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论文

2022-03-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生证券论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作者简介:李新刚(1974-),男,山东淄博人,法学硕士,中共淄博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民商法学。摘要:把民生理念融入法治之中,构建民生法治,既为法治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第一篇:民生证券论文

民生证券屡遭降级和整改元气大伤 上半年利润同比降幅高达九成

今年民生证券经纪业务新增开户被暂停,加之今年资本市场低迷,公司经营雪上加霜,上半年净利润下滑高达九成

近日,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券商上半年财务数据。由于资本市场低迷,券商整体利润同比都有大幅下降,其中更是有几家券商的表现出乎意料。

民生证券便是一例。上半年,民生证券营收5.97亿元,而去年同期高达18.6亿元,下降幅度高达68%;净利润仅有629万元,去年同期为0.92亿元,同比降幅高达93%。净利润排名亦是下降了65位,降至116名。民生证券到底发生了什么?

《投资者报》记者向民生证券电话采访,该公司前台人员表示,会与品牌部相关联系人联系,但令人遗憾的是,直到截稿前,仍然没有联系。

记者从其控股股东——泛海控股发布的半年报中找到,公司也承认民生证券在经纪、自营等主要业务模块收益不理想,导致民生证券整体经营业绩低于预期。

新开户业务被暂停影响大

尽管上半年券商整体的经纪业务都出现了大幅波动,但是民生证券的经纪业务下滑幅度超出预期。

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9月14日,民生证券交易规模为7994亿元,第一名的华泰证券的证券交易量高达14.7万亿元,民生排名50位,名次排名下降了5个名次。

《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到,民生证券经纪业务交易规模排名下降和公司新开证券账户被暂停有关。

此前有媒体报道,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在时任营业部总经理许静期间,发售的“民生证券新三板基金”产品到期后无法兑现本息。

根据投资者称,此案直接牵扯投资者逾300人,间接牵扯上千人,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左右。按照相关规定,许静被山西证监局认定不恰当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许静诈骗案移交稽查立案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尚未进一步披露案情。

彼时,民生证券官网回应称,基金合同及公章都是假的,是总经理许静个人行为,“本案是由营业部多名员工协同完成的诈骗,目前,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经营正常”。但受害的投资者们显然不买账,不断通过各种途径争取权益。

不过,根据泛海控股公告,因该事件证监会对民生证券下发了《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函》(机构部函【2015】 3381 号)。证监会函中认定,未发现民生证券参与有关诈骗活动(公安机关尚未披露案情),但指出民生证券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今年1月6日泛海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民生证券采取如下行政监管措施:一是责令限期改正;二是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三是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暂停期间民生证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同时,山西证监局对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的监管措施,并将许静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许静诈骗案移交稽查立案调查。

在今年1月的公告里,泛海控股表示,民生证券是一家综合券商,新增经纪业务客户对民生证券经纪业务的贡献较小,但是半年过去,整个公司的利润出现了大幅下滑,可见此次处罚让公司元气大伤。

泛海控股在半年报里还提到,上半年民生证券业绩表现不佳,还因为自营业务出现了问题。

由于公司没有公布民生证券具体的财务数据,记者只能从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股东来一探究竟。Wind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民生证券持有中国宝安、岳阳林纸、索菲亚、圣阳股份、合诚股份、中恒电气、佳都科技、东方精工。

令记者诧异的是,民生证券重仓持有的上述几家公司,上半年的表现与整个大盘相比还算不错。因此,记者猜测,民生证券自营表现不佳,有可能是其他持有的股票,抑或割肉了表现不好的股票。

券商评级再次回落至c级

民生证券近年来在资本市场之路并不平坦,2013年就因保荐项目天能科技造假被证监会处罚,当年券商分类评级被“一降到底”。

2013年民生证券就因投行业务问题频发评级被“一降到底”。彼时民生证券保荐项目天能科技曝出严重造假,除公司本身多位高管被处罚之外,民生证券被认为在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证监会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保荐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并认定二人为市场禁入者。随后的2014年和2015年,民生证券逐步缓过神来,2014年连升三级录得B级,2015年再升一级至BB级。

