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调查报告

2022-10-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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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村妇女调查报告

329例农村妇女卫生保健情况调查分析

【摘要】 目的 了解基层农村妇女的卫生保健情况,指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方法 对农村329名已婚妇女逐个询问病史填写登记表,常规进行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 妇女疾病的总患病率80.93%,农村妇女所患疾病前三位分别为宫颈炎34.88%、阴道炎32.88%、附件炎19.03%。结论 本地的妇女病患病率较高;早发现、早治疗各类妇科疾病,对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增长她们的文化程度,改善她们的就医环境,是做好农村妇女卫生保健的关键。

【关键词】 农村;妇女;保健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9.627

巨野县地处鲁西南,经济和文化发展相对落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生育理念陈旧,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加之不少农村妇女受经济条件限制以及自身知识缺乏,不做婚前检查,怀孕后不做产检,不能及时发现高危妊娠。因而存在着严重的健康问题,这给妇女的卫生保健工作带来隐患。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文统计资料选取我院2012.03——2013.03期间前来就诊的病患。①对象: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共329人。②年龄:21-30岁70人;31-40岁145人;41-50岁82人;51-60岁32人。③受教育程度:高中以上61人;初中140人;小学108人;文盲20人。

1.2 方法 随机对病患逐个询问病史,填写《妇女病普查登记表》,常规进行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

2 结果

在对329名已婚农村妇女调查中,患病人数266名,患病率80.93%,大部分育龄妇女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部分妇女一人患有多种妇科疾病、尤其是妇科炎症,31-50岁发病率较高,所患前三位疾病分别是宫颈炎34.88%、阴道炎32.88%、附件炎19.03%,子宫肌瘤患病率3.22%。

3 讨论

3.1 结果显示:

3.1.1 农村妇女患病率较高 在对329名已婚农村妇女调查中,患病人数266名,患病率80.93%,大部分育龄妇女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

3.1.2 个人卫生习惯较差 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农村妇女冬季要半个月或更长的时间洗一次澡;不少妇女不能每天早洗脸、晚洗脚,也很少有妇女能坚持早晚刷牙;部分妇女还有吸烟、酗酒等恶习,随地吐痰更是常见。

3.1.3 文化水平不高 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卫生知识缺乏,故发病率高。一个明显的证据表明,高中学历以上的妇女患病率明显低于文盲妇女。

3.1.4 观念守旧,保健意识单薄,保健知识知之甚少 观念守旧是农村妇女妇科疾病不能及时发现的一个主要因素,部分农村妇女认为丈夫和孩子是家中的顶梁柱和希望,为他们花钱是理所应当,而自己却舍不得花钱,身体不舒服忍一忍就行,没必要去看医生;部分农村妇女认为,去医院看妇科病害羞,致使小病拖成大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农村妇女对妇科病检查很不在意,认为无关紧要。由于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获取科学卫生保健知識的渠道不多。加上羞涩,许多妇女不敢或不好意思公开学习和了解妇科方面的知识,多方原因导致农村妇女保健知识贫乏,由此卫生习惯较差。

3.1.5 经济状况不佳 因经济条件限制,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去体检一次,也不愿意寻医问药,不去咨询请教,默默承受着病痛,致使小病酿成大病。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看病难等问题,但这些政策对于一般妇科疾病仍不适用。

3.2 农村妇女保健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出全民保健水平和整个国家的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她们健康水平,事关全民健康和社会稳定。如何进一步地搞好农村妇女的保健呢?

3.2.1 建立有效的常见病普查制度 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导向对于改变和提高农村妇女保健意识意义重大。基层政府和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农村妇女常见病普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真正做到政府主导卫生,计生、妇联、乡镇卫生院协调配合,把农村妇女妇科常见病检查列为妇女保健重点工作,开展普查,建立妇女常见病数据库,特别是对妇女健康危害最为严重的疾病,纳入公共卫生管理领域进行防治和监测并以政策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更多农村妇女享受国家卫生服务,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村贫困妇女妇科疾病治疗问题。建立健全有效机制、常态化管理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农村妇女对健康的关注程度,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水平。

3.2.2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爱妇女良好氛围 政府有关宣传、卫生、计生等职能部门,特别是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自身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妇科常见病普查项目、意义、内容,宣传妇科疾病危害,宣传相关政策,通过媒体宣传、开设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开通“妇女保健热线”和举办保健知识讲座、开展妇女保健知识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传播妇女健康卫生知识和保健常识,为促进妇女健康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2.3 发挥妇联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 要发挥妇联组织的群团优势,教育引导农村妇女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自身妇科方面的疾病,主动接受医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治疗。要通过办黑板报、专题讲座、培训、印发妇女保健手册等多种形式,普及宣传新的健康理念、健康知识,使广大妇女意识到自愿进行妇科常见病检查既是对自己负责,也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子孙后代负责,并积极参与妇女妇科常见病检查活动。只有妇女自己知道自己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后才能积极参与妇女妇科常见病检查。

3.2.4 创建和谐的家庭氛围 调查显示,农村妇女关心自己的健康,也渴望掌握有关妇科常见病预防和治疗知识,她们更渴望家人尤其是丈夫的支持、关爱。作为基层乡镇卫生院医生要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和丈夫共同参加妇女保健知识学习培训。丈夫只有在了解一定妇科常见病知识后才能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妻子精神上的关怀和行动上的支持,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妇女疾病的发生。因此和谐的家庭,充满爱的氛围是妇女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

3.2.5 加强农村文明建设 基层乡镇政府要关注农村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改善农村文化娱乐设施,不断丰富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可以由镇妇联、计生服务站牵头,依托“文化大院”、妇女培训学校、“农民健身工程”,调动发挥妇女文艺骨干作用,开展家庭才艺展示,培养她们热爱体育锻炼、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身心健康。基层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免费技能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劳动素质,掌握一技之能,提高致富能力,让她们有事做,有钱赚,巩固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基层法律部门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把服务送到农村妇女身边,提高农村农村妇女的安全感,为她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基层环保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村妇女树立环保、节约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意识,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妇女参与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使用清洁能源,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农村文明水平。只有农村文明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农村妇女的卫生保健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社会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变革,作为基层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者必须转变观念,加强自身管理,走出院门,走向农村、家庭,服务于每一位妇女、儿童,才能切实完成妇幼保健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保障基层农村妇女的健康。

