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现任领导

2023-06-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北京市朝阳区现任领导

北京现任领导

一、 市委书记

二、

郭金龙,男,汉族,1947年7月生,江苏南京人,1979年4月入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南京大学物理系声学专业)。现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书记。

曾任四川省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四川省委农研室副主任、省农经委副主任,四川省乐山市委副书记、书记,四川省委常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书记,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二、市委副书记

王安顺,男,汉族,1957年12月生,河南辉县人,1984年3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曾任国家地矿部华北石油地质局第四物探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吉林石油勘探指挥所主任、党委书记,华北石油地质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石油海洋地质局副局长兼东北石油地质局局长、党委书记,地矿部人事司副司长、司长,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甘肃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教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政协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吕锡文,女,汉族,195

5年7月生,浙江宁波人,1982年8月入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北京工业学院分院纺织工程系机织专业)。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委副书记。

曾在北京郊区插队。大学毕业工作后,曾任北京工业学院分院团委副书记,北京市经委政治部干部处、市委工业部干部处副处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级组织员,经济干部处副处长,经济干部二处副处长、处长,经济干部处处长,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三、市委常委

叶青纯,男,汉族,1952年4月生,黑龙江绥化人,1981年12月入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经济师。现任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曾任国务院经济调节办公室副处长,监察部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副司级监察专员,中央纪委办公厅副局级、正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四、市委秘书长

赵凤桐,男,汉族,1954年12月生,辽宁辽阳人,1974年10月入党,1973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电子工程系工业企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教工委书记。

曾任北京工业学院化工系办公室副主任、系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

开发试验区办公室副主任、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验区工委书记,海淀区委常委、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平谷县委书记,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中关村管委会主任,昌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海淀区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

五、市人大主任

赵凤桐,男,汉族,1954年12月生,辽宁辽阳人,1974年10月入党,1973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电子工程系工业企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教工委书记。曾任北京工业学院化工系办公室副主任、系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办公室副主任、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验区工委书记,海淀区委常委、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平谷县委书记,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中关村管委会主任,昌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海淀区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

六、市人大副主任

梁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曾任北京市油脂公司副经理、经理,北京市粮食局局长助理兼市节粮办主任、北京市粮食局副局长、局长、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副书记、市商委主任兼市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北京市委商贸工委书记、市商委主任,北京市通州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七、市长

王安顺,男,汉族,1957年12月生,河南辉县人,1984年3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曾任国家地矿部华北石油地质局第四物探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吉林石油勘探指挥所主任、党委书记,华北石油地质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石油海洋地质局副局长兼东北石油地质局局长、党委书记,地矿部人事司副司长、司长,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甘肃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教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政协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规划、机构编制、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审计局。

八、副市长

李士祥,男,汉族,1958年8月生,北京市人,1982年3月入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学专业),工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曾任北京市草场中学教师,北京市通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通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通县县委常委,昌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朝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北京商务中心区办公室主任、区委书记,市委常委、朝阳区委书记、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外事(港澳)、税务、统计、金融和法制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

统计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编办、市对外友协、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财政部北京专员办。

九、市政协主席

吉林,男,汉族,1962年4月生,上海市人,1984年5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法学硕士,副教授。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法律系党总支书记,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书记,北京市密云县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

十、市政协副主席

沈宝昌,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曾任北京市政府研究室社会处副处长、城建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综合处处长,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共北京大兴区委书记。

第2篇: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朝族组发〔2010〕1号

关于调整朝阳区民族宗教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工委、地区工委(乡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朝阳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以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佟克克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委政法

委书记

副组长:张春秀 副区长

刘乃晨 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苑文新 区委办公室主任

刘军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爱录 区民宗办主任

王小毛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苏 民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金虎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智玲 区长助理、区委社会工委书记王宝军 区委农工委书记

吴学文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吴金龙

王亚贵

吴凤岐

黄晓伟

宿静美

刘勇

关伟

兰学军

邹立嵩

张勇

刘来祥

师 伟

田巨清

方世成

胡颖

于永林

李呈保

卜军

魏 民区委教工委书记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区文化委主任 区外办主任 区法制办主任 区安全监督局局长 区旅游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商务委主任 区房管局局长 区卫生局局长 区体育局局长 朝阳工商分局局长 朝阳安全分局局长 朝阳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支队长 朝阳公安分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朝阳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朝阳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宗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爱录同志兼任。

