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22-04-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山东省红十字博爱基金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 工作日志(周一—周六上午)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每周六上午10:30周总结会,每月最后周六上午9:00—12:00月总结会

二、 考勤制度以及罚款

1. 工作人员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正点进入工作状态,办公室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正点即完成值日

2. 在职工作人员不允许出现迟到、早退现象。迟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罚1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照旷工处理,扣罚四倍工资,早退同上。

3. 工作人员有事要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请假,先交假条,按事假处理,一天以上需秘书长批准。若违反按旷工处理

4. 工作人员生病要有病假条,要先交假条后休息;急症者应假后补交假条,由秘书长签字有效,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5. 无故不到者,视为旷工,累计三次,予以除名。(每月只限一次事假)

6. 工作人员不得借用上班时间办理与基金会无关的业务,如发现扣其当天的工资。

7. 实行工作责任制,避免错误出现,若造成一定损失,按实际损失的多少由负责人全额赔偿。

三、 关于工作人员违犯基金会管理制度的处罚 1. 工作人员乱扔烟头或在办公区内吸烟罚款50元

2. 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聊天、串岗、打牌、大声喧哗或进行与工作无关事务罚款10元

3. 在办公区内接待客户及朋友罚款30元(注:应在接待室) 4. 在办公桌上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罚款30元 5. 上班时间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罚款30元 6. 没有做值日或值日未完成罚款10元

四、 对严格执行基金会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累计半年以上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的将予以奖励。

五、 对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累计三个月以上者将予以奖励。

六、 基金会工作人员提出良好建议并被采纳的予以奖励

七、 离职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报告,并说明原因,由秘书长签字审核,并由财务部审核理事长签字确认;离职当天要与办公室交接清楚,认真填写离职申请表,交接完毕由办公室签字确认(离职人员自批准之日开始计算,两个月后到财务部结算其个人工资)。无故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人员,扣除其工资作为处罚,若对基金会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 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允许在外兼职其它工作,一经查实立即辞退,且扣除其工资作为处罚。

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包括考勤、电话、档案管理。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细则

1、考勤制度

(1)公司上班时间为:星期一到星期六,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7小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时间如有变化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2)考勤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考勤办法

公司考勤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员工按时在考勤签到表上签名记录,正式上班时间过后不在签名,考勤表当天无签名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考勤设置种类

①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②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③ 旷工:无故缺勤;

④ 请假。(请假需写假条,假条需部门负责人签字); ⑤外勤:全天在外办事;(需电话通知办公室人员)

(6) 考勤管理制度

① 公司规定员工月度可享受4天休假,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如遇工作需要不得休息者可以调休,但月总休息日不得超过4天,超过4天视为请假(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请假人员需填写《请假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交到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请假要致电部门负责人请示,并告知办公室,假期完毕补回《请假单》。

③ 员工请假不超2天(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请假超过2天的需报总负责人批准。

④总部高层管理人员请假需经总部负责人审批。

⑤职工在工作时间外出,需向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不说明情况视为脱岗。 (7)假别规定

病假:三天以内扣效益工资50%,超过三天扣效益工资和奖金。 事假:扣工资、效益工资、奖金。

加班:特殊岗位加班执行补休(需有领导签字同意的加班条)。 (8)出勤违纪按以下规定处理:

1.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事人50元/人,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扣发当事人效益工资。

2.旷工扣罚当事人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处理。

三、电话制度

1.公司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员工接听外来公事电话,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落实。

四、档案管理

总部办公室是公司档案管理的归属部门,应认真负责公司内部各种文件、文书的收发、登记、传递和保管工作,档案材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第三篇:劳动纪律制度

生 产 劳 动 纪 律

为了加速公司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企业劳动组织纪律,现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1.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商业及技术机密。

2. 员工上班应该服从各部门负责人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3. 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及班组长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员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4. 员工上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喝茶,玩弄手机或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发生设备或质量事故者,按规定处理。

5. 员工上班进入厂区应佩带胸卡,服从保安人员指挥,不服从者给予处理。

6.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7.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1天以内,由车间主任审批;2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8. 请病假或工伤者必须有医院证明,病假不发工资。

9. 请事假者扣除事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10. 生产操作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节约使用物质材料。未尽责者作相应扣罚,连续二个月未尽责、故意、野蛮操作者调离岗位,不服从调离者辞退。

第四篇:一、劳动纪律制度

1、公司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铁掌鞋、高跟鞋、背心进入施工现场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理。