作者:张新平

第2篇:河北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状况调查

近年来,在河北省广大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在某些地方还很突出,由此引发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类纠纷激增,成为严重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河北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河北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的基本情况

本调研报告中所指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是指农村女性居民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相关的其他权益,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权、土地入股分红权等。这是目前我省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权利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但在现实生活中这部分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仍比较突出,这一点可以从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及笔者实地调研中得到印证。据河北省妇联统计,自2000年以来,全省各级妇联接待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信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一般占财产权益类信访案件的60%左右,有的年份甚至达到80%以上,其中相当一部分曾经赴省进京集体上访。2010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在我省实施近五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专题执法检查。结果表明,部分妇女土地承包权及其相关权益得不到落实,是我省在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四大问题之一。其中,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向省人大提交的情况汇报中,也明确指出,在运用司法力量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存在五大问题,其中有三个方面,从不同的角度涉及到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保障不力问题。笔者在对廊坊、沧州、石家庄部分县市的调研中也发现,这一问题普遍存在、非常严重。

从调查情况看,我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一般发生在农村妇女与两类主体之间。

一类是与个人发生纠纷。在调查中发现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承包权如没有收回,则由她的娘家人实际行使该权利及附着在土地上的其他权利,如征地补偿款等,导致妇女在主张权利时产生纠纷。第二种,农村妇女离婚后,原分配在夫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分割,权利主张受限;即使分割,由于离婚妇女通常不在夫家所在村居住,其土地承包流转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也易于被前夫及其家人侵害。如在廊坊市广阳区就发生过几起妇女离异后,由于长期不在本村居住,原夫代领土地补偿费的情况。由于二者之间婚姻矛盾很深,造成离婚妇女想要收回属于自己的土地补偿费用难度非常大。发生在农村妇女与个人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相对较少,也易于解决。

另一类是与代表多数村民的村委会发生纠纷。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出嫁女无地可种,婆家分不到地,娘家地被强行收回。第二种,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其在前夫家时承包的土地被村集体强行收回,回到娘家后,娘家村集体亦不能分给其土地。这种情况占相当比例。据省妇联相关资料显示,妇女离婚后,其在前夫家的承包地被村集体收回的占24.5%;回到娘家后,村集体不分给土地的占44.0%。第三种,妇女招夫上门,夫婿不被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接纳,不能分得承包地。目前,农村地区对“闺女户”中某一个女儿招夫上门普遍给予了认可,而对其他招夫上门的情况,又普遍持否定态度。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缺失,自然地,依附于其上的其他相关权利,如征地补偿款分配权、股份分红权、村公共福利待遇等权利也一并被限制或剥夺。由此引发的农村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相对占大多数,且较难解决。

2.河北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的特征

通过调查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发生纠纷的双方主体地位通常不平等。农村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最常见,双方地位明显不平等。村委会代表的是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且手中握有法律赋予的强大的自治权。处于婚姻变化中的少数农村妇女(表现为出嫁女、离婚妇女、丧偶妇女及招赘妇女)“要地”、“要股”、“要福利”通常会造成其他村民利益的减少。一旦出现利益之争,为保护所谓多数人利益,村委会就会以享有的“自治权”通过“村规民约”“合理合法”地剥夺或限制这些弱势的农村妇女的利益。双方在实力上和所谓“道义”上的差距,使得村委会“得理不饶人”,而处于弱势的农村妇女要争得自己的那份合法权益则困难重重。

第二,妇女土地权益主张通常是迫于生存压力或存在巨大的利益诱惑,因此这些农村妇女一旦走上维权的道路,其意志便极其坚定,不会轻易妥协。而且为了增强对抗性,相同处境的妇女还很容易团结起来,共同行动,形成集体上访。这也是妇女土地权益纠纷通常矛盾激烈、涉及面广且解决难度很大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第三,尽管我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在某些县、乡、村却少有纠纷,即使有,也得到了较妥善的处理。这说明,在国家层面缺乏统一制度规定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只要以执政为民的理念统领这一工作,创新机制建设,就能把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的难点分析

针对上述纠纷,我省多个县市通过多种途径积极调处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暴露出现有制度供给和以此为前提的救济渠道存在诸多困惑与难点,需要我们认真关注。

1.现有制度供给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影响了行政干预与司法救济的力度

纠纷发生后,无论是通过政府行政调解、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还是法院审理,相关部门都需依政策或法律进行处置。但相关政策、法律或为空白,或存在缺陷和不足,影响和制约着救济的顺利进行。主要表现有二:第一,现行法律对清理违法的村规民约的部门和程序缺乏明确规定,导致村委会或村民会议往往通过村规民约侵害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第二,现行国家层面的法律、政策存在缺陷与不足,诸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个人还是农户规定不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内涵与外延没有界定,对此类纠纷的性质未予明确,等等。本省又没有统一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出台,导致在实务中由于认识不一致,出现不同的做法,不能全面有效地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2.相关部门解决纠纷的动力与压力不足,现有调处机制创新不够,导致救济的实效性大打折扣

在一些地方,由于政策法律依据不足,再加上缺乏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对村委会的侵权责任追究制度,某些基层政府与法院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的积极性不高,能动性不强。这种消极态度直接影响着现有调处机制的创新力度,导致行政调解与司法救济的实效性大打折扣。在某些乡镇官员看来,乡镇政府机关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而非领导关系,乡镇政府机关不能以行政命令干涉村级自治组织的自治范畴内的事务。如果走司法途径,某些法院却往往以纠纷性质不属于法院审理的范围或认为案件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考虑到将来执行难而不予受理。当司法的能动性荡然无存时,也截断了失地农村妇女获得法律救济的最后途径。

针对上述纠纷特点和解决不力的难点,探索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政府主导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201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政法部

(责编/郭建民)

作者:兰建勇

第3篇:中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项目调查与政策研究

摘要本论文以GAD理念审视我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项目整体状况,结合笔者对三地小额信贷点的实地调研,以及我国农村流动人口递增的现状,探讨我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项目的政策有效性与发展方向。

关键词妇女 小额贷款 项目

一、国内外小额信贷与妇女发展的研究

西方国家的小额信贷项目作为一种扶贫手段开展时间早、服务人群大,因此对之研究更全面。由所持观点的不同,小额信贷的西方研究者大致分为三类:

