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舞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全称美岭中学初中部街舞社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本社团挂靠校团委并
第三条:宗旨:遵守校团委的规定、校规,
第四条:
第五条:隶属于学生会文体部。 接受其指导和监督,本社团是由业余爱好街舞的在学初中生自主组织起来的社团。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参加团体活动提高广大同学对街舞的了解,同时也将这项艺术性的运动带进校园。 本社团是由美岭中学文体部街舞社的成员,接受美岭中学领导和学生会社团部的监督。第二章活动范围 1)每月举行二到三次例会。
2)每月一次街舞汇总,并邀请高中部街舞社成员进行交流。
3)每学期编排“五一”“十一”晚(((
会节目,并且定时进行公开演出。
(4)与我校其他社团联合开展社团文化建设。
(5)为我社团广大街舞爱好者提高能力将进行定期教学。
(6)多方面提高个人素质,为学校人才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1)具有美岭中学正式学籍。
(2)自愿加入本社团
(3)承认本社团章程
(4)通过审核标准及入团申请
(5)由本社团签署成员证明送报学校。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社团的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
(2)参加社团活动。
(3)获得本社团的优先服务。
(4)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愿。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2)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3)参与社团的每次活动。
(4)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热爱街舞。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以书面通知本社团。
第十条: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本社
团执行会议表决通过给予除名。
第十一条: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修改社团的章程。
(2)选举、罢免社团小组。
(3)审议社团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
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学期两次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执行小组在闭会期间领
导本社团同学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社团小组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3)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社团下属各小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5)领导本社团各小组开展工作。
(6)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六条: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小组
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青团、张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美
岭中学章程及校领导的安排
(2)热心团的工作。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小组
的负责人任期一学期(可连任、最多连任两届)
注:本社团指导老师:
入团要求:
1、身体素质良好、无心脏病、
贫血等症状。
2、初一年同学应该考虑好自身
身体状况。
教学:
1、鉴于一些新社员无舞蹈基础,开
始只教学基本舞步,不教学危险
动作。
2、每月进行固定的编排、为演出、交
流做准备。
如果审核通过希望校领导允许以下场所: 综合楼
5、6楼:排练以及教学用 一件日常办公场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实验中学街舞社团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协会是实验中学学生社团,遵守宪法、法 律、法规和学校社团管理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由社团学生负责组织、管理,学生自愿参加组成,接受团委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会宗旨:本协会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坚持团结,积极创新。崇尚“以街舞会友”的精神,在学街舞,练街舞的过程中活跃同学们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课余生活,让同学们的才能、兴趣和个性得以充分的发挥与增强,释放学习生活压力,锻炼身心。 第四条 本协会的工作任务有:积极参与、学生会开展的活动。自办街舞教学,以训练为主,鼓励学员参与各种健康形式的演出、比赛。举办街舞交流会,专题学习等活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宣传街舞文化,培养技艺。定期开展街舞培训及舞蹈排练。配合文艺活动,挑选推荐优秀会员参加表演。 工作细则:
1、每次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并对本次活动作以总结。
2、协会成员不得以协会的任何名义来开展对自己有赢利性活动。
4、 协会成员应准时出席协会的会议,如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必须向所在部长或会长请假。三次会议迟到或连续三次者按依次缺席处理;两次缺席者警告处分;三次会议缺席将当自动退出处理,协会将取消协会成员资格。 第三章 协会成员权利及义务: 会员权利
1、有参加舞协会议的权利,有对舞协的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的权利。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会议表决权。
3、有按规定参加舞协组织举办的活动的权利。
4、享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5、荣誉会员可应邀请参加舞协举办的有关赛事、活动、会议,有权对闽江软件 学院舞协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但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参与协会开展的活动;
