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林业

2022-12-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河北林业

论合理化发展河北林业的探索

摘要:河北省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在对林业的发展方面更加应该提高重视程度。在我国的省份中,河北省也是一个相对传统的林业大省,其由于紧挨着北京与天津,在生态环境方面的优质管理能够给这两所城市建立起优质的保证,促进其生态环境的平衡。因此,在当前的发展中,河北省的林业发展要注重合理化的管理,并且在林业的转型方面也要制定出符合生态战略的计划。由于河北省的地势地貌特征比较特殊,在转型的过程中,要根据其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转变。本文就當前河北省林业发展的现状为切入点,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希望能够对省内林业合理化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合理化;河北省;林业发展

河北省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其紧挨着北京与天津,属于位置比较特殊的省份,在省内一旦将林业发展可持续的进行下去,无疑是给北京与天津建立起了良好的自然屏障,对于我国构建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河北省对于林业的发展一直都是处于高度重视的状态,对于整个林业生态的构建也有了初步的完成。虽然说生态建设以初见雏形,但是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些许问题,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土地沙漠化现象不断出现,草场等出现退化,更加使土地沙化现象严重。为了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加快可持续发展的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生态环境的安全。

1 河北林业发展现状

在河北省境内,由于其地理位置处于相对特殊的环境,在其林业的发展方面也就出现了十分复杂的情形。河北的地形地貌在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并且由于其地理位置特殊,纬度跨越的范围也比较大,从而导致了河北在林木种植方面的种类涉及的也十分广泛。河北在地理位置上环绕着北京与天津,所以说河北的林业发展的状态直接会给北京与天津带来直接的影响,只有不断的改善河北当前林业的发展现状,才能够更好的为北京与天津创建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但是从目前河北的林业发展的现状来看,部分地区还存在一些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土地的分配不均匀,致使林业用地面积较少,而且在土地分配上比较重视农业的发展,导致林业覆盖的面积低。也正是由于比较重视农业从而导致土地沙化严重,在部分地区的土地中出现土壤退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地区的林业发展,从而导致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另外就是在林业发展的质量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河北某些地区,对林木的栽种比较单一,而且种植的面积不连续,导致许多地区植被的覆盖率较低,这样一来就会使得该地区生态发展较为薄弱,从而导致出现林业发展不稳定的状况。因此,在对土地进行分配时,要合理考虑当地的林业发展进度,对土地要进行合理的分配,以便能更好的促进河北林业质量的提升。除此之外,在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与之相匹配的林业发展,从而使的城镇生态的发展受到了破坏的,导致地区林业问题愈发严重。总体来说,在当前河北林业发展的过程中来看,其主要的问题还是由于林业资源较少,并且在林业用地的分配上也不是很均匀,而且在对发展林业的方面重视程度也具有一定的限制,从而导致了当前林业发展动力不够,林业质量受到阻碍。

2 河北林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林分质量差,生态环境恶劣

从河北的林业发展状况来说,其在种植的树木方面存在中、幼龄林比重偏大,林龄结构不合理,可利用的林业资源较少的现象。由于长时间的资金缺乏,管理方面动力不够等原因,导致许多需要快速培养的苗木没有及时得到有效的管理,从而导致该地区林分质量下降,进一步促使整个生态环境的出现退化的现状。除此之外,在对整个森林的保护方面也存在管理不足等问题,当前河北省在林业发展中存在大面积的人造林,而且是比较纯的树林,在大面积的发展人造林的过程中,导致了许多病虫害常会大面积的爆发,同时病虫害的种类较多,许多危险性极高的病虫害发展迅速并且其潜伏性较长,致使对于林木管理整治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使得现在每年的森林危害受到当地损伤都比较大。随着近几年河北对于林业发展加大了管理力度,在森林面积扩大方面有明显的增长趋势,但是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水土流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而森林中水源也是越来越少,经常会出现缺水的现象,对于野生动物的居住条件也是越来越差,生物多样化发展日渐减少。另外,在河北省内由于过度放牧也导致了大部分草场出现退化,缺水、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导致许多植被受到破坏等问题,严重的阻碍了河北林业发展的步伐。

2.2 林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低

在河北的整个林业发展过程中,其森林资源面积少,在整个结构分配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对于林业产品的开发也没有具体的行业,并且就现下的林产工业来说,没有具体的行业优势,对于林产品的利用率较低,同时加工林业产品的企业大都规模较小,对于产品的加工也仅限于粗、浅加工。由于林业的利用率低就会导致了大面积的木材资源浪费。另外,产业结构不合理还体现在企业的投入方面,许多大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生产模式,由于原材料消耗大、生产效率低,同时林业产品的规格较少导致企业在市场中不具备完善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会使得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除此之外,在河北,虽然说对林果的生产结构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在产值方面也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林果生产内部其品种结构调整的力度较小,也是导致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要不断的对林业结构进行调整。

