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非税收入征管

2022-07-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税务机关非税收入征管

浅议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摘 要]本文具体分析了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给高校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举措,以及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关键词]非税收入 财务管理 账务处理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学校实施非税收入管理的意义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新时期财政体制改革四大组成部分之一。2004年7月23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明确了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分类规范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提出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学校的部分收入也纳入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范畴。实行学校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可以提高学校、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是财政收入改革的必由之路和关键环节,是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强化财政监管职能、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我校非税收入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非税收入工作自2008年开展以来,刚刚经历过一个会计年度,我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创新管理方式,使我校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受行政管理体制,实践经验和管理手段等多诸因素的制约,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在制度建设、具体核算方式和管理效果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加强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1. 收费模式改变。中等职业学校大多数收费行为都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管辖上缴范围。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直接缴款是由缴款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执收单位开具的 《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直接将款项缴入单位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第二,集中汇缴是由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所收现款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开具《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集中汇缴行为有着其特殊性,存在着收费项目多、人数多、金额大、收费时间集中、安全隐患严重等特点。

2. 非税收入监督制度不健全。虽然学校在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上还在逐步改进,目前仍不够完善。大部分学校都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制度。导致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难免会出现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等现象。

3. 无规范的账务处理模式。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后,学校所有非税收入都通过直收部门直接汇缴至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不允许将收缴的非税收入存入第三方账户暂存。原来通过“银行存款”、“事业收入”等科目核算非税收入的账务处理模式已不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要求,但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账务处理和会计科目使用等并没有进行统一规定,导致各学校采用的非税收入的账务处理模式各不相同。

三、加强和规范我校非税收入管理的措施

1. 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严格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是保证资金及时、足额上缴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关键。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保持制度的针对性、连贯性和统一性。用制度来明确所有收费项目的审批、收费标准的制定、收费票据的使用、收费资金的上缴,使学校非税收入管理行为的每一环节都处于约束之下,不断使学校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

2. 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适应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的执行将引校会计核算模式、程序的变化。实行非税收入管理后,会计核算科目应及时调整,根据非税收入核算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取消 “应缴财政专户”科目,增加“应缴政府非税收入”和“应收学费”科目。应缴政府非税收入科目的借方累计发生额为已收并已上缴的非税收入,贷方累计发生额为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余额为因学生欠费而未收上缴的非税收入。应收学费科目的借方累计发生额为应收取的学杂费,贷方累计发生额为已收取的学杂费,余额为学生的欠交费。

3. 加强和规范票据管理。票据是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财政、物价、审计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票据管理是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因此,加强票据管理有利于规范学校收缴管理工作,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非税收入的票据要实行专人管理,切实做好票据的“申购、领用、使用、核销作废”等环节工作。建立制定完善的票据领购、核销手续,严格执行有关的票据管理规定,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网络化、科学化、规范化 。

4. 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升高校非税收入管理水平。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政府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政策的执行,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现有的知识和技能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技能,以适应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做好学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是一项保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进行收费管理改革,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学校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来学校进行财务收费大检查,就是要检查学校有没有巧立名目违规乱收费现象。学校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收费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规范、合理化收费。要与财政、物价、监察、审计、银行等相关部门多联络、多沟通,做到密切配合,管理工作法制化。对于非税收入的执行标准、票据使用、账户设立、资金收缴、预决算管理等情况做到法制化、规范化。保证非税收入的不断增加,为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验收奠定基础,使我校成为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合格单位。

作者:方 超

第2篇:市税务局配齐四力推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顺利开展

市税务局“配齐”四力

推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平稳落地,市税务局按照上级部署,紧盯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主动作为,在全省都面临缴库难题时,该局更是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率先打破僵局,顺利完成一月份征缴计划。

配齐

“学习力”,做好基础工作。元旦一过,立即组织征管人员及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学习征缴业务知识,同时邀请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骨干现场教学,现场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并按分局建立缴费人微信群,及时在群内推送相关学习资料。

配齐“执行力,”积极先行先试。严格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对下发的入库方式逐一尝试。经过初步尝试,发现只能以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的方式入库,但省人行不接受银行经收专用票,使得征收工作陷入了僵局。

配齐“创造力”,另辟入库蹊径。联合财政、银行、社保等部门,集思广益,积极探索,找到了零余额账户的财税库银社保费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缴库方式。又经沟通,打破各商业银行间系统及制度壁垒,实现所有商业银行都支持该缴库方式,成功开辟了社保费征缴新途径。

