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2022-06-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践行审计核心价值观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由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在已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用二十四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高度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晰而凝练。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一再强调,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关系。现在这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也体现了同样的思想方法,易于普通百姓理解,利于转化为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素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出了系统部署,几乎各个方面都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大强调:“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党和人民对审计工作寄予厚望和重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肩负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斗争、做好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历史使命,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与重托。

审计工作使命光荣,审计人员责任重大。因而,刘家义审计长在最近(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重申:“要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实、高、新、严、细’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戒‘庸懒散’、‘骄娇暮’,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打造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敢于审计、善于审计的队伍。”

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是审计群体在长期审计实践中逐步形成和优化的思维意识,包括审计人员的事业理想和个人价值追求两个方面,是审计文化最本质、最核心的因素,是判断社会事务时依据的是非标准,是指导审计实践的行为指向和行为准则,决定着国家审计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倾向。它准确而高度地概括了审计工作的精神内涵、执审理念和职业特点,乃是审计人员精神境界的顶端设计和最高要求,既是规范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审计人员服务意识的精神动力,又是树立文明执审形象,营造和谐健康审计文化氛围的价值基础,更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夯实审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基的保障。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审计领域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审计人员,肩负着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神圣使命,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还要努力践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

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涵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让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成为审计人员思想和行为的准则,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实践中,需要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从多方面入手,不断激发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渐增强审计人员的认同感、使命感。

深入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和弘扬好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责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充分利用支部大会、工作例会、机关学习等时机,组织大家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等,通过刊出主题板报、开展专题教育、进行学习交流、融入重大活动、结合日常工作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逐步渗透到每个审计人的心灵深处,坚定其忠诚党和人民的政治立场、热爱审计事业的敬业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不断增强核心价值观的亲和力、感召力,切实领会实质,形成高度认同,使每个审计人都能明白,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对于审计事业的发展和审计人员的进步是多么重要。使得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植根于每个审计人的灵魂深处,成为不可动摇的信念。价值观入脑入心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和潜移默化的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为此,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加强廉政建设,陶冶道德情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最近在听取审计署工作汇报时强调:“加强依法审计,实行全覆盖监督,切实看住管好公共资金。”“要用‘火眼金睛’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发挥好审计监督在揪‘蛀虫’、打‘硕鼠’、反腐倡廉建设和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务必“打铁先要自身硬”。审计机关要结合实际,围绕服务审计工作大局,加强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都是一个新的挑战。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陶冶审计人员的道德情操。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止发生牟私行为;要将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岗位廉政教育,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贯穿于审计干部培养、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审计廉政纪律,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审计机关;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审计信息网上公开,推行“阳光审计”,促进廉洁从审,切实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效果持久。制度建设是确保审计工作得以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开展的必要保证,建立、健全和创新一系列审计制度是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践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审计人员终身的“必修课”,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成不变,必须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持之以恒生效。在新形势下做好“全覆盖”审计监督,任务既光荣又艰巨,亦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保障。所以,审计机关既要把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融入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保长久,也要把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重点督办事项,以业绩促落实保长效,使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人人重视、个个参与的生动局面,使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还要注重人文关怀,营造宽松环境,激发审计人员的积极情感。审计机关要把人文关怀,作为内部管理的重要方式,妥善处理好考核激励与人文关怀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在服务审计事业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

着实下足功夫,实现核心价值。“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培育和践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上,审计机关开展教育、加深认识,强化廉政、维护形象,健全机制、确保效果,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这毕竟是事物变化的外因,要想取得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实效,还在于审计人员本身的意愿与功夫。首先,要下足思想文化修养功夫。审计人员要涵养和践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须以思想理论和文化修养作支撑,而它来源于学习。只有勤勉学习,汲取知识养分,增强审计本领,使自己的情操风格、精神境界和言论行动,修炼到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要求,符合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其次,要下足追求人生目标功夫。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肩负使命,忠诚审计事业,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审计人员的人生目标,是践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审计人员必须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昂扬的事业激情,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再次,要下足狠抓工作落实功夫。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需要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弘扬光大。审计工作既要创新,更要求实,要在求实基础上创新。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务必坚持求真务实精神,以创新的理念开展审计工作,以创新的方法破解审计热点、难点问题,以创新的举措谋求审计成果新突破,把每项审计工作做实做新。最后,要下足自警自省自律功夫。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需要广大审计人员自觉涵养、努力践行、精心维护。在纪律上自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有关纪律,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在思想上自省:“吾日三省吾身”,自我修正错误,坚持防微杜渐,做到防患未然;在言行上自律: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讲党性,重品行,讲原则,慎言行,做到廉洁审计、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作者单位:吉安县审计局)

作者:温振春

第2篇:世界审计组织和最高审计机关的职责及贡献

[摘要]在对政府审计面临的崭新挑战以及全球总体发展态势进行描述的基础上,从国际层面诠释了世界审计组织应对挑战所担负的职责及作出的贡献,并以奥地利最高审计机关为例证,从国家层面阐述了应对挑战作出的贡献,最后概述了从国际及各国政府审计发展中所获得的启示。

