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支部制度

2023-05-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民主评议党支部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民主评议党支部制度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评议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2篇: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具体内容

为严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实行“三评一定”,着力解决民主评议党员“画像”不准、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四讲四有”等要求,实事求是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

(2)党员互评。互相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3)民主测评。由支委会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4)组织评定。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个人自评 、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评定每名党员,并向本人反馈。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注重与日常考核相挂钩。

支委会要对以下10种反向情形进行认真核实,作为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等次的重要依据。①理想信念动摇,传播、散布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②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③组织纪律散漫,不按党的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④在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袖手旁观或临阵

1 脱逃;⑤思想作风不正派,长期闹不团结;⑥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群众负面评价或投诉较多;⑦越级信访、无理重复信访;⑧热衷于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⑨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不孝顺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⑩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二、工作要求

(1)会前准备。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参照谈心谈话制度);三是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2)民主测评。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步骤对支部每一名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的内容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通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是否密系群众、廉洁奉公;是否模范遵守本单位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是否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评定。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

2 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党支部要将评定结果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4)表彰和处理。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引导其向优秀党员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第3篇: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党内团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人人平等的原则。

四、基本内容

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3、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五、评议时间

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要求,评议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终,可与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六、民主评议的工作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评议前,要组织各党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统一思想认识,确定评议的重点内容,制定评议计划。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教育动员。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讨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全会精神和《党章》、《准则》等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坚持党员标准、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为进行评议打牢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阶段。在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我评价,主要检查个人思想、工作、学习、遵守党纪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自我评价要做到三点:一是掌握标准,联系实际。二是对优点、缺点都要评价得具体恰当,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三是写出自我评价的书面材料,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汇报。

3、民主评议阶段。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认真开展批评。同时,要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吸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民主评议中要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三是在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四是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背靠背地进行评议。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每个党员的日常表现,确定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类别。

4、组织整顿阶段。根据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杂志社党支部根据党员自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及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优缺点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机关党委审批。

5、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支部委员会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机关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第4篇: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民主生活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

(五)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指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指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

2、考核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4、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5、支部及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第5篇: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四、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不愿上进的行为。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劝党员不愿上进的行为,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霞兜匙橹肌H巴耸嵌缘吃苯凶橹χ玫囊恢址绞剑皇堑车募吐纱Ψ郑荒艽娴车募吐纱Ψ郑晕シ傅车募吐桑Φ备杩臣Ψ值模荒芤匀巴死创妗?br>3、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

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4、限期整改。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应当劝其不愿上进的行为,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不愿上进的行为。党组织对党员的不愿上进的行为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尊重党员的不愿上进的行为权利,允许党员有不愿上进的行为的自由。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不愿上进的行为,党组织应予批准。②党员要求不愿上进的行为,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③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不愿上进的行为,事后又主动撤回不愿上进的行为申请的,可以不做不愿上进的行为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不愿上进的行为,应当及时作出批准不愿上进的行为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开除党藉的,尽管本人提出不愿上进的行为,也不能按不愿上进的行为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藉。④党员要求不愿上进的行为,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⑤对要求不愿上进的行为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不愿上进的行为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岐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五、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①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②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委审批。④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⑤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的界限

①注意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履行、执行同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区别开来。②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③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④注意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七、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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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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