2、项目部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是指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以内未到者为迟到,早退是指上班时间结束前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3、公司员工应积极主动上班,不得无故旷工;不请假、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假期满不到岗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1)工人旷工依照下列处罚规定处理:一天处以5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予以开除;开除的工人先扣除500元违约金后,再结算工资。

4、工人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集中精力工作,不得偷懒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30至100元。

5、公司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禁止讨价还价、无理取闹。否则,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停工或开除处分。工人不服从公司内部调动的,一次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5、工人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须经主管,班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论处。一次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6、因工程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坚持天天出勤,并随时准备延点加班。管理人员指定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7、实行项目值班制度,各项目部要再进入新工地时将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表报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在工地住宿发现值班人员脱岗,一次给予50-100元处罚。

8、工作时间内,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对在工作时间内参与或聚众打牌、赌博的,公司行政后勤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经理一次给予100-500元处罚;其他管理人员一次给予100-300元处罚。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对所有员工的考勤必须及时、准确,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工人的当天考勤由项目专业工长(班组长)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当天考勤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以签到表为准;工人考勤必须于次日下午2点之前登上考勤表。

3、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公布考勤结果,并督促工人核对考勤。

4、工人考勤若出现错记、漏记、误记、多记等现象,工人可找到管理人员说明,或向公司举报,确实有错可予以更改。若管理人员知错不改或打击报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考勤表填写必须认真、准确、清晰、规范,严格按考勤表上所示符号填写,严禁任何人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经查实发现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的,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6、管理人员实行签到制,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不准补签和代签。管理人员和工人考勤表必须按月核实无误后,由项目经理签字,报送公司办公室。

三、请假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有事请假制度,一般情况下不许请假和批假。若有病或有特殊私事(如婚、丧、娩、产等)需要办理时方可请假。

2、公司所有员工需请假时,必须先写请假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随当月考勤表一同交公司备查。管理人员请假离岗、归岗时,本人必须报办公室登记,一次不报罚款50元。

3、项目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两天的经所在项目部批准后,由公司生产部审批,再报总经理批准。

4、项目经理需请假时,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行政后勤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请假条交办公室保管,监督销假。

5、请假人因突发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向批假领导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要续假的,提前一天向批假领导申请,批准后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6、公司所有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请假,请假期间均不发工资。

四、工资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发放实施隔月制,即:当月工资在第二个月的5日发放。

2、公司管理人员采用绩效考核工资制,按照每月的工作绩效考评核发。

3、若工人或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表现、综合素质、思想态度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其工资标准或解雇。

五、管理人员轮休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任务不紧张,工作不十分繁忙,整体工作能够进行协调安排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轮休。公司行政后勤人员必须是在星期六或星期日方可申请轮休。施工任务紧张,工作繁忙时一律不许轮休。

2、项目管理人员轮休时必须事先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和项目生产经理轮休必须事先向公司生产部请示,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公司后勤行政人员须先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否则按请假论处。并且休假期间,不得离开工作所在地区域。否则以请假或擅自离岗论处。

3、管理人员每次轮休时间最多为半天或一天,不得连续轮休两天。每人每月轮休时间总计不能超过两天。

4、管理人员请事假、病假过后,不能以轮休时间对请假时间进行抵减。

5、管理人员轮休期间,享受正常工作工资待遇。

6、管理人员每月的轮休时间,必须在管理人员签到表上如实做好记录以备查。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办法: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签制度。所有经济往来、收支办理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并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

2、开支及报销管理办法:

(1)各项目部所需备用金及其他经费由项目经理直接与财务部联系,财务部及时提供;项目的所有开支都必须事先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

(2)员工因工就医、工器具的购置和维修一律实行定点,并且事先必须向公司财务部请示,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特殊情况下,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可由项目部派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对私自办理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

(3)因工作需要请客人就餐,事先必须向公司请示,征得同意并进行登记;公司管理人员陪客时,原则上严禁参与休闲活动。客餐报销条据上要注明所请客人、陪同人员姓名,否则不予报销;公司各部(室)不报销客餐招待费,特殊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进行安排。

(4)、办公用品实行按月发放包干制。各项目部每月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公司统一购置后发放,并实行包干,少了不补;各项目部一律不报销购置办公用品的条据。