[关键词]世界审计组织;奥地利审计院;最高审计机关;审计目标;审计职责;审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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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府审计面临的新挑战

审计一词源于3000多年前的中国,从审计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审计一直是在风云变幻的形势中不断成长发展的。审计权限被消减的时代总是和审计权限被拓展的时代交替出现,而最终审计还是日益强大起来了。

政府审计不仅历史上多坎坷,今天同样面临着崭新的全球化挑战。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人们对国家职能的理解日新月异,对政府提供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也不断地提出新的要求,这些都对最高审计机关的工作产生了影响。随着政府重新定位于以问责制、责任感、透明度和公平性为四大支柱的公共治理部门,公共部门管理的变革出现了新的发展,也推动了IT技术的发展,同时催生了以政府产出和资源驱动为主导的财务管理的新手段。在上述过程中,对政府绩效进行测评便显得十分重要。要完成这样的任务,我们可以分析公共部门提供服务所带来的裨益和影响,可以制定权威指标对上述服务的提供成本进行评估,以供决策层参考,改善政府运营的效果。政府和公共部门会计制度所采用的这些新手段是政府审计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政府审计在政府的变革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规划了政府未来的发展进程,还可以避免政府发展步入歧途。

在应对挑战的过程中,政府审计机关如何在确保不丧失声誉的前提下参与有关进程便成为新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求被审计单位的运营符合效率和效果原则,并佐以相关证明文件,同时通过成本会计和关键指标来评价其工作绩效;另一方面,最高审计机关也应自我检查,评价自身工作是否符合上述原则。当然,我们之所以提出最高审计机关应具备评估自身工作及其影响的明晰参数和标准,原因远不止维系最高审计机关声誉的需要。提供外部审计和咨询服务绝非最高审计机关的天赋特权,其他类似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私营咨询公司同样可以提供上述服务。因此,最高审计机关置身于一个充满竞争的环境中,需要主动展示其工作所带来的裨益并经得住公众挑剔的眼光。

全球化的态势让我们日益意识到,许多问题和挑战都需要我们以全面参与的方式来应对。因此,为应对上述挑战,开展国际合作、有效分享最佳实务和知识显得格外重要。世界审计组织将“经验分享,人人共惠”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承诺致力于实现上述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即将承办下一届世界审计组织大会,并将从2013年起领导世界审计组织,在应对新的挑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 世界审计组织应对挑战的职责及贡献

(一) 世界审计组织及其战略目标、战略重点

世界审计组织成立于1953年,目前共有189个全权会员和4个准会员(协会会员)。世界审计组织是一个自主、独立、非政治性的组织,且作为非政府组织享有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以下简称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世界审计组织是一个代表外部政府审计机构的组织,也是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准则(ISSAIs)和世界审计组织良治指南的制定机构。同时,世界审计组织还与联合国、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及其他国际捐助机构保持着国际合作关系,与非洲审计组织、阿拉伯审计组织、亚洲审计组织、拉美审计组织、太平洋审计组织、加勒比审计组织和欧洲审计组织开展密切合作。成立50多年来,世界审计组织为各成员国最高审计机关提供了推动知识开发与知识分享、改进世界范围内的政府审计、提高最高审计机关的职业能力、扩大最高审计机关影响的组织平台。自1962年后,世界审计组织秘书处将其总部迁至位于维也纳的奥地利最高审计机关,继续为建立一个高效的政府审计体系作贡献。

根据其战略规划,世界审计组织从以下不同领域的四大目标出发,在全球层面上加强政府的外部审计。(1) 完善职业准则。世界审计组织建立了职业准则委员会,由丹麦最高审计机关担任主席。该委员会通过制定并更新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准则,促使各国建立强有力的、独立的且具有多学科能力的最高审计机关,并鼓励最高审计机关实现良好治理。该委员会通过7个地区组织开展工作,特别关注与财务报表审计、合规性审计和效益审计相关的准则事宜。(2) 加强能力建设。世界审计组织建立了能力建设委员会,由摩洛哥最高审计机关担任主席。该委员会旨在通过培训、技术援助、信息共享和其他能力建设活动提高各国最高审计机关的专业水平。该委员会下设3个主要的分委员会,其中一个分委员会主要处理通过自愿同业检查来促进最佳实务和质量保证事宜。由挪威最高审计机关领导的世界审计组织发展培训委员会(IDI)也在本目标框架下运作。(3) 促进知识分享。世界审计组织建立了知识分享委员会,由印度最高审计机关担任主席。该委员会通过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各国最高审计机关之间的协作。该委员会下设10个工作组,就各方共同感兴趣和关心的问题(公债、反腐败、金融危机、最高审计机关的职责和作用等)开展研究。《国际政府审计》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也设于该目标框架下,承担实现该目标的职责。(4) 建立国际组织典范。世界审计组织建立了财务与管理委员会,由沙特阿拉伯最高审计机关担任主席。该委员会在适当关注地区自主权、均衡性及各成员国所代表的不同审计模式和审计方法的同时,采取保证工作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方式组织和管理世界审计组织,以实现及时决策和有效治理。

