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支部工作报告

2023-07-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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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区民政局支部工作报告

区民政局工作要点

2013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按照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民政工作指示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总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努力顺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更大贡献。

一、建立多层次的救助福利体系,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大低保家庭定期走访核查工作力度,坚持区、镇(街)、村(居)三级复核相结合,区、镇(街)抽审与村(居)自审相结合,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低保边缘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帮困机制,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开展特困群体的临时救助,实施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努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根据物价涨幅情况,及时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力争通过努力,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修改完善镇街、村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新培育2-5个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场所,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城乡避灾场所。通过开展“消防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居民的日常防灾减灾能力。

四是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有效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着重对尊老金发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增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尊老金有序发放到位。巩固和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提高孤儿养育水平。积极创办福利企业,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继续推行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三无”、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高标准建设泰州社会福利院,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运用其辐射作用,带动镇街敬老院、老年公寓规范化建设,2013年,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增长15%以上。

二是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研究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探索日间照料室运行模式,在每个街道选择1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区进行推广。积极做好省级、AA级、AAA级等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站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对“电子保姆”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健全完善相配套的社区服务制度,运用其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社会化、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人员参加省万名养老护理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快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及基本技能的培养,促进全区养老服务行业水平的提升。

三是完善镇街、村居老年活动中心运行机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举措,积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扎实推进双拥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加强优抚和安置政策创制,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权益,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一是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机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一助一”帮扶活动,继续完善“政策照顾、小病补助、大病互助、重病救助、慢性病疗养”五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

二是加大符合安置政策退役士官的安置力度。提高安置岗位质量,确保安置率达100%。精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在确保学员“双证”获取率、就业率达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

三是拓展和丰富优抚对象精神抚慰举措。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把对优抚对象的慰问关心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四、推进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促进和谐发展的能力。

全面打造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对接的网格化的更加有效的以房管户、管人、管单位的基层社会事务工作平台。

一是完善社区管理体系。优化社区规模布局,按照“走向合理、界线分明、规模适度”和2000-3000户设置社区规模的要求,做好涉农街道和九龙、罡杨、苏陈等镇新建小区的组建工作。继续在全区推行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校”组织架构,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创佳评先、达标考核为抓手,过堂式推进。

二是健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区服务体系。探索试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逐步实行“费随事转、事费配套”,解决社区人少事多、工作经费不足的矛盾和问题。

按照适应发展普惠式社区服务的新要求,加快建立“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着力推动社区各类服务主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元开放的社区服务网络。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将社区服务对象从以困难弱势群体为主扩大到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将社区服务内容从以政府公共服务、公益性福利性服务为主拓展为政府公共服务与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相结合,开展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的普惠服务,努力实现“劳者有其岗、少者有其学、病者有其医、弱者有其助、居者有其屋、生者有其保、诉讼有其援、义者有其奖、老者有其养”。

三是构建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公开招聘、适时补充,严格把好社区工作者素质关。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建设志愿者注册登记、评先激励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规范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会同财政部门督促镇街(园区)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镇街(园区)财政预算。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自治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村居开展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区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推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机制。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制定和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依法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打造婚姻登记服务优质品牌。做好清明期间文明安全祭扫和宣传工作,推进绿色殡葬,倡导生态殡葬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积极推进殡葬行业改革,拓展殡仪服务内容,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六、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

加快构建“民生之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在海陵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积极打造现代民政人才队伍。以社会工作人才为主体,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民政领域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防灾减灾人才、社会组织人才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一线民政人才培养。

二是弘扬民政文化。海陵民政事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率先发展的关键阶段,要进一步弘扬双拥文化、社区文化、孝道文化、慈善文化等民政文化,把文化建设渗透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构建“民生之政”的全过程,用先进的民政文化引领海陵民政事业率先发展。