(5)、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出差车、船等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每天补助生活费10元,住宿费报销标准:总经理实报实销,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作人员不超过100元/晚。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请客或进行其他开支的,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所有报销条据必须是正式票据,票据上所购物品的品名、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要书写清楚、完整;报销的车票要在背面注明乘车时间、人数和起止站点;其他经公司财务部批准的临时性开支,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经理和当事人共同签字,方可报销;凡票账不符合的或白条,一律不予报销。

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公司购置的房产、汽车、电气设备、办公用品、各种机械、各种工器具等。

2、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管理、保护公司所属固定资产的责任和义务。

3、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公司办公室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为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各项目使用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项目材料员;汽车的管理责任人为驾驶员。

4、对管理不利、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而损毁公司固定资产的,首先要追究管理责任人的责任,照价赔偿,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对于偷盗公司固定资产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对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尤其是公司购置发放的工器具严禁私自改装。对私自拆卸、改装造成工器具损坏的,一律照价赔偿,并予以50-500元罚款。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租借、占有公司的固定资产。

七、借支管理制度

1、在正常发放工资的情况下,非特殊紧急情况、不是确实存在困难的员工原则上不予以任何借支。员工因出现特殊情况或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借支。

2、员工借款在200元以下的,由所在项目经理审批,从项目备用金中解决;超过200元的,项目经理根据情况签署建设性意见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批,1000元以上的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行政后勤人员借支由总经理审批。

3、对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借支的,可先由项目部出面办理借支,而后由借支人完善相关手续。

4、外包班组原则上不予借支,特殊情况需项目部批条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人无权擅自批准借支;对分包班组结算有专业工长或预算员办理,由项目部签完字后方可按公司结算,公司及项目部任何人不能代签或不签(包括库管)。

八、安全管理制度

2、确保安全用电,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接、乱拆电源插座及各种 设备,违者罚款50至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违者罚款50至100元。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除责任自负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按时作息,严禁深夜外出、夜不归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严禁从事偷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嫖娼卖淫等违法违纪活动。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触犯刑律着交公安机关处理。

6、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从高空仍东西(如工器具、铁件、模板、木方、扣件、钢管等),发现一次罚款100至5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承担伤者医药费用外,送相关部门处理。

7、在临边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防护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动用机械设备及其他专业操作工具,违者处以100至500元罚款。

8、在施工过程中,若因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无论伤及自身还是他人,管理人员均应承担20%的事故费用;

9、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自然疾病(包括突发性疾病)一切费用自理。

10、员工在非上班时间内(如:下班后的休息时间、请假时间等),或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个人自行处理,公司概不负责。

九、内部治安管理条例

1、有下列扰乱内部管理秩序行为的,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扰乱正常办公、食堂就餐等公共秩序的,视为情节予以警告或50-100元的罚款。

(2)、酗酒闹事或无理取闹,肆意纠缠,毁损标语,指示牌等以及其它扰乱正常的生产活动秩序的,予以警告或50-200元的罚款。

(3)、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打架斗殴事件,致人伤害的,药费及误工费等所有费用由打人者负责,斗殴双方根据情节给予500-1000元处罚,先动手者加倍处罚。

(4)、在公司内部(工地、生活区)聚众斗殴的,除没收赌资、赌具外,对参与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制黄、传黄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或200-500元以下罚款。

(6)、严禁过量酗酒,特殊工种禁止饮酒,违犯者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7)、捏造或者歪曲事实,甚至故意散布谣言或以其它方法煽动、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处以50-200元的处罚。

(8)、不管何种原因,参与私自集会或罢工的,每人处以200元罚款,领头组织者加倍处罚。 (9)、冒充公司工作人员或打公司招牌进行招摇撞骗,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100-200元的处罚。 (10)、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处以警告或100-200元的罚款。

(11)、拒绝、阻碍公司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处以警告或100-500元的罚款。

(12)、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处以200元的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3)、无正当手续,擅自携带施工料具或其它物品出门;擅自离岗或有其它违反制度的行为而发生公私财务被盗案件;哄抢集体、个人财物;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处以警告或100-200元的罚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2、有下列妨害内部安全行为的,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埋压、挖掘消防栓、水泵、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设备的,挪做他用的处以警告或50-200元的罚款。

(2)、损坏照明、安全防护网,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卫等安全设备设施的处以警告或20-100元的罚款。

(3)、乱拉和乱接电线或用电炉取暖,做饭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4)、非法制造、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5)、偷盗公、私财务的,一次处以5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的,公司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国家规定的所有相关费用;造成轻伤以上的交公安机关处理。施工现场因材料纠纷引起打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警告或500-2000元的罚款。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以警告或20-100元的罚款。 (3)、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以警告或20-100元罚款。

