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工调干

2023-07-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调工调干

2011年深圳招调工调干

2011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及登记指南

主要政策依据:关于发布《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1]6号文)

深圳市招调工信息网http://

一、 时间

2011年3月14日—2011年10月31日

注:机关事业单位可全工作日办理。

二、办理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批准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以申办人事立户登记。

(二)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或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的人事立户登记手续,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或区属国有企业的人事立户登记手续,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三)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登记,但不得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事立户登记。

(四)未办理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立户,已办理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登记。

(五)在市局立户的在市局提交人事立户、引进在职人才、接收毕业生材料,在区人力资源部立户的在区提交材料。

注: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申报调入市外干部,需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

三、申报材料

(一)立户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申请表》(机关事业、企业、其他机构)

1一致,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其它单位提供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检。

3. 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检。

4. 2010国税和地税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纳税证明需无欠税,且纳税额不为零。

5.《深圳市社会保险单缴交明细》

注:单位在职人数50人以上的提供最近1个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50人以下的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可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网上申报服务系统(wssb2.szsi.gov.cn/NetApplyWeb)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最近1个月及最近3个月时间表述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正式受理材料为基准。

6.在深分支机构的用人单位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还须提交其所属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批准设立文件或者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和同意所属在深分支机构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意见(加盖总公司公章)。

注:1.属市列重大建设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先进技术等政策性扶持企业的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类型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上述第

4、5项材料。机构类型为其他机构的,可不提供上述第4项材料。

(二)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登记,须提供下列材料:

1.《人事立户登记证》

2.《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表》

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批准设立文件或者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5.2010国税和地税纳税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6. 《深圳市社会保险单缴交明细》

注:单位在职人数一数50人以上的提供最近1个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50人以下的提供最近3个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可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最近1个月及最近3个月时间表述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正式受理材料为基准。

7.上人才引进情况报告

报告需包括本单位当前在职人员数、上人才引进计划数(毕业生、调干)、上实际人才引进数量及人才流动情况。需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 《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人才引进计划信息表(包括《引进国内在职人才计划申报表》、《接收院校毕业生计划申请表》、《提供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申报表》)。此表由网站申报生成,需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分支机构,则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注:1.属市列重大建设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先进技术等政策性扶持企业的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类型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上述第

5、

6、7项材料。机构类型为其他机构的,可不提供上述第5项材料。

(三)当年新办理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如无人才引进计划,无需申报人才引进计划和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如有人才引进计划,则需在10月31日前申报人才引进计划和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即领取立户证后,提供上述第

(二)项第8点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注:

1、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

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信息网上申报”,选择立户主管单位(即选择市或区人事局)后根据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所登记的不同类型,分别选择“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企业单位申请”、“其他机构申请”,申报成功并提交后,打印出《用人单位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申请表》。

2、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人才引进网上申报”(http://203.175.145.195/),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填写并打印《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表》、《引进国内在职人才计划申报表》、《接收院校毕业生计划申请表》、《提供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申报表》和《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如用人单位无相关项目申请计划,则在相应项目中填写“0”或点击“零上报”并提交。

用人单位须认真核对上报信息,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并保证网上申报电子信息与提交书面材料信息的一致性。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成功的第2个工作日以后,可备齐上述规定材料,由在网上申报信息时登记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报送材料。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所补材料需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0月31日之前补齐。

(四)办理结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符合人事立户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给予登记,并为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核发《人事立户

登记证》。

五、办理流程图

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登记流程图

第2篇:2017年在职人才引进(调干、招调工)深户办理常见

问题解答

一、在职人才引进调干业务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办理调干需要什么满足条件?

答:(1)申请人必须是非农业户口,在户籍所在地具有人事关系,且人事档案由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多为人才中心等)保管,档案与户籍在同一个地级市。

(2)档案中具有体现干部身份的相关履历材料。

(3)在“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中测评,符合直接办理条件或积分超过100分。

2、干部身份如何确定?