配齐“凝聚力”,全局紧盯缴库。截止1月下旬。虽然该局打通了所有商业银行入库通道,但是全市xx户行政事业单位只完成了XX户。为保证各单位缴费按时完成,流程畅通,该局开启了全局联动模式,局领导负责与财政局协调及时审批额度,管理分局负责联系缴费人,办税大厅负责申报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搜集问题,并第一时间解决,最终使入库率达96%。

第3篇:税务局在2019年度全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在2019年度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动员大

会上的表态发言

2018年10月29日

XX市长、各位领导:

自税务部门机构改革启动以来,XX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新机构挂牌和“三定”方案的顺利落地,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正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借此机会,我代表税务局向市委、市政府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税务机构改革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代表市税务局就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参保工作表态如下:

一、紧盯时间节点,抓好职责划转。根据改革方案要求,今年12月10日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划转的交接工作。从 2019年1月1日起,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作为社保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居民医保的征收管理工作事关全市60多万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切实利益,责任重大。市税务局将坚持稳字当头,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好征管职责划转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我们不仅要把职责

接过来、数据接过来、工作接过来,而且要学习好弘扬好原征收部门的服务和征管经验。

二、配强配齐队伍,打好征管攻坚战。10月25日,全国各县(市)区税务局同步召开“三定”宣布大会,标志着县区级税务机关“三定”方案顺利落地。为抓好各项社保费征收管理,结合落实“三定”规定,我局成立了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配备了精兵强将,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各派出机构指定业务副职负责社保费征管,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窗口进行直接征收并对根据需要设置得办税服务网点进行管理及业务指导,可以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强化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管中“主战场、主力军、主攻手”的定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决打好医保征管攻坚战。

三、抓牢抓细任务,优化征管服务。我们将充分发挥税务优势,弘扬专业精神,创新征收管理方式,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升征管质效。一是牢固树立优化服务的理念,通过简并缴费资料、整合优化缴费流程、拓展缴费渠道、提高缴费便利度,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缴费服务。二是及时推广和完善网报系统,加快实现税费征管系统集成和优化整合,不断拓宽医保费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既要满足税务部门征管要求,又要满足财政、人社、卫计等相关部门实际需要,还要满足未来改革所需。四是加

强部门配合。税务局将加强同卫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全程无缝对接,虚心接受指教,在费源摸底、数据清理、档案整理、业务培训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也恳请各部门单位一入既往给予我们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抓好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参保工作。

城乡居民医保征管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税务部门将牢牢把握平稳有序、分工协作、征管高效、服务便民的要求,扎实有效做好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促进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第4篇: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问题的研究

(江西省永丰县财政局 彭远东)

对于预算外资金管理是由来已久的话题,大多数单位领导和同志们都已基本接受,但对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之说,则有较多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加之该方面的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较滞后,全局统一性不够,影响宣传解释工作,导致政府非税收入整体存在管理不规范、运行效率偏低等普遍问题。为此笔者认为在当前国家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之际,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尤为重要,本文就如何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做些初浅的探究。

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面对现状

1、思想观念陈旧,资金运作效率低下,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形成的预算外资金“部门所有”、“部门使用”的观念和做法还很有市场。90年代国务院曾明确指出“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根据政策规定推行“收支两条线”后,收入虽然都进入财政专户,但由于受到部门利益驱动,从财政专户拨出使用,由于一直未有一个统

一、规范、切实可行的好办法,一些地方现还是维持在80年代专户储存的意义,造成地方领导误认为财政还有预算外融资信用放款职能,与财政退出竞争领域的信用放贷政策相违背,特别是近年来财政借款的呆帐死帐不断增加,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对部门单位仍然没有完全打破预算外资金“谁收谁用,多收多用”的分配格局,有的单位把预算外资金看成“自留地”,借财政专户之路经过而矣,预算外资金仍处于失控状态,出于部门单位利益普遍还存有维持原状的陈旧想法。

2、原预算外专户会计核算不统一,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影响政府非税收入政策贯彻落实和结算专户的设臵。长期以来预算