除此之外,在当年证监会组织的财务核查当中,民生证券亦有过半保荐项目“撤单”,对保荐项目把关能力之低劣可见一斑。

但没有想到的是,此次暂停开户等处罚再次导致2016年评级重回C级。

泛海控股在半年报里也提到,公司将加强公司的合规建议。但是由于C级的评级,民生证券很多新业务开展受限,利润恢复增长还有待检验。

作者:薛玉敏

第二篇:民生证券新管理层最快6月确定

“年初新领导上任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在调整,到6月或许就能定下来。”民生证券一位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透露。

今年1月,与民生证券同属“泛海系”的民生投资(000416.SZ)董事长马志军、总经理张更生、董秘冯栋和监事会主席余政四大高管集体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集体移师民生证券。1月下旬,北京证监局公告,余政接替岳献春出任民生证券新董事长,而其他三人的工作安排尚未披露。

虽然目前不清楚他们的职责范围,但民生投资的四位高管集体转投民生证券,意义重大,市场不禁猜测,民生证券借壳上市是否有了重新启动的可能性?

上市预期加强

“新领导的到来肯定会让民生证券上市的进程加快。”上述人士乐观地说。

目前,民生证券的董事会成员有余政、汤谷良、马志军、陈飞翔、卢晓云等,监事会成员有张颖、赵英伟等人。

这些人多出身泛海系。张颖目前是大股东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建设”)董事、董事长助理兼助理总裁;赵英伟担任泛海建设财务总监、泛海建设监事,民生投资监事会副主席。

显然,民生投资和民生证券两家公司在高层层面沟通密切,由于同属“泛海系”,壳资源干净的民生投资一直被认为是民生证券最好的借壳对象。

事实上,民生投资早已为民生证券做了准备,旗下主业脑白金和黄金搭档于2004年、2005年转让出去。2011年7月,民生投资以3180万元将持有的国货丽达45%股权出售给青岛才高集团,公司手头上的经营性资产仅剩下一块。

市场当时曾预期此举或为公司大股东泛海建设实现下属资源证券化做准备,资产注入是肯定的,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

不过民生投资此番再次否认了上市事宜,称现阶段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大股东泛海建设和实际控制人卢志强也分别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会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但高管的集体变动,肯定是一种征兆,极有可能意味着重组上市的进程加快。”一位券商人士分析道。

布下重棋

在泛海系的金融王国里,证券、银行、保险、期货、典当等牌照一应俱全,前不久又获得了信托资格,可以说是构筑起了一个完整的金融集团。

对泛海系的实质控制人卢志强来说,下一步要解决的是,以何种方式搭建起一个金融资本运作平台。是将民生投资作为融资平台,还是选择其他方式,只有等他棋子落下的那一刻才会知晓。但在那之前,民生证券是实现梦想的最好选择。

民生证券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净利润为0.7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2.51亿元,净利润3.3亿元。而泛海系其他金融企业,如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为620万元,民生人寿到2010年时才首次实现盈利1718万元,至于期货公司更都刚开业不久。

民生证券不仅是最有资格上市的资产,而且眼下还是个上市的好时候。在5月初刚刚召开的券商创新业务大会上,证监会相关领导称,将促进证券公司加快上市,放宽优质券商上市条件。

泛海建设一步步加强着对民生证券的控制。

2002年4月,卢志强利用黄河证券新一轮增资扩股的机会,入股黄河证券,持股比例为18.716%,是第一大股东。同年7月,黄河证券更名为民生证券,注册地由郑州迁至北京,成为泛海系的一员。

在这一轮增资中,泛海系与关联方股东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共持有28.074%股权控股民生证券,但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差不大。此后近10年中,泛海系相继从其他股东购买股权,到去年,泛海建设占股比例上升至66.799%,成为绝对控股股东。

在泛海建设一步步加强控制权的同时,民生证券也在改变发展缓慢的情况。

在新股东的支持下,民生证券自去年以来高举高打,从国内其他券商进行广泛的挖角行动:包括从齐鲁证券招揽来现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贾岩、从银河证券挖角的主管研究所的滕泰,以及迅速增加的保荐人队伍。

挖角行动很快就显示了功效。民生证券的基金分仓份额快速增长,跻身前十;承销IPO数量排名也上升到前十。

作者:薛玉敏

第三篇:改善民生与构建民生法治

作者简介:李新刚(1974- ),男,山东淄博人,法学硕士,中共淄博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民商法学。

