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安全应急预案

2022-10-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供热安全应急预案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形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

(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

(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成员由农业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办公室主任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管副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副主任担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领导机构职责

(1)指导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2)确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控制级别,部署应急处置措施。

(3)向社会发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信息或公告。

(4)确认处置结果,决定解除警情。

2.3 工作机构职责

(1)受理、收集、整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信息,向领导机构报告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2)组织专家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级别建议。

(3)组织开展事故技术鉴定,提出补救措施,查缴涉案农药产品。

(4)监督、检查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汇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结果,提出解除警情建议。

(6)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

(7)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8)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和预防

3.1 监测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农药信息监测点,定期对农药产品质量、使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

3.2 应急准备措施

(1)建立完善农药监督抽查制度,及时公布农药质量状况信息。

(2)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交流。

(3)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培训,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4)对农药质量、使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防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事件分级

根据人畜伤害、经济损失、受害面积、社会影响和控制难易程度,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4.1.1 Ⅰ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5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3)发生100人以上中毒或者5000头(只)以上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Ⅰ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2 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发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0头(只)以上、5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Ⅱ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3 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3)发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者300头(只)以上、1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Ⅲ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4 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2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发生5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头(只)以上、3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Ⅳ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2 信息报告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初次报告后,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最新动态。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抄报农业部办公厅;情况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通过《农业部值班信息》报告国务院。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调查,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次生灾害,同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事故等级建议。

4.4 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由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发生Ⅰ级使用安全事故,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全国应急响应;发生Ⅱ级使用安全事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省级应急响应;发生Ⅲ级使用安全事故,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发生Ⅳ级使用安全事故,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5响应措施

(1)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落实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慰问受害群众,核查情况,指导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6 指挥与协调

(1)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应急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区域通报情况。

(2)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启动本级预案时,由于能力和条件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有效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时,可请求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7 信息发布

根据分级响应机制,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区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不同情况,按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

4.8 应急结束

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公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解除警情。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善后保障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因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致病、致残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障事发地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2)减少损失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农民积极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5.2 评估总结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析、评价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案例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6.2 技术保障

部、省、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承担农药应急处置农药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

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技术专家库,负责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技术支持。

6.3 信息保障

农业部建立农药监管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分析和公布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6.4 人员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负责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传教育与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救助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药安全使用及事故处置知识。

7.3 监督检查

Ⅰ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农业部组织监督检查。Ⅱ级和Ⅲ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监督检查。Ⅳ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监督检查。

7.4 奖惩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预案要定期评估,并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2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因农药残留超标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规定办理。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應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 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國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應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篇:浅谈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建设

[摘要]随着油田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现代信息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油田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信息用户数量与日俱增,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也随之日显突出,尤其是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作为确保油田各项应用系统安全的关键屏障已逐步成为油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此,本文对优化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提出了建设构想

[关键词]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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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大庆油田目前正处于“三步走”发展构想的战略调整阶段,围绕着“拓展领域,优化业务构成”这一核心工作内容,近年来大庆油田网络信息化建设步履生风,勘探开发生产系统、油田地理信息系统、ERP系统和票据系统等多个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正式上线及平稳运行,极大地推动了油田开发生产信息管理体系和油田财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同时也对网络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建设尤为重要,本文对此提出设计构想,以为优化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提供借鉴。

2 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总体设计

2.1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是针对因不可抗力、应用系统漏洞以及人为操作而导致的突发性网络信息危机事件所做的应急处理工作。其目的在于一旦油田各网络信息系统出现突发性危机事件时,依然能够维持油田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2 应急预案的实施主体

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主体就是负责领导、制定、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人员,为此应当自上而下地,从大庆油田公司直至三、四级基层单位,都要设立网络信息安全委员会,并由专家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建设管理和应急处置。

2.3 应急预案的客体

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客体就是网络信息应急处理的对象,即针对何种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对此,由于不同的应急事件给油田网络信息带来的危害不同,对油田正常工作带来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因而若要做好大庆油田网络信息安全的防范与应急工作,首先要在应急预案中将大庆油田面临的应急事件按相应等级进行分类。对此,可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将应急事件分为六大类四大等级。