1资金管理和核算政策各地各具特色,五花八门,有实行政府比例调控的、定额上缴的、综合预算直接定额抵支的、下达收入任务指标高比例返还的等等。这些政策执行结果是:单位打着财政的幌子,捞取自身的利益,最后只能出现乱收滥罚,群众怨声载道。由于政策的具体执行不相统一,缴入专户的资金项目范围也不尽统一,财政专户核算也难找到标准的范例。对于单位会计来说,还是唯单位利益而动,97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早已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归为国家,但一些单位会计就是不按制度核算,收入不进财政专户,而记作单位收入直接坐支。现改革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结算专户如何规范核算未有统一模式,与原预算外专户如何衔接帐户,这些问题还必须面对。

3、原预算外资金使用不规范,收支不平衡,影响政府非税收入的支出管理。根据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目标要求,各地只对“收”这条线研究得多,制度规章也比较健全,但对“支”这条线,尤其是涉及到预算外资金开支范围、标准以及相关会计核算尚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制度规范,存在着收紧、支松的现象,导致财政专户成了过路帐户,部门和单位前收后支、收多少用多少的情况相当普遍。有的单位将预算外资金视为单位建房、买房、购车、发放奖金福利的主要来源,甚至从事股票、期货交易活动;政府则利用仅有的间歇资金也作信用基金借出去,只管借出不管回收,形成呆帐死帐,造成专户收不抵支,无法平衡。这样不仅预算外资金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且使部门之间出现严重的分配不公,同时还不断增加政府的债务风险。现改革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在未全面纳入国库之前,结算专户资金与国库资金管理如何做到相互统一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为此,将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转变为非税收入管理,需要进一步拓展管理领域,树立改革管理模式的新理念,且必须从陈旧的管理方式阴影误区中走出来。

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分析

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

从发展到现在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这一概念来看,最先是由单位部门自收形成的归单位部门所支配的预算外收入,96年国家形成统一认识后,重新界定了预算外资金的权属问题,明确指出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归国家所有,但没有从名称上根本地改变过来,大部份收入仍归单位支配,造成政策贯彻落实不深不透的模糊认识,以致增加现在的改革工作难度。

从原预算外收入管理政策执行的变数性和惯性来看,我认为其主观随意性太大,每当出台收费项目时,稍有不慎部门单位就有空子钻,可以说各级部门单位几乎都是上行下效,见利而忘义,收得越多越好,一些领导也“只唯数效,不唯是想”,结果是乱收乱罚屡见不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还得实惠,现改革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就是要限制变数,逆制惯性。

从政府非税收入收取及缴款方式,监管手段来看,要管理好这块资金,大家都知道需要实现“票款同行、以票管费”,但由于受技术发展限制,十几年来各业务职能管理部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没有找到最根本的管理办法。在现阶段,目前尚未全面开发政府非税收入网络征管系统,各单位的微机资源无法得到很好的整合使用。我认为现阶段财政部应统一研制出政府非税收入网络征管系统,在加以不断完善和推广应用的基础上,这一系列问题就应刃而解了。

三、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1、重塑主体,成立专门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承担起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主体职责。目前,许多省市都已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率先设立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主要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计划的编制、执行,决算的审核、汇编,以及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执收稽查,并对下进行工作指导。为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改革,应自上而下成立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

并正确处理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与其他执收部门的关系,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征管权限收归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所有,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实现统一征收、依法征收,提高征收效率。在机构重塑中,对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的性质及其权责作出统一规定,切实增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的权威性。同时,也要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征管主体与受托代征单位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加快法制建设,强化政策宣传,扩展普遍共识。一方面,要加快法规的立法进程,制定相关法规,就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范围、分类、立项、征收、成本补偿支出等管理范筹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各地逐步走上正轨的基础上,国家应制定相对统一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具体制定实施细则。另一方面,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需要,对现行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正补充、或废止,以形成包括立项制度、审批制度、征收制度、预算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等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与此同时,还需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由于非税收入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涉及现有各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又涉及到政府职能部门和职责的重新划分和界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要通过各种培训班、各种传媒,向社会各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之得到各方面的广泛支持,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3、建立适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高新技术服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化建设,以“金财工程”收入管理系统为依托,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内容,兼顾与其他财政业务管理系统相衔接,设计开发出以政府非税收入监管子系统为核心,银行代收子系统为前台,票据管理子系统、会计核算子系统、单位执收台账子系统、单位对账查询子系统为辅助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即采取非税收入上线管理办法,利用《手工收据》和计算机打印的《电子收据》收费。《电子收据》发给代收银行,《手工收据》发给经批准的现场执收单位。明确缴款程序:缴款人持执收

