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07-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教育部2004年度工作要点(摘要)

2004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以农村教育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为重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不断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1.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引向溅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研究制定《2020年教育发展纲要》。根据党的十六大的总体要求,加强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勾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蓝图,努力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

3.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握好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节奏。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准确定位,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做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研究制定教育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措施。

4.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制定《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诚信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和国防教育。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8.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大力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地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思路和重大部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教育战线干部群众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认真做好第20个教师节纪念活动和宣传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表彰优秀教师,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风气。

二、落实农村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地位,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9.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启动并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建设。切实抓好中部农村地区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积极推进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高水平、高质量“普九”。认真做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妇女扫盲教育工作。

10.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县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核定县级财力工作,落实中央、省、地(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增强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完善农村中小学“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确保校舍安全。推动各地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学梭正常运转。进一步扩大免费发放教科书范围,推动各地健全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助学制度。

11.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大力推进“三教统筹”。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实现国家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大力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高校农业科技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农科教结合”中的重要作用。

12。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计划。着力抓好中西部地区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大力推进农村学校三种模式现代远程教育的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和建设,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来源多样化。积极配合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13.继续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认真做好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动中西部农村地区县中建设,多种形式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继续发展特殊教育。

14.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工作并逐步推广,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切实加强围绕新课程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新课程教学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加大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和技术课程实践基地建设力度。健全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和教材选用制度。坚持并完善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研究制定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新办法。

15.坚持健康第一,大力開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提高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质量。健全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和监测机制,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加强预防艾滋病教育和反毒品教育。继续提高艺术教育课程开课率及教学质量。

16.加快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做好编制核定工作,严格编制管理,建立编制报告和定期调整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引导和鼓励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任教,加大教师交流力度。

17.全面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和全员培训。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组织优秀教师高层次研修,加强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

18.切实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教育支援工作,建立“县对县”、“校对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扩大城市和东部地区职业学棱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的规模。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19.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落实国务院“每年检查一次”的要求,组织对西部“两基”攻坚的督导检查。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强对不同类型地区教育分类的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机制。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推动中小学校评估工作。加强督导机构建设和队伍培训,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

三、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2.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地(市)级政府的统筹责任,鼓励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实施职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3.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面向就业、面向市场,进一步转变职业技术教育办学指导思想。大力实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加快培养大批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实用人才。大力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与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实行灵活、多样、开放的职业教育模式。

34.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统筹各种教育与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普通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的作用,建设终身学习公共资源平台。积极推进建立非全日制教育培训学分认证与积累制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加强自学考试管理,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探索开放式继续教育新模式。

35.积极发展成人教育,推动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引导性培训和工作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在职业余学习。

36.继续贯彻《国务院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加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继续加大“双语”教学和改革力度,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向西部高校流动,做好教育援藏、援疆项目工作,继续办好内地西藏中学(班)和新疆班。支持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办好一所较高水平的大学,支持高等院校扩大定向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和建设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37.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語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快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重视语言基础资源的建设。做好语言文字生活监测和社会咨询服务。加强评估、培训、测试和宣传工作,推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加大推广普通话工作力度。搭建高水平的语言文字平台,优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环境。

38.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建设以师范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大学为先导,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互沟通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推动教师培养模式创新,加强教育学科建设。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机构资格认证标准和课程与质量评估标准。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召开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推进教师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改革。

39.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的升级扩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的研究与建设,促进建立国家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校园网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国家级教育信息化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推动示范性网络学院、数字化校园、数字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建设。研究开发数字化实验和虚拟实验系统,创建网上开放实验系统。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养。

40.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尽快颁布。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权益,认真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支持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促进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41.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推动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拨款“三个增长”政策,保持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工作,努力争取和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经费。进一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社会投资和捐资教育的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严格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42.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全方位、高层次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吸引和支持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和为国服务工作力度。深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派力度。继续完普来华留学生管理制度,扩大和提高来华留学生的规模与层次。加快实施“汉语桥工程”,启动境外“孔子中文学院”建设,积极推进中美网络语言教学合作项目,改革和完善汉语水平考试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细则》尽快颁布,积极引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资源。继续加大教育涉外工作监管力度。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继续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做好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议组织筹备和召开工作。