坚决拥护者相信,小额信贷使妇女从贫困中解脱出来,帮助妇女增强能力、改善其家庭决策的重要程度(Mark,Shahidur,Jennifer,2003)、提高自信、拓展家庭外的活动空间,而且妇女创收结果的主要受益对象是整个家庭,因此呼吁各界积极支持小额信贷的扶贫事业(Lise,Anna,Nathaael,Cristina,2000)。

部分支持者们也对小额信贷持积极态度,但认为小额信贷不能改变因社会关系所造成的贫困,同时贷款妇女容易将自身局限在单纯的贷款业务上,因此只有与其它干预手段配合,才能帮助贫困妇女增加家庭收入(Elizabeth,Jonathan,Syed,2003)。

而反对者们则判定,小额信贷对妇女存在较多的负面影响。小额信贷项目表面上赋予妇女很强的决策权,但组织之外,妇女缺少对贷款的真正控制权。有时,小额贷款非但没有增加妇女的收入、提高妇女的自信心,反倒造成她们的经济与精神负担(Goetz, Sengupta,1996)。

1994年,GB模式在我国河北易县引入以来,国内学术界随即开始了对其模式的介绍,以及小额信贷对农户增收及其自身财务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实践探讨。但关于国内妇女小额信贷的研究(包括国内学者和国外评估专家的研究)起步较晚。至今,大部分研究停留在项目评估和简单重复国外研究的阶段,但它们都对小额信贷项目对我国农村妇女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徐鲜梅,林志斌等)。

二、中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项目概况

从起步到政府推广至今,虽然一些国际机构和双边合作项目在不断探索其它方法,但总体来讲,中国绝大多数的扶贫小额信贷项目是承袭于GB模式。这种模式的特征,除小组联保外,还包括对农村贫困妇女的优先放贷。

1996年开始,政府从资金、人力和组织方面积极推动,并借助小额信贷这一金融工具来实现扶贫攻坚的目标。同时,在某些地区,针对下岗失业低收入群体的城市小额信贷试验也开始起步。正是在此阶段(学术界普遍认此为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的第二阶段),妇联组织开始逐步涉入到小额信贷项目的开展中。

我国现有的农村妇女小额信贷项目呈现以下特征:

1.额度与用途。承袭GB模式整贷零还的特色,款项(一年期)较小,最高不过几千元,投入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中的短、平、快项目,或用于还清贷款及解决日常生活开支问题。然而,在有妇联参与的项目中,已有支持农村妇女创业的款项达一期5—10万元,款项可用于购置机器或到城镇与人合作开展服务业。

2.项目动机。市级妇联响应省妇联下发的关于妇女小额信贷的通知文件,独立或与当地农委、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或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开展。

3.创新倾向。无论是妇联主导或传统小额信贷模式,均表现出信贷员乐于向农村妇女推荐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其中,妇联项目更甚,不仅在项目上有科技创新倾向,同时还伴随着科技培训或其它以科技创新为亮点的项目。

4.宣传表彰。项目发展良好的妇女多会被妇联赋予优秀称号,在各级村镇表彰,具再次贷款优先权;以此作为宣传手段,号召更多农村妇女加入小额信贷项目;同时也是妇联工作的任务之一。市乡级妇联会把优秀项目上报,这也是本部分所探讨项目资料的主要来源。

三、我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项目评述

(一)妇联参与下的农村妇女小额信贷。

由于我国大多数小额信贷是针对妇女或者倾向于妇女,因此它们不是真正归属于金融系统或者归属于某个NGO,而是在实质上从属或受制于地方妇联,这主要是指受国家妇联或省级妇联文件的倡导开展工作,或受到县级和地区级妇联的资金与“政府脉络”的支援。这是因为我国有着特殊的妇女权益维护系统,不同于国外多来源于NGO或者社区服务;我国的所有关于妇女的活动和政策都由妇联统筹管理,甚至于很多事务涉及到妇女的,其它系统就会转交妇联处理。更为重要的是,县级或地区级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或项目的管理人员大多是当地妇联及其它政府机关正式的工作人员。他们在非政府小额信贷任职是受省级妇联的文件精神指引或其下级部门委派的,他们仍享受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可想而知,他们主要是对政府对妇联负责,而不是对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负责,或者是对小额信贷项目本身的发展前景负责。

就农村妇女小额信贷而言,“利”在于有了政策支持,才能为其提供资金来源和其它相应支持。有了妇联这样特殊的上下贯通、分布广泛的机构,才可能实现供给到户的多层次性的贷款、服务到人的实效金融服务,克服我国农村金融现阶段内在的信息不对称、供求不接轨等问题。而若非有相应的政策支持、供销疏导和培训服务,小数额的贷款是不能发挥实践中如此大的效用的。应该明确的是,我国的小额信贷,绝不再只是一笔笔小额资金的放贷行为,而是向农村中小客户,主要是农村留守群体提供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而妇联介于小额信贷的弊端是,针对妇女的小额信贷有可能沦为对上级妇联硬性任务的应付和敷衍,或是只求满足“服务妇女”的工作宗旨,却忽略了农村金融、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农村妇女境况仍无法本质上改善,所谓“治标不治本”。

(二)是否针对妇女发放贷款的小额信贷项目对比研究。

笔者在对比涞水与霞浦的小额信贷项目时发现:涞水项目中,农村妇女畜养家畜牲口并贩卖,一年除还款外,收入不过几百;而且虽然很多贷款者登记的是女方,实则资金还是被丈夫使用(部分带离农村,于城市使用)。而在霞浦,虽然未针对妇女发放贷款,却有大量女性工人从中获益。

农村妇女小额信贷的作用主要取决于政策支持。同样,霞浦的贷款者也受到政策支持(信贷员帮助挑选项目,联络购销渠道)。因此,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不能让小额信贷模式、妇女创业的目标,喧宾夺主,局限了农村金融与农村妇女的发展的多样性。小额信贷帮助农村妇女的方式不是只有提供资金供其创业一种,(前言所提,国际妇女会议源起的各类项目,均把self-employed视为女性发展唯一目标,这在我国是不合时宜的。)农村金融的发展也不是只能就金融谈金融。

(三)农村妇女小额信贷的模式变异与问题。

我国部分由妇联组织参与的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已经不再归属于国际上定义的“小额信贷”范畴中。然而,无论是在媒体还是在各类政府公开会议上,它们仍旧被视为一般的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并且将其成果归入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成果中。这对于公众正确认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和成果,是起阻碍作用的。应该在各类媒体,尤其是学术论文中,被更清楚的划分出小额信贷的范围外。

另外,由于妇联组织的背后是政府强大的资金支持,因此妇联组织参与的妇女小额信贷项目多有着数额高至几万的贷款额度。这已经背离了“小额信贷”辅助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的初衷。

四、结论

小额信贷项目的确是当前有助于我国妇女生活改善的最重要的农村金融服务,它的效用主要来源于妇联参与下获得的政策支持和其它配套措施。然而,在中国当前二元经济、农村人口大幅流动的现实框架下,小额信贷项目本身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由于妇联组织对小额信贷项目的涉入导致小额信贷模式变异,小额信贷对于女性发展的作用已偏离GB模式帮助最穷的农村妇女的初衷。这些改变和转向,都是实践者们应该时刻警惕的。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研究方向:女性与性别研究,金融与社会政策)

参考文献:

[1]陈怡.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尝试及其思考.经济论坛,2008(14).