朝阳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2月1日

主题词:民族宗教 领导小组 成员调整通知

朝阳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2月1日印发

(共印350份)

第3篇:山大现任领导

〇 现任领导

李守信,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河北河间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73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1985年获英国伦敦大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2002年11月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2003年4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2006年6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司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委员。长 期从事社会发展领域和规划领域的规划编制、投资安排、宏观管理、重大改革及发展政策研究制定等工作。2011年10月任山东大学党委书记。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徐显明,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山东莱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行政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2001年9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11 月任山东大学校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现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世界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中国分会主席。

李建军,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山东平度人,中共党员,大学毕业,研究员。1978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生物系并留校任教;1980年12月调山东大学人事处工作;1986年4月任山东大学人事处副处长;1992年6月任山东大学人事处副处长(正处级);1994年1月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党委副书 记;1997年6月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党委书记;2002年2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威海分校党委书记;2008年4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2012年7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王琪珑,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山东莱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9月入山东大学化学系学习;1985年9月在法国poitiers大学理学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1989年10月在法国Total石油公司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0年12月山东大学化学院任教,先后被评聘为副教授、教授;1997年1月任山东大学化学院副院长;1998年5月至2000年6月任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主任;2000年6月任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年3月兼任研究生院院长,2004年1月兼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07年12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

长;2000年9月任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2002年2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0

2方宏建,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山东肥城人,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研究员。1974年12月费县薛庄公社知青;1976年5月济南铁路局工人;1978年2月入山东大学哲学系学习;1982年2月山东大学哲学系任教;1992年4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994年1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学 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主持工作;1994年11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1998年

5月任山东大学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党总支书记;2000年9月任山东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2003年9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05年10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2005年12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仝兴华,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山东无棣人,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年3月入华东石油学院机械系学习,1982年1月华东石油学院机械系任教;1985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学习,获博士学位;1990年7月回石油大学(华东)工作,先后被聘教务处处长;1998年3月任石油大学(华东)副校长;1999年6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委常委、副校长;2008年4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威海分校党委书记。

为副教授、教授;1995年4月任石油大学(华东)机械系副主任;1996年10月任石油大学(华东)

尹作升,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山东沂源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85年7月 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留校在党委办公室工作。1988年任党委办公室科级秘书,1990年调山东大

学党委组织部工作,1997年9月任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2004年9月任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兼组织员办公室主任,2012年7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

张永兵,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山东平原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研究员。主要经历:1979年9月入山东工学院第二机械系学习;1983年7月留校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1985年3月山东工业大学学生处工作;1990年12月任山东工业大学学生部(处)副部(处)长;1994年1月任山东工 业大学学生部(处)部(处)长;2000年9月任山东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2003年9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娄红祥,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山东苍山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年9月入山东医学院药学系学习;1985年9月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进修;1986年9月在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88年9月在沈阳药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1年7月山东医科大 学药学系任教,先后被聘为副教授、教授;1996年1月任山东医科大学药学系副主任;1997年12月

任山东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其间,1997年3月至1998年11月在日本国立生命工业技术研究所访问研究;1998年11月任山东医科大学药学院院长;2001年1月任山东大学药学院院长;2003年10月任山东大学校长助理、药学院院长;2004年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药学院院长;2005年10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张运,男,汉族,1952年9月出生,山东阳谷人,中共党员,医学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0年8月聊城标准件厂工人;1973年8月入山东医学院医疗系学习;1976年12月任聊城地区新医院内科医师;1978年8月在山东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81年8月任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心内科医师;1983年8月在挪威奥斯陆大学国家医院攻读博士学位;1986年1月任山东医科大 学附属医院心内科副教授;1991年10月任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内科主任、教授;2000年7月任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心内科主任,2001年11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04年1月任山东大学医学院院长;2005年10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陈炎,男,汉族,1957年11月生,北京人,中共党员,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12月山东菏泽五金交电采购供应站工人;1978年9月入山东大学中文系学习;1982年7月山东大学中 文系任教,1987年7月获文学硕士学位;1991年3月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教师,先后被聘为