另外,世界审计组织还确定了6个优先考虑的工作战略重点:(1) 保证最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2) 执行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准则;(3) 加强最高审计机关能力建设;(4) 展示最高审计机关的职责和作用;(5) 深化打击腐败;(6) 增进有关政府的外部审计所关心事宜的沟通。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国际事务参与度的逐步提升,其在实施上述战略目标及工作重点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将在北京组织承办各国最高审计机关的全球盛会。届时,我们将有机会实践世界审计组织的座右铭“经验分享,人人共惠”,并对以下两项大会议题进行讨论:(1) 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2) 最高审计机关在维护财政政策的长期可持续性领域的作用。

(二) 世界审计组织捍卫最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

对世界审计组织而言,捍卫最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是关注的焦点之一。世界审计组织的两项里程碑式的文件——《利马宣言》和《墨西哥宣言》阐述了最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原则,确立了最高审计机关高效、独立地履行其职责所必须实现的八项基本要求:(1) 法律详细阐述了最高审计机关独立性所应实现的程度;(2) 最高审计机关的领导人和成员享有独立性,包括任期保障和正常履行其职责时的法律豁免权;(3) 最高审计机关执行其职能时,享有充分、广泛的授权以及自主决定权;(4) 最高审计机关不受任何限制获取相关信息;(5) 最高审计机关享有对其工作进行报告的权利和义务;(6) 最高审计机关享有决定审计报告内容和时间的自由,享有公布及分发报告的自由;(7) 针对最高审计机关提出的建议,建立有效的后续跟踪机制;(8) 最高审计机关享有财务和管理自主权,并能获得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政资源。当然,没有一个最高审计机关能够100% 地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但每一个最高审计机关都应该做到——世界审计组织更应该做到——尽我们的全力满足有关要求,成为高效的、可信赖的政府的外部审计机构。

为了确保最高审计机关的工作做到客观、公正,达到职业水平,世界审计组织致力于将《利马宣言》和《墨西哥宣言》所阐述的独立性原则纳入国际法,以期每一个最高审计机关在和国家决策者互动交流时,可以援引联合国所批准的独立性国际准则。世界审计组织的努力在2011年4月26日得到了圆满的回报,当天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指出:“经社理事会欣见世界审计组织在维护公民利益,推动以更加透明、负责和有效的方式获取和使用公共资源方面所做的努力,欣见1977年的《利马宣言——审计核心原则指南》和2007年的《墨西哥宣言——最高审计机关独立性》确定的政府审计独立性原则,并鼓励广泛宣传这些原则。”随着该决议的通过,世界审计组织的努力以及适用于政府的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基本原则第一次为联合国主要机构所正式认可。这对世界审计组织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成功,也充分展示了世界审计组织各成员团结一致所能实现的成就。2011年秋天,世界审计组织还在纽约与联合国成员国代表及联合国再次进行磋商,以期在联合国层面上推动上述目标实现。目前,奥地利发起动议,期望将《利马宣言》和《墨西哥宣言》的有关内容以联合国决议形式通过,这项动议已经获得了决议之友小组的支持。

(三) 世界审计组织在提高透明度、推动问责制领域的努力

2011年7月13日至15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联合国—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研讨会,会议主题为“在推动公共问责领域,最高审计机关与公民的合作实践”。研讨会旨在推动公共问责领域的最佳实务,并支持最高审计机关通过与公民合作来改善审计工作。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有助于确保公共治理领域的问责制和透明度。在执行审计职能时,最高审计机关不仅是国家立法机构的伙伴,而且最重要的是,它已经成为公民的合伙人和代理人。要有效履行作为公民的合伙人和代理人这一职责,最高审计机关需要在工作中关注公民所关心的事宜,与公众就审计工作及审计发现进行充分沟通,并授权公民可以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

研讨会的核心目标是确认最高审计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成功合作实践,突出合作所采用的革新性方法,从而加强政府审计工作,更好地致力于实现造福于民的目标。此次研讨会共有来自66个最高审计机关(超过世界审计组织所有成员数的1/3)的约140名代表以及多个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国际议会联盟(IPU)、国际预算促进会(IBP)以及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的代表。来自最高审计机关以及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UNDESA)、联合国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UNCEPA)、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的26名代表向大会作了报告。联合国主管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副秘书长沙祖康、领导联合国内部监督事务厅的副秘书长卡曼·拉普安特也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还介绍了许多令人感兴趣的关于最高审计机关与公民之间有效合作的例证。(1) 许多最高审计机关公开出版了各类相关信息,或将有关其工作任务及审计活动的学习材料及报告分发至学校(大学),以提升公民对审计工作的认知度。(2) 一些最高审计机关使用社交网络(Youtube网等)向公民宣传自身工作的价值和裨益。(3) 许多最高审计机关利用自己的网站或通过媒体向公众宣传其审计发现及特定审计信息。(4) 一些最高审计机关建立了举报机制,鼓励公民参与政府审计,或在审计开展前,通过公开讨论或专家访谈,从审计第三方获取相关信息和专门技能并运用到审计工作中。参加研讨会的代表最后达成了若干关于确保最高审计机关和公民间有效合作的一致建议和结论,进一步强化了世界审计组织与联合国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承诺支持国际议会联盟(IPU)采取措施,强化各国议会在实施监督、履行预算和审计职能领域的能力。