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代收银行网点缴款,银行收款后打印《电子收据》给缴款人,信息即时传给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数据库,资金存入财政专户,缴款人持《电子收据》到执收单位办理业务。同时实现电话随时查询资金到帐情况。在方便执收单位方面:代收银行每收一笔款,用计算机打印一张《电子收据》,要将该张《电子收据》的全部信息即时传到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收费信息数据库。执收部门和单位可通过上网到代收网络数据库中,随时查询本系统各单位各收费项目资金收入情况;对收费时间集中、缴款人多的单位,代收银行上门收取;对部分缺乏执收手段或附近没有代收银行网点的执收单位,准许进行现场执收。

4、推进三项改革。一是票据管理改革。针对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种类繁多的状况,改革票据使用种类和使用办法,建立起以票证合一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体、专用票据为辅助的新型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体系,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实现“以票管收、以票促收”,督促单位依法收取。二是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清理银行账户,统一财政专户管理,由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取消单位收入过渡账户,从账户管理上堵塞执收单位转移截留政府非税收入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的漏洞。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要求,创新征管方式,大力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办法,实行票据使用与执收项目相结合,票据发放与专户管理相结合,票据管理与稽查相结合,切实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三是预算管理改革。按照“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原则,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体系,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成本补偿预算管理办法和计划,改进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办法,细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收支项目,强化部门预算和完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的统一预算编制、统一预算安排、统一预算执行,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使用效率。

5、健全管理体系。一是健全项目体系。对现行所有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不合法和不合理项目,对依法存在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重新登记,对各部门、各单位需要继续执行的执收项目重新审批,并重视核定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和明确执收单位,造册公布。从中长期看,要根据“分流归位”的思路,对符合税收性质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进行改革,进一步规范税收与政府非税收入的关系,构建起以税收收入为主、必要的政府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体系。二是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主体确定以后,要根据政府非税收入从立项到监督管理的各个流程,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与财政部门各内设机构的管理权责,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三是健全监督检查体系。积极采取听证、论证、公示等办法,强化事前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效果。当前,尤为重要的是要发挥财政、审计、社会中介组织等专职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起严格规范、运作高效的,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为一体,经常性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严厉查处乱收乱罚行为,确保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依法管理。四是健全统一分析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分类,改革统计分析方法,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指标体系,对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结构、负担和收支运行情况进行科学测度,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绩效进行科学考核,切实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2005.6.6

第5篇:如何打造税务机关征管服务实体

近年来,我们**国税系统把流程再造理论引入税收管理领域,不断地推进税收管理革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于此同时,根据总局、省局的征管改革目标、思路,并结合流程再造理念和信息化应用的需求,在全市国税系统进行县局征管实体化建设的尝试。

所谓县局征管实体化,就是把过去作为基层领导机

关的县局和过去具体负责征收征管的分局、乡所进行层级压缩,精简以往的机关机构,归并内部相关事务,压缩中间层次的管理人员,,让更多的人充实到征、管、查一线,县局成为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稽查等)和为纳税人服务的基层税务部门。

县局实施征管实体化后,除稽查局外,所有的内设科室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一个公章对外,便于从总体上规范执法,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

一、县局征管实体化的初步尝试情况

起,市局部署实施的税收流程再造和新一轮机构改革,使县级国税局已具备了实体化的雏形。我县从11月份开始,撤销所有全职能分局,成立稽查局和11个相关科室,在城区设置一个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事务都到办税服务厅来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由调查执行机构来执行。企业全部实行网上纳税申报,双定户实行税款预储,划卡缴税,零散税源委托乡(镇)、办事处代征,从而更加有效地对税源实行控管,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纳税人。具体体现在:

(一)实现人力资源最大化。由于打破了原有的机关、基层层级,使得人力资源调配使用的机制显得非常灵活、便捷,可通过部门挂钩、科室结对等方式,实现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实现人力资源最大化。

(二)实现税源管理专业化。县局将原来征管科、税政科等业务科室担负的职能推向前台即管理一科,使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的涉税事宜,全部归并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同时,按照“一窗式”管理的要求,对办税服务厅内部窗口进行了调整,对纳税人实行一窗受理、全程服务。办税服务厅实体化后,首先得到加强的就是基层专业化税源管理力量。