第2篇:区民政局工作计划

2012年,##区民政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继续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抓手,以打造“诚信、贴心、高效”民政为工作目标,在深化完善工作亮点的基础上,加大理论调研力度、工作力度,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促进构建和谐社区、优抚社救、双拥共建及**事务等各项工作向更深、更高层次发展,区民政局工作计划。主要是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加强社区软硬件建设为抓手,争取和谐社区建设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为抓手,发挥优势、弥补弱项,狠抓社区软、硬件建设推进,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建设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扎实推进社区办公硬件设施改良建设。初步计划投资建设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区级综合性老年人活动中心1处、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的街道级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处,提升我区大、中型社区服务场所的整体档次;对14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进行改扩建并参加达标验收,修缮《##区社区办公服务设施硬件配备标准》并于2012年内完成24处社区的服务设施配置,切实改善我区社区办公服务硬性条件。进一步提高社区办公经费相关标准,2012年社区年办公经费标准平均提升至20000元。二是认真组织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前介入、摸清情况、周密组织、扎实推进,着力加快推进社区居委会依法直选进程,确保居委会直先率达50%以上,平稳顺利完成换届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尝试由政府出资购买2-3个**工作岗位,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途径。配齐配强社区班子,面向**招聘部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社区工作一线,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大社区工作者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大规模、高层次的社区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并着力探索与高校实行“人才对接”,尝试选送部分年轻、有发展潜力的社区工作者到高校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调整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着力推行社区为民服务十项承诺制度,重点探索中小学生托管服务,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进一步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快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体制研究,探讨社区工作与社区志愿服务实现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四是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纵深发展。着力建设具有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和便民服务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系统,实现区、街、居委会**社区服务信息系统联网。拓宽社区信息化服务领域,与利群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探索更深层次合作,尝试将在每个社区开设1-2处利群网直送点,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便民服务、网上订购、送货上门等一系列服务,提升我区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伯乐马-免费公文网 doc.bolema.com

二、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争取**救助工作取得新成绩结合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将我区2011年低保工作“四率四零”品牌在**救助各个领域进行延伸。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救助政策的宣传与培训力度。将《##区民政局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南》、《##区民政局办理医疗救助指南》、《##区民政局办理临时救助指南》等宣传彩页通过街道、社区进行广泛传发,增进广大居民对**救助相关政策的了解度,使救助工作能进行得更有效率;探索低保工作人员职业化道路,创新低保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对基层从事低保的基层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业务培训、考试,考试通过后方可持证上岗,确保基层低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力争救助各项工作在区、街、居三层面均实现“零投诉”。二是做好低保提标扩面相关各项工作。根据最新政策,在原先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再次普查,确保低保、临时、医疗三大救助,及物价补贴、水补贴、冬季取暖等与低保相挂钩的救助资金都能及时、足额发放到最需要的居民手里,救助各项工作均确保“零遗漏”、“零误差”。三是做好春节走访慰问、日常与集中捐赠、减灾防灾、慈善救助等各项工作。确保在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中,在组织开展街道日常捐赠、集中捐赠和对口支援灾区送温暖活动中,以及在减灾防灾示范区创建等各项工作中都能做到“零延误”,有力消除各项因补助发放不及时、不准确而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维护**稳定,工作计划《区民政局工作计划》。 继续开展“爱心飞扬-慈善一日捐”主题活动,广泛营造慈善救助工作氛围。

三、以维护稳定为前提,争取优抚双拥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确保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退军人、两参人员等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八一”建军节、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的慰问品、慰问金,以及义务兵优待安置证、优待金、奖励金等足额及时发放到位,确保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工作开展有序,使每一位优抚对象都能享受其应享权益。二是抓好复稳工作新文件的落实。根据青复稳组1号《关于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复员干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结合复退军人数据库的完善和充实,协助相关部门帮助复退军人解决困难救助、再就业、住房等问题,并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安排做好2012年复退军人的稳定工作。三是抓好双拥共建氛围的营造工作。围绕元旦、春节、建军节等各类庆典以及我区实际工作需要,以走访慰问、组织部队官兵参与**建设、军地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并着力进一步发挥社区双拥工作站的作用,壮大社区双拥志愿者队伍,推动双拥工作**化发展,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山东省双拥工作模范区”的创建工作。