(四) 世界审计组织致力于打击腐败

只有协同作战,才能有效地打击腐败,因此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同样具有实际意义,这对各国最高审计机关也同样适用。世界审计组织一直致力于打击腐败,早在1996年,世界审计组织就将“最高审计机关在打击腐败和防止管理不善过程中的作用”作为与联合国共同召开的研讨会主题。

1998年在蒙得维的亚举行的世界审计组织大会指出,政府工作的下列领域容易出现腐败:征收税款(首先是关税)、采购过程、民营化过程、发放补贴以及公共部门雇员的招录。最高审计机关一致认为,全面综合的问责制和可靠的政府会计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政府运作的透明度,并有助于防范腐败。最终通过的蒙得维的亚共识着重提出了下述建议,即最高审计机关如何通过以下手段,为打击腐败作出卓有成效的贡献。(1) 保持财务、职能和运营的独立性;(2) 获取尽可能广泛的审计授权;(3) 在对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内部审计);(4) 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战略应关注特别容易孳生腐败的领域和会计事项;(5) 公布审计报告,同媒体建立有效的联系;(6) 最高审计机关同其他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国家和国际机构进行合作;(7) 推动制定公共部门道德准则。

世界审计组织国际反洗钱和反腐败特别工作组成立于2007年墨西哥世界审计组织大会期间。工作组致力于制定有关指南,交流防范腐败的经验以及为全球性、综合性反腐败策略制定有关标准及实施手段。2009年,联合国——世界审计组织第20届研讨会的主题为 “世界审计组织——国际反腐败网络中的积极合作伙伴:保障透明度,以提升社会保障、消除贫困”。此次研讨会再次阐述了各国在反腐败斗争中所面临的挑战,着重指出了世界审计组织及其成员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作出的贡献,并将下列事宜列为审计工作优先考虑的事项:拓展审计授权,弥合审计差异,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性,关注特别容易孳生腐败的领域(采购、内部控制等)。一些最高审计机关还向研讨会提交了可以作为衡量基准的国家案例研究,如开发反腐败审计的方法以及腐败矩阵。在国际层面,研讨会强调推动国际合作、加强知识和经验分享、共同制定反腐败指南的重要性。研讨会最终达成了有效打击腐败的一致结论和建议,并特别指出,为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有效的、可信赖的作用,最高审计机关应不断强化其独立性,并提高自身能力。

三、 奥地利审计院(ACA)应对挑战的职责及贡献

(一) 奥地利审计院及其职责

根据奥地利宪法规定,奥地利审计院作为独立的最高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家财政的所有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它享有机构的独立性,不受任何指令约束;享有人员、预算方面的独立性;享有审计计划决定权,可以自由选择审计项目、方法及报告形式。

作为向奥地利国民议会和联邦议会进行报告的独立机构,奥地利审计院负责对公共财政管理进行评估,其审计对象涵及公共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作为最高审计机关,奥地利审计院拥有最高的审计胜任能力,可以对联邦、州及地方市政当局(市政联合会)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因而可以通过平行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合规性进行比较。平行审计可以全面反映所有行政区域机构和团体的情况,并因此创造了附加价值。在审计工作中,奥地利审计院根据战略规划重点关注优先考虑事项,以确保为以下对象创造附加值。一是被审计对象。通过审计,被审计对象可以确认其潜在的收益和进项,改善质量,避免损失以及实现获利。二是民意代表机构(议会)。通过审计,民意代表可以提供经过透彻分析的事实,提出言之有理的建议,协助建立有价值的决策基础和行动方案。三是公众。通过审计,公众可以提供税收征集和开支的信息。

奥地利审计院致力于确保公共资金尽可能妥善使用,所开展的核心任务包括:对行政区域机构、公共部门、基金会、基金、机构、公共部门持有超过50%股份或控股的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服务。法定的利益相关方代表也属于审计院的审计范围。奥地利审计院通过以下手段履行咨询服务职能:第一,在现场审计中提供建议;第二,就政府审计的综合事宜发表报告;第三,发布综合建议和意见书;第四,对法律草案发表意见;第五,参与有关改革及工作组,如参与政府改革动议等;第六,发布核心审计发现;第七,提交(经审计的)联邦财务报表。