[2]李文政,唐羽.国内外小额信贷理论与实践研究综述.金融经济,2008(8).

[3]徐鲜梅.小额信贷反贫困事实调研.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3).

[4]林志斌.王海民.论小额信贷运作中的性别分析.社会学研究,1999(1).

[5]李小云,董强,刘晓茜,吴杰. 资产占有的性别不平等与贫困. 妇女研究论丛,2006(6).

[6]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小额信贷扶贫[内部刊物].2002-2004.

[7]Women’s World Banking. Our History. http://www.swwb.org/history.中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项目调查与政策研究.

作者:周舒璇

第4篇:农村留守妇女调查分析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因大量外出而减少,农村出现了大批“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外出打工,由妇女承担着家庭中的生产劳动、教育孩子、照料老人等责任,目前“留守妇女”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被遗漏且棘手的现实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我镇妇联深入各村调查农村就“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生活需求状况、婚姻家庭状况等进行问卷调查。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地处城郊, 多数家庭选择了本县城光电园区、建筑公司务工,因此我镇长期“留守妇女”仅占全镇妇女人数的1.5%,她们文化程度偏低,初中以下文化占2.4 %,从留守妇女的留守的原因来看,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强度大。在调查的妇女中,她们大都在从事繁重农业生产劳动的同时,既要扶老携幼,还要忙碌繁杂的家务

劳动,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调查中反映劳动负担重、身体不太好的占75%左右。调查显示:这些留守妇女中,抚养两名小孩的占47%,抚养1名小孩的占44%,抚养三名及以上小孩的占4%,;赡养1位或2位老人的占31%。有87.5%的人主要从事的生产活动是强度相对较大的种植业,加上大部分妇女无法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导致31.42%的人认为当前面临的第一大问题是生产劳动强度大。

2、文化程度低。在调查的留守妇女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7.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7.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这样为家庭获得的收入比例也不高,占家庭年总收入比例30%以下的占56%,30%-50%的占41%,50-70%的占3%。由于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调查的留守妇女中没有一人获得科技致富等有关方面的荣誉称号。

3、就业观念落后。“以农为本守家园”的保守就业观念与长期农村封闭的生活环境对大部分的农村女性就业造成思维和心理上的障碍。有的家庭观念较重,沿袭着相夫教子,养老扶幼的传统;有的缺乏主动摆脱贫困的意识,不愿接受新生事物,生产总是老一套;有的缺乏自信心,认为自己的文化素质低,干什么事情也不行,只好在家种地养家糊口。

4、文化生活贫乏。她们的生活除了生产劳动、扶老携幼,就是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没有其它文化生活,生活对她们来说,是单调、枯燥、无味的。

5、缺乏安全感。留守妇女在面对紧急事件,如孩子、老人生病,常常感觉压力很大,缺少安全感。丈夫外出后,家庭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农村治安防范力量的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中针对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使“留守妇女”缺乏安全感,精神压力变大。她们容易受到人身侵害,容易遭受财产损失。调查显示,在农村侵害案件中有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

三、几点建议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上级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切实措施,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人文关爱环境,营造一个充满人间亲情、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致富渠道的拓宽,外出务工人员的减少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关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增加本地农民就业机会,积极鼓

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完成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有利于农民工兼顾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

2、加强各种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一是对她们进行实用技术培训,让她们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二是对她们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她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侵权问题,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三是对她们进行健康知识培训,让她们关爱自己,懂得如何爱护自己的身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多组织送技术、送文化下乡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现场指导方式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逐步提高留守妇女自身素质和致富本领,减轻她们的生产劳动强度。

3、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提高妇女家庭收入。妇女参与经济发展是提升妇女社会地位的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把支持留守妇女创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女性创业的平台,以全方位的服务,激活女性自主创业的能力,使女性创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使留守妇女成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要完善小额信贷制度,为留守妇女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设立农村妇女创业基金,为帮助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

4、丰富她们的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环境。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组织她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如表演地方文化节目、开展科技知识及计生保健知识有奖竞猜等,让她们从中体味到生活的乐趣,从而提高她们的自信心。开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留守妇女家庭成员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5、进一步改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打破农村和城镇居民身份,建立家庭医疗账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小病在全家范围内自助,大病在全社会范围内互助共济,从而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除在参保面上进一步扩大外,要在医疗条件、报销比例上做好文章,让农民能走进医院看得起病、能看好病,真正发挥合作医疗的社会保障作用。

第5篇:农村妇女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妇女的人身权利得到了保障,其相关的政策日趋完善。然而,由于广大农村大农村妇女的受教育程度仍然低下,对新兴科技产业较难适应,就业率普遍低下,所以广大的农村地区妇女的就业情况一向不容乐观,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对广大农村今日的就业情况做了调查。关键字:农村妇女,就业率,经济发展。

正文:

社会背景 :镇位于威海中部 ,镇面积198.5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妇女人口2.6万,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拓展了农民增收致富新领域和新渠道,也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妇女已成为发展农村生产、振兴农村经济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已经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为合理开发我镇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加速农村妇女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解决农村妇女平等就业的问题,我们采取摸底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展开调研。

一、农村妇女就业现状及当前制约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1、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限制了农业内部妇女就业总量。根据农业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镇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多数妇女在农业生产中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少数妇女依托村、镇项目发展规模养殖业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大多数妇女从事的是种养内部的调整,由于受资余、技术、信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2、农村城镇化水平低,人口转移速度慢,影响妇女在第二产业的就业比例。解决农业人口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减少农民,实现非农化就业。农村城镇化规模不大,水平不高,不仅带动不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限制了