2.3 林业技术推广力度不足

在河北林业科技的研发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世界林业发展的趋势来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科技的应用上面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对森林的管理手段也是相对比较宽松。在最近几年的发展中,河北的林业发展势头可以说是相当迅速的,对于林业方面的投资也是比较重视的,但是在相关技术的推广过程中,建设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办法,主要是问题是其推广的机制和相关的机构不太健全,对于人员的配备方面也没有十分合理,特别是在经费的投入方面更是存在缺陷,这就会导致与当前的发展速度不匹配,使得林业的发展目标受到限制。由于对于林业发展的投入资金较少,使得在林业研发方面受到限制,对于新产品的开发力度较小。在河北省内,一些企业由于受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导致其在产前、产中及产后的服务不到位,从而对整个省内的经济增长速度造成影响。

2.4 管理体制及政策改革较为落后

从当前的发展形势上来看,河北省的林业发展比较注重对林业的建设,对于林业的管理还没有提高相应的重视程度。在对林业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其相关体制较为落后,整体的机制比较死板,并且对于新造林的管理也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从而很多时候使林木的成活率及保存率较低,导致每年河北境内的林业工程出现重复建设的现象。随着长时间的发展,森林的经营比较缓慢,相关的林业生产关系没有进行顺利的开展,从而造成整個林业的管理混乱。在河北林业发展的进度中,对于相关的生态效益在补助方面比较少,补助的范围也是比较狭窄,对于林农的补助标准也不是很高,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林农种植的积极性。同时在对森林进行管理时,相关的管理体制也不是很顺畅,致使很多乱砍滥伐、超限额砍伐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对于生态建设工程没有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相关的管理办法比较宽松,使得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速度和成效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对相关的体制进行完善,加大对森林的保护力度,从不同方面提升对整个森林的管理水平。

3 促进河北省林业发展的建议

3.1 加大林业的宣传力度,提高人员培养建设

在整个林业的发展过程中,影响其发展缓慢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人们对于林业的发展认识的程度不够,从而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相关的影响。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林业发展的认识,可以在工作中多开展一些宣传活动,不断的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在基层开展宣传活动时,要强调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前提,通过介绍相关的林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林业发展的认识程度,让群众积极的参与到整个生态的建设过程中,从各个方面不断的理解林业发展的目的。另外,就是要对人员进行不断的培养,当前专业人员的不足也是导致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在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大对基础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以便更好的促进整个林业行业的发展。通过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林业发展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不断完善林业发展的理论体系,最终使河北省内的林业达到合理规范的要求,并为林业行业的科学性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3.2 科学发展林业项目

就目前河北省林业发展的现状来看,影响其发展的诸多因素都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因此,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对省内的林业资源进行深入的探究,并按照省内的实际情况开展符合当地特色的森林建设项目,在种植的过程中,要加大对种类的调配,使整个建设更加合理化,并且能够发挥出其建设的价值。在对相关林场进行改造时,要保证其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相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的林业发展平衡,使得林业能够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中进行开展,保证其在发挥生态价值的同时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在河北省内,目前大力建设的项目包括退耕还林及风沙治理等项目,在改善北京与天津周边的生态环境起着积极的作用,使其每年遭受的沙尘暴的次数有明显减少,对于退耕区相关产业的进一步优化,使得河北省内初步实现了生态经济的良性循环。根据国家对林业方面的要求,河北省内的各级政府都对生态建设工程的发展提高了重视程度,并把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作为发展林业的当务之急,在建设中,主要是以种植树木为主,引入外来树种,在农村实现林田的复合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土地的生产及使用的效率,从而促进了整体林业的发展。另外,在建设林木基地时,注重建设多种品种的混合林,尽量减少纯林。在对种植树种的选择上,依据选择速生、节水及耐旱等品种,以便更好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3 重视林业发展,调整农业结构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于林业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的提高,在政策上制定了森林覆盖率及森林蓄积核心等相关指标,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与财政支持,因此,在省内发展林业的过程中一定要抓紧机遇,为当前的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而更好地促进林业的建设。在推动河北林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特色的林业基地、林产品加工以及森林旅游等项目,来促进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可以保障林农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在省内平原地区可以借助农林复合经营的方式来促进经济的发展,通过节约造林成本来弥补相关经费的不足,开展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还能调动林农的积极性。在种植方面,应加大树苗的种类,不断的活跃市场,使得短期利益增加的同时提高林地的经营模式,改善林木的生长状态。在偏远的山区中,可以从林业及畜牧业的发展上来进行调整,除了放牧之外,还可以借助阔叶林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饲料,同时加快对林果业的发展,努力提高林果业的产量及质量,最大程度上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总而言之,要想深化林业体制的改革,就需要对当前的经营机制进行变革,从不同的方面来刺激林业的发展,在市场中培养重点的企业,加快对林业的发展步伐。