摘 要:把民生理念融入法治之中,构建民生法治,既为法治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加强民生法治建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民生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平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为改善民生提供切实保障;司法机关应当从保护民生权利、救济民生利益的角度进行理念设计和制度安排,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民生的水平。

关键词:民生保障;法治;公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方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逐渐成为当代中国发展的关键词。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成为学界的热点话题。从法律上看,加强民生领域的法治建设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把民生理念融入法治之中,构建民生法治,既为我国的法治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民生发展与法治建设的交汇融合对于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会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民生理念丰富了法治的价值内涵,为法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法治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自由、平等、人权以及公平正义等均是其重要价值。人权保障和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与民生理念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民生问题反应到法律上,主要就体现为社会公众平等地享有全部生存权和发展权。通过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的法治实践,自然会实现民生发展的许多目标。尽管如此,传统法治的价值内涵却不能完全涵盖民生理念的全部内容。法治是“依靠正义之法来治理国政与管理社会从而使权力和权利得以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1]”权力制约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立足点,传统法治所倡导的人权保障和公平正义更多的是强调把国家权力限定在合理的法律范围内,避免对人权的肆意侵犯和对公共利益的任意损害,“人权的主流精神始终是防止和抵抗公权力走向恶政”[2]。而民生发展则更多地要求国家和政府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以及完善社会保障等积极的干预行为,来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法治中的人权保障理念对国家和政府而言,侧重于规范和制约,确保不“越权”,民生理念侧重在赋予国家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的积极行为职责,确保不“失职”。

尽管随着人权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人权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政府的积极保障义务也早已被确认。但是,人权保障毕竟不能完全涵盖民生发展的所有内容,同时,民生问题也不单纯是一个法治问题,健全法治虽然是民生发展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却不是唯一手段,党和国家的政策,经济手段、财政手段,甚至道德都可以成为促进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不能把民生理念与法治价值中的某些部分等同,民生理念在法治的价值体系中有一定的独立存在意义,民生理念丰富了法治的价值内涵。

以法治来促进民生,构建民生法治,可以强化国家和政府的民生职责,使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民生政策通过稳定的制度化形式得以贯彻。社会公众切实的民生利益在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必然会极大地增强人们普遍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人们对法治的认同感和信心。在法律对民生关注的逻辑关系中,由于社会公众自身的切实的民生利益得到了法律的终极关照,就会产生社会对法律的普遍信仰,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权威的普遍认同,这种关系所带来的法治民生意义的效果也会得到很大提升。[3]

在我国,经过了1998年确立依法治国方略的一段法治热潮之后,面对现实中大量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人们对法律权威性的认同感、信任感有所淡化,法治再次成为远离普通民众的专业术语,成为人们遥不可及的梦想。而通过法治对民生的关注,构建民生法治,无疑为我国的法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对我国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二、构建民生法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由之路

1.完善民生法治可以为实现民生权利提供制度保障

民生权利是对民生现象的抽象和概括,是指主体从事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活动,以谋求生存和发展利益的资格。具体而言,民生权利包括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以及科技权利等。随着社会情势的变迁,民生权利的内涵和外延也会发生相应变化。近年来,为保障民生权益,改善民生状况,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政策具有决策迅速、针对性和适应性强的特点,但往往缺乏长期性、稳定性和明确的可操作性。将民生保障法治化,用法律的形式将民生保障的内容和形式以及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固定下来,可以实现民生保障的持久与稳定。[4]一切与人的生存和发展有关的权益均可以纳入民生权益的范畴,这其中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益,也包括自由、平等的权利等。法治可以通过确认和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受教育权、就业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的方式来达成以上目的。这种保障不仅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而且能够提供较为有效的权益诉求机制,是改善民生的基本手段。

2.完善民生法治有利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

民生保障不仅限于广大民众获得充足的物质财富和精神享受,还要求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正义;不仅要求国家对民生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而且要求民生保障制度符合公平正义的精神。胡锦涛强调,中国特色的社会公平正义观“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5]。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既需要扩大财富积累,更需要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缩小收入差距,化解社会矛盾,以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还不尽完善,在就业、教育、收入分配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建设方面,矛盾较为突出,群众的满意度较低。通过完善法治,可以“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6]。

