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月×日, 某市矿业公司井下发生煤矿透水事故, 11名矿工被困井下, 经救护队抢救挖掘, 在井下陆续发现11名遇难矿工尸体。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11具遇难矿工尸体编号并陆续进行了法医学检验。
1号和2号尸体衣着已更换, 体表已清, 3号-11号尸体外均包裹风筒布, 风筒布附有大量泥浆, 所穿衣物均附有大量泥浆。
1号-11号尸体体表均有不同程度皮肤擦挫伤, 1号尸体左枕部有一2.3cm×0.5cm纵形头皮挫裂创, 深达骨膜;2号尸体右颞部有一6.0cm×1.5cm弧形挫裂创口, 深达颞肌;6号尸体右侧肋骨可触及广泛性骨折;11号尸体左侧颞部可见一挫裂创口, 深达骨质。
1号和2号尸体呈中度腐败, 窒息征象明显:口唇青紫, 颜面青紫, 球睑结合膜出血。呈现水中早期尸体改变特征:尸斑浅淡, 双手呈“洗衣妇手”样改变。3号-11号尸体口鼻腔及外耳道均附有大量泥浆, 呈高度腐败, 呈现水中晚期尸体改变特征:尸体皮下充满腐败气体, 呈“巨人观”, 气味恶臭, 全身呈桶装, 皮肤发绿, 表皮剥脱、毛发脱落, 颜面膨大, 眼球外突, 舌尖挺出口外, 上下唇外翻呈漏斗状, 面部无法辨认, 手足皮肤膨胀呈套样脱落。
检材提取:分别对1号-11号尸体进行了DNA样本采集:1号、2号为心血, 3号-11号为肋软骨, 用于个体识别。
辨认:先由单位同事辨认后死者家属辨认:死者家属辨认程序:口述-照片-遗物-尸体-DNA比对。一般情况下, 死者直系亲属的情绪比较激动, 往往不能有效地进行尸体辨认, 且情绪不易控制, 容易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故在辨认尸体过程中先给家属口述尸体情况, 然后通过照片、尸体辨认, 最后通过DNA检验确定。
此次事故共挖掘清理出尸体11具, (经事故调查, 死亡人数为11人) , 需在短时间内对11具尸体进行尸体检验、检材提取, DNA检验, 采集死者亲属血样, 进行DNA检验。以进行死因鉴定及个体识别。大部分工作均为基础工作, 难度虽小, 但必须保证每项工作的准确无误。
群体性死亡尸体的法医学检验场所, 凡是有利于开展尸体检验及存放的场地, 均可作为尸体检验场所, 但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1、尸体检验场所应具备基本的照明、通风、上下水等设施;2、尸检场所应具备封闭或半封闭条件, 配置适量安保人员, 以保证检验工作不受干扰。
编号-检验-照相-检材提取-移交。工作时, 要分工明确, 合理设计登记表格, 要准确登记尸体编号、存放位置、随身物品等情况。尸体检验记录要清楚规范, 对死者容貌、衣着、尸表检验等详细记录, 并提取适当的 (新鲜尸体提取心血、腐败尸体提取肋软骨、牙齿及长骨等) DNA检材备检,
应在尸体检验完成后进行, 包括一般条件对比 (包括个体的性别、年龄、身高等) 、特殊条件对比 (包括指纹、齿科、容貌特征、体表特征等) 、检验认定文件形成 (包括尸体检验报告、指纹检验报告、DNA检验报告等) 三个步骤。
摘要:群体性死亡事件, 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 都是国家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 世界各国无一例外。群体性死亡事件不仅涉及人民生命和财产, 而且也关系到社会安定和谐, 必须依法慎重处置。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确定死亡原因及个体识别。
关键词:法医病理学,群体性死亡事件,尸体现象,死亡原因,DNA
[1]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死亡事件法医操作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4.3.
[2] 赵子琴.法医病理学 (第4版) [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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