答:通过沟通了解提问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其提供的信息,回答如下: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档案中应有:报到证等。

(2)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也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档案中应有:军官转业审批表等。

(3)经人事部门接收的留学人员,档案中应有:留学人员审批文件等。

(4)由地级以上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干手续,档案中应有:录干审批表等。(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取消)

(5)经公考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档案中应有:招录审批表等。

3、我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档案不在户口所在地,是否可以调干?

答:调干条件中要求档案及户口须在同一地级市方可申办调干。

4、我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但是觉得调档很麻烦,想按照招工办理,可以吗?

答: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的学习、工作(就业)经历及人事档案资料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申报业务类型,并如实申报。

5、我毕业以后就出来工作了,现在想办调干,却不知道档案在哪里,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您的档案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可以去相关单位查询。您也可以从首次档案存放地开始查起,到毕业学校的档案馆咨询,当初毕业时,学校将您的档案投递到什么地方。

6、我是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具有干部身份,但单位不给我办理调干,我可以个人申请吗?

答:可以。符合办理条件并通过测评就可以正常申报。

7、我在网上申请调干,选择了你们做代理机构,下一步要怎么办?

答: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保存并提交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提交成功后,登录“深圳人才网”首页左侧“人事代理网上预约”页面,或浏览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内“自助服务”,按页面提示进行预约(首次预约须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预约成功后,带上预约界面提示的相关材料,按照预约时间提交半个小时前来高新区分部取号办理。详见我部业务办理指引。

8、调干也需要公示吗?

答:不需要,2017年已取消预审公示环节。

9、我办理调干业务,调档时发现档案里面没有派遣证怎么办?

答:可以回学校档案馆复印当年的《招生录取花名册》,并由学校档案馆加盖公章。

10、我办理调干业务,档案可以自己拿过来吗?

答:不能。根据人发[1996]118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干部档案必须通过机要局转递,严禁自带,也不能使用快递方式投递。请务必按照《商调函》所提示的要求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11、我档案寄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怎样查询是否到档?是否可以先交其他材料?

答:档案查询请登录“深圳人才网”——左边“到档查询”——输入姓名——查询是否到档,如有同名以来档日期和来档单位区分。申报材料必须等档案到后方可提交。

12、《人才引进审查表》上调出(档案)主管部门盖章与当时填报的名称不一致怎么样?

答:政策要求盖章与网上填报必须保持一致。若因填报不一致对方需要修改后才给盖章的,需要预约,按预约时间带上身份证原件到代理机构撤销原申请,修改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重新打印审查表。若内地已盖章,可在交材料时一并修改,已盖章的表和新表同时提交,在有效期内一般无需重新回去盖章。

13、我大专是全日制的,本科是非全日制的,办理调干时大专学历需要验证吗?

答:需要,调干要求获得干部身份的学历及用以积分的学历都需要验证,且人事档案中必须含有大专及本科的学籍资料和相对应的干部履历资料。

14、我已经拿到《调动通知》、《入户人员信息卡》,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办理迁户手续,怎么处理?

答:将发放的《调动通知》、《入户人员信息卡》交回代理机构,提交退办的书面申请,由代理机构将材料上报人社局予以撤销,同时办理退档手续。

二、在职人才引进招调工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哪些人员可申请办理调工?

答: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对市外在职人才引进采用综合量化的评价方式,不改变拟引进人员的干部、工人身份,仍按调干、调工、招工区别办理招调手续。拟引进人员有人事档案和调出单位,具有工人身份的,按调工办理。

取得工人身份,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1)通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就业)手续,档案中应有:招工审批表(招工通知、吸收固定工审批表,区县劳动部门盖章)等。

(2)技校毕业生由劳动部门办理分配手续,其所在单位或劳动部门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获得工人身份;档案中应有由学校和区县劳动部门签发的分配函等。

(3)退伍军人的安置审批文件(区县以上民政局安置办盖章)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干部或工人身份时,须同时办理农转非手续,即办理调干和调工业务人员,需为城镇户籍。

2、哪些人员可申请办理招工?