(三)实现征管职能科学化。明晰征、管、查职责,严格岗责体系,加强衔接,形成合力;组织实施前后台职能分离,办税服务厅作为前台以事务性服务为主,不断扩展功能,扩大即时办理事项的范围;管理部门作为后台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和动态监控管理,强化前后台及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

(四)实现征管流程规范化。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依据对纳税人管理的信息流,统

一、规范征管流程,实施有效的内部管理控制,透明和优化工作评价标准,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五)实现征管手段现代化。充分发挥计算机依托作用,全面实施“一户式”存储,实现征管信息和数据资料的集中采集、集中处理和信息共享。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搞好为纳税人服务的信息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六)实现征管水平高效化。全面推进“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统筹管理与服务、执法与服务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有效的税源管理机制,并坚持以人为本、以能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加强对税(来源:好范文 http:///)务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不断增强征管工作的效能。

二、当前县局征管实体化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应该说我县的税收征管实体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根据二年来运行的情况看,也尚有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业务衔接不畅,机构设置尚有合并的空间等等,尤其是涟水“2.26”皮革案件的发生,暴露了我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因此,结合我局的工作实践和我县税收环境,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理顺、整合有关业务,调整部分机构职能,以便县局征管实体化在“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中发挥更大的效能。

目前信息中心的主要工作都是由办税服务厅来完成,或者说由办税服务厅来完成这些工作更方便、更快捷。所以建议撤销信息中心,将信息中心的工作转到办税服务厅。

纳税评估部门常常需同调查执行机构人员联系以寻找评估源,建议撤销纳税评估部门,将其业务转到调查执行机构(大企业管理科),根据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建议按企业类型将调查执行机构分为一般纳税人(大企业管理科)、小规模纳税人(含双定户)按属地原则即涟城、涟东、涟西划分为三个管理科

鉴于政策法规科与监察室都有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的职能,也为

了更好地实施执法监督,建议将政策法规科与监察室进行合并,其业务也进行合并,档案工作转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

按照总局在全国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要求,办公室在机关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协调综合、审核把关、运转保障、督促检查”的作用,建议将办公室与服务中心合并,一则压缩行政管理工作环节,二则减小行政职能部门的比重,办

公室与服务中心合并后将能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

三、进一步推行县局征管实体化的构思

基于以上各种原因,县局征管实体化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监察科、稽查局、咨询受理核批科、大企业管理科、涟城管理科、涟东管理科、涟西管理科。各机构的职能如下:

1、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及有关重要工作会议报告;组织开展税收科研、进行工作调研,为全局性工作提供决策建议;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及办公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政务信息、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提案办理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工作综合考核。负责档案接收管理工作。拟定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和房产;负责基建工作;负责水电气设备、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和管理;负责税务服装的制作和发放、办公用品等物品的购置、保管和分配;负责生活保障、来宾接待、会议安排、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社区工作。

2、人事教育科:制定全县国税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任免、调配、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人事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国税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体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工作。

3、法规监察科:负责调查研究、处理、反馈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在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核稿工作;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负责税务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对本系统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国家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承办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培训。负责全县国税系统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处国税机关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负责与检察等司法机关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

4、稽查局主要负责:偷逃骗抗税收案件的查处。

具体负责:根据本部门掌握的信息,自主确立案源实施检查;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社会举报、上级交办和其他机构转办的涉税案件的查处;稽查案件的执行;金税工程协查事项的管理;稽查案件的审理,超过权限的移交法规监察科或大要案审理委员会审理;应由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移送;其他稽查事项。

5、咨询受理核批科: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涉税事务的受理和有关涉税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网络与硬件的管理、软件维护、数据增值利用、税收计会统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接受纳税人的咨询;处理税收即办事宜;进行税收业务的审核审批;纳税申报的一窗式管理;纳税人提交的纸质信息与电子信息一致性的审核;发票的核销、发售与审核;管理活动中异常信息的分析处理;金税工程数据的处理与上传;涉税事项的公告;其他受理核批事项,网络管理,办公自动化维护,硬件管理,征管信息系统、流程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金税工程技术支持等。