四、以开展特色养老服务活动为载体,争取**化养老工作取得新进展伯乐马-免费公文网 doc.bolema.com一是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化发展。继续发挥康乐为老服务协会整体优势,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与安全保障工作,并着力进一步拓宽养老机构服务领域,优化养老机构入住环境。此外,通过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以“相约我家爱心过年”为代表的一系列活动,着力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影响力,推动“康乐为老”服务品牌健康发展。二是不断提升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水平。按照“需求主导、分类服务”的原则,结合我区老年人实际情况,继续面向全区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并定期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培训和道德教育,切实加强对护理员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努力满足**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三是努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围绕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加大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的正常运转和使用,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提供切实保障,促进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持续发展。四是深入开展各类特色养老服务活动。一是继续深化开展“关爱父母家家行”系列活动,动员全**人人为父母老人尽孝心、为文明城区做贡献、为添光彩、为科学发展献力量,形成为老服务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二是试点设立助老大食堂,通过政府引导、制定服务标准、**参与的方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经营的方法,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和送餐服务。三是探索异地养老新模式,进一步探索组织开展健康老年人到外地进行旅游度假和养老,重点打造异地养老网络,让本市的老年人走出去、把外地的老年人领进来,积极推行“候鸟式养老”模式,为老年人颐养天年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以加强管理规范化为着力点,争取**事务各项工作实现更高跨越一是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通过继续开展“规范服务标兵”评选、“能当AB角、会做百事通”等特色业务比武活动,狠抓==、统计汇报、==接待等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在充实完善婚礼式颁证仪式的内容及运作模式基础上,着力在婚姻登记服务模式创新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上下功夫,持续开展“牵手七夕相爱一生”等特色活动,并针对不同年龄阶层的服务需求对象状况探索建立更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二是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建设。联合李沧区进行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对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和相关地貌、界桩等变化情况进行检查和修复。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员选聘培训,并对符合条件者授予界管员资格证书。完成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管理工作,整理完善地名工作档案,地名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推进福利企业。全面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着重加强福利企业工作督查,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全面落实政策,切实保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牵头具备福利企业协管工作培训班,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加强对解决福利企业面临困难和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工作调研,促进我区福利企业健康发展。

第3篇:区民政局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民生保障改善”战略目标和“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积极有为、走在前列”的总要求,注重基层需求,强化服务功能,突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区民政局工作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面临的新要求

民政工作内容广泛,涵盖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政权建设等,有3大方面、6个组成部分、20多大项、100多小项。按照年初召开的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及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加快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简单地说,就是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要求概括为“一统四分”,一统即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四分”即支撑骨干的四大支柱: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支撑作用,这个构架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方略。

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即在继续履行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职能的同时,创新社会管理,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有效聚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资源,肩负起向社会公众服务的新职能,当好社会建设中的骨干,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

省委书记将现代“大民政”归纳为四个大,即“大视野、大服务、大格局、大平台”,具体来说就是开放大视野,实现由传统的社会治理向现代文明社会的管理要求转变;拓展“大服务”,实现由保底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的转变;建设“大格局”,实现由参与社会建设向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转变;建立“大平台”,实现由部门动员向社会动员的转变。通过这四个转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保底、基础、支持、支撑作用。

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着力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努力提高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改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状况,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同时还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四要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通过提升区划地名、边界治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婚姻登记、移民安置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社会服务城乡统筹、公平均等、供给均衡。

二、我区民政系统基本情况

民政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优抚安置科(双拥办)。

与局合署办公的事业单位4个:移民办、殡葬管理所、残疾人集中就业管理办公室、民政事务中心(内含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婚姻登记处、地名办)。

下属事业单位5家:大同公墓总管理处、干休所、陈寿昌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第二福利院、九龙福利院。

企业性质单位1家:福利关怀院。

三、2013年全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民政局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创新管理,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重点抓好并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探索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按照“十二五”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到“十二五”末实增床位1800张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迁)建工程;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工作和“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上年半完成情况:城区养老机构一期工程即将完成主体机构建设,澥浦镇敬老院迁建工程列入镇政府实事工程,其他各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全区9家养老机构首次实施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参保费用50346元,养老机构参保率100%。

2.完成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及启动工作,整合资源合理定位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与功能,同时指导各镇(街道)组建养老服务中心。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共有17家居家养老(老年人)服务中心,53家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共配备245名居家养老服务员,为661名(困难高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健康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服务,且为835名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结对服务,支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53.77万元。为6262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71.44万元。

3.认真贯彻《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提升福利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安全、健康,力争完成全年福利彩票销售5500万目标。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现共有福彩销售网点39家,完成销售1904万元,创收各级公益金666万元。福利生产稳定,全区35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1100人。

(二)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有效解困。

1.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动态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困难对象应保尽保。

上半年完成情况: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低保对象摸排工作,并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低保资金审计,完成了低保资金审计基础信息与数据的录入。全区有512户家庭(664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金额467.92元,比去年同期提高76.81元;619户家庭(84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金额473.5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53.23元,累计支出最低生活保障金371.69万元。此外,还有565名残疾居民和135名70岁以上农村低保老年人享受了生活补助,分别发放生活补助金13.48万元和2.94万元。至5月底城乡低保新增282户378人,退出336户478人,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深化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管理平台,提高医疗救助效率。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有4418人次获得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9.57万元,平均每人次救助316元,其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三类救助对象(包括低保证、扶助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享受即时医疗救助2500人次,救助金额共计20.61万元。