答:属以下三类情况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招工:

(1)未曾就业或曾经短期、临时就业但未办理过招工手续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一直没有办理接收手续,现在也无法补办接收手续的人员。

(3)原干部、工人身份在原工作单位离职、辞职、辞退或变换工作后没有单位结转工作关系,也无具备资质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代理工作关系的人员。

如果是农业户籍的在职人才,应该办理招工。办理招工的人员,可以一并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3、为什么我在“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中无法选择代理机构?

答: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因为:(1)您目前没有缴交社会保险,如果您是待业或失业状态,请待您找到工作成功缴交社保后再进行测评;如果您有工作单位,请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核实社保缴交情况。(2)填报的内容与选择的办理条件不一致。(3)申报职业资格证书,系统无法查询到相应记录。(4)人社局系统短暂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

4、目前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相关信息如何填写?

答: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子女数”栏,子女数包括本人亲生子女(含合法收养)和本人重组家庭的继子女(含合法收养)。

5、人才引进测评系统里显示的社保缴交年限比实际少了几年,这是怎样回事?

答:可能是因为您之前使用的是第一代身份证缴交的社保没有与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匹配。如果您二代身份证属于正常升位的,请您本人或单位人事去社保部门进行匹配。属非正常升位的,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6、我在“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中选择了一个代理机构后,可以与其他代理机构签订协议吗?

答:不可以。本人可在“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自行撤销申请,重新选择代理机构。

7、与代理机构签订协议时,我应当带哪些资料?

答:与代理机构签订协议时,您需要带齐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涉及到的所有证书与证件。

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有离婚经历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判书/离婚调解书等;有孩子的需提供孩子的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以及加盖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用于积分的证书:如毕业证、学位证、纳税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8、我的户口属集体户,无法取出原件,怎么办?

答: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9、小孩能一起随迁吗?

答: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子女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在申请人才引进业务时一并申请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

注: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异地随迁子女的,须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10、我的毕业证遗失了,怎么办?

答:(1)学历为初中或高中的,在测评通过前提下,无需提供相关毕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2)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遗失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统一格式的《毕业证明书》。

11、我在深圳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了,但证书还没拿到,能积分吗?

答:不能,按照2015年的新规定,必须要取得证书以后,才能积分,并且在网上申报时,要如实填写证书编号等信息。

12、我申请办招工,我丈夫是再婚的,我需要提供他的离婚材料吗?

答:一方或双方有离婚经历的,应提供离婚方历次离婚的文件,即以下三种之一:(1)离婚判决书(2)离婚调解书(3)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其中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应同时提供,离婚协议上应有婚姻登记部门盖章。

13、前段时间单位组织了体检,这个体检表在办理人才引进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申请人需到人社局指定的人才引进入户体检医院,按要求做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1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去哪里办理啊?我生小孩的时候已经办理过《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了,还需要再办吗?

答: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的请到深圳拟入户地所属的街道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二孩怀孕或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请到深圳拟入户地所属区人口与计生局办理,因所需时间较长,请提前办理。

曾经为小孩办理准生手续,给卫生部门开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不能用于人才引进业务。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所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为仅供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之用,有效期十二个月。

第3篇: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

指引

2018年人才引进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指引

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办[2016]22号)相关规定,有人事档案且已商调到我市的,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其他人员办理招工手续。

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或应申请人的学习、工作(就业)经历及人事档案资料确定申报业务类型,并按照调干、调工和招工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一、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可能会使用档案。人事档案应包括获得干部身份或工人身份的相关档案材料,如仅有学籍档案或企业的工资认定、劳动合同等档案材料不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中所指的人事档案。

申请人的身份、行政职务或者技术职称,以其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凡档案从调出单位发出后的录(聘)用身份、提拔的行政职务或晋升的技术职称等不作为引进条件。

二、业务类型

(一)调干

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商调到我市并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取得干部身份,主要有以下五种途径: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后,获得干部身份。档案中应有:报到证等。

2、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档案中应有:军官转业审批表等。

3、经人事部门接收的留学人员,档案中应有:留学人员审批文件等。

4、由地级以上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干手续,档案中应有:录干审批表等。(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取消)

