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方案
为了彻底根治城区卫生死角,巩固整脏治乱成果,从“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给市民一个整洁、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参照《永德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革环卫作业运作机制为重点,改革现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持续健康发展,引导环卫作业逐步走向市场化运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所有承包的街道路面、人行道进行清扫保洁,要求做到每天7:40分前对所以承包路段清扫结束,实行全日保洁至20:00时,质量要求做到“四无”、“四净”,即无砖瓦土石、无垃圾树叶、无果皮纸屑、无死角及堆积物,路面干净,路边侧沟干净,垃圾桶、垃圾房、果皮箱干净,路缘石、绿化带干净,杜绝各路段出现垃圾死角。
2.街道果皮箱的清掏、清洗,要求做到每日清掏干净,每周清洗1次,确保垃圾不满溢和箱体洁净完好。
3.负责收集街道两边生活垃圾收集车走后重新堆放的垃圾,要求做到垃圾堆放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14.负责清除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对所清扫来的垃圾必须倒入垃圾桶内。
5.负责对清扫保洁路段的城区基础设施(即下水道、环卫设施、护栏、路牌、城市道路、绿化树木及公共绿地)进行管理,发现有破坏行为,及时上报单位并进行所依法查处。
6.负责对本路段垃圾桶的维护,常年保持外表干净整洁,垃圾桶摆放整齐、杜绝焚烧和垃圾未入桶现象。
7.搞好手推车及劳动工具的管理与维修,严禁手推车外借私用,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或被盗,均照价赔偿。
三、工作要求
1.在岗人员必须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的学习,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严格劳动纪律,努力提高劳动技能,按职能职责认真全面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2.在岗时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严禁离岗从事与清扫保洁、管理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与过往行人及亲友长时间的交谈而影响清扫保洁工作。
3.坚强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班时必须穿环卫标志服,上岗作业时,注意来往车辆,要确保人身安全。
4.严格请销假制度,法定假日照常上班。
5.凡不服从管理和不按作习时间上下班,所管辖路段达不到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要求的,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
正时,解除劳动合同。
6.加强环卫清扫保洁、清运、管理的相互配合和信息联系。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和加强清扫保洁工作质里监察,实行每月一次的质量分析会议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问题,推好的经验和做法。
2.落实责任。要把环卫工作质量管理的业绩作为环卫人员的终生荣誉,按照相应的责任制度,每月对清扫保洁人员进行质量业绩考核,实行奖惩。
3.列入目标考核。每年年终对工作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的成绩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也作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加强对环卫职工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同时调整危险路段作业方式,晨扫采取2-3人合作清扫,进行相互照应、相互提醒,逆向清扫,环卫工人上岗前必须着标志服。
作为一名普通员工,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安全责任和神圣光荣的安全使命,更应该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摆在一切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我们都知道人为因素是导致事故的“罪魁祸首”,因此,我们要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真正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目的。逐步消除“三违”、重大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让自己每天都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甲方:乙方:
为了搞好本村(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事务,实现全村(社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村(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升,建设秀美、文明、和谐新农村(社区),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清扫保洁范围:
1、公路自至段路面及两侧;
2、世纪大道自至段人行道、绿化带及硬化渠;
3、湾组道路路面及两侧。
第二条 清扫保洁基本要求:
1、乙方自行安排清扫保洁时间,一般每周三次,保持清扫保洁范围内无废弃塑料制品、纸张、一次性餐盒等各种垃圾,常年保持清洁。
2、收集的垃圾就近在垃圾焚烧池焚烧或者倒入垃圾收集屋并定期转运。
3、保持垃圾焚烧池、垃圾收集屋四周清洁。
4、发现清扫保洁范围内有居民乱堆、乱放、乱倒现象的,应给予劝导,并要求该居民改正;该居民不改正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乙方进行清扫保洁事务时,应当注意安全,发生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乙方清扫保洁工具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并保管。
第五条 乙方报酬: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报酬元,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半年时支付40%,第二次在年终时支付60%。
第六条 乙方的清扫保洁高标准地达到第二条规定的要求的,甲方可以酌情增加乙方的报酬200至500元,在年终时支付;乙方的清扫保洁没有达到第二条规定的要求的,甲方可以酌情减少乙方的报酬100至200元,在年终时从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签合同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辖区内的所管道路(见附件)委托乙方实施清扫保洁。乙方对承包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向甲方负责,并受甲方监督。
二、道路清扫保洁期限为壹年(年月日至年3月10日)。
三、合同期内清扫保洁费用按区财政预算人头经费实行分月付款。甲方须于每月10日前按每月人,人均元(大
写:)(含工资、工具、服装、垃圾中转费),总计(大写:)向乙方付讫上个月的清扫保洁费用。
市区政府发给清扫保洁人员的各项福利慰问用品,甲方及时发给乙方,乙方须及时发给清扫保洁人员,双方均不得截留。