3.4 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

随着现代化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林业发展中通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能够更加快速的推动林业行业的发展。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要积极引入国外先进的科学手段和培养方法,从基础理论及培养技术等方面全方位的促进行业的发展。通过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扩大和建立林业科技的示范园区,将传统的技术逐步向现代化技术转变,以便能够更好的促进林业行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在对林业行业的发展中,要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大对人才引进的力度,最终保证能够从全方面实现林业发展更上一层楼,为整个林业行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4 总结

在当前林业的转型中,合理的运用林业资源实现双重效益是当前转型中最主要的动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整个生态环境的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当前林业发展的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水土的流失,覆盖率不达标等方面,对于林业应有的价值没有进行充分的发挥。在快速发展林业的阶段,技术的推广是整个发展的核心,能够提升群众对林业发展的参与度,并且能够有效的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技术的支持,在推动生态建设与经济效益过程中,运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对现有的林业资源进行整合,能够更一步的促进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姜胜波.林业技术创新对林业发展的影响[J].江西农业,2019(2):95-96.

[2] 邵陇迪.试析创新林业技术并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J].农民致富之友,2019(4):163.

[3] 武洪威.林业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发展研究[J].江西农业,2019(2):93.

作者:刘小伟

第2篇:建立狩猎场批准-河北林业网.

建立狩猎场批准

一、实施机关

河北省林业局

二、 承办机构

河北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四、 条件

(一)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请书、野生动物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三份。

(二)准予行政许可条件

1、申请人是单位法人;

2、区域适合狩猎、野生动物资源丰富。

3、符合国家狩猎场建设有关标准。

五、 数量

有数量限制,不影响野生动物种群发展。

六、 程序

1、申请人向县(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经市林业局审核后报省林业局;

3、审查合格的,由省林业局向申请人出具同意函;审查不合格的,由省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者诉讼权利。

七、 期限 20日内。经批准可延长10日。 联系人:王振鹏 0311-88607213

第3篇:河北康源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康源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生态环境优异的河北省沙河市綦村镇,是恒坤集团于2003年为响应国家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政策,突破矿业开发销售的单一经营结构决策成立的分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目前公司以种植销售薄皮核桃为主,板栗、苹果、冬 枣、葡萄为辅,2007年9月核桃和板栗果品通过了国家AA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为集团发展开辟了新的经济增长。

⊙有机的生态王国 “健康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责任。”在康源,我们一直坚持只生产符合国家认证的“有机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 我们秉持诚信经营的态度,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奉献出健康营养的绿色有机果品。

⊙天赋自然条件洁净的水源:康源用水取自园区地下深井,达到二级饮用水标准,可以直接饮用。优异的土质:康源园区方圆10公里以内没有工业垃圾、化肥残留等污染源,土质营养丰厚,富含适合果树生长的多种元素,PH值处于5-7之间,属极利于农作物生长的弱酸性。充足的阳光:康源园区地处北温带和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充足的阳光令农作物欣欣向荣。

⊙品种系出名门康源种植的有机薄皮核桃、板栗、苹果,均出自国内最优良的品系。公司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引进的“香玲”核桃,曾于1990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林业部一等奖,是国内早实核桃中最出类拔萃的品种。

⊙雄厚技术实力公司先后聘请了山东农科院王钧毅教授、河北农业大学李保国教授、河北工程学院陈敬谊教授、沙河市林业部门专家等为公司的技术顾问,并先后吸纳了1名硕士和多名农大本科技术人才,具备了雄厚的技术实力。

⊙科学栽培施作在康源,植株分布、种植、浇水、施肥、管理等均受到严格控制。采用先进的滴灌工程精细浇水系统;只施用有机肥料;园区内间作豆科作物;合理的株行间距;定期对大气、土壤、水源等进行监测……

⊙建设生态王国

经过四年的恒久坚持和不懈努力,建园时还是一片荒芜的康源,到2013年已经成为一个规模宏大、管理科学、物种丰富、风景秀丽的绿色生态王国,并被河北省确立为林果产业化龙头企业。康源公司的核桃与板栗,已顺利成为河北中南部首家通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公司还为生态产品成功注册了“逸果”商标并包装上市。园区成熟后年产预计可达30万斤。