(4)、写恐吓信或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或10-200元的罚款。

4、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司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存放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2)、在禁止烟火或放有易燃易爆的物品地方,违反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3)、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4)、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范,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5、以上有关条款凡是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其约束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奖励制度

1、优秀项目经理奖: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进行表彰奖励。

2、优秀项目技术经理奖: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项目技术经理进行表彰奖励。

3、优秀管理人员奖: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对各项目部工作表现突出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4、模范工人奖:按5%的比例,公司在每年底对服从管理、在质量、安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人进行表彰奖励。

5、生产质量、进度、安全奖: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生产质量、进度、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部进行奖励。

第五篇:劳动纪律管理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与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2010.12.31】(XXXXXXX)

《休假与考勤管理标准》(XXXXXXXX)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职能

4.1 职能与分工

4.1.1 总经理是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总负责人。

4.1.2 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归口部门。

4.1.3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是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主管部门

4.1.4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第一责任人。

4.2 责任与权限

4.2.1 总经理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全面性指示工作,有权对全公司的休假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4.2.2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日常工作。

4.2.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全面性指示工作,有权对全公司的休假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4.2.4 各部门劳动纪律主管干部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日常工作。

4.2.5 公司全体成员对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有监督、指正、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公司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不签到者视为没有出勤。

5.2严格请假制度。

5.2.1 请假3天以内时,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条一式两份,部门与班组各保留一份。

5.2.2 请假4—7天,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请主管经理审批,请假条一式两份,公司与部门各保留一份。

5.2.3 请假8天以上一个月以内,报请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报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超过一个月的假期由劳资员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5.2.4 普通员工请假条应按照班组长、车间主任顺序逐级签字批准,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5.2.5 班组长在员工请假条上签字后视为该岗位工作已安排妥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班组长负责。

5.2.6 中层副职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请主管经理审批;中层正职请假须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请总经理审批;审批各类假期,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得随意放宽条件。

5.2.7 请假条应提前填写,使用公司规定的格式,必须注明假名、休息详因、起止时间及天数,按规定程序审批,经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处理。

5.2.8 假期结束后在假条上注明姓名和销假日期,上班第1个工作日为销假截止日期。

5.2.9 请假期间如遇节假日仍按请假计。

5.2.10 因突发事件来不及请假者,应使用电话及时按请假审批程序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于休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5.2.11 替班需填写替班条,并按请假程序履行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5.2.12 不履行请假程序,电话、短信请假,视为旷工。

5.2.13 上班前1个小时内不能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5.2.14 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请假条》一律由所在部门劳资负责人备案保存。

5.2.15 各类探亲假往返路线,必须在规定路线以内,对超出规定路线的不予签字报销。

5.2.16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离开巩义地区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并报公司综合办公示备案。

5.2.17 高管离开郑州地区须向总经理请示备案。

5.2.18 总经理离开河南地区需报集团备案。

5.2.19 公司各部门每月由部门综合员据本月员工出勤情况认真填报考勤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部门考勤表报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劳资员据此核发工资。

5.3 其他要求

5.3.1 按公司规定行政班提前10分钟到岗,否则视为迟到;准点下班,否则视为早退。运行班提前30分钟,否则视为迟到,整点下班,否则视为早退。

5.3.2 上班时间开始至30分钟内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5.3.3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5.3.4 当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脱岗、串岗超过半个小时按旷工半日论处。

5.3.5 有消极怠工、出勤不出力,不服从分配者按旷工处理。

5.3.6 临时任务无故不完成,按旷工处理。

5.3.7 当班期间禁止睡岗。

5.3.8 上班前4个小时内及班中不准饮酒,饮酒后不准上班。

5.3.9 杜绝私改报表或记录不清楚及不按时交报表。

5.3.10 当班班长需按规定时间向调度汇报当班运行情况。

5.3.11 当班运行中出现问题,按交接班规定登记在交接班记录上。

5.3.1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者不来,交班者不能离岗,否则视为早退。

5.3.13 开会或参加车间各项活动禁止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中途离开按按旷工半日论处。

5.3.14 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或集体活动,按矿工处理。

5.3.15 各工种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强调安全生产。出现安全事故各级管理人员需承担连带责任。