副教授、教授;1997年4月任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副主任,2001年12月获文学博士学位;2002年12月任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主任;2004年1月任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文史哲》编辑部主任;2005年10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韩圣浩,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山东荣成人,中共党员,民盟盟员,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9月入山东大学物理系学习;1984年9月在山东大学物理系攻读硕士学位;1987年7月山东大学物理系任教;1993年4月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6年12月山东大学光电所任教,先后被聘为副教授、教授;1997年4月任山东大学光电所副所长;2001年1月任山东大学物理与微电子学院副院长;2001年12月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2002年12月任山东省科协第六届委员会兼职副主席(副厅级);2004年2月任山东大学校长助理、威海分校校长;2005年10月任山东大学副校长、威海分校校长;2008年4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威海分校校长。

曹升元,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研究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湘潭矿业学院、长沙铁道学 院、中南大学财务部门工作,历任副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2001年9月在中南大学工程管理专业

攻读硕士学位,2004年9月在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05年11月任中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2012年4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第4篇:中学现任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

里田中学现任领导班子自XX年8月组建以来,我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奋力拼搏,真抓实干,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五育并举、面向全体”的办学思想;以培养“合格加特长初中生”为目标;以科学管理促活力,向教研教改要质量。形成了“分级管理、深化教改、教师严谨、学生勤奋”的办学特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在上一任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全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第一名;重点工作评估三等奖;任中提前考试列县农村初中第二名;各年级教学质量稳中有升。各项文体赛事捷报频传,荣获全县第九套广播体操二等奖,我校男篮荣获县第四名及道德风尚奖等。现总结汇报如下,请评议:

一、强化德育教育,优化育人环境

学校把“德育为首、五育并举”作为搞好教学和管理的指南,落实德育工作细则,加强德育阵地建设。在德育工作中,我们坚持:一条主线(邓小平理论是德育工作的生命线)、两个落实(落实德育工作任务和德育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三大内容(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四个结合(常规教育与品德量化结合、制度约束与自我教育结合、学校德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结合、理论研讨与社会实践结合)、五条途径(教书、管理、服务、活动、环境育人),德育实效突出。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他们一贯坚持“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用邓小平理论武装教职工,订有切实可行的政治学习制度,在教师中开展“讲三心”(事业心、责任心、爱国心)、“尽五职”(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精职业技能、尽职业责任、创职业实绩)活动,教师素质不断提高。为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们重点从四各方面努力:关心生活,多方照顾,以稳定其心;岗位培训,组织学习,以奋其志;领导示范,敬业尊师,以正其身;继续教育,岗位练兵,以提高素质。现在,我校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已经形成。

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采。出版校刊,举行体育比赛、文艺汇演、诗歌朗诵会等活动。这些,活跃了校园文化生活,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发挥了“校园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作用。为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二、强化领导、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近一年来,我校为了改变学校现状,在后勤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1)积极争取校建资金,合理规划校园布局。

近一年来我校已向上级积极争取到了如下校建资金:教师宿舍楼工程92万;维修改造工程200万;教师周转房工程70万;食堂工程万。现各项目正在积极筹备中,其中教师宿舍楼已封顶正在内部装修。

(2)拆除D级危房,确保校园校舍安全

我校经上级有关部门排查有两栋D级危房要求拆除,上已拆除一栋,本学期我校按局校建办要求拆除了另一栋危房,并且及时清理了现场。

(3)其他

我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收回了学生食堂的经营权。现学生食堂由学校管理,本着服务学生、保本不盈利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具体做了以下措施:

1、严把原料关,导购物美价廉的物品,节约运行成本。

2、购置75套学生餐桌约6万余元。

3、解决师生饮用水约4万余元。

4、安装了铝合金窗、电风扇约万余元。

三、强化科学管理,增强办学活力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效益,近年来,学校以管理改革为突破口,从整章建制着手。通过一系列制度的规范,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有章可循。在贯彻实施中,对运作执行机构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尝试。形成了“分级管理,包干负责,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激发活力、运作顺畅”的管理特色。管理机制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和级组包干负责制,职责明确,上下配合。为了落实各项制度,实现对教育教学的指导,检查、评价的动态管理。确立了以教导处,教研组组成的教学管理指导检查执行机构;政教处、值周组组成的生活纪律卫生指导检查执行机构;总务后勤组成的后勤服务管理指导检查执行机构;校务会、教代会、学生会组成的民主监督执行机构。检查考核中,实行“量化为主、类比定性”的办法。使学校管理走上科学化轨道,开启了学校活力,提高了办学效益。