第4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冀政[2002]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199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发布以来,我省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事业发展较快。截止2000年底,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5483万亩,林木蓄积793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9.48%。林业的发展对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洪涝灾害损失,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省林业建设还存在资源总量少、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低、绿化任务艰巨、资金投入不足、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调动全省人民造林绿化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林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造林绿化目标

1、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为保障,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分类经营、分区突破,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全省分阶段造林绿化目标调整为:2005年有林地面积达到6500万亩,林木蓄积达到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3%,“十五”期间每年新增有林地面积不低于200万亩;2015年有林地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面积达到7900万亩,林木蓄积达到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8%;到2030年有林地面积达到85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0%以上。分区域森林覆盖率目标调整为:山区、丘陵和承德坝上、张家口坝上、平原分别不低于50%、30%、20%、12%。城镇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二、分类经营、分区突破

3、按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目的的不同,对森林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以生产木材、果品、薪柴为主要目的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家在资金、信贷、技术、信息、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以国土保安、改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的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其营造费用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财政预算,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国防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林、自然保护区林、坝上防风固沙林、山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城镇周围防护林主干林带是我省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4、根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的不同,将全省分为坝上风沙治理区、冀西北及燕山山地水源保护区、太行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和平原高效林业建设区四个类型区域。针对各区特点,确定治理方向、建设目标、建设重点、治理模式和实现途径,分别进行综合治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造林绿化目标和分类经营、分区突破原则,完善和修订各自的植树造林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铁路、公路、城建、水利、矿山、农垦等部门编制的植树造林规划和计划,纳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植树造林规划和计划管理。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三、稳定和完善林业政策,活化造林、营林机制

5、在林业“三定”中划定的自留山原则上不再变动;责任山已经完成绿化或正在按合同规定完成绿化的,也不再变动;承包合同到期后,承包者愿意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续签合同,延长承包期;对已承包到期的经济林,要严格落实土地延包30年不变的政策;对没有按合同规定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或承包合同到期原经营者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林地,由原所有权单位收回,另行发包或拍卖。对原经营者营造的林木应给予合理补偿,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6、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林业开发,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进程。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拍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也可以将其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最长期限可以达到50年。原林地承包经营者可以转让自己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限减去承包经营者承包管理的期限。集体经济组织拍卖或转让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确定基数,竞标拍卖或转让的办法。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国有林业经营单位可以拍卖或转让经营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经铁路、交通、水利、农垦等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铁路、公路、河流干渠、水库管理单位和国有农牧场可以拍卖、租赁或转让其所管理范围内林木和绿化用地的使用权。

7、集体或者个人购买或租赁林地、绿化用地使用权,用于开发林业生产的,集体或者个人对营造的林木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对营造林木后新形成的耕地、草场优先享有使用权。营造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林木采伐,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营造用材林的,在国务院批准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内,自主确定采伐年限和采伐方式,但必须持有合法的采伐许可证。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8、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林地造林的,完成承包造林任务后,集体或者个人不愿继续经营的,或者无力继续经营的,可以自主组织造林营林联合体、股份合作社等,实行股份制经营。也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出资收购集体或个人营造的林木,委托国有林业单位负责经营。也可以部分收购,实行国家、集体、个人股份制经营,把国家投入资金作为合资、合作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股份制经营中的国家投资所得收益纳入同级财政收入,用于植树造林支出。

9、退耕还林要以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稳定已经建立的家庭承包关系,实行“谁承包、谁还林、谁受益、谁拥有林权”的政策。按照国家退耕还林(草)规划退耕还林的,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规定的各项政策;25度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安排,2010年底前完成。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安排好退耕还林群众的生产生活。

10、国家重点造林工程项目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提高造林面积核实率和造林保存率。工程造林可以实行项目资金报帐制,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制定。

11、铁路和省级以上公路、河流干渠每侧应栽植宽度5一10米的绿化带,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宽到10米以上;县乡道路每侧应栽植宽度3一5米的绿化带,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宽到5米以上。新建工矿区和城镇生活小区规划的绿化面积应不低于工矿区和生活小区规划面积的35%。新建工程的绿化应当与所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绿化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概算。已有工程在原已绿化的基础上,参照上述标准提高绿化质量。铁路、交通、水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完成铁路、公路、河流干渠占地范围内的绿化任务;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完成铁路、公路、河流干渠占地范围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外的绿化带建设任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完成工矿区和城镇生活小区的绿化任务,工矿区和生活小区建设单位以及城镇的机关、学校等单位是城镇绿化的责任单位。植树造林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的造林计划,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由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12、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要继续动员和组织适龄公民认真履行植树义务。鼓励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建立义务植树基地,营造各种类型的纪念林。在国有林地上建立百亩以上义务植树基地的单位,可以对义务植树形成的森林资源资产享有部分使用权。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可以在营造的林地内进行部分房屋、娱乐、休闲设施建设。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适龄公民或没有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和谎报虚报绿化成绩的单位,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或其委托的部门按规定收缴绿化费,统一组织造林。