5.3.16 设备出现故障,各部门、各工种必须无条件通力合作,及时抢修。

5.3.17 严禁破坏、盗窃公司财物与私人财物。

5.3.18 严禁制造矛盾造成混乱、造谣生事煽动不满情绪,辱骂、攻击、诽谤同志。

5.3.19 严禁因工作原因打击报复、人身攻击、骚扰同志。

5.3.20 严禁班中打架、斗殴、闹事。

5.3.21 各部门、各工种要相互协调,通力配合,禁止推诿扯皮。

5.3.22 工作中语言要文明,禁止说脏话者。

5.3.23 各部门、各工种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调配,不得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或以其他形式损害管理人员人身权利。

5.3.24 工作中吃饭要按统一安排时间进行,不按安排时间吃饭或超过吃饭时间者视为脱岗,

5.3.25 各岗位吃饭时间无人监守视为脱岗。

5.3.26 各部门在册职工和协议工必须严格遵照车间规章制度作业,严禁发生不执行或故意纠缠无理取闹甚至辱骂、攻击考核人员、阻挠管理人员正常执行工作。

5.3.27 在岗期间禁止随意交谈或嬉戏打闹。

5.3.28 工作期间应佩证上岗。

5.3.29 各部门必须每月按时交考勤表。

6 检查与考核

6.1 签到不规范,出现漏签、错签一人次考核当事人20元,发现弄虚作假每次考核当事人50

元,连带部门劳动纪律主管干部5元。

6.2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总额50%;旷工超过3天,报公司处理,当月末位淘汰,取消年底评先资格;旷工连续7天或月累计7天、年累计15天以上的员工予以除名。

6.3 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考核50元,

6.4 脱岗、窜岗、睡岗、迟到、早退每人次考核50元。

6.5 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考核200元,当月末位淘汰,取消年底评先资格,离岗学习合格后再上岗。

6.6 私改报表每人次考核50元, 连带部门主管干部与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20元;记录不清楚及不按时交报表每人次考核50元。

6.7 当班班长未按规定时间向运行值长汇报当班运行情况,每人次考核20元。

6.8 当班运行中出现问题,记录不清,考核20元。造成事故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6.9 各部门按时召开各类定期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及文件精神,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6.10 设备出现故障,各部门及各工种必须无条件通力合作,及时抢修,影响生产者每人次考核50-300元,连带相关管理干部各50元,造成事故者按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6.11 破坏、公司财物与私人财物者照价赔偿,考核20-200元,有盗窃行为者交保卫处处理,当月末位淘汰,取消年底评先资格。

6.12 制造矛盾造成混乱、造谣生事煽动不满情绪,辱骂、攻击、诽谤同志,由公司处理,考核当事人50-200元,当月末位淘汰,取消年底评先资格,连带部门负责人50-100元。

6.13 因工作原因打击报复、人身攻击、骚扰同志,考核100-500元,当月末位淘汰,取消年底评先资格。

6.14 班中打架、斗殴、闹事者交公司处理,考核50-200元,当月末位淘汰,取消年底评先资格。

6.15 各部门及各工种要相互协调,通力配合,推诿扯皮者考核50-500元,连带相关管理干部与部门负责人各50元。

6.16 工作中语言不文明,说脏话者,考核20-50元。

6.17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公司规章制度作业,不执行或故意纠缠无理取闹甚至辱骂、攻击考核人员者,阻挠管理人员正常执行工作等,考核100-1000元,当月末位淘汰,取消年底评先资格。连带部门负责人100元,造成其他后果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18 在岗期间随意交谈或嬉戏打闹者考核20元;造成其他后果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19 反复出现问题可请示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后酌情加重处理。

6.20 以上细则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第六篇:劳动纪律管理细则

xxxx建设劳动纪律

管理细则

1总则

1.1目的:为保证xxxx建设的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xxxx建设全体员工。

2考勤纪律

2.1除职级为公司总经理级(含)的领导外,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执行指纹打卡签到、签退规定。

2.2公司指定办公室考勤员负责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情况,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如实反映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考勤纪律

2.3.1迟到:超过上班时间打卡和上班未打卡者(除制度规定原因外)均认为迟到。每次迟到在20至30分钟以内的,扣款5元;每次迟到在30至5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迟到超过50分钟者作半天旷工处理;上班未打卡每次扣款10元;一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作一天旷工处理,以此类推。

2.3.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打卡和下班未打卡者均认定

为早退。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扣款5元;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者作半天旷工处理;下班未打卡每次扣款10元;一月累计早退五次以上者,作一天旷工处理,以此类推。