3.实施社区小额临时救助运作模式扩面工作,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的及时、有效性;研究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办法和困难助学办法,力争在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因病致贫”等问题上有突破;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贯彻市慈善促进条例,加强和促进慈善组织管理。

上半年完成情况:完成了《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初步制定了我区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助学帮困政策及补助标准方案;制定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甄别、救助、救治、返乡、安置等为一体的工作体系。截至5月底,全区共有727户(人)次家庭得到临时救助,救助资金达83.47万元,其中小额临时救助13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49万元;212户困难家庭(424人)领取《社会扶助证》;926人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生活保障金为171.69万元;642户、733名困难老人享受了每月100元生活补助,发放困难老人生活补助金累计37.62万元;为2517名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62.67万余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人次,共支出流浪乞讨救助金121万元(含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支出)

另外,上半年还深入开展其他各项解难帮困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共帮扶、救助各类困难对象5823(户、人),发放困难补助金(慰问金)873.45万元;“365关爱行动”中继续为100名困难学子发放助学红包共计5万元;协同市第六医院开展白内障复明行动,完成了142名困难群众白内障手术初检工作;会同区商务局、TCL集团、国贸家电开展“扶贫工程”,为1400余户低保和社会扶助证家庭发放每户价值1000元的电器购买优惠券;及时调整了精简职工及定期定补救济对象补助标准。

4.不断强化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实现从灾后救助向防灾、减灾并重的综合能力建设转变;开展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息员网络队伍,工作汇报《区民政局工作情况汇报》。

上半年完成情况:组织人员对全区的避灾中心(点)进行了专项检查,补充应急救灾物质;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各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更新了自然灾害统计报表;对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万余册;召开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现场观摩会议,白龙社区、曙光村、沿山村被授予“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至此,我区拥有了5个国家级、3个省级和16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5个避灾中心(点);今年另外推荐了城东社区等9个村(社区)为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并在全区排查出17户农村困难群众家庭亟需危旧房修缮,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着力夯实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基础,重点深化“全域城市化”背景下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1.深化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破解新建社区管理难、新居民融合难等突出问题的新方法、新举措;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范化体制机制,以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拓展功能,提升公共服务全程化代理和“一站式”办理效益;进一步跟踪指导银凤社区“一委、一会、一中心”的农村新社区工作运行模式,探索“一核多元,点片互联,纵横结合,分类引导”的农村社区工作机制;在抓好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基础上,抓好“一社一品”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品牌;繁荣社区文化,组织展示区社区文化风采。

上半年完成情况:召开了2011城乡社区建设考核评定会,并联系我区城乡社区发展实际,修改了2013年镇、街道城乡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有效促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管理理念,并起草了实施方案,拟将镇(街道)、社区、片区依次分为大、中、小网格,组建网格员队伍,使管理服务延伸到每家每户,将社区由服务型向城市管理型转变;创建了涵盖社区各项管理和服务业务的14个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推动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化宫达到全覆盖,积极推广居民和好屋、残疾人日托中心等多种服务载体,进一步实现居民自治、自助、自教、自我服务功能;通过走访调研、收集梳理、征求意见,起草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写完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和光明等四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经验材料。

2.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努力形成“对象广泛、内容丰富、科学实用、方式多样”的村委会干部培训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完善村干部考核制度、加强竞职承诺监督,努力排查可能影响下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各种不利因素。

上半年完成情况:深化村务信息电视公开工作,顺利实现一季度、二季度电视与传统村务公开“时间及时、内容到位”;认真开展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同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省级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针对性更强的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的监督指导工作,筹备下半年农村基层干部大培训。

3.强化制度及保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在各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相应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加强社工队伍能力素质培养。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街道)二级培训网络,着力办好各类社工素质培训班;积极推进村社结对、新老社区结对,继续开展城乡社工相互挂职交流等,加快城乡共融和全域城市化步伐。

上半年完成情况:按照区委办39号文件5%递增机制,会同区财政局发放了2011年增补经费和2013年预发70%的城市社区事业保障经费、农村社区服务管理补助经费,共计2292万元;先后组织举办了城乡社区信息员培训,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考试培训等;先后分两批派社区干部异地挂职交流学习;落实提高社工工资福利待遇,目前我区城乡社工人均年收入3.4万元,比上一平均增加4100元,增幅为13.71%;强化社区工作者激励机制,连续两年在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核录用事业干部。