2.3.1 油田网络信息应急事件的种类

六大类应急事件分别为:因破坏油田各应用系统正常使用而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危害程序事件;因通过木马、病毒等网络技术手段或者外力攻击危害油田网络信息安全的网络攻击事件;因利用各种手段私自篡改、假冒、泄露、窃取而危害油田网络信息安全的信息破坏事件;因服务端、客户端设备故障而危害油田网络信息安全的设备设施故障事件;因地震、冰雹等不可抗力导致油田网络不能正常使用的灾害性信息安全事件;除上述五大类之外的信息安全事件。

2.3.2 油田网络信息应急事件的级别设定

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网络信息安全危害程度的界定,可将上述每一类应急事件都按最终产生的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级别。

(1)油田网络特大信息安全事件

此类突发性安全事件是指足以导致财务、勘探开发、油气生产、地面工程以及人力资源等油田最为重要的信息系统遭受特别重大的破坏乃至瘫痪,且急需由大庆油田公司统筹安排各方面资源和指挥各界力量快速消除负面影响,确保各油田网络信息系统恢复正常。一般包括如下两种情况:一是油田网络信息交互部分甚至全部链路中断而造成的特大影响。;二是遭到不法分子恶意入侵并大肆宣传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或者通过网络攻击来窃取国家秘密、机密和绝密内容。

(2)油田网络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此类突发性安全事件是指导致油田各信息系统遭受较为严重但不致于瘫痪的破坏,其产生的危害要小于特大安全事件,只需要大庆油田各二级单位统一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和力量来保障各油田网络信息系统恢复正常。

(3)油田网络较大信息安全事件

此类安全危机事件是指由大庆油田各二级单位认定的有可能对下属各三、四级基层单位网络信息安全造成较大危害,但该危害不会扩散至全大庆油田范围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4)油田网络一般信息安全事件

由大庆油田各二级单位下属各三、四级单位认定的有可能对本单位造成较大危害,但该危害不会扩散至各二级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3 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方案设计

3.1 应急预警的方案设计

建立并完善应急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将突发性应急事件扼杀在摇篮中的“先锋队”和“排头兵”,因而油田各级单位都要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工作。

首先,及时升级更新系统应用补丁、杀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来加强对服务器和用户端的病毒防范,采用Station Lock等先进技术来辨别潜在的病毒攻击意图,将其拒之“局网”门外;

其次,应当对财务集成平台、资金平台、ERP系统和A4系统等油田重要业务的应用系统增加用户身份验证和识别功能,建立身份确认和授权管理机制,防止非法用户窃取油田应用系统中各项保密级别的数据;

再次,各级单位还要做到每日备份主要数据、每周扫描漏洞、每月备份全部数据,以便系统发生危机后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最后,还要建立完善各级安全事件的预警机制,做到基层系统应用岗位向网络信息安全委员会报告,由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预警程序,即“向各级单位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进入网络安全预警状态——组织专家、工程师和系统应用部门运维人员组成应急事件技术组,分析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并在应急处理全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网络信息安全委员会根据技术组提供的意见作出应急处理决策,指挥、调度各级单位各方资源和力量作出防范和应急处理——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潜在危害消除后,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发布解除预警的通知”。

3.2 应急处置的方案设计

当接到各级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通知后,网络信息安全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和“应急终止”三方面的处置程序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3.2.1 应急处置方案的启动

当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由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由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专家组成员,按照应急委员会主任授权,在2小时内向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汇报。

3.2.2 应急处置程序的设计

首先,由网络信息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各方应急力量赶到应急事件现场,成立应急事件技术分析组,根据预案规定界定事件类别及等级,分析事件起因及性质,提出应急技术处置建议;其次,由网络信息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综合各项处置建议制定最佳处置方案,布置工作内容,指挥各方力量控制应急事件进一步扩大,减少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对事件源头进行控制和彻底清除,恢复被破坏的信息、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使遭到破坏的系统重新运行;最后,对应急处理全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找到不足,填写《大庆油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结果反馈表》,做好记录以备调查;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事件,配合公安保卫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 结束语

近年来,大庆油田各项工作依托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不断上线运行大型应用系统,例如油气水井生产数据管理系统、工程技术生产运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和财务管理集成平台等等。随着这些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应用,危害油田网络信息安全的突发性潜在事件越来越多,因而油田网络信息安全必须受到重视,尤其是要不断优化设计应急预案,在总体设计上要明确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和应急对象,在方案设计上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而确保潜在危害事件一旦发生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为油田各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切实保障!