2.3.3旷工:旷工者每旷工一日,对其处以日资收入300%的罚款。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五日(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二日(含)以上者,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2.3.4考勤员每周一提取上一周考勤明细情况进行公示。考勤员应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若发现弄虚作假者,扣考勤员30员/次。

2.4外出登记

2.4.1员工(除公司特批的人员外)在工作时间如需外出,须向领导或同事(领导不在时)明示去向行踪,并做好外出登记,如实填写外出时间、地点及事项;如因公司安排需临时变更外出时间、地点或事项,需向领导或同事(领导不在时)报备该情况。若未进行外出登记或者登记不实均视为旷工,依照旷工情况处理。

2.4.2如因外出办事而无法正常打卡的,必须提前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在办公室备案,将外出时间、地点和办事事项做好登记,并在考勤记录本上做好相关的记录,且经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方可视为正常出勤,否则一律视为未正常出勤,依照迟到、早退或者旷工情况处理。

2.5请假

2.5.1病假;员工因病请假者,必须由单位或住家附近区县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经领导认可后,视为病假,否则,按情况计为事假或旷工。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执行。

2.5.2事假: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必须事前向领导请假,获批后报办公室备案,未备案者作为旷工处理。领导要严格审批事假,办公室应详细做好请假记录。

2.5.3请假程序

2.5.3.1职级为总经理级领导的请假,必须经董事长书面同意,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5.3.2主管级以下员工的请假,1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经理审批;1天以上至3天(含)的请假,由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请假由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审批。

2.5.3.3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必须填写《出差备案表》,经审批(签字流程同请假)后报办公室备案。

2.5.4员工休假前务必将《员工请销假单》报办公室备案。

2.5.5请假时间未到而提前上班的,应办理销假手续,如假满仍需请假的,也应在假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

2.5.6因患疾病请假的,能先行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先行完善手续;确因不能先行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待上班后,持医院出具的证明完善请假手续。

2.5.7如遇特殊原因,员工无法在休假(出差)前将书面手

续报办公室备案的,必须提前电话告知公司办公室或者考勤员,否则一律视为未正常出勤,依照迟到、早退或者旷工情况处理。

3劳动纪律

3.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对于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公司将依照以下细则执行:

3.2将受到警告处分的行为:

3.2.1不讲究仪表;未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3.2.2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2.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打私人电话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书籍(含电子图书)或者网上聊天;

3.2.4破坏员工团结,与客户发生争吵;

3.2.5管理人员对员工违纪行为不管理,不批评,不处理;

3.2.6无意泄露公司机密,但未引起后果;

3.2.7有着装要求的部门员工未按规定着装,或者穿奇装异服,穿拖鞋,留光头、怪发、穿超短裙、过于坦露的服饰;

3.2.8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施设备,造成资源浪费;

3.2.9在办公区域进食或饮酒后上班(公务需要除外);

3.2.10其他轻度违反但未引起后果的行为。

3.3将受到罚款处罚的行为;

3.3.1一年内受警告3次、罚款50元;

3.3.2违反公司文件、规定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情节较

轻者,处以5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

3.3.3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对工作不负责任,经营负责的公司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予以罚款处理,罚款数额不定。并根据情况可以作降职(级)处罚;

3.3.4对于工作电话不接听超过3次,或者因不接听工作电话造成公司损失、影响恶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3.3.5其它违章违纪行为。

3.4将受到降职(级)处罚的行为:

3.4.1违反公司文件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情节严重或屡次触犯者,予以降级;

3.4.2考核不合格;

3.4.3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3.5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处理,且不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行为:

3.5.1不胜任本职工作且拒不接受安排者;

3.5.2提供虚假证明或文件,骗取公司认可签订劳动合同;

3.5.3消极怠工,工作态度差,一年内受警告3次,降级2次者。

3.5.4一月内旷工累计五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十二日者;

3.5.5故意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3.5.6故意损坏公司财务;

3.5.7传播或携带禁品;有意伤害、殴打公司员工;

3.5.8管理人员因失职造成管理混乱,下属员工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行为;

3.5.9挪用、贪污公司款项或虚支滥报费用。

3.5.10利用职务之便,为己或关联人员谋取不当利益,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行骗者;

3.5.11任何刑事犯罪活动;

3.5.12其他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4附则

本管理细则从二〇一四年六月一日起执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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