4.创新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指导督促有条件的镇(街道)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加强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城市社区重点抓好社区服务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建社区及农村社区重点抓好社区管理类、融合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加快推行网上年检;着力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协调和解决村、社区各种利益冲突,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半年完成情况:启动了社会组织党建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并在6月底成立了区社会组织促进会。新增注册登记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变更登记社会组织5家,现有社会团体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1个;完成了全区社会组织2011年年检工作。

(四)着力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社会氛围,重点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服务水平。

1.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政策,着重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减免“四位一体”。

上半年完成情况:向34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今年第一季度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共8.5万余元;向重点优抚对象1750人次发放优抚金共187.5万元;向303人发放春节一次性慰问金共45.45万元;向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554人次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13.19万元;向65名在职伤残军人发放抚恤金共30.9万元;向12名“三属”发放全年一次性补差共5.6万元;向26名在职6级以上残疾军人和烈属发放春节慰问金共1.56万元。全区有195名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占应纳入人数的100%,医疗补助5587人次,金额为24.7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减免实现四位一体;我区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人员信息录入了全国优抚数据库。

2.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增加承训机构;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及时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稳妥地做好军休干部房改工作;扎实做好涉军群体稳定工作。

上半年完成情况:今年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96名,其中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95名,转业士官1名。15名退役士兵办理了复工、复职、复学手续;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机制,根据退役士兵切实需求增加了汽车驾驶、汽车维修、物流师、数控车床等多个培训项目,目前共有47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同多家用人单位联系,提早在我局张贴了招聘信息,为招聘单位提供面试场地,进一步提高了退役士兵就业机率。

3.制订新一轮双拥工作目标,加强基层双拥工作,创新双拥工作机制,以建军85周年为契机,推动双拥工作新发展。

上半年完成情况:扎实开展了驻镇部队春节走访慰问及相关拥军活动,支出慰问金45万元;在各镇、街道成立双拥工作专职机构,重视解决驻镇部队实际困难,并首次向市双拥办申报“省级双拥模范区”;完成了朱枫烈士生平汉白玉雕塑和烈士陵园的整修,并配合开展整修工程的审计协调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清明祭扫革命烈士活动仪式,祭扫人数大幅增加。

(五)着力发展民政事务管理,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1.要全面完成钦寸水库第一水平年移民安置任务,按要求适时启动第二水平年移民安置工作;加大移民创业致富工作支持力度,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项目实施。

上半年完成情况:在全市率先启动了钦寸水库第一批移民建房工作,104人37户移民建房率已达100%;为1182名大中型水库移民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累计381.84万元,为524名区管水库移民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共计26.2万元;妥善处理了滩坑水库移民有关自留地分配、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等问题的信访事件。

2.充分利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加强地名管理标准化建设;重新修订《区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完成与毗邻乡镇(街道)平安边界协议书的签订。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第二次地名普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相关普查成果已上报省普查办,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着手展开;启用了各镇(街道)地名证明专用章,将出具地名证明的权限下放至各镇(街道);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编纂工作,完成了县、乡两级词条的编纂;逐步开展了毗邻县(市、区)平安边界互访,已完成对北镇线的界线年检及江北区的走访工作,毗邻镇(街道)平安边界协议书起草完毕,目前正在签订中。

3.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公共墓地建设和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细化实施我区殡葬惠民政策;加快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入开展殡仪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活动,加强殡葬执法监管,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

上半年完成情况:今年1月1日起实施惠民殡葬政策,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入葬生态墓地和有山村社员认购骨灰墓费用均由政府买单,并于4月起实现普通骨灰盒普惠。上半年我区减免上述各项费用78.99万元,政策惠及821人;经营性公墓绿化苗木7500余株,投入绿化资金5万余元,累计种植苗木22.55万余株,墓区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大同公墓投入改造资金10万余元,新建了一批花坛葬,历年累计投入墓园改造资金947.66万元;今年1至5月份,全区共死亡704人,火化遗体701具(其中3具外省户籍人员按规定到原籍地进行火化),火化率及火化覆盖面继续保持100%;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庄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庄市、骆驼片区建造一所关怀院”的重点件办理工作。

4.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婚姻公共服务内涵。

上半年完成情况:共办理结婚登记938对、补办结婚登记58对;离婚登记291对、补办离婚登记8.5对;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836份;收养登记13件;继续保持无投诉、复议及诉讼案件良好记录。