(二) 奥地利审计院应对挑战所作的贡献

在2004年,奥地利审计院开始实施意义深远的改革,以便应对前文所述的挑战,并有利于帮助奥地利审计院获取可以满足未来需求的必要条件。

1. 奥地利审计院通过了奠定改革基础的若干项目

第一,奥地利审计院通过《任务宣言》、《战略书》和《道德准则》,确立了自我定位和发展战略方向。第二,奥地利审计院开发了核心数据指标,用以量化评估工作绩效及对战略目标实现程度的影响。第三,奥地利审计院引入成本会计制度,计划加强其运营成本的透明度。第四,奥地利审计院在2010-2016年中期计划中确定了“审计和咨询服务”以及“机构和沟通”领域中的相关目标。第五,奥地利审计院引入和开展了后续事项审计、样本测试和质询程序,以加强审计和咨询服务的效果。在此进程中,奥地利审计院特别重视对审计工作效果的验证,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向被审计对象直接询问前一年度公布的审计建议的实施情况(质询程序)。第二个阶段,开展后续事项审计,即目标指向明确的简要型审计,对被审计对象是否履行承诺执行审计建议进行验证。这可以理解为在质询程序的基础上开展后续事项审计。

评判奥地利审计院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和主要指标是审计建议的实施情况。2009年度83.9%的审计建议得到落实,其中54.3%的审计建议落实完毕,29.6%的审计建议得到了被审计对象的落实承诺。此外,奥地利审计院特别重视审计报告的质量及公布情况,关注对报告的讨论情况。

2. 奥地利审计院开展了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质量的活动

奥地利审计院重新设计了员工初任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并将IT部门由硬件服务机构转化为软件和服务主导型机构。此外,奥地利审计院还与维也纳经济大学合作,引入了针对政府审计的MBA培训项目。此项政府审计的MBA项目是由维也纳经济大学行政学院负责的四学期研究生课程,其设计理念是将学术研究成果同实际的审计经验结合起来,把审计同科学和商业加以整合。MBA项目的目标及课程设计由维也纳经济大学行政学院和奥地利审计院合作完成。这样的合作确保了最大限度地将学术专家的顶尖专业素养同实际的审计操作需求结合在一起。该项目的重要环节是就世界审计组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欧盟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制定的国际审计和会计准则进行全面讨论。在18个月的在职培训项目中,审计师需要在接受涵盖管理学、数据分析、控制、管理和伦理学等基础课程学习后,掌握财政、会计、公共部门经济、法律和审计流程等专门模块。参加MBA项目,最后须提交自选主题的学术论文,可获得“工商管理硕士”文凭。

为了更加有效地完成任务,奥地利审计院一直不断努力,力求做到更好。目前奥地利审计院正在尝试将关键的被审计对象参数输入处理审计计划的IT工具中,希望在审计计划中使用以风险为基础的方法。

四、 从国际和各国政府审计发展经历中得到的启示

国际和各国政府审计发展的经历清晰地说明:如果没有相应的审计控制,政府就无信任可言、公共资金就无法有效使用、改革就丧失了存在的依据、公共财政和公债就失去了监督、透明度就荡然无存、问责制就只余旁枝末节、金融市场就信誉扫地。最高审计机关要从容应对周边挑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第一,最高审计机关应尽力捍卫和加强自身独立性,以便客观地执行审计任务,并为被审计对象和公民所尊重和接受;第二,最高审计机关工作的价值和裨益为民所见,为民所充分理解,以便被公民视为卓有成效的合作伙伴;第三,最高审计机关应为提高透明度作出贡献,从而为打击腐败助力;第四,最高审计机关绝不能躺在功劳簿上睡觉,而应及时了解当前形势并适应新的要求。

要完成上述任务,最高审计机关需要那些经过充分培训的审计师,在面对竞争时坚持己见,具备大局观,运用联系的观点分析和评估有关环境,从而能够从容面对挑战,帮助政府改进绩效,提高透明度,加强问责制,维系信誉,打击腐败,增强公众信心,确保从人民的福祉出发,以符合效率和效果原则的方式征收和使用公共资源。因此,最高审计机关要获得卓越表现,先决要素就是要实现成就卓越的培训。就培训而言,南京审计学院可称得上是先行一步的典范,其培训项目在世界范围内都称得上最佳实务。而通过MBA项目及同维也纳经济大学所开展的培训合作,奥地利审计院也走上了一条在审计师培训领域追求至臻至善的道路。

我们的星球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孔子在2500多年前所说的一句话被当今社会引喻为“良治”:“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篇)。让我们浸染在孔子的精神中,担当起政府的外部审计师的职责,施以援手,提高透明度,加强问责制,从人民的福祉出发促进国家良治。

[责任编辑:王丽爱,许成安]

The Responsibility and Contribution of World Audit Organization

and the Supreme Audit Institution

Joseph Morese(Austria)

Tranalated by LUO Quan

(Audit Institute of Austria,Viena,Austria)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udit Offic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eijing 100037, China)

作者:约瑟夫•莫瑟

第3篇:从政府审计职责的发展看《审计法》的修改

[摘要] 审计工作环境的变化和政府审计职责的发展,使《审计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审计监督的需要。本文从政府审计范围、对象和目标的发展变化分析了《审计法》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

[关键词] 政府审计; 职责; 审计法; 修改

[

政府审计职责是指国家法律确定的审计机关应当承担的任务,是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审计职责具体包括三层涵义:审计监督的范围、审计监督的对象和审计监督的目标。《审计法》于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我国审计工作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政府审计职责逐步发展,《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监督范围、对象和目标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审计监督的需要,《审计法》的修改迫在眉睫。经过酝酿和有关立法程序,2005年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提出,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修改《审计法》。下面根据审计职责的概念,从政府审计范围、对象和目标的发展谈一谈《审计法》的修改。