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

13、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纳入调整大农业产业结构的总体布局,合理安排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的发展比例。坝上风沙治理区林牧并重,实行禁垦限牧,退耕还林(草),扩大林草植被,防止土地沙漠化。冀西北及燕山水源涵养区和太行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区以林为主,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大力营造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防护林,适当发展饲料林,采取退耕还林(草)、死封死禁、轮封轮牧、舍饲圈养、控制散放等措施,制止毁林开垦,合理发展农业和畜牧业。平原和沿海地区以农为主,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以路渠绿化和城镇周围绿化为骨架,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网,鼓励农民在适宜地区重点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名优经济林基地,通过改变种植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经济效益。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14、按照分类经营、分区突破的原则和市场需求,合理调整林种、树种、品种结构,实现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国家和省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面积不低于全省森林总面积的40%。其他林种的比例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商品用材林以速生、丰产、优质、高效为目标,科学确定栽植树种、造林模式和林木采伐期;薪炭林和饲料林要按照农民群众烧柴和发展养殖业的需要进行合理布局。经济林要按照市场需求,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尽快形成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在稳定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注重产品提质增效,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和新技术,制定和推广经济林管理标准和主要产品质量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追求最大经济效益。

15、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积极培育和发展支撑力大、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林果产品贮藏加工业、木材加工业、森林旅游业、林木种苗业和野生动物养殖业的龙头企业群体,推广公司(企业)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经营形式,带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形成规模化生产,市场化经营。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加强林果产品市场建设和调控,在建设和完善产地市场的同时,有重点地建设区域性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网上交易等新型营销方式,积极培育农民经纪人,发展代理商、批发商等中介组织,扩展销售渠道,促进产品销售。

五、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6、对林业生产建设中的重大科研和推广课题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围绕良种工程、生态林业工程、提质增效工程、设施栽培工程、森林保护工程、林业信息工程等重点课题组织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联合攻关。加强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推广和普及先进技术和实用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先进技术在适宜地区覆盖率和科技进步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组织开展林业基础性研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究和适用技术研究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组织开展林业与经济、林业与生态、林业与社会等社会林业的研究,唤起全社会对林业建设的重视。

17、鼓励和支持林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承包、租赁民营林业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行林业技术资本化和林业科研单位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制度。林业技术成果持有人以高新技术成果向企业入股,职务技术成果完成单位转让技术成果的,成果价值及分配方式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事业单位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试行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0)49号)执行。林业科技人员业余兼职所获得的收入,不涉及单位技术权益的归个人所有,涉及单位技术权益的根据与单位的有关协议确定各自的分配比例。单位组织科技人员深入林业生产一线进行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的,可以从所获收益中提取30%一45%的比例一次性分配给参加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的科技人员。

18、对长期在县级以下林业单位从事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评定技术职称时应优先安排指标,注重工作实效,适当放宽学历、外语水平等评定条件。在选拔推荐享受国家和省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中青年专家和科技人才时,优先考虑林业生产一线的科技人员。对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连续20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林业科技人员,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颁发林业科技推广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六、为林业发展创造稳定宽松的外部环境

19、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对林业用地和森林覆盖率目标要求进行统筹考虑,并按照森林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核发国家林业局统一监制的林权证。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发生变更的,依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完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成退耕还林的,收回土地所有证和使用证,核发林权证。2003年底前,统一组织完成一次林权证登记和复核验证工作,结合林权证登记,把森林类型划分落实到山头地块,为国家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做好准备。

20、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蓄积的过量消耗。要积极调处林权纠纷,保护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尤其要注意保护承包造林大户的合法权益,千方百计地为他们解决林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未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国有林业单位的经营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得随意变更国有林业单位的经营面积和界线,侵占国有林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利用森林资源组织开展旅游活动或者建立森林公园的,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执法部门在林业执法过程中要切实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林业等执法部门要按照森林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非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和野生动植物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级监察机关要对林业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年增加对林业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林业建设投入。国家和省下拨的林业建设项目资金,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按时足额到位,国家和省的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配套资金,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落实。要切实加强林业建设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对造林绿化、中幼龄林抚育、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国有林场多种经营、林果产品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贮藏加工、产业化经营等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银行要对其进行长期贷款扶持,原则上3一5年,最长可延长到7年,各级政府也可以采取财政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