五、坚持依法治教,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教育工作管理水平。

43.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完成修订草案并上报国务院,力争尽早通过。全面启动《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学位条例》修改工作,开展起草《学校法》、《终身学习法》、《教育投入法》和《教育考试法》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的教育法规和规章。

44.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清理教育行政许可项目,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做好教育普法工作。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教育电子政务示范工程,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共参与度。

45.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赞制”,在城镇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对各项教育工程和项目的监督与审计。

46,进一步加强教育部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兴学习之风、实干之风和团结之风,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健全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深化直属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改革,加强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的培养培训。继续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改善机关工作条件和职工生活。

(本文第5、6、7、20、21、22、23、24、25、26、27、28、29、30、31条略)

第2篇:地方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探微

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为了行使职权,提高效能,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以作开展年度工作的指南。可见,制定工作要点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目标设计,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根本,也成为了地方人大常委会一项基础性工作。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人大工作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因此,制定工作要点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改革发展稳定、关切社会热点焦点、紧扣民生问题,使工作要点成为开展年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工作要点的制定,在实际工作中证明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界对此理论研究方兴未艾。随着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也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对如何科学制定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进行研究和探索。

一、工作要点的性质

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也有其相应的法律属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产生,向本级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受本级人大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人代会的法定议程。通常情况下,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表述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另一部分是提出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对于新的一年常委会工作任务和安排,一般是就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外事交往以及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总的思路和要求。人代会上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决定是否批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从人大常委会依法接受人代会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的角度看,年度工作要点必须严格按照上一次本级人代会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相应的决议,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人代会决议的有关原则要求细化、具体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这就决定了年度工作要点是规定人大常委会在新一年开展工作活动的方向、范围和程度的指导性文件[1]。工作要点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主要体现在提出渠道、通过以及修订等环节,以下相关章节将作进一步阐述。

二、制定工作要点的基本做法

上述着重从法律属性方面阐述工作要点的性质,对于如何制定工作要点,属于程序性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关于工作要点制定程序,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没有出台具体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其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也没有明确规定[2]。现在通常的做法是,每年年初人代会结束后,地方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综合部门根据人代会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的原则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起草工作要点,再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有的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再提请常委会全体审议或表决通过。关于如何审议通过工作要点的做法,从公布的有关资料看,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都是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通过做法了解到[3],做法主要有三种:其一,工作要点由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和陕西等省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相仿,由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年度工作要点,并印发常委会会议和相关单位。其中吉林等省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报省委批准再印发。其二,北京、河北、黑龙江、湖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先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其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先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再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印发。值得关注的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把由主任会议通过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作为工作要点的附件。以上三种做法,各地人大常委会大多数依照各自的工作惯例和方法来制定工作要点,基本没有出台具体的程序规定。

三、工作要点的内容构成

工作要点作为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的总议程,具体列明了常委会一年计划完成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由于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甚相同,以及在不同时期工作各有侧重点,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从部分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了解到[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内容构成:立法工作、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内容构成,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加强监督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与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发挥人大特点和优势,做好人大外事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内容构成,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积极推进代表工作;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从具体实践看,因为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相关职权,工作要点的内容构成也因人大的职权而相对固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在内容构成上基本效仿全国人大的做法,同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工作要点内容构成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包括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重点突出在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这几方面。

四、关于工作要点的几点思考

工作要点经一定程序通过后,它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起到很强的指导作用。但实践中,工作要点的法定地位、选题渠道、提出程序以及有效落实等方面还值得深刻研究和探索,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掣肘工作要点的科学制定,也影响人大权力的有效行使。

1.突出工作要点的法定地位

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了人大依法履职的法定地位。从法律属性角度看,工作要点作为常委会年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人大工作中具有法定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常委会部署全年工作时,要以工作要点为遵循,对工作要点的每项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将其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专门委员会,确保实现常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各委员会要制定落实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具体措施,把自身工作有机融入常委会总体工作之中,自觉维护常委会工作要点的法定地位。