6、大企业管理科:对全县所有一般纳税人实施综合性日常税收管理;政策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的宣传辅导和贯彻落实,企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业性税收数据的深度分析与利用,税收风险分析。

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巡查、调查、核查、协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一般纳税人登记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税控装置的使用情况等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及时分析和处理异常情况;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利息税等所征管税种的税源、税基管理,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上级文件明确列入每月必须评估纳税人的核查和处理,纳税申报的管理;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的真实性的审核;依纳税人申请和依职权启动的涉税事项的调查、检查和核查;增值税日常稽核;各种涉税核批事项的事后管理性核查;稽查结果的协助执行;企业所得税的年终汇缴检查;欠税的管理;金税工程、出口退税、涉外税收的协查;相关管理性涉税文书的送达;发票、金税卡等涉税物品的收缴;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提示提醒、催报催缴、税收宣传辅导等服务性工作;其他管理事项。

分析纳税人行业性经营特征,并以此确定本地区的行业税负;研究各类行业、各种经营方式的纳税人涉税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应的数据筛选分析指标;自主确定评估对象,并对自主确定和外部提交的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处理;根据需要对纳税人进行约谈,或要求纳税人进行举证;根据行业分析和个案评估的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综合评定;重点税源户的分析监控;其他纳税评估事项。

7、涟城、涟东、涟西管理科:对辖区内所有纳税人实施综合性日常税收管理;政策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的宣传辅导和贯彻落实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巡查、调查、核查、协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登记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税控装置的使用情况等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及时分析和处理异常情况;纳税申报的管理;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的真实性的审核;依纳税人申请和依职权启动的涉税事项的调查、检查和核查;增值税日常稽核;各种涉税核批事项的事后管理性核查;稽查结果的协助执行;企业所得税的年终汇缴检查;欠税的管理;金税工程、出口退税、涉外税收的协查;相关管理性涉税文书的送达;发票、金税卡等涉税物品的收缴;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提示提醒、催报催缴、税收宣传辅导等服务性工作;其他管理事项。

县局征管实体化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新课题,不宜强调一个固定模式,因此我们要根据征管大格局的新动向,因地制宜不断地进行充实提高,也只有这样,县局征管实体化工作才能永远充满生机活力。

第6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

[2002]8号)转发给你们,并针对我市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实施中税收征管和征管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税务登记

(一)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正式实施后,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不论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和所有制性质,其企业所得税均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

(二)新办企业单位以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即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2002年 1月1日以后的企业单位属国税部门控管,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新办的、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核发许可证日期为准,即许可证登记日期为2002年1月1日以后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属国税部门控管,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二、税种登记

(一)《税务登记表》是纳税限定的重要基础资料,登记环节必须对纳税人填写的各项登记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与企业章程、合同等登记资料进行全面核对,确保纳税人登记的“隶属关系”和投资主体等各项内容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为准确确定应纳税种和预算级次等提供依据。

(二)登记环节在发放《税务登记表》的同时,必须要求纳税人准确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并督促纳税人携带税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及时到税政环节进行税种登记。

(三)税政环节受理纳税人《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同时对纳税人的有关税种登记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投资主体和隶属关系等情况,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上对纳税人的应纳税种、税目、征收税率、纳税期限和是否单独纳税等内容进行书面限定,鉴定人员签字并应注明日期,将《纳税人税种登记表》转征收环节。

对于单纯审核案头资料难以准确确定的,税政环节应责成分管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实地了解情况,搜集资料,以保证准确确定纳税人的相关纳税事项。

(四)征收环节接收税政环节转来的《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根据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等资料,对纳税人的申报期限、征收项目、征缴方式、预算款项和预算级次进行书面限定,鉴定人员签字并应注明日期,二日内将《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的有关内容录入微机,对原有纳税人的税种登记情况,应进行核对对已录入微机的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并按照征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管理。

(五)征收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的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进行预算级次的限定。纳税人的预算级次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进行调整。

(六)铁路运输(包括广电集团,下同)、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收入,下同)为中央收入,上缴中央财政。除上述规定之外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收入,下同)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按比例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具体比例为:2002年中央、地方各享50%;2003年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2004年及以后的分享比例另定。

(七)地方各级所得税的征收缴库和预算管理,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原属中央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存款储蓄利息所得税,由主管国税机关征收,按规定的分享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市级国库。

2、原属地方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由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征收,按规定的分享比例,