5、经公考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档案中应有:招录审批表等。

(二)调工

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商调到我市并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取得工人身份,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1、通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就业)手续,档案中应有:招工审批表(招工通知、吸收固定工审批表,区县劳动部门盖章)等。

2、技校毕业生由劳动部门办理分配手续,其所在单位或劳动部门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获得工人身份;档案中应有由学校和区县劳动部门签发的分配函等。

3、退伍军人的安置审批文件(区县以上民政局安置办盖章)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干部或工人身份时,须同时办理农转非手续,即办理调干和调工业务人员,需为城镇户籍。

(三)其他情况办理招工。办理招工业务的人员,可以一并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4篇:调干通知书

(样表)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篇二: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附件一: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篇三: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劳动局、劳动保障局)办理招调入户、毕业生接收入户深圳的人员,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的业务指引。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1.《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表》(见附件一); 2.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注:1991年12月之前由原市人事局审批调干(接收毕业生)入户深圳和1997年12月之前由原市劳动局审批招调工入户深圳的人员,需由申请人到最初在深圳落户的派出所查找当时办理入户的户口迁移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楚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申请办理。经窗口核实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且材料齐全的,现场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2.经窗口核实无法当场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的,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见附件二《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的,窗口受理申报材料,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补办遗失证明的决定。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到窗口查询办理结果。

四、其他事项

通过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原人事、劳动部门)招调入户深圳的人员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

附件:

一、《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二、《材料补正通知书》

附件一: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附件二:

材 料 补 正 通 知 书

您于 年 月 日前来办理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经审查,缺少以下材料,请补齐后再报送我局窗口审核。

□ 1.补办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表

□ 2.户口簿 □ 3.身份证复印件

□ 4.户口迁移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 □ 5.本人档案(未拆封且档案封章完好) □ 6.其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经办人: 年 月 日篇四:六: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

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劳动局、劳动保障局)办理招调入户、毕业生接收入户深圳的人员,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的业务指引。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1.《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表》(见附件一); 2.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注:1991年12月之前由原市人事局审批调干(接收毕业生)入户深圳和1997年12月之前由原市劳动局审批招调工入户深圳的人员,需由申请人到最初在深圳落户的派出所查找当时办理入户的户口迁移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楚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5.单位申请一次性补办10份以上批量材料的,需以单位名义提供情况说明并附补办人员名单,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凭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申请办理。经窗口工作人员核实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且材料齐全的,现场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2.经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无法当场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的,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后,窗口受理申报材料,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补办遗失证明的决定(电话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到窗口查询办理结果或电话咨询82108904。

四、其他事项

通过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原人事、劳动部门)招调入户深圳的人员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

附件:《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附件一:

办理毕业生介绍信、招调工、调干通知遗失证明申请表 篇五: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劳动局、劳动保障局)办理招调入户、毕业生接收入户深圳的人员,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的业务指引。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1.《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表》(见附件一); 2.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注:1991年12月之前由原市人事局审批调干(接收毕业生)入户深圳和1997年12月之前由原市劳动局审批招调工入户深圳的人员,需由申请人到最初在深圳落户的派出所查找当时办理入户的户口迁移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楚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申请办理。经窗口核实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且材料齐全的,现场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2.经窗口核实无法当场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的,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见附件二《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的,窗口受理申报材料,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补办遗失证明的决定。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到窗口查询办理结果。

四、其他事项

通过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原人事、劳动部门)招调入户深圳的人员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

附件:

一、《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二、《材料补正通知书》

附件一: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附件二:

材 料 补 正 通 知 书 :

您于 年 月 日前来办理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经审查,缺少以下材料,请补齐后再报送我局窗口审核。

第5篇:单位办理调干入户流程

单位办理调干程序

网上申报→材料清单:

[第一阶段工作]

1、《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调干)》:(1)有效期为自网上申报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需要经办人和接受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交原件;(4)其中“调出单位”必须和调出单位盖的章一字不差;(5)一式一份。