3.完善民生法治能够有效地规范行政权力,防止政府在民生问题上的越权和失职

完善法治可以促使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贯彻各项民生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确认的民生权益;及时了解民生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效地运用法律规范调整涉及人民群众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4]通过完善法治,逐步在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中,把着力改善民生作为实现政府职能的核心评价标准,能够确保政府在改善民生问题上不失职。另一方面,通过法治手段划定政府权力的边界,界定和规范政府的职权范围,杜绝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滥用职权损害民生利益等问题,就能确保政府“不越权”,不背离为人民谋利益的根本目的。[7]

4.完善民生法治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为民生发展提供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改善民生需要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必须依靠法治。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手段,它通过界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职权和职责,为各种社会主体的行为提供明确的规范模式,通过确认合法行为和制裁违法行为,以保证社会主体合法有序地参与社会活动,保证社会井然有序、百姓安居乐业。

三、构建民生法治的基本途径

1.坚持民生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平性

必须完善民生保障法律体系。鉴于民生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民生立法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既要统筹考虑,又不能搞拼盘和照顾关系的平衡。要把握立法规律和立法时机,处理好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人大立法与行政立法等关系。要在立法中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科学合理地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避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权利和责任不对等的现象。

其次,在立法过程中,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集思广益,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议案要向社会公布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和质量。当前,在继续加强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特别是对于合理分配教育资源、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城市管理等问题,应当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8]

第三,在立法中,要准确地反映不同利益群体对生存与发展、自由与平等、财产与安全等利益诉求。要通过法律构建公平正义的制度,统筹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异,协调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从而使每一个公民的生存和发展都能获得强有力的法治保障。[9]

2.民生法治的完善需要民主推动

民主与法治是相互依存的,社会主义民主越发展,民主渠道越畅通,越是能确保法律为民所立,民生法制才能不断健全。如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能保证,那么,政府的民生保障行为就只能是一种恩惠和施舍,而难以成为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对公民而言,民生诉求是一种对人的自由、平等和全面发展的追求,因此,构建民生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满足公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上,还要使人民获得民主的参政权利,形成一种人民当家作主的有尊严的现代政治生活方式,这也是当下民生话语的要义所在。[10]

我们应当用民主的制度安排来推动民生法治建设。具体来讲,就是要以民主的理念和程序,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方式,来解决面临的民生难题。民生决策要做到科学、合理,就必须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充分吸纳民意的基础上,通过民主协商,让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这样才能有效达成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共识。民生法制的落实需要民主监督来保障,没有监督的民生执法往往会产生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会降低法律法规的社会效果。[11]通过充分发扬民主来促进民生法治建设,让民主成为民生发展的动力之源,才能使人民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与成果。

3.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为改善民生提供切实保障

在我国,政府是主要的执法主体,要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政府各部门就必须把服务民生做为工作的着眼点,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同时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将民生问题的解决与改善程度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并具体化,以科学的指标体系来检验各级政府和官员的施政绩效。

当前,特别是要规范和强化劳动执法、教育执法、环境执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以及城管执法等,切实保障公民的劳动权、教育权、生命健康权等民生权益。同时,应当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确保各级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执法。要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开透明、快捷高效,避免因利益驱动而导致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面对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应当继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信访制度,以制度的刚力来保证人们利益诉求渠道的畅通。

4.坚持司法为民,筑牢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机关应当把民生利益的保护和民生权益的有效救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保护民生权利、救济民生利益和化解民生矛盾的角度进行理念设计和制度安排,提高司法保障民生的水平。要畅通利益表达和诉求渠道,平等保护各种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司法服务措施,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审判效率。要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民生利益冲突。在民生案件审理中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生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在行政立案工作中,要通过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在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促成行政案件各方自愿和解。要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法院依职权查找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扩大执行中疑难案件的公开听证范围,提高执行中各个流程与环节的透明度与公信度,加大对执行案件中逃避执行义务、设置执行障碍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优化执法环境,破解执行难问题,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241.

[2]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371.

[3]陈涛,李彦斌.民生问题的时代价值——从法律的视角解读[J].法制与经济,2008(12).

[4]曹达全.论民生保障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J].中州大学学报,2010(5).

[5]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6]洛桑灵智多杰.解决民生问题要靠法治[J].人大研究,2009(2).

[7]栗晓宏.试论建设以民生为本的法治型政府——以吉林省为例[J].行政与法,2009(4).