就地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各级国库。

3、市内四区外商独资和港澳台独资企业上缴的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在市、区财政体制未调整之前,按规定的分享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市级国库。

4、省属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按照规定的分享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省级国库。

5、县级以下(含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开发区、保税区)联营和股份制企业(无县级以上股份和投资)地方应分享部分就地缴入县(区)级国库,其它联营和股份制企业地方应分享部分缴入市级国库。

6、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应按企业隶属关系和所得税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设置纳税限定。对其交纳的所得税收入,按规定的财政分享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各级国库。

(八)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涉及纳税限定有关内容发生变化的,登记部门应通知企业重新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税种登记。

(九)登记、税政和征收环节应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对税种登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复审,保证登记与税种登记的顺利衔接。对于登记后未进行纳税限定的纳税人,登记环节应暂停发售发票,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纠正处理。

三、纳税申报

(一)各单位要做好新办企业所得税的电子纳税申报推行工作,以远程电子纳税申报为主,对暂时没有条件实行远程电子纳税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先实行电话纳税申报。考虑到今后纳税人需要报送财务报表的情况,各单位仍要继续加大推行远程电子纳税申报工作力度。

(二)对实行电子纳税申报企业均实行税银联网银行扣税,各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协议的签订、纳税方式的审批及培训工作。

(三)会计凭证管理

办理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应按季将所得税申报表报送各主管国税局,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纳税人报送的纸制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不一致的,以纸制申报表数据为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纳税人承担。

四、 关于CTAIS操作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税种登记

鉴于目前CTAIS中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核定尚未完善,故所有企业所得税的税种登记仍暂按“查帐征收”方式核定,待CTAIS升级完善后再进行相关的税种登记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

目前CTAIS中没有对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录入程序,可暂不录入。

(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申报表

目前CTAIS中只有一种内资企业所得税季度和申报表,没有专门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申报表。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在办理季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可填报适用于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将表中有关数据对应简易录入。如果在现有的申报表按核定征收的内容进行简易录入,系统将提示“不符合申报表的逻辑校验关系”,但可以强行录入保存和开票。

(四)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

目前CTAIS程序提供了按幅度减免和按额度减免两种减免审批方式。经初步测试,可以实现按幅度减免审批并正常申报。

第7篇:非税收入论文:政府非税收入研究

【中文摘要】政府通过一定方式获取非税收入,是为了补偿非纯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成本和费用。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财政收入的构成中担负着遗失补缺的职责。规范非税收入,对推进公共财政建设、落实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社会的法治化、民主化意义深远。近年来,针对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相关改革已经开展,各地纷纷成立了专门的非税征管局,非税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仍存在很多需要完善之处。本文结合安徽省非税运行实例,分别从非税收入的规模、增长速度、结构、宏观税负和征收管理等方面分析了非税收入近年来的发展状况。从非税收入现状中看到,一系列因素导致非税收入产生了种种问题,比如规模很大,增长速度过快;专门的非税征管机构地位不突出;收费标准不一;票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成因有: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对政府财权和事权划分不清,分派地方较重的支出责任却不赋予其相应的财权,再加上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财力不足以履行公共职能的地方政府只能抱希望于非税收入;另外,非税收入的法律体系、征管体系和预算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也为非税收入的不规范管理留下种种漏洞。于是,本文在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非税征管经验的基础之上,针对非税收入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分别从四个方面着手打造全方位的非税收入规范管理体系:首先是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的外部配套体系,比如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现行分税制财政体

制、促进多元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其次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分别从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审批权限、严格票据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紧接着是完善非税收入预算资金管理体系,包括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国库单一管理、预算公开透明化;最后是健全非税收入的监管体系,比如对非税收入进行权威立法,加强预算的全过程自动监督等。本文以法治化、民主化、公开化为原则,旨在将非税收入管理纳入公共财政框架之内,实现非税收入征管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限制公共权力,促进政府合法有效地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英文摘要】The non-tax revenue is collected through a certain way by the government,which is to compensate for non-pure public goods or services costs and charges. As the main composition of the fiscal revenue, none-tax revenue shoulder the subsidiary responsibility for financing. It is meaningful for governmernt to standardize non-tax revenue which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finance, implement the government’s public service function and promote society democratic and rule of law.In recent years, reforms related to standardizing management of non-tax revenue have been carried and have achieved some success,for example,special non-tax collection bureaus are set up from place to place.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a lot to perfect. In this paper, taking Anhui