清扫保洁道路面积增减、清扫保洁人员的增减及工资标准的调整,甲方均应按市区政府核定标准调整清扫保洁费用。
四、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10000.00元(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情况,甲方
应于合同期满三日内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由于乙方责任中途被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向乙方移交道路基本情况及保洁面积、保洁人员清单及环卫保洁车辆见双方移交清单。
交接后的保洁人员即属乙方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要确保车辆正常运转维护,不得故意损坏。如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更换,须将旧车交回,更换新车。保洁车辆如有不足由乙方自行购置配备。
六、乙方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清扫保洁人员31人,安排到甲方所辖各条道路行使道路清扫保洁职责。乙方应优先招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招收清扫保洁人员中,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所占比例须不低于80%。
乙方配置的清扫保洁人员须年龄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向甲方提交上岗作业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七、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工资、工作服装、生产作业工具,福利待遇及各项人身保险。在工作中造成的工伤、伤亡等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可根据清扫保洁路段的繁华程度和清扫保洁难易程度,在保证质量和人员总数量的前提下,自行对各路段清扫保洁人员岗位人数进行安排、调整。
鼓励乙方实行机械化作业,乙方实行机械化作业的,经甲方同意后可根据机械化作业的实际工作量核减清扫人员数额,保洁
人员数额不得核减。
九、时间要求:冬、春早7时,夏、秋季早6时结束普扫第一遍,下午1时普扫第二遍,普扫后实行全天巡回保洁,保洁期间不得用长扫帚扫地。遇特殊情况(如上级检查、重大活动等)必须延长巡回保洁时间,延长时间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必须遵守上述时间要求,甲方将不定时抽查。
十、乙方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中执行《全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清扫保洁,必须达到“五净”、“五不”,即路面净、路边净、搓堆净、污水口净、公交站点及沿街墙体立面、灯箱、线杆等无小广告、干净;不见杂物、不见积存污水、不见丢堆、不焚烧树叶枯草、不向窨井、花坛、绿化带扫倒垃圾。
十一、乙方承担清扫保洁车辆及工具的配备及维修。清扫保洁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乙方运往垃圾中转站。路面遗撒的大堆建筑垃圾,由乙方及时组织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十二、在节假日期间乙方必须正常清扫保洁,按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雨雪天气,要及时清理道路积水、积雪,不得造成雪水积存,不得随意倾倒积雪。
十三、乙方每天必须按照核定的执勤岗人数在岗作业(实行机械化作业的另外),甲方定期对上岗人员的上岗率和清扫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由甲方出具检查结果后,按《清扫保洁承包考核奖惩办法》予以处罚。同样问题当月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并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十四、甲方定期按“五净”、“五不”标准对乙方负责的清扫保洁道路进行检查,每月月底,甲方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及本级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中通报的扣分、处罚情况通知乙方,处罚金额从下月拨付给乙方的清扫保洁费用中扣除。
十五、在省、市、区卫生检查评比中。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搞好道路清扫保洁,乙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在省、市、区卫生检查中扣分在3分以上、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除加倍处罚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管理到位,在省、市、区卫生检查评比中连获优异成绩,甲方给予适当经济和物质奖励,该奖励乙方只能用于改善清扫保洁条件和员工奖励。
十六、甲方对乙方负责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并负有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职责,并对当月清扫保洁情况及垃圾清运情况进行通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发现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八、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沿街单位、门店的一切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应全额退还所有费用,甲方可按照所收款额10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九、遇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本协议自行解除,双方均互不追究责任。
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的清扫保洁路段遇政府规划拓宽改造或体制改革需要增加清扫保洁面积的,按区财政核定价格核算,甲方按乙方实际接管时间及时将调整后的保洁款项拨付乙方,同时乙方负责新增路段的清扫保洁,标准及要求按本协议规定执行,期满后同时终止。
二十一、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三、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缴纳未满期限内的违约赔偿金叁万元,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生效。
附件: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移交清单。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法定代表或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县民政局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接甲方清扫保洁工作,为了规范运作,保证质量,双方协议如下:
一、清扫保洁场地范围
1、机关大院的公共场所,包括大小会议室、走廊、楼梯、厕所、婚登大厅、操场大院。
2、县管干部办公室。
二、清扫要求
1、大小会议室:清扫及时;地面整洁、门窗明净、桌椅摆放整齐;室内无蛛网、无灰尘、无污垢;不留卫生死角。
2、走廊:清扫及时地面无明显的纸屑、杂物;楼道的墙面玻璃整洁无污垢。
3、楼梯:清扫及时地面无明显的纸屑、杂物;扶手无蛛网、无灰尘。
4、厕所:清扫及时;便池无污垢、垃圾袋及时更换;