[8]何士青.通过法治迈向民生保障[J].政治与法律,2008(5).

[9]付子堂.常安,中国法学[J].2009(6).

[10]胡德平.民生改善需要民主推动与法治保障[J].上海人大月刊,2011(3).

[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关于加强民生司法建设的调研报告[J].人民司法,2010(7).

责任编辑:钱国华

作者:李新刚

第四篇:强化民生档案建设搭建民生幸福桥梁

[摘 要]本文对妇幼保健专业档案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等进行探讨。

[关键词]妇幼保健;档案

近年来,肇庆市妇幼保健院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建设民生档案,为幸福肇庆服务为最终目的,着力在民生档案上下功夫,不断拓展民生档案服务的覆盖面,创新服务手段,使民生档案为民生搭建幸福桥梁,并以“幸福档案”为突破口,拓宽档案发展的空间,不断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取得一定的成效。

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是一定时间内妇女、儿童个体身体健康状况的记录和反映,它真实记载一定时间内妇女、儿童个体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要素,成为妇女、儿童身体自我保健以及妇幼保健部门制定妇女、儿童防病治病措施的依据和参考资料。现一、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的现状。

妇女保健健康检查主要项目有:婚前医学检查、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孕前保健、产褥期保健、心理疏导、产后盆底肌康复训练治疗、妇女病普查普治、妇女“五期”卫生保健指导、宫颈癌防治、乳腺癌防治、产后42天妈妈随防、“地贫”防治等。近年主要档案业绩有:(1)2011年至2013年9月共为妇女优惠检查4892人次,全部建档;(2)2012年3月在市直单位的妇女中开展了宫颈人乳头瘤病毒(HPV)免费检测工作,完成了1982名35-65岁妇女的宫颈HPV免费检查工作,全部建档,档案显示检测阳性人数为144名,按档案提供的资料,对阳性妇女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查与治疗。(3)2013年1-7月,全市共有25075名孕妇接受梅毒检测,全部建档,档案显示梅毒感染孕妇19人,按档案提供的资料,跟踪落实其所生的婴儿及时进行干预治疗;(4)2013年1-7月,全市共有24284名孕妇接受乙肝检测,全部建档,档案显示表面抗原阳性产妇3317人,按档案提供的资料,跟踪落实其所生的婴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3317人。(5)2012年10月到2013年9月,根据“地贫”档案资料,按政策帮助44名孕产妇申报“地贫”档案资料领取地贫产前诊断补助金,合计人民币76737元。

儿童保健健康检查主要项目有:生长发育监测、早期综合发展指导、神经行为评定、高危儿干预、水疗、体弱儿管理、儿童心理、神经行为评定,脑瘫康复训练、智能评估、语言评估、视力筛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儿童营养、儿童过敏门诊、感觉统合训练、智力测验、听觉统合训练等。近年主要档案业绩有:(1)2007年11月至2013年9月,儿保科共筛查新生儿144562例,全部建档,档案显示新生儿有苯丙酮尿症4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98人,按档案提供的资料,我院为患儿提供免费治疗87人,追踪随访147名儿童,使其生长发育均在正常水平。按照每例残疾人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计算,共避免国家损失约8820万元。(2)2013年,儿保科对4间幼儿园进行儿童集体体检,受检人数共923人,全部建档,档案显示新生儿有龋齿儿童173人,贫血儿童56人,按案提供的资料,我们对龋齿儿童进行龋齿氟泡预防活动。(3)2013年9-10月份儿保科对辖区内16间幼儿园儿童免费进行眼筛查活动,筛查人数共3951人,全部建档,档案显示有眼异常人数为1756人,按案提供的资料,针对视力、屈光异常者,我院提供了儿童增视服务项目。(4)按儿保科档案显示,我市的儿童听力行筛查率从2012年的23%提高到2013年的45.03%,通过对儿童听力障碍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有效避免了婴儿“因聋而哑”的发生,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归档,归档率不高。主要原因是它有别于病案,病案是患者治疗疾病的证明和依据,2012年1月肇庆市妇幼保健院已全面启用电子病历系统,院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出台《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试行)》,规范电子病历的建立、打印、使用、保存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而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是在妇女、儿童未发生疾病的情况下,通过健康检查的手段,筛查出疾病或者了解妇女、儿童的身体是否健康的基本情况,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目的,而且健康检查一般人认为是无“大病”,导致医务人员甚至档案人员对这种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在完成妇女、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后,妇幼保健健康检查资料归档率不高。