第4篇:区民政局综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综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2013年XX区综治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试行)》(武综治办2013]44号)文件精神,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负责,确保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并将综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签订了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主要领导干部述职和考核内容。制定了《XX区民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局综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有落实。

二、做好日常工作,发挥好民政部门的兜底作用。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应保尽保。今年截止目前,城市低保累计保障23403人次、发放保障金745.07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318.37元,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累计月人均补差275元的惠民目标任务。二是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坚决贯彻落实我区《关于进一步解决困难家庭人员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今年截止目前累计救助4150人次,城市低保对象门诊年人均救助300元,高于城市低保对象门诊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民生目标,救助金额114.46万元,住院救助次均1268元,高于上级下达的住院救助次均不低于1100元的民生目标。三是大力打造“慈善惠民超市”。创新运营模式,采用双向补贴的办法,在确保超市可持续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低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了7家惠民超市,向全区低保人员提供80万余元资助。

三、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民政局作为“复退军人”维稳工作牵头单位,进一步完善了《XX区涉军维稳应急预案》、《XX区民政局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案》等相关机制,定期深入各街道、社区,对本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稳控措施,确保做到情况早掌握,矛盾早化解。二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决落实各项信访政策,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台账,按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大调解各类数据、报表。今年截止目前共计办理各种信访件115件,现场或电话接访(咨询)1800余人次,按时办结率达100%。三是认真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坚持春节、“十一”等节假日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每年防汛期间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原则,确保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掌握、及时上报和及时处置。在“十八大”和财富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成立应急分队、制订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四、充分发挥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参加3月份综治宣传月和6月份禁毒宣传月活动。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向服务对象和群众广泛宣传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和我区惠民政策,切实提高广大市民遵纪守法和爱岗敬业意识,并及时将宣传工作总结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二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和平安院落活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自治组织体系,夯实自治基础。不断加强督查工作,坚持开展对社区和院落自治组织运行情况的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有效推动基层民主自治规范开展。

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创新院落自治考评体系。拟定了《XX区关于建立居民院落自治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办法》(初稿),通过采取实地查看、居民投票、第三方测评等评价方式,从院落自治、特色文化、居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进一步提升院落自治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引进和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进行社区养老服务。成立了全市首家敬老助老志愿者协会,深入拓展老龄服务工作。依托民营企业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启动了“XX区社区长寿食坊”项目,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三是不断巩固和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创新成效。进一步细化、深化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在13个街道全部建立了救助工作站,实现了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覆盖。

第5篇:区民政局双拥工作计划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

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查处区内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镇“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负责社会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信访、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扶持保护政策;

12、

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编制单列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6篇:区民政局退伍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区民政局退伍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我区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财政投入力度大,重要问题处理妥善,使退伍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人员情况稳定。现将退伍安置工作汇报如下:

一、至退役的待安置城镇士兵情况 至,全区共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136人;其中,

三、四级士官29人,义务兵107人。 截至目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21人,安置到民营企业49人,选择自谋职业66人。

一、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及未安置处理办法

、区安置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区委、区政府曾有相关会议和文件明确一些措施和办法。区委常委会[]1号会议纪要明确指出:要落实安置上岗政策,优先安置三级及三级以上士官、立二等功及二等功以上士兵、伤残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安置、扶持就业、自主择业相结合,鼓励自谋职业。区委常委会[]16号会议纪要明确指出,拿出3-4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三四级士官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区财政支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相关补助。为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1月,区委、区政府还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未安置处理办法

1、凡父母或配偶有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有接收能力的,一律开出介绍信,办理安置手续,并督促接收单位尽快安排退役军人上岗。

2、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的,均鼓励其办理自谋职业。

3、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且不愿意办理自谋职业的,由区政府统一安置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对

三、四级士官优先安置到乡镇、街道、社区工作。

4、凡符合我区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按照当年的最高低保标准及时足额给他们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5、凡已安置多年因企业经济效益差、濒临破产、停产而下岗的士兵,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将其本人或家庭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关于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置政策和

精神,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后法权益和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特提出以下几点请求和建议: 、积极倡导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

对城镇义务兵原则上全部实行自谋职业。鼓励

三、四级士官实行自谋职业。改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负担方式,建议由市、区财政两级负担。 、积极妥善、科学确定重点安置对象的范围。

对服役满三期以上的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城镇退役士兵给予重点安置;建议采取市、区两级协作调配,多结点为转业士官畅通安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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