Province as a problem, the development of non-tax recent years is analyzed respectively from the size,growth rate,structure and macroeconomic tax bearing.According to the status of non-tax revenue, many problerms are existing,such as large size,growing too fast, status of special collection agencies is not prominent, fees vary, bills and money is not standardized, legal system is not perfect and so on.There are many causes of these problems. In the financial system of tax distribution,the division of the powers and property rights among governmernts is unclear.Local governments are assigned too heavy expenditure responsibilities,but not given the corresponding financial authority. Together with non-standard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transfer system, local governments whose financial resources are not enough to implement public functions can only hold hope on non-tax revenue. In addition,the imperfection of the legal system,the administration system and the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 also leaves many loopholes for non-standard management of non-tax revenue.Then,drawing on the experi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Canada and other countries in non-tax collection, policy proposals are put forward on the problems of non-tax revenue in this paper,and a full range of non-tax revenue

management system is created from four aspects. First, improve the external support system of non-tax revenue management,such as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mproving the existing financial system of tax distribution, promoting reformation of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systems and so on. Second, improve non-tax revenu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respectively in four areas.They are as followsrperfecting organization system, standardizing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uthority, stricting bill management, and promot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ird, improve the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 of non-tax revenue, including exercising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implementing strictly”separation between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 and the single account of national treasury,and budgeting publicly and transparently.Finally, perfect the regulatory system for non-tax revenue,such as legislation on non-tax revenue, strengthening automatical control of the budget in the whole process.Rule of law, democary, public as the basic principle, this paper is intended to include non-tax revenue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public finance, achiev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non-tax revenu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making it scientific and institutional,and limit public power.

Ultimately, public services can be provided legitimately and effectively. 【关键词】非税收入 安徽省 分税制

【英文关键词】non-tax revenue Anhui Province the system of tax distribution 【目录】政府非税收入研究3-5Abstract5-6

摘要

第一章 绪论10-17

一、研究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10-1414-15足15-17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1

5二、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四、本文的创新点及不

一、非第二章 非税收入相关理论基础17-21税收入的概念界定及分类17-1817

(一) 非税收入的概念界定

二、非税收入的理论依(二) 非税收入的分类17-18据18-21第三章 安徽省非税收入及其管理现状21-29

二、安徽省非税收入征管现状

一、安徽省非税收入现状21-2727-29第四章 非税收入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29-36

(一) 总体规模偏大,且不断扩29-30

(三) 征收管理

二、

一、非税收入存在的问题29-31张29(二) 征收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规范性30-31问题的成因31-36

31(四) 法制不健全,监督不力31

(一) 过分的放权让利造成部门利益强化

(三) 政府间(二) 政府与市场关系界定不清31-3

232-33财权、事权划分不合理乏充足税源33-3

4(四) 分税制改革不完善,地方缺

(五) 预算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滞后

34-35(六) 法制体系不健全35-36第五章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国外经验借鉴36-42入征管概况36-3936-37

一、国外市场经济国家非税收

(一) 美国政府非税收入及其征管概况

(三) (二) 加拿大非税收入及其征管概况37-38德国非税收入及其征管概况38概况38-3939-

42(四) 日本非税收入及其征管

二、国外市场经济国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一) 非税收入管理法治化

39-40

(二) 合理确定收费标准40-41支两条线”4141-

42(三) 统一由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四) 非税收入管理公开化、民主化第六章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建议42-50

42-4

4(一) 正确处理政(二) 完善现行分税制42-4

3(三) 促进多元

一、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外部配套体系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42财政体制,保证地方政府财力充足稳定化财政融资手段的使用43-4444-4744-4545-46

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一) 健全组织体系,理顺非税征管职责(二) 规范审批权限,科学确定项目收费标准(三) 严格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46

46-47

(四) 推进非税管理信息化建设47-4847线”4747-48

三、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体系(一) 应逐步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 分类管理非税收入,深化”收支两条(三) 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直达国库单一账户(四) 增进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的公开化48

四、建

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体系48-50关法律法规,实行依法监督48自动监督体系48-49七章 结束语50-51

(一) 健全非税收入相

(二) 建立以预算为中心的全程

(三) 完善多维监督机制49-50参考文献51-53

54

致谢53-5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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