2、执行协会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作为协会经费。如有其他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
4、维护协会的合法利益;
5、协会成员应维护协会团结,并积极为协会服务;协会成员不得私自以本协会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第四章 成员考核制度
自愿为原则,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对本协会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第一章
街舞社团宗旨
第一条 街舞社团全称为“黔西南崇文中学街舞社”,是一支由各班街舞爱好者组成的校园街舞社团。
第二条 热爱街舞,激发社员对舞蹈的热情,广交朋友,增强社员的身体素质,提高街舞社团技术,加深社员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打造一个组织性纪律性文化性整体化的团队,为学校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
总则
第三条 街舞社团组织活动场所:校团委、学校舞蹈教室
第四条 街舞社团不保证每场比赛的胜利,但每个社员必须有责任心和争胜的信念。 第五条 街舞社团为一个整体,严禁个人主义。
第三章
街舞社团管理、纪律 第六条
街舞社团每月末定期召开一次全体社员会议。
第七条
街舞社团不定期商定举办一系列活动,并提前两天通知社员。
第八条 社员台上、台下必须听从安排。如有不满,不得当众对抗,应当私下提出或在全体社员会议上题出。三次不执行者,有权提出除名。
第九条 按时训练和比赛,因故不能参加者须至少提前两个小时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两次无故不参加训练及比赛者,将给予口头警告,三次无故不参加者将视为自动离开社团。
第十条 社员必须于比赛、训练正式开始前十分钟内到达。 第十一条 社员在台上必须克尽职守,努力拼搏,争取胜利。
第十二条 社员应处理个人情绪,不得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 第十三条 社员必须参加比赛、训练后的总结。
第十四条 必须爱惜训练时所用的道具等公共财产,若发现故意损坏者,将按原价赔偿。 第十五条 社员在比赛与训练中不得影响自己的学习任务,因训练或比赛影响学习成绩的,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四章
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所有社员都享有参加训练的权利,训练时间由社长及学习部安排。
第十七条 所有社员都享有义务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如遇到调配及其他不合理的
地方可以向社长及各部长提出。
第十八条 原则上,街舞社团不支持社员再参加其他训练队,如遇本社召集比赛活动时间与社员私人比赛时间冲突,则必须与本社活动为主。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全体社员会议是社内最重要的会议,每位社员都应该参加。如不能按时参加,必须提前一日(最迟为会议正式开始前二小时)直接通知会议相关负责人。迟到者将由纪检部做好记录,如超过三次将按照社规给予该社员进行相应的处分。未请假而不到者,三次以后将直接开除该成员。
第二十条 街舞社团比赛及训练,社员必须于比赛、训练正式开始前五分钟到达,凡是迟到者三次以上,将由纪检部给予该成员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社员必须参加比赛、训练后的总结和不定期经商议决定举行的一系列活动。不能参加以及需要比赛、训练早退者必须于比赛开始前向活动组织者请假。
第六章
安全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每位社员必须注意安全,做好防范,尽量避免非战斗减员。为保证街舞社团的战斗力,每位社员有控制影响个人精力等不良嗜好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严禁打架,凡主动挑衅、打架的社员将以自动开除处理,打伤人或被人打伤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 社员与社员间应相互鼓励、相互支持、相互照顾,凡因比赛、训练受伤的社员,社内有责任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第二十五条 保持好街舞社每位成员的作风是我们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街舞社团规章制度每个社员必须遵守;遵守街舞社团的安排,服从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社长及社团内相关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
第二十八条 新社员在正式加入街舞社团前也必须遵守街舞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社员轮流进行每次训练前的准备工作(如训练前拿道具),每次两名社员。由社长安排。
第三十条
本社规于发布之日起实行。日后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予以补充和完善。凡是出现本规章未涉及的情况,由社团组织管理人员讨论视情况处理。
总则
第一条 街舞社是在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学生团体,是由热爱舞蹈的个人自愿结合成的。
第二条 本社的宗旨是开展和普及我校的舞蹈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增进会员的身心健康,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第二章
第三条 严格遵守校团委各项规章制度且具有集体观念,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严格遵守协会活动时间;具有良好的动作协调能力和音乐感。
第四条凡承认本章程的同学,经申请并经过本社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社成员。成为成员后须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社团集体开支,在今后开展的比赛及其他活动中需要的开支由社内成员集资筹措.
第五条成员员的入社程序:直接向本社报名,经批准后,即成为本社成员,并签发成员证。
第六条 社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组织举办的舞蹈活动;
(三)对本社各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可以对本社其他成员进行指导.