参考文献

[1]雷领红、莫永华,《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现代计算机,2010年第8期

[2]赵伟、马丽涛,《网络与信息安全在大型国企中的应用》,电脑知识与技术,2012年第24期

作者:旺建华

第4篇:供热厂热水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供热厂热水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写)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使应急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火灾事故、(或者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供热厂热水锅炉事故的综合与处臵相结合的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抢险与单位自救相结合。

2、危险源及风险性分析 2.1锅炉概况

本单位为专业供热厂,主要负责区民小区供热,现有SHL14-1.25-130/70AⅡ型热水锅炉三台,为两用一备,主要运行参数

1 压力为1.0MPa,出水温度120℃,锅炉房建于小区东南侧,经重大危险源辨识属重大危险源。

2.2危险性分析

2.2.1本供热厂危险源为三台SHL14-1.25-130/70AⅡ型热水锅炉。

2.2.2高温热水锅炉在运行中遇特殊情况可出现超压、超温、汽化、爆管等事故,如处理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

2.2.3高温热水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当压力超过锅筒承受压力时,会造成锅筒破裂(爆炸)。同时锅筒压力瞬时降为大气压力,高温热水迅速蒸发,体积激烈膨胀而爆沸造成第二次爆炸,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巨大的作用力和冲击波,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伤害。

2.2.4高温热水锅炉爆炸的破坏力决定于高温水的容积、压力和温度。

2.2.5热水锅炉爆炸原因

(1)超压:因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或安全联锁保护装臵失效,使锅炉的运行压力超过锅筒的承受压力而发生爆炸。

(2)锅炉的受压元件自身缺陷或损坏,降低了自身的承受压力而造成锅炉爆炸。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和职责 3.1.1指挥部主要职责

2 (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应急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3)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工作的组织、指挥。 (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5)为抢救提供物质保障及其他保障条件。

(6)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向上一级救援机构(如果存在)汇报事故抢救情况。

(7)组织预案的学习、演练、改进。

(8)负责了解、检查各抢救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

(9)适时调整各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抢救组织正常工作。 (10)对预案的执行或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审。 (11)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信息。 (12)负责向上级部门做事故报告。 3.1.2总指挥 厂长:XXX 职责:负责应急指挥工作,发布抢险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协调各部门工作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对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3.1.3副总指挥设备 科长:XXX 职责: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及应急工作,对抢险、抢修作业依据技术规范,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负责消防和警戒人员的安排,布臵善后和现场保护。

3 3.1.4联络员 安全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按指挥部的命令进行上、下级联系,根据技术人员的意见随时向指挥部汇报。

3.2抢险总职责 (1)成员:XXX XXX (2)主要职责:指锅炉运行情况进行应急处理,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锅炉爆炸后进行抢救。

3.3消防组职责 成员:XXX XXX 职责:负责消防器材,爆炸后如有火情立即投入灭火。 3.4保卫组职责 成员:XXX XXX 职责:负责安全保卫,布臵警戒,控制人员有序疏散。 3.5后勤保障组职责 成员:XXX XXX 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救物资和通讯保障。 3.6医疗救护组 成员:XXX XXX 职责:联系急救医院,组织对伤亡人员实施抢救和处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的监控

热水锅炉运行的监控,主要是锅炉的压力、温度和燃烧情况。

4 热水锅炉运行时,要定时巡回检查,并随时监控运行压力和温度,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

4.2高温热水锅炉运行中遇特殊情况的处理 4.2.1锅炉超压 (1)现象

①压力表指示压力急剧上升超过锅炉最高容许压力。锅炉汽化引起超压时,压力表抖动甚至压力表晃动。

②安全阀起跳

③系统局部变形、泄漏或开裂。 (2)处理

①停止燃烧设臵的运行(要维持循环水泵的运行)。

②锅炉超压时,如安全阀未起跳,应立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水降压。

③因定压装臵失效,而引起超压时,应对压力控制系统从新调整。 4.2.2锅炉汽化 (1)锅水超温汽化 ①现象

a、锅水超温汽化时,锅水的温度急剧上升,超温报警器报警。 b、锅水超温汽化,同时锅水压力也突然上升,安全阀动作排出蒸汽。

②处理

a、锅炉超温汽化时,应立即紧急停炉。

5 b、向锅炉补进冷水,排出热水,降低锅炉温度。

c、因系统恒压装臵失效,引起压力降低或系统泄漏,经大量补水仍不能维持压力,而造成汽化的应立即紧急停炉。

(2)锅水局部汽化

①现象:汽化管段发生水击或炉管震动。

处理:发生严重的锅水局部汽化时,应停止燃烧设备运行(循环水泵继续运行),开大汽化回路回水阀,增大水流量。

4.2.3爆管事故 (1)现象

a、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b、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