2、负责妇幼保健健康检查的科室,因医院经费不足,未能开展档案系统管理,直接影响了档案的开发利用。因为科室经济效益不高、工作繁琐,导致很多医务人员都不愿意留在妇保科和儿保科工作,同时,国家暂时对这方面的档案没有统一规范,不像电子病历管理一样进入计算机管理化,仍停留在纸质手工填写和纸质档案保管水平,个别人员书写字迹不够工整,对日后开发利用失去意义,另外,有些如B超、检验等报告结果在B超室、检验室保存一定时间后就难以查询,造成难于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3、没有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在妇保科和儿保科工作,兼职人员档案水平不高,对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缺乏足够重视,影响其工作开展。从事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人员都是由医务人员兼任,既做妇幼保健健康检查工作,又做结果登记建档及统计,没有接受过档案专业培训或仅接受较短时间的培训。个人素质的受限造成对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导致对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的认识不高并影响管理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改进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的办法。

1、重视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严格收集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目标开展好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对一些不完善的归档范围进行调整,对临床工作中可能形成较多妇幼保健健康检查资料的科室,如B超室、检验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等,要将其检查结果纳入归档范围,杜绝健康检查档案失管现象,同时,随时检查健康检查资料的记录和及时整理、归档,以防日久被人遗忘而丢失。妇保科、儿保科要与各科室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对各科室和科研人员档案查阅提供便利条件,使各科室医务人员对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工作予以配合支持,做到整理规范、管理科学,有效服务于临床医疗工作。

2、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衡量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高低,也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如何加强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保证档案归档质量,医院要经常开展档案专题宣传,包括对妇幼健康检查档案知识的宣传,比如开展档案开放日活动,档案业务知识讲座等,提高医务人员对健康检查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多途径提高档案人员素质,同时,加强医院间的合作与交流,取长补短,提高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水平。医院档案室有针对性地制定好年度培训计划,做好档案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档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档案人员专业理论、业务技能以及信息化技术培训工作,稳定一支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档案专业队伍,优化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

3、将现代化管理手段和计算机应用于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配备必要的设备、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档案专用柜等,将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等同于病案管理,把健康检查的有关资料像病历管理一样输入计算机,采用计算机技术实现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数字化,从而实现档案资源共享和网络传播远程查询,这样对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的保管和开发利用都有很大作用。保证其资料的完整性和档案的严肃性、法律性,切实提高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质量的水平。

4、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的开发利用。妇幼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医疗工作服务,离开为医疗工作服务这个目的,妇幼档案管理便失去存在的价值,所以要求档案人员必须“换笔”,学会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和信息处理能力,即对信息加工、开发、传输、存贮、调阅等能力,也就是能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整理排序、归类处理,充实档案数据库,能对这些信息的意义与价值有进一步的认识,提出有针对性的编研,提供给医疗工作利用。

5、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检查档案专题编研工作。肇庆市妇幼保健院规模从小到大、设备从无到有、医疗技术从弱到强、医务人员从少到多,发展至今已是一所集妇女和儿童保健、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基层妇幼技术培训和卫生指导于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档案人员可以借助自身室藏档案的宝贵资料,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发展的专题编研工作,让科研人员更加便利地从专题编研档案中分析研究和掌握本市及各县区妇女、儿童身体和营养状况;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和发病规律,发病原因及排位,儿童生长发育评价,从而掌握科研资料,制订全市妇女儿童营养、疾病的干预措施和防病治病的新方法,切实降低妇女儿童的发病率,保障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共建幸福肇庆。

作者:韩贞

第五篇:高度重视民生 着力改善民生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生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又显露出了新的内涵和突出矛盾。高度重视民生,不断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的义务,也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着力改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关键词:民生问题;科学发展观;社会建设

 

文献标识码:A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这一重要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必须高度重视民生,着力改善民生。

 