22、煤炭生产企业按吨煤0.1元的标准,石油生产企业按吨油1元的标准,非金属矿石和有色金属矿石企业按吨矿石0.1元的标准分别提取育林费,用于本系统或本单位植树造林。大中型水库结合工程管理和保护的需要,从收取的水费中安排相应的资金在库区范围内搞绿化。

23、落实对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税费优惠政策。对经济林产品征收农业税或征收农业特产税,不得既征农业税又征农业特产税;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对改劣换优的经济林3一5年内按规定免征税费;对国有林业单位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对国有林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水果、花卉、经济林苗木等园艺产品、原木、荆条和其他林产品的农业特产税税率调整为8%。城镇下岗职工到农村开发林业生产的,同时享受《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1998)32号)规定的有关政策。

七、加强对林业建设的组织领导

24、继续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绿化目标责任制。省、设区市人民政府每年年初与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绿化目标责任状,年终组织检查验收,把绿化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行政领导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人民政府所属林业、水利、交通、城建、农垦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和单位造林绿化责任制,把部门和单位造林绿化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列入部门领导考评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行领导办绿化点制度,对领导绿化点进行挂牌或竖立标志,加大投入,办成造林绿化的示范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机构、林业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souask/

执法机构和林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定期组织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林业建设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5篇:【河北传媒学院排名】河北传媒学院特色专业-河北传媒学院录取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河北传媒学院排名】河北传媒学院特色专业-河北传媒学院录取分数

线

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传媒艺术特色鲜明,文、理、工、管兼容的应用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教育部备案的国标代码为:12784。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由民心河、太平河和南水北调工程三大水系环绕,五分钟内即可通往二环路、外环路和青银、京珠、石太高速公路,交通十分便利。随着学院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渐形成南北两个校区(以影视艺术为主的南区和以文理工管为主的北区),各有侧重、同步发展。南北两个校区仅十分种车程,毗邻西北高教区,校园功能齐全、环境幽雅,具有浓郁的现代气息。学院院长李春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央戏剧学院表导专业毕业,获戏剧戏曲学博士学位,中国传媒大学在站博士后。学院建有各种艺术教学场地,配有非线性编辑室、录音棚、音乐制作室、排练厅、排演场、画室、钢琴房、练功房、多功能演播厅、小剧场、模拟空间剧场等实践实训场地。开设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等本、专科专业34个,其中本科专业9个,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5000人。此外,还开办了专接本、专升本、艺术考前培训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等各种层次、类型的办学形式,以满足不同考生的求学需要。学院拥有一支人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和管理队伍,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建校以来为各级电视台、电台、影视制作等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学院为学生深造搭建了极好的平台,有多种渠道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河北电影制片厂(河北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河北电视台等单位与我院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是学院师生教学、实习与演出的重要基地。我院还在北京和河北分别注册成立了“北京精英伟业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精英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都将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实践舞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河北传媒学

院正以昂扬的姿态,朝着特色鲜明、注重质量、稳步提高的国内知名本科院校迈进。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网站:

第6篇:河北科学技术厅-河北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河北科技厅

2018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安排

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聚焦全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决策作用、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素质作用,立足实践、突出改革,明确导向、优化定位,为全省科技发展、改革创新提供重要决策咨询服务支撑。

软科学研究专题,主要安排科技创新智库建设、重点决策研究、后补助3类项目。

科普专题,主要安排科普资源开发、科普基地建设、后补助3类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一)软科学研究专题 1.科技创新智库建设项目

重点围绕全省科技改革、政策创新、发展战略、服务管理等,结合本单位自身研究优势,选取相对稳定、连续研究的项目,提供服务团队、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智库支撑。

优先主题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指南代码5000901) 围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分析我省创新体系建设现状,找准问题与薄弱环节,对标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开展深度理论和实践应用研究,提出建立河北特色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模式、建设路径、建设方法与重大举措。

优先主题二:促进供给侧科技创新有效供给重点改革研究(指南代码5000902)

梳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科技创新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理、路径和抓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优先主题三:新经济发展背景下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指南代码5000903)

针对平台经济、跨界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兴业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重大影响,提出适应我省发展阶段、引领我省经济跨越提升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的战略举措与建议。

优先主题四: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政策支撑体系研究(指南代码5000904)

围绕构建“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协同创新模式,分析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主要体制机制问题和政策制约瓶颈,聚焦三地创新链协同,共建重大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科技园区,聚集创新人才,共享创新要素,互联技术市场,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等,研究提出重大政策举措建议。

优先主题五: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指南代码5000905)