c、炉膛火烟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 d、排烟温度下降。

e.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2)处理

a、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周停炉。

b.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它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

c、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4.2.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6 (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炉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2)锅炉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3)循环水泵或补给水泵失效时。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6)不断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7)燃烧设备损坏,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

4.3报警

(1)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锅炉缺水,锅炉超压、锅炉爆管等安全事故,经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措施处理后,事态仍继续扩大而无法控制,发生锅炉爆炸或可能发生锅炉爆炸时,第一发现人即向值班人员报告,说明事故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等,值班电话:XXXX (2)通过电话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指挥部根据事故程序,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拨打1

19、110及120。

(4)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事故应立即指挥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5.应急处臵

进入现场的各支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抢救

7 工作。

5.1现场指挥部

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抢救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抢救行动。

5.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 分片进行扑救。

5.3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臵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5.4现场医疗急救

5.4.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5.4.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5.4.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5.4.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5.5疏散撤离

5.5.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5.5.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8 6.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结束。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7.后期处臵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救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区安监局: XXX 区质监局: 法人电话:XXX 技术负责人电话:

8.2厂为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厂长安全员,关键岗位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8.3应急物资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铁锹、水泥、手套等防护用品。 9.培训与演练

9 9.1培训: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知识辅导、防火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锅炉事故的处理。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

9.2演练:各岗位每季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并上报安全负责人。

全厂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指挥能力;检验疏散、抢救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厂员工撤离、疏散到指定位臵;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数;检验应急抢救组是否熟练操作抢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分为多个抢救梯队有组织的救火;是否能迅速准确的切断电源;是否进行自我保护。检验后勤保障组是否在不同险情的情况下,对抢险救灾所必需的物资供给保障工作及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各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奖惩

10.1在抢救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

10 扬或奖励。

10.2在抢救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0.3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本企业存档备案。

附则

应急预案备案:本预案报总经理(法人)审阅批准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维护和更新: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臵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 制定,由 部门解释。

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于 年 月 日实施。

第5篇:供热应急预案

为加强集中供热安装管理,在发生集中供热安全事故时,能够有效快速地做好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热,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指挥机构

1、指挥组

总指挥:李玉新 副总指挥:邵建东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应急方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现场指挥组 组长:邵建东

成员:邵军、李汉强、孙立国、韩强、张相敏、马吉涛、刘兵 职责:根据预案和指挥组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供热抢修人员和设备保障

1、供热抢修人员由供热科负责,下属电厂抢修队安居抢修队湖滨抢修队商城抢修队和棉西抢修队组成。

职责:根据现场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抢修工作。

2、设备保障工作也由供热科组织完成,供热科在供暖前把抢修用设备、机械车辆(见附表一)和抢修用材料(见附表二)准备好,有专人管理,供暖期间每周检查一次。 职责:保证供热设备随时可用,抢修材料随时够用。 供热管道安全事故抢修预案。

1、供热主管网出现安全事故,现场指挥组在接到指挥组命令后,立即组织抢修人员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主阀门,还是带压堵漏,并根据预案安排邵军、韩强、张相敏负责管道抢修,马吉涛负责土建施工,孙立国负责通知相关采暖用户,李汉强、刘兵负责向上级供暖部门汇报和通知供暖热线,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见附表三)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向指挥组汇报,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情况上报指挥组。

2、供热分支管道出现安全事故后,由供热科组织抢修人员10分钟内到现场,由现场抢修组成员制定方案进行抢修,抢修完成后,把事故实际情况上报现场指挥组。

3、供热出现大面积不热事故后,由现场指挥组确定不是厂内原因后,安排各区抢修人员到现场排查阀门是否损坏,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气阻等原因,直到恢复正常供热,处理完毕后,把事故实际情况上报指挥组。