一、政府审计范围的发展与《审计法》的修改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发挥审计部门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的作用。这是执政党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是政府审计的应尽之责。历史经验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而腐败现象是国家和社会的一大毒瘤,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严重破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绊脚石。政府审计作为宪法规定的一项专门的经济监督制度,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政府审计范围不能局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还应该扩大到其他国家财政拨款单位,包括人大、政协和党团机关。例如,2004年审计署曾经审计全国政协办公厅的预算执行情况。因此,建议《审计法》第一条增加一句:“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增加一条:“审计机关对人大、政协和党团机关等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政府审计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意志实施的专门经济监督,是国家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守护神。只要有国家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单位就不能脱离政府审计监督的范围。目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企业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越来越少,国有资本只是以一个股东的形式参与多元化投资,而对这部分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建议《审计法》改变只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将国有资产占非控股地位或者非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单位也列入审计监督的范围,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至于是否对国有资产占非控股地位或者非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审计,可由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但如果不将其列入《审计法》规定的审计范围之内,审计机关则无权对其进行审计监督,由此会造成国有资产的监管漏洞。

二、政府审计对象的发展与《审计法》的修改

1999年5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2004年11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联合发文,提出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2005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促进依法行政、选拔和任用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实际效果。据统计,2000年至2004年上半年,全国共有17.4万名领导干部接受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法违规金额391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5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398亿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参考审计结果,选拔任用1.4万人,降职1730人,撤职983人,并有12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253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李金华:《2004年11月29日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国审计报》,2004年12月1日)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政府审计的重要内容,政府审计监督的对象也就从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扩大到单位主要领导人的决策和管理行为。为此,建议将中办、国办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上升为国家法律,在《审计法》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中增加一条:“审计机关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政府审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但是,随着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捐赠活动的增多,非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非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也日益增多,这部分资金涉及捐赠者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审计机关可以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接受捐赠资金额较大的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例如:审计署2003年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审计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不仅对作为非政府部门的医院受政府委托管理的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进行审计,对医院直接接收的社会捐赠款物也进行延伸审计。因此,建议在《审计法》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中增加一条:“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机关可以进行审计监督”。

三、政府审计目标的发展与《审计法》的修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为目标的审计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经济建设要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预算审计监督,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2005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提出,要“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审计机关作为专门经济监督部门,应该创新审计观念和审计模式,关注国家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加强效益审计,揭露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而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的现象,促进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府经济中心工作服务。效益审计对国家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和监督,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例如美国审计总署每年绩效审计占全部审计工作的90%,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仅占10%。(李金华:《加强我国审计监督工作的若干思考》,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8月)效益审计是现代政府审计的主流,也是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目标。我国国家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效益审计方面的法律规定。因此,建议中《审计法》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中增加一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效益审计,关注国家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政府审计的目标是检查国家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向代表国家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国家权力机关报告审计结果,并向广大纳税人公布。如果审计结果不报告,不公开,政府审计监督就成为人民政府的内部审计,难以保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并且审计工作报告的主体应该是审计机关,而不是人民政府,以避免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干涉。同时,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也应公开,这样可以使广大纳税人放心,防止审计结果不了了之,促进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和建设法治政府。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因此,建议《审计法》第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修改为“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结果落实情况报告”;建议《审计法》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修改为“审计机关必须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和审计结果落实情况”。

(作者单位: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

责任编辑于朝霞

作者:彭胜华

第4篇: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局长和纪检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审计科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对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机关内领导人员任期、调离时财务审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审计处物资设备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物资设备采购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物资设备科日常工作

二、参与学校物资、设备的采购和验收工作。

三、参加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并实施必要的监督。

四、负责本部门的设备资产、图书资料的申报、领取或购置、造册登记及保管等。

五、协助处长做好本科室制度建设、工作总结、内部管理及外渗项目的协助工作。

六、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七、切实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纪律严明、清正廉洁。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6篇:医院审计科科长职责及内部审计制度

伊犁州奎屯医院审计科工作职责及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审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工作。

2、组织起草、制定和完善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3、制定医院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检查、监督审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纪律,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5、接受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二、审计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医院内部规章制度,对本院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2、根据上级部署和本院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制定院内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实施细则并严格监督执行。

4、负责对本院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医院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医院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

(3)办理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

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6、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事项的意见以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8、负责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审计科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

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内部审计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审计科,配备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2、审计科在医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医院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3、审计科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

(3)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经批准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评价。

(5)对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6)其它审计事项。

4、办理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

5、审计科的主要权限: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科室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2)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加与经济事项有关的会议。

(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或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6)对阻挠、防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7、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1)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2)实施审计前,应当通知被审部门、科室。

(3)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可以随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审计终结,写出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科室意见。被审科室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门。审计科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科室的书面意见一并送领导审批。

8、审计科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加强审计档案管理。

9、审计科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10、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审计科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

