能,配合做好公司的其他非诉工作。

第9篇:财务部部门2016年度工作计划

1、应收帐款管理方面:监督跟踪公司一切业务所发生的应收款项,严格按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制度执行,每月按时按期制定详细直观的应收帐款明细表,督察业务部门按期回笼资金。

2、票据管理方面:认真核实产成品票据的数字,及时处理票据发生的异常和紧急情况,确保出库产成品票据数据按时按期打制发票,保证开具发票数据的准确性。

3、资产管理方面:严密资金运用控制,严格资金使用制度,保证财务资金安全性;严格监督产成品库、原材料库、辅助材料库、油墨库的物品帐物相符情况和领用情况,认真监督跟踪采购原材料、物品等的单价执行情况。

4、盘点方面:严格按公司盘点制度执行,月度盘点严格查核各盘点部门盘点情况,必须作到帐票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半年度、全年度盘点财务部一一对应核查各库房物品盘点数字;每年11月督查全公司设备、各部门用品全面大盘点,并与设备管理台帐对比核查。

5、财务实务方面:认真做好财务传票业务,严明财务行业规范,做好帐簿登记与报表制定,做好财政部门、政府部门财务报表、各项统计报表。

6、资本运作方面: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营,确保银行对公司贷款审批的财务工作,运营使用好银行承兑指标,运营使用好公司资本操作,努力把资本运营运作极至。

7、财务分析方面:每月做好月度经营指标分析、成本分析,对异常数据及时督察处理,为公司经营提供有效数据,以财务为龙头启动企业综合管理,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8、原材料管理方面:督察核算生产部门原材料的生产成本,跟踪纸类消耗可比性。

上一篇:邮政局半年工作总结下一篇:预防电信诈骗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