二、三产业的发展。以二道镇二道村为例,随着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完善,不仅促进了当地建筑业的发展,也拉动了以女性为主的商贸流通、养殖种植业、饮食服务业的发展,镇上个体户占总户数的6100,且大多数为女性,拓展了农村妇女充分就业的空间。

3、外出务工末形成规模,输送渠道不畅。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能缺位,尚未形成包括信息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在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我镇还未健全劳动力市场,外出就业妇女靠亲朋好友、同乡,盲目外流、乱闯,加之民间中介组织的不规范经营,外出务工妇女上当受骗、碰壁回乡的例子屡见不鲜,使得一部分妇女把外出务工作为一种迫于无奈的选择。

4、农村妇女素质较低,不能适应现代就业需要。我镇农村妇女劳动力小学文化程度10119人,占38.92%;中学14898,占57.30%;高中以上983,仅占妇

女劳动力总数的3.78%。文化素质低、技能低、外出找不到合适的职业成为已外出或想外出务工妇女的最大难题,没有技术也成为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

调查数据处理;

关于农村妇女的文化程度的调查表

二、农村妇女就业的根本出路和对策

l、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妇女在农业内部的就业量。只有坚持不懈地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才能开辟就业和增收的新途径、新领域。围绕我镇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思路,积极发展养殖业、加工业、手工制作业等以妇女为主的优势产业,着力于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在妇女中大力推行优质、高产、高效的种、养新品种,并给予技术信息指导,以女科技示范户、双学双比女能手的示范帮带作用,发展优势、特色产品,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通过妇女小额信贷、连环脱贫,带动周边妇女发展规模生产,形成一村一业的块状经济;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女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推进城镇化战略,使妇女劳动力有序转移。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非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加快人口向小城镇集聚,积极本文来源于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鼓励更多的农民从土地、农村中走出来,到城镇务工、经商、置产兴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商贸流通。利用我镇丰富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开发有特色的旅游项目、旅游产品,给当地妇女带来就业、增收致富的机遇。降低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成本和就业风险,实现有序转移妇女剩余劳动力。

3、大力发展劳务输出,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劳务输出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最好途径。外出妇女流向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不仅挣了钱,更重要的是转变了思想观念,学到了技术,积累了经验,为农村妇女的发展创造了机遇。我们应加大“外出挣钱光荣”的宣传,本着转移一个,致富一家,转移一批,致富一方的高度责任感,积极与用工单位联系,了解用工信息,用人需求,扩大女性就业范围。

4、加快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增强妇女就业能力。坚持不懈地把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首先,加强对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教育,不论是外出务工,还是就地务农,科技文化素质是妇女实现充分就业的基础。鉴于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中,最大的障碍是无技术无技能,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农村妇女素质,着力培养一批农村妇女科技骨干和家政服务人员,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和社会

不断发展的需要。其次,加强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加大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妇女树立“四自”精神,使妇女充分认识到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彻底解放的先决条件,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第三,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村妇女抗拒外界不良诱惑,自我保护的能力,使之在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三、利用政策,注重引导

l、政策引导。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用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妇女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农村妇女向

二、三产业转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2、市场引导。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传统的种养模式、就业方式己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引导妇女树立市场经济意识,要敢为人先,依托项目和信息,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3、服务引导。加快政府组织、中介组织和基层组织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农村劳动力输出服务网络建设,各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发挥农技推广站、再就业培训中心等服务机构的作用,全力保障妇女合法的劳动权益。

结束语:

通过这次调查,深入的了解了当前农村妇女的就业情况,不仅看到了我们社会当前在农村妇女们的就业问题上的不足,同时,也见证了国家经济发展给农村就业带来的好的方面,这对于以后社会上加强对农村妇女就业的引导和帮扶上有较大的作用,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大对农村妇女就业的培训力度,保证农民们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全面建设新型农村。

第6篇: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调查报告

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需求调查

×××

随着我国的经济急速发展。农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和区域国际化已经变成了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最终目标。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村大量土地被国家征用,农民渐渐的搬迁上楼。农民的土地没有了,农民的就业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现代化信息的铺天盖地,使得我们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民就业更是捉襟见肘。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今后将怎样生存?又是以何种方式身存?通过本次调查,我们更加清晰的了解现代农村妇女的生活态度和对知识教育的积极响应与客观认识。

一、 调查方法与对象

本次调查采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对象年龄为50周岁以下的宁波农村妇女。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4份,回收4份,回收率100%。调查内容涉及农村妇女的基本情况、工作状况,教育与培训等内容。

二、 调查数据分析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共选了4名农村妇女,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调查显示,年龄主要集中在30-40之间,其中小学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25%; 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25%; 高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25%;大专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25%;。已婚占75%,未婚为一人占25%的比例。工作状况:有工作的为3人,占75%的比例,有一人为全职家庭主妇家庭收入有75%较为可以,只有25%处于低下水平,家庭一

3人组合为多数,即多是独身子女,业余生活都比较闲散,有25%是看电视,做家务。

(二) 接受教育培训的状况

通过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分析,对于农村妇女自身的学历和知识掌握的程度,75%的人有了不能适应这个社会发展需要的感觉,并且自己在工作中和生活中遇到问题的解决能力也是以十分缺乏占75%的比例。可对于这种现状,社区和妇女们所在单位针对工作的需要和生活需要,也并没有举行过相关培训,而妇女们自己对于这类培训也没有参加的意识。原因是50%的没考虑过要通过参加相关培训来提升自己的知识面,有25%的是对培训没有兴趣,还有25%不知道参加哪类的相关培训,即是偶尔有参与也是应为工作的需要,比例为25%,且只有25%的人为了晋升而参加培训。关于培训费用有50%的是自费,也有因为费用为免费而参加培训的,比例是25%,但相对而言比较盲目。在假设条件下妇女们希望的培训周期各有不同,都以自身的时间安排方便与否来选择,时间的长久以半天占较高的比例,只有25%妇女希望能够经过1个月以上的时间来针对性的来提升自己。妇女们认为他们在所在单位即地区中发展所面临以家庭矛盾多占50%的比例,这也表明农村妇女在家家庭因素所受的阻碍颇多,也隐隐的反应了农村家庭对于继续教育和培训没有积极的心态。即使要参加培训妇女们有50%认为礼仪,形象与魅力的培训和有关家庭关系调试的培训为多数,而对于沟通,传播与公共关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只有25%的比例。