经 济 合 同 审 计 办 法

一、为了加强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强化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审计法规及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 经济合同审计的目的是,保障签订经济合同真实、规范、合法;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三、经济合同审计的范围:

(1)买卖合同审计。 (2)建设工程合同审计。 (3)借款合同审计。

(4)租赁合同审计。 (5)其他合同审计。

四、审计科是本院经济合同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对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工作。

五、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1)当事人是否有法人资格及签订与履行合同的权利与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3)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

(4)合同签订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资金来源与投向、结算价格与方式以及税款交纳是否合法。

(6)是否有违反法律政策、计划要求以及违反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是否有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签约的事项等。

六、审查合同的合规性:

(1)合同的内容是否明确、周密,行为是否严谨,指标的数量、质量是否明确、具体。

(2)合同的价款、酬金是否合理,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对于违反合同的责任有无明确规定。

(3)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地址是否清楚。

(4)负责人签章与公章是否齐备等。

七、评价合同的效益性:

(1)合作联营、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建筑安装、勘测设计等项目是否列人国家计划或经有关部门批准。

(2)相关部门对合同项目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其可行性研究的可信度如何。

(3)合同项目的产品性能、质量、供货条件和成本、价格等方面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具有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

(4)合同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及投资资金回收的效益如何。

(5)合同项目的收费标准、工料定额和结算价格是否经济合理等。

八、审计科应做好对以下合同的审计: (1)买卖合同的审计: ①审查购销中标物的合法性。②审查购销合同的完整性。③审查购销合同中有关标的物的支付方式。④审查购销合同中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⑤审查购销合同中的买卖,在收到标的物时是否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

(2)建设工程合同审计。

(3)借款合同审计: ①借款合同内容的审计。②订立借款合同的担保条件的审查。③订立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条件的审查。④审查借款人借款数额是否与单位实际需要和偿还能力相适应。⑤审查借款合同的执行情况。⑥审查借款利息、支付情况及账务处理情况。⑦审查借款合同的管理情况。⑧审查借款的清偿情况。

(4)租赁合同的审计: ①租赁合同内容的审计。②租赁合同期限的审计。③租赁合同形式的审查。④租赁物使用情况的审查。⑤租赁物保管情况的审查。⑥租赁物维修情况的审查。⑦租赁物期满后有关事项的审查。

九、经审计评价,在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如存在徇私舞弊等问题,审计科有权建议及时终止合同的签订,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伊犁州奎屯医院审计科

2012-5-25

第7篇:审计科科长个人竞聘演讲稿

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你们好!

首先感谢公司党委给我提供了这次竞争上岗的机会。今天我竞争的岗位是公司审计科科长。

这次全局各科室副职竞争上岗,是新形势的需要,是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一条途径,如果有幸成功的话,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单位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一切围绕生产,保证一线生产需要,保证本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行。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发挥更大效益。

二、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榜样的力量无穷的。作为科室的一名领导,就要以高度的的热情感染人,以精湛的业务带动人,以高尚的情操教育人,以博大的胸怀团结人,时时先行一步,处处争当排头兵。

三、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严格要求自己,俯下身子干工作,与同志同甘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一名廉洁奉公,乐于奉献的好干部。

四、在抓好正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尤其是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促进治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审计行为,防止资产流失。审计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是约束企业行为的有效措施,是每一个审计人员执行的准绳。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加强经济核算,提高核算水平,促进单位增收节支和治理事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配足会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按《会计法》办事,不断加强会计人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财务管理能力,确保单位利益不受损失。

如果我有幸成为审计科科长,我定会履行我的诺言,让公司党组放心,让职工满意,我真诚地接受公司党委的挑选,希望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支持我!

谢谢大家!

第8篇:财务审计科科长优秀党员先进事迹

xxx,女,年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财务审计科科长,兼任纪监审党支部宣传委员。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作为一名党员,她始终坚持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主要内容,牢记“四个意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她能够按照“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团队精神、采用紧逼战术”的治校新理念;

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

协助处领导积极梳理服务接触点,重新制定部门工作服务理念和服务流程;

模范践行“桌牌服务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审结制”、和“人员去向公示制”四项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一流处室建设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爱岗敬业,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过去的一年,她担任主审并参与完成了教职工公寓资金来源和成本核算的专项审计工作,以及位处级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协助处长完成工程项目审计项,审计总金额万元,审减金额万元。面对枯燥复杂的内部审计工作,她能始终保持“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决心和“目察秋毫之末,耳不闻雷霆之声”的细心;

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实地跟踪审计,虽然是晴天一身灰,雨天满脚泥,冬天顶严寒,夏天冒酷暑,但她从不畏惧,从不抱怨,足迹走遍施工现场,汗水浸透双手衣背;

以财经法律法规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细心做好每一项审计工作,有效保证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维护了新时代内部审计的权威和形象,提升了内部审计的质量。

“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是刘妍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生命价值的追求。她时刻谨记做一名“用智慧创新审计工作,用制度规范审计行为,用廉政维护审计形象。”的东农审计人,全心全意为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第9篇:稽征审计科副科长述职报告