5、婚登大厅:清扫及时地面无明显的纸屑、杂物;桌椅摆放整齐;不留卫生死角。
6、操场大院:清扫及时地面无明显的纸屑、杂物;不得有垃圾堆积和污水横流现象。
7、所有以上的场所必须保证一日一扫。
8、如遇上级检查清扫要求另定,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三、保洁要求
1、必须保证所有的公共场所全天候卫生整洁,上班时间需随时自查卫生。
2、大小会议室开完会后及时清扫保洁。
四、清扫保洁时间
1、一日一扫必须在上午8点以前完成。
2、保洁时间为机关上班时间内。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另行安排清扫保洁时间或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须积极配合。
五、工资标准
甲方付给乙方服务费用为1800.00元/月。
六、清扫保洁职责
1、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2、服从局工作安排。
3、不得无故脱岗。
4、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5、保洁员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办公室申请。
6、乙方是临时聘请,如因工作不负责、卫生清扫不符要求、群众意见大的因素,甲方预先告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解聘。
7、在聘期内,要注意个人安全,如有生病和发生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拒绝继续提供服务,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乙 方的劳动协议:
1、强加约定工作条件之外的;
2、强制乙方提供约定之外服务的;
3、对乙方实施虐待的;
4、严重损害乙方人格尊严的;
5、可能威胁乙方人身安全的;
6、要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民政局(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道路清扫保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道路的清扫保洁、清运承包给乙方,并配备保洁工具,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清扫范围:所属路段及道路两侧建筑物之间的范围。清扫要求:干净整洁,禁止出现垃圾堆、杂草、污水等,(每月)督查出现垃圾堆未及时清扫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警告并罚款20元、累计三次予以清退。
二、乙方自行支配使用环卫车辆、垃圾箱等工具,自行负责车辆、工具的日常维修和维护,保证车辆、垃圾箱外观的清洁,如发现不及时维护车辆、垃圾箱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警告并罚款20元、累计三次予以清退。如有丢失按原值的10%逐年递减赔偿。
三、乙方保洁费为每月500元,甲方每月10号前拨付经费。
四、甲方及政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督察、检查,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路面的清洁,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对达不到标准和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保洁费用。(每月)经检查不合格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警告并罚款20元、累计三次予以清退。
五、责任区内日常保洁乙方必须全天在场,工作时间为早上
6:00至下午18:00,甲方安排乙方支援突发事件、参与公益事业等,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六、甲方交给乙方的保洁车、工具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如数交还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按原值的10%逐年递减赔偿。
七、按时召开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迟到扣10元。
八、乙方工作时必须穿戴环卫服,如发现违规操作的第一次警告并罚款20元,第二次直接予以清退。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及交通安全,严禁危险作业,否则造成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具体工作制度参照“卫生保洁制度”执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高笋塘街道清扫保洁员工作职责
为加强保洁员管理,提高保洁质量,提升城市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职责:服从统一管理,遵守工作制度,做好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清除果皮箱垃圾并运至接收点,保持所属路段卫生干净整洁,垃圾车按规定停放。
二、作息时间及工艺流程:
1、清扫保洁员。4月-9月,早上7:00以前用波斯扫把完成第一次大清扫;上午7:00—11:10巡回保洁﹙9点—10点清洗果皮箱﹚,11:00以前用波斯扫把完成第二次大清扫;下午13:30—14:00用波斯扫把完成第三次大清扫,下午14:00-17:50巡回保洁,18:00以前用波斯扫把完成第四次大清扫。10月--次年3月,早上7:30以前用波斯扫把完成第一次大清扫;上午7:30—11:10巡回保洁﹙9点—10点清洗果皮箱﹚,11:00以前用波斯扫把完成第二次大清扫;下午13:30—14:00用波斯扫把完成第三次大清扫,下午14:00-16:50巡回保洁,18:00以前用波斯扫把完成第四次大清扫。
2、错时保洁员。4月-9月,中午11﹕00—2﹕30、晚上5﹕50—10﹕30巡回保洁。10月--次年3月,中午11﹕00—2﹕30、晚上5﹕50—10﹕00巡回保洁。
三、清扫保洁质量:
街路清扫保洁应做到“七无五净”即:无漏扫,无漏撮,无花扫,无果皮纸屑,无沉沙积泥,无乱倒垃圾,无砖石弃土;路沿石干净,绿化带四周
干净,果皮箱内掏干净,下水道水窗板干净。晴天每次大清扫必须用扫毛彻底清扫灰尘和废弃物;雨天用塑料扫把彻底扫除道路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树池周围、下水口废弃物,不能把垃圾扫入下水道和绿化带内。做到无卫生死角,人行道树圈内无残渣和陈旧落叶; 边沟无积水、积土、残渣和人畜粪便。 保洁时间内地段上不能有果皮、纸屑、白色垃圾等废弃物,不能有堆积垃圾。
四、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作业时间内,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穿好保洁服,戴好标志帽;否则罚款5元/次。严禁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否则罚款5元/次。
2、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保护,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工作无关之事。
3、考核奖惩:考评为优秀的奖10元/人。巡查时岗位上每天累计超过30分钟无清扫保洁人员的扣5元/次。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路段卫生被上级通报,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交
流换岗;第三次予以解聘、辞退。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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