(三) 教育培训与学习需求

关于妇女们的继续教育,提升学历为目的和参加短期培训各占50%,提升学历的比例中都希望是业余时间在广播电视大学进行经济类的相关学习。选择参加短期培训的两个人希望对烹饪技术的培训占100%,对于如何教育子女的培训和计算机应用各占50%,都希望是妇联组织的短期培训。

(四) 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绝大多数的农村妇女最关心的问题围绕在农民养老、子女升学和就业、农村医疗保障、农村妇女就业培训上。其中,所有的妇女对农民养老都表示关心,其次分别是子女升学和个人就业、医疗保障,分别占50%、50%、50%。最后结婚成家占25%。

(五) 希望和要求

75%的农村妇女都觉得自己的科技文化素质与新型农民的要求差距很大,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还待需要系统的培训和提高,都非常愿意参加各种类型的文化补习、技能培训等短训班和长训班也希望与此同时能够丰富一下农村妇女的业余生活。

三、 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调查问卷的汇总统计及分析,目前宁波市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现状及问题分析如下:

(一)自觉学习意识较低

农村妇女的培训工作都需要各级妇联及相关部门作大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很大一部分农村妇女是被组织拉去参加培训,而非自愿行为。此次调查数据显示,参加政府或其他组织提供免费培训的农村妇女占总数的50%,而每年参加培训的妇女达到受调查总数的75%。由此可见,仅有25%的妇女不仅仅依靠政府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免费培训来获取科技文化知识,而是积极主动去拓宽学习途径,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二)农村妇女对培训就业态度不一,转移就业率低.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富裕乡镇的农民家庭生活条件普遍较好,一些富裕乡镇的农村妇女不愿通过培训就业;而一些年龄偏大及欠发达地区的妇女思想观念和能力跟不上新形势,认为培训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培训后得不到就业保证,拿了证书也没用,不愿意参加培训,从而副作用了就业转移.同时,一部分农村妇女对培训就业存在一定的盲目姓,随大流,别人学什么也跟着学什么,缺乏自己的目标,造成少数专业热门而很多专业冷门,副作用了就业.另外,部分农村妇女对政府提供的就业岗位挑三捡四,高不成低不就,这也是造成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率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三)传统性别歧视,农村妇女就业面狭窄

在中国旧时期封建思想的影响下,仍存在“女人不如男人”的思想陋习,妇女有孕育小孩的特殊期、妇女会过多担心家庭孩子等因素,都成为很多单位不愿意聘用妇女的原因。部分妇女因为承受家里家外双重负担的超负荷而处于低水平、重复性地为生存而劳作的状态,从而限制了自身发展。

(四)再教育费用偏高,时间偏长, 影响农村妇女正常生活

一般的再教育,如电大、函授等,完成学业需要2.5年或更长的时间,而费用通常在5千元左右。因此许多农村妇女都认为没必要花这么长时间和这么多钱去学习,宁可把这些时间花在做零工补贴家用上。

(五)工学矛盾,再教育影响农村妇女正常工作。

再教育学习过程中,经常出现上课时间或考试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现象。尽管很多时候,学校考虑到学生的工作问题,把上课时间和考试时间尽量安排在双休日,但很多学生可能只有单休日,甚至连单休日都没有,只能请假上课考试,日积月累,扣除奖金和工资不算,个人反而还给单位造成消极误工的印象,严重影响升职空间

四、 对策

(一)建章立制,落村落户。

解决这一现象的根本是建立有效机制并确保落实到位。目前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水平普遍较低原因的对知识对技能的重视不够。有关部门若出台一些提高妇女再教育机会的文件,督促农村妇女进行再教育活动,不仅能丰富农村妇女的生活内容,还能增

加她们的知识面,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二)坚持实用原则,培训内容要与妇女需求结合

要开展调研,明确妇女的培训需求,开展分类培训、分层培训,提高妇女培训的参与度。重点开展六类培训:

1、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妇女发展壮大,提升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2、开展务工技能培训,促进妇女转移就业;

3、开展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妇女发展现代农业的本领;

4、开展营销知识培训,帮助妇女掌握现代营销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增强网上销售的能力;

5、开展基层妇联干部培训,让她们更好地发挥“双带”的作用。

6、开展文明教育培训,新型农村妇女不仅要有新技能,更要有新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这样妇女才能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发挥农村妇女的作用。

(三)坚持实际原则,培训形式要与妇女实际情况相结合

1、要重心下移、服务妇女。培训地点应设在乡村,方便妇女参加培训,降低培训成本。

2、要把课堂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指导相结合,把抽象的理论变为具体的技术,使妇女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学了能用,切实提高培训的实效。

3、要培育典型、示范引导,长期以来,农村妇女有很强的从众心理,更容易相信身边人、身边事,用妇女身边的典型来教育妇女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此,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途径来向广大妇女宣传创业典型、致富典型,通过典型户的示范带动,提高妇女参与培训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搭建各类就业平台,为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提供有效保障

就业是培训的最终落脚点,也是检验培训效果的重要证据。为加快农村富余的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把就业推荐放在与培训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优势,千方百计创造、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借助各职业院校加强女姓就业技能培训,政府与院校向达成协议为其免费培训并负责安排就业,使农村女劳动力走出家门、走向市场、走向富裕.(五)奖励机制,推动再教育波澜

相关部门可以对再教育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鼓励成绩突出者再接再厉,并树立典型,使其他农村妇女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珍惜每一次学习机会,努力学习,形成浓郁的“比、学、赶、帮、超”学习氛围

五、 总结

从对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调查看,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与新型农民的要求差距很大,远远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亟待需要系统的培训和

提高。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仅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应该重点加强新型女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及大中专学历教育培训等内容,并设立专项培训资金,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第7篇:乡镇农村妇女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镇位于安图县西南部,距长白山34公里,全镇总面积1986.95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6.49平方公里。总人口6.3万人,区辖9个行政村,3个社区。农村人口4500人,其中妇女人口2051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拓展了农民增收致富新领域和新渠道,也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妇女已成为发展本文转载自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农村生产、振兴农村经济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已经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为合理开发我镇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加速农村妇女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解决农村妇女平等就业的问题,我们采取摸底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展开调研。