由于组织的信任,我于*年*月起从**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位调任分局审计科副科长。二年来,在分局领导和省局有关处室的领导下,在相关科室的支持及基层所站的配合下,分局内部审计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显著,有力规范了财务管理和征收程序,加强了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科副科长的职责,本人也先后被评为2006省厅纪检监察先进个人、分局先进工作者。现将任职两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向组织作如下述职。

一、思想工作情况

(一)以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为基点,为有效开展审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古人曾经说过:大树要长得高,必先加固它的根基;水要流得远,必定要疏通它的源头。因此,本人深深地知道,要做好审计工作,作为科室负责人必须强根固本,不仅要有良好的品德素养、扎实的专业功底、勤奋的工作态度,而且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谐意识。这就要求自己应加强学习。两年来,本人深入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等党的创新理论,用新的思维武装自己的头脑。为履行纪委委员职责,还自觉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在提高自我思想觉悟的同时,强化了审计专业知识及征收法规的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现在明显觉得自己看问题的角度越全、思维更新,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更成熟。

(二)从规范审计行为入手,建章立制,制订了一部基层内部审计工规范文件。从调任分局审计科开始,就感觉由于分局一直无相关审计工作制度,致使审计工作程序不全、目的不明、权责不分,审计工作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结合分局财务征管实际,以局开展的“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根据有关法规,起草并制订了《吉安分局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经分局领导审定后,以吉安稽征字〔2006〕42号文下发,在审计内容、重

点、审计程序、职责、奖惩规定上作了详细规定,使分局审计工作有规可循,有规可依,在制度建设上走在全省的前列。每年年初,我还根据上年审计开展的情况,制订具体的审计工作计划。使全年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随着制度的实行和审计计划的落实,分局的审计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以规范所站财务、征收行为为审计重点,形成合力,开展了多次联合大检查。为加大审计力度,全面掌握基层所站的财务、征收管理情况。本人组织或协助监察室、稽查科等职能科室开展了多次财务征收情况大检查。

一是积极有效地开展了一次离任审计。2005年7月起,本人组织了近年来审计对象最多的一次领导责任离任审计,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根据分局领导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这项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的、突出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情况通报》,针对规费征管上的“寅吃卯粮”,压款不及时入帐,票据使用不规范,挪用赊欠规费,征收标准不统一,经费方面存在经费普遍超支、挤占经费严重、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合规等问题,提出了19条审计意见,并建议分局采取9条措施,下发到各所、站,10月份又对各所、站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11月份对截止2005年6月30日的各所、站经费节超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以上跟踪落实,17条意见得到落实,2条部分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是2006年6月份根据吉交稽征纪字〔2006〕5号文件精神,与分局监察室一道对分局8个所站进行了一次执纪守法专项审计。审计重点从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是否存在违规报帐,是否存在侵占相对人利益问题,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等四个方面入手,查出违规报帐2.57万元,侵占相对人利益2万元,部分所站有奢侈浪费行为,招待费开支大、变相发放个人收入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罚没收支监管,对招待费等专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制止并退回侵占相对人的利益,加强个人收支管理等建议使执纪守法专项检查

落到实处。

三是深入开展了规范规费征收行为的专项审计。结合“(来源于新世纪范本网)整顿所站作风”及“抓作风、促效能、创事业”主题实践活动,与稽查科、监察室共同开展了一次微机外车辆清理整顿工作。微机外车辆一直是稽征部门征收难点、薄弱点,也是漏洞。这些车辆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缴费秩序,造成了公路规费的直接损失,也是产生种种经济违法违纪现象的温床。我们从内部资料入手,通过在交通运管所、交警车管部门调查摸底,内部核定,发现了176辆微机外车辆,然后深入各所查阅缴费资料,核算欠费情况,再联合稽查科一同追缴,共追到规费46.88万元。同时提出法院强制执行、入户、建立手工台帐、定期监督等五项建议,规范了“三费”征收行为。

(四)利用审计专业优势,进言献策,充分发挥“参谋、预防、服务”三项功能。两年来,特别是去年本人积极参与分局组织的各项党政工作,从加强财务、征收管理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并担负相应的工作;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查处了几起所站经济违纪违规案件,追缴规费13.44万元,在预防、杜绝基层单位违法违规起了建设性作用。同时,强化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参与对基层财务人员、纪检人员的培训工作,尽力为基层领导改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献计献策。

本人在稽征岗位上已有12年之久,先后担任收费员、站办公室主任、会计、副所长、审计科副科长等多个职位,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始终以党的先进性要求自己,身先士卒,廉洁奉公,宽以待人。不管是政务工作,还是党务工作都能服从组织安排,干一行、钻一行、爱一行,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尽最大努力做好,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领导的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

纵观两年来的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还

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 一是自身的学识与实际工作运用还有差距。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学习,另一方面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把学识更好地转化为工作成果。 二是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分局的中层干部,主要职责就是执行上级、分局的各种法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管理。今后要围绕征费中心及实现分局提出的“两个转变”,强化制度的检查落实力度。

三是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新工作方法,力求工作上能有亮点、有特色。 以上述职,不妥之处,敬请诸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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