一、民生问题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所谓民生问题,简单的说是指国民的生活问题。从传统意义上来理解,民生问题主要是指国民的“衣、食、住、行”问题;从现代意义上来理解,民生问题是指包括物质、精神文化和政治生活在内的事关国民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因素。民生问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层次性。民生问题是分层次的,既有低层次的民生问题,又有深层次的民生问题。例如人们的“衣、食”之忧是一个基本的民生问题,同时它也是一个低层次的民生问题。而在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发达的社会里,如果人们不能平等公正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参与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人格尊严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就属于深层次的民生问题了。

 

二是发展性。民生问题是持续发展的,解决了原有的民生问题,又会出现新的民生问题。例如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解决民生问题主要是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之忧,不再饿肚子和受冻。而在今天,绝大多数城乡居民已经进入到了小康生活阶段,所面临的问题则是要更好地解决“住”与“行”以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民生问题。换言之,民生问题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扩展的。

 

三是全面性。民生问题的层次性、发展性,决定了民生问题的全面性。所谓全面,它不仅包括国民的“衣食住行”,也包括政治、文化以及健康安全,从物质到精神,从精神到政治、文化、民主与法制、体面与尊严,都是现代社会都必须考虑的重大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的层次性、发展性和全面性的特点,决定了民生问题是一个事关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十分重大的问题。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如何甚至还关系到一个政党、政权的兴衰存亡。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社会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是《尚书·五子之歌》中所说的,它构成了儒家治国理政思想的核心,而《管子·霸业》指出:“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孟子·尽天下》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等,都客观地反映了古代先贤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然而,翻开我们的历史典籍,却发现民生问题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很少受到过真正重视,相反,民不聊生则成了中国历史的一种常态,并导致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发展缓慢、政权更跌。只有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民生问题才真正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关注。但遗憾的是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的中国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获得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成效也不大,中国依然没有摆脱共同贫困的局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民生问题受到了党和政府更高程度的重视和普遍关注。邓小平同志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明确提出要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重要标准。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是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一新的理念,正在引领着我们国家迈向现代、文明、进步的全新发展阶段。从中国历史上因为民不聊生而引起的政权更迭,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因为民生问题得不到持续改善而引起的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剧变,再到前些年来整个世界都在关注的因民生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而引起社会、政治、经济动荡的“拉丁美洲现象”,等等。古今中外无数的事实证明了这样一条规律,谁能够解决好民生问题,谁就能够得到民众的拥护,反之,就可能失去政权。中国共产党能够取得天下,取代国民党政权,就因为国民党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如果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不能很好解决持续发展的民生问题,同样也会遭遇政治危机。所以民生问题是一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大问题。

 

二、对我国当前民生问题的现状分析

 

当代中国民生问题的现状如何,毫无疑问,首先应当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生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中国不仅已经将国人共同贫穷的时代变成了历史,而且整体上已迈进了小康社会并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2006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1万亿元,已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国家财政收入38731亿元,整整比2002年翻了一番。此外,2006年,我国人均GDP从1990年的1600多元上升到13900多元,人均国民收入已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9年的1374元上升到117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由602元上升到3587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89年的5196亿元上升到16万亿元,人均超过1.2万元。在居住条件方面,2006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27平方米,比1989年的13.5平方米增加l倍;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7平方米,比1989年的17.2平方米增加近13平方米。在“行”与通信方面,从2002年到2006年,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由0.9辆提高到4.3辆,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摩托车由28.1辆提高到44.6辆;电话普及率由33.7部/百人提高到63.4部/百人,其中移动电话普及率由16.2部/百人提高到35.3部厂百人。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结构、文化消费、营养指标等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些成就足以表明,近30年来改革开放的进程,是中国民生问题不断得到改善的过程,改革的成就从根本上讲就是中国民生问题不断得到解决的成就。

然而,物质生活的增长与发展,并不意味着中国民生问题就已经得到全面解决,相反地,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在发展变化中更加突出地显露出了新的内涵和矛盾。

首先是教育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虽然得到很大发展,但是教育领域中仍然存在较大问题。突出表现在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偏低,义务教育的福利性得不到完全保障,国民受教育的机会不公平,非义务教育收费越来越高,国民教育正在成为城乡居民家庭日益沉重的负担,教育的过渡市场化也正在损害着国民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劳动者缺乏必要的技能培训,特别是作为事实上已成为新一代产业工人的农民工无法成长为高素质甚至只是合格的产业工人。教育是民生之基,是国民立足社会的基础,更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显然教育领域的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