一、农村妇女就业现状及当前制约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1、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限制了农业内部妇女就业总量。根据农业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镇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多数妇女在农业生产中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少数妇女依托村、镇项目发展规模养殖业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大多数妇女从事的是种养内部的调整,由于受资余、技术、信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2、农村城镇化水平低,人口转移速度慢,影响妇女在第二产业的就业比例。解决农业人口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减少农民,实现非农化就业。农村城镇化规模不大,水平不高,不仅带动不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限制了

二、三产业的发展。以二道镇二道村为例,随着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完善,不仅促进了当地建筑业的发展,也拉动了以女性为主的商贸流通、养殖种植业、饮食服务业的发展,镇上个体户占总户数的65%,且大多数为女性,拓展了农村妇女充分就业的空间。

3、外出务工末形成规模,输送渠道不畅。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能缺位,尚未形成包括信息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在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我镇还未健全劳动力市场,外出就业妇女靠亲朋好友、同乡,盲目外流、乱闯,加之民间中介组织的不规范经营,外出务工妇女上当受骗、碰壁回乡的例子屡见不鲜,使得一部分妇女把外出务工作为一种迫于无奈的选择。

4、农村妇女素质较低,不能适应现代就业需要。我镇农村妇女劳动力小学文化程度722人,占35.1%;中学1065人,占51%;高中以上74人,仅占妇女劳动力总数的3.6%。文化素质低、技能低、外出找不到合适的职业成为已外出或想外出务工妇女的最大难题,没有技术也成为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

二、农村妇女就业的根本出路和对策

调查显示,农村妇女都有参与生产、劳动,发家致富的迫切愿望,她们思想活跃,认为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路子很多,务农能致富,外出打工也能致富,只要勤劳就能获得财富。因此,笔者认为,实现妇女充分就业,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立足当地农业,又有针对性地组织输出,这样才能切合妇女的思想实际,满足妇女就业需要。

l、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妇女在农业内部的就业量。只有坚持不懈地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才能开辟就业和增收的新途径、新领域。围绕我镇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思路,积极发展养殖业、加工业、手工制作业等以妇女为主的优势产业,着力于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在妇女中大力推行优质、高产、高效的种、养新品种,并给予技术信息指导,以女科技示范户、双学双比女能手的示范帮带作用,发展优势、特色产品,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通过妇女小额信贷、连环脱贫,带动周边妇女发展规模生产,形成一村一业的块状经济;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女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推进城镇化战略,使妇女劳动力有序转移。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非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加快人口向小城镇集聚,积极本文来源于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鼓励更多的农民从土地、农村中走出来,到城镇务工、经商、置产兴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商贸流通。利用我镇丰富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开发有特色的旅游项目、旅游产品,给当地妇女带来就业、增收致富的机遇。降低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成本和就业风险,实现有序转移妇女剩余劳动力。

3、大力发展劳务输出,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劳务输出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最好途径。外出妇女流向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不仅挣了钱,更重要的是转变了思想观念,学到了技术,积累了经验,为农村妇女的发展创造了机遇。我们应加大“外出挣钱光荣”的宣传,本着转移一个,致富一家,转移一批,致富一方的高度责任感,积极与用工单位联系,了解用工信息,用人需求,扩大女性就业范围。

4、加快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增强

第8篇:农村妇女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调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目前农村妇女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农村妇女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之一。从妇联平时接待的涉及农村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我市一些农村地区仍时有发生。为此,常州市妇联就农村妇女的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存在问题

1、土地承包权利问题。农村土地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导致农村妇女在结婚或者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一是嫁到外村的妇女,从该妇女嫁出后,其原居住地的农村组织即强行收回了其土地承包权,而夫家居住地却迟迟没有分给她土地承包权,二是离婚妇女,她们婚嫁之时在夫家所在地分到了承包地,土地承包权依附于公婆家,可是在离婚后,其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而娘家所在地也拒绝其承包土地;三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有些地方搞土政策,从外地嫁入本村的妇女在新一轮土地承包过程中,没有土地可承包,出嫁女也不分给承包地。

2、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还未根除,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还有表现。近年来我市家庭暴力案件逐年提升,市妇联接待农村妇女关于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的投诉、求助、咨询的占每年信访总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家庭暴力案件占20%左右,城市女性面对家庭暴力或性骚扰,已经不再沉默,而是拿起了法律武器。而大多数农村妇女采取忍让态度,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二是由于农村妇女的经济没有充分独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甚至变相“包二奶”,严重侵害了妇女权益;三是限制寡妇和离婚妇女改嫁,被限制不准带走其财产或者小孩。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侵害妇女权益问题。调查显示:当前农村中以村民会议、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剥夺妇女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尤其是征地补偿费收益的现象比较普遍。绝大多数的村都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制定了一些不合法的“土政策”,如:婚嫁到本村但户口未迁入的妇女不享受;婚嫁外出而户口未迁出的妇女不享受;离婚或丧偶妇女户口迁回娘家的不享受;有两女或两女以上无儿的家庭,只允许一女享受;有儿有女的家庭,女不得享受。对“招女婿”也有一些不合法的规定,如:有两女或两女以上无儿的家庭,只允许一个“招女婿”享受;女方如有兄弟,“招女婿”就不得享受等等。

4、失地妇女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一是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应由市、辖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目前尚未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二是各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尚未到位,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尚未建立;三是相关职能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解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依法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等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还没有进入“角色”;四是我市常政发〔2004〕68号文与省政府第26号令还没有完全对接,如安置补偿费用的标准问题、年龄段的划分问题、管理职能的划分问题等等。

二、原因分析

1、男女不平等的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在农村根深蒂固。在农村,“男娶女嫁”、“从夫居”是一种传统思想,他们认为只要女孩子嫁了就应该离开娘家,所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姑娘出嫁自然失去了婚前包括土地承包在内的许多权益。要想从根本上转化这种男女不平等时思想的确是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时间。

2、法制意识淡薄。一是农村的妇女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法律的了解不多,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部分乡、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男女平等意识不强,对国家宪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缺乏了解与认识,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时没有考虑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

3、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以后,一些地方的制度建设不完善,法律程序设计存在漏洞,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很少甚至没有,导致在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少数村干部和基层政府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

4、保障措施乏力,执法力度不够。一是我国在保护妇女土地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定的漏洞,《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后,对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进行了明确的保护性规定,但该法只是对土地承包问题原则上的规定,没有涉及具体问题。二是现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修正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