2.拓宽工作要点的选题渠道

工作要点是常委会年度工作指南,工作要点的选题直接影响到人大工作的开展和质量。制定工作要点要不断拓宽选题渠道,讲求大局、重点与实效。首先,要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将党委的发展思路、长远规划、重大决策等意图体现在工作要点中,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与党委的部署同向合拍;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最根本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交通、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安排到工作要点中。其次,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人大的职权赋予了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行使权力提出意见、建议和议案的基本职能,各委员会每年应重点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集中力量,进行调研,为常委会制定工作要点提供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自己关注的问题深入调研,以专题发言或联名提出议案的形式向常委会提出并吸收到工作要点中。再次,紧密结合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工作要点要紧密结合代表工作,将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以及代表培训、代表建议办理等活动纳入工作要点,同时也将代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和工作评议等嵌入工作要点。最后,与“一府两院”同步。常委会工作要点的选题要和“一府两院”工作目标相结合,重点选“一府两院”需要加强或改进的事项,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3.规范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

目前,尚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大多数按照各自的工作惯例和方法来制定工作要点,这样缺乏规范性和严肃性,与人大工作特点不相称合。特别是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工作要点选题方面没有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征求意见,这不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效参与常委会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工作要点也没有提请常委会会议通过,没有发挥常委会的整体功能和集体智慧。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其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首先在上一年底或年初由常委会办事机构向各委员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发出工作要点征求意见函,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党委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工作职责,选题调研,并形成建议,常委会办事机构的综合部门根据所征集到的意见和人代会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的原则意见汇总梳理后形成工作要点初稿,再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常委会工作要点草案,最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另外,工作要点通过后如需调整修改,必须经常委会会议通过。

4.保障工作要点的有效落实

工作要点制定通过后,关键在实施,这样才能保障常委会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常委会根据工作要点进行细化分解,将具体项目落实到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等承办部门。各承办部门按照项目完成的时间节点实施,并将实施落实情况向常委会办事机构的综合部门汇总。对于未能及时完成任务或工作效果未能达标的,可根据人大机关相关的工作督办办法实施督办。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汇总后,印发常委会会议。

注释:

[1][2]王立军:《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几点思考》,载《人大研究》2008年第8期。

[3][4]内容来自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陕西、北京、河北、黑龙江、 湖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上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官方网站有关资料统计形成。

(作者单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

作者:许美群

第3篇: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几点思考

2008年初,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人大先后都进行了换届,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开局之年的工作要点引起了笔者关注。长期在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同志,对于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或称年度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工作要点)似乎都较熟悉。但若是从有关理论和实践操作层面仔细琢磨一番,在年度工作要点的草拟、修改完善、讨论通过及公布实施等环节,还有些值得研究探讨的地方。

一、年度工作要点的性质

这里所说年度工作要点的性质主要是指其法律属性。人大工作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准确清晰地界定年度工作要点的法律属性涉及它是什么性质的文件,进而言之就是年度工作要点拟订、讨论通过的主体是谁,以及它在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发挥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具有什么地位等问题。单纯从字面看,年度工作要点是指明确规定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部分。也就是将来一年间计划要完成的最重要的、最主要的工作内容,而不是包括所有事项的一揽子工作计划。具体到地方人大常委会每一年度的工作要点,可以说是人大常委会一年间计划要做好、要完成和实现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年度工作要点是以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代会所作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相应内容及人代会就该报告所作决议为依据的。通常人大常委会在向本级人代会所作工作报告中,大部分篇幅用于表述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新一年常委会工作安排比较简要,一般就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总的要求,较少明确列出有关工作的具体项目名称,显得较为原则;人代会作出的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常最主要的是明确批准与否,与此同时有一些强调、号召的表述,也不便对新的一年常委会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在换届之年的人代会上,常委会工作报告、人代会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的上述特点更为突出。从人大常委会依法接受人代会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的角度看,年度工作要点必须严格按照上一次本级人代会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相应决议,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人代会决议的有关原则要求细化、具体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这就决定了年度工作要点是规定人大常委会在新一年开展工作活动的方向、范围和程度的指导性文件。除个别因特殊原因临时召开的人代会之外,听取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人代会一项法定议程;各专门委员会“关于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大会,作为人大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参阅文件。这里有几个问题,为保证人大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更有针对性,常委会上一年度工作要点是否也应当作为参阅文件印发代表大会?再者,年度工作要点有何法律效力?如何考量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没有完成(包括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没能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的情况怎么处理,等等,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关于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没有具体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其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没有明确规定。从公布的资料看,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以及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都是在2008年4月15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通过的,代表工作计划则是在此之前的4月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做法相仿,山东、江苏、黑龙江等省的人大常委会由其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印发随后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有的省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也由其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常委会会议。北京、上海、安徽、海南、广西等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先由其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再提报随后召开的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则由其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交随后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但并不需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和200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分别作为年度工作要点的附件,在2008年2月召开的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则是在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上分组审议草稿、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草案建议稿的基础上,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大致有以上三种情形。深入分析以上三种情况,大都依照各自工作惯例或者常委会议事规则之外的工作程序性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不很明确。根据法理,人大常委会由人代会选举产生,受其监督、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是对人代会决议关于新一年度常委会工作原则要求的细化、具体化,规定了人大常委会一年间工作活动的方向、范围和程度,事关重大,似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范其制定程序为妥。再者,集体讨论、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主要特点之一;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顾名思义,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就年度工作安排的共同意志表达,应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讨论确定。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的实践中,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采取由其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而后印发常委会会议的程序似有不妥。诚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当中,主任会议成员和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和内设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部分负责人,以及驻会的专职委员占相当比例。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的过程中,从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协商提出有关工作项目,到起草、修改和最终定稿,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委员通常都参与其中,在这一系列的参与活动中,上述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大都体现在了年度工作要点当中。尽管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其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年度工作要点之前,由其有关工作机构采取书面形式征求不驻会委员对工作要点草稿的意见建议,但是由于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不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缺少起草修改情况说明这一环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不驻会委员更直接、更及时、更准确了解各自所提意见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不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效参与常委会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也不利于常委会整体功能的发挥。所以,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其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程序,由主任会议在集中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更为适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要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年度工作要点也应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年度工作要点的内容