4、因锅炉和温度等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时,由现场指挥组组织,供热科实施,关停一些供热效果差失水率高的小区,直到补水恢复正常后,在恢复这些小区的供暖。

四、在供暖前,根据本预案进行演习拉练,以便在突发事故中,更快更好的完成保障任务。

第6篇:供热保障应急预案

望京国际研发园物业管理处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地处理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园区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区供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1、 总指挥: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应急方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供热抢修人员现场指挥:

职责:根据预案和指挥组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成员:刘宝、及冷站值班人员、锅炉维保方:张芳芳13466603897: 13366968737 职责:根据现场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抢修工作。

二、设备保障工作由空水主管汪忠平组织完成,在供暖前把抢修用设备和抢修用材料准备好,放置工程部库房有专人管理,供暖期间每周检查一次。

职责:保证供热设备随时可用,抢修材料随时够用。

三、 供热管道安全事故抢修预案。

1、供热主管网出现安全事故,现场指挥组在接到指挥组命令后,立即组织抢修人员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主阀门,还是带压堵漏,并根据预案安排专人负责管道抢修,专人负责土建施工,专人负责通知相关采暖用户,专人负责向上级及时把现场情况向指挥组汇报,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情况上报总指挥。

锅炉运行中发生爆管事故

2、司炉人员发现爆管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同时停止锅炉运行,做好锅炉退火及降温工作。当炉膛温度降至可进行抢修时,由总指挥、副总指挥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小组实施抢修工作。主要有:查漏、锅炉泄水、切割爆管、换管焊接、加水试压等

3、锅炉爆炸事故

①、当发生锅炉爆炸时,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应第一时间向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回报情况,如产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

110、1

19、120

望京国际研发园物业管理处

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以及伤亡损失情况等。

②、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总指挥统一指挥,实施救灾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抢险救援时要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

110、120、119等各支救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③、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等做好详细记录,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同时组织专业维保人员抢修因事故受损的设备,以最短时间修复所有受损设备,确保园区尽快回复供暖。

四、日常防范

组织开展对本辖区供热锅炉系统、除渣设备、上煤设备、水处理设备、热水循环设备、外网系统等进行普查和维修保养工作。加强对供热保障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职责,严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制定供热保障防护措施,确保突发事件所涉及群众的人身安全。

4、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六、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与相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北京金色慧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望京国际研发园项目部

2016年1月1日

第7篇:热力供热应急预案分解

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城市供热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供热公司、中国联通司、中国移动。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供热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供热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

总指挥:

联系电话:

副总指挥:

联系电话: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

主要责任部门:

总工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生产经营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管网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技术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后勤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

主要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工程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安环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预防机制

3.1 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 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 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 ,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 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 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 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 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12345678;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22222222,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1)由企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配专人到有关企业协调调拨和优质燃煤采购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本预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4.7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附则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供热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录1:

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结构图 2:

热网事故处理流程

附录

附录3:

热网事故处理需要工具和材料汇总表

第8篇: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

供热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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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武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安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及武安市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水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

1 总 指 挥:陆鹏(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总指挥:胡铁(利民供暖主任)

王文(城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办主任)

成员科室:办公室、技术科、运行科、市场科、财务科、供应科、收费科、稽查队、(调度室)安全科。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813070

18、8130639

9、

(二)救援队成员:

一分队:张春生、候风来、陈久斌、杨桂莲、崔宝信、王立军、

汤燕涛、程玉香、王冬梅。

二分队:马海涛、宋喜、宋金忠、杜林祥、马志申、焦秋生。 三分队:王成、 李月琴、马畅 、张俊、靳秀芳 、宋秀英。 四分队:王明、马淑萍、许泽仁、张于、李书巨、张仲国。 五分队:刘铁牛、朱学军、刘建利、刘建辉、张玉荣、 张淑利、张秀梅。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办事处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办事处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贯彻北京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

2 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调度室(安全科):对应急事故紧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和情况汇总通报;协调解决在供热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供热的紧急情况。

技术科:负责制订供热水网应急事故的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运行科:负责冬季供热、用电、用水的联系协调;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维修队:保障热水网的安全、平稳运行;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办公室:负责向用户及媒体做好供热抢修的说明及解释工作;做好供热抢修的后勤保障和热用户信访工作。

财务科:负责应急资金的启动使用工作。

供应科:负责供热抢修所用的物资的及时购置和普通部件的

3 备存工作。。

市场科: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热纠纷,及新用户入网手续的办理、发证工作及相关统计工作。

