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的二人合伙协议书

2023-04-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免费的二人合伙协议书

二人合伙协议范本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x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

乙方以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

双方的出资应于x年x月x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方出资合计x元(大写x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x%盈余,乙方享有x%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x%债务,乙方承担x%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

义务:

乙拥有权限:

义务: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第2篇:二人合伙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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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承租河口大桥附近军粮供应站仓库(已由二方签订承租合同)做陶瓷批发生意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项目为:陶瓷批发。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无限期合伙,直至有任何一方自行退出为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

各合伙人总投资额为先期每人注资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后期双方会根据情况继续注资。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

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不得在未经双方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拉第三方合伙。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1)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不得在未经双方各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的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挪用合伙资金。

(2)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和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管理营业发票;

5、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帐目清楚、帐实相符。

(四)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润的活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合伙金额的。

第八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3篇:二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

义务:

乙拥有权限:

义务: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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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二人多人合伙合作经营协议书简单版

二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日,现住地址:

合伙人:乙(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日,现住地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元(大写:

),甲出资

元(大写:

),乙出资

元(大写: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乙占投资总额的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第5篇:二人合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幽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幽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经济开发区

第三条 公司由神马、刘德华共同投资组建,公司依法在XX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六条经营范围:林木种植;畜牧养殖、销售。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

(一) 神马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30万元,占60%,出资时间为2010年4月23日;

(二) 刘德华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20万元,占40%,出资时间为2010年4月23日。

第八条 股东应当足额交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

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章程应就实物转移的方式、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及期限作出规定)。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 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股东负有以下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执行董事

第十八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经理。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章 监 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人,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

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验证,并在制定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二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七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

(二) 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 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二十九条公司依照前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由股东组成;依照前条第

(四)项、

(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

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条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企业财产、债券、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作出清算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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