围绕打造创新高地和科技新城,从创新载体、运行机制、发展环境等方面,研究探索科技创新现代制度设计、发展路径、成长模式和创新政策,提出科技体制改革、聚集创新要素、吸引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等重大政策举措。

优先主题六:科技创新绩效评价与监督体系研究(指南代码5000906)

围绕加快构建统筹协调的创新治理机制,深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分析我省存在的问题和改革重点方向,借鉴有关先进做法经验,提出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督等重大改革举措建议。

优先主题七:科技创新政策与评估体系研究(指南代码5000907)

围绕建立健全我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政策效应评估体系,梳理我省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和国家支持创新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分析我省科技创新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求变化,在协同创新、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引培、创新创业等方面,提出政策跟踪评估、优化政策体系、健全评估框架、完善评估方式方法等对策建议。

2.重点决策研究项目

结合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创新驱动、激活各类创新主体、营造创新环境等热点难点问

- 34新技术产业、推进高端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冀西北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优先主题九: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政策研究(指南代码5000916)

系统梳理我省现有人才政策,对比分析与先进省份的人才政策差距,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不同创新主体吸引不同类型创新人才的主要形式、重要载体、管理机制、评价办法、支持政策以及保障措施。

优先主题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发展对策研究(指南代码5000917)

围绕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孵化体系,对标先进省份成功做法经验,研究促进高新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综合创新生态系统等可操作性政策建议。

优先主题十一: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对策研究(指南代码5000918)

对现有科技金融政策进行梳理分析,围绕发展壮大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支持运用新型工具产品,构建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链条,强化资本市场、民间投资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建立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研究提出重要对策建议。

优先主题十二: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南代码5000919)

围绕如何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相融合,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优先主题十三:创新型河北建设进程测度与相关对策研究(指南代码5000920)

围绕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区)、科技小镇等建设,打造特质化创新型城市名片,加快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研究创新驱动考核指标和动态监测体系,针对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对策建议。

优先主题十四:促进开放创新对策研究(指南代码5000921) 重点围绕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利用国外创新资源、聚集国内创新要素、加强科技招商、促进军民科技融合等,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优先主题十五:促进创新创业有关对策研究(指南代码5000922)

围绕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簇发展、科技服务、科技文化宣传、创意设计、创新创业生态等,研究提出有关支持政策和发展对策。

优先主题十六: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有关对策研究(指南代码5000923)

根据省委、省政府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围绕民生改善、脱

- 78围绕历史古迹、文化瑰宝、历史人物、革命传统等与普及科学知识相关的载体,支持科普基地建设,促进历史人文科学传承传播。

优先主题四:科学研究科普基地(指南代码5001009) 围绕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支持科学研究机构、科学观测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立高水平科普基地,促进高端科普资源开发开放。

优先主题五:防灾减灾与社会公益科普基地(指南代码5001010)

围绕防震、防火、防洪、气象、抗旱、安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预防、营养健康等领域,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建立科普基地,提升科普服务水平。

优先主题六:其他科普基地(指南代码5001011) 3.后补助项目(指南代码5001012) 在以上两类专题优先主题范围内选题申报。

三、绩效目标

(一)软科学研究专题

面向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取得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发表一批有价值的专题报告、专题文章、研究论文、研究著作,培育一批科技创新智库团队,培养一批软科学研究人才。研究成果在制定省级政策文件、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研究决策、指导工作实践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大量采纳应用,为科技改革、创新政策制定、完善科技管理等提供重要科学决策。

(二)科普专题

推出一批科普图书、科普(技)音像制品,开发一批科普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普基地,培养一批科普人才队伍,科普创新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优质科普资源和服务。

四、项目安排:

(一)软科学研究专题

1.科技创新智库建设项目:拟支持20个项目左右。 2.重点决策研究项目:拟支持70个项目左右。 3.后补助项目:拟支持30个项目左右。

(二)科普专题

1.科普资源开发项目:拟支持30个项目左右。 2.科普基地建设项目:拟支持20个项目左右。 3.后补助项目:拟支持10个项目左右。

五、申报要求:

(一)软科学研究专题

1.项目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与决策无关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应围绕优先主题选取涉及的研究项目,突出当前研究重点。鼓励组建跨单位、跨学科的协同创新团队。

- 11123.后补助项目

《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后补助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软科学研究后补助专题〕)

(二)科普专题 1.科普资源开发项目 优先主题一:科普作品

(1)《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科普专题〕); (2)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类项目需提交项目承担人与出版社达成的出版意向协议。

优先主题二:科普展教品

《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科普专题〕)

优先主题三:科普信息化项目

《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科普专题〕)