收费科:负责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及用户不热等相关问题的解决处理工作。

稽查队:负责做好供热违章(私接、乱接、损坏供热管线及设施)用户的查处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运行科、安全科、稽查队、工程维修队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工作,经常对供热管网进行检查巡视,工程队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运行科对站内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安全科负责供热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生产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任务。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科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电话为:8130639

9、81307138。在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锅炉主辅机故障、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暴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锅炉暴炸、或其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响应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抢险小组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组织保持通讯畅通。

当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6 (3)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处置措施

1、当供热水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正、副队长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进行抢修。

2、当供热水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正、副队长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向主管经理汇报,主管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抢修方案,并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科)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

7 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标定校验工作,保持完好无损。

(四)安全科每年12月底前上报供暖中心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储备和完好情况。

(五)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七)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应急救援物资。

九、后期处理

(一)应急状态关闭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伤员安置、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办事处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助力量,参与救助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监督落实,并定期组织验收。

十、保障措施

(一) 指挥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地点设在工业园区锅炉房。指挥地点应具备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需要的设施。能随时接受、传递、指挥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应急值班电话:8130639

9、81307138。

(二)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 品 名

存放地点 抢险车

2(辆)

工业园区锅炉房 电焊机

4(台)

工业园区锅炉房 切路锯

1(台)

工业园区锅炉房

切割机

2(台)

工业园区锅炉房

套丝机

1(台)

工业园区锅炉房

砂轮机

2(台)

工业园区锅炉房

抛光机

2(台)

工业园区锅炉房 套丝板牙

3(把)

工业园区锅炉房 管钳

3(把)

工业园区锅炉房 铁铲

5(把)

工业园区锅炉房 活口扳手

5(把)

工业园区锅炉房 防水服

2(套)

工业园区锅炉房 安全帽

5(顶)

工业园区锅炉房 放毒面罩

4(具)

工业园区锅炉房 对讲机

4(部)

工业园区锅炉房

9 梯子

4(架)

工业园区锅炉房

(三) 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以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建立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应急响应期间,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指挥、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四)医疗保障:区弟一医院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定点单位。

(五)经费保障:制定了抢险经费保障制度,财务设立救援专项资金,必须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挪用此款,中心定期对此项经费进行督导检查。 十

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培训工作;指定计划,分布实施,确保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定期总结,发扬成绩,补漏洞,使培训工作良好运行,有条不紊;定期考核,使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二)演练:成立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小组,组长胡铁;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参加人员为全队职工;定期考核,检查演练的实效性。 十

二、附则

(一)责任与奖励:对在供热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

10 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城关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三)预案的生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

二00一年九月十日

第9篇:天然气限气供热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今冬全市日益增长的用气需求和上游气源紧张局势,预计今冬明春青岛市天然气供应缺口较大,冬季随着燃气锅炉用户的逐步使用,估计用气高峰将在1月中旬至2月上旬出现,但是不排除极寒天气提前到来,用气高峰提前的情况。而一旦进入极寒天气,将有可能采取“限供”。按应急供应具体目标,首先对工商业用户用气实行限量供给,当天然气气源紧张且协调仍不能满足需求或无效时,停止对所有工商用户供气。而我公司主要是天然气供热,将面临重大的挑战,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市场运营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组成。

2、应急组织机构由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通讯联络协调组等4个小组组成。

3、应急职责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抢险抢修组: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物资供应组: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防护用品、电加热器等。

(5)交通运输组: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6)通讯联络协调组: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极端天气时,启动该套应急程序。

四、应急程序

(一)报警

1、当接到天然气公司限气通知后,(限气分为一般限气和严重限气)立即打电话向公司值班人员和部门领导汇报。

(二)处置

1、公司值班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

2、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组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3、一般限气值班人员立即打电话通知使用单位,锅炉或直燃机低温运行(出口温度设定30度)。

4、严重限气值班人员立即打电话通知使用单位,做好停止供热准备,循环泵运行。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及时与天燃气公司的联系,需要切断天然气供应的一定要切断;需要天然气置换的一定要按规定置换;需要专业队伍维修的一定要委派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2、做好处理事故专用材料、应急消防物资、检测工具等的储备。

3、处理完后要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认真作好技术资料的填写。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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