其次是就业问题。到2006年底,我国城镇就业人数是2.8亿人,应当说这个规模是非常庞大的。但现在我国每年要新增城镇劳动力大约在1000万左右,每年需要再就业的人员大约在400万左右。与此同时,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国的城市化率必须达到70%以上。如果按照70%的城市化率来建设,意味着未来十多年中国农村将有3到4亿人口要被转移出来。这些表明,我国的就业形势不仅现在严峻,在未来十多年都将是相当严峻的。就业是民生之本,如果就业问题解决不好,民生问题也要受到根本性的影响。

再次是收入分配问题。突出表现为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据资料显示,1990年到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降至41.4%,下降了12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财富蛋糕的初次分配在向资本所有者倾斜(当然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大幅增加),而创造财富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所占的份额却越来越少。收入分配领域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贫富差距在持续不断地扩大。据资料表明,200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7,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中国已属于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合理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体现,如果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尤其是收入分配过分悬殊的问题不解决,就谈不上社会公平。

还有社会保障问题。改革开放近3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就巨大,举世瞩目。但社会保障依然存在覆盖面不大、保障严重不足的问题。比如,按照福利国家的标准是全民享受养老保险,但2006年,我国城镇只有2.8亿人参保,农村参保人数只有5374万人;医疗保险在城镇有1.57亿人参保,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是4.1亿人。我们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这意味着目前我国还有11亿多人没有进入养老保险,7亿多人没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另外,社会保障在国家财政中所占的比重也是偏低的。近年来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虽然以20%—30%的速度递增,但2006年也只占到13%,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一般在30%—50%的水平,而且也远远低于印度、泰国等国的水平。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它不仅对个人与家庭极端重要,而且对整个国家的发展也极为重要。

此外,在国民的物质生活方面,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解决了“衣食”之忧,但目前我国仍然存在一个较大的困难群体。截止2006年底,全国农村还有2365万贫困人口的人均年收入在693元以下,城镇有2141万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也很突出,特别是近年来房价持续高涨,使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租不起房。还有社会地位、政治地位问题,等等。总之,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全方位、深层次的民生问题。其致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传统因素,也有市场化和全球化因素;既有经济政治因素,也有文化社会因素。显然,解决今天所面临的民生问题,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而且已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问题

 

解决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未来中国的民生问题,不仅需要国家雄厚的物质基础,更需要党和政府的智慧以及全社会的努力。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既有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的义务,更有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责任。

第一,一定要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由单纯追求GDP转向追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考核衡量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者的政绩,一定要把这个地方的民生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和依据。不能只为发展而发展,要把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有机统一起来。

第二,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与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更是一个十分重大的社会问题。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各级政府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广大的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毫无疑问,不断改善民生和发展民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个重大责任,也是当前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人民群众也许不在乎谁领导他们,甚至也许还不在乎谁执政,他们更在乎的是社会的进步和生活的好坏,谁能不断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的需要,谁就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

第三,要重点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等重大民生问题。

首先是在教育方面,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主要是政府应当维护教育的福利性,不能轻易地推行教育市场化。特别是国民义务教育,一定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力度,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此外,在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特别重视劳动者的继续教育。当然企业应当成为投入主体,但现在有两个群体是特别需要政府介入的:一是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这个群体不是在一般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淘汰的,而是由我国国有企业大规模的改制、改组导致的。这里面职工个人的责任有限而政府的责任很大,政府在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的同时,也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让他们获得新的技能并寻求到新的工作岗位。二是农民工。在我国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中,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一支重要力量。从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出发,我们要真正跻身世界先进

国家的行列,必须大大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尤其是农民工的素质,要让大量的农民工通过技能培训真正变成合格的产业工人。从长远来看,政府介入对农民工的培训,不只是农民工个人的利益,更是一种国家的利益。

其次是在就业方面,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是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以发展促进就业。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二是要以创业带动就业。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创业不仅是劳动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政府的介入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带动更多的人就业。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再次是在收入分配方面,主要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逐步共同富裕。

最后是在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方面,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从我们的国情出发,可以是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一定要是一个没有漏洞的网络,不能有一部分人因为陷入生活困境而绝望。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是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外,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殊功能,应当支持加快发展。要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体系、医药管理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责任编辑 余 青

作者:贺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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