三、建议对策

1、加大妇女维权工作宣传,为全社会尊重妇女营造良好氛围提供环境保障。加强对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让广大村民有法律意识,有男女平等的意识,特别是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要进村入户,深入人心,逐渐改掉重男轻女的思想,提倡男女平等,提倡“从妻居

第9篇: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现状调研报告

xx镇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现状分析及对策

今年是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100年来,经过一代代人的不懈努力,作为“半边天”的妇女同志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耕地的日益减少,农村妇女也逐步改变了常年围着锅台和孩子转,生活来源靠丈夫的局面,成为农村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如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鼓励引导农村妇女创业致富,使广大农村妇女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是摆在我们乡镇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分析我镇妇女就业的现状,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妇女就业促进工作,我们对xx镇辖区的19各村的妇女创业就业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xx镇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现状

xx镇是位于新安县以北约15公里,村地处山区,地理位置并不十分优越。全镇共辖19个行政村,2.8万人,农村妇女8700余人,当地妇女就业一方面依靠煤矿,铝矿,陶粒厂等一些矿产企业,还有一部分依靠美容,商店,蔬菜销售等三产服务业,但85%的农村妇女以种地为生,收入比较低;对我镇妇女创业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传统的思想观念,导致妇女发展的内动力不足。一是“小富即安”小农思想严重。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部分农民逐渐富裕起来,小富即安思想有所抬头,大多农村妇女满足于现今的吃饱穿

1暖,乐于在家围着锅台、子女转,打小工赚小钱贴家补的生活方式,居安思想严重,主动创业发展的意识薄弱。二是陈规陋习的影响。调查显示,即使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几千年的文化沉淀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女不如男”思想往往很难消除,农村妇女潜意识中认同“女主内,男主外”传统的分工模式,在创业中甘当配角,依赖性和从众性较强,缺少敢想、敢干、敢试、敢闯的勇气,同时也导致了广大妇女在就业创业中,缺乏信心,缩手缩脚,不敢闯市场,进一步影响了农村妇女的创业致富。

(二)文化技术素质较低,束缚了妇女创业。一方面,由于受传统文化和区域位置等因素的影响,无论与城镇女性相比,还是与农村男性相比,农村妇女总体受教育程度还较低,以笔者所在乡镇为例,妇女的文化程度偏低,大部分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低,造成农村妇女知识和能力的欠缺,严重阻碍了妇女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打工经济的发展,农村年轻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妇女大批向城镇转移,在家的大多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40”“50”妇女,这些妇女缺乏创业致富必需的文化技术素质,创业热情不高。

(三)信息匮乏,妇女创业顾虑重重。信息不灵,增加了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难度。从调查中看,农村妇女的就业创业不乏有三种途径:靠亲戚朋友带、自己盲目投资或随大流、靠劳动等部门或相关媒体介绍。前两者居多,来自亲戚朋友的就业创业信息,由于多以个人的喜恶为基准,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由于缺乏

信息,部分农村妇女虽有就业创业的愿望,对市场需求不能准确把握,对就业创业茫然无措,无从自我定位。

(四)创业资金瓶颈,成为女性创业致富 “软肋”。资金短缺是女性创业的共性问题。大多数妇女认为资金问题是当前创业过程中的主要困难,希望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但部分妇女认为即使向银行贷款,手续比较繁琐且额度小,不能解燃眉之急。资金困难导致创业项目难以实施或达到预期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妇女创业的障碍。

二、激励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转变就业观念,激励农村妇女自主创业要想使农村妇女走出家门,首先要转变的是就业观念。首先,要把帮助农村妇女转变就业观念摆在首位,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等阵地和“三下乡”等活动,向农村妇女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和各级政府有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规定,编印、发放宣传妇女外出务工致富典型的小册子,大力宣传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重要性和“只分行业,不分贵贱”的思想,努力在广大妇女中营造“外出打工光荣,劳务输出快富”的良好氛围,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消除“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树立敢于拼搏,善于创业的新观念,鼓励农村妇女走出家庭,认识世界,发展自我。比如xx镇每年开展的“三八节”巾帼创业、岗位标兵,致富能手表彰会,请在我镇的致富能手,巾帼创业标兵做报告,使广大妇女转变思想观念,振作精神,树立

信心,鼓足勇气,奋力拼搏,逐步形成“勤劳致富”的共识。

(二)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环境,激励农村妇女自主创业。一要强化职业培训,不断完善乡镇妇女劳动就业信息网络。要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促进培训与就业的良性循环。要把妇女劳动力培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事来办。增设培训专项经费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二要在进行实用技能培训的同时,注重提高农村女劳动力的文化素养,通过不断积累,培养其自我学习与掌握技能的能力,变盲目流动、被动学习技术为有选择、主动地接受培训,建立起一支规范化、市场化的妇女劳动力转移中介服务机构,为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提供信息、培训、职介服务,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创造城乡平等竞争的就业环境。三要加强与工厂企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用工需求档案,采用“订单式”培训,抢占先机,提前介入企业用工需要。

(三)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妇女实际的就业创业新路子。一是引进来料加工业。“把活儿揽到家里来干,不出门就可赚到钱,还不耽误照料家庭”,这种就业创业方式最符合当前农村妇女实际。妇女在照顾好老人、孩子,管理好责任田,料理完家务之余,从事来料加工项目。又因该项目不需政府投资、批地,也无需加工人员出资购原料,风险小、见效快,特别适合农村妇女就业创

业。二是利用农村优势,发展规模养殖、种植业,从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新型农村经济。

(四)培养典型,提供资金扶持,鼓励和帮助农村妇女自主创业。扶持妇女创业,重要的是帮助解决资金和项目问题。一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的扶持力度,针对女性创业普遍遇到的融资困难,建议设立女性创业发展专项基金,贴息或无息提供创业贷款。二是在项目储备方面,要借助新闻媒体、深入企业和科研单位,广泛搜集、精心筛选适合妇女的创业项目,建立妇女创业项目库,以适应不同层次妇女的创业需要。三要对发展前景好、信誉度高的创业妇女提供贷款担保、政策扶持、技术引进等服务,鼓励她们将项目做强做大,使她们成为妇女自主创业的榜样,组织女干部、女党员、女能手积极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在技术、信息、资金上给予传授、扶持、帮助和带动,掀起共同创业致富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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