2、《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调干)》:(1)需要经办人和接受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一式三份,调出单位签章后,寄回户籍地调出单位办理,即领取;(3)交原件。

3、中专以上各学历层次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有学位证的要加学位证。

4、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般要求的是“毕业证”认证报告,在区里认证要20天,到市认证加急就5天完成(可要求邮寄),费用120元左右;有学位证的要验,即时可拿。

5、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6、结婚证:有就要,没有就不要;验原件,交复印件。

7、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到市社保网打印,一式二份,回原户籍地居委和街道盖章;要原件。

8、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到入户制定体检的医院,费用250元左右,要早上去,空腹,B超要憋尿,建议早上7点就去排队先B超,再做其余的项目。

9、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调干)复印件:直接打印签字,最好原件。

10、人事档案(审验后退):以上材料备齐后,需要由经办人交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其他人不行(本人也不行),人才服务中心 开具“商调函”,经办人去拿;本人(需不需要本人是地方政策)持函去调档案(办理前,先办计划生育证明,才能办;不是“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档案要机要寄出,大概15天左右,网上公布到档后,办理二阶段工作(此时第一阶段的材料均返还经办人,当事人同经办人那好自行保管好)。

[第二阶段工作]

1、到档后,需要由经办人(其他人不行;本人也不行)持第一阶段段全部材料至人才服务中心领“调动通知”(有效期30天左右,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已放个人档案,故领三份)及办理程序指导。

[第三阶段工作]

1、当事人本人持“调动通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海关大厦九楼发展改革局窗口领“指标卡”(一式一份)(有效期一般3个月)。

2、当事人本人持:“指标卡”(原件1份,复印件1份)、当事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当事人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调入单位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无房产证明(当事人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至国土局办理;地址“宝安日报社对面”;原件1份),共五份材料至“公安(区)部门”办准迁证(有效期40天;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在材料袋中)并拿材料袋1个(公安部门封号,当事人拿走,不得拆封,须妥善保管)。

3、当事人本人(需不需要本人是地方政策)持:当事人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准迁证第二联至调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4、持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二代身份证电子回执和白底彩色1寸彩照2张至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

5、完成。

第6篇:2012年深圳调干政策

1.填写调干表格

a.尽可能详细地填写,把知道的信息填写完整;

b.审查表

(一)中转正时间要填写正确、档案保管单位名称要正确、主要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中专)开始填写到现在为止;

c.审查表

(二)中家庭成员的信息包括:姓名、与本人关系、户口所在地、出生年月日;d.问清楚本人档案保管单位是否有户籍调动权;

e.调干的必要条件是:本人户口所在地和档案所在地要在同一行政区域。

2.填写人才信息登记表

a.表格尽可能手写;

b.表格有两页,必须打印在同一张纸上的正反面;

c.是否加入加入本中心高端人才库在否的前面打勾,背面则不需要填写;

d.在申请人(签名)后面签名;

e.交商调函费用。

3. 准备好高中(中专)以上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拿到商调函后携带商调函、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二)、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档案及户口所在地写调出单位意见及盖章:

d.要求档案保管单位以机要形式转递到深圳招调工网罗湖人才交流中心。

5.等待档案转移,并准备相应的上报材料:

a.必须仔细阅读《调干指南》

b.要求提供中专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验证报告,可在市人社局认可的验证处验证,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出具全国统一验证报告,其余的出具验证中心的报告

c.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若拿不到原件的可提供户籍证明;d.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表格中有样式,打印下来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e.体检表按照要求进行体检,深圳市有指定医院;

f.计划生育材料参考

g.有子女的无论子女是否随迁,均需提供子女的相关信息;

h. 审查表

一、审查表

二、计生调查表及其它计划生育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i.所有材料以A4纸形式交至人力资源部,不是A4纸的请粘到A4纸上;

j.婚姻材料准备时注意离异人员需准备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6. 获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的人员,填写《深圳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a. 《深圳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盖用人单位和人社局章;

更多深户调干咨询及办理热线:0755-3660725713417435373 邓QQ:331236092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举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