年度工作要点既然规定的是一年间计划做好、完成和实现的最主要、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和目标,那么由于各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基础情况不同、年度工作侧重点各异,所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内容也必然是各不相同。但无论具体工作内容如何不同,基本包括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几个方面。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来说,监督和代表工作就是主要内容了。年度工作要点规定的工作任务具体到什么程度、是否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要求?比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法,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审议议题,年度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规定有关议题拟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时间要求。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年度工作要点另行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按照2005年中共中央九号文件精神,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当前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突出重点之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其2008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并公布了代表工作计划。地方人大常委会特别是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应比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做法。其二,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推进,人民群众民主法制观念和政治参与热情日益增强,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民主法制理论宣传教育、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也应更多地出现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其三,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目前许多地方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地方人大常委会,服务服从于国家外交工作大局,立足本地实际,与相关国家地方议会或立法机关的交往蓬勃发展,这方面工作做了不少,取得的成效不小,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却很少或看不到这方面内容。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调研处)

作者:王立军

第4篇: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切实抓好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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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杜绝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学习,强化安全宣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六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和完善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定期组织督查,年终组织考核,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达标的,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工作被动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有领导责任的,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制,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对已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分清责任,严肃追究。

(三)完善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重点对全镇两个露天采石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石油、化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事故隐患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定人、定措施、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施停产整顿;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加重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关闭关停。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结果,确保取得实效。完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委会协调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综合安全监管六项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监管检查制度、报告备案制度、综合分析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联审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四)突出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公共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易爆物品、校园安全等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工作,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露天采石场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协查和联合执法机构;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企业安全许可和监管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打击非法载客,深入治理超载超速超限;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推动创建“交通安全村”。进一步加强公共集聚场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力度,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五)健全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功效。抓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建设,强化事故预防和现场救援,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指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露天采石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实战能力。

(六)提高效率,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提质、提速、提效”,规范办事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基层安监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设立安监办,配备好专职安监干部。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积极为建设新德安服务。

第5篇:2014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要点

内容描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市振东新区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中共浙江省委浙

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增强我市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大众安全素质,根据国家总局及省市局2014年宣传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要求,特制定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整合社会资源,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拓展宣传教育平台,弘扬安全文化,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抓实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和监管队伍水平,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教育影响面,进一步抓好三类人员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自主培训工作。力争全年完成各类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嘉兴下达指标。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1000名、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500人、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企业从业人员受教育人数不少于50000人。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和职工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等知识汇编,特别是宣传贯彻即将颁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系统阐释修订的重要意义、背景、目的和内容。坚持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发挥好各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等新兴媒体及城市公交等装载移动媒体,进一步促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通过普及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力度。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策划开展多种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各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协调,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提升安全文化的影响力。一是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四周一日”活动。二是围绕全市安全监管工作中心开展宣传工作。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标准化建设等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继续开展以基层基础安全宣传为主的“五进”活动。公共场所、社区是市民主要的活动地点,车间、班组是职工主要的作业现场。各镇(街道)要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切实把安全服务送到基层,不断开展 “五进”活动,通过丰富形式,把安全法规、安全科技和安全文化等知识送到企业、社区、学校、乡村。采取走上街头,走进企业、社区,以展板、挂图、咨询、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让职工、市民熟知和了解安全知识。开展送“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不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针对乡村安全意识薄弱的特点,深入乡村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四)实施职工全员教育,继续推动培训体系延伸工作,深化“两中心”建设。根据国家、省局要求到“十二五”时期末,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中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给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2014年我市将采取实施 “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设立一个基地、建设一个平台、形成一个体系、办好一所学校、开辟一档