(五)参加本社举办的各项比赛及活动并获得奖励。
(六)参加日常的训练、培训。
(七)参加校团委开展其他与舞蹈有关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努力加强艺术方面的修养
(二)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演出任务.
(三) 队员之间相互帮助,团结友爱
(四)活动完后及时归还活动时所发下的服装和其他用品,积极主动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
第八条本社成员在训练过程中请爱护自己,切勿做一些高难度以及有可能伤害自己的动作,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行负责.
第九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会会员,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1个月不参加本会训练和活动;
(二)严重违反舞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舞蹈协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街舞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由学院学生负责组织、管理,学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三条 社团宗旨
社团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坚持团结,积极创新。崇尚“以舞会友”的精神,在学舞,练舞的过程中活跃同学们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课余生活,让同学们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展现其个性,释放学习生活压力,锻炼身心。
第四条 社团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学院各项的活动。自办街舞教学,以训练为主,鼓励学员参与各种健康形式的演出、比赛。举办舞蹈交流会,专题学习等活动。
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 入社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具有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承认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社团;
3、对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第六条 入社程序
1、经正规途径填写报名表,并缴纳社费后,自动承认加入社团;(已缴纳社费的社员将给予其收费凭证)。
2、报名表经社长审核签字;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对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2、参与社团活动;
3、退社自由;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按规定交纳社费作为社团经费。
第九条 社员守则
1、社员有严重违反社团章程、学院规章制度、损坏学院、社团形象者,在教学过程中顶撞教导员的经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2、社员如在一学期内无故不参与社团活动,不出席社员大会,则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3、社员此行为视为退社处理,缴费后超过一个星期后提出退社的和被社团除名者,社团将不退回已缴社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条 基本机构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财务会计两名,执行秘书一名。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下面简称理事会)
1、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及各系部负责人组成;
2、理事会是社团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社团的日常事务,执行社团的章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部门、人员变更调动;
3、理事会定期召开小会,由社长主持,做出近期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讨论、总结、评价已开展的各项活动;
4、决定终止事宜与其他重要事宜;
5、筹备召开动员大会; 第十二条 动员大会 动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社员有权对社团章程、规定、社团工作活动方案提出批评建议,对常务理事会人员的撤消、选举、任命社长及理事会各成员的权利(投票须占全体社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三条 各部门职能
1、社长
(1)定期召开和主持常务理事会、执行机构会议;
(2)检查社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并给予指导; (3)代表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2、副社长
(1)协助社长处理各项事务;
(2)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在社长缺席社员大会或理事会而不能代表社团进行时,暂代社长作出相应决策;
3、执行秘书
(1)负责组织协调社团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各项活动; (2)负责社团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3)负责收集意见,整理、制定社团的规章制度、计划书、总结及各项规则性文件等文稿、档案的管理;
4、财务会计
(1)负责安排和管理社团经费、物资,记录社费使用情况并编制财务汇报表以及公布工作(每学期期末在校公布);
(2)协调社团各部门的关系,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相应工作任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 (1)社费;
(2)在学院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赞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社团经费必须用在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和发展范围内,如训练、管理耗材,舞蹈交流会等。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十六条 社团资产管理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理事会和社员的监督。(详见附表)
第十七条 社团换届、财务人员变动,都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接受理事会的审计。
第五章
解释权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最终属于本社理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街舞协会
第二条:社团类别:文化类
第三条:社团宗旨: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陶冶情操,宣扬以舞健身,传播舞蹈文化;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促进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目的:为广大舞蹈好者结交朋友提供平台,与此同时,
宣扬传播舞蹈文化,提高大学生的人文修养。
第五条:社团性质:街舞协会是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院团
委领导,由街舞爱好者志愿组成的,非赢利性的学生组织。
第六条:本社团接受校团工委及学校相关机构的业务管理和监
督管理。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入会条件:
1.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级,遵守本社团相关章程。
3.缴纳会员费
第八条:会员权利:
1.会员有权利获得会员证
2.会员可优先参与本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会员义务
1.
2.
活动
3.
4.遵守法规校纪及本社团章程 积极完成社团分配的任务,积极参加校、社团的各项维护本社团的荣誉和利益 妥善保管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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