四、立足常规,狠抓课堂

我们始终把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立足教学常规管理,狠抓课堂教学效率,强化教法教改研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紧紧围绕课堂教学这个重中之重,抓住备课、授课、辅导、作业、批改、测试、练习指导等主要环节,向45分钟要质量,加强学的管理,注重学法指导。组织跟踪听课,说课,评课。鼓励探索适合学校实际的教学方法,总结确认适合我校实际的教法特色。目前,我们已确认由于教研教改促使课堂教学效率的大幅度提高,减轻学生负担,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有了保证。近年来,我校注重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德、智、体、美、劳并重。组建了语、数、外、物、化五个学科竞赛活动小组并做到有计划、有安排、辅导教师到位,为各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创造了良好的成长条件。

五、存在的不足

1、教师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个人修养有待于提高。教师自身政治学习抓得还不紧,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2、教师现有的业务能力很难适应新课改的需要,探索新课改的教学路子还很漫长。因此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经常给自己充电。要不断探索教育教学方法,从教书型向知识型、教练型、科研型转变。

各位老师,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既是忙碌的一年,也是硕果累累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成绩的取得是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里田中学美好的未来展现在我们眼前,有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有我们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学校一定会更加辉煌!谢谢大家。

第5篇:现任中国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名单

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名单:

胡锦涛: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

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

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

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贺国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王 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副主席

王乐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

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

王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回良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刘 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

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

刘延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李源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汪 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张高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

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俞正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徐才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

郭伯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

薄熙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

何 勇: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令计划: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

王沪宁: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路甬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

乌云其木格: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韩启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科协主席

华建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陈至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周铁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李建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蒋树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陈昌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严隽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

桑国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

梁光烈: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部长

马 凯:国务委员、秘书长

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

戴秉国:国务委员

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 晖: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杜青林: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

阿沛阿旺晋美:全国政协副主席

帕巴拉格列朗杰:全国政协副主席

马万祺:全国政协副主席

白立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长

陈奎元: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全国政协副主席

李兆焯:全国政协副主席

黄孟复: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董建华:全国政协副主席

张梅颖: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

张榕明: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

钱运录:全国政协副主席、秘书长

孙家正: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李金华:全国政协副主席

郑万通:全国政协副主席

邓朴方: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万 钢: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科技部部长

林文漪: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

厉无畏: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

罗富和: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

陈宗兴: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务副主席

王志珍: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第6篇:北京市朝阳区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

集体户口管理协议

甲方: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

乙方:同志(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同意乙方户口落在甲方集体户下进行管理。乙方自愿遵守甲方集体户口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双方就集体户口的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落户手续。

2.负责乙方存档期间户口的管理,定期核对户口,及时掌握乙方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协助派出所做好户籍管理工作。

3.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户口迁出、转移等事宜。

4.乙方到国外定居或移民国外时,甲方协助乙方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5.负责办理乙方户口相关证明事宜。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提交与户口管理有关的证件及材料。乙方个人情况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材料。

2.积极配合甲方和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做好户籍管理工作,自觉遵纪守法。

3.乙方在遇到“集体户口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迁出情况时,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 乙方借用户口卡,须先交齐集体户口服务费,并向甲方缴纳押金500元。押金在户口卡归还时退还乙方。

三. 收费办法

1.乙方户口转入同时,向甲方交纳集体户口服务费,即落户第一年每人500元,以后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时间自户口正式迁入之日起开始,不足一年的按整年计算。服务费按年缴纳,费用到期前1个月内续缴。提前终止协议,服务费不退。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户口卡借出未按时归还,即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2.乙方客观情况发生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相关服务。

五.本协议自乙方户口关系转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1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到期,双方无疑议,自动续延。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乙方:(签字) 经手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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