节目、开设一堂课程、办好一张报纸、组建一支队伍、树立一批典型、创作一批作品等十项措施,确立一块样板。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实现民众获取安全知识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三年内全市安全受教总人数达18万人次:第一年:受教人数不低于5.5万人;第二年:受教人数不低于6.5万人;第三年:受教人数不低于6万人。各镇(街道

)要抓住机遇,在原先建有企业训练职工训练中心基础上,继续完善镇(街道)教育中心的基础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全员职工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规范对员工安全教育台帐建设。通过督促落实企业对员工教育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市职工安全素质。具体效果已列入年度考核之中。

(五)组织推动企业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班组长是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线骨干,他们安全素质和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管理细则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力度,提升我市企业班组的安全管理能力,有利于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全面好转。

(六)继续抓好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再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我市仍将积极争取财政经费完成全市100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取证及换证培训工作,培训方式将采取网络远程教育及集中教育两种方式进行。各镇(街道)要根据分配培训任务,积极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学习。二是要在摸清企业安管人员配置情况前提下,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要求企业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并通过培训教育,达到持证上岗。三是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执法力度,配合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专项行动,同时加大对雇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企业的行政处罚。

(七)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单位评创活动。一是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标准化”达标活动情况,组织企业之间的学习与交流,推进我市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命名一批“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二是继续推动安全生产青年示范岗创建工作。会同共青团做好2014年度市级岗位申报工作,加强对企业创建指导,以“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为主题,规范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和规范化水平,引导全市企业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八)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培训信息化建设。努力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确实培养业务能力精,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二是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严把培训关口,应材施教,按纲施教,确保教育课时落实。通过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不持证上岗和企业员工没有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作业的行为。同时要求各镇(街道)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有关安全培训统计和报送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安全培训的情况。

第6篇:政府年度工作要点

中国共产党**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乡将重点做好烤烟产业发展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2013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推动我乡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幅达到10%;年均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主干道硬化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达到98%;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控制在1%以下;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率达到100%,继续保持经济社会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目标思路,我们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抓产业、促发展,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继续加大产业发展力度,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引导和帮助农民群众搞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抓好粮食生产;稳定生猪存栏数量,同时坚持防疫就是增收的理念,扎实抓好春秋两季防疫,保证畜牧生产数量、质量、效益同步前进;认真搞好烤烟产业发展工作,从起初的引导群众种植,到群众自愿种植,再到群众积极种植,进一步将烤烟产业培养成我乡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切实提高我乡人民的收入水平。

2、抓机遇、促民生,推动新农村建设更上新台阶。一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积极做好粮食直补、特困救助等工作,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二是加强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要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挥村卫生服务站作用,形成"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医疗新格局。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治理力度,坚决遏制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三是推进人口计生和妇女儿童工作。要坚持计划生育国策,全力做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四是大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标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拓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域,推进治理工作治标起步向标本兼治拓展,全面提升我乡的乡容乡貌。

3、抓基础,促稳定,推动全乡社会和谐发展。一是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进农业扶贫开发,重点实施好村组道路建设、全面启动金铃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种养殖基地建设,我们马上将会对**至建华桥的8.2公里通乡公路和太吉、新风两村的联村公路9公里进行改扩建,届时将历史性的全面解决我乡多年来阻碍**发展的交通难题。大力培养农民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继续改善农村交通、广播电视、农网改造升级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营造优美的集镇环境,加快光纤电视的延伸,努力实现家家户户通光纤电视。二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校园安全等工作,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社会平安。三是今年又是支部、村委换届的一年,我们既要顺利搞好换届,又要保证我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以我们全体乡村干部一定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确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特别是各村干部一定要对各村矛盾纠纷真正抓在手上,及时予以化解,坚决不准推诿不管,上交矛盾,既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对无理故意挑衅闹事的组织者、煽动者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全乡和谐稳定。