优先主题四:媒体栏目

(1)《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科普专题〕);

(2)需提供独立运行平台主管单位证明。 2.科普基地建设

《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科普专题〕)

3.后补助项目

《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科普后补助专题〕)

七、受理与咨询电话

(一)软科学研究专题:0311-85803093

(二)科普专题:0311-85817982

八、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8月10日~11日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地址:河北省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石家庄市东风东路159 号邮政编码:050021)。

联系电话:0311-85806198

- 15 -

第7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国家安全厅、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国家安全厅、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冀司[2009]135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现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09年10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正确实施,规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和收集、调取证据的执业行为,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本省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律师在办理刑事诉讼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三条 同一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

第四条 律师在办理刑事诉讼业务过程中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第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各项执业权利。

第二章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应在监管场所内进行。监管部门应当为律师安排会见室。会见室不得设置录音、监听设施,不得影响律师正常的会见活动。

第七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监管部门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第八条 接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单独或者共同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不得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

第九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出示执业证件及相关手续。有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律师还应向监管部门提交翻译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第十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制作会见笔录,交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应征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并不得违反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二条 律师可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决定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次数,会见一般应当在监管部门工作时间内进行。

第十三条 律师会见后,应与监管部门办理会见完毕的手续。

第十四条 办案机关或监管部门违反法律或本规定的,律师、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可 1

以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反映,也可直接向办案机关或监管部门的主管机关投诉,要求依法纠正。接受投诉的机关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五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有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本规定行为的,办案机关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有权提出劝阻和警告;对不听劝阻和警告的,有权停止会见。办案机关或监管部门并可将有关情况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反映,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应在接到反映后5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节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十六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向侦查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师事务所函,出示律师执业证。

律师递交手续后,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关押地点等情况。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将案件性质书面告知律师。

第十七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一)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三)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十八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关于其无罪或罪轻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其它情况。

第十九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为其提供如下法律咨询:

(一)解释、说明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有关规定;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解释、说明民事诉讼法及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侦查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书面告知律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不需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提出聘请律师的,侦查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侦查机关未批准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律师不得会见犯罪嫌疑人,监管部门不予安排律师会见;侦查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不再经侦查机关批准,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会见。

律师对侦查机关不批准聘请律师的决定,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侦查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侦查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复议的律师。

第二十二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监管部门出示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还应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准予聘请律师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侦查机关送押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监管部门出具涉及国家秘密案件通知书。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监管部门应当安排会见。

第二十四条 律师会见不被干扰、不被监听。

除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可根据需要派员在场外,侦查机关不派员在场。

第二十五条 河北省律师协会应在侦查机关和监管部门放置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录。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要求的,侦查机关、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转达。

第三节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二十六条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要求聘请律师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律师。

第二十七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向检察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律师事务所函,出示律师执业证。

第二十八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向监管部门出示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专用介绍信》。

第二十九条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不派员在场。

第四节 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

第三十条 审判阶段,在押被告人要求聘请律师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在押被告人亲属或依法为其指定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

第三十一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师事务所函,出示律师执业证。

第三十二条 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应向监管部门出示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三十三条 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时,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

第三章 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第三十四条 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但审判机关内部的副卷材料除外。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办案机关递交手续后,要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办案机关应当安排办理。

办案机关对律师提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要求,应当日安排办理。不能当日安排的,应当向律师说明理由,并在三日内择定办理日期。

第三十六条 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应当在办案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办案机关应派员在场。

办案机关应当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供方便,但可依据相关规定收取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 办案机关应当保证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完整性。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中的全部材料,包括补充侦查后形成的材料,但检察机关内部的副卷材料除外。

审判阶段,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但审判机关内部的副卷材料除外。

第三十八条 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符合保守国家秘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律师应当妥善保管查阅、摘抄、复制的案件材料,不得提供给与案件无关的

人员查阅、摘抄和复制。

第四章 律 师 收 集、调 取 证 据

第四十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需要,可以自行调查、收集证据,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第四十一条 律师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当出示律师执业证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专用证明,就与其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

第四十二条 律师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收集、调取。

(一)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予配合,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的;

(二)辩护律师直接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的。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认为需要在法庭上出示侦查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该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调取。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的,提出申请的律师可以在场。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后,应及时将收集、调取的证据进行复制,并移送提出申请的律师。

第四十五条 辩护律师应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收集、调取证据的申请,列出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并说明申请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是否收集、调取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律师。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第三章“复制”指通过复印、录音、拍照、录像、翻拍、翻录等方式将原材料制作一份或多份。

第四十七条 律师要求会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服刑人员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 法律援助部门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上一篇:h7n9禽流感试题下一篇:政府运行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