4、抓监管,保落实,推动全年任务圆满顺利完成。工作的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关键在于监管,为此,要实行"三个严格"。一是要继续实行严格的分工负责制,各分管领导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在充分尽职尽责的基础上,搞好协调配合,保证自己的分管工作圆满完成。二是要继续实行严格的监管考核机制。考核重点要突出烤烟发展、安全稳定、矛盾调处、项目实施等,并要签定明确的目标责任书;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三是要继续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全体乡干部要继续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同时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大力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作风,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建设廉洁政府,从严从细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全体干部"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运行。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绩,新的一年,我们将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大"及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乡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抢抓机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给我乡的各项目标任务,把建设富裕和谐新**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第7篇: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富民兴镇为目标,在生态涵养中推进发展,突出现代农业打造、中心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发展,坚持依法治镇,努力把响水建成“特色产业强镇、场镇建设示范镇、产业旅游观光镇、涵养发展特色镇”,使我镇经济总量、综合实力、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5.52亿元,年增长10%;企业总产值2.1亿元,年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9214万元,年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万元,年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一万元,年增长1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1.着力培育特色产业体系,发展山地现代农业。一是以万民标准示范园和高石扶贫产业示范园为核心,巩固发展8000亩猕猴桃;二是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荒山造林,打造花椒、中药材、苗木为主的万亩特色经济林带;三是大力发展栽植烟叶,富民增收;四是盘优做强优质水稻制种基地;五是加强培育重专大户和家庭农场建设。 2.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纵深发展传统农业。一是培育市场农业主体,大力引进企业、业主进入农业产业,建立公司(业主)+农户的生产方式,实行集约化经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层次结构。促进传统农业向特色农业转变,加快特色农业发展的进程;三是调整优化产品层次结构、延长产品链。强化猕猴桃深加工建设,建立猕猴桃深加工基地,促使加工企业产品特色化,巩固特色产品的销售保障;四是调整农产品品质层次结构。全力引进名优新品种,扩大名优畜禽养殖规模,增加在传统农业中的比重。

3.着力打造特色农业载体,推动乡村旅游建设。借助“特色产业强镇”优势,利用猕猴桃采摘时节,加快推进休闲度假和生态农业观光为主题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发展绿色生态旅游、开发“农家乐”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产品体系。

(二)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涵养发展

1.深化畅通工程建设。积极主动协调,尽力完成青林、付家、张家等村村级道路通达工程;努力争取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到以公路建设为主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2.深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坚持基础设施围绕产业配套,把道路、水池、提灌、微灌设施等配套进规模化产业园区;继续加强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田综合整治项目;全力实施宝莲等村人畜饮水工程;完成场镇供水站改建工程,扩大供水规模。

3.深化生态环境建设。积极争取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荒山造林等项目,使生态建设产业化;积极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面源污染整治;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经果林,使产业发展生态化。

(三)提升城镇建设品质,开拓发展有新亮点

1.依规划强审批。按照场镇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对场镇建设实行现场选址定点;审批环节严格把关,按规划实施,规范建筑秩序。 2.建宜居强管理。规范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车辆停放、行驶的管理;市场所有摊位入市经营;不断完善场镇功能,加快场镇绿化、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加强场镇卫生管理。

3.常监督强安全。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要求建筑主体按审批方案施工,实行严格的监理制;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坚持执证上岗,督促建筑主体把好质量安全关;开展创建文明安全施工活动,促进文明安全施工。

(四)关注改善民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抓好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落实就业政策,积极宣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制度;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积极完善五保三无对象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体系;建好总角、付家、青林等村幸福院。

2.深化科教文卫。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关爱留守儿童,抓好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发挥好村级卫生室功能,保障老百姓就医。

(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携手共创和谐响水

1.加强社会综合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防邪反邪和禁种铲毒;落实法律教育和依法行政;健全信访调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党政领导带头定期接访制度,加大社会热难问题的排查调处力度,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

2.重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加大对各行业的安全管理整治力度,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树立政府形象

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着力引导干部职工勤奋学习,培养提高干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改进工作方法,细化工作任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机关作风形象好、工作机制运行好,优质、高效、全面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廉洁型、服务型政府。

(七)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1.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充分发挥镇党校作用,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思想;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党员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积极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建设,不断延伸党的触角,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探索流动党员新的管理和教育模式。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创建“五星级”学习型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力建设“五好”党委;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严格干部考核,建立合理奖惩激励机制,营造风正气顺劲足的干事氛围;加强村(居)干部能力培训;加强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培训、管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干部正常晋升机制,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考核督查;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言必行、行必果;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高尚情操,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八)统战武装等群团工作稳步开展

确保辖区内无涉及民族、宗教、对台、侨务方面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党外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党管武装工作,提升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水平;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按照相关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第8篇:镇纪委年度工作要点

**年我镇纪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高点定位、稳中求进、务实创新、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在抓落实、抓完善、抓创新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

一、维护党的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全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要把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持

同党委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严格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中的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查,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营造勤政廉政氛围。

3、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具体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落实责任目标,切实做到责任到领导,任务到村(居委会)、部门,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局面。

3、进一步严格责任考核。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工程推进实施和“三示范”创建为抓手,在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中改进干部作风。

2、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对中央、省、市、县、镇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在实行严厉问责中改进干部作风。

3、集中开展“三问三治”专项活动,进一步落实问责问效问廉措施,治庸强能力,治懒增效能,治散正风气。坚持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代理制等制度,在提升效能中改进干部作风。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行为

1、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众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惩治违法违纪人员的惩处力度。

2、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促进与司法、财政、农经等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健全纪监信息员组织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

3、依法依纪文明廉洁办案,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工作,积极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安置、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整治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透明大病合作医疗报销,继续做好村镇建设“三乱”工作,严格规范涉农涉企收费执法行为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2、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招投标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

3、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大行政村(居委会)、部门单位财务清理审计力度,加强整改落实,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4、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及厉行节约和制止奢侈浪费专项整治。规范和改革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镇直部门和村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实行干部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惩戒问责力度。

六、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居委会)主要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任期内审计和离任审计,不断加强廉洁从政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德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七、着力规范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

1、进一步拓展治本抓源工作领域。全面推进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

第9篇:街道人大年度工作要点

街道人大年度工作要点

**年,XX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余杭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余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按照“服务大局、强化监督、贴近群众、反映民意、务实创新、改进作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核心, 支持办事处各项工作, 丰富人大工委工作内涵,关注民生,为打造“田园城镇、美丽乡村、和谐家园、品质生活”作出应有贡献。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工作中心,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街道人大工委要根据工作职责,找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街道人大的作用,认真履行人大工作的各项职责。要继续围绕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关心、支持和参与经济建设,在重点工作中提升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

二、组织代表视察,提高监督实效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将监督寓于支持之中,做到既依法开展监督,又能更好地支持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方法,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大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事工程的监督力度。组织代表开展对实体经济、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实事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检查活动,密切关注事关实体经济和民生问题的项目,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年重点开展代表视察活动4次,一是围绕良渚街道卫生工作,开展区人

代会会前视察、调研,征集梳理代表建议,提高建议针对性和质量;二是组织代表开展城市防洪体系情况视察活动,加快水利在建项目施工进展,确保汛期前投放使用;三是针对良渚街道重点项目多、任务重的特点,组织开展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助推项目推进;四是组织代表视察多层公寓建设和安置情况。同时,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好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活动。

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街道财政健康有序运行。

指导和督促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制订年度活动计划,一般一年不少于4次;召开人大工委例会,一般一年不少于6次,认真处理和落实代表活动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三、创新工作思路,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来自全社会各条战线,接触到的选民也来自不同的层面,反映的问题涵盖了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方方面面。因此,街道人大工委将结合代表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代表优势互补的作用,使代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自觉服务于街道中心工作的需要。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发挥代表建言献策的作用;二是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深入基层,收集民情民意,服务民生,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发挥代表的职业所长,即对企业、农村、社区、部门等行业的代表,因人而异,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并结合实际做好代表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

四、注重提高素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加强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特别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监督法》的学习,

采取自学、组织学、外出学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学习的实际效果,不断提高人大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好人大工委工作职责、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代表考核制度等,继续加强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明确严格依法办事与工作创新的关系,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需要,选择如何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如何进一步加强村级经济发展管理等课题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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